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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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一、总说明1、工程总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及税金组成。

报价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涉及的内容,不允许报价与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严重脱节或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存在严重不合理报价。

2、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的描述须与本说明和规定共同使用。

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综合单价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结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招标图纸等技术文件、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阅读、理解并进行报价。

3、招标图纸范围内招标工程量清单没有开列的项目或投标人认为清单工程量有误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招标人以答疑纪要方式确认后可增列清单项目或修正清单工程量,投标人未提出或未按答疑纪要增列和修正清单工程量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含在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中。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结合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进行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仅供投标人作为参考,投标人应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地质勘察资料不符等因素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在结算时不再对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作出调整。

5、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按以下顺序执行:凡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中已明确的须按该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执行;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中未明确的按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执行;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和2006年广东省各专业工程计价办法中均未明确的则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术语及说明1.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建设工程,发生于工程实体项目所需不包含进项税额的人工费、材料费、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

(1)综合单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图纸、国家规范、技术文件标准等内容,采取综合单价包干计价的项目。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或措施项目所需不包含进项税额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不可预见及风险费等,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内项目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并按照相应计算规则计算完成工程量。

1)人工费、材料费和机具费:是指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与《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的相关要求执行。

主材设备单价:指主要材料及设备到工地安装后的工程结算价,包含采购、保管、杂运费、装卸费及主材设备的安装损耗,不包含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是指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的相关规定执行。

3)风险费:是指市场物价的不稳定因素、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调价因素、气候等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不可抗力除外)、技术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资源、劳力、交通条件等)、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施工条件的变化、及投标人预计会对造价产生影响的其它因素等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4)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水电费:在现场施工所用的用水用电由投标人敷设临时管线接入招标人指定驳接点,不设水、电表,控制价已扣除水电费。

2.综合合价:指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内容,采取综合合价包干方式计费的项目。

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编制说明(一)术语及说明1.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建设工程,发生于工程实体项目所需不包含进项税额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

(1)综合单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图纸、国家规范、技术文件标准等内容,采取综合单价包干计价的项目。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或措施项目所需不包含进项税额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不可预见及风险费等,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内项目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并按照相应计算规则计算完成工程量。

1)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是指根据《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的相关要求执行。

主材设备单价:指主要材料及设备到工地安装后的工程结算价,包含采购、保管、杂运费、装卸费及主材设备的安装损耗,不包含进项税额。

主材设备单价参考本说明中品牌推荐表里不包含进项税额的材料同期市场价格或2018年4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税前价格。

人工费和机械费执行《关于2018年4月份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穗建造价[2018]68号)的相关规定。

2)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是指根据《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风险费:是指市场物价的不稳定因素、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调价因素、气候等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不可抗力除外)、技术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资源、劳力、交通条件等)、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施工条件的变化、及中标人预计会对造价产生影响的其它因素等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工程名称:品致小区建安工程(不含桩基)一、工程概况:本工程包括整体地下一层、地上9幢高层(17~29层)及局部配套用房(1~2层)民用居住建筑。

注:①因设计建施、结施图中建筑面积各有不同,本表设计建筑面积按建施图摘录为准。

②因设计未明确地下室建筑面积是否含各单体地下范围,本表清单计算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含各单体地下范围面积。

③ 7#~9#楼相同。

④设计面积各单体除3#裙房单独体现,其他幢号涉及的裙房面积是否包括在单体内不明确,本表按不同幢号裙房单独计算列项考虑。

2、本清单计价按浙江省2010版计价定额及招标清单列项、以综合单价(单价含企管费、利润等等完成此项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计价方式编制。

本清单计价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但不包括基坑围护(坑内加固)桩、工程桩、室外给排水、道路及园林、景观、游泳池等附属工程,建设方单独另行指定分包、独立发包工程未在编制范围内。

二、编制范围:本清单计价编制范围见清单编制说明以《品致编制口径》为1~9#楼、地下室;会所、裙房及配电用房。

其他内容及后续具体说明未提及的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内容及其编制说明为准。

三、编制依据及标准:1、施工图: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4年11~12月设计的《县昆阳镇城东新区B67-1地块》施工图纸(包括相应的CAD图)。

2、计价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温州市有关计价依据文件等。

3、建设方提供的《品致编制口径》(以下简称“口径”)、编制过程对资料有关问题的答复等资料以及电话临时通知内容(以下简称“回复”)。

4、本清单计价标准:1)土方(挖)外运该综合单价包括挖土(包括机械挖土和人工挖下翻地梁、承台,干湿土结合地质资料和基坑围护降水方案综合考虑)、边坡和坑底修整、装土、运土至政府指定地点、卸土、平整、规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1.工程规模及工程内容贵州赫六高速公路高峰坝特大桥上跨水大线K17+925-K18+007段增设棚洞长81米,被动防护网2000平方米、拆除还建看守房屋100平方米等。

主要包括棚洞桩基础、立柱、纵梁、横顶梁、内边墙、T梁、纵撑、顶部填筑、安装被动防护网、通信信号电缆防护及电力贯通线迁改等工作内容。

详《贵州赫六高速公路高峰坝特大桥上跨水大线K17+925-K18+007段增设棚洞等防护设施工程》施工设计图。

2.编制费用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安全生产费、桩基检测费、铁路防护人工费、拆除还建看守房屋费和暂列金等。

不包括铁路土地补偿费、铁路外委技术中心收取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施工监理费、勘察设计费、施工图审查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等。

二、编制依据1.《贵州赫六高速公路高峰坝特大桥上跨水大线K17+925-K18+007段增设棚洞等防护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图、财评及相关资料;2.国铁科法[2017]30号《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1001-2017)和国铁科法[2017]31号《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TZJ3001-2017)铁路工程造价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以下简称“编制办法”;3.铁建设[2007]108号文《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4.国铁科法[2017]33号《铁路工程基本定额》(J2000-2017)等14项铁路造价标准;5.国铁科法[2017]32号《铁路工程材料基期价格》(TZJ3003-2017)和《铁路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定额》(TZJ3004-2017),以下简称“32号文”。

6.《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09月六盘水市材料、成都铁路局2018下半年钢材水泥采集材料价格(除税);7.国铁科法〔2019〕12号“国家铁路局关于下调铁路工程造价标准增值税税率的公告”;8.成铁工〔2017〕162号“关于重新公布《成都铁路局工务系统防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成铁施工〔2018〕58号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成都局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相关文件;9.国家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设计及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10.施工组织及外业调查资料。

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补充规定

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补充规定

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补充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九部工程量计算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工程为单位编制,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是单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单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是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根据《计价规范》规定和相关工程《计算规范》附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其中: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项目特征,必须依据施工设计图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描述。

2。

各专业工程中的一般土方、沟槽土方、基坑土方工程项目(1)挖土深度应按相关工程的施工设计图和《计算规范》的— 1 —规定计算;在施工设计图中,在基础垫层下设有“换填垫层”时,“换填垫层”的厚度应计入土方清单项目挖土深度内。

(2)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应按相关工程的《计算规范》规定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计算,计入相应土方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内。

3。

混凝土工程项目(1)现浇混凝土构件清单项目,不应包括构件模板的工作内容,构件模板根据相关工程《计算规范》附录的规定,以措施项目单独列项。

现行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山西省《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中,混凝土的浇捣与模板的安、拆工序难以划分的现浇构件,可将模板工作内容,列入混凝土构件清单项目内,但必须在项目特征中描述。

(2)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清单项目,不应包括构件的模板工作内容,构件模板根据相关工程《计算规范》附录的规定,以措施项目单独列项。

现行山西省《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中,混凝土的浇捣和模板的安、拆工序难以分开的现场预制构件,可将该构件模板的工作内容,列入混凝土构件清单项目内,但必须在项目特征中描述。

(完整版)GB50500-20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完整版)GB50500-20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合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份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份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份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 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者单位工程的组成部份,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者施工任务将单项或者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份,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者项目的工程。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分部份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构成份部份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建设单位编制要求和明确事项、技术要求;
2、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通知》(陕建发[2018]2019号);《关于增加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调整的通知》(陕建发[2017]270号);《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陕建发[2018]84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统一停止收缴建筑业劳保费用的通知》(陕建发[2021]1021号);
3、《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及其配套文件中工程量计算办法;
4、市政工程验收规范及标准;
5、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工程概况
西安市鄠邑区2021年蒋村街办村内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建设内容:道路硬化1260㎡、村内排水渠UPVC双壁波纹管埋设2000m,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为西安市鄠邑区蒋村街道办事处。

三、编制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采用广联达计价软件GCCP6.0(版本:6.3000.23.106)编制;
2、本次招标的工程暂列金额共为0万元;
3、投标人需根据现场现有情况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计价,清单未列明且可能发生的费用,需在措施费计价中进行考虑;
4、本项目施工时需按全封闭施工考虑。

四、本工程计价币种为人民币。

五、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说明。

1。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规定的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进行编制。

对于清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并补充进清单中。

措施项目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文明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设施费等。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编制,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

其他项目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预留金、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编制,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

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编制,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

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的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研究:基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视角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安排和质量控制等多方面。

因此,本文将从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视角,深入探讨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重要性,并提出提高编制质量的方法和建议。

过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问题和改进方面。

一些研究表明,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存在计价不规范、项目特征描述不清、工程量计算不准确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容易引发投标报价的不合理和争议,甚至导致项目的失败。

因此,许多学者和实际工作者都提出了改进意见,包括加强编制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编制规范和流程、建立编制质量评价标准等。

本文的研究问题在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是否是影响工程结算和项目成功的重要因素?基于这一研究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假设:提高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可以有效减少工程结算争议和降低项目风险,从而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为验证以上假设,本文采用了以下研究方法:通过问卷调查收集了50家建设单位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及其对工程结算和项目成功的影响情况;对参与问卷调查的编制人员进行深度访谈,了解他们对编制质量的看法和改进建议;通过实地调研收集了3个实际建设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情况。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含专业,附录及条文说明)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含专业,附录及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g bg l 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12 1 225 发布13200401施行20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一般规定 (4)3.1计价方式 (4)3.2计价风险 (4)4 招标工程量清单 (5)4.1一般规定 (5)4.2分部分项工程 (5)4.3措施项目 (5)4.4其他项目 (5)4.5规费 (6)4.6税金 (6)5 招标控制价 (7)5.1一般规定 (7)5.2编制与复核 (7)5.3投诉与处理 (7)6 投标报价 (9)6.1一般规定 (9)6.2编制与复核 (9)7 合同价款约定 (10)7.1一般规定 (10)7.2约定内容 (10)8 工程计量 (11)8.1一般规定 (11)8.2单价合同的计量 (11)8.3总价合同的计量 (11)9 合同价款调整 (12)9.1一般规定 (12)9.2法律法规变化 (12)9.3工程变更 (13)9.4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13)9.5工程量清单缺项 (14)9.6工程量偏差 (14)9.7物价变化 (14)9.8暂估价 (15)9.9计日工 (15)9.10现场签证 (16)9.11不可抗力 (16)9.12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7)9.13误期赔偿 (17)9.14施工索赔 (17)9.15暂列金额 (18)10 合同价款中期支付 (19)10.1预付款 (19)10.2安全文明施工费 (19)10.3总承包服务费 (19)10.4进度款 (19)11 竣工结算与支付 (21)11.1竣工结算 (21)11.2结算款支付 (22)11.3质量保证(修)金 (22)11.4最终结清 (22)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23)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24)13.1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 (24)13.2管理机构解释或认定 (24)13.3友好协商 (24)13.4调解 (24)13.5仲裁、诉讼 (25)13.6造价鉴定 (25)14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26)14.1计价资料 (26)14.2归档管理 (26)15 计价表格 (27)15.1计价表格组成 (27)15.2计价表格使用规定 (54)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施⼯范围1.建设规模:第⼆批⼯程内容包括其中 7 座天桥及 8 个路⼝微改造。

这 7 座天桥为:林和西横路、⽩云区⼈民医院、⼴⽇电梯、红旗市场、中⼤附⼩、⾼领宾馆、欧梵家具⼴场等天桥。

相关的交叉⼝微改造内容纳⼊本次⼯程范围,另外同沙路交叉⼝改造、⽩云区⼈民医院公交站改造也在本次设计范围。

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总体及道路⼯程、交通⼯程、⼈⾏天桥⼯程、绿化⼯程、电⽓⼯程、排⽔⼯程及本项⽬有关管线的迁改⼯作等。

2.招标范围:按招标⽂件、图纸及⼯程量清单。

⼆、⼯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州⼤道快捷化系统改造⼆期—⼈⾏过街设施(第⼆批)施⼯图设计(第⼀册总体及道路⼯程、第⼆册交通⼯程、第三册⼈⾏天桥⼯程(分为 7 个分册)第⼀分册林和西横路⼈⾏天桥、第⼆分册⽩云区⼈民医院⼈⾏天桥、第三分册⼴⽇电梯⼈⾏天桥、第四分册红旗市场⼈⾏天桥、第五分册中⼤附⼩⼈⾏天桥、第六分册⾼领宾馆⼈⾏天桥、第七分册欧梵家具⼴场⼈⾏天桥、第四册绿化⼯程、第五册电⽓⼯程、第六册排⽔⼯程)》、《⼴州⼤道快捷化系统改造⼆期—⼈⾏过街设施(第⼆批) 通信管线迁改⼯程初步施⼯图》等招标图纸。

2.本⼯程执⾏中华⼈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程⼯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程⼯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安装⼯程⼯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园林绿化⼯程⼯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程综合定额(2018)》、《⼴东省市政⼯程综合定额(2018)》、《⼴东省园林绿化⼯程综合定额(2018)》、《⼴东省通⽤安装⼯程综合定额(2018)》、《⼴东省城市轨道交通⼯程综合定额(2018)》、《⼴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程综合定额(2018)》、《⼴东省传统建筑保护修复⼯程综合定额(试⾏)(2018)》、《⼴东省南粤古驿道保护与修复费⽤计价指引(试⾏)(2018)》、《⼴东省建设⼯程计价依据(2018)》、《⼴东省建设⼯程施⼯机具台班费⽤编制规则(2018)》等。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浙江省补充规定(二)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浙江省补充规定(二)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的通知浙建站计﹝2014﹞31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通知》(建建发〔2013〕273号)的要求,为结合本省实际,稳妥做好“规范”贯彻实施工作,本站编制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现将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附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一)通用部分园林绿化和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浙江省补充规定中,补充了措施项目及其清单编码,其他专业工程如何处理?答:其他专业措施项目的浙江省补充内容如下:1. 附录A“土石方工程”清单项目工作内容中的“运输”指场内运输还是场外运输?答:为统一编制口径,除清单编制说明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1)“土方工程”和“石方工程”中除“挖淤泥、流砂”清单项目(编码:010101006)的“运输”包括场内、外运输外,其余清单项目均为场内运输。

(2)“回填方”清单项目(编码:010103001)中的“运输”包括场内、外运输,具体是场内运输还是场外运输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并计入相应综合单价。

2. 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对于“后浇带”(编码:010508001)清单项目,如何区分不同部位的后浇带?答:编制清单时,应在项目特征中增加“部位”的描述内容。

3. 附录E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螺栓”清单项目(编码:010516001)是否适用于高强螺栓、化学螺栓?答:“螺栓”清单项目仅适用于预埋螺栓,高强螺栓和化学螺栓应按以下我省新增补充项目执行。

E.16 螺栓、铁件螺栓、铁件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E.16的规定执行。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及补充规定.doc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及补充规定.doc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及补充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及补充规定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一.概述1.工程总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清单报价(包括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清单报价、费用和税金组成。

报价应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的内容。

不允许报价严重脱离项目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不允许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严重不合理。

2.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对[项目特点和项目内容的描述]应与本说明和规定一起使用。

除上述内容外,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综合单价应结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招标图纸等技术文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阅读、理解和报价。

3.对于招标图纸范围内未列入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或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有误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经投标人以答疑纪要的形式确认后,可增加工程量清单或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

如果投标人未能根据答疑纪要提出或增加或修改工程量清单,则该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综合价中。

4.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结合招标人提供的地质调查数据。

招标人提供的地质调查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实际地质情况与地质调查数据的差异及其他因素,不得对结算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进行任何调整。

5.投标人应按以下顺序提交标书:本指引中“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及补充规定”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编制说明及补充规定执行。

XXXX、XXXX、XXXX 《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XXXX 《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XXXX 《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XXXX 《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XXXX 《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在本指南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及补充规定”中未作规定的,予以执行。

本指引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的说明及补充规定”和广东省各专业工程的XXXX计价方法不明确的,适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概述1.工程总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清单报价(包括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清单报价、费用和税金组成。

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补充规定

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补充规定

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补充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九部工程量计算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工程为单位编制,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是单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单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是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根据《计价规范》规定和相关工程《计算规范》附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其中: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项目特征,必须依据施工设计图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描述。

2.各专业工程中的一般土方、沟槽土方、基坑土方工程项目(1)挖土深度应按相关工程的施工设计图和《计算规范》的规定计算;在施工设计图中,在基础垫层下设有“换填垫层”— 1 —时,“换填垫层”的厚度应计入土方清单项目挖土深度内。

(2)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应按相关工程的《计算规范》规定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计算,计入相应土方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内。

3.混凝土工程项目(1)现浇混凝土构件清单项目,不应包括构件模板的工作内容,构件模板根据相关工程《计算规范》附录的规定,以措施项目单独列项。

现行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山西省《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中,混凝土的浇捣与模板的安、拆工序难以划分的现浇构件,可将模板工作内容,列入混凝土构件清单项目内,但必须在项目特征中描述。

(2)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清单项目,不应包括构件的模板工作内容,构件模板根据相关工程《计算规范》附录的规定,以措施项目单独列项。

现行山西省《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中,混凝土的浇捣和模板的安、拆工序难以分开的现场预制构件,可将该构件模板的工作内容,列入混凝土构件清单项目内,但必须在项目特征中描述。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补充规定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补充规定

附件: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通用部分(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以下简称“计算规范")中规定对于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应按照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将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计算。

如各专业工程清单提供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不一致,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规范本次增补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对于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了“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2.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一)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的空桩长度=孔深-桩长,此处的桩长应包括加灌长度。

加灌长度设计有注明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我省现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二)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打桩场地硬化的费用。

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该费用应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不包括在“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相应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三)计算规范“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清单编码:010301002)、沉管灌注桩(清单编码:010302002)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其工程量计算规则修改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不包括桩尖)计算".(四)计算规范中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了模板的内容,同时又在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补充规定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补充规定

附件: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通用部分(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 (以下简称“计算规范”)中规定对于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应按照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将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计算。

如各专业工程清单提供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不一致,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规范本次增补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对于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了“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

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2.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一)计算规范“附录B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 桩基础工程”中的空桩长度=孔深-桩长,此处的桩长应包括加灌长度。

加灌长度设计有注明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我省现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二)计算规范“附录B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 桩基础工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打桩场地硬化的费用。

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该费用应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不包括在“附录B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 桩基础工程”相应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三)计算规范“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清单编码:010301002)、沉管灌注桩(清单编码:010302002)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

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对作业和材料的—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

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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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一、总说明1、工程总报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及税金组成。

报价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设计涉及的容,不允报价与工程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重脱节或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存在重不合理报价。

2、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及工程容]的描述须与本说明和规定共同使用。

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综合单价除包括上述容外,还应结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招标图纸等技术文件、有关技术规及标准、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案等阅读、理解并进行报价。

3、招标图纸围招标工程量清单没有开列的项目或投标人认为清单工程量有误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招标人以答疑纪要式确认后可增列清单项目或修正清单工程量,投标人未提出或未按答疑纪要增列和修正清单工程量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含在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中。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结合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进行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仅供投标人作为参考,投标人应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地质勘察资料不符等因素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在结算时不再对因此产生的任费用作出调整。

5、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按以下顺序执行:凡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中已明确的须按该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执行;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中未明确的按2006年《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2006年《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执行;在本指引“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说明和补充规定”和2006年省各专业工程计价办法中均未明确的则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

6、工程量报价清单的每一清单子目均需填报综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报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视为该项费用已含在工程量报价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

7、投标文件综合单(合)价分析表中凡出现费率的必须填报,费率的数据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的实力自行填报。

投标人在相同专业工程的单(合)价分析表中的费率必须填报一致,否则以低费率为准,如报为0或不填报者则视为O。

若填报的材料设备价格与“主要工料机数量价格汇总表”中价格不一致,结算时以组成中标价的材料价计算。

8、相同清单项目只需填报一个单价分析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须与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对应一致,否则,结算时以组成中标价的综合单价计算。

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备注栏必须注明单(合)价分析表所在页码,对综合合价项目只须提供有要求的综合合价项目分析表。

9、相同清单项目只能有一个投标单价,结算时以组成中标价的投标单价计算。

10、工程量清单中的主材若属招标人推荐品牌围的则按招标人推荐的供货厂家的规格型号进行报价。

投标人在填报单价的同时,必须在《主要材料及设备报价表》中列明所选用材料及设备的品牌、产地等。

属于招标人暂定价的主材,报价时按暂定价计列,结算时按合同规定进行调整。

11、投标人所报的材料及设备单价均为到工地结算价,即包含采购费、检验试验费、运杂费及运输损耗、仓储保管费、装卸费、吊装费及场二次转运费等。

12、投标人填报工程量清单时需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原表复制,不得增减,并格按工程量清单中项目顺序填写单价、合价,不得改动报价顺序。

如有改动,由此造成的责任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但措施费项目可自行增加项目。

13、投标人所提供的电子文件必须能够打开,电子文件的容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填报,不得擅自调整格式及顺序,同时电子文件容必须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容一致。

14、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5、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某清单项目或某清单项目中的某一项工作容(或某几项工作容)若实际未发生的,则在结算时应扣除未发生的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的工程容。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文件、图纸、规、技术文件标准等容,采取综合单价包干计价的项目。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计量单位项目全部工作容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各种原因造成的人工及机械降效费、不可预见费、检测试验费等。

综合单价包干的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和政府针对本项目的文件规定可以调整外,无论施工条件或施工图纸是否发生变化,在合同执行期综合单价固定不变。

各费用定义如下:(1)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的定义按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规定执行。

(2)管理费的定义按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规定执行。

(3)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4)规费:指政府部门规定收取和和履行社会义务的费用,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定额测定费、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等。

其中社会保险费(即劳保基金)由招标人按有关规定向市劳保办缴纳,承包人按规定向劳保办申请返还,由招标人在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中扣回代缴的款项。

(5)不可预见费指市场物价的不稳定因素、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调价文件、气候等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不可抗力除外)、技术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资源、劳力、交通条件等)、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施工条件的变化、及承包人预计会对造价产生影响的其它因素等所产生的额外一切费用(项目建设所必须、政府专门针对本项目的文件规定及招标人另有文件规定的除外)。

(6)检测试验费指完成该项清单项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的全部检测试验费用。

三、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说明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指根据招标文件、图纸、规、技术文件标准等容,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

除合同约定和政府针对本项目的文件规定可以调整的以外,在合同执行期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固定不变。

措施项目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预算包干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退场及安拆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搭拆及摊销费;垂直运输费;混凝土泵送增加费;为招标人委托第三监测、检测工作所发生的配合费用、其他措施项目费用。

措施项目的实施要求须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管字[2005]116号)和关于印发《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筑[1999]175号)、关于印发《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管字[2007]39号文)及招标人制定的相关规定的要求。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和脚手架搭拆及摊销费组成。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报价,不得低于省市相关管理文件所需费用总额。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要求在承包人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对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在中标后,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的实施以招标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进行,但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的投标总报价不变。

招标人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提出的,因此投标人在报价时,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拟采用的施工案,详细分析其所含的工程容,自行报价,投标人没有计算或少计算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他相关费用。

(1)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定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控制措施费用;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减轻噪声扰民的控制措施费用;除四害、预防传染性疾病的措施费用。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2)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施工围栏、围挡、围墙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外围墙美化及维修、场容场貌、安全警示标志、人员岗位标卡、材料堆放、垃圾存置、现场防火、企业标志、五板一图等设置费用。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3)安全施工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用,保健急救措施费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安全设施的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费用。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4)临时设施费:指除招标人提供已修建好的临时设施外,承包人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该费用还包含现场所有临时设施的搭拆费、提供水电源、使用、维护和保养等。

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围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和摊销费,还包括因场地的实际使用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或多次搬迁搭拆费用。

工程完工后临时设施为承包人所有(建设单位临设设施除外),工程竣工后除招标人通知需移交给招标人外,其余当招标人要求拆除时则承包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一星期无条件拆除、并清理场地、垃圾外运。

承包人报价时应考虑折旧、回收摊销及招标人视需要留用设施的费用。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5)工程保险费:指中标人为工程购买的承包人雇主责任险、施工机械设备保险、人身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所发生的费用,中标人应按规定切实做好工地保险工作,以该项费用的合同价为上限依据承包人购买保险的实际凭证支付和结算。

(6)工程保修费:工程保修执行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的保修容及保修期。

质量保证金的扣除与返还按合同约定另行执行。

该费用属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约定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7)预算包干费包括以下容:施工雨水、污水的排除;因地形、施工组织影响等因素造成的二次运输;工程用水加压措施;场地清理及垃圾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补洞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日间施工照明增加费;挖土的塌等。

场地清理及垃圾外运项目若承包人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清运则由招标人另行委托队伍进行清运,实际清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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