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合集下载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5.12.22•【文号】财教[2015]525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规范和加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教育部2015年12月22日附件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用于支持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责任清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重点确定支持内容。

现阶段重点支持:(一)支持各地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引导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二)支持各地在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改扩建中等职业学校校舍、实验实训场地以及其他附属设施,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推动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

(三)支持各地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培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支持职业院校设立兼职教师岗位,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校生均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校生均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校生均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校生均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省直有关部门,各省属公办高等学校:为加强我省高校生均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河北省高校生均经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2015年6月26日河北省高校生均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高校生均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及财政部、教育部要求,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生均经费的资金来源为:省级预算安排的提高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和提高高职高专院校生均拨款水平补助经费;中央财政奖补我省的本科高校生均经费和高职高专院校生均经费。

按照中央财教〔2010〕567号、财教〔2014〕352号文件规定,高校生均经费口径为地方财力预算安排用于高校的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专项项目经费、学生资助经费)、其它支出。

考核高校生均经费水平是以预算“2050205高等教育”、“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科目地方年终决算数,按年底在校生人数计算,全省平均生均经费标准达到中央、省政府规定的年生均拨款水平(其中:普通本科高校生均经费标准为年生均12000元,到2016年底与教育部共建院校达到年生均16000元;高职院校2015年达到年生均标准6000元,到2017年底达到12000元)。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正文:----------------------------------------------------------------------------------------------------------------------------------------------------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是高等教育财政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近年来,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不断完善,促进提升了中央高校办学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但是,现行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也出现了项目设置交叉重复、内涵式发展的激励引导作用尚需加强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促进中央高校内涵式发展,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结合中央高校实际,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

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高等教育发展实际,适应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牢固树立现代国家治理理念、公平正义观念和绩效观念,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改革创新,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导向清晰、讲求绩效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支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引导中央高校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加快内涵式发展,更好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二)基本原则。

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央高校职能作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引导和支持中央高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整体水平,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城镇化发展战略等国家战略的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11.30•【文号】财教[2010]567号•【施行日期】2010.11.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教育其他规定正文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为促进区域间高等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现就进一步提高地方所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以下简称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提高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地方高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承担了主体任务,培养了大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和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地方高校将在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通过各级政府以及财政、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总量持续增长,为高等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是,目前地方高等教育投入机制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还不健全;财政拨款体系尚不能充分体现地方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职能;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不明显,不能实现分类支持和引导;地方高校总体投入水平仍然偏低,区域间差异较大;一些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较低,基本办学条件仍然有待改善,等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国高等教育已从以大规模扩招为特征的外延式发展转入以提高质量为特征的内涵式发展阶段。

新形势下,应当逐步解决地方高等教育投入机制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符合地方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和公共财政要求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加大地方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使地方高校更好地承担起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历史使命。

新时代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的困境与突围

新时代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的困境与突围

新时代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的困境与突围作者:甘华银来源:《教育与职业(上)》2020年第04期[摘要]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高职教育发展的主题,然而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基本国情、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偏差、高职院校办学规模快速扩张和办学体制单一、高职教育起步较晚、对外开放程度不深、办学定位认知不准导致高职院校办学资源短缺和质量标准缺位,无法实现高质量发展。

因此,高职院校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应正确处理规模扩张与高质量发展的辩证关系、改革创新办学体制机制、科学构建内部质量标准体系。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高职院校;新时代[作者简介]甘华银(1967- ),男,四川邻水人,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硕士。

(四川广安 638000)[基金项目]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新时代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内部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课题编号:DJA190350)[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0)07-0034-06一、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高职教育发展的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反复强调高质量发展,指出“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要求在新时代“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高质量发展贯穿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主题。

高等职业教育也须紧跟时代主题,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推进改革发展。

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每一所高职院校都能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发展。

所谓全方位,是指高职院校应当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四大职能中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所谓多层次,是指从院校整体、每一院系、每一专业、每一课程、每一班级直至每一学生,从整体到局部、从宏观到微观均实现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39号建议的答复-财教函〔2021〕48号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39号建议的答复-财教函〔2021〕48号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39号建议的答复正文:----------------------------------------------------------------------------------------------------------------------------------------------------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139号建议的答复财教函〔2021〕48号沈金强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技工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收悉,现将涉及财政工作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一、关于研究技工院校第4学年以上学生免学费、助学金、生均拨款等政策,实现所有学制学生财政支持全覆盖的建议(一)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情况目前,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的政策范围是: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中央财政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测算标准与地方分档按比例分担。

截至2020年底,免学费人数约占全日制中职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在校生的94%。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的政策范围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200亿元,比上年增加12亿元,增长6.5%。

(二) 支持建立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有关情况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提高办学质量,2014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要求2017年各地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中央财政对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深化办学模式改革的省份给予综合奖补。

2015年高职教育教学新文件学习

2015年高职教育教学新文件学习

一、明确发展道路 什么是内涵式发展道路?
内涵式发展道路主要通过内部的深入改革,激发活力,增 强实力,提高竞争力,在量变引发质变的过程中,实现实质性 的跨越式发展。 高职内涵式发展是指学校在硬件改进的基础上进行相关管 理与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办出特色,形成品 牌,提升学校的“软实力”,使学校的质量、水平、效率、效 益以及办学传统、管理文化等内核得以改进,其实质是“质” 的飞跃。
(10)“互联网+”绿色生态。
(11)“互联网+”人工智能。
三、把握时代特征
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主办:教育部等部委主办、各高校必须参加。 目的: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 军。 内容: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 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 的公共服务创新。类型为“互联网+”传统产业、 互联网+新业态、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技术 支撑平台: 分组:创意组、实践组 方式: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 制
.
13.关于“十三五”期间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几个文件:
中职: 教职成[2008]8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 高职: 1.教高[2006]16号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2.教职成[2011]12号 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的若干意见 3.教职成[2015]6号 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本科: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2.04.22•【文号】教职成厅函〔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4.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2〕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20〕8号,以下简称《绩效管理办法》),现就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本次中期绩效评价工作采取以“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自评为基础、省级评价为重点、教育部和财政部两部评价为引导,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工作环节如下(具体进度安排见附件1)。

(一)5月15日前各地完成省级评价方案制定。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实施意见》《绩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含工作安排、评价指标体系),并于5月15日前上传至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并通知各建设单位实施。

(二)5月30日前完成建设单位自评。

各建设单位按照省级工作方案要求,对照已备案的任务书(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原则上不作调整。

《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2014年10月30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意见》要求,从2014年起,中央财政建立“以奖代补”机制,中央财政根据各地生均拨款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体现绩效的事业改革发展情况、经费投入努力程度和经费管理情况等因素给予综合奖补。

综合奖补包括拨款标准奖补和改革绩效奖补两部分,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高职教育改革发展。

拨款标准奖补根据各地提高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的具体情况核定。

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12.31•【文号】财教〔2021〕315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为规范和加强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教育部2021年12月31日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地方高校内涵式发展,根据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地方普通本科高校(以下称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

实施期限根据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政策相应调整。

第三条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应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聚焦重点、规范管理、突出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重点确定支持内容。

现阶段,重点支持以下四个方面:(一)支持各地改革完善地方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健全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机制,引导地方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促进地方高校持续健康发展。

(二)支持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重点加大对困难地区和地方高校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支持“部省合建”高校建设,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推进中西部地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布日期】2020.09.04•【文号】教研〔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的重要使命,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应对全球人才竞争的基础布局。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已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各行各业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研究生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提升研究生教育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现就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面向世界科技竞争最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人民群众新需求,面向国家治理大战略,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引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加快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绩效拨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绩效拨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绩效拨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9.09•【字号】渝教发〔2019〕17号•【施行日期】2019.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绩效拨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绩效拨款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绩效拨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教财发〔2017〕31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2019年9月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第三章绩效评价程序第四章绩效拨款资金分配和使用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重庆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绩效拨款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精神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完善提高重庆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财教〔2015〕210号)“建立高等职业院校绩效经费拨款机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中央企业举办的公办高职院校在中央生均拨款政策落实前,纳入绩效拨款管理。

第三条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绩效拨款资金由提高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资金统筹解决,纳入市级教育年初部门预算安排。

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年度生均拨款水平资金总量扣除生均综合定额经费和有关专项经费后的余额部分,即为年度绩效拨款资金总额。

第四条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绩效拨款资金根据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分配。

绩效评价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由市教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12.24•【字号】财教〔2015〕867号•【施行日期】2015.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1号),进一步提高我省公办高职院校的财政保障水平,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财教[2014]352号)有关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实施范围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覆盖所有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公办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

二、基本原则(一)明确责任,分级负担。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高校管理体制,省直各有关部门举办的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各市人民政府举办的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经费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

行业及企业办高职院校和民办高职院校的举办者应依法落实举办者责任,参照省定目标任务明确生均经费保障水平,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

(二)改革机制,明确导向。

以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为契机,改革预算拨款方式,经费安排体现改革和绩效导向,不搞“大锅饭”,经费安排向改革力度大、办学效益好、就业质量高、校企合作紧密的学校倾斜,向管理水平高的学校倾斜,向紧贴产业转型升级亟需的专业以及农林水地矿油等艰苦行业专业倾斜,引导高职院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

(三)注重绩效,促进发展。

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要与强化绩效管理相结合,将绩效理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高职教育经费分配使用的全过程,形成激励相容、奖优扶优的机制,体现目标和结果导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技师学院落实办学经费的思考——以广西技师学院为例

关于技师学院落实办学经费的思考——以广西技师学院为例

职 业OCCUPATION职教视点关于技师学院落实办学经费的思考——以广西技师学院为例文/李全力摘 要:本文探讨了技师学院按照高职生均经费拨款标准落实办学经费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紧迫性,并提出建议、对策,以期进一步发挥技师学院的优势作用,推动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技师学院 生均经费 拨款标准 广西职业教育近年来,广西职业教育取得了巨大发展。

然而,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职业教育的需要与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也仍然存在。

技师学院的办学经费仍很缺乏,拨款政策急待完善落实,政策环境有待优化。

为推动教育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发挥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师学院的优势作用,推动其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广西深入实施四大战略,全面推进三大攻坚战,亟需按照高职生均经费标准落实技师学院的办学经费。

一、必要性1.党的十九大为技师学院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技能型人才作为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现代化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工业强国都是技师技工的大国,我们要有一支很强的技术工人队伍。

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这给我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出新的目标和任务,为技师学院发展指明了方向。

2.近年来上级陆续出台支持技师学院发展的政策文件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有关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6〕31号)明确指出“技师学院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是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同时,承担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培训和进修任务。

延退方案今年将公开征求意见(图)_规章制度

延退方案今年将公开征求意见(图)_规章制度

延退方案今年将公开征求意见(图)_规章制度延退方案今年将公开征求意见(图)s("fzoom");发布时间:2020-06-14s("hzh0");s("hzh1");s("hzh2");延迟退休年龄时间表出炉了?最近,中国社科院研究人员提出,在今后30年里逐渐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最终实现65岁退休。

近日,一份《人社部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时间表》在微信朋友圈热传,表中不同年龄男性、女性的延迟退休时间计划已经明确,不少人开始对照这个表计算自己的退休时间。

对照这个表,生于1958年的男性和1963年的女性,会最先被延迟退休波及,退休年龄分别推迟到61岁和56岁,2019年退休;1983出生的男性,则65岁才能退休,延迟5年;1983年生的女性,也要到62岁才能退休。

吐槽:对此,广大网友议论纷纷。

有的调侃未来自己上班时的拐杖该放在哪;有的预期未来领导记忆力差了是不是就可以早退了……假的,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这个表是不是真的呢?我们从两个角度来求证:第一,按照人社部部长尹蔚民2019年初给出的时间表,真正的延迟退休方案将在今年向公众征求意见,2019年才会正式出台。

为了留出时间让大家做好心理准备,政策出台后至少五年才会渐进式实施。

说白了,首次延长退休年龄最早会在2022年,而不是表格中所谓的“2019年”。

第二,按照网传表格,政策实施的第一年,所有人就比现行政策晚一年退休。

事实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强调,正在制定的延迟退休政策,一个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小步慢走,渐进到位”,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

结论:看来网上流传的这张表真是假的,大家不要再以讹传讹了。

【原因】为什么要实行延迟退休眼下我国执行的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男性60岁的退休年龄标准,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人均预期寿命40多岁的情况下制定的。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5〕31号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5〕31号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正文:----------------------------------------------------------------------------------------------------------------------------------------------------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5〕31号省属各高等职业院校,各市州财政局、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14〕18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精神,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整体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经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职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现就完善我省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要意义2010年以来,我省在全国较早制定出台职业院校年初预算生均拨款标准并逐步落实到位,大幅度提高了高职院校经费保障水平,推动了高职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目前高职教育投入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多渠道筹措经费和财政生均拨款稳定投入机制不够健全,高职院校总体投入水平偏低,区域间差异较大;激励高职院校改革的财政投入导向作用不够明显;高职教育经费绩效管理基础薄弱等。

在新形势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加大高职教育财政投入,逐步健全多渠道筹措高职教育经费的机制,有利于整体提高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成就、问题与对策建议——《教育规划纲要》十年回顾与展望

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成就、问题与对策建议——《教育规划纲要》十年回顾与展望

6当今世界,新一轮工业革命和产业变革迅猛开展,全球科技创新速度明显加快,并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改变着产业发展模式,各行各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成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紧迫任务。

2020年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的收官之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谋划“十四五”发展和2035远景目标的启动之年,还是中国职业教育进入提质培优的关键阶段。

为确保圆满收官,与“十四五”规划做好衔接,课题组全面梳理《教育规划纲要》中涉及职业教育的各项工作,总结十年间取得的主要成就、存在的问题,并面向“十四五”规划提出我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对策建议。

一、主要成就十年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有力推动了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一)培养数以亿计毕业生,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出贡献作者简介孙诚(1961- ),女,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所所长,博士,研究员,研究方向:职业教育,人力资源开发与终身教育(北京,100088);聂伟,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所通讯作者宗诚(1982- ),女,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所博士后,南京大学教育博士,研究方向:教育管理,教育信息化(北京,100088)基金项目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中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GYB2020009 ),主持人:孙诚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成就、问题与对策建议——《教育规划纲要》十年回顾与展望孙诚 宗诚 聂伟摘 要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

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

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为促进区域间高等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现就进一步提高地方所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以下简称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提高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地方高校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承担了主体任务,培养了大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和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地方高校将在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通过各级政府以及财政、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总量持续增长,为高等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是,目前地方高等教育投入机制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还不健全;财政拨款体系尚不能充分体现地方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职能;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不明显,不能实现分类支持和引导;地方高校总体投入水平仍然偏低,区域间差异较大;一些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较低,基本办学条件仍然有待改善,等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国高等教育已从以大规模扩招为特征的外延式发展转入以提高质量为特征的内涵式发展阶段。

新形势下,应当逐步解决地方高等教育投入机制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符合地方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和公共财政要求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加大地方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使地方高校更好地承担起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历史使命。

二、进一步提高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高校管理体制,地方高校主要由地方政府管理。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高等教育投入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地方高等教育财政投入。

生均拨款绩效目标

生均拨款绩效目标

生均拨款绩效目标生均拨款绩效目标:概念、问题与策略一、生均拨款及其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性生均拨款,指的是政府或相关机构按照学生人数平均分配给学校的经费。

它在保障学校基本运行、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如何合理地设定生均拨款的绩效目标,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仍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生均拨款绩效目标的制定、实施和评估,展开系统的分析和讨论。

二、当前生均拨款存在的问题尽管生均拨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学校的经费来源,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经费分配不均衡的现象较为普遍。

由于各地区、学校间的经济差异和学生规模不同,生均拨款的数额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布。

其次,生均拨款的使用效益并不高。

部分学校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甚至出现浪费现象。

三、合理制定生均拨款绩效目标的重要性和意义针对上述问题,合理制定生均拨款绩效目标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明确的目标能够引导学校更有效地使用和管理经费,避免资源的浪费。

其次,绩效目标能够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效益的重要依据,促使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最后,合理的生均拨款绩效目标有助于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教育的均衡发展。

四、如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生均拨款绩效目标在制定生均拨款绩效目标时,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确保目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首先,要依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国家教育政策来确定总体目标。

其次,要细化绩效目标的具体指标,如教学设施改善、教师培训、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等。

最后,要通过科学的评估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和评价。

五、提高生均拨款使用效益的方法和措施提高生均拨款的使用效益是实现绩效目标的关键。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方法和措施:1. 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生均拨款使用的监督机制,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政府应加大对学校经费使用的审计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
财教[2014]35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有关精神,为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改革发展,整体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经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职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现就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意义和原则
(一)意义。

高职教育承担着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人力资源结构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通过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高职教育经费投入总量持续增长,推动了高职教育事业实现快速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目前高职教育投入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多渠道筹措经费和财政生均拨款稳定投入机制还不够健全,高职院校总体投入水平仍然偏低,区域间差异较大;财政投入激励高职院校改革的导向作用不够明显;高职教育经费绩效管理基础薄弱,等等。

新形势下,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加大高职教育财政投入,逐步健全多渠道筹措高职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有利于推动高职教育深化改革,整体提高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有利于高职教育更好地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提供人才支撑;有利于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

(二)原则。

1.明确责任。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职业教育“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地方是建立完善所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省级要统筹推动本地区全面建立完善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中央财政引导各地建立完善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举办高职院校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是建立完善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并负责落实相关经费。

2.多元投入。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坚持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新增财政投入要向包括高职教育在内的职业教育倾斜。

同时,防止财政“大包大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完善多渠道筹措高职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采取直接投资或捐赠等形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促进高职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3.促进改革。

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要与深化校企合作等制度改革创新相结合,形成激励相容、奖优扶优的机制,促进高职院校面向市场、面向就业,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注重绩效。

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要与强化绩效管理相结合,将绩效理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高职教育经费分配使用的全过程,体现目标和结果导向,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

二、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地方为主建立。

1.明确实施范围。

各地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应当覆盖全部所属独立设置的公办高职院校。

举办高职院校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参照院校所在地公办高职院校的生均拨款标准,建立完善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2.科学合理确定拨款标准。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专业办学成本差异、财力状况以及学费收入等因素,同时,统筹协调公办高职院校与本地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以及民办职业学
校举办者生均投入水平,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确定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综合定额标准或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并逐步形成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3.发挥导向作用。

各地在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过程中,在注重公平的同时,要切实体现改革和绩效导向,以学生规模存量调整为重点,促进高职院校加强内涵建设。

防止出现吃“大锅饭”和盲目扩招的问题。

要向改革力度大、办学效益好、就业质量高、校企合作紧密的学校倾斜,向管理水平高的学校倾斜,向当地产业转型升级亟需的专业以及农林水地矿油等艰苦行业专业倾斜,引导高职院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

(二)中央财政综合奖补。

从2014年起,中央财政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激励和引导各地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提高生均拨款水平,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

中央财政根据各地生均拨款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体现绩效的事业改革发展情况、经费投入努力程度和经费管理情况等因素给予综合奖补。

综合奖补包括拨款标准奖补和改革绩效奖补两部分,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高职教育改革发展。

1.拨款标准奖补根据各地提高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的具体情况核定。

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应当不低于12000元。

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是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中,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职院校发展的经费,按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中央财政统一以省份为单位考核,不要求对辖区内高职院校平均安排。

2017年以前,对于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尚未达到12000元的省份,中央财政以2013年为基期对各地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拨款标准奖补。

具体奖补比例,根据东部地区25%、中西部地区35%的基本比例以及各省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

对于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已达到12000元且以后年度不低于这一水平的省份,中央财政给予拨款标准奖补并稳定支持。

2017年,对于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仍未达到12000元的省份,除不再给予拨款标准奖补外,中央财政还将暂停改革绩效奖补;教育部将在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安排时予以必要限制,并对其高校设置工作予以调控。

财政部、教育部将从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建立与完善、预算安排等方面,加强对各地高等职业教育投入情况的监测。

2.改革绩效奖补根据各地推进高职院校改革进展情况核定。

从2014年起,教育部每年从优化专业结构、深化校企合作、加快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高职教育、提升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对各地推进高职院校改革的进展情况进行监测。

中央财政依据监测数据和相关统计资料,选取体现改革绩效导向的因素分配,并适当向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显著的省份倾斜、向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率先达到12000元且稳定投入的省份倾斜。

2014—2017年,改革绩效奖补资金规模根据中央财政财力状况和各地高等职业教育改革进展情况等因素确定。

2017年以后,当各地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全部不低于12000元时,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改革绩效奖补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尚未建立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省份要尽快出台,已建立生均拨款制度的省份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提高投入水平。

举办高职院校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应尽快建立完善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二)强化省级督促引导。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积极督促和引导举办高职院校的市、县级政府,落实建立完善所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所需经费。

同时,要加强对民办高职院校的规范管理和科学引导,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促进民办高职教育发展。

(三)着力推进改革创新。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推动高职院校围绕发展现代高职教育转变办学理念,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合理确定办学定位,调整和设置专业,强化内涵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将产教融合理念贯穿于人才培养工作各个环节,大力推进高职教育改革创新,促进各高职院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四)积极开展绩效评价。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高职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和管理办法,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利用评价结果,调整完善支持所属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经费使用管理水平。

(五)切实加强管理监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数等信息真实准确。

要加大对高职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所属高职院校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高职院校要切实加强管理,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预算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积极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开展相关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按照有关规定公开财务信息,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