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
国务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08.17•【文号】国函〔2023〕79号•【施行日期】2023.08.1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7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报请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自然资发〔2023〕9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通道枢纽,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重要节点,是支撑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地区。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5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2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2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72.8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政府参事调研的通知(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政府参事调研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13]56号)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政办明电发[2013]56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23
【实施日期】2013.07.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政府参事调研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3〕56号)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自治区政府参事一行4人拟于7月29日至8月6日就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问题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为加快城乡建设进程,自治区党委、政府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出并实施了沿黄城市带、宁南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建设战略,积极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功能完善、特色鲜明、联系紧密的城镇体系,促进产业聚集、人口集中1 / 1。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大工程实施方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大工程实施方案
1. 西部大开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将积极参与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民生活水平。
2. 新型城镇化:宁夏回族自治区将推动城镇化进程,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持续提升。
3. 乡村振兴: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倡导农村产业发展,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促进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4. 教育强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加大教育投入,改善教育设施条件,提高教师素质,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培养优秀人才。
5. 人民健康工程: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全面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发展,保障人民健康权益。
6. 生态环境保护: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行严格环境保护政策,提高生态系统质量。
7. 交通网络建设: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事业,加强公路、铁路、航空和水运建设,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8. 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帮扶力度,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稳定增长,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
9. 科技创新: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大力发展科技创新,并积极引进人才和技术,加强科研院所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0. 法治建设: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加强法治观念宣传,加大法律教育力度,推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04.29•【字号】宁建(村)发〔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宁建(村)发〔2024〕6号各地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平罗县、盐池县、同心县、隆德县、贺兰县、中宁县、海原县、西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把乡村建设评价作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树立“先评价、再建设”的导向,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24〕17号)要求,我区在继续推进2023年4个国家级样本县整改提高、再次评价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评价范围,增加银川市贺兰县、固原市西吉县、中卫市中宁县、海原县4个国家级样本县,全面开展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力争2025年乡村建设评价农业县全覆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评价内容。
围绕让农民群众住上好房子,进而建设好村庄、好乡镇、好县城的目标,从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镇建设、发展水平4个方面56项指标开展评价,做到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
二、优化评价单元。
以县域为单元开展综合评价,全面评估乡村建设整体状况和水平,查找县域统筹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弱项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以乡镇、村庄为单元开展细化评价,在每个样本县综合考虑地域、人口、发展水平等因素,选取3个乡镇10个村庄进行评价,接续评价的样本县选取的样本乡(镇)、村庄要保持相对稳定。
样本县将选取的乡镇、村庄名单于2024年5月10日前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备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建厅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
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28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宁建发〔2009〕237号
其他政策措施
现行有效
29
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场所管理的通知
宁建(房)字〔2010〕8号
其他政策措施
现行有效
30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宅产业化基地 试行办法》的通知
宁建(房)发〔2012〕2号
房屋征收与 补偿
现行有效
46
关于支持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 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建(房)发〔2019〕14号
其他政策措施
现行有效
47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住宅全装修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
宁建(房)发〔2019〕8号
其他政策措施
现行有效
48
关于印发《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修订本的通知
宁建房发〔2020〕15号
宁建房发〔2020〕13号
其他政策措施
现行有效
52
关于印发《宁夏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宁建(金管)发〔2020〕1号
其他政策措施
现行有效
53
关于严防利用假合同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紧急通知
宁建(金管)字〔2008〕4号
其他政策措施
现行有效
54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登记管理防止骗支骗贷 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宁建(城)发〔2010〕16号
其他政策措施
现行有效
4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设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建发〔2011〕109号
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5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餐饮企业燃气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09.07•【字号】宁交办发〔2020〕116号•【施行日期】2020.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落实《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工作措施》的通知宁交办发〔2020〕116号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落实<自治区党委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决定》分工方案>工作措施》暨《<自治区党委落实《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已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处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贯彻落实《工作措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激发奋斗精神,主动担当作为,坚持真抓实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量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各单位要把《工作措施》作为本单位的重点任务,立足职能、着眼全局,认真履行抓实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实化细化各项任务,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工作举措,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处室)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配合意识,建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形成共同推进落实的强大合力。
牵头单位要自觉负起抓落实的主要责任,会同参加单位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落实清单和工作台账,确保年年有进展、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成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区扩大有效投资攻坚“五晒五比五拼”专项活动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区扩大有效投资攻坚“五晒五比五拼”专项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07•【字号】宁发改投资〔2021〕292号•【施行日期】2021.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区扩大有效投资攻坚“五晒五比五拼”专项活动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21〕292号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陈润儿书记提出的“时间过半任务超半”和咸辉主席批示的“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完成任务”的工作要求,紧盯全年投资增长12%的工作目标任务,抢抓项目建设黄金季,以“晒一晒项目质量,比一比推进进度,拼一拼工作干劲”,进一步树立谋项目、推进度、抓落实鲜明工作导向,调动全区上下狠抓项目建设积极性,拟定自5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为止,在全区开展扩大有效投资攻坚“五晒五比五拼”专项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四次先行区推进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六稳”“六保”,以“扩大有效投资行动年”为载体,围绕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先行区建设十大工程项目、九大重点产业、四大提升行动、“四权”改革,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在抢机遇补短板、稳增长保态势、调结构促转型、打基础增后劲方面的重要作用,统筹抓好项目建设的谋划储备、推进实施、招商引资、服务保障、资金争取等关键环节,以高质量项目建设带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以扩大有效投资为核心,开展“五晒五比五拼”专项活动,提高投资质量效益,加快优化经济结构,确保“123456”目标实现、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招商引资任务完成、确保“三争”任务完成、确保项目谋划储备接续和确立投资时序进度目标。
宁夏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取 芯 部 位 泄⑤ 丙块中孔底板
开孔 高 程 (i'lfl1 孔 径 (rnm 进 尺 (m
253
219
5.8
253
2l9
8.O
压 水 段 数 压 力 值 (MPa) 透 水 率 (Lu
l
0-2
重 点 项 目 120个 ;推 进 沿 黄 城 市 扩 容 提质 ,新 建 续 建 重 点 项 目 180多个 :完成 城 市基础 设 施投 资 50亿 元 以 上 ;高标;隹建设 20个 重点小城镇 和 200个 幸福村 庄 ; 完 成 100万 平 方 米 既 有 建筑 节 能 改 造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存覆盖率达到 90%以上 ;城镇 化率达 到 52%。
参 考 文 献
[1]张 永 涛 .向 家坝 水 电站 【J】.中 国三 峡 建 设 ,2008,(05):28—31
宁夏大 力推进新型城镇 化建设
为加快城 乡建 设进程 ,今 年宁夏 回族 自治 区大 力 推 进新 型城 镇化 建设 ,以促 进全 区城 乡发展 一体化 为 主线 ,狠抓沿黄城 市带 发展和 宁南 区域 中心城 市暨 大 县城建设。今年 ,宁夏将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 450亿元 以上 ;实现建筑 业产值 495亿元 ;新建各类保 障性住房 5.7万 套 ;加 快 宁南 区 域 中 心城 市 和 大 县城 建 设 ,新 建
0.086
最 长芯 样 (m) 芯 样 描 述
1-3
密 实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5.8
密 实
泄⑩ 丙块中孔墩 墙 泄⑩ 丙块表孔底板 泄⑦ 丙块表孔墩墙
宁夏四新任务内容
宁夏四新任务内容
宁夏是我国中西部地区的一片广阔土地,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推进经济
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宁夏提出了“四新任务”的发展战略,即新工业化、新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新能源产业化
四个任务。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宁夏四新任务的具体内容。
一、新工业化
宁夏将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为重点产业,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先进制造业。
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
建设产业链完备、产能齐备、配套完备的工业体系。
同时,加强人才
引进和培养,打造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工业团队。
二、新城镇化
宁夏将推进边缘型小城市和县城的联动发展,促进城际互联互通。
发
展智慧城市、宜居城市等新城市模式,提高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质量。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保,打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三、新农村建设
宁夏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发
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综合竞争力。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农业资源保护。
同时,注重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实现农村现代化。
四、新能源产业化
宁夏将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和先进技术优势,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产业,打造绿色低碳发展的经济增长点。
建设智能电网,推广新能源汽车等清洁交通工具,推进宁夏能源革命。
同时,注重完善能源管理和技术创新体系,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
总之,宁夏四新任务的实施,将促进宁夏经济的转型升级,加快宁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为实现未来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更新技术导则》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更新技术导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3.02.10
•【字号】宁建发〔2023〕14号
•【施行日期】2023.0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
区城市更新技术导则》的通知
宁建发〔2023〕14号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园林管理局,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城市更新行动的工作安排,加强城市更新顶层设计,指导全区各地统筹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更新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更新技术导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10日。
宁夏战略实施方案
宁夏战略实施方案宁夏是我国西部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基地。
为了更好地推动宁夏的经济社会发展,制定一份全面的战略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本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全面提升宁夏的经济发展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宁夏地处西北边疆,地域辽阔,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制约宁夏经济发展的瓶颈。
因此,我们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加快铁路、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提升交通运输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为宁夏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宁夏拥有丰富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但传统的资源型产业已经难以适应现代经济的需要。
因此,我们将大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三、加强科技创新支撑科技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我们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加强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推动宁夏经济向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发展迈进。
四、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吸引投资、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是宁夏的重要资源和优势,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水土保护、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工作,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宁夏,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态环境。
六、深化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宁夏发展的必由之路。
我们将深化改革,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宁夏,推动宁夏与国际接轨,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综上所述,宁夏战略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推动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更大成就。
(修订本)政策解读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十三五”规划》(修订本)政策解读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规划修订的背景及意义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进行了修订并正式印发,同时为确保自治区“十三五”各专项规划与修订后的《纲要》内容相衔接,要求修订自治区“十三五”各专项规划和市县(区)“十三五”规划纲要。
《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属于自治区23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为确保该规划与修订后的《纲要》一致,同时顺应国家、自治区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对城镇化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发展实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自治区“十三五”各专项规划和市县(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93号)要求,对《规划》进行了修订,以确保《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规划》修订情况本次修订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本)》为依据,结合“十三五”以来宁夏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充分征求并吸收借鉴自治区城镇化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同时在保持《规划》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各项任务完成提供有力保障。
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按照自治区相关排查要求,对《规划》文本中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方针政策的文字表述进行了排查和修改。
此类修改共计6条。
(二)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本)》以及各成员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与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表述不一致或不准确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如“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本)主要指标保持一致;铁路建设内容与《国家铁路网“十三五”规划》表述保持一致等。
此类修改共计20条。
(三)根据“十三五”以来宁夏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部分指标和内容与实际有差异,对各成员单位提出的、有充分理由和依据的修改意见,进行了相应调整。
宁夏城镇建设
平均不到4000人。11恫时城镇道路交通和通信设施以
及城镇功能不断完善,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 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显著提升,新 农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城乡面貌焕然一新。截至 2010年底,城市及县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29.10平 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19.34平方米,人均公园绿 地面积达15.40平方米,分别比2005年增加了9.30 平方米、9.03平方米和10.19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 率达35.73%,绿地率达32.71%,自来水普及率达 96.40%,燃气普及率达82.17%,每万人公交车辆拥有 量达8.63台,污水集中处理率达49.58%,生活垃圾处 理率达78.71%。银川市、青铜峡市、贺兰县和彭阳县 先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县 城),另有其他6个市和4个县获得了自治区园林城 市(县城)称号。镇建成区人均道路面积达1 1.55平方 米,自来水普及率达83.64%,人均日生活用水量达 73.71升,排水管道密度达3.37千米/平方公里,生活 垃圾处理率达35.10%。重点支持和培育了陶乐、金 积、红果子、石空、三营、泾河源等一批特色鲜明、带动 力强的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小城镇,城镇综合服务水 平明显提高。叫旦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历史传统、经 济社会、体制机制、观念等多方面深层次的原因,也由 于我们对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认识有一个逐渐 深化的过程,宁夏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必 须高度重视和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 和矛盾如果得不到很好解决,势必影响城镇化健康有 序发展,进而影响宁夏现代化发展进程。 1.城市化明显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一方面,从国 际经验看,当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GDP超过3000美 元时,其城市化率大概在55%~60%。比如美国在20 世纪20年代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其美国的城 市化水平突破50%大关;日本、韩国和我国的台湾等 亦表现出相似的特点。巴西2002年的人均GDP就突 破了3000美元,其城市化率约为61%。2009年宁夏 人均GDP已达到3158美元,而城市化率仅为46.1%, 因此,从这个方面来说,宁夏的城市化落后于经济发 展水平。另一方面,从增长率看,宁夏的城市化率增长 率也远低于GDP增长率和非农产业增加值增长率。 2.城市化明显滞后于工业化。现代城镇是二、三产 业的重要载体,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各种非农产业是 万方数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8.13•【字号】宁党发[2012]33号•【施行日期】2012.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2012年8月13日宁党发〔2012〕33号)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决策,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意见》,着力推进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强化自治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心、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证。
在城乡基层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社区在社会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显著,承担的社会服务和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更加突出。
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区城乡社区建设稳步推进,组织体系日趋健全,居民自治不断规范,社区服务逐步完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在改善民生、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面对适应社会改革发展对社区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我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仍然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职责不清、投入不足、队伍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制约了城乡社区在基层社会管理中基础性作用的充分发挥。
当前,我区进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奋斗目标,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基层政权,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高度,充分认识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2.07•【字号】宁政办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起步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建党100周年。
做好今年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今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时代使命,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确保“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和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
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节能降碳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为抓好工作落实,现将2021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任务予以分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15•【字号】宁政发[2010]137号•【施行日期】2010.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0]13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共同繁荣,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城乡规划为先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缩小城乡差距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为目标,按照“关键抓发展、重点抓农村、核心抓统筹”的基本要求,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整体规划,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培育特色,加快形成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运行机制相融合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从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高度,整合资源,统一规划,综合配套。
坚持试点带动,重点突破,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
把缩小城乡居民差距、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
政府主导,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市场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发展合力,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发展”的原则。
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逐步消除制约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5.11.10
•【字号】宁建发〔2015〕104号
•【施行日期】2015.1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
通知
宁建发〔2015〕104号
各市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各规划编制单位: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宁党发〔2014〕37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厅字〔2014〕15号)精神,加强对全区村庄建设与发展的规划指导,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现印
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06年)同时废止。
《导则》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及时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联系,联系电话:0951—6087107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10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18•【字号】宁政发〔2021〕30号•【施行日期】2021.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1〕3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是中国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见证。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支持包括吴忠、固原、中卫市和灵武市在内的我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统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发内生动力,发挥比较优势,努力走出一条新时代振兴发展的新路,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革命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地区生产总值和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红色文化影响力持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普遍改善。
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总量与居民收入迈上更高台阶,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形成红色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发展兴旺、居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新局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2.10•【字号】宁政发[2004]16号•【施行日期】2004.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的意见(宁政发[2004]16号2004年2月10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近年来,随着全区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农民建房的积极性逐步提高,住房建设、改造的力度明显加大,农村居住水平有了较大改善。
但我区农村住房建设还存在着布局零乱、土地浪费、建筑样式单调、功能单一、档次不高等问题,农村居民点普遍缺乏配套设施,环境质量较差,与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繁荣农村经济,进一步提升农村住房规划建设水平,改善农村面貌和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现就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工作任务按照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目标,积极引导农民转变建房观念,改进农宅建筑传统样式和建房方式,在稳步提高农村人均居住面积的基础上,加速旧村庄改造,推动新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住房美观实用、设施配套完善、环境整洁优美”的新农村。
二、工作重点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向镇(乡)和中心村聚集,规模化建设农民居住区。
调整村庄布局结构,对规划保留的旧村庄进行整治,实施迁村并点,削减过多、过散的农村居民点,控制零星住房建设。
治理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居住环境。
研究制定农村新村建设标准,推广和普及新村建设。
三、工作措施(一)做好规划设计。
要抓紧编制镇、乡域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村庄居民点。
按照集聚发展的原则,确定区域内重点发展的中心村和需要缩并搬迁且向镇(乡)和中心村集中的村庄,对不同类型的村庄居民点提出规划控制要求。
要根据镇(乡)域总体规划,加快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对农民住房、村庄环境和配套设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详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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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平罗县2018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107号,以下简称《工作实施方案》)于2018年5月28日正式印发实施。
现将《工作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决策部署和县人民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95号),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统筹部署下一步我县新型城镇化各项重点工作。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
总体思路:《工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贯彻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重点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具体要求,紧扣平罗县2018年重点工作,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扎实推进户改落地生根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围绕优化空间布局,扎实推进县城及小城镇协调发展;围绕宜居宜业,扎实推进城镇建设“补短板”和“转方式”;围绕一体化发展,扎实推进城乡联动和美丽乡村建设;围绕释放活力,扎实推进“地”“钱”“权”等综合改革,为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总体目标:到2018年底,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得到健全。
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把平罗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基本形成“县城—小城镇—中心村—基层村”四级级配合理、优势互
补、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空间紧凑的城镇体系,“三纵两横”的城镇总体空间格局更加协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资源环境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
三、主要任务
《工作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共明确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5个方面、23项具体工作,对我县下一步新型城镇化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对新型城镇化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
(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6项)。
全面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推动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权利,加大农民工住房保障力度,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
(二)加快推进县城及小城镇协调发展(3项)。
围绕优化空间布局,以产业发展协作互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产要素统筹配置、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为重点,推进县城、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提升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人口吸引力。
因地制宜、科学引导特色村镇发展,全力打造“四镇四园”,推动乡村产业做特做精做强,实现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
(三)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7项)。
树立“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理念,推动县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统筹建设城镇化重点项目,加快实施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综合交通网络、绿色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等工程。
围绕宜居宜业,强化城乡污染治理,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黑臭水体整治等目标任务;围绕提升城市品质,加快绿色城镇和智慧城市建设,推广绿色建
筑、绿色能源和现代新型技术。
(四)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2项)。
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动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力度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推进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覆盖面,加快推进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
着力激发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民宿经济、兼业经营等新型业态模式。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5项)。
完善城乡土地制度,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
改革城市管理体制,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发挥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对城镇化重点领域的支持作用。
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动试点改革创新,确保顺利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全面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发展活力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