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学校“三选一制”重大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学校“三选一制”重大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背景学校为了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决定引入“三选一制”重大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该制度旨在广泛征求全体师生的意见,并通过多数意见来确定学校重大议题的决策方向。
决策流程1. 提出重大议题:学校管理层提出重大议题,并明确定义决策的范围和目标。
2. 征求意见: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布重大议题征求意见的公告,并设立征求意见的时间期限。
3. 提交意见:师生可以通过指定的渠道,如在线平台或书面提议,提交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 意见整理:学校将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和分类,确保每一份意见都被充分考虑和记录。
5. 意见评估:学校评估各个意见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寻求专家意见提供参考。
6. 决策汇总:学校将意见评估结果与决策目标相结合,形成决策候选方案。
7. 征求意见再次循环:学校将决策候选方案公示,并再次征求师生的意见和反馈。
8. 最终决策:学校在综合考虑意见反馈后,根据多数意见确定最终的决策方案,并公布决策结果。
保障措施为确保“三选一制”重大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有效实施,学校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1. 信息公开透明:学校将对决策流程和结果进行公开,同时提供相应的信息披露。
2. 意见平等对待:学校将保证每一个师生的意见都能够公平、平等地被考虑。
3. 多元参与机制:学校将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决策过程,包括提供多样化的意见收集渠道和形式。
4. 决策结果反馈:学校将向全体师生及时反馈决策结果和原因,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结论学校“三选一制”重大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将有效推动学校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通过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学校将能更好地听取各方的声音,并制定更符合全体师生利益的决策方案。
这一制度的实施将为学校的发展和进步带来积极而持久的影响。
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征求群众意见制度
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征求群众意见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局重大决策事项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根据局重大事项决策的需要,组织咨询专家围绕其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提供科学的咨询论证意见。
第二条专家咨询论证的范围(一)质监事业发展规划的制订;(二)中长期发展目标的确定或调整;(三)事关全局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确定或调整;(四)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五)其它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影响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根据重大决策事项的需要,确定专家咨询人员范围,合理确定专家咨询论证组成,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专家、学者等。
重大决策事项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应的咨询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第四条咨询论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有关单位向分管领导提交咨询论证事项,并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由主要领导决定进入咨询论证程序的事项;(二)确定专家咨询论证组成员,转交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开展前期工作;(三)召开咨询论证会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书面等形式,征求专家咨询论证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四)通过会议和实地考察等形式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调研;(五)专家咨询论证组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的咨询建议。
第五条专家咨询论证组成员应就下列内容对咨询论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一)咨询论证事项是否符合本部门发展实际;(二)咨询论证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六条对于下列重要事项应征求群众意见:(一)事关质监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三)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四)实施重大改革措施的决策;(五)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征求群众意见的程序根据决策的内容,合理确定征求意见的范围。
对涉及保密的内容,被征求意见代表要做好保密工作。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党委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决策包含范围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涉及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年度工作目标和财政预决算等重大事项的方案和实施意见;本乡干部人事任用、奖惩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本乡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本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有关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重大问;本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其他应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第三条重大决策应坚持如下原则:(一)广泛征求意见的原则。
重大事项决策,应在一定范围内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进行政策咨询,为集体讨论奠定基础。
(二)充分酝酿的原则。
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应采取多种形式与班子成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统一认识。
(三)平等议事的原则。
讨论重大事项时,每一个班子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表决权、监督权。
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应充分发扬民主,营造平等议事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决策的原则。
重大事项决策,要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或论证。
(五)集体决策的原则。
重大事项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班子成员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六)会议决定的原则。
重大事项必须由会议研究决定,不得以书记办公会、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
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应在充分听取参会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归纳总结,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要充分发挥党委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作用,不断加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力度。
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第四条重大决策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议题。
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
巴中市恩阳区中医医院
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群众意愿,确保党组织民主、科学决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任免、调整和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第三条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征求意见工作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对需要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事前预告,将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通知给征求意见对象,使论证评估、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对决策事项有充分的了解。
第四条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的对象要涵盖事项涉及的党员群众各个层面,避免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并注重开拓新的渠道,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第五条实行社会公示、听证制度。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更加广泛地征求和倾听群众意见,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并使之规范化、程序化。
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授田英才学园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为提高学校党内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依据《滨城区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原则(一)实事求是原则。
坚持一切从本校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重大决策新机制,求真务实,把实践作为检验决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
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个人与学校、群体和个体、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党内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
(三)可行择优原则。
党内重大事项决策,必须以可行为前提,以最优为目标。
在制定决策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各种主客观条件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测因素,在可行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决策的效能和效益。
二、决策内容(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研究并提出本校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二)影响本校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三)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意见;(四)重要的党务活动。
三、决策程序(一)提出问题、确定目标。
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上级的要求,紧密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充分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确定解决问题的基本目标;(二)拟定方案、科学论证。
根据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差距和确定的基本目标,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发布通告,广泛征求广大党员干部意见。
(三)集体决策。
按照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策。
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成员参加,必要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安排专人作会议记录;(四)组织实施、跟踪分析。
党内重大事项决策作出后,要对决策的实施过程和成效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
五、决策要求(一)党内重大事项必须召开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研究决定党内重大事项时,事前必须经过调查分析、酝酿协调,然后由党组织书记确定是否召开会议研究;(三)会议要安排足够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每个参会人员都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四)会议对议题实行逐项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五)对会议作出的决定,个人可保留意见或署名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领导集体未作出更改决定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六)党内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结束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与会者。
学校重大决策征求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确保学校重大决策符合广大师生员工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涉及全校师生员工利益的重大决策。
三、决策范围1. 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教学改革和课程设置;3. 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4. 学生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5. 学校财务预算和经费使用;6. 后勤保障和服务;7. 学校安全与稳定;8. 其他涉及全校师生员工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征求程序1. 决策起草:由相关部门或单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起草重大决策草案。
2. 意见征求:决策草案形成后,学校应通过以下途径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1)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2)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决策草案,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3)设立意见征集邮箱,方便师生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4)组织师生员工代表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师生员工的实际需求和意见。
3. 意见整理:相关部门或单位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分析和评估,形成决策草案的修改意见。
4. 决策审议:学校领导集体审议决策草案,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对决策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5. 决策公布:学校将经过审议的决策草案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 决策实施:决策草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实施。
五、保障措施1. 学校应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征求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确保决策征求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学校应加强对决策征求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决策征求工作覆盖到全校师生员工。
3. 学校应加强对决策征求工作的监督,对违反决策征求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 学校应将决策征求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医院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
医院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随着我国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院党内重大决策也变得越发重要和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降低决策风险,就成为医院面临的重要问题。
因此,建立一套医院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制度背景医院重大决策是医院管理、发展和改革的关键之一。
然而,这些决策所涉及的领域广泛、影响深远,不光需要专业知识,也需要多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此外,医院内部的队伍也很庞大,人员层次也不尽相同,这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决策增加了难度,亟需一套可靠的评估体系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制度内容医院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由四部分组成:计划,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
下面对这些内容作详细阐释。
1. 计划制定计划是制度的第一步,也是制定好的决策的关键。
计划制定应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时间表以确保计划能够按时完成。
(2)明确人员架构,提供必要的学习、培训和资源支持以确保制定的决策方案的专业性和可信度。
(3)建立沟通渠道,建议决策方案,并收集和记录所有的建议和意见,以保证方案的公正和可信度。
2. 论证论证是决策过程的核心环节,是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的重要步骤。
论证应包括以下内容:(1)调研和收集相关材料和数据,分析目前的状况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的措施和手段。
(2)评估解决方案的切实可行性和可持续性,以及成本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比较各种方案的优劣性,并选择较为合适的方案。
(3)明确实施方案中的目标与任务、寻找支持方案实施的资源和手段、并将方案及其实施的各环节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明确提出。
(4)建立反馈机制和跟踪机制,以评估方案的实施结果。
(5)对提出的决策方案,进行多方面的论证和评估,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3. 评估决策方案评估是确保方案有效性和成本效益的必要环节。
评估包括对决策方案进行全面阐述、必要考虑和综合评估,定期调查方案的实施结果,并进行总结和分析。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第一条征求意见的主体和对象:征求意见的主体为各级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或领导班子成员。
征求意见的对象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上级党组织、下级党组织、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党外群众和有关人士。
第二条征求意见涉及事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关系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和自身建设的重大决策;对干部选拔任免、党员发展、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关系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其它需征求意见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党组织书记作出重大决策时要征求其他领导成员的意见。
要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对会议讨论的情况要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对一些事关全局、特别重大问题的决策,必要时可通过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党内公示等方式征求广大党员的意见,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
决策前也可通过论证咨询会、走访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处理: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研究论证后,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出科学决策。
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
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决策包括:(一)起草和制定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规范性文件;(二)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三)涉及到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决策事项;(四)其他关系事业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决策事项。
人事任免、行政问责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应当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对行政决策的意见,并将意见及采纳情况形成报告。
举行公开听证的,应当按照听证程序规定办理。
第四条行政决策作出后,应当对工作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明确工作要求。
涉及多个领导分管工作范围的,原则上由一位分管领导负责,有关领导配合。
第五条有关执行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全面、及时、正确地贯彻执行行政决策,不得拒不执行、不完全— 1 —执行、变相执行、推诿执行、拖延执行。
第六条局纪检组根据决策方案,采取跟踪检查、督促催办等措施,检查、督办、考核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确保决策方案的正确施行,并及时报告督查情况。
第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为促进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重大决策质量,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
一、重大行政决策实行专家咨询论证的范围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划、行政许可和审批、重大行政措施和政策、涉及本局的项目建设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聘请专家的基本要求根据决策需要,聘请宏观经济管理、劳动保障研究、法律工作者和人力资源管理等专家。
每次聘请专家不得少于5人。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规定如下:一、征求意见的事项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1、全局事业发展规划;2、全局各项规章制度;3、全局党政工团工作计划;4、有关人事调动、调整,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5、干部职工的津贴、晋级晋职、评优表模;6、局重大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7、全局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8、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职工干事业的思想,让干部职工参与农业局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
1、沟通信息渠道,采取设立信箱、召开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听取干部职工对全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定期召开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使他们的建议和经验得到借鉴和发扬。
3、大力推行全局政务、党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政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各类意见或建议,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干部职工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关于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关于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能够扩大决策者获取信息的渠道。
决策涉及的领域常常是复杂的,相关信息众多、复杂。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可以吸纳有关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等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从而完善决策的依据和数据,提高决策的针对性、精准性和科学性。
其次,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能够增加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在决策过程中,项目相关方能够对政策、计划、方案或项目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保证相关方的参与和表达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
这对于加强政府与民众的互动和对话,增加政府的公信力和民众对决策的认可是至关重要的。
再次,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有助于减少决策的风险和错误。
对于复杂的决策,个人和少数人的决策往往容易受到主观意识和片面认识的影响,因此容易出错。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能够吸纳多方面的视角和专业知识,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认识,降低决策的风险和错误。
最后,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还能够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之一,体现了人民民主和基层民主的实质特征。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能够增加民众参与决策的机会,加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和沟通,推动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学化。
然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
首先是信息获取的难度。
在现代社会,信息爆炸的问题普遍存在,信息获取变得困难。
因此,在实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时,应该充分考虑信息获取的难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鼓励和引导相关方提供准确和可靠的信息。
其次是参与者的数量和质量。
在实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时,应该关注参与者的数量和质量。
参与者数量的过多可能导致信息的冗杂和把控困难,参与者数量的过少可能导致意见的单一和不全面。
因此,在实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时,应该合理选择参与者,并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
最后是征求意见的责任和权威问题。
在实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时,应该明确意见的责任和权威。
意见提出者应该对其提出的意见负责,并拥有相应的权威和专业背景。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反馈与沟通机制
反馈时间
01
决策方应在决策实施前或实施后的一段时间内,向提出意见的
公众或机构反馈采纳情况。
沟通方式
02
可以采用新闻发布、公开信、公告等多种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
众或机构反馈。
沟通内容
03
应包括采纳与否的原因、采纳的部分有哪些、未采纳的部分有
哪些等。
05
制度执行与监督机构
执行主体与责Biblioteka 人评估方法采用问卷调查、公众访谈、专家评估等多种方法,确保评估结果 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完善建议征集途径
官方网站
社交媒体
在官方网站上设立专门的征集页面,发布征 求意见稿,并明确征集时间、方式和流程。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通过线上投票、讨论等 方式收集公众意见。
听证会
专家咨询
定期组织听证会,邀请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 ,就特定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
监督机构与职责
01
权力机关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应依法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02
监察机关
监察机关负责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纪律监督,防
止权力滥用和违规操作。
03
社会监督
广大公民、新闻媒体及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应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征求
意见的监督,促进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民主参与。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2023-10-26
contents
目录
• 制度背景与目的 • 制度适用范围与原则 • 征求意见对象及方式 • 意见采纳与反馈机制 • 制度执行与监督机构 • 相关配套措施与规定 • 制度评估与完善建议 • 相关案例与启示
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为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使党组织做出科学民主的决策,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原则。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发展实践中不断学习、积极探索、形成决策新机制,求真务实,把实践作为检验决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
(二)广泛全面原则。
根据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决策前在党的基层组织和不同区域、领域、行业及人民团体、各界人士、民主党派中听取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
(三)公开透明原则。
除依法规定保密的外,采取一定方式,向党内公开通报重大决策事项的有关情况,使征求意见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
(四)形式多样原则。
采取调研座谈、交流协商、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
(五)群众路线原则。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把决策过程作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群体和个体、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既要善于拓宽民主渠道、尊重群众的创新精神,又要善于集思广益、当机立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断。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
(七)前瞻性原则。
要正确分析工作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科学预测工作发展的趋势,用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的精神来分析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使决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把握未来发展的主动权。
(八)可行择优原则。
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以可行为前提,以最优为目标,在制定决策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各种主客观条件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测因素,在可行的基础上择优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决策的效能和效益。
二、征求意见的内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任免、调整和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学校“三重一大”紧要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紧要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背景“三重一大”紧要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是为了确保学校内部决策的透明度和广泛参与性而设立的。
该制度旨在充分发挥教师、学生和职员的主体作用,形成共商共建的良好氛围,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决策范围“三重一大”紧要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的重要决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学校发展规划和战略定位;2. 重大项目的规划和实施;3. 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制定;4. 核心价值观和办学理念的确定;5. 重要职务的任免和选拔。
意见征集流程1. 征集意见:决策机构在决策前,应充分征集相关利益攸关方的意见,包括教师、学生和职员。
2. 意见整合:决策机构负责分析和整合各方提出的意见,形成综合性建议。
3. 信息公开:决策机构应及时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开综合性建议,并给予解释说明。
4. 征求意见:全校师生员工有一定时间对综合性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5. 决策说明:决策机构负责对综合性建议和提出意见进行综合分析,最终做出决策,并对决策结果进行及时的说明。
保障机制为了保证“三重一大”紧要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有效实施,我们将采取以下保障机制:1. 信息公开:决策机构应提供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对决策内容有清晰的了解。
2. 畅通渠道:为师生员工提供畅通的意见反馈渠道,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决策过程。
3. 公正决策:决策机构应以公正、客观、科学的态度分析意见和建议,做出符合学校整体利益的决策。
4. 及时反馈:决策机构应及时向全校师生员工反馈决策结果,并解答相关疑问。
落实与监督学校将建立专门的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监督“三重一大”紧要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执行情况。
各决策机构应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实施征求意见制度,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结论学校“三重一大”紧要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实施将有效地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增强学校内部各利益攸关方的参与感和归属感,推动学校持续发展。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关于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智慧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避免或减少失误。
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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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内容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问题,都应集体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1.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布置;2.较大数额(参照有关规定)资金投向,支出及贷款;3.干部的任免、使用、提拔以及工作人员调入调出;4.凡涉及带有法规性质的规章制度的制度;5.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奖惩评优情况;6.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1.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必要时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2.方案提出后,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科学分析论证,做出评估;3.集体讨论决策前,应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提前2天通知班子成员;4.必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其中,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班子成员到会方能表决,对属通报性质的重大问题,也应是在班子成员比较齐全的情况下进行;5.如需会议对所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应根据议题逐项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为通过。
表决形式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形式;6.会议应提前邀请市派驻纪检组派员参加。
7.会议应有专人记录。
三、决策规则1.不得用碰头会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替代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2.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要定期向领导班子通报。
3.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下次再讨论表决;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4.对会议进行期间临时动议的内容,一般本次会议不议。
学校“三重一大”重要议题决策征询意见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重要议题决策征询意见制度1. 概述本文档旨在介绍学校“三重一大”重要议题决策征询意见制度。
该制度旨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提高决策质量,增加民主参与,以确保学校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 决策征询流程2.1 设定议题学校领导确定重要议题,并明确征询的目的和范围。
2.2 征集意见学校会通过多种渠道征集各方意见,包括但不限于:- 线上征集:学校官方网站、电子邮件等在线平台,方便广大师生踊跃发表意见。
- 线下征集:会议、座谈会等形式,提供面对面交流的机会。
2.3 意见整理和分析学校负责整理和分析所收集的各方意见,确保对每一意见都进行适当的梳理和评估。
2.4 决策制定学校领导团队根据征询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决策方案,并作出最终决策。
3. 保障机制为了确保决策征询意见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3.1 公开透明学校将及时公布征询意见制度相关信息,包括征询的议题、意见收集的时间和渠道、意见整理和分析结果等。
3.2 反馈意见学校将对意见提出者给予反馈,向他们解释决策的理由和依据。
3.3 监督和评估学校将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决策征询意见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4. 重要性和优势学校“三重一大”重要议题决策征询意见制度的重要性和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增加参与度:可以让广大师生参与决策过程,体现民主和平等。
- 提高决策质量:收集各方意见可以提供多元、全面的决策依据,从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 增强公信力:公开透明的征询意见制度可以增加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升学校的公信力。
5. 总结学校“三重一大”重要议题决策征询意见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决策机制,为广大师生提供了参与决策的机会,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学校将继续加强该制度的运行,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学校的发展和治理水平。
以上是关于学校“三重一大”重要议题决策征询意见制度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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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_概述及解释说明
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在现代社会中,政府机构和组织机构通常处理一系列重大事项,这些事项可能对公众利益产生广泛影响。
为了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合法性以及民众参与度的提高,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被引入。
该制度旨在通过公开向相关方通报重大事项,并及时收集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并获得广泛认可。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的概念、运行机制、目标与效果以及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接下来将介绍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最后,文章将总结该制度的作用和意义,并就未来发展提出建议和展望。
1.3 目的本文旨在全面了解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并分析其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通过深入研究该制度的定义、背景、运作机制以及目标与效果,可以更好地认识到这一制度对于确保透明决策、提高决策质量以及促进公众参与的重要意义。
通过本文的讨论,读者将能够了解该制度在实践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并获取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方案。
最后,文章将总结该制度的作用和意义,并为未来的发展提出相关建议和展望。
2. 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2.1 定义和背景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是指在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组织中,为了增强决策的公开透明性和民众参与度,规定了对重大事项进行通报和征求意见的一种制度。
此制度旨在通过多方参与和广泛沟通交流,确保各利益相关方能够及时了解和发表自己的观点,从而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合法性。
随着社会发展进步以及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居民对政府决策过程的关注程度不断增加,民众对权利保障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为了回应公众参与需求并构建更加开放、公正、民主的决策机制,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被引入。
2.2 运行机制重大事项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在决策之前,相关部门或组织需要将重大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确定所涉及的范围、影响以及目标等信息。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是指在组织内部,对于涉及到重大决策的情况,向相关人员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充分讨论的一种制度安排。
这种制度有助于凝聚智慧、规避风险、提高决策的质量。
首先,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有利于凝聚智慧。
一个人的智慧毕竟是有限的,需要借助他人的意见和建议来完善和改善决策。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可以获得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人员对于问题的思考和看法,可以避免一己之见、孤立思维的弊端,从而使决策更为全面和多元化,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其次,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有利于规避风险。
在做出重大决策时,如果没有广泛听取不同人的意见和建议,很可能会忽视某些重要因素,造成不可预料的风险。
而通过征求意见制度,可以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决策过程中,发现和预警可能的风险,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来规避风险,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稳定性。
再次,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有利于提高决策的质量。
决策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组织的发展和业绩的表现。
通过充分征求意见并进行充分讨论,可以避免贸然行事、盲目决策的缺点,促使决策者更加全面地考虑各种因素,为决策提供更多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决策方向,从而提高决策的质量,增加决策成功的概率。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实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时也有一些要点和原则需要遵循。
首先,征求意见不意味着完全按照意见行事。
有些时候,决策者需要根据自己的判断和经验来做出决策,毕竟决策者在相关领域可能具备更多的专业知识或实践经验。
因此,在征求意见的同时,也需要决策者权衡不同意见的优劣,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最终的决策。
其次,征求意见需要重视并保证参与者的公正与独立。
征求意见的参与者需要是具备专业知识、经验丰富且独立的人员,而非仅仅是与决策者关系密切或亲近的人员。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征求意见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避免出现利益冲突或偏向某一方的情况。
最后,征求意见的时间和过程也需要合理安排。
对于重大决策,不能仅仅在最后时刻才征求意见,或者只进行一次简单的意见征询。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概述在任何组织中,重大决策都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因为这些决策可能会对整个组织产生深远影响,为了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需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因此,建立一套征求意见的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对象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决策相关部门•相关专家学者•决策受影响方决策相关部门的意见决策相关部门是最基本的意见征求对象。
这些部门是决策执行的主体,因此必须在决策制定阶段提供他们的意见。
如果他们没有提出问题或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他们在以后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困难。
因此,在决策制定阶段引导相关部门提出反馈和问题非常重要。
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相关专家学者能够提供独特的视角和专业知识,帮助组织减少决策错误概率。
为了获得有价值的反馈,组织应该寻找能够提供帮助的知名专家学者。
此外,组织需要向相关专家学者解释决策背景和目标,以便他们能够提供最有意义的反馈和建议。
决策受影响方的意见为确保决策正确且符合有关人员的期望,组织应该征求那些受决策直接影响的人的意见。
他们对决策的反馈和建议将有助于组织更好地理解决策的影响,从而进一步优化决策。
此外,由于受影响方直接参与到决策制定过程中,这将有助于他们获得更多的满意度。
征求意见的方法组织可以采用以下方法来征求决策各方的意见:•向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发送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
•在组织内部召开会议,以促进与有关各方的交流和讨论。
•在执行决策之前,组织可以发布一个调查或反馈表单,要求受影响方给出反馈和建议。
实行征询意见制度的好处实行征询意见制度有以下好处:•在决策制定期间,将各方意见结合在一起,这有助于确定更完整、更完善的决策。
•减少决策错误的可能性,从而减少决策的不必要的成本。
•帮助决策更好地体现有关方面的期望和利益。
•提高组织的透明度和参与性,进一步加强组织的道德风险管理。
总结在组织中实行征询意见制度,是实现正确决策的关键。
基于征询意见制度,组织可以更好地结合各方意见,降低决策错误的可能性,同时也可以提高组织的透明度和参与性。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政府的重大决策征求市民意见可以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等让市民参与民主决策。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是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的制度。
专家咨询制度是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给领导人出谋划策的政策咨询制度。
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是人民群众了解知晓自己所选的代表和自己的代言机关以及自己选举产生、任命的官员“在干什么”、“怎么干”以及“干得如何”,既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一个基本标志,也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
社会听证制度,我国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四个主要方式之一(另外三个为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主要以举办听证会为方式,让公民积极参与决策机关的决策方案的拟定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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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决策事项涉及面广或者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决策程序,适用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公开征求意见可以采取公示、调查、座谈、听证等方式。
第三条重大决策涉及其他相关行政机关职能的,应当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可以通过本市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进行公示,也可以采用展示模型、图片、幻灯、影视、通告等形式予以公示。
第五条重大决策公示内容包括:
(一)决策事项;
(二)依据、理由和说明;
(三)反馈意见的方式、时间;
(四)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
第七条重大决策事项需要听证的,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一)根据听证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确定各方面利益代表参加听证,并将听证代表名单向社会公布;
(二)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三)听证会公开举行,并提前10日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四)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决策事项有权提问和发表意见;
(五)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如实记录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听证笔录应当作为决策的参考依据。
(六)对所征集的意见应当进行归类整理,提出采纳或者不采纳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法律、法规对听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处罚。
第九条重大决策结果,除依法保密的以外,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公布方法一般和公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