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
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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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yone has inertia and negative emotions. Successful people know how to manage their own emotions and overcome their inertia, and illuminate and inspire those around them like the sun.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授权导读:分公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不需要总公司的特别授权,因为分公司可以独立的签订合同,但是,分公司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这些法律风险肯定是总公司承担的,因为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
不过,分公司签的合同也不能超过自身的经营范围。
一、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授权?1、分公司签订合同一般不需要特别授权,但分公司自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对外签订施工合同,公司可能不会承认该合同对公司的约束力,不会承担基于分公司擅自签订合同导致的民事责任。
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根据《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4、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只要在其经营范围内,或者虽然超出经营范围但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应当认定该合同为合法有效二、设立分公司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指定(委托)书》;4、总公司拨款证明;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三、分公司有哪些特征?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
分公司能不能直接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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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s not perfect, if you find it wrong.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分公司能不能直接签合同?分公司是不能直接签合同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由于并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是无法签订合同的,同时也无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必须要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相关事项,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分公司能不能直接签合同?不能直接签合同,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
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
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
(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
B、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
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
C、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
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可否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与子公司又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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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分公司可否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与子公司又有什么区别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来的公司发展壮大,逐渐确立了更多的分公司,我们都知道公司主体起着关键的作用,管理着大小各种事务。
但我们真的清楚分公司起着什么作用吗?分公司可否对外签订合同?今天赢了网的小编就来跟大家聊聊,分公司的具体职责,详情请继续向下阅读,希望我们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
一、分公司的定义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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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合同签订权限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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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ember what should be remembered, and forget what should be forgotten.(页眉可删)分公司的合同签订权限有吗?分公司的合同签订权限肯定是有的,但只要总公司所有的条款可以授权给分公司的话,那么一般就不会存在有权限的问题,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而对于诉讼的主体就应该是总公司。
一、分公司的合同签订权限有吗?这要看实际的情况,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而非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但在诉讼过程中,分公司还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的;没有总公司授权,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盖的是分公司的章,是没有效力的。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根据民诉意见第41条的规定,总公司非依法设立分公司,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还是应当以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我们认为,分公司能否对外直接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到民事诉讼活动中,实质要以其是否领取了营业执照为要件,因为一旦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其对外便公示了分公司作为一个组织机构可以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因此其当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上的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本文着重阐述经过合法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否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及其效力以及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的形式。
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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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吗?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的,但是需要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成立,并在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设立的,并且分公司订立的合同是经过总公司授权允许的,如果不在总公司授权范围之内的,该合同就属于是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由总公司进行追认才会发生效力。
一、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吗?可以,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
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
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
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什么?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三、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什么?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联系与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总公司授权分公司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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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授权分公司范文一、授权目的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总公司决定授权分公司,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权力和责任。
二、授权范围1. 人事管理:分公司拥有自主招聘、培训、调配员工的权力,同时需遵守总公司的人事管理政策,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2. 财务管理:分公司有权制定财务预算、审批费用报销、管理资金运作,但需遵守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合规。
3. 市场营销:分公司拥有制定营销策略、开展促销活动、签订合作协议的权力,但需遵守总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定位,确保市场推广合规。
三、授权条件1. 分公司需严格遵守总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政策,不得擅自变更或违反总公司规定。
2. 分公司需及时向总公司汇报工作进展、经营情况和重大决策,确保信息透明和沟通畅通。
3. 分公司需配合总公司的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接受总公司的指导和管理。
四、授权期限本次授权期限为一年,期满后视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分公司的经营表现和管理能力决定是否延长授权期限。
五、授权效果1. 授权生效后,分公司将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能够更灵活地应对市场变化和业务需求。
2. 授权将激发分公司的创新活力和责任意识,促进分公司的健康发展和持续增长。
3. 授权也将加强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形成总分一体的管理格局,实现资源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六、授权后的管理总公司将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管理行为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七、总结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是一种积极的管理举措,旨在激发分公司的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
分公司应当珍惜这次授权机会,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总公司也将全力支持分公司的发展,共同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使命愿景。
分公司可否对外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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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权限认定书第一部分合同双方基本情况1. 委托方(总公司):-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2. 受托方(分公司):-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第二部分授权范围1. 一般授权- 受托方在委托方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代表委托方签订、履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合同。
2. 具体授权事项- 受托方在以下具体事项上拥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 采购原材料和设备;- 销售产品和服务;- 租赁资产;- 提供技术服务;- 与第三方进行合作协议;- 其他与委托方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签订。
第三部分授权限制1. 授权金额限制- 受托方每次对外签订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具体金额)。
2. 特定事项限制- 受托方不得对外签订以下特定事项的合同:- 公司章程、经营范围以外的合同;- 转让或负担公司主要资产的合同;- 担保合同;- 委托其他机构代理对外签订合同的合同;- 其他委托方明确禁止受托方签订的合同。
第四部分授权流程1. 授权申请- 受托方在对外签订合同前,应向委托方提出授权申请,并附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和金额。
2. 授权审批- 委托方收到授权申请后,应在(具体天数)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3. 授权书颁发- 委托方审批通过后,应向受托方颁发授权书,明确授权范围、金额限制和授权有效期。
第五部分监督管理1. 合同备案- 受托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应在签订后(具体天数)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备案。
2. 定期报告- 受托方应定期向委托方提交对外签订合同情况报告,包括合同数量、金额、主要条款等信息。
3. 财务监管- 委托方有权对受托方对外签订合同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审查合同执行情况、资金流向等。
第六部分违约责任1. 受托方违约- 受托方未经授权对外签订合同,或超出授权范围、金额限制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撤销该合同,受托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 委托方违约- 委托方不合理拒绝受托方的授权申请,或未及时审批授权申请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分公司可以签工程承包合同
![分公司可以签工程承包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36a94922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166657f.png)
分公司可以签工程承包合同随着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对工程承包的需求日益增长。
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承包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在实际操作中,分公司作为母公司下属的独立法人单位,可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本文将从分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合法性、条件和注意事项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分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义务。
在工程承包领域,分公司作为母公司下属的独立单位,具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合法性。
二、分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条件1. 分公司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应具备一定的资质等级。
分公司要想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分公司须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分公司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前,应充分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技术能力和人力资源,确保具备完成工程的能力。
3. 分公司须有良好的信誉。
在工程承包领域,信誉至关重要。
分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应确保自身具备良好的信誉,以赢得合作伙伴的信任。
4. 分公司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分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分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1. 明确合同内容。
分公司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理,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
2. 严格履行合同。
分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3. 加强合同管理。
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目标顺利实现。
4. 防范合同风险。
分公司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应充分评估项目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总之,分公司作为母公司下属的独立法人单位,可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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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ason why a great man is great is that when he is in adversity with others, others lose confidence, but he is determined to achieve his goal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责任承担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如果是总公司的业务范围内,那么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如果分公司独立签订合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有营业执照的,那么应该由分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一、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责任承担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
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
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
二、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资料?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与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合同有何法律效力
![分公司与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合同有何法律效力](https://img.taocdn.com/s3/m/8b155e7e6529647d26285216.png)
分公司与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合同的效力1、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对于何为其他组织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根据上述规定,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旦分公司超越总公司的授权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该合同一定是无效,除非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明知分公司越权仍旧与其签订合同。
因为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授权范围仅对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部或者施工单位的工程处(工程队)对外签订的合同往往盖有工程项目部的章(有些是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由于工程项目部、工程处等是施工单位的职能部门,并非是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因此此类合同严格从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除非项目部、工程处(工程队)在签订合同时有施工单位的明确授权或者事后得到施工单位的追认。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类合同往往因为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表见代理而认定为有效。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吗](https://img.taocdn.com/s3/m/765290fb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c8.png)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吗⼀般⽽⾔不能。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机构,在财务、经营管理上⾪属于总公司,⽆独⽴的法⼈资格,⼀般情况下是有总公司来对外承担责任的。
⼦公司是指虽然⾃⼰可以独⽴地对外承担责任,但是⼀定程度上受另⼀家公司⽀配的公司。
⼦公司有独⽴的法⼈资格。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
第三⼈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为了减少⿇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追认。
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
追认的时间为⼀个⽉。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分公司是可以独⽴对外签订合同的,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定要是在权⼒范围之内,如果已经超过了代理权,可能这个时候的合同就没有法律效⼒。
附赠公司劳动合同范本公司劳动合同甲⽅(⽤⼈单位)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劳动者)_________性别:_________⾝份证号码:_________⽂化程度: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第⼀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劳动合同(填“有固定⽆固定”中⼀项)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起⾄________年____⽉____⽇⽌。
合同期限届满即⾏终⽌。
如甲⼄双⽅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作内容和⼯作地点第⼆条⼄⽅同意根据甲⽅⼯作需要,担任岗位(⼯种)⼯作。
⼯作地点:第三条甲⽅可以根据⼯作需要以及⼄⽅的⼯作能⼒,在征得⼄⽅同意后可以调整⼄⽅的⼯作岗位。
⼄⽅应按照甲⽅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作任务。
三、⼯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甲⽅安排⼄⽅执⾏标准⼯时。
执⾏标准⼯时⼯作制的,⼄⽅每⽇⼯作不超过⼋⼩时,每周⼯作不超过四⼗⼩时。
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吗?
![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吗?](https://img.taocdn.com/s3/m/8f8428d667ec102de3bd89be.png)
Genius is the endless ability to work hard.(页眉可删)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吗?总公司当然是可以授权分公司签订合同的,但还是要签订分公司是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并且也是得到工商部门的认可,在分公司签订了合同之后,那么对于诉讼的主体同样也是属于总公司。
一、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签合同吗?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1、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总公司的名称,由总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2、二者的名称称谓不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分公司名称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称,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
分公司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而子公司与一般的公司无异,母公司持有分公司的股份,更多的联系还是存在于利益方面。
3、二者的经营范围不同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可以自行选择经营范围,一般无限制。
4、二者设立的程序不同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https://img.taocdn.com/s3/m/ca035d0f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2815700.png)
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分工合作,共创辉煌”,在当今全球化的环境下,分公司结构成为各国企业国际化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母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成为了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首先,分公司的权利。
分公司主要作为母公司的分支机构,其最主要的权利就是签订合同和承担营运责任。
一般来说,分公司可以在合作方面独立签订合同,承担责任以及履行义务,包括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等。
分公司还具有组建各类营运团队的权利,以实施母公司的各类营运战略,推广母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分公司也给予有权独立决策,还能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采取必要的调整措施。
其次,分公司的义务。
分公司是母公司的一部分,需要对母公司有一定的义务。
首先,分公司应该为母公司服务,分公司的营运等工作,应该遵从母公司的营运政策,与母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有效运用母公司的资源,以提升分公司的经营效率。
其次,分公司有义务向母公司交付财务报表。
分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并审核财务报表,并及时提交审核结果;此外,分公司也有义务把当地的市场及客户的情况定期上报,以便母公司对分公司的营运形势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从而制定恰当的营运策略。
最后,要说的就是协调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性。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母公司需要明确规定并做好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保护母公司及分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整体发展。
分公司也需要充分了解母公司的利益、目标及战略,不断提升分公司的营运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真正搞好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企业才能够持续稳定发展,抓住市场机遇,实现辉煌成就。
通过对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的深入分析,可以看出,它们之间发生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有助于加强母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发展,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实现辉煌成就。
分公司能不能签订销售合同
![分公司能不能签订销售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61816447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ec79c4f.png)
分公司能不能签订销售合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分公司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其法律地位并不等同于独立的法人实体。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公司的公司承担。
因此,分公司在法律上并不具备完全独立的签约能力。
这并不意味着分公司就无权签订任何合同。
实际上,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代表总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在授权分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时,以下几点是需要注意的:1. 授权范围:总公司应当明确分公司的授权范围,包括合同的种类、金额上限、地域限制等,确保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行事。
2. 授权书:总公司应出具正式的授权书,明确授权事项、期限等内容,并将授权书公示,以便于第三方查验。
3. 合同效力:分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其法律效力直接归于总公司,由总公司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4. 内部管理:总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分公司的销售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的履行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我们提供一份简化的销售合同范本供参考:销售合同甲方(卖方):[总公司名称]乙方(买方):[买方名称]鉴于甲方授权其分公司[分公司名称]与乙方就下述商品的销售达成如下协议:一、商品信息商品名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规格型号]数量:[数量]单价:[单价]总价:[总价]二、交货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三、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付款时间]付款条件:[付款条件]付款账户:[付款账户]四、质量保证甲方保证所售商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对于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退换货或降价处理。
五、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https://img.taocdn.com/s3/m/da80abd0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b2.png)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分公司是母公司设立的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分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独立签订合同。
但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分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但是,这并不影响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实施民事行为的能力。
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可以独立签订合同,独立承担合同责任。
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授权分公司签订合同,应当取得母公司的授权。
母公司可以通过内部决议,对分公司经理进行授权,授权范围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等。
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三、分公司超越授权签订合同的处理分公司超越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对母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母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分公司应当承担因此给母公司造成的损失。
四、分公司签订合同的程序分公司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公司的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批、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程序。
合同签订后,分公司应当向母公司报告合同的主要内容。
五、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分公司签订合同,可能面临如下法律风险:1.授权不明确,导致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2.合同内容不合法,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3.合同履行不能,导致合同解除或者违约;4.合同纠纷,需要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解决。
六、结论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独立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母公司应当加强对分公司的管理,确保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降低法律风险。
其他是关于“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七、分公司的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为了确保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降低法律风险,母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分公司的合同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1.明确授权范围:母公司应当明确授权分公司的合同签订范围和金额限制,确保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以分公司名义订立的合同-总公司是应承担责任
![以分公司名义订立的合同-总公司是应承担责任](https://img.taocdn.com/s3/m/a42a7540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88f4161.png)
以分公司名义订立的合同,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一、问题的提出实务中,我们会经常看到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并签订合同,而按国家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之规定,分公司在具备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是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并签订合同,作为合同主体和诉讼主体是适格的。
但是,对分公司以自己名义签订生效的合同,对公司的效力如何?公司是否可以直接行使合同权利呢?对公司的直接干预,分公司是否可以提出异议并以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进行否定?对公司、分公司之间的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相对人应如何处理?二、分公司的定义及其成立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分公司为公司的分支机构,是公司基于财税和经营便利等原因,根据公司的意志所设立的对外从事公司部分经营业务的机构,是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
虽然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经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在工商核准的营业范围内对外从事经营活动。
设立分公司,公司应当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且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三、分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登记条例》第3条规定,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应当要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此为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并可以以公司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程序。
同时结合前述关于分公司设立必须要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规定,可知分公司具备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从事一定范围经营活动的工商形式条件。
根据《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按此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2条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总分公司之间能否签合同?
![总分公司之间能否签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cdc499b6f01dc281e43af000.png)
Every noble work is at first impossibl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总分公司之间能否签合同?总分公司之间是可以签订合同的,只要总公司与分公司都取得了合法的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签订合同的程序和标准来进行签订合同,但必须由双方对相关事项进行协商一致后签订。
一、总分公司之间能否签合同?显然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
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二、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哪些合同是无效的呢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分清本公司与分公司的法律关系。
在形式上,分公司是本公司的派出机构。
但在实质上,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本公司是被代理人,应当适用《民法通则》中关于代理的法律规定。
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
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本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本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也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于为人承担责任。
分公司能否独立签订合同和开具发票?
![分公司能否独立签订合同和开具发票?](https://img.taocdn.com/s3/m/fdc6b249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02dae19.png)
一、分公司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 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能否独立签订合同?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 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 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根据以上规定,分公司是依法登记并拥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可以以 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总公司需对分公司民事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分公 司对外签订合同需在总公司的授权内进行。
四、总公司签订合同,能否由分公司开具发票并收取款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二条规定,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 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 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 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 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提供建筑服务的分公司,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形下,可以由总公司 签订合同,分公司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发票并收取款项;除提供建筑服务以外 的其他情形,目前税法并未明确规定,建议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并按照“三流 一致”的原则从事销售行为。
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法》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不包括再保险合同)按照保险 费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因此,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应当按照财产保险合同,缴纳印花 税。
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https://img.taocdn.com/s3/m/1810bba3b9f67c1cfad6195f312b3169a551ea16.png)
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然而,当涉及到分公司时,人们常常会对分公司是否有权签署合同产生疑问。
那么,分公司究竟可以签合同吗?
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商法规定,分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
位和责任。
因此,分公司有权利和能力签署合同。
分公司签署合同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然而,虽然分公司有权签署合同,但在签订合同时也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
首先,分公司必须遵循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签署符合公司的利益和法律的要求。
其次,分公司在签署合同时必须明确合同的内容和条款,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最后,分公司在签署合同之前需要经过公司授权,确保签署合同的行为得到公司的批准和授权。
因此,分公司是有权签署合同的,但在签署合同时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
只有在遵守规定的情况下,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才能够有效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
希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活动。
分公司能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吗?
![分公司能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吗?](https://img.taocdn.com/s3/m/d68136a9767f5acfa0c7cd7a.png)
If you forget to wake up, then I would rather close your eyes first.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分公司能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吗?导读:分公司肯定是不能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作为主体一般是公司的法人才可以实施这种行为,分公司只是属于总公司的附属单位,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必须要慎得总公司的同意才可以进行办理。
一、分公司能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吗?不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
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
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若必须执行已被承包或租赁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时,对承包人或承租人投入及应得的收益应依法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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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称总公本公司是指一个公司法人的总机构,分公司是和本公司相对而言的法律概念。
但公司集团不是法律概念。
而分公司是本公司下设的分支机构。
司,集团公司一般为本公司,在事务操作中要注意区分概念。
一、分公司和本公司之间的区别。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本公司是独立的法人。
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 1 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但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之其财产属于本公司所有。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2、内或母公司授权的经营范围之内可以自由处置本公司财产而不需另外授权。
、分公司经营所得属于本公司,而不属于分公司自有。
3、分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和法律责任也归属于本公司,不能自行独立承担责任,所发4
生的债权债务风险应当由本公司承担。
、分公司可以在本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已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或代表公司进行5
这是分公司和本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的但主题仍然是母公司,且责任也有母公司承受。
诉讼,区别。
本公司的内部职能部门,比如财务科、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科室,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
二、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呢?
答案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当然也包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不可或缺的环节。
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可以了,只要审查总公司对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就能明白总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业务范围,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业执照,.
精品文档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三、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哪些合同是无效的呢?
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分清本公司与分公司的法律关系。
在形式上,分公司是本
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公司的派出机构。
但在实质上,公司是代理人,本公司是被代理人,应当适用《民法通则》中关于代理的法律规定。
分公司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因此,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
明白本公司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合同时,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本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
第六十六条规定: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通则》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也规定:才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视为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由”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的情况下,此可见,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
如果总公司追认的,则为有效;否则为无效。
《合则合同为有效,此时适用
如果合同相对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同法》表见代理制度。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该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呢?《最高人民法有效。
合同法第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主要包括:“四十九条所称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一)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二)被代理人的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的;.
精品文档(三)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名章或单位印章和单位介绍
信订立合同的;(四)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不明的;
”(五)代理权被终止或者被限制,但被代理人未及时通知相对人的。
如果分公司超出本公司授权范围与相对人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
《最高
企业法人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应当保证合同无效。
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
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
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
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因此,分公司毕竟不是独立的法人,虽然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但为
一定作为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相对人,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要求分公司的本公司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以达到合同顺利履行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