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001]
推荐-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防止煤炭自燃事故发生,认真吸取“一通三防”事故教训,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矿井防灭火注氮安全技术措施一、地面制氮机房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报警仪,随时监测机房氧气变化情况,若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8%时,立即撤离机房所有人员,同时,注氮机司机向公司调度汇报,关停制氮机停止向采空区注氮。
每次关停制氮机,制氮机司机必须向公司调度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只有当氧气浓度大于18%后,方可恢复作业。
制氮机司机每次关停制氮机必须向公司调度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地面制氮机房及相关设备由机电科负责定期维修、维护,制氮司机每天必须将井下注氮地点和注氮量、流量、压力、浓度以及设备运行情况等向机电、通风调度进行详细汇报,然后,由机电调度向公司调度进行汇报,各部门认真做好记录。
二、制氮机司机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流量、压力、浓度和注氮量等参数,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每周安全检查机电、通风部门安排人员对制氮机设备运行及各种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设备不定期维护、维修以及记录不认真、弄虚作假等现象,给予当事人严厉处罚。
三、井下运输和回风巷注氮管路由机电科安装、维修、维护,安装时必须保证管路、三通阀门连接严密不漏气,管路沿棚梁吊挂平直稳缓并与供电线路分开。
机电科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注氮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漏气、管路损坏等及时处理,确保注氮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若因系统故障处理不及时,影响防灭火注氮工作,给予当事人严厉处罚。
四、井下各采空区注氮支管路由通风区负责敷设,管路敷设必须保证管路、三通阀门连接严密不漏气,管路沿棚梁吊挂平直稳缓并与供电线路分开。
通风区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所管辖的注氮管路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对进行注氮地点的管路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巡检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
对发现漏气、管路损坏等问题不及时处理或不携带仪器进行检查的,对当事人严厉处罚。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矿井作为重要的能源采集地,其防火工作尤为重要。
注氮是一种常用的灭火方法,通过向矿井注入氮气,消耗燃烧所需的氧气,以达到灭火的目的。
为了确保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营,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注氮工作的实施、监督和管理要求。
二、注氮工作的责任分工1.注氮负责人负责矿井注氮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注氮设备的运行正常,注氮作业过程的安全性。
2.区域负责人负责指定注氮区域、审查注氮方案、组织注氮作业过程的安全检查。
三、注氮设备与材料1.注氮设备矿井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注氮设备,设备应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运行性能稳定可靠。
2.注氮材料矿井应储备足够的氮气供注氮使用,储存区域应设置在不易受热源影响的安全区域,材料存放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四、注氮工作流程1.制定注氮方案注氮负责人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注氮方案。
方案需明确注氮区域、注氮时机、注氮设备和材料的使用等。
2.审查方案区域负责人对注氮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方案的科学合理。
对存在问题的方案,应及时进行修正和调整。
3.通知相关人员注氮负责人通过矿井内部通知系统,向相关人员通知注氮工作的时间和地点。
4.准备工作注氮负责人需提前进行准备工作,包括检查注氮设备的运行情况、储备足够的注氮材料等。
5.注氮作业过程注氮负责人在注氮区域指定专人进行注氮作业,确保注氮作业过程的安全性。
作业过程中需配备专人监控注氮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6.注氮后处理注氮作业完成后,注氮材料的储备区域应进行清理,材料的使用情况应进行记录和统计,并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储备。
五、注氮工作的安全管理措施1.安全交底注氮负责人需对参与注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确保其了解注氮作业的规定和操作方法,提高工作安全性。
2.安全防范注氮作业过程中,应加强矿井通风设备的运行,确保注氮区域的氧气浓度不低于21%。
同时,应配备足够的防毒面具、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火灾防治工作,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企生产安全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注氮防火功能的矿井。
第三条注氮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加强矿井火灾防治工作,确保矿井生产安全,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注氮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技术先进,科学管理。
第五条注氮管理制度的工作任务是:加强矿井火灾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健全矿井注氮防火设施,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提高火灾应急能力,健全注氮管理机制。
第六条注氮管理的责任主体是矿井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在此基础上建立注氮管理的完整组织机构。
第二章注氮防火设施建设第七条矿井企业应根据矿井特点和火灾风险情况,制定注氮防火设施建设方案,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建设。
第八条注氮防火设施的建设包括注氮系统、注氮泡沫发生器、注氮管道等。
第九条注氮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1. 设计合理,具备可靠的工作性能;2. 安装位置合理,方便操作和维护;3. 与矿井其他系统联动,实现自动控制。
第十条注氮泡沫发生器应满足以下要求:1. 发泡效果良好,能快速覆盖燃烧物表面;2. 发泡剂应符合国家标准,无毒无害;3. 设计合理,易于清洗和维护。
第十一条注氮管道应满足以下要求:1. 材质选用合适,抗腐蚀性能好;2. 设计合理,布局合理,便于操作和维护;3. 管道连接紧固可靠,气密性好。
第十二条矿井企业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对注氮防火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完好性。
第三章火灾隐患排查第十三条矿井企业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对矿井进行火灾隐患排查。
第十四条火灾隐患排查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 对矿井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2. 对矿井场所进行检查,清除易燃物品;3. 对矿井环境进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4. 对矿井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是指在矿井中采取注氮技术来防止和控制火灾的一套管理制度。
以下是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机构:设立防灭火注氮管理部门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该部门负责制定防灭火注氮的管理制度,指导和协调矿井内的相关防灭火注氮工作。
2. 防灭火注氮设备和设施:矿井应配备防灭火注氮系统,并保持其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应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3. 注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矿井应组织注氮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掌握防灭火注氮的技术和操作要领。
并对注氮作业人员进行资质管理,定期进行体检和技术能力评估。
4. 防灭火注氮作业程序:制定详细的防灭火注氮作业程序,包括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作业操作流程和作业后的处理措施。
确保注氮作业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5. 注氮设备和设施的监测和检测:矿井应设立防灭火注氮设备和设施的监测和检测系统,对注氮作业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氧气浓度等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并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
6. 灭火药剂和注氮介质的管理:矿井应对灭火药剂和注氮介质进行管理,确保其质量标准和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对于过期或失效的药剂和介质要及时替换和处理。
7. 防灭火注氮事故的应急处理:制定防灭火注氮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型事故的处理步骤和责任分工,确保应急处置措施的及时有效性。
8. 防灭火注氮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定期对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并建立监督机制,对不符合管理制度要求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矿井的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对矿井生产和人员安全的影响。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引言矿井作为重要的能源供应场所,具有高风险性和易发生火灾事故的特点。
为了确保矿井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顺利运营,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一、管理目的和依据1.1 管理目的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的目的在于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矿井生产稳定运行。
1.2 依据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 - 《矿井安全规程》 - 《煤矿生产安全规程》 - 《煤矿安全规程》 - 《矿井防灭火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等。
二、管理要求2.1 设备要求在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中,所采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矿井防灭火设备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并定期进行检验、维护和更新,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2 人员要求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矿井防灭火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能够熟练应对火灾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和氮气注入。
2.3 防火措施2.3.1 火灾预防矿井应建立有效的火灾预防机制,包括加强火源管理、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安装火灾报警设备等措施,以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3.2 防火设施矿井内应设置合理的防火设施,如灭火器材、火灾报警系统等,以及防火隔离区域,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控制和扑灭火源。
2.3.3 火灾应急预案矿井应制定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及时组织疏散人员,并进行火灾扑救和氮气注入等应急措施。
2.4 管理措施2.4.1 定期检查和维护矿井防灭火注氮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并及时修复和更换出现问题的设备。
2.4.2 人员培训和演练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并熟悉设备操作流程。
2.4.3 风险评估和改进矿井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发现问题和隐患后,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提高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1、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矿井的生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依据《矿山安全法》、《矿井生产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的管理和操作。
3、职责与权限3.1矿井负责人负责对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指定专人负责该工作,确保该工作的实施。
3.2防灭火注氮工作负责人负责对防灭火注氮工作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包括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和材料等。
3.3防灭火注氮操作人员按照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防灭火注氮工作,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防灭火注氮工作计划矿井负责人应结合矿井的具体情况,制定年度防灭火注氮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并按照计划进行实施。
5、人员培训5.1防灭火注氮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和资质,熟悉注氮设备的操作和维修。
5.2矿井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6、设备及材料配备6.1矿井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符合防灭火注氮工作需求的设备和材料。
6.2设备和材料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确保其工作可靠性和安全性。
7、工作规程7.1安全检查7.2注氮操作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注氮操作,确保操作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7.3检修与维护定期对注氮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8、事故应急预案矿井负责人应编制防灭火注氮工作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效果。
9、记录与报告9.1注氮工作记录防灭火注氮工作负责人应每天记录相关工作情况,包括操作时间、注氮量和设备运行情况等。
9.2事故报告发生防灭火注氮工作事故时,应立即向矿井负责人进行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处理和报告。
10、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的行为,矿井负责人应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为切实加强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防止煤炭自燃事故发生,认真吸取“一通三防”事故教训,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矿井防灭火注氮安全技术措施一、地面制氮机房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报警仪,随时监测机房氧气变化情况,若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8%时,立即撤离机房所有人员,同时,注氮机司机向公司调度汇报,关停制氮机停止向采空区注氮。
每次关停制氮机,制氮机司机必须向公司调度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只有当氧气浓度大于18%后,方可恢复作业。
制氮机司机每次关停制氮机必须向公司调度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地面制氮机房及相关设备由机电科负责定期维修、维护,制氮司机每天必须将井下注氮地点和注氮量、流量、压力、浓度以及设备运行情况等向机电、通风调度进行详细汇报,然后,由机电调度向公司调度进行汇报,各部门认真做好记录。
二、制氮机司机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流量、压力、浓度和注氮量等参数,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每周安全检查机电、通风部门安排人员对制氮机设备运行及各种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设备不定期维护、维修以及记录不认真、弄虚作假等现象,给予当事人严厉处罚。
三、井下运输和回风巷注氮管路由机电科安装、维修、维护,安装时必须保证管路、三通阀门连接严密不漏气,管路沿棚梁吊挂平直稳缓并与供电线路分开。
机电科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注氮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漏气、管路损坏等及时处理,确保注氮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若因系统故障处理不及时,影响防灭火注氮工作,给予当事人严厉处罚。
四、井下各采空区注氮支管路由通风区负责敷设,管路敷设必须保证管路、三通阀门连接严密不漏气,管路沿棚梁吊挂平直稳缓并与供电线路分开。
通风区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所管辖的注氮管路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对进行注氮地点的管路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巡检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
对发现漏气、管路损坏等问题不及时处理或不携带仪器进行检查的,对当事人严厉处罚。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
该制度不适用于除矿井之外的其他地下设施,如地下管道、隧道等。
02
矿井防灭火注氮系统
注氮系统的组成
空气干燥装置
去除空气中水分,防止注氮系 统结冰。
储气罐
储存氮气,稳定供气压力。
空压机
用于制造氮气,一般采用螺杆 式空压机。
冷却器
降低空压机出口的氮气温度, 防止结冰。
注氮管路
将氮气输送到注氮孔或钻孔。
06
相关文件与记录
相关文件清单
矿井防灭火注氮系统设计图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
矿井防灭火注氮设备操作手册 矿井防灭火应急预案
相关记录清单
注氮设备检查维护记 录
注氮设备运行日志
注氮设定期检测报 告
07
附录
相关表格样式
注氮设备检查记录表 记录注氮设备的检查日期、设备 名称、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整 改情况等信息。
清洗过滤器
定期清洗空压机出口的过滤器,防止堵塞 。
更换部件
根据需要更换磨损的部件,如空压机活塞 环等。
03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规定
注氮操作规程
注氮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熟悉注氮设备的结构、性能及使用 方法。
注氮时,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步骤进 行,并时刻关注设备运行状态,防 止出现故障。
注氮前,应检查注氮设备的安全状 况,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注氮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操 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 报。
注氮设备使用与维护规定
注氮设备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
使用中,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 处理设备故障。
使用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无损坏、无泄 漏、压力正常。
矿井注氮防灭火管理制度
附件23矿井注氮防灭火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注氮系统管理,提升矿井防灭火抗灾能力,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要求各矿井严格执行。
一、总体要求1.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建设完善的注氮系统,必须至少配置2套制氮设备,保证一套使用,一套备用。
注氮系统建设前要编制针对性的注氮防灭火设计,地面固定注氮系统设计要经集团公司审查并批复,地面临时和井下移动注氮系统设计必须经区域公司(存量矿井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审查批复。
注氮设计内容中要明确注氮方法、注氮方式、注氮地点、注氮量计算、注氮浓度、注氮时间、管路管径及材料,同时编制注氮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有防止向注氮区域内漏风和氮气泄漏内容),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
2.采用氮气防灭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氮气源稳定可靠。
(2)注入的氮气浓度不小于97%。
(3)至少有1套专用的氮气输送管路系统及其附属安全设施。
(4)有能连续监测采空区气体成分变化的监测系统。
(5)有固定或移动的温度观测站(点)和监测手段。
(6)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测、分析和整理有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等规章制度。
二、注氮机管理1.矿井要制定地面固定注氮站或井下移动注氮设备管理制度,各种管理制度装订成册,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原则上应由机电部门负责安装、管理、维护、保养,通风部门负责注氮量确定及监督检查。
2.地面注氮站和井下移动注氮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管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大型设备相关规定执行。
3.地面注氮机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站内必须悬挂以下管理制度:①司机岗位责任制;②司机操作规程;③司机交接班制度;④巡回检查制度;⑤设备包机制度;⑥设备周期检修制度;⑦安全保护试验制度。
(2)站内必须有以下记录:①设备运行记录;②司机交接班记录;③领导上岗、查岗记录;④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⑤设备检查、检修记录;⑥故障处理记录;⑦来客来访进出入登记记录;⑧设备润滑记录;⑨注氮记录(氮气浓度、注氮流量、当班注氮量、累计注氮量、注氮时间、当班存在的问题)(3)注氮设备上必须安设有完好的监测压力、氮气流量、注氮浓度、注氮量的仪表,发现故障,及时更换。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1. 引言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行,有效防备和掌控火灾事故的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工作,对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有管束力。
2. 管理标准2.1 管理责任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的管理责任由以下职能部门承当:•矿山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人力资源部门。
2.2 防灭火注氮工作引导原则2.2.1 确保全面的安全意识全部参加防灭火注氮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全面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灭火注氮工作的责任感。
2.2.2 建立完满的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灭火设备设施管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责任追究和安全培训等。
2.2.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定期进行矿井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防灭火注氮设备设施正常运行,隐患及时除去,确保矿井安全运行。
2.2.4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本领和监测预警水平,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可以快速响应和采取有效措施。
2.3 防灭火注氮管理措施2.3.1 注氮设备设施管理(1)质量管理标准:对购买的注氮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的质量掌控,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和标准。
(2)维护管理标准:定期对注氮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3.2 安全操作规程(1)编制规范:订立矿井防灭火注氮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流程。
(2)培训要求:对全部参加防灭火注氮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确保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
2.3.3 应急预案管理(1)编制要求:订立矿井防灭火注氮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项预案内容。
(2)演练要求: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模拟火灾事故场景,提高应急处理本领。
2.4 考核标准2.4.1 设备设施检查定期进行注氮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并记录检查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2.4.2 安全操作考核定期对参加防灭火注氮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考核,确保其熟识并能够正确操作防灭火注氮设备。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规定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防止煤炭自燃事故发生,认真吸取“一通三防”事故教训,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矿井防灭火注氮安全技术措施一、地面制氮机房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报警仪,随时监测机房氧气变化情况,若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8%时,立即撤离机房所有人员,同时,注氮机司机向公司调度汇报,关停制氮机停止向采空区注氮。
每次关停制氮机,制氮机司机必须向公司调度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只有当氧气浓度大于18%后,方可恢复作业。
制氮机司机每次关停制氮机必须向公司调度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地面制氮机房及相关设备由机电科负责定期维修、维护,制氮司机每天必须将井下注氮地点和注氮量、流量、压力、浓度以及设备运行情况等向机电、通风调度进行详细汇报,然后,由机电调度向公司调度进行汇报,各部门认真做好记录。
二、制氮机司机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流量、压力、浓度和注氮量等参数,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每周安全检查机电、通风部门安排人员对制氮机设备运行及各种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设备不定期维护、维修以及记录不认真、弄虚作假等现象,给予当事人严厉处罚。
三、井下运输和回风巷注氮管路由机电科安装、维修、维护,安装时必须保证管路、三通阀门连接严密不漏气,管路沿棚梁吊挂平直稳缓并与供电线路分开。
机电科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注氮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漏气、管路损坏等及时处理,确保注氮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若因系统故障处理不及时,影响防灭火注氮工作,给予当事人严厉处罚。
四、井下各采空区注氮支管路由通风区负责敷设,管路敷设必须保证管路、三通阀门连接严密不漏气,管路沿棚梁吊挂平直稳缓并与供电线路分开。
通风区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所管辖的注氮管路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对进行注氮地点的管路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巡检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矿井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的目标是确保矿井火灾的预防和应对措施的有效实施,最大程度减少火灾的发生和爆发,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支持。
第四条: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应遵循科学规划、技术先进、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应与矿井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协同作用,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矿井防灭火注氮的管理职责由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负责制定矿井防灭火注氮的工作目标、计划和政策。
第七条: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矿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由矿业企业总领导担任组长,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
第八条: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开展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的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应按照预防为主、标准化、综合治理的要求,制定防灭火注氮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计划应包括矿井防火的整体布局、注氮装置的选型和安装、设备的维护保养等内容。
第十三条: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计划应经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第十四条: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应进行现场勘查,确定矿井的防火措施和注氮设备的安装位置。
第十五条:矿井防灭火注氮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六条:矿井防灭火注氮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提高矿井灭火救援能力,保护矿井生产和人员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注氮设施的矿井。
第三条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注氮与灭火综合运用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设立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领导小组,由矿井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安全、生产、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担任成员。
第五条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如下职责:1.研究和制定矿井防灭火注氮的工作方案和措施;2.组织实施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3.协调解决防灭火注氮中的问题和困难;4.监督检查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设立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操作。
第七条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1.制定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对矿井注氮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3.组织进行矿井防灭火注氮设备的检验和测试;4.协助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第三章注氮设施管理第八条注氮设施包括注氮泵、注氮管道、注氮控制系统等。
第九条矿井注氮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制定相应的保养计划。
第十条矿井注氮设施的维护保养应符合以下要求:1.设备清洁:定期对注氮设施进行清洁,保持设备表面无尘污;2.设备检查:定期对注氮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3.设备润滑:定期对注氮设施的润滑部位进行检查和添加润滑剂;4.设备更换:当注氮设施发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第四章灭火救援管理第十一条矿井应制定灭火救援方案,明确灭火救援的组织体系、责任分工、应急措施等。
第十二条灭火救援人员应受到灭火救援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灭火救援技能。
第十三条灭火救援装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第十四条矿井应定期进行灭火演练,提高灭火救援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宣传第十五条矿井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包括灭火知识、注氮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方法等。
2023年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
2023年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引言:在现代社会,矿井作为能源生产的重要环节,不可避免地存在火灾风险。
为了更好地防范和控制矿井火灾,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区的稳定发展,2023年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就该管理制度的背景、目标、措施和影响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促进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背景随着矿井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矿区火灾的频发,传统的防火手段已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注氮技术作为一种新兴的防火手段,因其能够迅速降低矿井氧浓度、熄灭火源、平息火灾蔓延等优势备受关注。
因此,制定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标1. 提高矿井火灾的防范能力:通过注氮技术的应用,有效地减少矿井火灾的概率和危害。
2. 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在火灾发生时,通过快速注入氮气,迅速降低矿井氧浓度,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3. 提高矿区安全生产水平:规范注氮管理制度,优化防灭火机制,进一步提升矿区的安全生产水平。
三、措施1. 制定注氮管理标准:明确注氮技术的应用范围、时间、方法等关键要点,建立统一的注氮管理标准。
2. 完善注氮设备和设施:投入资金,配备先进的注氮设备和制定相应的规范,确保矿井注氮系统的安全可靠。
3. 培训注氮技术人员:组织培训班,加强对矿井注氮技术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防灭火技术和操作能力。
4. 建立注氮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矿井火灾注氮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流程,做到有备无患。
5. 推广注氮技术经验:与其他矿井交流经验,促进注氮技术在全行业范围内的推广应用。
四、影响1. 提高矿井的防火能力:注氮技术的应用将大大提高矿井的防火能力,有效降低火灾的发生概率和危害。
2. 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在火灾发生时,矿工可以通过注氮技术迅速躲避火源并确保生命安全。
3. 优化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注氮管理制度将进一步优化矿区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矿区内各项安全指标。
4. 推动注氮技术发展:制定注氮管理制度将推动注氮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促进该技术在相关行业的普及与推广。
注氮防灭火管理制度
注氮防灭火管理制度(一)为加强井下注氮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xx)第271条“采用氮气防灭火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煤矿通风管理部门负责注氮防灭火业务管理,包括编制年、季、月注氮工程计划,检查工程实施情况,总结分析注氮防灭火效果,研究和改进注氮技术方案,使用单位负责制定注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
(三)地面制氮机房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报警仪,随时监测机房氧气变化情况,若发现氧气浓度低于20%时,立即撤离机房所有人员,同时,注氮机司机向煤矿调度汇报,关停制氮机。
每次关停制氮机,制氮机司机必须向煤矿调度汇报,做好相关记录。
只有当氧气浓度大于20%后,方可恢复作业。
地面制氮机房及相关设备由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维修、维护,制氮司机每天必须将井下注氮地点和注氮量、流量、压力、浓度以及设备运行情况等向煤矿调度进行详细汇报,认真做好记录。
(四)井下注氮管路沿棚梁吊挂平直并与供电线路分开。
机电管理部门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注氮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漏气、管路损坏等及时处理,确保注氮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五)煤矿通风管理部门每天安排专人对所管辖的注氮管路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对正在进行注氮地点的管路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巡检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
(六)煤矿通风管理部门每天安排专人到注氮地点观测检查,观测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观测检查时,必须将仪器悬挂在观测地点棚梁下方,检查管路、阀门完好和注氮地点各种有害气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通风、调度室汇报,然后安排人员采取停止注氮或关闭上一级管路阀门等措施进行处理。
(七)井下制氮机必须安设在有独立回风系统的巷道内,按照相关规定安设传感器。
注氮设备安设地点要求顶板完整、支护良好、无杂物堆积、无淋水和粉尘飞扬的地点,保证安装地点风流畅通,不得妨碍人员作业和行走,尽可能选择在用不可燃材料支护的巷道内。
2023年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
2023年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一、背景2023年,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灭火工作,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经过研究和总结以往的经验,制定了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
二、目的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提高防灭火技术水平,保证矿山安全生产。
三、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矿井的防灭火注氮工作,包括煤矿、金属矿山等。
四、工作要求1.建立完善的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体系,包括领导责任制、安全责任制、工作流程等。
2.制定详细的防灭火注氮操作规程,包括注氮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步骤、安全注意事项等。
3.选用符合标准的注氮设备,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定期对注氮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加强矿井防灭火注氮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防灭火注氮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6.建立健全的防灭火注氮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不间断提供防灭火注氮服务。
7.加强防灭火注氮作业现场的管理,规范作业程序,保证安全生产。
8.定期组织防灭火注氮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9.开展防灭火注氮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不断提高防灭火注氮技术水平。
五、监督与检查1.领导班子对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负总责,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2.安全监管部门对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建立防灭火注氮工作台账,记录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六、附则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矿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修订,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的出台,将对矿山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助于提高矿山防灭火注氮技术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同时,通过加强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可以提高应急管理水平,提高对突发灾害的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1. 简介煤矿是一个复杂的生产场所,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给人类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极大的危害。
注氮是防范和扑灭煤矿火灾的有效措施之一。
本制度旨在规范矿井注氮管理工作,保障矿工生产安全和财产安全。
2.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要求1.矿井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符合要求的注氮设备。
2.矿井应落实注氮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管理。
3.矿井应建立注氮设备使用跟踪记录,记录注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
4.矿井应制定注氮使用计划,按照计划落实注氮工作。
注氮计划要求包括注氮时间、注氮设备名称、注氮设备编号、注氮剂型、注氮点位等信息。
5.矿井应建立注氮设备的统计数据和档案管理制度。
统计数据应包括煤矿煤层名称、储量、注氮量、注氮次数、注氮效果等。
档案管理制度应按照规定对注氮设备的档案进行整理和保存。
6.矿井应加强注氮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注氮设备正常、稳定、安全地运行。
同时,矿井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防范和处置注氮设备故障的方法和要求。
3. 矿井注氮管理制度具体操作流程第一步:注氮设备的准备矿井进行注氮前需要按照计划对注氮设备进行检查和准备,确保注氮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步:注氮设备的设置和调整矿井在选择注氮设备、配制注氮液和点位安装后,对注氮设备进行设置和调整,确保注氮设备的投入使用。
第三步:注氮设备的使用矿井应按照计划和要求使用注氮设备。
注氮工作中要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和注氮效果,确保注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四步:注氮设备的维护矿井应定期进行注氮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注氮设备的维护内容包括:清理设备内部杂物,检查设备连通性和防止堵塞。
注氮设备的维护工作对于提高设备使用寿命和保障生产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4. 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责任本制度的监督和责任应由矿井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共同负责。
矿井应加强对注氮设备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做好安全隐患报告。
煤矿注氮设备的管理需要涉及多个科技领域的知识,矿井应培养或引进扎实的技术人员来协助矿井相关人员完成注氮设备的管理工作。
煤矿井下注氮防灭火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注氮防灭火管理制度(一)为加强井下注氮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271 条“采用氮气防灭火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煤矿通风管理部门负责注氮防灭火业务管理,包括编制年、季、月注氮工程计划,检查工程实施情况,总结分析注氮防灭火效果,研究和改进注氮技术方案,使用单位负责制定注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
(三)地面制氮机房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报警仪,随时监测机房氧气变化情况,若发现氧气浓度低于 20% 时,立即撤离机房所有人员,同时,注氮机司机向煤矿调度汇报,关停制氮机。
每次关停制氮机,制氮机司机必须向煤矿调度汇报,做好相关记录。
只有当氧气浓度大于 20% 后,方可恢复作业。
地面制氮机房及相关设备由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维修、维护,制氮司机每天必须将井下注氮地点和注氮量、流量、压力、浓度以及设备运行情况等向煤矿调度进行详细汇报,认真做好记录。
(四)井下注氮管路沿棚梁吊挂平直并与供电线路分开。
机电管理部门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注氮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漏气、管路损坏等及时处理,确保注氮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五)煤矿通风管理部门每天安排专人对所管辖的注氮管路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对正在进行注氮地点的管路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巡检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
(六)煤矿通风管理部门每天安排专人到注氮地点观测检查,观测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观测检查时,必须将仪器悬挂在观测地点棚梁下方,检查管路、阀门完好和注氮地点各种有害气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通风、调度室汇报,然后安排人员采取停止注氮或关闭上一级管路阀门等措施进行处理。
(七)井下制氮机必须安设在有独立回风系统的巷道内,按照相关规定安设传感器。
注氮设备安设地点要求顶板完整、支护良好、无杂物堆积、无淋水和粉尘飞扬的地点,保证安装地点风流畅通,不得妨碍人员作业和行走,尽可能选择在用不可燃材料支护的巷道内。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标准版)为切实加强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防止煤炭自燃事故发生,认真吸取“一通三防”事故教训,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矿井防灭火注氮安全技术措施一、地面制氮机房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报警仪,随时监测机房氧气变化情况,若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8%时,立即撤离机房所有人员,同时,注氮机司机向公司调度汇报,关停制氮机停止向采空区注氮。
每次关停制氮机,制氮机司机必须向公司调度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只有当氧气浓度大于18%后,方可恢复作业。
制氮机司机每次关停制氮机必须向公司调度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地面制氮机房及相关设备由机电科负责定期维修、维护,制氮司机每天必须将井下注氮地点和注氮量、流量、压力、浓度以及设备运行情况等向机电、通风调度进行详细汇报,然后,由机电调度向公司调度进行汇报,各部门认真做好记录。
二、制氮机司机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流量、压力、浓度和注氮量等参数,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每周安全检查机电、通风部门安排人员对制氮机设备运行及各种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设备不定期维护、维修以及记录不认真、弄虚作假等现象,给予当事人严厉处罚。
三、井下运输和回风巷注氮管路由机电科安装、维修、维护,安装时必须保证管路、三通阀门连接严密不漏气,管路沿棚梁吊挂平直稳缓并与供电线路分开。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5篇)
矿井防灭火注氮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防止煤炭自燃事故发生,认真吸取“一通三防”事故教训,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矿井防灭火注氮安全技术措施一、地面制氮机房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报警仪,随时监测机房氧气变化情况,若发现氧气浓度低于____%时,立即撤离机房所有人员,同时,注氮机司机向公司调度汇报,关停制氮机停止向采空区注氮。
每次关停制氮机,制氮机司机必须向公司调度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只有当氧气浓度大于____%后,方可恢复作业。
制氮机司机每次关停制氮机必须向公司调度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地面制氮机房及相关设备由机电科负责定期维修、维护,制氮司机每天必须将井下注氮地点和注氮量、流量、压力、浓度以及设备运行情况等向机电、通风调度进行详细汇报,然后,由机电调度向公司调度进行汇报,各部门认真做好记录。
二、制氮机司机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流量、压力、浓度和注氮量等参数,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每周安全检查机电、通风部门安排人员对制氮机设备运行及各种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设备不定期维护、维修以及记录不认真、弄虚作假等现象,给予当事人严厉处罚。
三、井下运输和回风巷注氮管路由机电科安装、维修、维护,安装时必须保证管路、三通阀门连接严密不漏气,管路沿棚梁吊挂平直稳缓并与供电线路分开。
机电科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注氮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漏气、管路损坏等及时处理,确保注氮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若因系统故障处理不及时,影响防灭火注氮工作,给予当事人严厉处罚。
四、井下各采空区注氮支管路由通风区负责敷设,管路敷设必须保证管路、三通阀门连接严密不漏气,管路沿棚梁吊挂平直稳缓并与供电线路分开。
通风区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所管辖的注氮管路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对进行注氮地点的管路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巡检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
对发现漏气、管路损坏等问题不及时处理或不携带仪器进行检查的,对当事人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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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源煤业防灭火注氮安全技术措施为切实加强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防止煤炭自燃事故发生,认真吸取“一通三防”事故教训,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矿井防灭火注氮安全技术措施
一、地面制氮机房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报警仪,随时监测机房氧气变化情况,若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8%时,立即撤离机房所有人员,同时,注氮机司机向矿调度汇报,关停制氮机停止向采空区注氮。
每次关停制氮机,制氮机司机必须向矿调度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只有当氧气浓度大于18%后,方可恢复作业。
制氮机司机每次关停制氮机必须向矿调度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地面制氮机房及相关设备由机电科负责定期维修、维护,制氮司机每天必须将井下注氮地点和注氮量、流量、压力、浓度以及设备运行情况等向机电区、通风调度进行详细汇报,然后,由机电区向公司调度进行汇报,各部门认真做好记录。
二、制氮机司机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流量、压力、浓度和注氮量等参数,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每周安全检查机电、通风部门安排人员对制氮机设备运行情况、运行记录及注氮管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设备不定期维护、维修以及记录不认真、弄虚作假等现象,给予当事人严厉处罚。
三、井下皮带斜井和一采轨道巷注氮管路由通风区进行巡查维护、三通阀门连接严密不漏气,管路沿棚梁吊挂平直稳缓并与供电线
路分开。
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注氮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漏气、管路损坏等及时处理,确保注氮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若因系统故障处理不及时,影响防灭火注氮工作,给予当事人严厉处罚。
四、井下各采空区注氮支管路由所在工作面施工队组负责敷设,管路敷设必须保证管路、三通阀门连接严密不漏气,管路沿棚梁吊挂平直稳缓并与供电线路分开。
通风区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所管辖的注氮管路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对进行注氮地点的管路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巡检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
对发现漏气、管路损坏等问题不及时处理或不携带仪器进行检查的,对当事人严厉处罚。
五、通风区必须定期安排专人到注氮地点观测检查,观测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观测检查时,必须将仪器悬挂在观测地点棚梁下方,检查管路、阀门完好和注氮地点各种有害气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通风、公司调度进行汇报,然后,安排人员采取停止注氮或关闭上一级管路阀门再进行处理。
正常情况下,将检查结果向通风调度详细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机电区负责定时将注氮量汇报至矿调度,调度值班人员每班进行汇总注氮量,并由矿在矿井月生产计划中进行详细安排。
若在生产过程中,需改变注氮地点,通风区必须制定措施和调整方案,由矿总工程师进行审批,措施和方案必须报矿调度、安检处。
在井下具体实施时,确定时间后,由通风区安排管理人员现场值班,矿调度、安检、机电安排人员现场监督,然后,向矿调度进行汇报,征得同意后,
方可进行实施。
通风区现场值班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并必须将仪器悬挂在观测地点棚梁下方,确保施工安全。
七、正在开采的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进行注氮。
⑴采煤工作面专职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瓦斯氧气两用仪,随时监测工作面氧气变化情况,若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8%时,立即撤离工作面所有人员,同时,向矿调度汇报,关停制氮机停止向采空区注氮。
只有当氧气浓度大于18%后,方可恢复作业。
⑵通风区利用束管监测系统每班对采空区气体成分进行分析,并出具报表由矿领导进行审批。
若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制定措施和方案,进行处理。
八、其它采空区密闭注氮。
⑴通风区必须编制注氮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注氮地点,每天安排专人到注氮地点进行观测检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并必须将仪器悬挂在观测地点棚梁下方,检查管路、阀门完好和注氮地点各种有害气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通风、矿调度进行汇报,然后,安排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正常情况下,将检查结果向通风调度详细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⑵通风区利用束管监测系统每班对采空区气体成分进行分析,并出具报表由矿领导进行审批。
若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制定措施和方案,进行处理。
⑶通风区测风员每周必须对井下所有密闭内各种有害气体进行
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弄虚作假或不认真检查的对当事人进行严厉处罚。
九、通风区在施工或破除采空区密闭时,必须编制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巷道长度≤5米时,施工负责人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并将仪器悬挂在观测地点棚梁下方随时监测有害气体,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施工地点的各种有害气体变化情况,若瓦斯≥1%、氧气浓度≤18%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用局部通风措施进行处理,只有当各种有害气体符合规定后,方可施工。
当施工巷道≥5米时,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且施工负责人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氧气两用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并将仪器悬挂在观测地点棚梁下方随时监测有害气体,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施工地点的各种有害气体变化情况,若瓦斯≥1%、氧气浓度≤18%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只有各种有害气体符合规定后,方可施工。
十、通风区每半年必须安排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对矿所有井下作业人员进行一次自救器操作使用培训,并进行严格的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严禁下井上岗作业,直至培训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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