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领域瓶装液化石油气质量状况及存在问题分析
浅析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消防隐患问题
浅析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消防隐患问题摘要:本文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分析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现状及在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关键词:瓶装液化石油;消防隐患;监管措施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污染小、价格低的化工基本原料和新型燃料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被广泛应用到工业生产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液化石油气点火能量极点、极易燃烧,使得液化石油气储罐泄漏时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波及面广,后果严重将非常严重,不仅对周围建筑造成威 ,而且会严重影响到周围人员的生命安全。
一、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现状根据分类目的的不同,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用户的分类方式有很多种,本文分析常见的几种分类。
1、按气瓶组成形式分类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按气瓶组成形式分为:单瓶供气系统和瓶组供气系统。
瓶组供气系统主要有瓶组自然气化供气系统、瓶组强制气化供气系统和瓶组气化站供气系统。
2、按气化方式分类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按气化方式分为:自然气化系统和强制气化系统。
自然气化方式主要有单瓶供气系统和瓶组自然气化供气系统。
强制气化方式主要有瓶组强制气化供气系统和瓶组气化站供气系统。
2.1单瓶供气主要是通过供气配置2个以下15kg气瓶或配置1个50kg气瓶,而减压阀和管道直接与用气设备相接的系统,由于这种方式简单灵活,投资很小,管理方便。
但是会存在软管穿墙的问题。
2.2瓶组自然气化供气系统主要是通过配置2个以上15kg气瓶或配置大于等于2个50kg气瓶,采用自然气化方式,将液态液化石油气转换为气态液化石油气后,向用户供气的系统;这中形式简单,投资较小。
在使用供气系统就必须配置气瓶间,而气瓶间的配置需要考虑到防爆防静电设备设施、技防设备等国家规范标准的有关要求。
如果房间温度过低,会有气化不完全的现象,造成浪费。
2.3瓶组强制气化供气系统主要是通过配置2个以上15kg气瓶或(删除)配置2个或2个以上50kg气瓶,采用强制气化方式,将液态液化石油气转换为气态液化石油气后,向用户供气的系统。
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
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定义及特点
瓶装液化石油气是指将天然气、煤制气或原油加工后得到的液化石油气,装入钢瓶等容器中,作为家庭、商业和工业用途的能源。
其特点是能量密度高、易于运输和储存、使用方便。
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
1. 管理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管理法规较为零散,缺乏统一的管理体系和标准。
2. 监管责任不明确:在监管部门之间存在职责界限不清的问题,导致监管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3. 安全生产意识薄弱:一些经营者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存在违规操作和违法行为,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4. 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市场上存在大量假冒伪劣产品,这些产品质量差、安全性能低下,给消费者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建议改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督管理
1. 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制定统一的法规和标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管。
2.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3.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
4. 强化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响应突发事件。
四、结语
瓶装液化石油气是一种重要的能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其安全性。
当前存在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市场监管等多方面措施来解决。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对策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对策液化石油气(LPG)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工业化气源,被广泛用于民用燃料、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等领域。
由于其高热值、易于储存和携带等特点,LPG加气站在城市和乡村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然而,LPG加气站存在许多安全问题,尤其是在使用和管理方面,容易引起爆炸、泄漏等重大社会事件,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相当大的威胁。
那么,如何保障LPG加气站的安全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
一、LPG加气站存在的安全问题
1. 设施陈旧:许多LPG加气站设施较旧,无能力升级现有设施以满足更严格的安全标准。
2. 储气罐压力监测不足:由于缺乏压力监测装置,员工通常无法及时检测到储气罐内的压力变化。
3. 进出站检查制度不完整:有些LPG加气站在进出站时,未对车辆、人员和LPG气瓶进行适当的检查,容易发生危险。
4. 安全教育培训不足:有些LPG加气站的员工在安全知识方面缺乏必要的培训和知识,容易导致安全事故。
二、LPG加气站的安全对策
1. 设施更新:应该将老化的加气站设施升级或更换,以达到更高的安全性能。
2. 建立压力监测体系:应该安装包括压力监视器、气体泄漏侦测器、极限阀门等安全设备。
3. 实施进出站检查制度:应该对车辆、人员和气瓶进行检查,例如检查维护记录和识别和回收过期瓶。
4. 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应该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以上就是LPG加气站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对策的简要介绍。
为了保障生产、居民消费和公共运输等方面的安全,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考虑如何提高LPG加气站的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质量状况分析及对策
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质量状况分析及对策液化石油气钢瓶是一种广泛使用的用于盛装液化石油气介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居民的燃料结构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方便经济的液化石油气正在逐步替代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传统燃料,盛装液化石油气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瓶)已成为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用产品。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人,钢瓶制造和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如雨后春笋迅速发展。
由于钢瓶结构简单,市场容量大,且钢瓶生产投资少,见效快,因而生产厂数量迅速增加。
据统计截止到1998年底全国已取得制造资格的厂家达180余家,年产量可达4000万只,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厂家最多、产量最高的国家。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冲击下,钢瓶的价格大幅度下降,各生产厂家步履艰难,一些规模小、成本高的企业已被迫停产。
面对这种局面,一些企业采取各种方式降低成本,导致产品安全质量下降,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安全的隐患。
同时,由于在用钢瓶流动性大,绝大多数都分散在个人手中,给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验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在用钢瓶定期检验率低,安全状况极其严重,这也是导致近年来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直接因素。
由于钢瓶制造及在用管理问题而引发的事故次数已上升到仅次于每年锅炉、高压管道发生的事故次数,已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1.安全质量状况分析造成钢瓶安全质量状况下降的主要因素有如下两个方面,现浅析如下。
(1)钢瓶制造自1992年以来,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大了钢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每年都在生产厂家或市场中抽查产品,但结果不尽如人意,质量状况波动较大,总体质量水平不高。
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管理司近年来统计的抽查结果表明,1996年抽样合格率为51.3%,经过整顿后的1997年为75.9%,1998年抽样合格率为48.7%。
1)新生产厂家增长过多引起产品质量波动。
随着气源、钢材的全面放开,钢瓶制造企业大量增加,产量越来越大。
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用气场所安全隐患及对策
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用气场所安全隐患及对策瓶装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液化气)是一种常见的燃气,广泛应用于家庭和商业用途,如烹饪、供暖等。
然而,由于其易燃、易爆等特性,液化气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特别是在餐饮用气场所,如餐馆、食堂等,安全隐患更为突出。
本文将从餐饮用气场所的安全隐患入手,探讨液化气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餐饮用气场所的安全隐患1. 气瓶存放不当液化气瓶是存储液化气的重要设备,如果存放不当,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在餐饮用气场所,往往会因为场地狭小、存储空间有限等原因,将气瓶放置在不当的位置,如阳台、走廊等通风不良的地方,容易造成气体泄漏和爆炸。
2. 供气管道老化供气管道是将液化气输送到燃气灶等设备的管道,如果管道老化、破损,容易导致气体泄漏,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3. 操作不当餐饮用气场所的工作人员往往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操作不当、疏忽大意等因素也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例如,忘记关闭气源、操作不当导致火源等。
4. 安全意识淡薄由于餐饮用气场所的工作节奏较快,工作人员往往忽略了安全问题。
例如,忘记检查气瓶的使用寿命、忽视气体泄漏等问题。
二、液化气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1. 气体泄漏液化气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如果气瓶存放不当、供气管道老化、操作不当等因素导致气体泄漏,会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
2. 火源液化气在遇到火源时容易引燃,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火源,如燃气灶、电磁炉等设备。
3. 爆炸如果气瓶存放不当、气体泄漏等因素导致气体积聚,一旦遇到点火源,容易引发爆炸事故。
三、对策为了减少液化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应采取以下对策:1. 气瓶存放将气瓶存放在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的地方,如专门的储气房或室外储存区。
2. 供气管道维护定期检查供气管道的使用寿命,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管道。
3. 操作规范为工作人员提供专业的培训,使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增强安全意识,避免疏忽大意导致的安全事故。
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隐患分析及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和对策
在用液化石油气气瓶检验隐患分析、存在问题及对策近几年来,液化石油气在储存、运输、管理和使用等环节中存在着诸多不安全因素,为遏制事故上升趋势,从根本上改变钢瓶爆燃事故频发的状况,盛装液化石油气的钢瓶,作为特定的承压容器,必须进行定期检验。
以下是对钢瓶使用事故隐患的分析,以及我们在检查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与对策。
事故隐患1.由于储运不慎、管理不妥、使用不当,造成钢瓶外部撞击凹坑、划痕、漆面脱落、氧化生锈,加上内壁腐蚀产生斑点等原因,导致瓶体变形、瓶壁腐蚀、局部瓶壁减薄等,降低瓶体局部抗压强度,引发事故;2.由于瓶内介质中有害物质的长期腐蚀,尤其是对原始缺陷处的渗入,导致缺陷的不断扩展,以至发生开裂爆炸事故;3.在用液化石油气瓶,由于反复充气加压、用气降压的交变载荷作用,致使材料疲劳破坏,导致瓶体局部脆性断裂,发生开裂爆炸事故;4.由于瓶阀开关无限次地反复使用,致使零件磨损,密封垫圈老化,关不严漏气爆燃火灾。
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性随着时间的增加而下降,对钢瓶定期进行抽残液、测壁厚、打水压、试气密及角阀零部件的更新,其目的就是对钢瓶的安全现状作出科学的判断,早期发现钢瓶存在的隐患,防止钢瓶在运行使用中发生事故。
问题与对策我公司在检测钢瓶过程中,共报废钢瓶10300只,报废钢瓶大约占检验钢瓶数的9%,排除了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
我们在检验和评定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如下:1 外观缺陷除外观缺陷外,外观缺陷易于通过目视检查逐一发现和评估,主要为瓶体变形、凹坑、焊缝外观超标等。
缺陷的形成主要是原始缺陷的扩展以及外界因素(如超装或运输、储存时撞击等)所致,这类缺陷在报废钢瓶中所占的比例约为10%。
针对此类缺陷,要降低报废率,主要对策是加强管理,严格操作工艺纪律,结束超载和粗暴搬运。
2 阀座螺纹损坏:这种缺陷为螺纹裂纹或裂纹性缺陷,或螺纹腐蚀、磨损等损伤。
缺陷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液化石油气介质中的硫化氢腐蚀,这类缺陷在报废钢瓶中所占的比例约为2%。
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建议
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建议瓶装液化石油气是安全生产的重要领域,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气瓶质量安全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盯紧苗头隐患,抓实抓细工作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比如,市县乡各市场监管系统上下联动,通过自查、随机抽查、暗访督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所有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重点检查:充装单位气瓶追溯平台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充装追溯信息是否成功对接上传;充装单位是否按要求进行充装前后检查,是否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包含过期瓶、报废瓶、超期未检气瓶,非自有产权气瓶以及无追溯信息无电子识读标志气瓶);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存在翻新报废气瓶等。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限时整改,同时不断开展复盘,若发现整改不到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近年来,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市场主体安全生产意识薄弱。
个别经营主体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安全管理不规范,以次充好、使用不合格或报废瓶,非法经营与储存、违规充装,非法运输瓶装燃气等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用户用气安全和应急处置知识不足。
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大部分都是小餐饮、农村用户、出租用户,其流动性很强,一些用户为降低用气成本追求价格实惠而去非正规充装站充装瓶装燃气(可能是劣质燃气),安全隐患大。
同时,用户安全用气意识与应急处置知识不足、操作不当,容易泄漏引发爆炸。
如何做实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如下:一是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点的安全监管。
针对液化石油气在翻新钢瓶和非法制造、非法销售问题多,液化气非法经营、游商非法灌装屡禁不止等,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管)等多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坚决取缔走街串巷的无照游商,一经发现依法没收违法所得、车辆及气罐。
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治理工作总结汇报
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治理工作总结汇报为保证我县燃气行业安全平稳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城管局《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XX局“有动员、有部署、有落实、有查处”地开展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6月X日,我局组织全县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负责人召开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城管局《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下发了《XX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全方位的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同时加强对居民用户的安全宣传,做好使用环节隐患排查。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专班,强化对燃气企业的执法安全检查和管理,在全县掀起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的热潮,坚决防范遏制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发生。
二、治理成效1、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
对全县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进行燃气经营许可检查,对X家无证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查封。
根据获取掌握的线索,结合属地安监、公安重点到XX 镇、XX镇等乡镇突击检查,共查处非法流动倒气行为X起,取缔非法充装点 X个,暂扣50公斤液化气钢瓶XX个、XX公斤液化气钢瓶X个、倒气专用充气枪XX把、倒气泵X个、电子秤X个,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X份,对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2、深入开展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
综执大队XXX带领燃气热力安全检查监督站执法人员,深入到我县XX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对液化气管道、燃气充装设备、阀门仪表等进行检查;对燃气卸液区卸车臂、操作规程、静电释放、泄漏报警仪等进行检查;对储罐区、充装区、泵房的压力表、阀门、加气枪等进行检查;对储液罐泄漏紧急切断装置、应急物资、应急人员、应急演练等进行检查,对消防设施、设备实地演练操作。
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使用及经营中的有关问题
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使用及经营中的有关问题摘要:城市燃气是现代生活中的主要能源,也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的城市燃气事业发展很快,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表示2010-2019年中国城镇化水平从49.95%提高到60.6%,燃气耗用量在逐年增长,2020年全国城市液化石油气销售气为8291148.13吨,2019年昆明市液化石油气用户近20万户,含居民用户、餐饮用户及宾馆酒店等用户:日消耗量约280吨,全省共有液化石油气储备(充装)站29个,液化石油气总储量近1.2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在城市老旧小区及餐饮行业使用率高、液化气具有质量好(一般不含可燃成分)、热值高(热值为104.5MJ/NM³.与煤制气相比,具有一次性投资省、建设周期短,设备简单供应和使用方式灵活等优点;截止2019年,云南省液化石油气用户已超过150万户、全省15个地州市和100多个县都有液化石油气用户,液化石油气与人工煤气相比主要危险性是爆炸.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使用然气最重要的就是安全。
关键词:液化气安全问题;液化气安全使用;计量分析引言液化石油气安全涉及到运输、储存、充装,设备制造质量也涉及用户的安全使用.为止,本文以家庭供气系统,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液化气泄漏所引发的事故以及瓶装液化气经销商在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出分析,希望各职能部门关注这些问题以及经销商需要解决的问题,保障人民的安全用气。
1.液化石油气的家庭供气系统及各部份的作业1.1液化石油气的家庭供气系统示意图1.液化气钢瓶 2.角阀 3.调压器 4.连接胶管(两端有管卡固定) 5.灶前阀 6.灶具1.2家庭供气系统各部分的主要作用1.、液化气钢瓶的主要作用是:储存液态液化气,还起自然气化的作用。
大家都知道钢瓶85%的有效容积是用来盛装液态液化气的,而液态液化气是不能燃烧的,只有气态液化气在有足够的空气或助燃剂的条件下,才能燃烧。
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
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摘要:液化石油气是城市天然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布在城市和农村地区。
随着市场的迅速发展,其主要用户群体已经从郊区的居民、酒店和学校扩展到了更大的范围,未来市场需求量将会大幅增加。
然而,液化天然气市场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因此,必须加强对市场的监管,提升安全供应能力。
关键词:瓶装液化石油气;问题;对策引言: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瓶装液化石油气(LPG)已经成为一种受到广泛欢迎的清洁能源,它不仅具有环保性,而且效率高,操作方便,在商业、工业和民用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自本世纪初以来,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天然气管道的发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受到限制并开始萎缩。
由于液化石油气具有极高的密度,易聚集和难扩展,热值高,点燃能力低,爆炸极限低,因此,液化石油气泄漏会导致严重的爆破(起火)事件。
液化石油气(火灾)一般具有危害性大、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大、易发生人员伤亡、救援难度大等特点。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直是各级政府和生产经济单位关注的重要课题。
因此,研究瓶装液化石油气事故的原因和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现代事故成因理论简述事故原因理论是研究事故原因并确定预防事故的方法和对策的理论。
从最早的单因素理论到日益复杂的因素系统理论,在国际上已经研究了80多年。
事故原因理论认为,事故不仅仅是由单一原因引起的,而是多个原因联合影响的后果,这些原因可以是直接的、间接的,也可以是根本的。
直接原因通常分为两类: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
物理原因是设备、材料和环境不安全。
间接原因通常是管理不善,主要原因是社会因素,包括经济、文化、学校教育、民族习俗、社会历史和法律因素。
根据事故原因理论,即使直接原因被消除,只要间接原因存在,就不可能阻止新的直接原因。
2 当前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2.1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液化石油气市场涉及多个领域,包括储存、运输、使用和销售。
安全监管部门、质量检验机构、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工商部门和燃气管理部门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联合监管。
瓶装液化石油气终端安全管理分析及管控措施
瓶装液化石油气终端安全管理及管控措施6月21日20时40分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富洋烧烤店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系店员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擅自更换与液化气罐相连接的减压阀,导致液化气罐中液化气快速泄漏,引发爆炸。
事故造成31人死亡、7人受伤。
《城乡建设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燃气用户共计约3.18亿户,其中液化石油气约0.56亿户,全国有报道的液化石油气事故有450起,平均每天有超1起液化石油气事故发生。
为何瓶装液化石油气(即瓶装气)安全隐患频现?监管部门、工商业用户和普通民众又该如何各司其职,共同筑牢燃气安全“防火墙”?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液化石油气事故在所有燃气事故的数量占比为56.1%,死伤数量占比为61.3%。
由于用气环境复杂、人员密集以及报警器联动切断装置落实不到位,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发现,液化石油气事故呈现两个特点:一是用户端事故占比高,约占液化石油气事故99%左右;二是液化石油气事故死亡人数占比高,死亡总数占燃气事故死亡人数的70%左右,液化石油气用户端安全形势严峻,被动局面亟需扭转。
一、瓶装液化石油气终端存在的问题(一)用户安全意识不强。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第二十七条规定: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但在日常使用中,燃气用户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观,认为燃气安全是燃气经营者的事,只顾埋头经营,燃气安全不管不顾。
液化石油气气瓶、调压器等燃气设施都有详尽的说明、操作指南、注意事项,可有些用户就是视而不见,凭着感觉和经验操作;没有检查燃气设施的良好习惯。
使用年限已届满的液化石油气燃烧器具、调压器、软管等也没有及时更换。
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分析报告
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分析报告1.引言1.1 概述概述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形式,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
本报告旨在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进行全面的分析,包括市场概况、规模分析和发展趋势。
通过本报告的研究,读者将能够深入了解该市场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为相关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宝贵的参考和建议。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文章的主要章节和内容安排,以及各章节之间的逻辑关系和联系。
具体可以包括每个章节的主题、重点和小节内容的概要。
在这篇长文中,文章结构部分可以描述整篇报告的框架和内容安排,以帮助读者了解本文的组织结构和主要内容。
1.3 目的目的部分的内容应该是对本文所要分析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进行说明,包括分析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的发展状况、规模和趋势,旨在为行业相关人士提供全面了解和深入探讨。
同时,通过对市场前景、竞争态势和建议展望的分析,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决策参考和发展方向。
本报告旨在为行业相关人士提供市场分析和预测参考,为行业发展提供有益信息支持。
1.4 总结总结部分:通过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的概况、规模分析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我们发现这个市场具有巨大的潜力和增长空间。
随着人们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将会迎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我们相信,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政策的支持,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将会持续向好的方向发展。
为了更好地抓住市场机遇,我们建议企业要注重产品质量和创新,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稳健的发展。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共同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2.正文2.1 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概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概况部分主要包括行业背景、产品特点、主要使用领域和市场现状等内容。
1. 行业背景:瓶装液化石油气是一种常见的燃料类型,通常用于家庭烹饪、野外露营和烧烤等领域。
随着城镇化进程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需求逐渐增加。
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
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瓶装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LPG)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居民生活和商业领域的能源,它的安全监督管理至关重要。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对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在本文中,我将深入探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督管理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改进当前的状况。
我们来看一下当前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监管力度在当前的监管框架下,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相对较弱。
虽然政府部门规定了相关安全标准和流程,但是实际上执行和监督的效果有待提高。
这给予了一些不法分子趁虚而入的机会,导致一些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解决。
1.2 经验和培训不足涉及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工作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然而在某些地区,相关从业人员的经验和培训程度相对较低。
这就意味着他们在面临紧急情况时不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应对措施,从而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1.3 监测和预警机制不完善对于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监测和预警机制来说,尽管已经有一定的进展,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些监测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有待提高,这也使得对潜在的安全隐患无法快速做出反应。
目前的预警机制并不够完善,缺乏科学性和个性化,导致可能出现误报警或漏警的情况。
1.4 信息共享和沟通不畅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监督管理中,信息共享和沟通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然而,目前在不同部门和地区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仍然存在一定的阻碍。
这就导致了信息的不及时传递和响应,使得安全问题的处理不能得到有效的协同。
以上是当前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下面我将提出一些针对这些问题的建议。
2.1 加强监管力度为了解决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我们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加大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
这包括加强对存储、运输和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相关企业和个人按照标准进行操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也需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以起到威慑作用。
浅谈瓶装液化石油气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贮存 、 经营液化石油气的供应站和液化气储存站, 要依法取缔, 及时处理 , 同 时将情况通报给当地工商、 安监、 城管、 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 加强协作 , 终 止其违法经营活动。只有综合运用市场调节及行政监管等多种手段 , 才能使 液化石油气走向正轨。 同时在 日常消防监督管理 中还要注意对使用期限内装
液化石油气是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 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在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下 , 目前对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经营市场进行管理以城市管理局 为主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由于监督人员编制少 , 新规未出台, 消防监督管理弱 化, 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 面也还未形成 , 造成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市场化监 管很 不规 范 , 消防安 全 管理 无 法走 向深 入 。
3 . 瓶装液化石油气消防监督管理的对策
3 . 1完善 国家有关易燃易爆管理规定, 做好有法可依 瓶装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一直我们消防监督管理的 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 , 小城镇和农村的群众消 防安全意识淡薄 , 缺乏必要 重 点 。 修 改 和完 善 国家有 关 易燃 易爆 化 学物 品 管理 规定 是 当务 之 急 。 必 须 明 的消防知识 , 从而使瓶装液化石油气消防监督管理形势 日益严峻。 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严格按《 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 和 国家消防技术规范
使用方便的优点 , 已经成为我们 日常生活中的必需 品, 很多小区和家庭还安 装 了管 道 液化 气 。 目前在 燃烧 效 率 高 、 污 染少 的优 质能 源— — 天 然气 全 面使 用以前 , 使用液化石油气仍然是大多数城市家庭的首选。 近年来 , 随着社会主 义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 民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小城镇和农村对瓶装液化 石油气的需求量也在逐年增加, 瓶装液化石油气也越来越广泛的受到农村经 营户的青睐。 液化气站在很多乡镇也在不断新建以满足农村使用液化石油气 的需要。由于1 9 9 4 年出台的公安部1 8 号令《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 管理办法》 的内容 已经做 了很大更改, 代替公安部1 8 号令的新规定迟迟未出 台,造成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易燃易爆化学物 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停滞 , 消 防监 督很 不 到位 甚 至有 些地 方 出现不 去监 督 管理 的情况 , 再 加 上城 镇 消 防
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乱象情况说明
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乱象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管理,真正落实液化石油气市场健康运营安全观,进一步加强安全建设,努力构建液化气市场和谐稳定。
近期梅州城区及乡镇出现一些团伙性组织无证经营和无从业资格人员、未经交通部门核发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私自收取用户和正规供应站点的液化石油气空瓶,至外市、县进行充装液化石油气(下简称:黑气),黑气未经检验检测、短斤缺两、充装超期未检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气瓶的严重安全隐患,容易发生泄露爆炸事故造成群死群伤。
六月至今由我们正规燃气行业提供线索,联合交通、交警部门执法查扣走私黑气,碍于道交法条例只限于经济处罚后即放行,走私团伙越发猖獗,现今走私团伙不断壮大,已购置多部非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走私黑气;甚至召集梅州城区和乡镇的送气人员将收回的空瓶由走私人员输送,此类走私黑气团伙无视燃气行业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燃气管理条例。
走私团伙的底气在于处罚力度轻,我们企业认为司法实践中走私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其危害性不同于一般走私,对于危化品有可能产生的比较严重的后果,确有必要予以严惩。
现各燃气公司向主管部门和公安系统申请治安执法协助,严厉查处走私黑气团伙,坚决查处打压走私团伙的戾气,为维护燃气行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瓶装液化石油气监管问题及建议
瓶装液化石油气监管问题及建议标题:瓶装液化石油气监管问题及建议引言:瓶装液化石油气(LPG)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已经在许多国家成为主要的家用燃料。
然而,由于其易燃易爆的特性,瓶装LPG的监管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瓶装LPG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以确保这一能源的安全使用。
第一部分:瓶装LPG监管问题的评估1.1 LPG行业的快速增长和市场竞争带来的挑战瓶装LPG市场的快速增长和市场竞争使监管机构面临更大的压力,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监管机构应在快速增长的行业中保持敏感,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应对市场竞争带来的潜在问题。
1.2 缺乏统一和标准化的监管政策目前,瓶装LPG监管政策存在差异和不一致性。
这给监管机构、生产商和消费者带来了许多问题,包括质量标准的不一致、监管法规的缺乏和执行的不均等。
有必要制定统一和标准化的监管政策,以规范整个LPG行业。
1.3 假冒伪劣产品和非法经营现象在瓶装LPG行业中,存在着假冒伪劣产品和非法经营现象。
这些产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监管机构应采取更严格的措施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非法经营行为,确保LPG市场的安全。
第二部分:瓶装LPG监管的建议2.1 推动统一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为了解决瓶装LPG行业中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各国监管机构应合作,制定统一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这将有助于消除产品质量的不一致性,提高瓶装LPG的整体安全性。
2.2 加强监管机构的执法能力监管机构应加强对瓶装LPG市场的监督和执法,确保企业和经销商符合标准和法规。
加强监督能力包括建立严格的检查机制、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2.3 提高消费者的意识和教育水平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提高他们对瓶装LPG使用的风险和安全意识。
这可以通过宣传活动、培训课程和信息传递等方式实现。
只有消费者具备足够的知识和意识,才能更好地使用瓶装LPG并注意安全风险。
瓶装液化石油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瓶装液化石油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针对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我们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排查范围、重点内容和时间进度,为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同时,号召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深入排查,堵塞漏洞
针对居民住宅、餐饮服务单位、工业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场所,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存在的安全隐患。
发现问题及时约谈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
四、严格执法,维护安全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屡教不改者,坚决停止燃气供应。
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
五、持续加强,长效常治
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格局。
经过半年的努力,本次专项行动圆满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安全工作永无止境,我们将一如既往,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液化石油气 产品质量报告
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报告概述液化石油气(Liquefied Petroleum Gas,简称LPG)是一种在常温和压力下变为液态的混合气体,主要由丙烷和丁烷组成。
它具有高热值、易储运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家庭、商业和工业领域。
本报告将对液化石油气的产品质量进行评估和分析。
一、外观和气味合格的液化石油气应具有无色透明液态,无明显杂质或悬浮物的要求。
气味方面,正常情况下液化石油气无异味,但通常会添加一种特殊的刺激性气味剂,以便及时发现泄漏和燃气泄露。
二、化学成分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是丙烷和丁烷,其含量有一定范围。
国际标准通常规定,丙烷的含量应在50%~70%之间,丁烷的含量应在25%~45%之间,其他轻烃烷烃的含量应在5%以内。
这些比例是在液化石油气的制造过程中通过蒸馏和分离得到的。
三、物理性质1. 比重:LPG的比重较轻,一般在0.5至0.6之间。
2. 蒸气压力:LPG在大气压力下,热稳定时的蒸气压力应该在1.7至2.3兆帕(MPa)范围内。
3. 沸点:液化石油气的沸点在-42至-0.5之间。
4. 凝固点:LPG的凝固点应低于-50。
凝结时不应有固态化合物。
四、燃烧性能液化石油气是一种理想的燃烧燃料,它具有高热值、易燃、易燃点低等特点。
合格的液化石油气应符合以下要求:1. 燃点:LPG的燃点应低于650。
2. 燃烧热值:丙烷燃烧热值不得低于25000千焦/千克,丁烷燃烧热值不得低于24500千焦/千克。
3. 燃烧性能:液化石油气的燃烧应平稳,无明显的爆炸性燃烧或爆炸。
五、安全性能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其安全性能至关重要。
合格的液化石油气应符合以下要求:1. 气味:液化石油气应添加特殊的刺激性气味剂,能迅速警示使用者发现泄漏和燃气泄露。
2. 灭火性:液化石油气应当易于扑灭,不应继续燃烧或有明火延烧现象。
3. 爆炸极限:LPG的爆炸极限范围应在2%~10%之间,即在空气中的浓度在这个范围内时才能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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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领域瓶装液化石油气质量状况及存在问题分析
作者:许日和
来源:《品牌与标准化》2014年第08期
【摘要】本文对流通领域瓶装液化石油气质量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液化石油气质量状况存在问题
我国城市燃气主要是由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3类气源构成,而清洁环保燃料“二甲醚”由于相关标准的滞后尚未得到推广应用,只有少数城市起草了《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混合气》地方标准。
而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城市燃气的补充,满足了百姓对燃气的需求。
然而,瓶装液化气石油气质量状况令人担忧,掺混“二甲醚”、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使用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给人民群众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近年来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引发阀门漏气引起爆炸伤人的事件屡有发生。
本文就流通领域瓶装液化石油气质量抽查的情况对其质量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 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的概念
(1)液化石油气(Liquefied Petroleum Gas;简称LPG)是炼油厂在进行原油催化裂解与热裂解时所得到的副产品,是烃类混合物气体。
随着石油化学工业的发展,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化工基本原料和新型燃料,已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
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由于其热值高、无烟尘、无炭渣,操作使用方便,已广泛地进入人们的生活领域。
(2)二甲醚又称甲醚(Methyl Ether简称DME),二甲醚在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气体或压缩液体,具有轻微醚香味。
与液化气石油(LPG)相似。
作为LPG和石油类的替代燃料,二甲醚与LPG的物理性质相类似,燃烧性能好,热效率高,燃烧充分,无残液,可实现无烟燃烧,且COx、NOx排量低,能便宜而大量地生产。
由于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二甲醚作为环保清洁燃料而日益受到重视。
2 流通领域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质量状况
2012年~2013年我所受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对辽宁省部分地区液化气充装站销售的瓶液化石油气进行质量抽检,共抽检455各样品,其中2012年抽取217个样品,2013年抽取238个样品。
(1)产品合格率:2012年为47.9%,2013年为44.1%。
总体样本合格率为45.9%。
主要不合格项目有组分(含掺混“二甲醚”)、铜片腐蚀等。
(2)掺混“二甲醚”情况
在455个样品中,有84个样品不同程度的掺混“二甲醚”,最高含量61.7%。
含二甲醚比例呈下降趋势,但总体合格率略有下降。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3月国家质检下发《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后冲入液化石油气钢瓶。
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能源总局决定,在全国联合开展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活动。
各地各级执法部门针对在民用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的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非法掺混现象屡打不绝。
(1)没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目前的格局是有人管又无人管。
有人管是相关政府执法部门时常进行检查,无人管是检查往往流于形式,没有形成制度和规范,各管理部门没有建立相互协作、信息沟通工作协调机制。
(2)质量抽检频次低无法及时发现问题。
从全省目前情况看,有的地区每年抽检一次,有的地区几年抽检一次,使掺混“二甲醚”违法行为有机可乘。
(3)利益驱动使经销者铤而走险。
日前液化石油气价格和二甲醚的价格差每吨在2000~3000元,牟利空间巨大。
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差价,谋取不当利益,不顾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违规掺混“二甲醚”。
(4)处罚过轻,处罚力度不一。
对于不合格和掺混“二甲醚”的违法行为只限于罚款和整改,打击力度不够,没有形成高压态势。
今年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发出通知,开展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希望通过这次整治行动,能够规范液化石油气生产和经销者的行为,提高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