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股试点的制度设计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本市场也正在逐步完善,股权类别更加丰富,优先股也开始受到投资者关注。
优先股是一种新型的股权,具有明显优势和影响力,可以有效控制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因此,对优先股的试点管理办法的制定,需要重视和深入研究。
二、定义
优先股是指优先享受公司分配股息、分保证金、股本融资、增发股票和灵活性出资的一种特殊股权。与普通股的区别在于,优先股拥有的权利要高于普通股,具有优先分配利润、股息,以及投票权,且投票权重要大于普通股。
三、原则
1、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坚守原则,强化保护。
优先股赋予投资者投资保护的权利,一切以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利益最大化,坚持原则,确保其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2、审慎管理,加强监督。
针对优先股,应当加强监管,制定合理的管理办法,防止违规操作,定期审计,强化内部控制,保持公司稳定发展。
3、合理运用,提高绩效。
发行优先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本结构和资本运营效率,合理运用优先股权控制结构,积极推动公司绩效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管理办法
1、发行规模
对于发行优先股,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发行规模,发行的量应当占公司的总股数的比例,合理管理结构体系。
2、分配方式
优先股的发行收益,可以根据公司所制定的规则进行分配,分配方式也应当考虑市场的流动性,以及个人投资者的利益,使其分配合理、可行。
3、占比限制
优先股的发行占比不宜过大,最好不应该超过公司总股数的四分之一,以防止优先股成为公司控制权的工具,实现公司绩效。
4、投票权
优先股应当有投票权,但投票权的比重不宜太高。同时要明确优先股的参股人,对于投票权的使用,有明确的规定。
优先股制度
优先股制度
优先股制度是一种特殊的股权形式,与普通股相比具有较高的权益和较低的风险。下面就来简单介绍一下优先股制度。
首先,优先股是指在公司发行股票时,优先享有一定权益的股票。一般来说,优先股股东优先享有分红权和偿还资本权。在公司分红时,优先股股东将在普通股股东之前获得分红,且分红额度更高。同时,如果公司解散或破产,优先股股东也将在普通股股东之前优先偿还本金。
其次,优先股的风险相对较低。一方面,优先股股东在分红和偿还资本方面享有优先权,因此在公司财务状况较差时,优先股股东相对于普通股股东来说更能保障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优先股通常具有固定的分红和偿还资本条件,相对较为稳定,降低了投资风险。
最后,优先股制度可以为公司提供更加灵活的融资渠道。相比于债券融资,发行优先股不需要做出一定的承诺或提供抵押品,因此更容易吸引投资者。同时,优先股也可以作为一种资本结构调整工具,帮助公司优化财务状况。
然而,优先股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优先股股东虽然享有优先权,但并没有普通股股东的投票权,无法对公司的决策进行干预。其次,优先股通常具有较长的持有期限,不容易转让,因此流动性较差。此外,如果公司财务状况较差,优先股股东也无法保证全部分红和资本的回收。
综上所述,优先股制度具有一定的优势和特点,为公司提供了融资和财务管理的一种选择。然而,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其存在的问题和限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的选择和决策。
优先股制度
优先股制度
引言
优先股制度是一种混合资本结构工具,融合了股权和债务的特点。它在公司财务中起到了一种重要的作用,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长期稳定的投资方式,同时为公司提供了一种多元化融资选择。本文将探讨优先股制度的相关概念、特点、分类以及在公司财务中的作用。
一、优先股制度的概念
优先股制度是指在公司的股本结构中,通过发行优先股给予持有者特定权益的一种制度。优先股持有者在分红、清算等方面享有优先权,但在公司决策和控制权方面则相对较弱。其本质上是一种混合金融工具,既具备债务的稳定收益特点,又具备股权的潜在增值特点。
1. 优先股的固定分红
优先股持有者在公司盈利时拥有固定的分红权,这使得优先股成为一种稳定的收入来源。相对于普通股东,优先股持有者的分红优先级更高。
2. 优先股的优先清算权
在公司清算时,优先股持有者享有优先清算权,即优先股持有者可首先收回其投资本金。这使得优先股具备了一定的保障性特点。
3. 优先股的无投票权
与普通股不同,优先股持有者在公司决策和控制权方面没有投票权。这使得优先股投资相对较为被动,无法直接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4. 优先股的可转换性
部分优先股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转换成普通股,享受股价上涨带来的潜在收益。这种可转换性增加了优先股的灵活性和吸引力。
1. 固定-优先股
固定-优先股是指在发行时确定了固定的分红比例。持有者按照此比例每年获得相应的分红金额,无论公司盈利状况如何。
2. 浮动-优先股
浮动-优先股的分红比例与公司盈利状况相关。当公司盈利时,持有者可获得较高的分红;当公司亏损时,分红比例相对较低甚至为零。
优先股方案
优先股方案
优先股方案
简介
优先股是一种股权融资工具,具有优先于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通常享有固定的优先股息和资产分配权。在公司面临融资需求的时候,发行优先股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并提供一种较低风险的投资选择。本文将介绍优先股的基本概念、特点以及在企业融资中的应用。
优先股的基本概念
优先股是一种介于债务和普通股之间的股权融资工具。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在分配股息和资产上享有优先权,但在公司治理方面通常没有普通股股东的投票权。优先股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优先股息:优先股股东在公司盈利时享有优先分配股息的权益。通常,优先股息是以固定的利率或固定的比例计算的。
2. 资产分配优先权: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有权在普通股股东之前优先收回投资本金和未支付的股息。
3. 无投票权:与普通股股东不同,优先股股东通常没有在公司决策中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4. 可换股权:一些优先股可能具有可换股权,即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
优先股的企业融资应用
优先股作为一种股权融资工具,可以在企业融资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以下是一些优先
股在企业融资中的应用情景:
融资工具多样化
在企业面临资金需求时,通过发行优先股可以实现融资工具的多样化。优先股可以吸
引那些寻求较稳定回报的投资者,从而扩大融资渠道。相比于债务融资,优先股可以
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因为它不需要按期支付利息。此外,与发行普通股相比,发行
优先股可以保留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
吸引投资者
通过发行优先股,公司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特别是寻求相对较稳定回报的投资者。优先股股东在分配股息和资产时享有优先权,这对那些风险厌恶的投资者来说具有吸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
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14.05.09
•【文号】上证发[2014]31号
•【施行日期】2014.05.09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
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证发〔2014〕3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优先股业务试点,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6号)、《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7号)及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优先股试点,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先股在本所上市、交易、转让、信息披露等事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在本所上市、交易、转让的优先股,其登记、存管和结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按其业务规则办理。
第四条本所会员应当向首次参与优先股交易或者转让的投资者全面介绍优先股的产品特征和相关制度规则,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要求其签署优先股投资风险揭示书。
优先股 制度
优先股制度
优先股制度是一种股票发行制度,其中优先股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如优先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这些优先权包括:
1. 优先分配利润: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应当以现金的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2. 优先分配剩余财产: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财产。但优先股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顺序和具体金额由公司章程规定。
3. 优先股转换和回购: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发行人回购优先股的条件。转换选择权或回购选择权可规定由发行人或优先股股东行使。发行人要求回购优先股的,必须完全支付所欠股息,但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除外。
4. 表决权限制:除特殊情况外,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
以上是关于优先股制度的一些基本信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优先股试点的制度设计
第一部分优先股试点背景一、优先股定义
二、优先股种类
三、优先股的特征
四、优先股的历史沿革
五、境外市场优先股发展情况
六、境外一些国家优先股的特点
七、我国优先股制度沿革
八、开展优先股试点的现实需求
九、优先股试点的意义
十、适合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十一、政策支持
十二、优先股的风险十三、监管的考验
第二部分我国优先股试点的基本制度一、境外优先股制度框架
二、我国优先股试点法律依据
三、优先股试点法律框架
四、优先股试点基本原则
五、优先股东权利的行使
第三部分优先股发行
一、优先股发行
不能超过公司总股本以及总资产50%。
二、中小投资者保护
三、交易转让及登记结算
四、上交所优先股业务管理规则
五、合格投资者范围
六、优先股会计处理
第四部分案例分析
一、奥大利亚国家银行优先股案例
二、富国银行股案例
三、浦发银行优先股案例
四、2012年西王糖业优先股案例
五、2009年东亚银行混合一级资本工具
我国优先股制度
我国优先股制度
我国优先股制度是指公司可以在股权融资过程中向投资者发行优先股,享受一定的优先权和特权。优先股的特点是有固定的股息分配和优先转换权等。
优先股制度有助于扩大企业融资渠道,提高资本市场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它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较为稳定的收益方案,并将风险分担在公司股东之间,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然而,在我国,优先股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我国优先股市场较为不活跃,发行数量较少,交易深度较浅,缺乏流动性。其次,由于优先股具有较高的权益和较低的风险,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可能导致公司管理层权力过于集中,公平竞争环境不公平。
因此,我国在发展优先股制度的过程中需要解决这些问题,加强监管和规范,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同时积极推动优先股市场的发展,使其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简版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一、背景概述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为了进一步完善股权融资工具的种类,丰富市场投资品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决定对优先股进行试点。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内容,包括试点区域、试点范围、试点期限、发行条件以及监管措施等。
二、试点区域
本次试点将在中国内地的若干市场进行,具体试点区域将由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政策需要进行决策。
三、试点范围
1. 发行主体:试点的优先股发行主体为注册资本满足一定条件的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关联方。
2. 股权结构:发行优先股后,股权结构应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3. 发行方式:优先股可由发行人及其承销商通过自行认购、定向增发等方式进行发行。
4. 优先权和权益:优先股持有人享有一定的股权优先权和分红权益。
四、试点期限
本次优先股试点的期限为5年,自试点正式启动之日起算。
五、发行条件
1. 盈利能力:优先股发行人应当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连续两年利润稳定。
2. 公司治理:发行人应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公司治理健康。
3. 扩股限制:发行优先股后,发行人须遵循股东扩权比例限制,确保普通股东权益不受损害。
4. 固定分红比例:发行人应按照约定的比例分红给优先股持有人。
六、监管措施
为了保证优先股试点的顺利运行,证监会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1. 信息披露:发行人应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关优先股的信息。
2. 创新监管:证监会将配合监管科技发展,使用先进的监管科技手段对优先股市场进行监管。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进一步完善股票市场体系,加强风险管理,根据《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试点管理办法。
第二章试点内容
第一节试点范围
本试点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试点发行优先股的情况。
第二节试点目标
通过试点发行优先股,实现以下目标:
1. 扩大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企业发展能力;
2. 完善股权结构,增强公司治理能力;
3. 探索新的股份制度,推动资本市场创新发展。
第三章试点程序
第一节试点准备阶段
1. 企业拟定试点方案,并提交相关监管部门审核;
2. 监管部门审查审核试点方案,并发出试点准备通知;
3. 企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完成试点准备工作。
第二节试点发行阶段
1. 企业制定优先股发行计划,并公告发行公告;
2. 投资者参与认购优先股,并支付认购款项;
3. 企业根据认购结果确定发行方案,并完成优先股发行。第三节试点监管阶段
1. 监管部门对试点发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试点发行进行评估;
3. 监管部门根据试点评估结果,提出监管建议和风险提示。第四章试点期限
本试点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点期限为三年。
第五章附则
本试点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监管部门所有。
以上是《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
优先股 方案
引言
优先股(Preferred Stock)是指具有优先分红权、优先偿还权和变动的股利分配权的一种股票类别。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在公司分红和清算时享有更高的优先权。本文将介绍优先股的概念、特点以及如何制定优先股方案。
1. 优先股的概念和特点
优先股是一种股权融资工具,其持有人在公司实施分红和清算时享有优先权。在投资者选择购买优先股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特点:
•优先分红权:优先股持有人享有固定的股息分配权,这意味着在公司分红时,优先股股东将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股息。
•优先偿还权:如果公司发生清算,优先股持有人将在普通股持有人之前获得偿还。优先股持有人在清算时可以先收回投资本金。
•变动的股利分配权:有些优先股还可以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调整股利分配比例。这使得优先股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在风险管理方面更具吸引力。
•无表决权:与普通股不同,优先股一般不享有表决权。优先股股东在公司决策中无权参与。
2. 制定优先股方案的要点
制定优先股方案需要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融资需求以及投资者的需求和市场标准。以下是一些制定优先股方案的要点:
2.1 确定股息分配比例
在制定优先股方案时,需要确定股息分配比例。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标准和投资者的需求来设定优先股的股息分配比例。通常情况下,固定的股息分配比例可以稳定投资者的收益。
2.2 确定转换条件
优先股有时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换为普通股,这有助于投资者在公司发展状况好转时享受更高的回报。公司需要确定转换的条件,如转换比例、转换时间等,以便对投资者进行明确的承诺。
2.3 设定优先偿还权
优先股试点的制度设计
优先股试点的制度设计
C14072优先股试点的制度设计答案课后测验100分C14072 优先股试点的制度设计答案课后测验100分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决定取消优先股股息支付,应在付息日前至少()个工作日通知投资者。
A. 3
B. 5
C. 10
D. 15 描述:null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
10.02. 依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内应当不存在违反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A. 6个月
B. 18个月
C. 12个月
D. 36个月描述:null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3. 依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的股息。
A. 6个月
B. 9个月
C. 一年
D. 两年描述:null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10企业国有资产优先股权化的制度设计[摘要]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其优先股权化需要区别对待。
非竞争性国有企业不宜优先股权化,竞争型国有企业可以充分优先股权化,混合型国有企业应该部分优先股权化。
根据股权制衡的要求,优先股权化的同时必须引入作为普通股东并拥有足额资本金的民间所有者,优先股的种类应以固定股息优先股、非参与优先股、不可转换优先股为主,还应建立优先股股东大会、优
先股股东参与普通股东大会以及优先股表决权复活等企业管理制度。
[关键词]企业国有资产;优先股;国有企业分类;股权制衡优先股的管理权劣后性保障国有企业的独立性,优先股的财产权优先性保障对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优先股的上述作用还能促进国有企业布局结构的调整。
优先股方案
优先股方案
引言
优先股(preferred stock)是一种介于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中间的融资方式。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在公司分红、资产分配以及公司解散时享有优先权。优先股通常具有稳定的固定股息,并且在公司解散时有优先权来偿还投资者的本金。在企业融资中,优先股往往能够满足风险偏好不同的投资者需求,同时也能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
本文将介绍优先股的基本概念和特点,探讨企业设计优先股方案的考虑因素,并提供一些常见的优先股设计方案作为参考。
1. 优先股的基本概念
优先股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股权工具,具有某些股票和债券的特征。优先股持有人与普通股持有人一样具有股权,但其在公司红利分配和资产分配中享有优先权。一般来说,优先股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优先股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持有人享受红利分配权益。优先股通常具有固定的股息支付,其额度可以在发行时确定。
•优先股持有人在公司解散时,有优先权来返还投资本金。这使得优先股更像债券而非普通股,因为普通股在公司解散时通常只能按比例取得剩余资产。
2. 企业设计优先股方案的考虑因素
企业设计优先股方案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并为企业融资提供最佳方案。一些考虑因素如下:
2.1 固定股息或可变股息
优先股的股息支付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可变的。固定股息可以给投资者提供更稳定的投资回报,适合那些对风险敏感的投资者。可变股息则能够根据企业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进行调整,给投资者提供更大的回报潜力。
2.2 优先股的特权
优先股方案中,不同的优先股可以享有不同的特权。例如,有些优先股可以在公司解散时优先返还投资本金,有些优先股可以在公司盈利时享有优先权获得股息分配。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投资者需求来设定优先股特权。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本文主要介绍2019年5月21日发布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是指导相关机构和企业试点发行优先股的指导性文件,旨在促进资本市场多层次、多样化发展。
一、什么是优先股
优先股又称为“优先股份”、“优先股权”等,是指按照约定在公司分配盈利或财产时具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的持有人在公司出现亏损或破产清算时优先获得股息和分红,同时也享有优先权回收股份的权利。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更加注重风险防范和稳定性。一方面,在公司运营出现问题时,优先股的持有人将先于普通股的持有人获得回报,同时缩小了普通股的风险。另一方面,持有优先股的投资者能够稳定获取一定利润,促进稳定的市场运作。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2.1 试点范围
《管理办法》规定,优先股试点适用于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公众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以及非上市状况下的投资公司等。
2.2 试点条件
优先股试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发行人应该具有稳定的盈利模式和强大的连续盈利能力,
审计报告应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发行前两年最近确认过的净利润未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发行人应有成熟的投融资能力和一定的股权管理经验。
2.3 发行限制
《管理办法》规定,优先股试点的发行量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
的50%。此外,每个投资者持有优先股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份发行量
的25%。
2.4 退出机制
《管理办法》规定,在优先股期限到期时,除发行人已约定回购
的优先股以外,投资者对无法按时兑现的优先股,有权要求发行人按
照规定价值回购。
2.5 交易和定价
优先股制度
浅议优先股制度
摘要优先股制度在国外发展已久,其在我国也曾有过短暂的发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作为投融资手段之一的优先股却一直没能在公司法中予以明确规定。本文旨在通过对优先股制度本身的研究,提出一些优先股在我国应用时值得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优先股制度公司融资优先股股东权益保护
作者简介:陈志敏,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009级法律硕士。
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3-043-02
《布莱克法律词典》对优先股的定义是:“一种给予其持有者在公司盈余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中的优先权的股份类别,这一股份通常没有表决权。”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之特征,体现在股息获利稳定,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年度利润分配时优先分配公司利润以及公司清算时优先分配公司剩余财产。但是优先股股东在承担较小风险的同时,其股东权利也受到相应的限制,比如一般不享有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对公司的控制力弱于普通股等。这一制度设计实质上可以理解为优先股股东以经营决策方面的表决权为对
价交换公司经济权益方面的优先分配权,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权利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
通常优先股的权利内容记载于公司章程之上,公司法不会对此做出强制性规定。由于公司章程是股东与公司协商之后所做的约
定,因而优先股具有很强的合同性质,从这一点来说,与公司债券有着本质区别。优先股体现的是对公司的所有权,债券则是对公司的债权。对公司债券而言,无论公司经营好坏,债券持有人均可以按照规定获得利息,并在偿还期届满时取得本金。但投资者认购了优先股后,就不能要求退股。优先股股利的获取顺序必须排在公司债券之后。虽然债券在某些方面比优先股占有优势,但是优先股的股利一般高于债券的利息。
优先股在公司治理中的探讨与分析
MONEY CHINA /2021年1月下财经界
优先股在公司治理中的探讨与分析
武汉舵落口物流有限公司林霆
摘要:优先股是特别管理股的一种,既有股本权益特点,也有债权稳定收益的特点,优先股有稳定的收益率,对剩余财产分配优
先请求权,通常没有表决权。优先股是重要的投融项工具,可以对公司股权进行优化,是公司重要的股权管理工具,用来平衡公司、股东、债权人之间权利平衡,也可以作为并购时重要的收购手段,但在我国发展还是受限制,要响应国务院提高直接融资比例要积极推动优先股,做好优先股制度设计,明确优先股权利和义务、优化公司治理设计,平衡股东权责、加强契约意识,规范章程治理、加强普通股股东及董事会信义意识,防止道德风险、加强对优先股回购条款设计,减少与普通股的利益冲突、要加强信息对称管理,加强优先股东的知情权等方面加强。真正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和法人治理上发挥作用。关键词:优先股普通股公司治理作用一、前言
上世纪80年代,优先股开始引入中国,1990年,深圳发展银行首先发行优先股,后来也注销,天目药业曾经是我国长期发行优先股的上市公司,其优先股也在2006年转为普通股。优先股发展仍然受到很多限制,虽然在公司法在法律上为优先股预留了空间,但由于在股份制改革中过分强调同股同权,强制赋予任何股份都拥有相同的表决权,导致股份公司发行优先股较少,非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更是缓慢。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中,美国700亿美金以优先股模式救援成功,使得优先股重要作用再次得到重视,优先股呼声很高,我国也在商业银行中开始以大力推进优先股。2013年,2014年开始国务院和证监会相继出台《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鼓励发展优先股,阿里巴巴、小米等创投公司也开始等积极尝试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等模式,也取得了成功,但仍然存在法律和制度上缺陷。而优先股在公司治理中作用的防止控制稀释、增加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降低代理成本等作用更是没有充分发挥。如何保护优先股股东权益,发挥优先股在公司法人治理中作用,并为公司治理创造许多有效的制度工具,是一个值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部分优先股试点背景一、优先股定义
二、优先股种类
三、优先股的特征
四、优先股的历史沿革
五、境外市场优先股发展情况
六、境外一些国家优先股的特点
七、我国优先股制度沿革
八、开展优先股试点的现实需求
九、优先股试点的意义
十、适合发行优先股的公司
十一、政策支持
十二、优先股的风险
十三、监管的考验
第二部分我国优先股试点的基本制度一、境外优先股制度框架
二、我国优先股试点法律依据
三、优先股试点法律框架
四、优先股试点基本原则
五、优先股东权利的行使
第三部分优先股发行
一、优先股发行
不能超过公司总股本以及总资产50%。
二、中小投资者保护
三、交易转让及登记结算
四、上交所优先股业务管理规则
五、合格投资者X围
六、优先股会计处理
第四部分案例分析
一、奥大利亚国家银行优先股案例
二、富国银行股案例
三、浦发银行优先股案例
四、2012年西王糖业优先股案例
五、2009年东亚银行混合一级资本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