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坝镇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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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坝镇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总结
元坝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市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期性、艰巨性,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全面落实支农惠农各项补贴政策
全面落实对种粮农民的现金直接补贴政策。
今年我真对种粮农民进行了粮食直补万元、综合直补万元、良种补贴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万元。
对农民现金补贴实行“一折通”的兑付方式,一是建立农户存款帐户;二是实施资金封闭运行;三是严格部门分工负责;四是强化财政监管;五是做到一个存折到户。
对种粮农民的各项直补通过“一折通”及时发放到了农户手中。
实现了直补资金农民零上访的工作目标。
二、认真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五项制度”
1、坚持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
凡涉及对农民收费、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必须报县农民负担监管办审核、备案、备查的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的收费项目、范围、标准等内容。
2、坚持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
严格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公示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通知》的相关政策。
农村中小学都做到了春秋两季开学收费项目上墙公示;各收款单位对所收取的各项费用都开具了合法的票据。
镇平时定期和不定期对村组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
3、坚持农民负担监测“监督报告制”。
我镇建立了农民负担重点监测点,及时掌握农民负担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坚持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
严格执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乡村报刊订阅实行限额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对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党报党刊实行最高限额管理的通知》的规定。
一是村、社订阅党报党刊采取“财政垫支、镇政府统一发送”。
二是明确规定订阅报刊限额经费只能优先用于中央、省、市党委机关报刊的征订。
三是严明纪律,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
5、坚持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
一是继续加大了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
对凡是涉及农村财务、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等加重农民负担问题的,坚决进行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二是坚决杜绝群体性、恶性涉农负担案(事)件发生。
今年初镇政府继续把农民负担纳入目标管理,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三、严格执行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规定
认真贯彻村民自治的有关法律和法规,严格执行中央、省、县的有关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规定,在开展筹资筹劳过程中始终坚持实行“五议五公开”,采取村民建议、村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进行民主议事,实行提议事项公开、议事程序公开、议事结果公开、实施方案公开,做到一事一议让村民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
建立四制度,严把四关口,一是建立预案制,严把预算关。
二是建立议决制,严把程序关。
三是建立审查制,严把监管关。
四是建立公示制,严把公开关。
向农民筹集的资金纳入村级财务管理使用,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平调、挪用和侵占。
严禁任何单位部门以“一事一议”名义向村、社和农民乱集资、乱摊派。
对违规向村社下达筹资筹劳任务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通过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社较好地体现了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解决了政府和群众多年来想办的难事,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了发展环境。
四、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新机制
一是今年按照中央、省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部置要求,市农业局等八局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转发了《省农业厅等七部门转发农业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10年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广农发【2010】99号),市负监办以广农负监办【2010】2号文转发了川农负办发【2010】2号文和川农业函【2010】321号文,全市组织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治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检查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整改了部分领域农民不合理负担的问题和进一步严肃了农民负担政策纪律。
二是七月二日在市农业局召开了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2009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分解了2010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任务。
三是春秋两季集中检查了学校开学收费和涉农价格收费情况,平时坚持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检查农民负担政策执行情况。
四是七月二十七日市、县区联动参与了农民负担政风行风电台直播热线节目,宣传、回答和解释了农民负担政策及其执行情况,跟踪查处了听众反映的农民负担案(事)件。
五是认真处理了农民负担信访上访案(事)件,做到了有访必查,查必有果。
五、存在的问题
1、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仍然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
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前形成的少数农户税费欠款长期拖欠不还;二是“一事一议”少数农户不参与筹资筹劳。
这样就不能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
当前对其还没有更好的政策制约。
2、支农惠农补贴到农户资金分散,整体效益难体现。
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分发到户后集中发展生产办大事的不多,造成国家补贴资金使用效益预期差,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农民的实际困难和农村基础设施差的问题。
3、农资价高加重了农民负担。
4、乡镇、村和农村中小学订阅党报党刊经费仍然存在超限额标准的问题。
六、明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重点
1、继续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
要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和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的减负责任制,对农民负担的责任追究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点子谁负责、谁作决定谁负责、谁加重农民负担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责任制。
要按工作目标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涉农收费、惠农政策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务公开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和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要按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扣分。
对擅自出台涉农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的,对因农民负担发生恶性案(事)件及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实行一票否决。
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组织开展好财政以奖代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发展农村公益事业。
引导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要加强“一事一议”政策的宣传力度,完善和规范“一事一议”程序,着力培训“议事”程序和方法。
村内筹资筹劳兴办公益事业,要按照“一事一议”政策规定程序议事,规定程序审批和备案,规定标准筹资、筹劳,规定的制度公示和预决算。
议事程序不规范或未按规定报批,议事项目不得实施,更不得向农民筹资筹劳。
进一步督促、指导县区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严格村内“一事一议”报告审批制度和工程竣工后财务审计制度,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进行认真监管和审计,重大工程项目和跨村重点工程,县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实地察看,跟踪监督管理。
凡是议事程序不合法,筹资筹劳严重超标或借“一事一议”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都要及时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
3、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一是严格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
二是认真落实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
三是监督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使村务公开,特别是村级财务公开落到实处。
四是认真监督县区有关部门和乡镇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严格执行支农惠农到户补贴资金“一折通”制度。
4、健全农民负担监管新机制,加强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力度。
进一步健全农民负担动态监测、政风行风评议、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制度,切实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检查与处理相结合,开展日常工作。
加大对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等顶风违纪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一旦发现农民负担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5、及时处理来信来访、确保全市农村社会稳定。
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农民负担上访信访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对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的农民负担信访件,要及时、按质、按要求完成调
查处理工作,做到调查核实材料准确,工作周密细致,问题得到解决,书面报告规范。
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领导放心,群众满意。
建立完善农民负担预案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立即赶赴事发地,迅速、妥善地处理问题,最大限度地控制涉农负担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尽力化解干群矛盾,确保全市农村社会稳定。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