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废旧物资回收、审批鉴定、处置办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中交三航浦东分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加强公司各项目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增强对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废旧物资指在废旧物资范围内经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鉴定后无利用价值的物资设备。
第三条:废旧物资范围1、施工生产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废料、残料。
2、不能继续使用、无法维修的周转材料、工具、小型机具。
3、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及材料4、低值易耗品的残余物、废旧包装器材等。
5、临时设施、基建工程拆除和维修过程中报废的各种电器、电缆和材料等废旧物资。
6、报废的库存材料、燃料、辅料、备件、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库存物资。
7、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第四条:所有废旧物资均由供应站归口统一回收处理,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直属项目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物资供应站是废旧物资回收、出售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废旧物资处置与比价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财务审计部是废旧物资回收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废旧物资价值回收的会计核算。
第七条各项目部是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废旧物资按照规定进行回收、办理报废事宜及配合物资供应站进行相关出售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拟处置物资设备的技术鉴定工作,对有利用价值的物资设备进行处置。
第三章废旧物资的审批鉴定与回收第九条:公司各项目部废旧物资的处置由各项目部物设部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废旧物资处置申请表,经物资供应站审批备案后,方可执行回收处置程序。
第十条:各项目部要设有废旧物资存放(回收)处,设专人进行管理,按规定进行回收及使用,作好利废、利旧工作。
第十一条:物资供应站负责对从各项目部、部室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计量、登记。
重量以磅码单为准。
第十二条:我公司委托外单位进行带料金属加工项目,在双方签订加工合同中,须明确加工中产生的金属废料归属及处理方法。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5篇)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及车间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
5.其他废旧物资。
第四条事业部购销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集中分类堆放,并做台帐进行登记,处置后做销帐处理;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处理程序及工作流程第六条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1、各职能部门对需要处理的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及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其他废旧物资的处置以书面形式(废旧物资处理单)上报设备能源部及生产技术部,确认确实无利用价值需要处理的,签字报转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审批后转到购销部,由购销部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2、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由事业部购销部、设备能源部、生产技术部、后勤服务中心现场监督清点签字认可后方可装车,由购销部开具车辆出入申请,由后勤服务中心开具出入证后方可进行废旧物资的拉运。
附1、业务处理流程图:附1、废旧物资处理单:废旧物资处理单废旧物品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废旧物品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废旧物品包括各种不再使用或者不再需要的物品,如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电子设备等。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政府管理: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废旧物品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加强对废旧物品管理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2. 收集与回收:建立废旧物品的收集与回收系统,设立废旧物品回收站点,提供便捷的回收服务,鼓励居民和企业积极参与废旧物品的回收。
废旧物资处理制度范本(3篇)
废旧物资处理制度范本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废旧物资的产生量也在持续增加。
废旧物资的处理不仅仅是一个环境问题,更是一个资源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的处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我公司制定了废旧物资处理制度。
下面就是制度的具体内容:一、总则1.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废旧物资的处理行为,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级部门和所有员工。
3. 废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旧设备、废弃电池、废旧电子产品等。
4. 废旧物资的处理应遵循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原则。
二、废旧物资收集和分类1. 公司设立废旧物资收集点,每个部门配备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废旧物资。
2. 废旧物资按照纸张、金属、塑料、玻璃等分类进行收集。
3. 废旧物资收集点应配备相应的储存设备,保证废旧物资不受污染和损坏。
三、废旧物资运输和储存1. 废旧物资收集完成后,由专人进行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废旧物资的散落和污染。
2. 废旧物资应储存在封闭、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避免与易燃、易爆物品接触。
四、废旧物资处理方式1. 废纸a. 废纸应进行分类压缩、打包,并送往专业的废纸回收企业进行处理。
b. 重要机密文件的废纸应进行专门的粉碎处理,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2. 金属a. 废旧金属应进行分类和分类,经过清洗后,送往专业的金属回收企业进行处理。
b. 对于有害金属如铅、汞等,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特殊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3. 塑料a. 废旧塑料应进行清洗、分类和压缩,并送往专业的塑料回收企业进行处理。
b. 废旧塑料应避免与易燃物品接触,防止火灾的发生。
4. 玻璃a. 废旧玻璃应分类收集,并送往专业的玻璃回收企业进行处理。
b. 废旧玻璃应注意防止磨伤和碎裂,避免对运输人员的伤害。
五、废旧物资污染治理1. 废旧电池应专门收集,并送往具备处理资质和设备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2. 废旧电子产品不得随意丢弃,应返厂处理或委托专业企业进行资源回收。
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保障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处置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处置范围与分类第四条本制度所指废旧物资包括:1. 因设备更新、淘汰、损坏等原因不再使用的设备、材料、工具等;2. 因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不再使用的设备、材料、工具等;3. 因仓储、保管等原因损坏、变质、失效的物资;4. 其他经公司认定需处置的废旧物资。
第五条废旧物资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1. 金属类:包括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等;2. 非金属类:包括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橡胶等;3. 废旧设备类:包括报废的机器设备、电器设备、交通工具等;4. 其他废旧物资。
第三章处置程序第六条废旧物资处置程序如下:1. 报备:各部门发现废旧物资,应及时填写《废旧物资处置申请表》,报物资管理部门审核;2. 审核与评估:物资管理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评估废旧物资的价值和处置方式;3. 公开招标:对于价值较高的废旧物资,应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4. 审批:招标结束后,物资管理部门将中标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5. 处置:审批通过后,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6. 核销:处置完成后,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第四章处置方式第七条废旧物资处置方式包括:1. 回收利用: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应优先考虑回收利用;2. 变卖:对于不再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可采取变卖方式处置;3. 拍卖:对于价值较高的废旧物资,可采取拍卖方式处置;4. 其他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其他方式处置废旧物资。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公司成立废旧物资处置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的实施。
第九条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小组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范本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加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增强对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及各部室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金属、工器具、机电产品、废弃包装物以及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原材物料和工业垃圾等,一律由供应贸易部和生产技术部组织回收。
第三条:所有废旧物资均由上述部门归口统一回收,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违者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产生部门负责交送供应贸易部回收。
第五条:供应贸易部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要根据品种、等级重新分类,定置存放,妥善保管。
第六条: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的处理,除公司自用部分外,一律由供应贸易部门出售。
销售款统一交公司财务部。
第七条:废旧物资售出后,凭供应贸易部门开具的专用出门证出门,其它出门证一律无效。
第八条:供应贸易部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废旧物资回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九条:各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保证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各环节的衔接和有效运作。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0一一年____月____日废旧物品管理制度范本(二)标题:废旧物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废旧物品的分类、收集、处置等管理流程,保证废旧物品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理,适用于本单位内各部门及员工。
二、定义1. 废旧物品:指在生产、办公和日常生活中因性能失效、残损、超过使用寿命等原因而无法继续使用的物品。
2. 废旧物品管理责任人:指被委派负责废旧物品管理的人员。
三、废旧物品管理流程1. 分类1.1 办公废旧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玻璃、废塑料、废旧家具等。
1.2 生产废旧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废料、废机械设备、废电子产品等。
2. 收集2.1 办公废旧物品:每个部门设立废旧物品收集箱,员工将废旧物品投放到对应的收集箱中。
2.2 生产废旧物品:生产部门负责将废旧物品收集并暂时存放在指定区域。
废旧物资处理制度(3篇)
废旧物资处理制度(讨论稿)一、总则1、为进一步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和工程剩余材料、设备调拨工作,达到减少浪费,杜绝____现象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废旧物资的界定。
施工中不能再利用的金属材料、木材、模板和批准报废的机械设备等,处理前由项目经理、物资经理、合约经理共同鉴定,能再利用的物资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外处理,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对外销售、借、赠任何物资。
3、废旧物资处理必须按公司总部《废旧物资处理规定》和本规定程序公开招标竞价,做到公正、透明,手续齐全。
二、废旧物资回收1、工地根据加工现场总体布局,分别设置废钢材、废旧木方模板回收池,将不能再利用的废旧材料及时回收到回收池中,对还可以利用的边角料按大小、长短另行堆放,做到工完场清。
2、工程收尾时,对多余的材料及时与其它项目联系调拨并上报公司,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对外销售、借调或赠予。
三、工地剩余材料和废旧材料的再利用1、有短料可以利用时,不得使用长料,短钢筋尽量焊接利用;木方采取对接。
2、马凳、垫铁、支架尽量使用短料和废旧材料制作。
3、对返工浪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钢材、模板、木方,下错料等浪费现象,应留下影像资料。
4、施工员对施工过程要严格监控,防止工人在下错料时为了逃避处罚,剪碎当成废品;5、项目之间材料调拨,根据新旧程度和再使用价值,双方商定价格和运输,对价格如有分歧由公司物资部和公司领导最终裁定,双方不得再有异议。
6、严禁用废旧材料置换其它物品,任何材料进出都必须入帐。
四、废旧物资处理程序1、当废旧物资回收到一定数量、需要处理时,由项目____招标,三家以上投标单位报价,定好开标时间通知公司,公司负责纪检的领导和公司物资部负责人参加开标,项目经理、项目合约主管、项目物资主管评参加评标,填写《废旧物资处理申请表》与评标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如公司对招标价格有异议,由项目重新招标定价。
2、投标单位必须交纳____万元(根据数量多少而定)投标保证金方可参加投标,未中标单位在定标后及时退还。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3篇)
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必须遵循环保、节能、科学的原则,确保废旧物资得到合理利用或安全处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废旧物资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废旧物资的排查、分类与登记;(二)合理利用废旧物资的评估与处置;(三)有害废旧物资的安全处理;(四)废旧物资回收的组织与调度;(五)废旧物资回收及处理的监督与考核。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及报废处理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废旧物资的回收及报废处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与处理的经费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第二章废旧物资的排查、分类与登记第八条废旧物资排查工作应当定期开展,确保全面掌握废旧物资的数量、类型和存放位置。
第九条废旧物资应当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分为可利用物资、有害废物和其他废物。
(一)可利用物资包括废纸、废铁、废塑料、废玻璃等,可通过合理整理、加工或改造后再利用。
(二)有害废物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涂料、废药品等,需经过专门处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三)其他废物包括难以利用和无法安全处理的废旧物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废旧物资应当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旧物资名称、数量、性质、来源、存放位置等。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排查、分类与登记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便于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合理利用废旧物资的评估与处置第十二条对于可利用物资,应当进行评估,确定其再利用价值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对于可利用物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置:(一)再利用:通过加工、改造等方式,使其恢复为新的产品或材料,从而实现再利用。
(二)售卖:将可利用的废旧物资进行出售,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
(三)捐赠:将可利用的废旧物资捐赠给需要的单位或个人,实现资源的共享与再利用。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已成为重要的环境和资源管理领域。
为了加强对废旧物资的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国家采取了许多措施。
其中之一就是发布了《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是一项针对废旧物资生产、流通、处理等各个环节的法规。
该规定于2011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共有7章63条,详细规定了废旧物资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监管及处置,旨在规范废旧物资的管理、促进废旧物资资源化、减少废弃物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一、分类管理根据规定,废旧物资应当分类管理,分为可回收、有害、其他垃圾和大件四大类。
其中,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电器电子产品、废家具等;有害垃圾主要包括电池、灯管、涂料、化妆品包装容器等;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食品残渣、纸巾、烟蒂等;大件主要包括废旧家电、废旧汽车等。
二、收集运输规定要求,废旧物资的收集、运输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设立专门收集点,统一收集运输。
对于危险废物、有害垃圾等特殊物品,应当选择专业的企业进行收集和运输,确保安全、卫生。
三、处理利用规定要求,废旧物资处理应当采取资源化利用的方式,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可回收垃圾应当经过精选、分级、分类等处理后再进行资源化利用,避免浪费。
有害垃圾应当采取专业的处理方式,确保物质不出现二次污染。
其他垃圾应当经过分类后进行垃圾分类处置,大件废旧物品应当交由权威机构进行拆解或者销毁。
四、监管及处置规定要求,对于未经认可的废旧物资处理企业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查处,对于违法行为严重的,依法从重处罚。
同时,要建立废旧物资处理的监管机制,对处理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综合来看,《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的实施,对于规范废旧物资的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和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规定的落实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包括企业、居民、政府等多重主体的参与,只有各方共同协作,才能达到规定的目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4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有效遏制资源浪费、减少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废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橡胶等。
修旧利废是指对已报废或损坏的物品进行修复、加工、再利用的行为。
第四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和对环境的损害。
第二章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分类和管理第五条废旧物资的分类和管理应遵循“先减量、再分类、最后处理”的原则。
第六条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提供相关便利条件和经济激励措施。
第七条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利用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监督机制,确保废旧物资的安全回收和环境友好处理。
第八条修旧利废的管理应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修旧利废加工企业和经营者的监督,防止非法加工、销售和使用修旧利废。
第九条修旧利废加工企业和经营者应建立健全修旧利废来源追溯制度,确保修旧利废的合法来源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收集、运输和储存第十条废旧物资收集和运输应符合相关环保规定,采取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确保废旧物资的安全运输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储存应遵循防火、防水、防尘、防腐等原则,确保废旧物资的质量和存放环境安全。
第十二条修旧利废的收集和运输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修旧利废的安全运输,避免对环境和人员构成危险。
第十三条修旧利废的储存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修旧利废应采取相应的特殊储存措施。
第四章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处理和利用第十四条废旧物资的处理和利用应符合环保要求,采取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处理方式,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废旧物资存放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废旧物资的存放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废旧物资的存放、管理及处理工作。
三、管理制度1. 废旧物资的分类存放(1)根据废旧物资的种类、性质和危险性,将其分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毒性、放射性等类别,并设立专门的存放区域。
(2)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远离火源、热源的地方,禁止与其他物品混放。
2. 废旧物资的标识管理(1)对废旧物资进行统一标识,标识应包括物品名称、类别、存放期限、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
(2)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3. 废旧物资的存放环境(1)存放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潮湿、积尘等不良环境。
(2)存放场所应定期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无安全隐患。
4. 废旧物资的存放管理(1)各责任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废旧物资的存放管理,确保物品的安全。
(2)定期对废旧物资进行清点、核对,防止丢失、损坏。
(3)禁止在存放区域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5. 废旧物资的处理(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处理。
(2)禁止将废旧物资随意丢弃或混合处理。
(3)处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
四、责任与权限1. 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废旧物资的存放安全负总责。
2. 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废旧物资的日常管理,确保制度落实。
3.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废旧物资的存放安全工作。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导致事故发生的个人和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7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1、为加强废旧物资管理,明确职责,堵塞漏洞,根据《物资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废旧物资是公司的有价资产,各单位应规范管理行为,充分发挥废旧物资的利用价值,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管理职责与分工1、公司成立废旧物资鉴定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鉴定、处理及修复物资的质量验收工作。
鉴定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供销处、设备保全处、生产品质处及相关生产单位负责人组成,供销处作为废旧物资管理的职能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供销处职责。
负责____废旧工矿配件和材料的鉴定、修复、再利用工作,负责所有废旧物资对外出售管理。
3、设备保全处职责。
负责____指导废旧机电配件的鉴定、修复和再利用工作。
4、财务处职责。
负责检查指导废旧物资的出售处理,负责废旧物资出售帐务和税务管理工作。
5、生产单位职责。
负责所属区域内废旧物资的及时清理和回收,安排兼职人员积极做好废旧物资的修复工作,按规定进行领新交旧。
第三条管理范围1、废旧物资指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可再利用或具有残值的物资,包括各种材料和备件,但固定资产不在此列。
2、废旧物资管理范围(1)设备维修时更换下来的废钢材、废钢丝绳、废耐火耐磨材料、废油、轴承、输送带、电线电缆、阀门和电器材料等;不能再利用的边角余料、收尘袋和漆包线等;各种铁、木质和纸质包装物1等。
(2)各类维修更换下来的电气、机械配件。
(3)基建技改和厂房维修撤换下来的废旧材料。
(4)交旧领新。
各种工器具、轮胎、电瓶、劳保用品(不含手套、口罩)和外委修理带回的旧配件等。
(5)其它按规定能回收的废旧物资。
3、各类物资的回收量应达到实际出库量的一定比例。
(1)轮胎、轴承、阀门、旧油桶、旧工器具、废蓬布、各类耐磨、耐热件以及电器和其它机械配件等废旧物资的回收数量比例为____%。
(2)输送带、电线电缆的回收长度比例为不低于____%。
(3)废油的回收重量比例不低于____%。
2023年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2023年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废旧物资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各类废旧物资的管理和处理。
第三条废旧物资的管理应坚持减量化、资源化、环境友好的原则,鼓励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的废旧物资。
第四条废旧物资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废旧物资的所有人、管理者和处置者等相关方,应依法履行废旧物资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废旧物资管理应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废旧物资分类第六条废旧物资应根据其性质和功能,按照以下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一)有机废旧物资:包括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木材等可被生物降解的废旧物资。
(二)无机废旧物资:包括金属、塑料、玻璃、纸张等无法被生物降解的废旧物资。
(三)危险废旧物资:包括废弃化学品、废旧电池、废荧光灯管等具有危险性的废旧物资。
(四)可回收废旧物资:包括废旧纸张、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等可再生资源的废旧物资。
(五)其他废旧物资:包括电子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汽车废弃物等不属于以上分类的废旧物资。
第七条废旧物资的分类应遵循“谁产生、谁分类”的原则,由产生方进行初分类,确保废旧物资分类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废旧物资分类工作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分类,如设置分类垃圾桶、分类回收箱等。
第九条废旧物资分类的结果应及时公布并向社会公众宣传,提高公众对废旧物资分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三章废旧物资处理第十条废旧物资的处理应根据其性质和分类进行相应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再利用、回收利用、物质化利用和焚烧等。
第十一条鼓励将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进行再利用,如废旧电器的维修和使用、废旧木材的再生利用等。
第十二条鼓励建立完善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加强对可回收废旧物资的收集、分类和再利用工作。
第十三条对危险废旧物资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仓库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成本,保障公司废旧物资的合理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废旧物资的接收、储存、处理和回收。
第三条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资源化利用原则:废旧物资应尽可能进行回收、利用和再利用;(二)安全环保原则:废旧物资处理应确保不污染环境,不危害人体健康;(三)责任明确原则:各部门应明确责任,确保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废旧物资的接收与分类第四条废旧物资的接收:(一)各部门在产生废旧物资时,应及时向仓库提交《废旧物资申报单》;(二)仓库接到申报单后,对废旧物资进行初步分类,并登记在册。
第五条废旧物资的分类:(一)可回收利用物资:如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二)有害废弃物:如废电池、废油漆、废溶剂等;(三)不可回收利用物资: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第三章废旧物资的储存与处理第六条废旧物资的储存:(一)仓库应设立专门的废旧物资存放区域,并做好标识;(二)废旧物资应按类别分开放置,并定期检查,确保存放安全;(三)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清理废旧物资存放区域,保持环境整洁。
第七条废旧物资的处理:(一)可回收利用物资:由仓库负责联系回收企业,按照市场行情进行回收;(二)有害废弃物:由仓库联系专业机构进行处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三)不可回收利用物资:由仓库负责按照当地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废旧物资的回收与再利用第八条废旧物资的回收:(一)公司内部各部门应积极回收可回收利用物资,提高资源利用率;(二)仓库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登记,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九条废旧物资的再利用:(一)公司内部各部门在满足生产、办公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废旧物资;(二)仓库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再利用,降低公司成本。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废旧物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本制度有效执行;第十一条公司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部门及个人绩效挂钩。
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4篇)
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废旧物资的收集、分类、储存、处理和利用等环节,制定的具体操作规范和流程。
下面是常见的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内容:1. 废旧物资收集管理1.1 设立合理的废旧物资收集点,并对收集点进行标识和宣传,方便市民投放废旧物资。
1.2 制定废旧物资收集计划,明确收集时间、方式和范围。
1.3 定期清理收集点,及时处理收集的废旧物资。
2. 废旧物资分类管理2.1 制定废旧物资分类标准,明确不同种类废旧物资的分类方式。
2.2 提供分类指导和教育,使市民了解如何正确分类废旧物资。
2.3 配备相应的分类设施,如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等。
3. 废旧物资储存管理3.1 确定废旧物资储存区域,并对其进行合理规划和布置,确保安全、整洁。
3.2 制定废旧物资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储存的种类、数量和存放期限。
3.3 做好废旧物资的管理记录,及时清理过期的废旧物资。
4. 废旧物资处理和利用管理4.1 选择合适的废旧物资处理方式,如回收、再利用、焚烧、填埋等。
4.2 与相关单位合作,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促进资源的再利用和循环利用。
4.3 定期评估废旧物资处理和利用效果,对处理和利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改进和优化。
5. 废旧物资管理监督与考核5.1 设立废旧物资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对废旧物资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5.2 制定考核指标,对废旧物资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和考核。
5.3 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开展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层面对废旧物资管理的重视程度。
以上是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不同地区和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区别,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2)是指企业或组织在处理废旧物资时应遵循的操作规范和流程。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内容:1. 废旧物资分类: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如可回收物、有害物质、可再利用物资等,便于后续的处理和处置。
2. 废旧物资收集:建立废旧物资收集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废旧物资的收集工作,确保废旧物资能够及时、有效地被收集起来。
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和利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依法规范废旧物资的处置,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城市居民区和农村地区的废旧物资管理和利用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指具有无法再利用价值或不再具备原有使用功能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纸张、塑料、玻璃、金属、建筑垃圾等。
第四条废旧物资管理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旧物资对环境的污染,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条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原则是依法、科学、公正、高效。
第六条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企事业单位、居民和各级相关部门。
第七条方便居民就近投放废旧物资,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废物回收站点,并提供相应的便民设施。
第八条居民应当养成分类投放废物、垃圾的良好习惯,并积极参与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工作。
第九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废旧物资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投放废物、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条政府应当加大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创新技术和模式,推动废旧物资的资源化利用。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回收是指从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收集和购买废旧物资,进行再循环利用或卖给收购商。
第十二条回收企业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收购、存储、处理废旧物资。
第十三条回收企业应当向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宣传回收废旧物资的意义和方法,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十四条回收企业应当建立废旧物资的分类收集体系,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确保资源可以得到有效回收。
第十五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将自家产生的废旧物资交给具有合法资质的回收企业,不得私自处理或丢弃。
第十六条回收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支付回收废旧物资的款项,并保障废旧物资的安全和环境。
第三章废旧物资利用第十七条废旧物资利用是指对回收来的废旧物资进行加工处理,使之成为可再利用的新产品或能源。
第十八条废旧物资利用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设备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废旧物资的加工利用。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4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绿色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环境友好的原则,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与城市规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相衔接,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认知和参与度。
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积极探索创新,预测和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包括废旧物资分类、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
第九条废旧物资分类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根据物资的性质、用途、特点等进行分类。
第十条废旧物资储存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避免废旧物资堆放和存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运输应符合相关交通运输法规,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处理应采取合理、环保的方式,确保废旧物资得到有效利用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损害。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应具备相关认证资质,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三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形成完善的市场体系,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
第十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市场信息的流通和交流。
第十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技术和新模式探索,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创新发展。
第十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加强市场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第十八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提供便利的服务,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宣传教育与技术支持第十九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认知和参与度。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条:为了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目标是尽量减少废旧物资的数量,实现废旧物资的资源化和循环利用,建设循环经济体系。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废纸类、废塑料类、废金属类、废电子产品类等。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主体可以是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五条:废旧物资的回收工作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经济效益的原则。
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营管理。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机构应当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执法检查。
第十条:对于优秀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机构,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政策支持。
第十一条:对于违法违规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公开曝光。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废旧物资管理,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企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废旧物资,包括:按国家规定报废的固定资产,工程拆除以及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积压、过期、淘汰的存货和工程物资等。
第三条废旧物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落实废旧物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废旧物资的转让、毁损、报废、无偿调拨等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严格废旧物资处置行为,确保残值及时如数回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四条废旧物资管理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各尽其责、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职责划分第五条公司对废旧物资管理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的废旧物资管理实施细则。
废旧物资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废旧物资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废旧物资的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废旧物资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废旧物资的安全管理负总责。
第六条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本岗位废旧物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废旧物资分类第七条废旧物资分为一般废旧物资和危险废旧物资。
第八条一般废旧物资包括:报废设备、工具、原材料、包装物等。
第九条危险废旧物资包括:含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物质、腐蚀性物质等。
第四章废旧物资收集与储存第十条废旧物资的收集应按照分类标准进行,确保不同类别的废旧物资分开收集。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储存应选择安全、通风、干燥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第五章废旧物资运输第十三条废旧物资的运输应选择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并遵守国家相关运输规定。
第十四条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废旧物资包装完好,防止泄漏、污染。
第十五条运输人员应掌握废旧物资的性质和运输安全知识,确保运输安全。
第六章废旧物资处理第十六条废旧物资的处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第十七条危险废旧物资的处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十八条一般废旧物资的处理应尽量实现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废旧物资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管理规定废旧物资即陈旧(闲置)的东西,或废弃的,可以作为再生资源的可回收利用性。
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废旧物资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废旧物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明确废旧物资管理程序,结合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事业部各部门废旧物资销售、回收、修复、再利用等工作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一)废旧设备(废阀门、废电机、废工器具、废备件、废碱锅、废计算机、废打印机、废摄像机、废照相机、废复印机、废油印机、废传真机及其配件等);(二)废金属材料(废钢材、边角余料、废铜等);(三)废产品(PVC清床料、PVC水料、PVC塑化片、废盐酸、废硫酸);(四)废旧包装桶;(五)其他废品(滤布、废塑料、废轮胎、废纸花、废矿渣、废电石袋、废编织袋、废电缆等)。
第二章职责权限第四条生产运行处:(一)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二 )负责制定事业部《物资报废标准》,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
(三)负责修旧利废物资的再利用管理。
第五条财务处及仓储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一)负责事业部废旧物资销售手续审批流程的办理;(二)负责与物流总公司联系催促拉运,并负责拉运过程监控管理工作;(三)负责销售过程和售后所有单据的保存、统计和相关帐务处理。
(四)负责对废旧白金、银、金、铜进行计量、建账、保存、销售全过程管理。
(五)负责各车间《废旧物资台帐》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第六条车间、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一)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
(二)负责废旧物资的统计工作。
(三)负责本车间产生的废旧物资建账以及现场管理工作。
第七章修旧利废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一)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
(二)负责修理车间无法修复的废旧物资。
(三)负责提交事业部无法修复物资的外协检修申请。
(四)负责建立《废旧物资台帐》以及《修旧利废台帐》。
第三章废旧物资管理流程第八条修旧利废物资管理流程:(一)各车间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是否有修复价值进行初步鉴定,对可自行修复的自行修复。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的管理,提高废旧物资的利用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废旧物资的收集、分类、处理、销售、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二)分类管理,科学处置;(三)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四)综合利用,提高效益。
第四条公司设立废旧物资管理小组,负责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
废旧物资管理小组由公司领导、财务部、采购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组成。
第二章废旧物资的收集与分类第五条废旧物资的收集(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由生产部门负责收集;(二)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由行政部门负责收集;(三)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由后勤部门负责收集。
第六条废旧物资的分类(一)废旧物资应按照材质、型号、用途等进行分类;(二)废旧物资应标明类别、数量、存放地点等信息;(三)废旧物资的分类标准由废旧物资管理小组制定。
第三章废旧物资的处理与利用第七条废旧物资的处理(一)废旧物资处理应遵循安全、环保、经济的原则;(二)废旧物资处理方式包括:回收利用、维修再利用、销毁处理等;(三)废旧物资处理方案由废旧物资管理小组制定。
第八条废旧物资的利用(一)废旧物资应优先内部利用,无法利用的方可对外处理;(二)内部利用不了的废旧物资,可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对外处理;(三)废旧物资的处理收益应按照公司规定分配。
第四章废旧物资的销售与报废第九条废旧物资的销售(一)废旧物资销售应遵循市场规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二)废旧物资销售价格应参照市场价格,由废旧物资管理小组确定;(三)废旧物资销售合同应明确销售金额、支付方式、交付时间等事项。
第十条废旧物资的报废(一)废旧物资达到报废标准,由废旧物资管理小组审核确认;(二)报废物资应进行清理、拆解、分类等处理;(三)报废物资的处理过程应符合环保、安全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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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2012年8月28日发布 2012年8月28日实施修订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修订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水泥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废,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平邑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各粉磨站参照执行。
2.2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是指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各项物资,包括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备品备件、库存物资、废旧钢铁以及各项工程和生产中所发生的工余料、残次废料、边角余料等。
3.职责
3.1设备保障部负责废旧物资的识别、鉴定工作。
3.2物资供应部负责公司所有废旧物资的分类、整理、入库、建档、保管及各类废旧物资相关报表的填制报送工作;
3.3资产财务部负责废旧物资销售货款的收缴、转账、外协修复费用支付。
负责废旧物资的计量工作。
3.4设备保障部识别、鉴定废旧物资;可修复废旧物资的公司内部修复,负责废旧物资外修、内修修复后的验收工作。
3.5 生产品质部负责公司所有废旧物资的回收。
3.6 物资供应部负责联系废旧物资的外协修复及废旧物资的抵账处理工作。
3.7行政人事部保卫科负责对所有废旧物资出厂进行检查、检验及违规行为侦查工作,并对出厂情况进行登记;
4.内容与要求
4.1 废旧物资回收、保管
4.1.1废旧物资报废部门必须在施工、检修、更换结束三日内通知生产品质部组织回收废旧物资,生产品质部必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开始实施回收工作,最迟不能超过两天。
4.1.2生产品质部每月月底全面详细填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报送设备保障部备案。
4.1.3 生产品质部对平邑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所有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分类后,物资供应部保管,
任何部门不得将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私自处理。
4.1.4 物资供应部对废旧物资加强管理,做到出入库对应,保留出库单和回收单对照表,已备检查,对经设备保障部鉴定的所有废旧物资进行分类保管,并填写《废旧物资回收单》,经生产品质部签章后报设备保障部、资产财务部备案。
4.1.5设备保障部对生产品质部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识别、鉴定,在接到物资供应部《废旧物资回收单》通知的当日开始实施识别、鉴定工作,最迟不能超过三天。
4.1.6固定资产报废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4.2 废旧物资修旧利废
4.2.1设备保障部工程师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是否有修复价值进行鉴定,并注明鉴定结论,对有可利用价值的安排内修或建议外修。
4.2.2对可内部修复的,设备保障部组织修复;需外修的,由物资供应部根据月度备件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委托外修。
4.2.3 外修修复后的物资由技术部验收是否合格,生产品质部办理入库手续。
4.2.4 对收取到的废旧物资经识别不用修复可直接再次使用的,由物资供应部、资产财务部定价办理入库。
4.2.5 所有修复物资经验收后由生产品质部办理入库手续,各相关部门及时核销废品账,冲减生产成本等账务处理工作。
4.2.6被设备保障部工程师确认为无修复价值的废旧物资由物资供应部仓库管理员进行分类、建档,办理入库手续,填写详细《废旧物资回收单》,物资供应部仓库主管签章后报设备保障部、资产财务部审核。
4.3 废旧物资的销售
4.3.1公司废旧物资原则上由物资供应部作抵账处理,严禁其他部门私自回收、销售;未抵出的废旧物资可对外销售。
有资产财务部、设备保障部、生产品质部参与,物资供应部联系两家以上有资质销售商进行比价,价高者得,并签订合同,签订要严格执合同评审程序,需经生产品质部、设备保障部、资产财务部审核、分管物资供应部的公司领导审批。
4.3.2作抵账处理的废旧物资,物资管理部填写《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并与抵账单位签订抵账
协议,抵账协议要以《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设备保障部鉴定表、生产品质部确认的磅单为合同附件,抵账协议的行公司签订要严格执合同评审程序,需经生产品质部、设备保障部、资产财务部审核、分管物资供应部的公司领导审批。
4.3.3物资供应部对出售的废旧物资过磅计量单、《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复印件盖章后报资产财务部备案。
4.3.4资产财务部根据《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物资供应部签订抵账协议书、生产部机电车间确认的磅单收款或转账,开具收款收据或冲账证明。
4.3.5 行政人事部保卫科根据公司领导批示的抵账或销售报告复印件、协议复印件或《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和资产财务部开具的收款收据或相关证明、设备保障部鉴定表、生产部机电车间销售前的磅单和出门前的磅单出具出门证,由门卫核对磅单数量不超过报告批示的数量,情况核实后放行出厂。
5.检查与考核
5.1 对于生产品质部不及时回收废旧物资造成闲置浪费的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5.2 设备保障部如不能认真识别是否是废旧物资,造成有效物资当废旧物资销售,每出现一次,罚款500--2000元。
5.3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处理出售废旧物资或以优良资产当废旧物资销售一经发现,没收全部收入,并对该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
5.4凡经举报查实,行政人事部保卫科门卫未按规定程序检查检验放走私自处理废旧物资的,对相关责任部门处以1000--2000元罚款;对保卫科门卫检查出的违规舞弊行为的有功人员按500—2000元的奖励。
5.5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司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6.相关文件
6.1 《物资采购管理手册》
6.2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7.记录
7.1 《废旧物资回收单》
7.2 《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
7.3 《废旧物资销售明细表》
7.4 《废品鉴定表》
平邑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回收单
交废部门: 年月日
仓库主管:交货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