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水保函[200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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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点型工程水土保持设施查勘比例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草地核实 林地核实
重点评估范围
全查
其他评估范围
50%
50%
50%
30%
30%
80% 50%
重要单位工程
全查
50%
80%
90%
混合类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查勘比例
混合类项目应先划分成点型和线型分(支)项目,再参照 上述要求确定单位工程查勘比例和分部工程抽查核实比例,其 中线型分项目的比例应调增10%。
四、行政验收程序及要求
1、验收条件 2、验收内容 3、验收形式及要求 4、验收合格标准 5、验收程序 6、其他要求
验收条件
1、通过技术评估。 2、主要遗留问题和质量缺陷已经处理完毕,尾工基本完成, 技术评估提出的行政验收前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3、临时征占地已经整治完毕并符合归还当地的条件。 4、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落实。 5、历次验收或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工程自查初验的内容
1)对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设计文件,检查水土 保持设施是否完成。
2)鉴定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并评定等级,对工程缺陷 提出处理要求。
3)检查水土保持效果及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确认是否 具备安全运行条件。
4)确认水土保持工程量和投资。 5)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四、技术评估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 ( GB/T 22490--2008) 技术评估机构:水利部认可的16家。 技术评估范围:防治责任范围。 技术评估对象:水土保持措施。 技术评估方法:实地测量、典型调查、样方测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关于加强水库水电站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煤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有色金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200720082009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研讨会议纪要的通知水保函200730号关于督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的补充通知其他相关文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

德格县兴城至多瀑沟35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环评报告公示

德格县兴城至多瀑沟35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环评报告公示

德格县兴城至多瀑沟35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特性表前言德格县兴城至多瀑沟35kV输变电工程位于四川省甘孜州德格县和白玉县境内,其中多瀑沟35kV变电站位于德格县岳巴乡岳巴寨村多瀑沟水电站旁,为雀儿山南部地区,站址邻岳巴乡通乡公路;兴城~多瀑沟35kV线路工程位于德格县和白玉县境内,线路从兴城电站向东南方向出线,止于35kV多瀑沟变电站,线路长58.17km(架空)+0.2km(电缆),其中有490m线路共3基杆塔位于白玉县登龙乡境内。

本项目中新建的变电站位于通乡公路附近,项目线路工程也沿区域各即有公路两侧附近走线,项目建设交通总体较为便利。

本项目建成后,多瀑沟35kV变电站作为多瀑沟供区新的35kV电源点,可改善多瀑沟供区小水电孤网运行、供电不稳定的现状,能保证该供区牧民丰、枯期的用电需求,提高供电质量。

同时,本项目在解决多瀑沟片区用电的问题的同时也进一步完善了德格县电网结构,为今后的统一调度管理,合理分配电力资源,提高供电质量提供必要的保证。

项目主体工程主要由多瀑沟35kV变电站新建工程、兴城~多瀑沟35kV线路新建工程两部分组成。

多瀑沟35kV变电站新建工程:主变容量为本期1×2000kV A,远期1×2000kV A;35kV出线本期1回,远期1回;10kV出线本期4回,远期4回;无功补偿容量本期1×400kvar,远期1×400kvar。

变电站征地面积0.22hm2,其中站区围墙内面积0.06hm2,围墙外占地0.15hm2,进站道路0.01hm2。

兴城~多瀑沟35kV线路新建工程:起于兴城电站,止于本次新建35kV多瀑沟变电站。

全线长度为58.37km,其中架空线路58.17km,为单回线路,共使用铁塔63基,门形杆135基;直埋电缆沟0.20km。

项目设计静态总投资3970.02万元,实际完成投资4113.15万元,实际工期为2015年9月~2016年4月底,总工期8个月。

水土保持方案措施设计讲义(投资专题)

水土保持方案措施设计讲义(投资专题)
(3)替换设备费指施工机械正常运转时所耗用的设备及随机使用的工具附具等摊销费用。
(4)安装拆卸费指施工机械进出工地的安装、拆卸、试运转和场内转移及辅助设施的摊销费用。
(5)机上人工费指施工机械使用时所配备的人员的人工费用。
(6)动力燃料费用指施工机械正常运转时所耗用的水、电、油、煤和木柴等的费用。
(二)其他直接费
施工预算是施工企业以单位工程为对象所编制的人工、材料、机械台时耗用量及其费用总额,即单位工程成本。
(六)竣工决算和竣工结算
竣工决算是建设单位向国家(或业主)汇报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工程的实际造价。竣工决算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
竣工结算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对承建工程项目的最终结算。
(二)投资概算
初步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阶段对建设工程造价的预测,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初步设主计概算在已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静态总投资的控制下进行编制。
(三)业主预算
对已确定实行招标承包制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为滿足业主投资控制和管理的要求,按照总量控制、合理调整的原则编制的内部预算,称业主预算或执行概算。
6.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7.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8.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9.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和其他。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所需增加的费用。包括增加施工工序,增加防雨、保温、排水等设施,增耗的动力、燃料、材料以及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

水土保持定额标准(使用说明)

水土保持定额标准(使用说明)
附件 4
水土保持业务经费定额标准 使用说明
(试 行)
中 明...................................................................................................1 2 定额标准的使用方法 ..........................................................................2 3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定额标准 ......................................................3
5 水土保持监测定额标准 ....................................................................14 5.1 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定额标准 .....................................................14 5.1.1 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定额 ....................................14 5.1.2 重点支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定额标准 ............................15 5.1.3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水土流失监测定额标准 ............15 5.1.4 重点小流域水土流失定位监测定额标准 ........................16 5.1.5 跨省际对生态环境有重要影响生产建设项目监测定额标 准...................................................................................................17 5.1.6 常规监测点定位观测定额标准 ........................................18 5.1.7 普查点年度定位调查 ........................................................18 5.2 水土保持监测组织管理定额标准 .............................................19 5.2.1 流域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管理与审核定额标准 ................19 5.2.2 流域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纠纷事件审核与认证定额标准 20 5.2.3 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站网检查与指导定额标准 ................20

水土保持政策解读(杨永兵)

水土保持政策解读(杨永兵)

水土保持最新政策解读起源:新一届中央政府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政策1:中央、省生产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权逐步下放。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提出:在审批制的基础上,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各级制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新一届政府推进改革后,各级发布了新的目录。

中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2013年本→2014年本:《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省2004年本)》→2013年本→2014年本今年7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又提出,要及时修订并公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另据发改委消息,中国今年将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05月13日16: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通过目录对比可以发现,水利、交通、铁路、公路、核电、火电等行业都逐步下放相关权限。

注意事项:1、留意最新目录,有的市也出台市级目录,划分市、县政府审批事权2、投资目录改变,相应变更水土保持案审批、检查、验收权限。

现在中央和省级立项的项目,凡是立项权下放的,同步下放审批、检查、验收等权限。

政策2:取消资质认定和验收技术评估、监测、案编制中介服务2015年10月11日《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省级贯彻国务院文件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理规省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政字〔2015〕278号)清理两项: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案审批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关于监测:此前公布中介服务清单时,未列为中介服务项目,此处也无从“清理”。

资质认定取消后的后续办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案编制单位和监测单位水平评价工作的意见》2015年11月20日要点:1、取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案编制单位资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资质认定行政审批项目2、由学会实行自律管理3、自愿申请,不强制进行水平评价4、仅是能力参考,不和能否从事这两项工作挂钩中国水保学会已开展水平评价,水土保持学会正在积极组织开展。

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后附供参考的完整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章节)新修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7月2日修订公布,2016年7月2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7月2日修订公布,2016年7月2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7月2日修改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4)《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环保部,2016年6月12日发布)。

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号);(3)《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水保[2016]245号);(4)水利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59号);(5)水利部关于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21号);供参考的完整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章节2.2 编制依据2.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公布,2016年7月2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修订公布,2016年7月2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修改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颁布,2004年8月28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通过);(7)《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2月28日发布,2006年1月1日施行);(8)《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环保部,2016年6月12日发布);(9)《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3月1日施行)。

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

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

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正文:---------------------------------------------------------------------------------------------------------------------------------------------------- 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2007年5月21日)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单位: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规定,现就从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从严审查审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能达到以下要求的,技术评审应不予通过1、水土保持方案中没有主体工程的比选方案,比选方案水土保持评价缺乏水土保持有关量化指标的;2、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对原自然地貌的扰动率超过70%,或对林草植被的破坏率超过70%的;3、工程的土石方平衡、废弃土石渣利用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二、开发建设项目符合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条件的,水土保持方案不予批准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的开发建设项目;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域内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项目;3、违反《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条,在25度以上陡坡地实施的农林开发项目;4、违反《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的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内取土、挖砂、取石的开发建设项目;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不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水工程;6、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规定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前期工作,但未能提供相应文件依据的开发建设项目;7、分期建设的开发建设项目,其前期工程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8、同一投资主体所属的开发建设项目,在建及生产运行的工程中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9、处于重要江河、湖泊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内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开发建设项目,以及对水功能二级区的饮用水源区水质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10、在华北、西北等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未通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开发建设项目。

关于建设项目施工临时占地若干水土保持问题的处理

关于建设项目施工临时占地若干水土保持问题的处理

关于建设项目施工临时占地若干水土保持问题的处理钱爱国;王峰利【摘要】针对生产建设项目施工临时占地的变更、恢复,以及土地复垦质量等问题,立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实践,总结了规范施工临时占地变更手续、加强土地复垦质量等的对策,并提出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中区别处理临时占地恢复等问题的要点。

【期刊名称】《中国水土保持》【年(卷),期】2014(000)007【总页数】4页(P6-8,9)【关键词】建设项目;临时占地;水土保持【作者】钱爱国;王峰利【作者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杭州310014;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杭州31001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157生产建设项目常因布置施工营地、临时道路、取土弃渣场等,临时占用一定面积的土地,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取土场、弃渣场等受人为扰动形成的裸露面、挖填边坡和松散堆积体,水土流失防治任务一般较重。

临时占地在使用、管理、复垦、退还等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超期使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不到位、土地复垦责任不清、复垦质量差等问题较为突出,对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特别是由于临时占地水土流失防治效果通常不直接影响主体工程正常运行,所以往往得不到建设单位足够的重视,而这会影响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现结合工作实践,就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中如何处理临时占地的调整、恢复及移交等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1 临时占地的变更手续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取土场、弃渣场等的布设位置、规模一般与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有所出入,会引起水土保持措施的调整。

水土保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环境评估报告谁来做

环境评估报告谁来做

环境评估报告谁来做环境评估报告1.基本情况1.1项目的由来1.2工程内容及其规模1.3项目总投资及建设进度1.4拆迁安置及产业政策复合性分析1.5相关政府文件符合性分析2.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2.1自然环境简况2.1.1地理位置2.1.2地形地貌 2.1.3水文2.1.4地质构造2.1.5气象气候2.1.6植被生物多样性2.2社会环境简况3环境质量现状3.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的环境问题3.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3.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3.1.3声环境现状3.1.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3.2主要环境敏感点和环境保护的目标4.环境评价使用标准5.工程分析5.1工艺流程工序及环节5.2.1施工期主要污染工序及环节 5.2.2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及环节6.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6.1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6.2主要生态影响,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6.2.1水土流失6.2.1.1土石方量6.2.1.2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范围 6.2.1.3水土流失的预测分析 6.2.1.4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6.2.1.5水土保持6.2.1.6水土保持的反馈意见 6.2.2景观影响分析6.2.3工程建设对动植物的影响6.2.4工程建设对社会环境的影响7.环境影响分析7.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简要分析7.1.1废气7.1.1.1环境影响分析7.1.1.2防治措施分析7.1.2废水7.1.2.1环境影响分析7.1.2.2防治措施分析7.1.3噪声7.1.3.1环境影响分析7.1.3.2防治措施分析7.1.4固体废物物 7.1.4.1环境影响分析7.1.4.2防治措施分析7.1.5交通影响7.1.5.1环境影响分析7.1.5.2防治措施分析7.2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简要分析8.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9.污染物总量控制9.1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9.1.1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9.1.2环境监测计划9.1.2.1环境监理工作目标9.1.2.2环境监理应遵循的原则9.1.2.3环境监理范围9.1.2.4环境监理的一般程序9.2竣工环保验收调查10.结论与建议10.1结论10.1.1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10.1.2环境质量现状10.1.3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10.1.4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10.1.5水土保持10.1.6社会影响10.1.7环保投资10.1.8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10.1.9小结10.2建议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篇二: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谁来做费用谁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谁来做费用谁出人类生存离不开空气,人的一生约80%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特别是老、弱、病、残、幼、孕等体弱者在室内活动时间更长,室内环境质量的好坏对他们的身心健康更加重要。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阶段防治指标计算参数获取方法探讨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阶段防治指标计算参数获取方法探讨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阶段防治指标计算参数获取方法探讨董飞飞;康玲玲【摘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参加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的实践与体会,针对验收阶段出现的诸如沿用2006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报批稿中的参数与计算方法,不能正确界定水保工程措施以及直接引用方案报告书措施面积、投资估算措施面积及施工合同实施面积等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着重就工程措施面积、植物措施面积、工程建构(筑)物及硬化面积、水面面积、可恢复植被面积、治理后土壤流失强度及采取措施后实际拦挡弃土(石、渣)量等指标参数的获取方法与途径进行了探讨.【期刊名称】《中国水土保持》【年(卷),期】2011(000)007【总页数】3页(P7-9)【关键词】获取方法;防治指标计算参数;水保设施验收;开发建设项目【作者】董飞飞;康玲玲【作者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河南,郑州,450003;水利部黄河泥沙重点实验室,河南,郑州,450003;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河南,郑州,450011;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河南,郑州,450003;水利部黄河泥沙重点实验室,河南,郑州,45000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157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自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和扩大内需加大投资力度以来,全国范围内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日益频繁,项目数量与日俱增,由此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也日趋严重,致使相应范围内的植被遭到破坏,对项目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首先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因此,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是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最后一个环节,一方面能够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设计文件进行查漏补缺,对于不符合防治目标要求的相关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完善如设计变更、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交纳等方面的工作[1]。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4 水土流失分析预测...................................................................................... 29
4.1 水土流失现状...........................................................................................................29 4.2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29 4.3 土壤流失量预测.......................................................................................................30 4.4 水土流失危害分析..................................................................................................31 4.5 指导性意见..............................................................................................................34
i
天盈雅居商住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5.2.4 防治措施典型设计................................................................................................39 5.3 分区措施布设...........................................................................................................43 5.3.6 水土保持措施总工程量........................................................................................47 5.4 施工要求...................................................................................................................48 5.4.4.4 水土保持措施进度安排.....................................................................................51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保监[2005]22号)(水保监[2005]22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护方案编制、监理、监测、评估、咨询等计费工作,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和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计列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水土保持勘测设计费按该文件执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可参考表1标准计列。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国家发改委与建设部将工同开展建设监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水土保持监理收费同应按新标准计列。

新标准未颁布前,可参考主体工程现有标准执行。

三、水土保持监测费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SL277--2002)要求,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设施费和施工期监测费,其中,水土保持监测设施费在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费中计列,施工期监测费可参考表2标准计列。

四、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规定,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咨询评估单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其费用可参考表3标准计列。

关于印发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水环境与水生生态保护技术政策研讨会会议纪要的函及附件

关于印发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水环境与水生生态保护技术政策研讨会会议纪要的函及附件

关于印发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水环境与水生生态保护技术政策研讨会会议纪要的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环办函〔200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提出的“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的要求,交流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水环境与水生生态保护工作经验,我局于2005年12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了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水环境与水生生态保护技术政策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分析了当前水电水利建设与生态保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了水电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突出的水环境与水生生态保护问题,提出了相关技术措施和建议。

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会议精神开展工作。

附件: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水环境与水生生态保护技术政策研讨会会议纪要二○○六年一月九日主题词:环保水电水利技术政策纪要函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综合业务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各有关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2006年1月10日印发附件: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水环境与水生生态保护技术政策研讨会会议纪要2005年12月13日~14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水环境与水生生态保护技术政策研讨会。

参加会议的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等单位的代表共计69人。

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祝兴祥司长、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史立山处长、农经司冯云飞副处长、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农林水业务部何平主任和能源业务部周家骢处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环保总局评估中心副主任吴波作了会议总结。

会议紧密围绕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提出的“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的要求,从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量的确定及保障措施、水库下泄低温水影响及其工程措施、鱼类保护方法等三个方面进行专题发言和交流讨论,充分肯定了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发〔2005〕13号)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对进一步作好水电水利项目水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技术措施和政策建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中易忽略的问题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中易忽略的问题

据水利部水保监便字 [0 8 第 17号“ 于进一步 规范水 土保 20 ] 0 关 持设施技术评估 工作 的补充 通知 ” 立 即以评估单 位红 头文 件 , 正式行 文并 寄往 建设 单位 , 以引起建设单位 的重视 。
5 附 图
水保方案 中站 场区设计 采用早 熟禾 绿化 , 实际 建设过 程 中 , 根 据《 国家电网公司“ 两型一化 ” 变电站设计建设 导则》 户外变 电 ,
[ 关键词 ]开发建设项 目; 水土保持 设施 ; 验收 ; 术评估 ; 技 问题
[ 摘
要 ]结合工作 实际, 对水土保持 设施 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各章节 中常 出现 的问题提 出了处理的方 法或建议 , 对 针 并
现场检查 照片的拍摄 与筛选、 整改意见的提 出阶段 与方 式、 附图应 注意的 问题 以及 附件 应加 强的 两个方 面等提 出了建
() 3 该报告 中应详细计算 出林草植被恢 复率 、 林草覆盖率 2
项指标 。
2 14 财 务 组 ..
否能够作为水土保持植物措施进 行指标计 算 , 按照水 利部水 应 保 函[0 7 3 20 ]0号 、2 0 ] 的通 知要求处理 。 [ 09 4号 水利部水保 函[0 7 3 2 0 ]0号指 出 : 除非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 有 明确 的设计 和要 求 , 否则 不能认 定 为水 土保持 措施 , 不 能 也 计入水 土流失 治理 面积 。水 利部水保 函 [0 9 4号指 出 : 20 ] 自然 恢 复原则 上不计入植 物措施 , 当其郁 闭度等 指标达 到规范要 求 的可不再 实施 原设 计植 物措 施 , 但应 作为未 落实 问题 在评估 报
际发生 的水 土流失情 况 , 而非 预测 的情况 , 主要 内容 有弃 土 其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水务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补偿费征收廉政规定(试行)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水务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补偿费征收廉政规定(试行)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水务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补偿费征收廉政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2.10•【字号】郑水保函〔2015〕02号•【施行日期】2015.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水务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补偿费征收廉政规定(试行)的通知郑水保函〔2015〕02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水土保持廉政建设,保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补偿费征收工作公正、廉洁、依法进行,我局制定了《郑州市水务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补偿费征收廉政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郑州市水务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补偿费征收廉政规定(试行)2015年2月10日附件郑州市水务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补偿费征收廉政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水土保持廉政建设,保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补偿费征收工作公正、廉洁、依法进行,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主持或者参与郑州市水务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补偿费征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包括市和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监理、评估等技术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参加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水土保持工作良好形象,履职尽责,禁止以加强管理为名和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对生产建设单位和技术服务单位设立障碍,谋取不当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向生产建设单位指定或者推荐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和技术评估单位;(二)从事或者参与水土保持营利性活动,以及在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兼职;(三)在生产建设单位、技术服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或者所属单位承担的费用;(四)收取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土特产、纪念品等;(五)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消费活动;(六)泄露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技术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其他违反办事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行为。

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1.综合说明 ................................................................................................1
1.1 主体工程概况 ....................................................................................................................... 1 1.1.1 工程基本情况 ............................................................................................................. 1 1.1.2 项目区概况 ................................................................................................................. 1 1.1.3 设计工作及工程进展情况 ......................................................................................... 1
2.方案编制总则 ...............................................................................................................6
2.1 编制目的及意义 ................................................................................................................... 6 2.2 编制依据 ................................................................................................................................ 7

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目录1综合说明 (1)1.1项目概况 (1)1.2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功能分析与评价 (3)1.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4)1.4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4)1.5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主要工程量 (4)1.6水土保持监测 (4)1.7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5)1.8结论与建议 (5)2方案编制总则 (7)2.1方案编制的目的 (7)2.2编制原则 (7)2.3编制依据 (8)2.4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10)2.5设计深度和设计水平年 (10)3项目概况 (11)3.1工程特性 (11)3.2项目功能及规模 (11)3.3项目区现状 (13)3.4项目总体布局 (14)3.5施工规划 (18)3.6工程占地 (20)3.7土石方平衡及取土、弃渣规划 (20)4项目区概况 (22)4.1自然概况 (22)4.2社会经济概况 (24)4.3水土流失概况 (24)5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29)5.1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 (29)5.2工程建设合理性评价 (30)5.3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31)5.4结论与建议 (33)6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35)6.1工程占地 (35)6.2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 (35)6.3水土保持防治分区 (35)7水土流失预测 (37)7.1影响因子分析 (33)7.2预测时段的划分 (37)7.3预测范围及分区 (37)7.4预测内容和方法 (38)7.5水土流失预测 (39)7.6综合分析 (43)8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 (44)8.1防治目标 (44)8.2水土保持方案 (44)8.3防治措施设计 (45)8.4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51)9水土保持监测 (54)9.1监测目的 (54)9.2监测的意义 (54)9.3监测规划 (54)9.4监测成果及其报送 (56)9.5监测的实施 (57)10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59)10.1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59)10.2效益分析 (65)11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 (67)11.1组织领导与管理措施 (67)11.2保障措施 (68)11.3资金来源及管理 (70)11.4监督保障措施 (70)12结论和建议 (72)12.1结论 (72)12.2建议 (72)13附件 (73)13.1附件1委托书 (73)13.2附件2相关附件 (73)13.3附件3投资估算附表 (73)13.4附件4附图 (73)1综合说明1.1项目概况1.1.1项目基本情况xx项目是由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一住宅区,项目位于交界处,东面与xx市中心城仅一河之隔,不到5分钟步行路程。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条文说明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条文说明此文档根据网络PDF版重新排版整理,内容难免有错误之处,仅供参考。

请以中国计划出版社正式出版内容为准目录目录 .............................................................................................................................................. a 1总则 .. (1)3基本规定 (2)3.1一般规定 (2)3.2对主体工程的约束性规定 (2)3.3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的特殊规定 (2)3.4不同类型建设项目的特殊规定 (5)4各设计阶段的任务 (6)5水土保持方案 (7)5.1一般规定 (7)5.6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7)5.7水土流失预测的基本要求 (8)5.9水土保持监测的基本要求 (8)6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专章 (10)7拦渣工程 (11)7.3设计要求 (11)8斜坡防护工程 (19)8.1设计要求 (19)9土地整治工程 (24)9.3设计要求 (24)10防洪排导工程 (27)10.3设计要求 (27)11降水蓄渗工程 (40)11.3设计要求 (40)12临时防护工程 (42)12.3设计要求 (42)13植被建设工程 (43)13.1一般规定 (43)13.3设计要求 (44)14防风固沙工程 (49)14.3设计要求 (49)1总则1.0.2建设或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指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管道工程、国防工程、矿产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冶炼、工厂建设、建材、城镇新区建设、地质勘探、考古、滩涂开发、生态移民、荒地开发、林木采伐等项目。

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1根据防洪法及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河道、湖泊的管理范围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二是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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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水保函[2007]10号)
各技术评估单位:
2007年5月9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座谈会,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会议纪要要求,维护技术评估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
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2007年5月9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等水利部确认的首批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单位的代表。

会议强调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现将本次座谈会的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强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国家确立的行政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水利部负责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在验收前进行技术评估,为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提供技术依据。

因此,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是水利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土保持行政管理职能的延伸,未经水利部认可,任何单位不得开展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

二、会议强调技术评估工作要认真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内容和质量标准
开展技术评估工作,要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情况,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情况,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施工、质量、功能、运行和管护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水土保持的管理经验和防治技术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提出整改要求,要满足规定的评估指标和核查比例要求。

技术评估报告须符合规定的编制格式、内容、图表、照片等要求,并征求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会议要求各技术评估单位要加强技术评估的能力建设,健全评估机构,优化人员结构。

要建立评估责任制度和评估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技术评估工作符合水利部的有关要求。

各技术评估单位要积极参加水利部举办的技术评估的培训、交流和研讨,研究技术评估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

要切实加强管理,建立技术评估档案,重视技术总结和提高,不断提高技术评估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要积极宣传和引导进入验收阶段的开发建设项目加快做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的技术评估工作。

四、会议要求各技术评估单位要规范评估费用计列,促进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健康发展。

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和验收的有关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可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有关.工程咨询费用计列标准确定,亦可参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计列,不得随意抬高或压低技术评估费用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

五、会议强调要严格技术评估工作纪律和建立考核制度。

技术评
估单位在开展技术评估前,须先征得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同意。

验收前,要先行汇报项目的技术评估情况;按要求参加其所承担技术评估工作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如实回答验收委员会(组)提出的问题;不得转包、或者以合作、联合等方式变相转包技术评估业务;不得为自己承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为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保守技术和商务秘密;向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报告年度技术评估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于违反有关要求和规定,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水利部不再委托其开展技术评估工作。

六、会议强调各技术评估单位和参加技术评估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廉政规定和水利部关于技术评估的廉政要求,强化队伍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搞好技术评估行风建设。

不得在技术评估中有越权、渎职、徇私舞弊或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行为;不得参加一切与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有关宴请、旅游和和娱乐消费活动;不得利用工作。

之便吃、拿、卡、要,收取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物品;不得报销与评估工作无关的任何费用;不得进行妨碍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工作廉洁性、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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