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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教学课件
在大陆法系国家,商法学因各国民商分立或民商合一的不同立法模式 也存在差异。
民商合一的国家: 商法学在法学教学体系里仍被整体归入民法教学中,没有获得独立
的地位。
民商分立的国家: 各国的商法学也在教学体系上存在不同。
三、商法学的历史发展
(一)西方商法学发展概述 英美法系国家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对部门法进行详细划分,商法学仅被作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编写教材
商法学
绪论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目录
商法的一般原理 商事主体 商事行为 公司法 非公司企业法 商业银行法与支付法 保险法 证券法 期货交易法 商事信托与投资基金法 破产法
绪论
一、商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商法学的功能 三、商法学的历史发展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商法学 五、学习商法学的方法 六、本教材的框架体系与特色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商法学
在过去近40年里,中国突破了传统西方国家以私权为核心的商法制度, 构建了适应中国国情的新型商法制度,并在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的同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社会主义商法。
横向对比 纵向对比
与其他 社会主义国家相比
与资本主义国家相 比
与偏重生产贸易的 传统商法相比 与重视法典形式的 传统大陆法系国家 商法相比
中国商法学研究走向繁荣。商法学重新回归全国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 程后,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商法教材的编写和出版大量出现,一大批商法学理论研究著作相继出 版。在商法学者的努力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也于2001年成立,其在推动 中国商法立法、司法、执法和理论研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此,中 国商法学研究走向繁荣。
民商合一的国家: 商法学在法学教学体系里仍被整体归入民法教学中,没有获得独立
的地位。
民商分立的国家: 各国的商法学也在教学体系上存在不同。
三、商法学的历史发展
(一)西方商法学发展概述 英美法系国家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对部门法进行详细划分,商法学仅被作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编写教材
商法学
绪论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目录
商法的一般原理 商事主体 商事行为 公司法 非公司企业法 商业银行法与支付法 保险法 证券法 期货交易法 商事信托与投资基金法 破产法
绪论
一、商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商法学的功能 三、商法学的历史发展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商法学 五、学习商法学的方法 六、本教材的框架体系与特色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商法学
在过去近40年里,中国突破了传统西方国家以私权为核心的商法制度, 构建了适应中国国情的新型商法制度,并在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的同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社会主义商法。
横向对比 纵向对比
与其他 社会主义国家相比
与资本主义国家相 比
与偏重生产贸易的 传统商法相比 与重视法典形式的 传统大陆法系国家 商法相比
中国商法学研究走向繁荣。商法学重新回归全国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 程后,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商法教材的编写和出版大量出现,一大批商法学理论研究著作相继出 版。在商法学者的努力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也于2001年成立,其在推动 中国商法立法、司法、执法和理论研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此,中 国商法学研究走向繁荣。
民商法
原告
• 原告:孙长胜; • 简介:男,1962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
北京富卓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 • 住址:北京市西城区大石桥胡同55号2号楼2单元602号; • 委托代理人:倪茂华,北京市逸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提交证据
• 书面证物
1、富卓创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富卓创业公司章程,其中写明孙长胜系公司股东,持有公司35%的 股权; 3、富卓创业验资报告,其中写明孙长胜的出资占公司资本的35%; 4、富卓创业向孙长胜颁发的股权证,写明孙长胜持有富卓创业3500万 股,持股比例为35%; 5、一中院做出的(2008)一中民初字第12512号民事裁定书; 6、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09) 高民终字第1592号民事裁定书; 7、2005年4月13日富卓创业致孙长胜的函; 8、富卓创业出资转让协议书四份,转让关系分别发生于北京恒泰创业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于新江之间、富卓投资公司与孙长胜之间、富卓投 资公司与张耀海之间、张亚万与黄介然之间;
被告
• 被 告 : 北京富卓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住所地 :北京市宣武区椿树园1、2号楼底商001。 • 法定代表: 于新江,董事长。 • 委托代理人1: 张力,男,1961年5月27日出生,汉族,
北京富卓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住址 :北京市朝阳区顺源里17楼2单元401号 • 委托代理人2: 杨刚,北京市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院方
当事人对焦点证据的6点异议
四、 富卓创业提供的证据1,内容仅涉及富卓创业创立初期出 资问题,与本案确认股东身份并无关联,对此证据本院不予 采纳,证据8是单方委托进行的鉴证,且其委托的北京中思玮 业会计师事务所并不具有司法鉴定资格,故本院对此证据不 予采纳。证据9,黄介然的证言虽经公证,但依法黄介然作 为证人应当出庭。现黄介然未出庭,对其证言不予采信。但 对于证言中承认对富卓创业不利的事实,本院予以认定。
民商法的基本原则
1. 保险经营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合同。 2. 保险合同属于格式合同,专业性较强 。
Monday, May 04, 2020
投保人 的诚信 义务
投保以前的“告知义务 ”
保险合同双方 的诚信义务
投保以后的“保证义务 ”
保险人的 诚信义务
对保险条款
“解释说明 ”
的义务
《保险法》第17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
1. 在私法的范围之内,当事人按照自己的理 性判断去设计自己的生活,有为自己创设权利义 务(作为)的自由,也有不作为的自由。
Monday, May 04, 2020
2. 意思自治原则对应的是市场经济体制,其 基本理念在于保障和鼓励人民依照自己的意志参 与市场交易,强调在经济行为中尊重当事人的自 由选择。
3. 意思自治来源于立法者对公民行使私权的 信心。“公权力(国家)对公民个人理性的估计, 构成了公权力整体思路和运作上的基础”。
4. 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在“法律允许”的 范围之内,对于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当事人没 有选择的余地。
Monday, May 04, 2020
5. 意思自治的具体内容包括: (1)所有权自由:当事人对自己财产占有、使
1.人身:人格:指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被承认为法律 上的人的状态。 身份:人基于先天的血缘与后天的活动, 在人类社会组织结构中所处的地位。
2.财产 三要素:有效用、稀缺性、合法性 财产≠商品
3. 平等:当事人互不隶属,处于同等的地位,保 持自己独立的意志自由。 4. 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的范围 5. 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范围
1. 法律上的诚信原则是市场经济中的基本 “商业道德”,区别于传统文化意义上的“圣中讲究“诚信”,从而减少交易成本, 保持“交易的连续性”。
Monday, May 04, 2020
投保人 的诚信 义务
投保以前的“告知义务 ”
保险合同双方 的诚信义务
投保以后的“保证义务 ”
保险人的 诚信义务
对保险条款
“解释说明 ”
的义务
《保险法》第17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
1. 在私法的范围之内,当事人按照自己的理 性判断去设计自己的生活,有为自己创设权利义 务(作为)的自由,也有不作为的自由。
Monday, May 04, 2020
2. 意思自治原则对应的是市场经济体制,其 基本理念在于保障和鼓励人民依照自己的意志参 与市场交易,强调在经济行为中尊重当事人的自 由选择。
3. 意思自治来源于立法者对公民行使私权的 信心。“公权力(国家)对公民个人理性的估计, 构成了公权力整体思路和运作上的基础”。
4. 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在“法律允许”的 范围之内,对于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当事人没 有选择的余地。
Monday, May 04, 2020
5. 意思自治的具体内容包括: (1)所有权自由:当事人对自己财产占有、使
1.人身:人格:指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被承认为法律 上的人的状态。 身份:人基于先天的血缘与后天的活动, 在人类社会组织结构中所处的地位。
2.财产 三要素:有效用、稀缺性、合法性 财产≠商品
3. 平等:当事人互不隶属,处于同等的地位,保 持自己独立的意志自由。 4. 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的范围 5. 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范围
1. 法律上的诚信原则是市场经济中的基本 “商业道德”,区别于传统文化意义上的“圣中讲究“诚信”,从而减少交易成本, 保持“交易的连续性”。
民商法概述
第一节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的特点: (1)民事主体在民法上的地位平等。 (2)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 (3)等价有偿。 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包括: (1)财产所有关系: (2)财产流转关系:
二、民法调整人身关系 所谓人身关系,是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 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是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 产生的,体现的是人们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 它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 所谓人格关系,是指因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而发 生的社会关系。 所谓身份关系,是指基于一定的身份而产生的社 会关系。包括亲属、监护等关系,这些关系表现 为民事法律关系则为身份权关系。
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
应忠诚、守信,做到谨慎维护对方的利益、满足 对方的正当期待、给对方提供必要的信息等。民 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在法 律上的体现。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 信用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将诚实信用原则规定为民法的 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适用于全部民法领域的效力。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般条款,对当事人的民事活 动起着指导作用,确立了当事人以善意方式行使 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规则,如果当事人行使权 利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即构成权利的滥用。
案例分析
案例1.甲乡人民政府为建造办公大楼,向
该乡乙工商银行贷款300万元,后来因为各 种原因,到期未能清偿,于是乙银行以甲 乡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2.某甲夜间驾驶汽车在公路上行驶, 因事先饮酒过量,精神恍惚,汽车失去控 制,将相向而行的路人乙撞死。 分析上述两则案例中所述社会关系是否属 于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并说明理由。
法律知识培训ppt课件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四、可操作性 可操作性指的是合同“ 实用 ”,也就是说,
合同规定的内容必须是 A、能够履行的; B、合同签订后必须遵照执行。
原则:严格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在维护自 身利益为出发点,适当兼顾公平合理性。
31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五、尽可能明确违约金 《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 索违约金、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金 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法院就会要求守约方提供“损 失的证据”,然而在实践中,许多损失的证据往往 是很难提供的。对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作出明 确约定,有利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后迅速确 定赔偿金额。
8
法学基础理论
6、我国的法律体系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2)民商法 (3)行政法 (4)经济法 (5)社会法 (6)刑法 (7)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
9
我们都要深入了解哪些法律法规?
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比如做人 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接触到《劳动法》、《劳 动合同法》;营销人员要掌握的《合同法》;技 术人员可能会遇到《产品质量法》、《知识产权 法》;财务人员要掌握《税法》等等。
6
法学基础理论
5、法的渊源 特点: (1)国家机关制订的规范性文件是我国法的 主要渊源; (2)习惯和判例只有在国家明确认可的情况 下才具有法律渊源的意义。
7
法学基础理论
5、法的渊源: 种类: (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5)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规章(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8)国际条约(9)其他法的形式
3、法律的作用 法律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 (4)强制作用(5)教育作用 法律的社会作用:
法律知识进校园---法制宣传讲座 ppt课件
基本特征:(一)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二)是 触犯刑律的行为。(三)是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 为。
PPT课件
20
未成年人犯罪:
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 罚的行为。
处罚 (《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 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辩是非曲直
廌:代表法的“正义”。
PPT课件
5
PPT课件
6
PPT课件
7
违反法律的结局
PPT课件
药驾 家车 鑫撞 被人 执后 行又 死刺 刑死
伤 者 的
8
法是什么
PPT课件
9
法是什么?
定义: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 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就是告诉人们: 哪些可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禁止做 具有惩罚性
PPT课件
10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主要包括:
1、宪法 (国家的根本大法) 2、民商法 3、行政法 4、刑法 (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 5、诉讼法(规范诉讼活动)
PPT课件
11
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保障我们 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国家要制定很多 法律,从各个方面调整和规范我们的行 为和生活。宪法是这些法律中最重要的 法律,它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宪法 规定了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PPT课件
21
案例一:
2006年9月某晚19时许,西安某小学四年级 学生江某趁邻居家中无人,潜入邻居家行窃,中 途邻居家女主人回家,他躲到了床下。20时左右, 少年趁女主人不备,打算夺门而出,被女主人揪 住。江某为脱身,抓起邻居家的一把剪子将女主 人刺死后逃跑。案件结局:江某被劳动教养,因 对受害人家属民事赔偿也使江家倾家当产。发生 这个案件的主要原因是,江某平时就好吃懒做和 不太遵守纪律,日常教育缺失以及家庭疏于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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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
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 罚的行为。
处罚 (《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 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辩是非曲直
廌:代表法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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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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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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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违反法律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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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驾 家车 鑫撞 被人 执后 行又 死刺 刑死
伤 者 的
8
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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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法是什么?
定义: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 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就是告诉人们: 哪些可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禁止做 具有惩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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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主要包括:
1、宪法 (国家的根本大法) 2、民商法 3、行政法 4、刑法 (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 5、诉讼法(规范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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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保障我们 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国家要制定很多 法律,从各个方面调整和规范我们的行 为和生活。宪法是这些法律中最重要的 法律,它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宪法 规定了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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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案例一:
2006年9月某晚19时许,西安某小学四年级 学生江某趁邻居家中无人,潜入邻居家行窃,中 途邻居家女主人回家,他躲到了床下。20时左右, 少年趁女主人不备,打算夺门而出,被女主人揪 住。江某为脱身,抓起邻居家的一把剪子将女主 人刺死后逃跑。案件结局:江某被劳动教养,因 对受害人家属民事赔偿也使江家倾家当产。发生 这个案件的主要原因是,江某平时就好吃懒做和 不太遵守纪律,日常教育缺失以及家庭疏于管教。
民商法实用培训资料(ppt 286页)
【案例】
甲邀请乙参加家庭晚会,乙为此进行了精心准备,定做 西服和皮鞋用去5000元,发型、面部皮肤护理用1000元,为 甲购买名贵鲜花用300元。当乙租用一辆高档轿车按时到甲家 叩门的时候,甲说:“家里刚刚发生急事,晚会取消,实在抱 歉。” 在合同法上,甲的邀请是否具有强制力?乙能否要求 甲赔偿损失?
2020/1/8
二、合同法概述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颁布实施, 结束了我国三足鼎立的合同法时代,合同法律实现了统一。 新《合同法》条文多达428条,借鉴了各国先进立法经验, 大量引进了《国际商事合同规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 合同公约》等国际贸易的惯例和规则,在我国现有法律当中 是罕见的。有利于维护我国市场交易秩序,保证民事主体的 意思自由,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2020/1/8
(四)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 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
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 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 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即为从合同。
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 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 力。
民商法干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现代民法三大基石
1、私权神圣; 2、契约自由; 3、过错责任;
原则:
1、平等(身份社会 Vs人人生而平等); 2、意思自治(法无明文禁止即为自由); 3、诚信(诚实守信、禁止权利滥用); 4、公序良俗(道德对法律领域的渗透);
特征:1、私法性;2、补偿性(不可从他人的违法行为中获利);
法律的制约。事先设防的法律规制的有效性。一般来说, 法律关于无效合同、违约抗辩事由的规定越是宽泛、模 糊、不确定,违约的发生率就越高。
甲邀请乙参加家庭晚会,乙为此进行了精心准备,定做 西服和皮鞋用去5000元,发型、面部皮肤护理用1000元,为 甲购买名贵鲜花用300元。当乙租用一辆高档轿车按时到甲家 叩门的时候,甲说:“家里刚刚发生急事,晚会取消,实在抱 歉。” 在合同法上,甲的邀请是否具有强制力?乙能否要求 甲赔偿损失?
2020/1/8
二、合同法概述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颁布实施, 结束了我国三足鼎立的合同法时代,合同法律实现了统一。 新《合同法》条文多达428条,借鉴了各国先进立法经验, 大量引进了《国际商事合同规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 合同公约》等国际贸易的惯例和规则,在我国现有法律当中 是罕见的。有利于维护我国市场交易秩序,保证民事主体的 意思自由,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2020/1/8
(四)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 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
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 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 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即为从合同。
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 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 力。
民商法干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现代民法三大基石
1、私权神圣; 2、契约自由; 3、过错责任;
原则:
1、平等(身份社会 Vs人人生而平等); 2、意思自治(法无明文禁止即为自由); 3、诚信(诚实守信、禁止权利滥用); 4、公序良俗(道德对法律领域的渗透);
特征:1、私法性;2、补偿性(不可从他人的违法行为中获利);
法律的制约。事先设防的法律规制的有效性。一般来说, 法律关于无效合同、违约抗辩事由的规定越是宽泛、模 糊、不确定,违约的发生率就越高。
商法总论-第三节-商法的特征
行为法主要实行自由主义,它涉及营业财产和商事交易的规则。行为 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仅涉及当事人的利益,一般不涉及第三人利益。
合伙企业法—组织法,但含有行为法规范;证券法—行为法,但有组 织法规范。
30
企业维持
企业维持,是指商法维持企业作为健全的 组织体的存续和发展。
1、为什么要维持?P71 2、企业维持在商法中的具体体现P72
12
5
二、商法的特征范健
✓ (一)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 (二)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 (三)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 (四)商法的公法性。 ✓ (五)商法的国际性。
范健8
13
6
二、商法的特征徐学鹿
✓ (一)商法的兼容性。 ✓ (二)商法的技术性。 ✓ (三)商法的国际性。 (四)商法的进步性(注:同商法的易变性) (五)商法的资本经营性。
2、商法所调整的商事关系是以谋求个体利益 为目标的社会关系,属于“私”的范畴。
3、商法中的公法性规范,其存在价值在于规 范商主体的商事活动,服务于私法规范。
民商法是私法,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强调意思自治原则的指导 地位。
5 赵旭东/柳经纬
(二)商法是实体法
1、以法律的内容为标准,法律可分为实 体法和程序法。
票据法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如何实施票据 行为,怎样行使、保全、保护票据权利, 次立法意图上讲,侧重于规定票据使用、 流通和保全票据权利的方法,相对而言, 属于技术性规范。
19
商法的兼容性
商法兼容性的表现: 1、公法与私法的兼容 2、任意法与强行法的兼容 3、组织法与行为法的兼容 不仅私法兼容了公法,而且还使公法服从
赵万一P2
7
(四)商法是商品经济的法
合伙企业法—组织法,但含有行为法规范;证券法—行为法,但有组 织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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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维持
企业维持,是指商法维持企业作为健全的 组织体的存续和发展。
1、为什么要维持?P71 2、企业维持在商法中的具体体现P72
12
5
二、商法的特征范健
✓ (一)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 (二)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 (三)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 (四)商法的公法性。 ✓ (五)商法的国际性。
范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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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法的特征徐学鹿
✓ (一)商法的兼容性。 ✓ (二)商法的技术性。 ✓ (三)商法的国际性。 (四)商法的进步性(注:同商法的易变性) (五)商法的资本经营性。
2、商法所调整的商事关系是以谋求个体利益 为目标的社会关系,属于“私”的范畴。
3、商法中的公法性规范,其存在价值在于规 范商主体的商事活动,服务于私法规范。
民商法是私法,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强调意思自治原则的指导 地位。
5 赵旭东/柳经纬
(二)商法是实体法
1、以法律的内容为标准,法律可分为实 体法和程序法。
票据法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如何实施票据 行为,怎样行使、保全、保护票据权利, 次立法意图上讲,侧重于规定票据使用、 流通和保全票据权利的方法,相对而言, 属于技术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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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的兼容性
商法兼容性的表现: 1、公法与私法的兼容 2、任意法与强行法的兼容 3、组织法与行为法的兼容 不仅私法兼容了公法,而且还使公法服从
赵万一P2
7
(四)商法是商品经济的法
民商法
学习本课程的 1、委托代理 意义和方法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四)民事权利制度
1、民事权利 的概念
民事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 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 有的具体权益。
2、民事权利 的种类
(1)物权 (2)债权 (3)知识产权 (4)继承权 (5)人身权
(四)民事权利制度
民法是权利法,我国《民法通则》主要规 定了民事主体所具有的物权、债权、人身 权、继承权、知识产权。 在以下内容中我们就这五大民事权利中的 物权具体内容作阐述。
( 一 ) 身 体 受 到 伤 害 要 求 赔 偿 的 ;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 三 ) 延 付 或 者 拒 付 租 金 的 ;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七)合同法律制度
1、合同的概念 2、合同的形式 3、合同的类别 4、合同的条款 5、合同的订立 6、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概念
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
(派生)
他物权
用益物权: 土地使用权、地上权 担保物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担保债的履行,是他物权
(4)所有权的内容
1)占有:对物的实际控制。
形式 所有权人的占有 非所有权人的占有
合 法 对 抗 非 法
合法占有
非法占有
善意
恶意
2) 使用
形式
所有权人的使用 非所有权人的使用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5、合同的订立
(1)要约 (2)承诺
6、合同的效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 记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民商法的基本原则PPT课件
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都有弥补法律漏洞的作用。 诚实信用原则主要用于财产关系和商品经济交换领域,公 序良俗主要适用在人身关系和社会公益 ,其本质在于道德 对法律领域的渗透。
1/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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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序良俗的案例:
(1)粗粮王案件:
成都家家快餐有限公司粗粮王红光店在其灯箱 广告上标明服务方式与价格:每位18元,国家公务 员每位16元;1.3米以下儿童9元;当天生日者凭身 分证免费就餐一次。四川大学学生王勇等三人以粗 粮王就消费者不同身分而差别收费,属于歧视对待 消费者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消费平等权为由提起 诉讼,要求退还每人多收两元人民币,同时撤除其 广告。
身份:人基于先天的血缘与后天的活动, 在人类社会组织结构中所处的地位。
2.财产
三要素:有效用、稀缺性、合法性
财产≠商品
3. 平等:当事人互不隶属,处于同等的地位,保 持自己独立的意志自由。
4. 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的范围
5. 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范围
1/4/2021
3
民法的性质 1. 私法 2. 市民法 3. 权利法
1/4/2021
21
个人观点供参考,欢迎讨论!
微观而言,社会个体之间有能力、经济地位、 信息的差异,不可能达到结果的平等。
宏观而言,市场经济不仅指个人主体在市场
中牟利,根据“零和原则”,有人牟利就有人亏 本,所以市场经济不可能照顾到“结果平等”。
1/4/2021
7
二、意思自治原则
参加民事活动的方式人在法律允许的范 围内享有完全的自由,按自己的意愿参与社 会活动和市场交易。任何机关、组织和他人 不得干预。
(3)婚姻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4)遗嘱自由:对自己的身后财产提前处分的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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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序良俗的案例:
(1)粗粮王案件:
成都家家快餐有限公司粗粮王红光店在其灯箱 广告上标明服务方式与价格:每位18元,国家公务 员每位16元;1.3米以下儿童9元;当天生日者凭身 分证免费就餐一次。四川大学学生王勇等三人以粗 粮王就消费者不同身分而差别收费,属于歧视对待 消费者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消费平等权为由提起 诉讼,要求退还每人多收两元人民币,同时撤除其 广告。
身份:人基于先天的血缘与后天的活动, 在人类社会组织结构中所处的地位。
2.财产
三要素:有效用、稀缺性、合法性
财产≠商品
3. 平等:当事人互不隶属,处于同等的地位,保 持自己独立的意志自由。
4. 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的范围
5. 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范围
1/4/2021
3
民法的性质 1. 私法 2. 市民法 3. 权利法
1/4/2021
21
个人观点供参考,欢迎讨论!
微观而言,社会个体之间有能力、经济地位、 信息的差异,不可能达到结果的平等。
宏观而言,市场经济不仅指个人主体在市场
中牟利,根据“零和原则”,有人牟利就有人亏 本,所以市场经济不可能照顾到“结果平等”。
1/4/2021
7
二、意思自治原则
参加民事活动的方式人在法律允许的范 围内享有完全的自由,按自己的意愿参与社 会活动和市场交易。任何机关、组织和他人 不得干预。
(3)婚姻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4)遗嘱自由:对自己的身后财产提前处分的 自由。
民商法PPT课件
其次要依法定程序成立
15.04.2020
天津理工大学
31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a.有独立自主支配的财产和经费,该财产 与他人(包括投资人)的财产是分开的;
b.该财产和经费要与法人的设立宗旨、所 需进行的民事活动范围相适应,符合法律规 定的其设立所需的最低财产限度。
这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物质条件和保障。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是指依照本法 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 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 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15.04.2020
天津理工大学
39
2、合伙企业
概念:合伙是指二人以上为共同的经济目的,按照 共同协议组成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利性联合体。
《合伙企业法》2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 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 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 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 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的能力。 只有具备完全独立的人格,只有具 备必要的独立财产,才能独立承担 民事。
因为法人既不为他人承担民事责 任,他人也不为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15.04.2020
天津理工大学
34
4、 法人的民事能力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人以自己的名 义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或 能力。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
15.04.2020
天津理工大学
31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a.有独立自主支配的财产和经费,该财产 与他人(包括投资人)的财产是分开的;
b.该财产和经费要与法人的设立宗旨、所 需进行的民事活动范围相适应,符合法律规 定的其设立所需的最低财产限度。
这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物质条件和保障。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是指依照本法 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 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 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15.04.2020
天津理工大学
39
2、合伙企业
概念:合伙是指二人以上为共同的经济目的,按照 共同协议组成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利性联合体。
《合伙企业法》2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 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 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 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 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的能力。 只有具备完全独立的人格,只有具 备必要的独立财产,才能独立承担 民事。
因为法人既不为他人承担民事责 任,他人也不为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15.04.2020
天津理工大学
34
4、 法人的民事能力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人以自己的名 义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或 能力。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
民商法学课件
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 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 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 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 对此,应如何处理?( D )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
四、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 (一)概念: (二)条件(利害关系人的范围、顺序) 1、下落不明达一定期限 2、利害关系人申请 3、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 (三)法律后果(人身、财产) 1、宣告失踪;设定财产代管人 2、宣告死亡:与生理死亡一样 (四)撤消宣告及后果
五、监护 (一)概念: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 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 法律制度。 (二)监护人的设定 1、法定监护 2、协议监护(有监护资格的 人) 3、委托监护 4、遗嘱监护(立法未 规定)
3、学习民法的意义
二、我国民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民法通则第2条:“民法是调整平等主 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人身关系 指没有财产内容但与人身密不可分的社 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体现的是人的特定精神 利益,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如姓名权、 肖像权、名誉权等。
(四)合伙的内部关系 (五)入伙、退伙和解散 1、入伙:在合伙存续期间 第三人加入合伙。 2、退伙:合伙人与其他合 伙人脱离合伙关系,不再具 有合伙人资格。 3、合伙解散:基于法定原 因,合伙关系消灭。
一、单项选择题 1、依据我国现行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B )。 A、受孕 B、出生 C、年满10周岁 D、年满18周 岁 2、张家为其孙子张名的出生日期犯愁。其母记得是8月27日傍晚出生, 医院的接生记录簿记载的是8月28日,医院的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29日, D 其户口簿上记载的是8月30日。依法,张名的出生日期为( )。 A、8月27日 B、8月28日 C、8月29日 D、8月30日 3、依照我国现行法,下列人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 C 力的人是( )。 A、聋子 B、瞎子 C、傻子 D、瘸子
2024年度法律法规PPT课件
2024/2/3
20
国家赔偿法
国家赔偿的范围与方 式
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2024/2/3
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
21
国家赔偿法
国家赔偿的程序与实施
赔偿申请与受理
赔偿决定与执行
2024/2/3
22
国家赔偿法
国家追偿制度
追偿的情形与条件
追偿的程序与实施
2024/2/3
23
05
刑法
2024/2/3
24
刑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9
国家机构及其职权
国家机构的组成
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
国家机构的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其产生并对其负责;国务院是最 高国家行政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法律、决议和决定;人民法院是国家 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德色彩。
2024/2/3
中世纪法律
中世纪法律受到罗马法 复兴的影响,逐渐形成 了较为系统的法律体系
。
近代法律
近代法律以资产阶级革 命为背景,强调自由、 平等、人权等价值观念
。
6
现代法律
现代法律在继承和发展 近代法律的基础上,更 加注重社会公正和公共
利益的保护。
02
宪法及相关法律
2024/2/3
7
宪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法律的作用
法律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 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 会进步等重要作用。
4
法规的层次与分类
法规的层次
民商法实用培训资料(ppt 286页)
❖ 法律的制约。事先设防的法律规制的有效性。一般来说, 法律关于无效合同、违约抗辩事由的规定越是宽泛、模 糊、不确定,违约的发生率就越高。
❖ 事后救济的有效性。司法的可靠性和诉讼成本。
广东行商和东印度公司之间的交易
2020/10/11
第二节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定义及其意义 ❖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因为允诺交换而形成的
❖ 你给我什么? ❖ 我给你什么? ❖ 给多少?什么时候给?不给怎么办?
2020/10/11
哪些因素影响合同的可靠性?
❖ 合同当事人的自我约束——道德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于 没有道德底线的人,任何合同都难以发生约束力。
❖ 合同当事人的相互制约和市场制约。 有担保和无担保的 合同;长期交易和一次交易;期待长期市场的人和“捞 一把就走”的人;锁定的客户和有选择的客户……。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合同目的在于 “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 ——区别于“生活中的一 般性承诺”;
2、合同是“债” 的一种,其发生的根据在于平等主体 之间,自愿约定某件事的协议(合意之债)。
3、合同与《合同法》调整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流 转的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 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案例】
甲邀请乙参加家庭晚会,乙为此进行了精心准备,定做 西服和皮鞋用去5000元,发型、面部皮肤护理用1000元,为 甲购买名贵鲜花用300元。当乙租用一辆高档轿车按时到甲家 叩门的时候,甲说:“家里刚刚发生急事,晚会取消,实在抱 歉。” 在合同法上,甲的邀请是否具有强制力?乙能否要求 甲赔偿损失?
2020/10/11
(三)合同的对价
当你在法院指控对方没有信守允诺,要求强制执行
允诺的时候,你面对的追问是:“你为对方的允诺付出
❖ 事后救济的有效性。司法的可靠性和诉讼成本。
广东行商和东印度公司之间的交易
2020/10/11
第二节 合同及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定义及其意义 ❖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因为允诺交换而形成的
❖ 你给我什么? ❖ 我给你什么? ❖ 给多少?什么时候给?不给怎么办?
2020/10/11
哪些因素影响合同的可靠性?
❖ 合同当事人的自我约束——道德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于 没有道德底线的人,任何合同都难以发生约束力。
❖ 合同当事人的相互制约和市场制约。 有担保和无担保的 合同;长期交易和一次交易;期待长期市场的人和“捞 一把就走”的人;锁定的客户和有选择的客户……。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合同目的在于 “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 ——区别于“生活中的一 般性承诺”;
2、合同是“债” 的一种,其发生的根据在于平等主体 之间,自愿约定某件事的协议(合意之债)。
3、合同与《合同法》调整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流 转的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 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案例】
甲邀请乙参加家庭晚会,乙为此进行了精心准备,定做 西服和皮鞋用去5000元,发型、面部皮肤护理用1000元,为 甲购买名贵鲜花用300元。当乙租用一辆高档轿车按时到甲家 叩门的时候,甲说:“家里刚刚发生急事,晚会取消,实在抱 歉。” 在合同法上,甲的邀请是否具有强制力?乙能否要求 甲赔偿损失?
2020/10/11
(三)合同的对价
当你在法院指控对方没有信守允诺,要求强制执行
允诺的时候,你面对的追问是:“你为对方的允诺付出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PPT课件
• 法人自成立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 民事活动范围受到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限 制。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 自己的独立意志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同时产生 、同时终止;
• 法人的行为能力通常是由法人的机关或者 法人机关委托的代理人来实现的。
、
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 、隐私权
—身份权—荣誉权、配偶权、亲属 权
基本原则
•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 • 1.平等原则 • 2.私法自治原则 • 3.公平原则 • 4.诚实信用原则 • 5.公序良俗原则
进一步解读
• 在民法的各基本原则中: • 私法自治原则是民法最核心的原则, • 平等原则是私法自治原则的逻辑前提, • 公平原则是对私法自治原则的补充, • 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都是对私法自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 以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 能力。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进行民事行为
• 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 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3)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 指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 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 户。个体工商户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为成立。
• 《民法通则》根据我国自然人的年龄阶段 不同和精神状况是否正常,将自然人的行 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具有 的通过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 为的能力。
• 《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 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 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 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 自己的独立意志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同时产生 、同时终止;
• 法人的行为能力通常是由法人的机关或者 法人机关委托的代理人来实现的。
、
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 、隐私权
—身份权—荣誉权、配偶权、亲属 权
基本原则
•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 • 1.平等原则 • 2.私法自治原则 • 3.公平原则 • 4.诚实信用原则 • 5.公序良俗原则
进一步解读
• 在民法的各基本原则中: • 私法自治原则是民法最核心的原则, • 平等原则是私法自治原则的逻辑前提, • 公平原则是对私法自治原则的补充, • 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都是对私法自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 以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 能力。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进行民事行为
• 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 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3)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 指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 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 户。个体工商户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为成立。
• 《民法通则》根据我国自然人的年龄阶段 不同和精神状况是否正常,将自然人的行 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具有 的通过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 为的能力。
• 《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 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 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 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人。
商法-第一章 商法概述
商法
COMMERCIAL LAW
第一章
商法概述
第一章 商法概述
1
本章导语
中国商法制度的建立对于当代中国的经济乃至政 治格局的变化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法律用语中, 商具有特定的含义,但其内涵和外延都随着历史 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典主要分 为三大类,分别以德国、法国、日本为代表。商 法具有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等特征,又具有商主体 严格法定等原则。关于商法的调整对象,不同法 系国家的商法学界所持的观点差异较大。就我国 商法而言,可以认为,商事法律关系,是指因商 行为的实施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大陆法系国家,无论立法体例上奉行民商合一 还是民商分立,在法律部门的划分上,商法都是 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
理论上,商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
第一章 商法概述
24
1. 民法与商法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但是, 在法律部门的相互关系上,民法是普通法或基 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是抽象化的法律表 现,商法是具体化的法律表现。
1. 狭义的商法 2. 广义的商法 3. 形式意义上的商法 4. 实质意义上的商法
第一章 商法概述
9
四、商法的特征
(一)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性 (二)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三)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 (四)商法的公法性 (五)商法的国际性
第一章 商法概述
10
五、商法的原则
(一)从商法制定的经验看,在进入21世纪的时 候,我们很难再继续依照以德国商法为代表的大 陆法国家商法典的立法经验来制定中国的商法典。
(二)《美国统一商法典》在立法基础、立法方 式都远不同于大陆法系。因为法系方面的巨大差 异,加之中国现有的商法基础格局,中国目前同 样很难完全依照美国的经验制定一部统一的商法 典。
COMMERCIAL LAW
第一章
商法概述
第一章 商法概述
1
本章导语
中国商法制度的建立对于当代中国的经济乃至政 治格局的变化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法律用语中, 商具有特定的含义,但其内涵和外延都随着历史 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形式意义上的商法典主要分 为三大类,分别以德国、法国、日本为代表。商 法具有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等特征,又具有商主体 严格法定等原则。关于商法的调整对象,不同法 系国家的商法学界所持的观点差异较大。就我国 商法而言,可以认为,商事法律关系,是指因商 行为的实施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大陆法系国家,无论立法体例上奉行民商合一 还是民商分立,在法律部门的划分上,商法都是 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
理论上,商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
第一章 商法概述
24
1. 民法与商法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但是, 在法律部门的相互关系上,民法是普通法或基 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是抽象化的法律表 现,商法是具体化的法律表现。
1. 狭义的商法 2. 广义的商法 3. 形式意义上的商法 4. 实质意义上的商法
第一章 商法概述
9
四、商法的特征
(一)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性 (二)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三)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 (四)商法的公法性 (五)商法的国际性
第一章 商法概述
10
五、商法的原则
(一)从商法制定的经验看,在进入21世纪的时 候,我们很难再继续依照以德国商法为代表的大 陆法国家商法典的立法经验来制定中国的商法典。
(二)《美国统一商法典》在立法基础、立法方 式都远不同于大陆法系。因为法系方面的巨大差 异,加之中国现有的商法基础格局,中国目前同 样很难完全依照美国的经验制定一部统一的商法 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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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的法律形式 一、企业形式 工厂 独资(无限责任) 商店 旅馆 合伙(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有限责任)
二、股东责任形式 企业 企业债权人
企业
企业债权人 股东 (有限责任)
股东 (无限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企业债权人
(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自然人独 -资或法人独资
-不设股东会 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应用书面形式并经股东签名后臵备 -于公司
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事务 -所审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 -债务承当连带责任其他设立及组织机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
三、独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99.8.30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过),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2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 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点:老板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负责。(可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 可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
四、合伙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 次会议通过,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修订),2007年 6月1日起施行。 1.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1款:“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可以用劳 务出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 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1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 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应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而 其他合伙人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规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 构可以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 样。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第
(2)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经理 性质: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 董事会的设臵和任期(公司法第45、46、51条)。 董事的资格(瑞士、法国要求股东担任;英、美、德、日允 许非股东担任。大多数国家规定,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 公司和其他法人。香港: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非股东,由章程 规定。如非股东担任的,无投票权,但在作大会主席时,当正反 同票时,可以主席身份投决定票)。 董事会的职权(公司法第47条)。 董事会的召集(公司法第41、48、49条)。董事会决议的表 决,实行一人一票。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 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第13条)。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诉权(公司法第152条第1款后段)。
4.国有独资公司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三、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发起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人的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决议:普通决议(1/2通过);特别决议(2/3通 过)。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4、股份发行和转让
● 股份的概念 股份的意义: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3.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 (3)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 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 企业中的权利,但可分取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收益用于清偿 或者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 偿。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四、公司财务 公司财务是公司内部管理和履行义务的最重要依据。 公积金只能用于公司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公 司资本,但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公司弥补亏损。(转增资本的限 额,公司法第169条第2款。)
第十章
第一节
● 导入案例
票据法
票据法概述
A
√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1.票据的概念 2.票据的种类
(1)知情权诉讼;(2)退股诉讼(3种情况);(3)股东派生诉讼(又 称股东代表诉讼、股东间接诉讼,是指公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 益,对控股股东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的不当行为提起诉讼,追究 其法律责任);(4)侵权之诉;(5)解散之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 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 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 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 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不执行 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2.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 (1)合伙企业是建立在书面合伙协议基础上的一种企业。合伙协议应载 明事项见合伙企业法第18、63条,并可对其他事项作出约定。 (2)合伙企业是人的组合(2人以上)。因此,合伙人的死亡、破产、退 出等都会影响合伙企业的存续。 (3)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4)普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 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1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 合伙事务。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货币 (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出资方式
有形资产(实物)
建筑物 厂 房 机器设备等
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货源标记、 厂商名称、版权、非专利技术等)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作为作价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应具有可估价性 和可转让性,并应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依法 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 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 票据的种类(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和格式)
(1)商业承兑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
(3)银行汇票
(4)银行本票
(5)转帐支票
(6)现金支票
(7)划线支票
二、票据的法律特征
● 票据当事人及其在票据上的关系:
委托付款 出票人 交 付 票 据 收款人 付款人 出票人 (最后债务人)
资金关系
付款人 (主债务人)
票 债 据 权 上 债 的 务 关 系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3.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元制和二元制。一元制又称一元结构、单层制,不要求设立监事会; 二元制又称二元结构、双层制,要求设立监事会。二元制分为并列型(又称 平行式)和双层型(又称垂直式)。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1)股东会 性质:公司非常设(以会议形式行使职能)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的设臵(公司法第37、62、67条)。 股东会的职权(公司法第38条、第151条第1款)。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将导致公司法人格否认(公司法第 20条)。 股权认定标准(公司法第33条第3款)。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 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 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工商登记只是股权存在的公示 方式。)
● 股票 概念及法律特征。 股票与股份的区别: (1)股份可以是付足股金或未付足股金的;但股票一定要付足 股金才能合法存在。 (2)股份不得以任何份额转让;但股票可以买卖,以任何面值 分细转让。 (3)公司可以直接发行股票;但股份却是先发行,待付足股金 后再改为股票。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补救。 ● 股份的转让 5.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会(公司法第123条)。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 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法第217条 第1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公司法第14 7条)。 忠实和勤勉义务(公司法第148、149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公司法第149条第1款 第5项、第149条第2款)。违者所得,公司可行使归入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的赔偿责任(公司法第 150条)。 ● 国家工商局《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司的董事、 经理不得在与其所任职公司没有投资关系的同行业的其他公司兼 任董事、经理职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 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二节 公司法 一、公司法概述 1.公司概念和法律特征 2.公司的分类
分类
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 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 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 一般法上的公司和特别法上的公司 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母公司和子公司 总公司和分公司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1)资本之成份; (3)为表彰股东权之有价证券; (2)股东地位; (4)为行使股东权利之计算标准。
股份的性质:
(1)股份的金额性; (2)划一性和平等性; (3)有限责任性; (4)证券性; (5)可转让性; (6)可转证性; (7)不可分性(每股不得再分); (8)权利性。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二、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的法律形式 一、企业形式 工厂 独资(无限责任) 商店 旅馆 合伙(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有限责任)
二、股东责任形式 企业 企业债权人
企业
企业债权人 股东 (有限责任)
股东 (无限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企业债权人
(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自然人独 -资或法人独资
-不设股东会 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应用书面形式并经股东签名后臵备 -于公司
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事务 -所审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 -债务承当连带责任其他设立及组织机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
三、独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99.8.30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过),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2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 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点:老板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负责。(可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 可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
四、合伙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 次会议通过,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修订),2007年 6月1日起施行。 1.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第2条第1款:“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可以用劳 务出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 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1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 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应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而 其他合伙人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规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 构可以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 样。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第
(2)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经理 性质: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 董事会的设臵和任期(公司法第45、46、51条)。 董事的资格(瑞士、法国要求股东担任;英、美、德、日允 许非股东担任。大多数国家规定,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 公司和其他法人。香港: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非股东,由章程 规定。如非股东担任的,无投票权,但在作大会主席时,当正反 同票时,可以主席身份投决定票)。 董事会的职权(公司法第47条)。 董事会的召集(公司法第41、48、49条)。董事会决议的表 决,实行一人一票。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 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第13条)。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诉权(公司法第152条第1款后段)。
4.国有独资公司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三、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发起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人的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决议:普通决议(1/2通过);特别决议(2/3通 过)。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4、股份发行和转让
● 股份的概念 股份的意义: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3.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 (3)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 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 企业中的权利,但可分取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收益用于清偿 或者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 偿。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四、公司财务 公司财务是公司内部管理和履行义务的最重要依据。 公积金只能用于公司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公 司资本,但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公司弥补亏损。(转增资本的限 额,公司法第169条第2款。)
第十章
第一节
● 导入案例
票据法
票据法概述
A
√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1.票据的概念 2.票据的种类
(1)知情权诉讼;(2)退股诉讼(3种情况);(3)股东派生诉讼(又 称股东代表诉讼、股东间接诉讼,是指公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 益,对控股股东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的不当行为提起诉讼,追究 其法律责任);(4)侵权之诉;(5)解散之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 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 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 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 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不执行 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2.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 (1)合伙企业是建立在书面合伙协议基础上的一种企业。合伙协议应载 明事项见合伙企业法第18、63条,并可对其他事项作出约定。 (2)合伙企业是人的组合(2人以上)。因此,合伙人的死亡、破产、退 出等都会影响合伙企业的存续。 (3)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4)普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 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1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 合伙事务。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货币 (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出资方式
有形资产(实物)
建筑物 厂 房 机器设备等
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货源标记、 厂商名称、版权、非专利技术等)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作为作价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应具有可估价性 和可转让性,并应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依法 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 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 票据的种类(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和格式)
(1)商业承兑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
(3)银行汇票
(4)银行本票
(5)转帐支票
(6)现金支票
(7)划线支票
二、票据的法律特征
● 票据当事人及其在票据上的关系:
委托付款 出票人 交 付 票 据 收款人 付款人 出票人 (最后债务人)
资金关系
付款人 (主债务人)
票 债 据 权 上 债 的 务 关 系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3.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元制和二元制。一元制又称一元结构、单层制,不要求设立监事会; 二元制又称二元结构、双层制,要求设立监事会。二元制分为并列型(又称 平行式)和双层型(又称垂直式)。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1)股东会 性质:公司非常设(以会议形式行使职能)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的设臵(公司法第37、62、67条)。 股东会的职权(公司法第38条、第151条第1款)。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将导致公司法人格否认(公司法第 20条)。 股权认定标准(公司法第33条第3款)。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 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 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工商登记只是股权存在的公示 方式。)
● 股票 概念及法律特征。 股票与股份的区别: (1)股份可以是付足股金或未付足股金的;但股票一定要付足 股金才能合法存在。 (2)股份不得以任何份额转让;但股票可以买卖,以任何面值 分细转让。 (3)公司可以直接发行股票;但股份却是先发行,待付足股金 后再改为股票。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补救。 ● 股份的转让 5.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会(公司法第123条)。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 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法第217条 第1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公司法第14 7条)。 忠实和勤勉义务(公司法第148、149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公司法第149条第1款 第5项、第149条第2款)。违者所得,公司可行使归入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的赔偿责任(公司法第 150条)。 ● 国家工商局《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司的董事、 经理不得在与其所任职公司没有投资关系的同行业的其他公司兼 任董事、经理职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 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二节 公司法 一、公司法概述 1.公司概念和法律特征 2.公司的分类
分类
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 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 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 一般法上的公司和特别法上的公司 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母公司和子公司 总公司和分公司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1)资本之成份; (3)为表彰股东权之有价证券; (2)股东地位; (4)为行使股东权利之计算标准。
股份的性质:
(1)股份的金额性; (2)划一性和平等性; (3)有限责任性; (4)证券性; (5)可转让性; (6)可转证性; (7)不可分性(每股不得再分); (8)权利性。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八章 公司法律制度
二、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