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杭州网约车新规细则-范文模板 (3页)
杭州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若干规定
杭州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若干规定【发文字号】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发布部门】杭州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02.04.25【实施日期】2002.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2001年12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杭州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若干规定》,已经2002年4月25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2002年5月8日杭州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若干规定(2001年12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02年4月25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加强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维护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运输安全,促进我市道路旅客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旅客运输,包括班车客运、定线客运、旅游客运和包车客运。
城市公共客运、出租车客运除外。
第三条杭州市人民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道路旅客运输事业。
县(市)人民政府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旅客运输事业。
市、县(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同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行使道路旅客运输行政管理职责。
第四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客运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运线路经营权,并按注册营运的车辆数向车籍所在地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领取道路运输证和营运(线路)标志牌。
禁止伪造、涂改、擅自转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和营运(线路)标志牌。
第五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驾驶员、乘务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道路运输业务知识,遵守职业道德,掌握职业技能,熟悉服务规范(礼仪),并取得司乘人员服务资格证。
各地网约车新规实施细则
各地网约车新规实施细则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的兴起,网约车行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然而,由于行业监管不够完善,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安全风险、价格不透明等。
为了规范网约车市场,许多地方都开始实施了新的网约车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各地网约车新规实施细则进行探讨。
首先,北京市的网约车新规实施细则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
该细则首次明确了网约车司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包括持有北京市市民卡、持有本市居住证、无犯罪记录等。
同时,细则要求网约车平台应对其司机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信息真实可靠。
此外,该细则还规定了网约车平台和司机的运营要求,如每年至少进行100小时驾驶培训、安装车辆终端等。
这些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网约车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杭州市的网约车新规实施细则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
该细则着重规定了网约车平台应具备的条件和规范要求。
比如,细则要求网约车平台应具备50辆以上的汽车,并在平台上显示车辆的真实照片、行驶证、驾驶证等信息。
此外,细则还提出了网约车平台应定期排查司机违法行为的要求。
这些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网约车服务的透明度和用户体验。
上海市的网约车新规实施细则于2024年11月10日起正式生效。
该细则强调了对网约车司机资质的要求,并对网约车平台进行了分类管理。
细则规定了注册制和备案制两种不同的管理模式,并根据网约车平台的性质和规模进行监管。
细则还规定了网约车车辆标志的设置和司机的服务行为要求。
这些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网约车市场的竞争平等性和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各地网约车新规实施细则的出台是对网约车行业进行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
这些细则明确了网约车司机和平台的资质条件、运营要求和服务规范等,有助于提高网约车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
然而,新规的执行和监管仍需要加强,以确保其有效实施,并促进网约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网约车实施细则
网约车实施细则网约车新政11月1日起实施,各地网约车细则将陆续发布进入调整期。
那么关于网约车的实施细则有哪些呢?网约车新政实施需要注意什么?一起来了解一下。
网约车新政实施11月1日,由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而这也是我国首部施行的网约车管理办法。
《暂行办法》将网约车这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事物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围,从国家法规层面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
根据网约车新政规定,私家车转为网约车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同时,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规定对网约车驾驶员也明确如下要求: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约车新政实施细则滴滴易到需获得多地区主管部门经营许可根据《暂行管理办法》,网约车平台想要合法经营首先需要向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需要递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资人等相关信息。
同时,还需要提交有关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具体包括: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需要具备上述线上服务能力材料,还需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出具认定结果。
杭州市网约车细则
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为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暂行办法》和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二)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应当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
(三)对本市网约车数量实行市场调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网约车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统一受理全市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市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
区、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各自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网约车市场监管工作。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等部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
发改、价格、通信、公安、市场监管、税务、质监、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和本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网约车平台公司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
杭州网约车实施细则_细则_
杭州网约车实施细则杭州网约车实施细则已经印发,并于11月1日起实施,那么,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相关内容吧。
10月31日下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记者从杭州市交通主管部门获悉,自10月8日该《实施细则(意见征求稿)》发布以来,通过各渠道共收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528条意见和建议。
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如“网约车平台须足额配备客服人员,24小时受理投诉”、“除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6个月以上的人可申请从事网约车营运外,新增了‘或在本市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12个月以上’这一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或在本市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12个月以上”这一新增条件,是相关职能部门考虑到《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实施办法尚未落地,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人不多,因此有必要认可持有临时居住证1年以上的人群。
这也从一个角度反映了杭州“网约车管理办法”的便民与包容。
通过《实施细则》,我们可以看到,在“灰色地带”游走了两年多的网约车行业,已被确认了合法身份。
而随着“实施细则”的执行,过往简单粗暴的低价营销等运营方式也一去不复返。
在杭州的传统出租车、网约车市场里,这两类定义不同但服务相似的运输服务主体,比拼服务将是大势所趋。
关于资质人和车须经考核和检测才能“入行”记者在10月31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1月1日起实施的《实施细则》,设置了4个月的过渡期。
杭州交通主管部门介绍:11月1日起起至20xx年2月28日期间,各网约车平台要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网约车的从业人员和相关车辆,可以通过互联网申请的方式,提交相关的考核、检测申请。
全市4家监测站,将保证每天可检车辆500辆的工作负荷,依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力配合网约车辆的审验工作。
而在从业人员的考核方面,我市网约车驾驶员的电脑考场也准备到位,每天可安排600位申请人进行考试。
《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二)
《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二)
佚名
【期刊名称】《杭州政报》
【年(卷),期】2018(000)006
【摘要】一、网约车经营者应当承担哪些主体责任?答:网约车经营者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具有合法资格,为乘客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
【总页数】3页(P78-8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96
【相关文献】
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J], ;
2.《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一) [J], ;;
3.《宁波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J], ;
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执行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J],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5.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J],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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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网约车经营许可联合审查工作规程
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19号)的规定,为优化服务、规范操作,方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者,经各相关部门会商同意,现就杭州市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审核工作流程明确如下。
一、在本市申请办理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的,应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对照《实施细则》第(五)条,材料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网约车经营申请表。
要求:表格填写清晰、完整,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2.1】投资人、负责人的身份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提供企业章程载明的股东及出资信息(包括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以及银行机构出具的企业法人资信证明。
【2.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
要求:提供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具备有关线上服务能力、符合相关要求的审核认定结果。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复印件由企业法人加盖公章;如有外商投资的,还须提交经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2】本市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需提供)。
【4.3】企业法人授权该分支机构负责人全权承担本市网约车经营服务、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等企业主体责任的授权委托书(设立分支机构需提供)。
要求:授权对象为本市注册登记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文字表述准确清晰,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5.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固定办公场地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提供场地权属证明,为租赁的还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5.2】分支机构负责人信息(设立分支机构需提供)。
要求: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复印件。
【5.3】管理人员信息。
-杭州网约车新规
-杭州网约车新规20XX-20XX杭州网约车新规如下20XX杭州网约车新规细则:哪些车可以成为网约车1.在本市注册登记,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2.燃油车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或者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或综合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3.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行驶里程不超过60万公里;4.车辆技术性能符合环保和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5.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6.不喷涂巡游出租汽车标志标识、不安装顶灯装置。
也就是说,网约车必须是浙A牌照。
另外,车辆需变更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相关部门现正在积极准备。
总体看,杭州网约车车辆档次偏低。
今年上半年统计,全市网约车数量约30万辆,60%以上每天订单在4单以下,专车补贴下降后,数量趋于平稳,而且很多司机注册了但没有营运。
政策实施后怎么样还要看实际情况。
接下来会不会有新司机和新车辆加入,关键看网约车有没有钱赚和市场吸引力。
20XX杭州网约车新规细则:哪些人能做网约车司机1.杭州市户籍或者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6个月以上;2.有三年以上驾龄;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4.无暴力犯罪记录;5.自申请考试之日前三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想在杭州取得《浙江省居住证》,须居住满6个月。
取得居住证后6个月以上,再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这样算下来,外地户籍驾驶员要在杭州开网约车,至少在杭州居住满1年。
传统巡游出租车司机想开网约车,连续3年考核等级在A以上,就可以申请换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想做网约车司机,须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张晓东明确表态,考试不收费,目前已经在搭建考场,会尽可能采取网上考试的方式,方便司机。
20XX杭州网约车新规细则:价格怎么定1.网约车需要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出租汽车发票;2.运价规则调整时,应当提前15天向社会公布,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网约车新规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简报
⽹约车新规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简报⽹约车新规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简报 简报⼀: 按照《⾏业改⾰实施意见》和《⽹约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作安排,10⽉26⽇,湖州市运管局召开新政征求意见阶段⽹约车平台公司座谈会。
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及“滴滴快车”、“易到专车”、“曹操专车”平台公司负责⼈参加会议。
会上,运管局相关负责⼈解读了《意见》和《细则》两个⽂件的起草背景和法规要求。
平台公司也分别发表了各⾃的意见。
“滴滴”平台以其在本市的运营数据为⽀撑,提出适当降低湖州市⽹约车新政对车辆价格和⼈员条件的准⼊门槛;“易到”平台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公布许可流程;“曹操”平台则表⽰更加关注从业⼈员的准⼊标准。
下⼀步,市运管局将充分考虑各平台公司的建议,征求相关专家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想法,统筹各⽅意见,科学完善⽹约车新政,同时也要求平台公司先⾏落实主体责任。
简报⼆: 继前天下午北上⼴深四地公布⽹约车新规细则草案之后,昨天下午3点,杭州召开⽹约车管理政策座谈会。
根据杭州⽹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杭州⽹约车将在数量和价格⽅⾯实⾏市场调节。
据记者了解到,杭州版的⽹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相⽐起其他城市的细则,被⽹友称作是⾮常⼈性化。
此外,征求意见稿今天(10⽉10⽇)正式公布,征求意见7天,⾃2016年11⽉1⽇起试⾏⼀年。
杭州出台“⽹约车”管理细则 昨天下午,杭州发布了“⽹约车”管理暂⾏办法,主要有三点,第⼀是对驾驶员做了规定,要求⽹约车主为杭州市户籍或者本市取得《浙江居住证》6个⽉以上的居民。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吸毒记录等。
其次对车辆做了要求,在杭州本市注册登记,使⽤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车,燃油车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以上或者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以上或者综合⼯况续航路程达到250千⽶以上。
杭州网约车细则实施:司机需获临时居住证1年以上
杭州网约车细则实施:司机需获临时居住证1年以上(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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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运管发布“网约车司机考试大纲
浙江杭州运管发布“网约车司机考试大纲自本月开始,《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实施。
依据该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当递交申请并通过相关的考试。
11月8日,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发布了《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在杭州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须经过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杭州区域科目考试等两场考试。
考试内容涉及政策法规、治安、交通安全、服务标准、职业道德等内容。
根据我市交通主管部门推进“实施细则”的工作计划,考试将于11月15日左右开考。
同时,为了稳妥起见,我市为“实施细则”设置了4个月的过渡期。
也就是说,到2022年2月28日止,所有网约车司机必须通过考试并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
在此以后,相关部门会严厉查处无证、违法经营等行为。
全国公共科目考什么?政策、安全和服务比重大根据国家层面的规定,我国网约车驾驶员均需参加“全国公共科目考试”。
该考试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执行。
驾驶员须掌握出租汽车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出租汽车安全运营知识,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出租汽车服务标准规范,出租汽车运营其他相关知识等内容。
该考试的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80分。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共85题,题型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本市区域科目考什么?杭州本地政策占七成在通过全国公共科目考试的同时,在杭州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还要通过杭州市区域科目考试。
该考试要求驾驶员掌握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相关政策法规及本市出租汽车相关的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法规。
该考试的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70分。
本市区域科目考试时间为30分钟,共40道题,题型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
两个科目怎么考?“国考”和“市考”各一套题库从杭州运管部门了解到,全国公共科目和杭州市区域科目两场考试的考题,均从相应的两套题库中随机抽取。
杭州萧山机场网约车、巡游出租车接单规范方案
杭州萧山机场网约车、巡游出租车接单规范方案
杭州萧山机场网约车、巡游出租车接单规范方案如下:
一、网约车司机
1. 网约车司机需要在中国公民互联网港澳台居民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证等证件有效期内,并持有杭州市网约车驾驶证;
2. 萧山机场规定上车点为机场E1、E2、F2、F3、B1等区域,网约车司机在上车前应到指定区域接待乘客,禁止在机场其他区域等待接单;
3. 网约车司机在接到乘客后应与乘客确认车辆信息、行车路线、车费等事项,并将确认结果反馈给乘客。
在接送过程中,司机应主动为乘客开车门、放置行李等服务;
4. 司机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禁止向乘客索要小费或赠品,禁止在车内吸烟、接打电话或者使用其他妨碍行车安全的设备。
二、巡游出租车司机
1. 巡游出租车司机需要持有杭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驾驶合法、安全的出租车接送乘客;
2. 萧山机场规定上车点为机场B2、B3区域,巡游出租车司机在上车前应到指定区域接待乘客,禁止在机场其他区域等待接单;
3. 巡游出租车司机在接到乘客后应与乘客确认车辆信息、行车路线、车费等事项,并将确认结果反馈给乘客。
在接送过程中,司机应主动为乘客开车门、放置行李等服务;
4. 司机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禁止向乘客索要小费或赠品,禁止在车内吸烟、接打电话或者使用其他妨碍行车安全的设备。
以上规范方案仅供参考,具体执行细节以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一、目录1、国家对规范网约车管理出台了哪些政策规定?2、互联网“专车”有哪些优点,又存在哪些问题?3、“专车”平台提供的到底是信息服务还是运输服务?4、将网约车纳入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5、为什么要在国家层面制定网约车政策?6、为什么要由政府对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实施三项许可?7、杭州制定网约车政策的基本理念和思路是什么?8、对照国家网约车政策,杭州在哪些方面作出了地方规定?9、杭州网约车市场现状如何,面对网约车新政将会发生什么变化?10、在杭州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11、在杭州申请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和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12、在杭州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条件是什么?13、杭州规定网约车价格由市场调节,以后乘坐网约车会不会越来越贵?14、杭州规定网约车数量由市场调节,不实行总量管控,与国家有序发展网约车的要求是否冲突?15、国家政策提出网约车要高品质发展,针对这一点,杭州政策是从哪些方面体现的?16、国家政策提出要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网约车,杭州政策是从哪些方面体现的?17、网约车经营者应当承担哪些主体责任?18、杭州政府对加强网约车平台管理,落实其主体责任有哪些举措?19、私家车能不能作为网约车?20、网约车报废政策和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为什么这样规定?21、二手车是否可以申请从事网约车?22、二手车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23、购置新车直接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24、办理网约车预受理证明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25、巡游出租车是否可以申请转为网约车?26、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是否可以申请转为网约车驾驶员?27、同一个网约车驾驶员是否可以加入多个网约车平台公司?28、一辆网约车最多可以注册登记几个驾驶员?29、网约车车辆要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有什么具体要求?30、利用手机和卫星定位系统计程、计时是否符合规定?31、对于网约车安全问题,有哪些针对性的规定?32、如何看待“政府管平台、平台管车及驾驶员”模式?33、网约车和巡游车两者的业务边界如何划分?34、通过改革,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两个业态的驾驶员、企业分别能得到什么好处?35、如何实现网约车与巡游车的公平竞争与融合发展?36、如何缓解“打车难”?37、如何看待部分“专车”平台送红包、优惠券等行为?38、政策实施后,针对平台公司低价补贴促销等行为,有什么考虑?39、在信息安全方面对于网约车平台有什么要求?40、如何建立网约车的退出机制?41、政府如何建设网约车监管平台?42、联合监管涉及哪些部门,如何开展工作?43、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如何落实?44、如何看待互联网平台推出的顺风车业务?45、国家对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有什么规定?46、杭州对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作出哪些具体规定?47、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应具备什么条件?48、合乘中发生事故或纠纷怎么办?49、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如何处罚?50、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如何处罚?51、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网约车平台企业实施处罚,怎么处罚?52、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网约车驾驶员实施处罚,怎么处罚?53、网约车平台公司及网约车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的,该如何处理?54、杭州设置了为期4个月的网约车纳管过渡期,这样安排是出于什么考虑?55、平台公司办理网约车经营许可证,需要完成哪些手续?56、车辆办理网约车运输证,人员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分别需要办哪些手续?57、驾驶员参加网约车从业资格考试,要考什么内容,考试难度大不大?58、乘客在接受网约车服务过程发生事故损失和理赔问题该怎么办?59、乘客在遇到网约车服务质量问题,该向哪里投诉?60、乘客需要网约车提供发票怎么办?二、具体解读1、国家对规范网约车管理出台了哪些政策规定?答:国家层面网约车政策规定主要有:2016年7月26日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2016年7月27日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第60号),2016年8月26日出台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等。
杭州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维护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保护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及其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包括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是指可在道路巡游揽客、站点候客,车身外观喷涂出租汽车标识,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劳务为乘客提供出行服务,并按乘客意愿行驶,根据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出租车定位】客运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组成部分和公共交通重要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出行服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客运出租汽车,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鼓励清洁能源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第四条【管理机关】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主管机关。
区、县(市)的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由所在的区、县(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主管。
市和区、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的具体工作。
规划、建设、财政、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物价、质监、经信、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第五条【配套设施】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客运出租汽车服务区、候客泊位、停靠站、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公益性客运出租汽车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同级财政应当给予补助支持。
第二章经营资质管理第一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第六条【持证经营】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持有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包括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第五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XXX网约车司机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XXX网约车驾驶员服务管理实施细则部门:约车部时间:2018.12.14目录xxx约车驾驶员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1)一、适用范围 (2)二、约车驾驶员日常行为规范 (2)三、驾驶员等级测评办法 (3)四、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4)为了规范公司网约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并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塑造公司优质形象,特制定本细则,要求所有驾驶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XXX网约车公司所有营运驾驶员。
二、约车驾驶员日常行为规范1、遵守法律。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吉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规定。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
克服困难,做好服务,驾驶员工作是不分时间,不分自然条件的服务,要做到任劳任怨,吃苦耐劳。
3、安全行驶,预防为先。
(一)、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保持头脑清醒,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谨慎细致的作风。
宁可谨慎一生,不可疏忽一秒。
(二)、汽车的维护:汽车的维护讲究“七分养,三分修”,日常维护坚持“三检”,即出车前、出车中、收车后检查汽车。
4、行车文明。
(一)、不能在车内吸烟,同时提醒乘客不得在车内吸烟。
(二)、不能摇下车窗吐痰不能向窗外扔杂物。
(三)、不能未经许可接打电话,如需接打电话,请取得乘客同意。
(四)、不得粗言秽语,控制不良情绪,不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做到平稳驾驶,安全第一。
5、驾驶员仪表、着装有要求驾驶员工装,穿戴整齐,勤洗勤换。
举止规范。
6、车容要求(一)、车辆内外保持清洁。
做好车内、后备箱的清洁工作,车内不能有杂物、异味。
(二)、按需及时整理车内卫生。
7、驾驶员的礼貌用语(一)、上车首先打招呼。
自己系好安全带后,提示同行人员系好安全带。
(二)、遇到问题要致歉,积极解决,同时适时表达谢意。
应做到和气、热情。
良好的仪容仪表、行为举止体现个人的修养,同时也树立了公司良好的形象。
三、驾驶员等级测评办法四、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28【实施日期】2019.1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7月27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发布,根据2019年12月28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33号提案的答复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33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19.05.21•【字号】•【施行日期】2019.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33号提案的答复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网约车规范管理的建议》(第333号)收悉。
经我局主办,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局交警局会办,现就有关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市网约车管理现状至2019年3月底,我市取得网约车经营资质的平台企业达到23家(其中10家平台投入运营),取得网约车运输证车辆达到5.5万辆,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员达到7万余人。
我市合规办证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的数量在全国城市中排名领先,网约车每日上路运营车辆4.2万辆,日完成订单服务60余万车次(订单量为巡游出租车1.5倍以上),从事接单的人员和车辆双合规比例达到90%以上,在全国城市排名第一。
杭州网约车基本全合规的实现,得益于前期改革的持续推进以及为市场所接受的政策方案、立法修订完善以及强有力的监管手段。
目前,出租车新老业态不断融合发展,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态势良好。
二、关于您提出具体建议的答复(一)关于网约车平台数据接入2018年9月起,我市紧紧抓住国家十部委进驻式检查整顿网约车平台企业的有利契机,严格要求各大网约车平台企业实施数据落地对接,并通过立法修订强化数据接入的法律依据,至目前,已全面实现数据接入监管平台,已能够实时掌握企业推送的数据。
(二)关于组建网约车司机工会市总工会参与会办该提案,作出反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成立或组建工会基层组织须依托机关、事业、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并在上级工会领导下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不得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领导之外的其他工会组织,也不得用某种职业命名工会组织名称(如网约车司机工会等)。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60号令)、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6年第63号令)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结合黑河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城区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原则下,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与个体经营者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网信、公安、市场监督、商务、发改等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审核批准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第五条在黑河城区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取得市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注册地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者应当提交已取得企业注册地线上服务能力的认证结果和线下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市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五)在黑河城区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杭州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
杭州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20__年1月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__年8月25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__年10月15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共客运的管理,维护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公共客运事业的发展,适应杭州市中心城市的功能需要,加快城市化进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城市公共客运,是指在城市中利用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及相关设施,供公众乘用的、依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营运的交通方式。
本条例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城市公共客运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凡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公共客运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杭州市城市公共客运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市公共客运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各县(市)城市公共客运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当地的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工作。
各级规划、公安、财政、工商、建设、交通、物价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城市公共客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公共客运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公共客运应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协调发展、服务乘客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应把城市公共客运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
政府应积极推行公交优先政策,倡导运用市场机制,发展城市公共客运事业。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城市公共客运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专项规划,征求交通等有关部门意见后,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七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选址定点时,应当根据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居住区建设以及新建、扩建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汽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和大型商业、娱乐、文化、教育、体育中心等项目时,根据城市公共客运发展专项规划需要安排城市公共客运线路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划设计条件和用地协议提供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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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网约车新规细则
浙江杭州网约车新规细则
司机:需杭州户籍或在本市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杭州,申请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杭州市户籍或者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6个月以上;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五)自申请考试之日前3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车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此外,巡游出租汽车也可以申请变更为网约车;连续3年考试等级在A以上的巡游出租车汽车驾驶员,可以申请换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车辆:浙A牌照
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
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号牌,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燃油车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或者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或者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
(三)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行驶里程不超过60万公里;
(四)车辆技术性能符合环保和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五)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六)不喷涂巡游出租汽车标志标识、不安装顶灯装置。
申请:需办理“预约出租客运”登记
办理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应当在取得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网约车预受理证明后,由车辆所有人向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或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网约车预受理证明;
(四)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相应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获得小客车指标,拟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应当购买符合条件的车辆,凭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网约车预受理证明,向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申请登记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
关于在杭网约车的数量限定,细则规定,网约车主要依靠存量转换,通过符合条件的车辆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产生,不单独新增网约车小客车指标,不设置网约车专用牌照号段。
合乘:单车或单人累计
每日不超过4次
此外,之前大家普遍关注的私人小客车合乘,这次《实施细则》中也有明确解读: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应由驾驶员预先发布驾车出行信息;需要分摊出行成本的,按照只计程不计时原则,驾驶员和信息服务平台收取的每公里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巡游出租汽车每公里里程运价的50%;每辆私人小客车或每个驾驶员累计每日提供合乘服务不得超过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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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撩开窗的刹那,当推开门楣的倥偬,当抬头仰望天空时刻,秋阳光芒,总是令你防不胜防,把它光和热,幻化成清晰影子,将你打得,招架难熬,只有默默承受,从早到晚,变为它之囚徒,渴望于之脱逃。
但它还是温情脉脉,一早一晚,总会搅起微凉,让一丝丝风儿,轻轻吹拂,漫过肌肤,沁入骨髓,透进心灵,将凉之感觉和寓趣,成为相伴你欣慰舒朗。
在艳阳的秋高气爽,正以闲情逸致放飞畅想,思绪飘零,以平生芳华,一颦一笑,走出蜗居,到大自然里,旅游行走,穿街过巷,沟过河,感受秋的五彩缤纷,树木,植被,丛林,蒿草,河流,山川,田园,……一切只要人能寻觅处所,均可潇洒而去,而非徒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