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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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业务流程及实施细则

保理业务流程及实施细则

保理业务流程及实施细则引言概述:保理业务是一种金融服务方式,通过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以获取流动资金。

本文将详细介绍保理业务的流程及实施细则,以匡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保理业务。

一、保理业务流程1.1 客户申请阶段:在保理业务的申请阶段,客户需要向保理公司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公司资质证明、财务报表、应收账款清单等。

保理公司将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估,并与客户进行初步洽谈。

1.2 合同签订阶段:如果客户通过资信评估,保理公司将与客户签订保理业务合同。

合同中包括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费用结构、保理期限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保理公司将进行更加详细的尽职调查。

1.3 资金到账阶段:在尽职调查完成后,保理公司将向客户提供融资,即将一定比例的应收账款金额支付给客户。

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选择是否一次性提取全部融资额度或者分次提取。

二、保理业务实施细则2.1 应收账款管理:在保理业务实施过程中,客户需要做好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

包括及时跟进客户的付款情况,催收欠款,确保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款。

2.2 融资利率与费用:保理公司会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融资期限等因素来确定融资利率。

同时,客户还需要支付一定的保理服务费用,包括管理费、利息、手续费等。

2.3 风险控制:保理公司会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客户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应收账款信息,并遵守合同约定,如有违约行为,保理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三、保理业务的优势3.1 资金周转快:通过保理业务,客户可以将应收账款快速变现,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满足企业的经营需求。

3.2 降低风险:保理公司对客户的应收账款进行风险评估和催收工作,降低了客户的信用风险和违约风险。

3.3 提供增值服务:保理公司不仅提供融资服务,还可以为客户提供信用管理、催收伏务等增值服务,匡助客户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四、保理业务的应用场景4.1 中小企业融资: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保理业务是一种非常便捷的融资方式,可以解决资金周转难题,支持企业的发展。

平安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1.0版,2012年)

平安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1.0版,2012年)

附件:平安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1.0版,2012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行保理业务发展,规范保理业务操作,根据《合同法》、《物权法》、《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等法律和行业规范,以及总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内保理业务,是指我行受让卖方的应收账款,并在此基础上为卖方提供保理融资、账款管理、账款催收和买方信用风险担保等一项或多项金融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涉及的主要术语如下:(一)卖方:即应收账款的权利人。

在保理业务中,卖方是应收账款的转让方。

(二)买方: 即应收账款的义务人。

在保理业务中,买方是应收账款的付款方。

(三)保理商:指受让卖方应收账款债权并向卖方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

在本办法中保理商仅指我行。

(四)商务合同:指买卖双方签订的由卖方向买方提供货物、服务或设施的各项合同、协议等商业文件的统称。

商务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各种载体(包括书面、传真、电子等)的合同、协议、订单或其他能确定权利义务的商业文件。

(五)应收账款:指卖方(债权人)因提供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买方(债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票据、抵债物等权益)。

本办法中应收账款具体包括下列权利:1、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2、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3、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4、其它经总行认定的债权。

(六)应收账款转让通知:指卖方、我行单独或卖方、我行联合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事实告知买方的行为。

(七)付款期:指自应收账款形成之日起到商务合同约定的付款日之间的期限。

如商务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付款期,可参考过往交易记录中的付款期和行业惯例进行确定。

(八)保理融资:指我行在受让应收账款的基础上,为卖方提供融资的行为。

保理融资有预支价金和保理授信两种方式。

(九)融资宽限期:指在实际业务中,我行在应收账款的剩余付款期之外,为了保证保理融资不会意外逾期,给予卖方额外的融资期限。

保理业务流程及实施细则

保理业务流程及实施细则

保理业务流程及实施细则一、引言保理业务是一种金融服务,旨在提供融资和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匡助企业解决应收账款的资金周转问题。

本文将详细介绍保理业务的流程和实施细则。

二、保理业务流程1. 申请阶段a) 企业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包括财务报表、应收账款清单等。

b) 保理公司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与企业进行初步沟通,了解业务需求和风险情况。

2. 尽调阶段a) 保理公司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企业的信用状况、经营状况、应收账款的真实性等。

b) 尽调结果将作为决定是否接受保理业务的依据。

3. 合同签订阶段a) 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保理合同,明确业务细则、费用、责任等事项。

b) 签订合同后,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

4. 融资阶段a) 保理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即提前支付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给企业。

b) 企业可以利用融资资金解决短期资金周转问题。

5. 应收账款管理阶段a) 保理公司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催收,确保账款的及时回收。

b) 企业需提供应收账款的更新清单,及时通报账款的变动情况。

6. 结算阶段a) 保理公司根据实际收回的应收账款,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后,将剩余款项结算给企业。

b) 结算周期可以根据双方商议确定。

三、保理业务实施细则1. 申请资格a) 企业必须合法注册,并具备一定的经营历史和信用记录。

b) 企业应具备稳定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2. 应收账款要求a) 应收账款必须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者争议。

b) 应收账款的到期日应在一定范围内,以确保及时回收。

3. 融资额度a) 融资额度将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应收账款的质量和规模等因素进行评估。

b) 保理公司会对融资额度进行限制,确保风险可控。

4. 服务费用a) 保理公司将根据融资金额、融资期限、风险评估等因素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b) 服务费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双方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5. 保密义务a) 双方在合作期间应保持对商业秘密的保密,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平安银行融资方案

平安银行融资方案

平安银行融资方案概述作为国内领先的商业银行之一,平安银行为企业提供各种融资方案,包括贷款、票据融资、保理融资等。

这些融资方案不仅能够提供资金支持,还能够帮助企业优化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

贷款平安银行的贷款业务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等。

其中,信用贷款是指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的行为。

抵押贷款是指在借款人提供抵押品的前提下,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的行为。

保证贷款则是指在借款人提供保证人的前提下,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的行为。

平安银行的贷款利率相对较低,且贷款额度较大,能够为企业提供灵活的资金支持。

同时,贷款期限较长,还款方式灵活,能够满足企业的多种融资需求。

票据融资平安银行的票据融资业务包括贴现、质押和转让等多种形式。

其中,贴现是指银行根据承兑汇票的金额和到期日,以一定利率向持票人提供资金的行为。

质押是指借款人将自己名下的票据抵押给银行,以获取资金融资的行为。

转让则是指借款人将自己名下的票据转让给银行,以获取资金融资的行为。

平安银行的票据融资利率相对较低,且门槛较低,企业只需具备一定的信用状况和经营实力即可申请。

同时,票据融资快捷、便利,能够为企业提供及时的短期资金支持。

保理融资平安银行的保理业务包括国内保理和进口保理两种形式。

国内保理是指银行根据企业的应收账款提供融资,并对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后续管理、催收等工作的行为。

进口保理则是指银行在国际贸易中,向进口商提供融资,并对进口商的应付款项进行管理、催收等工作的行为。

平安银行的保理融资利率相对较低,同时能够为企业提供灵活的资金支持,并协助企业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催收等工作,为企业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结语总之,平安银行作为国内领先的商业银行之一,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多元化、便利化的融资方案,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财务管理服务。

如果您是企业家或财务管理人员,不妨考虑一下平安银行的融资方案,相信它们能够为您的企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

保理业务流程及实施细则

保理业务流程及实施细则

保理业务流程及实施细则一、引言保理业务是一种金融服务,通过将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提前获得资金,加速企业的资金周转。

本文将详细介绍保理业务的流程和实施细则,以匡助企业了解和顺利开展保理业务。

二、保理业务流程1. 申请阶段- 企业选择合适的保理公司,并提交保理申请。

- 保理公司对企业进行资信评估和尽职调查,以确定是否接受保理业务申请。

2. 合同签订阶段- 保理公司与企业达成保理业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协议内容包括保理业务的范围、费率、资金结算方式等。

3. 应收账款转让阶段- 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

- 保理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核查和确认,并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给企业。

4. 资金垫付阶段- 保理公司根据协议约定的比例,提前向企业垫付应收账款的资金。

- 企业可以及时获得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或者其他用途。

5. 应收账款回收阶段- 保理公司负责催收和管理应收账款,确保款项的及时回收。

- 企业可以将催收风险转移给保理公司,减轻自身的负担。

6. 资金结算阶段- 保理公司根据实际回收的应收账款金额,结算给企业剩余的款项。

- 结算方式可以是一次性结算,也可以是分期结算。

7. 业务监控阶段- 保理公司对保理业务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的顺利进行。

- 企业可以获得保理业务的相关报告和数据,用于经营决策和财务分析。

三、保理业务实施细则1. 保理业务申请要求- 企业需提供完整的企业资料,包括注册证件、财务报表等。

- 企业需具备一定的信用和还款能力,以便保理公司评估风险。

2. 保理业务合作协议- 保理公司与企业签订保理业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 协议中应包含业务范围、费率、保密条款等内容。

3. 应收账款转让要求- 企业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应收账款信息,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应收账款的金额和期限应符合保理公司的要求。

4. 资金垫付比例- 保理公司根据应收账款的质量和风险程度,确定资金垫付的比例。

2024年最新融资租赁业务具体规定分册

2024年最新融资租赁业务具体规定分册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最新融资租赁业务具体规定分册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融资租赁业务定义与范围1.1 第一层级的定义1.2 第二层级的范围2. 第二条租赁物的选择与提供2.1 租赁物的选择2.2 租赁物的提供3. 第三条租赁期限与租金3.1 租赁期限的确定3.2 租金的计算与支付4. 第四条租赁物的所有权与使用权4.1 租赁物的所有权4.2 租赁物的使用权5. 第五条租赁物的维修与保养5.1 租赁物的维修5.2 租赁物的保养6. 第六条租赁物的保险6.1 租赁物的保险责任6.2 保险费用的支付7. 第七条租赁物的风险管理7.1 租赁物的风险评估7.2 风险管理措施8.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合同的变更8.2 合同的解除9. 第九条违约责任9.1 租赁双方的违约责任9.2 违约责任的赔偿10. 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的方式10.2 争议解决的程序11.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11.1 合同的生效条件11.2 合同的变更11.3 合同的终止12.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 保密信息的定义12.2 保密信息的保护13.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 法律适用13.2 争议解决14.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附加条款14.2 附录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融资租赁业务定义与范围1.1 第一层级的定义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将其购买的租赁物在一定期限内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选择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租赁物或者将租赁物归还给出租人的一种租赁方式。

1.2 第二层级的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的范围包括各类固定资产,如土地、房屋、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第二条租赁物的选择与提供2.1 租赁物的选择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的实际需要和租赁物的性能、状态等因素,选择适合的租赁物。

银行租赁保理业务实施细则

银行租赁保理业务实施细则

银行租赁保理业务实施细则一、概述银行租赁保理业务是指由银行作为保理人对租赁客户在租金到期日按期还款的租赁应收款项进行账期核实、催收、代收及担保,以保障租赁客户放心出租设备,提高设备租赁的可靠性和选择性,增加企业资金回笼的速度和安全性。

本文就银行租赁保理业务的实施细则做出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商业银行及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机构在实施银行租赁保理业务及与银行租赁保理相关的信用支持业务中的监督、管理、操作等活动。

三、业务监督银行租赁保理业务在实施前,应进行严密的审查和授权,开展业务活动的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对确因业务发展需要,经过银行或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机构有关部门批准,可能参与银行租赁保理业务的营业机构,必须进行层层审核和批准,并应保证具备从事该业务的必要条件。

四、业务风险管理银行租赁保理业务是一项重要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保理人在开展业务时应遵循风险分散、审慎度高的原则。

保理人应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审查职责进行融资审批、租赁合同审查、财务、信用状况等调查,并确保先进的技术手段供统计、筛选和监督银行租赁保理业务信息流程中整个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健全经营管理制度。

另外,在实际业务中,保理人应认真跟进租赁客户的还款情况,并对还款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五、业务操作银行租赁保理业务是一项需要专业知识的业务,在操作中应遵循合规、规范、公平的原则。

具体来说,保理人在开展该业务时,必须确定业务用途、支付方式、垫付要求等内容,并应按照国家规定的银行租赁保理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此外,在业务过程中,保理人应及时反馈租赁客户的信用情况,以帮助租赁客户管理其信用风险。

六、业务公开银行租赁保理业务是一项需要公开透明的业务,企业在选择保理人前需对不同保理方的资质、经验、服务费用等进行评估,确保选择的保理方符合企业的需求。

同时,保理人在开展业务前也应对企业进行必要的提示和告知,使其了解业务的特点和风险,以便企业在进行银行租赁保理业务前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

保理业务流程及实施细则

保理业务流程及实施细则

保理业务流程及实施细则引言概述:保理业务是一种金融服务方式,通过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专业机构,以获取资金流动性和风险分散。

本文将详细介绍保理业务的流程以及实施细则,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这一金融工具。

一、保理业务流程1.1 申请与资格审核保理业务的申请方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财务报表、应收账款清单等。

保理商将对申请方进行资格审核,包括企业信用状况、应收账款质量等方面的评估。

1.2 合同签订与账款转让经过资格审核后,申请方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合同,约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申请方将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向申请方提供融资。

转让方式可以是明示转让或暗示转让。

1.3 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保理商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催收工作,包括账款的核实、登记、催收等。

申请方需提供相关支持,如提供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证明、协助保理商进行催收等。

二、保理业务实施细则2.1 保理方式选择保理业务可分为明保理、暗保理和国内保理、国际保理等方式。

申请方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保理方式,并与保理商进行协商确定。

2.2 资金融通与费用结算保理商向申请方提供资金融通服务,包括提供融资、结算账款等。

申请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如保理费、利息等。

2.3 风险管理与控制保理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

申请方与保理商需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与控制机制,包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应收账款的真实性验证等。

三、保理业务的优势与适用范围3.1 资金流动性提升通过保理业务,申请方可以快速获得资金流动性,解决资金周转不畅的问题。

3.2 风险分散与减轻负债转让应收账款给保理商,可以将风险分散给专业机构,减轻企业负债压力。

3.3 资金成本优化通过保理业务,申请方可以获得相对较低的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的融资效率。

四、保理业务的应用场景4.1 中小微企业融资保理业务适用于中小微企业,可以帮助其解决融资难题,提升资金流动性。

4.2 出口贸易融资保理业务在出口贸易中具有广泛应用,可以帮助出口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减少汇率风险。

银行租赁保理业务实施细则模版

银行租赁保理业务实施细则模版

xx银行租赁保理业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租赁保理业务的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依据有关我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和授信管理等有关制度,拟定本细则。

第二条租赁保理是将租赁业务与银行保理结合起来的综合性金融产品,是指在租赁公司(下称“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租赁服务,在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的前提下,将租赁服务造成或产生的应付未付应收租赁债权转让给我行,我行作为债权人通过一定方式分期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并由我行向租赁公司提供包括应收租金融资、应收租金管理、账款收取以及坏账担保等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第三条租赁保理业务依据有关我行是否承担坏账担保,分为有追索权租赁保理和无追索权租赁保理;依据有关租赁协议性质不同,分为经营租赁项下保理和融资租赁项下保理。

本细则所指融资租赁,系指出租人依据有关承租人对供货人的选择,从供货人处购买租赁物,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可以续租、留购或返还租赁物。

售后回租属于融资租赁的特殊形式,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机构的融资租赁方式。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总行供应链金融部总行供应链金融部是我行租赁保理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全行租赁保理业务发展的总体规划,制订和完善租赁保理业务规章制度,产品研发推广、业务培训、租赁保理方案会签和租赁公司关系维护及开拓等。

第五条分行公司银行部分行公司银行部负责辖内租赁保理业务的归口管理,对辖内租赁保理业务营销推广提供技术支持;与客户经理共同设计租赁保理业务方案。

第六条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拟定租赁保理业务信贷政策,依据有关授信流程对租赁保理业务进行审查审批。

第七条总分行信贷管理部负责对租赁保理业务进行放款复核和贷后管理的组织推进与监督检查。

第八条经营单位负责租赁保理业务的*场开拓及营销推广,目标客户的选择;按规定进行租赁保理业务授信调查;负责租赁保理业务贷后检查,跟踪租赁公司及承租人经营情形;调查并贯彻贸易背景真实性等。

融资租赁金融管理办法细则

融资租赁金融管理办法细则

融资租赁金融管理办法细则1. 引言融资租赁是一种金融工具,可用于满足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需求。

融资租赁金融管理办法细则是为了规范融资租赁业务的管理和运行而制定的。

2. 融资租赁业务的定义融资租赁业务是指一方(出租人)将自己拥有的货物转租给另一方(承租人),并以此获取租金,同时承租人有权在租赁期满时购买租赁物的一种金融业务。

3. 融资租赁业务的主体融资租赁业务的主体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和租赁物。

3.1 出租人出租人是指提供租赁物的一方。

出租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执照,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出租人应对租赁物的性能和质量负有责任,并确保租赁物满足承租人的需求。

3.2 承租人承租人是指租赁物的使用者和租金的支付者。

承租人应具备一定的信用和还款能力,以履行租赁合同中的义务。

承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租赁物,并应负责租赁物的保养和维修。

3.3 租赁物租赁物是指出租人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货物。

租赁物应具备一定的价值和特征,并满足租赁双方的约定。

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在租赁期满时,承租人可以选择购买租赁物。

4. 融资租赁业务的管理融资租赁业务的管理包括合同的签订、资金的监管和交易的结算等方面。

参与融资租赁业务的各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5. 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管理融资租赁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融资租赁机构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监控和控制各类风险,保障业务的稳定和安全。

6. 结论融资租赁金融管理办法细则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了明确的管理规范。

融资租赁业务的各方应遵守相关规定,加强风险管理,促进融资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以上是对融资租赁金融管理办法细则的简要介绍。

如需详细了解具体内容,请参阅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保理业务流程及实施细则

保理业务流程及实施细则

保理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保理流程图:实施细则1. 首次办理保理业务,需要客户提交保理申请书。

项目经理负责收集采购商及供货商有关资质资料,负责核对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并要求相关方加盖公章或出具方公章。

需要提交的资料有:⑴买、卖双方基本情况表(指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⑵卖方企业须提供基础信息资料:公司简介、公司章程、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简历和身份证明,如果授权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权人身份证明;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或有权决策人同意办理本业务的决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介绍。

⑶卖方提供的财务资料:验资报告;贷款卡复印件及银行打印的《基本信用信息报告》(可去其贷款行或基本户开户行打印),以及银行贷款情况说明;卖方提供近三年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科目余额表至三级明细,最近三年12月份国地税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和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卖方本年及上年度银行账户流水对账单(所有银行账户)。

⑷买方企业须提供资料:公司证明文件,包括:公司简介、公司章程、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等;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2.资料收集后,由项目经理牵头组成项目组,分别从公司基本情况、行业背景信息、交易模式等方面,展开了解,设计产品方案,并结合风控部、财务部进行法务、财务等方面的分析,最终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提交授信委员会,由委员会形成最终决议,并结合同业、卖方、买方三方面为项目授信。

3.存续客户不必再提交尽调报告,直接由项目经理提交授信委员会,需要风控部出具意见,最终形成项目授信决议。

4.保理业务(这里只做有追索权的明保理)申请资料:融资性保理、到期保理需要提供保理业务申请书、应收账款管理同意书、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全套债权文件。

其中,融资性保理,项目经理需要将一份保理预付款申请书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后续放款操作。

申请书需要经过项目经理、风控部、财务部的签字确认。

5.全套债权文件包括并不限于:购销合同原件或经证实为原件的复印件;经买方确认的应收账款对账单副本,标明相关交易合同应收账款付款情况、付款期限及付款条件明细;货运证明或其他表明货物确已发运的单据;交易发票;提货单、质检证明、预付款(定金)证明等。

平安银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

平安银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

平安银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是指,租赁公司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并将未到期的应收租金转让给我行,我行以此为基础,为租赁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承租人的信用风险等一项或多项综合金融服务。

服务对象
出租人,即租赁公司。

功能全面
获得银行融资支持;
盘活存量应收账款,加速现金回笼,扩大融资租赁规模;
获得专业的应收帐款管理及催收服务,降低运营成本和业务风险;
可将应收账款卖断给银行,规避承租人的信用风险,优化财务报表。

业务优势
承租人范围广:我行接受的应收租金,其承租人可以为企业、事业单位、政府、学校,也可以是个人;
融资期限较长:租赁保理融资期限可长达5年,大型项目可以适当放宽;
产品丰富:可叙做无追索权型保理,可提供暗保理业务服务;
还款方式灵活:可结合租赁业务实际设定配套的分期还款方式。

产品选择
三类基本产品供您选择:
普通融资租赁保理;
回租型融资租赁保理;
结构性融资租赁保理。

适用范围
出租人须满足:
经商务部或银监会批准设立,具有融资租赁的经营资格;
符合国家关于融资租赁法律规章的规定;
信用良好,经营正常;
符合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

平安信托针对融资租赁公司和保理公司的业务指引

平安信托针对融资租赁公司和保理公司的业务指引

以下是平安信托针对融资租赁公司和保理公司的业务指引,有兴趣可以研究下。

目标客户包括:包括:1.医药销售公司或药厂对三级甲等医院的应收款;2.持有各类债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做得最多的一类)给大型企业供货的供货商;3,拥有全国知名一、二线城市政府应收款的客户,要具备有效的政府回购函;4.拥给政府做BT项目的客户,最好是棚户区改造和公路收费权,已建好或快建好;5.保理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质押率:70%左右,期限:1年期成本9-11%,2年期成本11-12%(尽量对接1年期)。

附件是针对医药销售公司对三级甲等医院应收账款质押案例;融资租赁公司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案例;保理公司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案例,敬请参考。

项目上报请提供附件中的平安信托应收账款质押申请表并提供如下资料:1.融资期限6个月-2年,应收账款到期日要短于融资期限;2.请提供融资主体的三年财报和最新财报、公司简介、业务介绍和盈利情况;3.请提供应付方的评级报告(如有),公司简介、公司架构、最新财报(如有)等资料;4.请提供应每笔收账款明细表:包括额度、帐期、应付方等详细资料;5.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项目型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需填写的融资申请表及前期初审需提供的简单资料注:1.融资期限6个月-2年,应收账款到期日要短于融资期限;2.请提供融资主体的三年财报和最新财报、公司简介、业务介绍和盈利情况;3.请提供应付方的评级报告(如有),公司简介、公司架构、最新财报(如有)等资料;4.请提供应每笔收账款明细表:包括额度、帐期、应付方等详细资料;5.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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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租融保”(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租融保”(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中国**银行“租融保”(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流程第三章无追信用风险担保双保理操作要点第四章有追内部银团双保理操作要点第五章贷后预警及催收第六章附则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务操作,加强风险防范,依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年修订版)》和《中国**银行融资租赁保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特拟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银行开办国内保理业务的各级机构。

第二章基本流程第三条业务申请出租人向经办行提交业务申请,应包括出租人、承租人、租赁物及应收租金等方面基本资料文件资料。

(一) 出租人资料文件资料包括:1.出租人及股东的基本情形、业务定位、专业团队、经营情形、近期财务报表、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历史及存量信贷情形等。

2.出租人已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关情形及材料。

(二)ﻩ承租人资料文件资料包括:1.承租人基本情形、营业执照、近期财务报表,以及承租人向出租人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材料。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的审批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立项、**等)。

3年(含)以内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可除外。

(三)租赁物及应收租金明细资料文件资料包括:1.租赁物清单2.租赁物购买协议3.融资租赁协议4.租赁物交付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进口设备报关单、完税(免税)凭证、货物运输单据等5.价值评估报告6.应收租金付款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已付租金、付款期限、付款条件等7.租赁物购置发票等所有权证明8.租赁物保险凭证9.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质量承诺(如有)10.需审批的项目,应提供项目可研报告、国家主管部门批文。

11.租赁物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且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证明(如有)第四条ﻩ尽职调查经办行受理出租人申请,收集审核有关资料文件资料后进行尽职调查,履行《国内保理业务尽职调查报告》。

银行银赁通保理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银赁通保理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ⅩⅩ银行银赁通保理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与租赁公司的合作,规范应收租金保理业务管理,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租赁公司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商务部批准设立,依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法人,包括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内资试点租赁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其中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租赁业务的对象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经监管部门核准并登记营业范围的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赁通-保理业务”即应收租金保理业务是指租赁公司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应收租金转让给我行的业务。

第四条应收租金保理业务根据我行是否完全买断应收租金债权分为有追索权保理、无追索权保理和回购式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是指我行受让租赁公司未到期应收租金债权,若承租人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支付应收租金,我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租赁公司追索未偿款项。

无追索权保理是指我行受让租赁公司未到期应收租金债权,若承租人因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支付应收租金,我行无权向租赁公司追索未偿款项。

回购式保理是指我行在受让租赁公司未到期应收租金债权时,租赁公司约定一定期限后无条件回购该应收租金。

在回购式保理项下,租金由租赁公司收取,我行向租赁公司收取回购利息。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保理款是指我行向租赁公司支付的、用于买入应收租金的资金,保理额度或保理价格是指该资金的金额,保理比例是指在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保理项下,我行买入的应收租金占对应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保理期限内全部应收租金的比例。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ⅩⅩ银行所辖国内分支机构办理的本、外币应收租金保理业务管理。

第二章业务管理原则与基本条件第七条ⅩⅩ银行对应收租金保理业务实行授权管理。

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按固定资产贷款权限执行,回购式保理业务按流动资金贷款权限执行。

融资租赁公司保理业务管理及流程指引

融资租赁公司保理业务管理及流程指引

融资租赁公司保理业务管理及流程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内保理业务定义国内保理业务是指境内卖方(债权人)将其境内买方(债务人)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它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我司, 由我司给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査、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第二条国内保理业务的类型(一)根据公司是否保有对卖方的追索权, 国内保理业务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根据业务流转方向, 可分为正向保理和反向保理。

有追索权(回购型) 保理是指我司向卖方提供保理业务融资后,若买方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 我司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卖方追索融资款。

无追索权(买断型)保理是指我司向卖方提供保理业务融资后, 若买方因财务或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账款, 我司无权向卖方追索融资款。

正向保理, 是指卖方(供应商) 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核心企业)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融资。

反向保理,是指在买方(核心企业) 愿意向保理公司推荐供应商(批量) 和配合债权确认, 提供应收账款核对信息, 并承诺付款锁定的情況下, 对以这些买家为付款人的上游供应商发放融资。

(二) 按是否向买方公开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 可分为公开型保理(明保理)和隐蔽型保理(暗保理)。

明保理是指将卖方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及时通知给买方的保理业务; 暗保理是指根据卖方与我司的约定, 不向买方通知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 但在卖方违反与我司的约定或我司认为必要时, 再向买方通知应收账款转让事实的保理业务。

开展保理业务时, 必须以真实、合法的贸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业务具体操作流程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项目筛选→初审、立项→项目尽调→审批过会→签约、办理放款手续→放款→贷后审査→项目回款/债权置换。

一、项目的来源和选择标准(一)项目来源:1、核心企业(股东关联企业)推荐供应商;2、项目经理主动营销供应商。

平安银行融资方案

平安银行融资方案

平安银行融资方案前言作为中国领先的普惠型大型商业银行之一,平安银行一直以来致力于为大众及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助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其中,融资方案是广大企业所关注的核心议题。

本文将着重介绍平安银行的融资方案,包括融资方式、适用对象、额度范围、申请流程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希望能帮助有意向者更好地了解该方案,以及促进企业与平安银行深入合作。

融资方式平安银行提供的融资方式包括信贷融资、票据融资、承兑汇票贴现、保理融资、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

不同的融资方式有不同的适用对象和申请条件。

•信贷融资:适用于有稳定还款来源、可提供质押物的企业或个人。

•票据融资:适用于有票据需求、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

•承兑汇票贴现:适用于持有承兑汇票的企业。

•保理融资:适用于有大量应收账款、企业征信较好的企业。

•融资租赁:适用于有固定资产需求的企业。

适用对象平安银行融资方案针对的适用对象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大型、中型、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额度范围平安银行融资额度较为灵活,可根据具体的申请条件和要求设置。

以信贷融资为例,融资额度通常取决于以下因素:•申请人资信情况•提供的抵押或担保物种类及价值•贷款用途•还款来源申请流程申请融资需要具备的相关文件和材料如下:•申请融资的企业或个人的基本情况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完成平安银行的融资申请表•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等相关文件平安银行的融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联系平安银行,咨询相关融资方案的具体内容和申请条件。

2.提交相应材料,包括企业或个人的基本情况、融资用途等。

3.等待平安银行的审核和反馈结果。

如果审核通过,可进入下一步。

4.签订协议、抵押及其他相关文件。

5.领取融资款项。

结语平安银行提供的融资方案具有多样性、适用范围广、审批速度快等显著优势。

如果您或您的企业正在寻求融资渠道,可以考虑申请平安银行的融资方案。

当然,在申请前,我们也建议可以详细了解平安银行的相关融资方案,避免申请不符合自身需求的方案。

平安银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实施细则

平安银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实施细则

平安银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实施细则(1.5版,2012年)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业务模式 (3)第三章准入条件 (5)第四章融资、利率和保理费率管理 (7)第五章评级及风险管理 (9)第六章业务操作流程 (12)第七章附则 (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开发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市场,规范我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根据《合同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以及我行国内保理业务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是指在租赁公司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并将融资租赁服务产生的未到期应收租金转让给我行,我行以此为基础,在综合评价租赁公司的信用风险、经营水平、财务状况、担保安排以及符合本细则规定承租人各项条件后,为租赁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等的一系列综合性金融服务。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是以应收租金作为我行债权受让标的,是保理业务在融资租赁行业的应用,其还款来源保障是在承租人具有较好持续经营能力和较强综合偿债能力、租赁物能产生良好效益和现金流的情况下承租人对应付租金的正常支付。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融资租赁,是指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方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方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对象包括以下三类:1. 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2. 商务部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3. 商务部批准成立的国内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上述三类租赁公司在我行办理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时,均适用我行公司法人客户的授权、授信管理原则。

第五条本细则中涉及的术语均适用我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的主要术语解释,专用术语的对应关系及释义如下:1. 出租人:对应于卖方,是应收租金的权利人。

在本细则中仅指租赁公司。

2. 承租人:对应于买方,是偿付租金的责任人。

3. 融资租赁合同:对应于商务合同,是叙做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凭据和基础,应符合《合同法》第十四章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且合同内容不能违反以下条件:(1)除非支付全部租金,否则在租赁过程中承租人不得退租;(2)因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等产生的交易纠纷与租赁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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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实施细则(1.5版,2012年)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业务模式 (3)第三章准入条件 (5)第四章融资、利率和保理费率管理 (7)第五章评级及风险管理 (9)第六章业务操作流程 (12)第七章附则 (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开发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市场,规范我行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根据《合同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以及我行国内保理业务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是指在租赁公司向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并将融资租赁服务产生的未到期应收租金转让给我行,我行以此为基础,在综合评价租赁公司的信用风险、经营水平、财务状况、担保安排以及符合本细则规定承租人各项条件后,为租赁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等的一系列综合性金融服务。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是以应收租金作为我行债权受让标的,是保理业务在融资租赁行业的应用,其还款来源保障是在承租人具有较好持续经营能力和较强综合偿债能力、租赁物能产生良好效益和现金流的情况下承租人对应付租金的正常支付。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融资租赁,是指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方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方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对象包括以下三类:1. 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2. 商务部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3. 商务部批准成立的国内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上述三类租赁公司在我行办理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时,均适用我行公司法人客户的授权、授信管理原则。

第五条本细则中涉及的术语均适用我行《国内保理业务管理办法》的主要术语解释,专用术语的对应关系及释义如下:1. 出租人:对应于卖方,是应收租金的权利人。

在本细则中仅指租赁公司。

2. 承租人:对应于买方,是偿付租金的责任人。

3. 融资租赁合同:对应于商务合同,是叙做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凭据和基础,应符合《合同法》第十四章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且合同内容不能违反以下条件:(1)除非支付全部租金,否则在租赁过程中承租人不得退租;(2)因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等产生的交易纠纷与租赁公司无关。

若经营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内容符合《合同法》第十四章对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之间法律关系的规定,则该经营性租赁合同可视同融资租赁合同处理。

4. 应收租金:对应于应收账款,是租赁公司和承租人因融资租赁交易而产生的承租人尚未清偿的债权。

5. 承租人额度:对应于买方额度,是我行依据该承租人应付租金而对一个或多个租赁公司提供保理业务服务的最大限额。

该额度为控制额度,不须以签署合同的方式确认。

第二章业务模式第六条根据租金性质和租赁物是否为新购买,本细则中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分为普通融资租赁保理、回租型融资租赁保理和结构性融资租赁保理三种模式。

(一)普通融资租赁保理是指在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生效、租赁公司已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下,我行受让租赁公司和承租人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未到期应收租金,并为租赁公司提供相应的保理服务。

普通融资租赁保理的业务流程如下:1. 租赁公司与供货方、承租人分别签订供货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且上述合同已生效;2. 租赁公司将约定的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3. 租赁公司向我行申请保理业务;4. 我行为租赁公司核定授信额度;5. 在明保理中,我行和租赁公司将应收租金转让事宜通知承租人;6. 我行受让合格的应收租金后向租赁公司提供保理融资;7. 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至指定账户;8. 租赁公司按约定的还款计划偿付我行的融资本息。

(二)回租型融资租赁保理是指在租赁公司与承租人采用“售后回租”方式形成融资租赁关系后,我行受让上述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未到期应收租金,并为租赁公司提供相应的保理服务。

本细则所称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为获得资金融通或改善财务结构,先将自有资产出售给租赁公司,再向租赁公司租回该资产使用,直至承租人支付完全部租金并付清租赁物残值对价后,重新取得该资产的所有权。

回租型融资租赁保理的业务流程如下:1. 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自有资产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2. 租赁公司将该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3. 租赁公司向我行申请保理业务;4. 我行为租赁公司核定授信额度;5. 在明保理中,我行和租赁公司将应收租金转让事宜通知承租人;6. 我行受让合格的应收租金后向租赁公司提供保理融资;7. 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至指定账户;8. 租赁公司按约定的还款计划偿付我行的融资本息。

(三)结构性融资租赁保理是指在租赁公司与供货方、承租人分别签订供货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我行依据上述融资租赁关系中即将形成的租金为租赁公司提供保理融资;在取得我行融资后,租赁公司对供货方履行付款义务,促使上述合同生效,租赁公司由此获得租金收取权,并以其应收租金偿还我行的融资本息。

我行对结构性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审慎介入,个案处理。

第三章准入条件第七条我行提供融资租赁保理服务的租赁公司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1. 经商务部或银监会批准设立,具有融资租赁的经营资格;2. 符合国家关于融资租赁法律规章的规定;3.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4. 信用良好,经营正常,没有面临整顿、关闭或破产清算的风险,未发生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诉讼;5. 符合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6. 属于金融租赁公司的,原则上应基本满足监管机构要求的非现场监管指标。

第八条融资租赁关系中的承租人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1.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 承租人为企业的,须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承租人为个人的,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 信用良好,无不良银行及商业信用记录;4. 现金流稳定,具备按期支付租金的能力;第九条在为租赁公司审核授信额度时承租人尚未确定或者承租人为微型企业、自然人的,除须满足第八条规定条件外,还须提供我行认可的回购或担保。

第十条租赁公司在我行叙做无追索权保理时,承租人除须符合第八、九条规定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 在我行的主体信用评级在AA级(含)以上;2. 若承租人在我行的主体信用评级达不到AA级,则该笔融资租赁保理业务必须提供我行认可的回购或担保,且回购方或担保方在我行的主体信用评级必须达到AA级(含)以上;3. 承租人为民营企业的,原则上要求追加其实际控制人的保证担保。

第十一条融资租赁保理业务中可转让的合格应收租金须具备以下条件:1. 在融资租赁业务中产生且为租赁公司合法、有效、完全拥有;2. 应收租金未到期,且未发生跨期拖欠;3. 可以转让,且未被质押或抵押给任何第三方;4. 原则上应为非关联交易产生的应收租金;5. 应收租金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

第十二条我行可接受的租赁物应符合以下条件:1. 租赁物不存在技术淘汰风险,其价值应与应付租金相匹配;2. 租赁物将被应用于应立项项目或是该项目重要组成部分的,相关项目应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3. 租赁物的权属不存在争议或其他瑕疵;4. 租赁物上未设置抵押,且未被采取法律强制措施。

5. 租赁物不属于易发生严重事故或频繁发生事故的机械设备;6. 租赁物由有合格资质的操作人员负责作业,作业风险可控。

第四章融资、利率和保理费率管理第十三条我行对租赁公司核定的授信额度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尚未支付的应付租金本金的总额为限。

本细则所称应付租金本金是指在承租人每期应付租金中扣除租赁公司收取的租赁利息后的剩余金额。

第十四条我行采用预支价金或授信方式发放保理融资,融资利率按照我行同期贷款利率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一般融资租赁保理的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且不得长于融资租赁合同剩余租期加30天;大型项目融资租赁保理的融资期限可以根据回购条件、担保安排以及承租人的行业地位、资信水平、偿债能力等条件适当放宽。

第十六条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保理费率下限为我行受让单笔应收租金金额的0.1%,不设上限。

个案确有必要突破上述收费下限的,应报总行保理业务中心审批。

分行在确定保理费率时应适当考虑与保理融资期限相匹配。

采用预支价金或贷款以外的其他授信方式发放保理融资的,相关费用按我行现行授信业务的收费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 采用预支价金或贷款方式发放保理融资的,应与租赁公司协商制定相应的分期还款计划。

分行在确定保理融资额度和适用融资利率时,应对保理融资的每期还款金额进行测算,确保租赁公司的每期应收租金足以覆盖其每期应归还我行的融资本息。

第十八条 融资租赁保理融资的分期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金法、等额年金法和不等额还款法。

我行确定的分期还款方式应与融资租赁业务中承租人的付租方式保持一致。

1. 采用等额本金法计算租赁公司每期应还融资本息的公式为:m m m R P T +=n P P m = i nm P R m ⨯--⨯=])1(1[ 2. 采用等额年金法计算租赁公司每期应还融资本息的公式为:]1)1[()1(-++⨯⨯=n n i i i P T iP P R m j j m ⨯-=∑-=)(10(注:00=P )m m R T P -= 在上述两个公式中,各个字母的含义如下:T 、m T =租赁公司每期应还的融资本息之和; P = 保理融资额度;i = 期间月利率; m= 保理融资当前还款期数,n m ≤≤1;n = 保理融资总还款期数;m P =保理融资第m 期应还本金;m R =保理融资第m 期应还利息。

3. 承租人的付租方式为不等额付租时,可参照以上计算原则,以承租人每期支付的租赁本金为基准,测算合理的保理融资限额,并做出合理的分期还款安排。

第五章 评级及风险管理第十九条 根据我行是否保留对租赁公司的追索权,融资租赁保理业务适用不同主体的评级结果。

1. 有追索权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评级适用租赁公司的主体评级,并可根据承租人的主体评级进行资产风险分类调整,调整方式参照保证担保方式执行;2. 无追索权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评级适用承租人的主体评级;3. 如提供我行认可的回购或担保的,可根据回购方或担保方的评级进行资产风险分类调整;4. 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资产风险分类调整标准和方法按照《平安银行法人客户风险评级管理办法(1.0版,2009年)》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在交易真实性管理方面应注意以下要点:1. 审查融资租赁合同及租赁物购买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调查租赁公司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是否真实。

2. 融资租赁公司向关联企业采购租赁物时,租赁物的购入价不得高于市场的平均销售价格。

3. 在叙作普通融资租赁保理和回租型融资保理业务时,还需注意以下两点:(1)通过要求租赁公司提供有效的物权凭证来审查租赁公司是否真实拥有租赁物,并需查明租赁物是否被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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