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上海百村经济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上海百村经济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08.23
•【字号】沪奉府发〔2023〕17号
•【施行日期】2023.08.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上海百村经济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上海百村经济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3年8月23日
上海百村经济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为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沪府办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推进2022年度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的“筹建百村集团”工作,结合我区国资国企情况,拟组建“上海百村经济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村集团)。现就百村集团组建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中央提出的“加大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聚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聚力抓好“四新四大”,奋力走好“奉贤美、奉贤强”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推动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模式创新融合,努力成为上海乃至全国农村集体资产和国有资产联动改革的先行者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排头兵,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总体目标。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关于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关于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布日期】2020.03.06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3.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关于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涉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6日
关于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本市市属国有企业在“三农”发展和乡村建设领域开展了积极的实践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当前推进乡村振兴的热潮中,市属国有企业有基础、有条件、有机会充分利用其资源、市场、人才等优势,积极参与助力乡村振兴。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在建设乡村振兴“三园”(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工程中发挥市属国有企业更大的作用,现就鼓励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需求对接机制
(一)建立需求对接平台。鼓励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多种市场化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参与本市乡村振兴建设,带动乡村的产业、生态、文化等振兴。市农业农村委、市国资委要利用现有信息发布渠道,汇集市属国有企业发展需求和涉农区建设需求,定期发布乡村振兴相关信息和政策,提高市属国有企业和涉农区信息共享度。(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委、市国资委)
发挥上海国有企业对乡村振兴的带动作用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共上海市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调研课题 作者简介方志权管理学博士研究员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秘书处处长本文参与撰写人员陈云张晨蔡蔚楼建 丽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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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上海国有企业对乡村振兴的带动作用
益分红&!"'%年起$上海启动第二轮农村综合帮 扶$参与的国有企业增加到#!家&这种帮扶形式 以(造血)为主$通过资产管理获得收益&上述两 种帮扶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雪中送炭)的 作用$对推进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带动经济 相对薄弱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较好作用& 但由于这些帮扶方式相对单一$总体来看$对农村 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还不强&
造现代农业#乡居康养#主题农旅等产业$帮助当 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目前$集中安置样板区已 完成建设$一期'%*户农户实现新房签约&
二农商对接型 在参与乡村振兴过程中$一些国有企业利用 销售渠道和市场优势$深度参与农业产业发展$打 通供应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百联集团依 托其庞大的营销体系和网络带动农商对接$!"'% 年在金山区廊下镇建设占地!"亩的(中央厨房和 米饭工厂)$与当地农民合作社达成合作关系$定 点采购大米#蔬菜#猪肉等农产品$经加工后为其 旗下便利店提供盒饭#饭团等加热快餐食品&目 前$该项目已实现日产快餐'$万份$可供应'$"" 余家便利店&项目完全建成后$将实现年采购农 产品 !"% 亿 元$吸 纳 当 地 农 村 富 余 劳 动 力 就 业 $""多人&光明集团积极发挥渠道优势$与金山# 青浦等区的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打造(原 料采购'中央厨房'终端门店)协同机制$并投资 '"#亿多元收购金山博海餐饮集团#%$的股权$ 共同推出博海鲜食$为其旗下!"""多家便利店提 供半成品和成品鲜食&光明集团还推动农工商超 市与社区便利店合作$试点推出(社区便利店+食 堂)服务$满足居民堂吃和外带的消费需求&除市 属国企外$奉贤#金山区的一些区属国企也积极开 展农商对接$派驻企业营销团队帮助结对村包装 品牌$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经销农产品$带动村 民增收致富& 三公共服务建设型 在参与乡村振兴过程中$一些国有企业积极 参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招投标$承建软硬件 项目$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仪电集团依托其 在信息化技术领域的优势$以下一代广播电视网 为基础$在松江#青浦#崇明等区开发信息发布展 示系统和后台管理系统$推进(阳光村务)和乡村 党建信息平台建设$利用可视化管理的方式实现 村务账务公开$全方位接受村民监督&仪电集团 还在崇明区竖新镇试点乡村居家养老服务$运用 物联网技术在居家健康养老设备中植入电子芯片 装置$使老人的日常生活处于远程监控状态&仪 电集团计划在!年内将(阳光村务)和乡村党建信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嘉定区实施“一村一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嘉定区实施“一村一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
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6.27
•【字号】嘉府办发〔2023〕25号
•【施行日期】2023.06.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
正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嘉定区实施“一村一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嘉府办发〔2023〕25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关于嘉定区实施“一村一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关于嘉定区实施“一村一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指
导意见
为积极稳妥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实施“一村一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因地制宜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强化区级统筹作用,发挥镇级主导作用,因村施策,推进一部分基础条件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先富起来,带动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富起来,逐步实现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富裕。
《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发布的一份文件,旨在指导金融服务加快乡村振兴,以建设现代化农业、美丽乡村为目标,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满足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一、坚持“服务三农”的理念,深化金融发展
本指导意见强调了“服务三农”的理念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核心,要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动金融生态体系向农村和农业延伸,满足乡村经济发展的需求。
二、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支持
本指导意见明确了要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机构,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指导意见建议农村金融机构加强与相关政策性银行和职能部门的合作,积极开展综合金融服务和金融创新,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多领域的金融服务。
三、加强农村金融人才建设
本指导意见重点强调了要加强农村金融人才建设。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农村金融人才培养,引进优秀金融人才到乡村金融机构工作,推动农村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能力。
四、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数字化升级
本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数字化升级。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化和产品的数字化升级,搭建金融科技服务平台,提升乡村金融服务水平。
五、引导金融资源向乡村倾斜
本指导意见强调了要引导金融资源向乡村倾斜。指导意见建议要加强金融机构“一县一行”工作,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倾斜,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蒋卫锋等同志任职级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蒋卫锋等同志任职级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08.16
•【字号】沪农委〔2023〕251号
•【施行日期】2023.08.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蒋卫锋等同志任职级的通知
市农业农村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市农业农村委决定:
任命蒋卫锋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法规处)一级调研员;
任命刘健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一级高级主办;
任命陈云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秘书处(效能督查处、乡村振兴协调处)二级调研员;
任命韦国余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二级调研员;
任命蒋伟娟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二级高级主办;
任命冒静涛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二级高级主办;
任命胡晔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外事处)三级调研员;
任命竺佳敏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计划财务处三级调研员;
任命时代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产业发展处(国际合作处)三级调研员;
任命洪佳晔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畜牧兽医管理处三级调研员;
任命秦晓东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田建设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任命陈波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畜牧兽医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任命常玉涛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四级高级主办;
任命黄辉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四级高级主办;
任命汤大道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四级高级主办;
国企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总结
国企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总结
近年来,乡村振兴工作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在这一过程中,国有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和活力。在国企的积极参与下,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为乡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首先,国企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国有企业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通过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的输出,国企为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支持,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其次,国企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注重创新和科技支持。国有企业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注重技术创新和科技支持,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国企的科技支持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还带动了乡村产业的升级和转型。
此外,国企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注重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国有企业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经验的输出,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支持。国企的参与不仅提高了乡村环境的质量,还为乡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总的来说,国企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乡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未来,国有企业将继续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为乡村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国企也将继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共同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更大的成就。
上海市水务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本市乡村河湖治理与保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本市乡村河湖治理
与保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19.09.12
•【字号】沪水务〔2019〕1036号
•【施行日期】2019.09.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水务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本市乡村河湖治理与保护
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沪水务〔2019〕1036号
各区水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乡村河湖治理与保护工作的指导,促进乡村地区水环境面貌实现根本性好转,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本市乡村河湖治理与保护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19年9月12日关于切实加强本市乡村河湖治理与保护的指导意见
乡村河湖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任务。本市村级河道整治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后,为进一步规范乡村河湖治理与保护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乡村地区水环境面貌实现根本性好转,结合本市乡村水利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顺应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乡村河湖治理和保护为主攻方向,以消除河湖劣Ⅴ类水体为阶段目标,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水域岸线并治,着力解决乡村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城镇集体资产监管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城镇集体资产监管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2.05
•【字号】沪府〔2021〕14号
•【施行日期】2021.0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改革
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城镇集体资产监管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沪府〔2021〕1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城镇集体资产监管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5日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城镇集体资产监管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
展的指导意见
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发展集体经济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现就进一步完善上海城镇集体资产监管,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镇集体经济有关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法治化为导向,以增强活力和竞争力为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城镇集体企业改革转型,促进城镇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障上海城镇集体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上海出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金运作监管的指导意见
企 业 改 革
上 海 出 : 厶. 口 关于加 强 国有企 业资金 运作
监管的指导意 见
● 徐 冲
、 ,进 一 步 规 范 上 海 国 有 资 产 授 权 r
/ ]
网络 化 和 财务 控 制 软 件 ,对 资金 运 作 进
行 实 时 监控 。 2确 立 资金 预 算 监控 制度
定 、 达 和 执 行 程 序 ; 资 金 预算 的执 行 下 在
上 ,应及 时分 析 和 监 督 预算 与执 行 的差 异 , 采 取 有 效 的 改进 措 施 , 并 确保 预算 的
执行 。 资金 预 算 管 理 过 程 中要 突 出现 金
、
加强 健全 资金 运作 的管 理和 监控
增 值 以 及 经 营 业绩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重 点
建 立 业 务 ( 交 易 ) 系 的客 户 实 行 赊 销 或 关 应 履 行 报 批 手续 ,对赊 销 金 额 应 实 行 限
公 司 资 金运 作实 行 监 督 和 控 制 ,建 立健 全 规 范 统 一 的 资 金管 理 体 系 和 制 度 。 建 立 职 责 明 确 的 资 金 运 作 责 任 制
( ) 金 入 账 的 监控 。 业 所 有 的 资 1资 企 金 收 入 , 括 投 资 收 益 、 务 收 入 、 金 包 业 佣 以 及 各种 手续 费 收 入 应 及 时 、全 部纳 入 账 内核 算 , 止 “ 外 循 环 ” 防 体 和私 设 “ 金 小 库 ” 现 象 出现 。 的 ( ) 收账 款 的监 控 。 2应 企业 对 客户 应 实 行 严 格 的 信 用 资 质评 估 和 管理 ,对 新
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22.08.27
•【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百二十四号
•【施行日期】2022.09.01
•【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百二十四号
《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27日
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2022年8月27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推进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建设,构建超大城市空间新格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第三条本市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领导责任制,完善市负总责,区和乡镇抓落实的乡村振兴联动工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研究、协调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工作年度报告和监督检查制度。区人民政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第一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落实。
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文件
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文件
一、引言
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为了推
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府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以促
进国有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本文将从政策文件的角度出发,
探讨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和价值。
二、政策依据及主要内容
1. 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并强调了
国有企业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国有企
业要积极参与农村产业发展,支持农村企业发展,并加大对农村人才
培养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
2.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意见
这一文件对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和措施。在
产业扶贫方面,文件要求国有企业发挥自身优势,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加大对农村产业发展的投入。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文件强调国有企
业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乡村公共设施的改善和建设。文件还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在生态保护、教育和卫生等方面的责任和任务。
三、对政策文件的剖析与理解
1. 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意义
政策文件的发布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其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不仅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还可以带动当地就业、改善农民生活,并且有利于实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2. 国有企业在乡村振兴中的责任和作用
政策文件明确了国有企业在乡村振兴中的责任和作用,要求国有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这无疑为国有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促使国有企业更加积极地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
上海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上海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村振兴成为了当前中国发展的重要战略。作为中国
经济的重要支撑力量,乡村振兴不仅关乎农村居民的生活,也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上海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其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备受关注。
首先,上海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将着力于推动农业产业升级。通过加强农业科技
研发和推广,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吸引更多年轻人留在农村创业就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其次,上海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将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善
农田灌溉条件,提高农田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农业生产用水。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此外,上海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还将重点推动乡村旅游业发展。通过挖掘乡村特
色文化资源,打造乡村旅游品牌,提高乡村旅游服务质量,吸引更多游客到农村旅游观光,推动乡村旅游与农业、农村经济融合发展,实现乡村旅游与乡村振兴的良性互动。
总之,上海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将以推动农业产业升级、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旅
游业发展为重点,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和产业引导,全面推动上海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这不仅是对农村发展的重大机遇,也是对上海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将为上海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doc
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物业
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加强我市市属国有企业物业管理,提升物业使用效益,规范物业出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市属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本意见适用于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统称:市属企业)。
(二)本意见所称物业是指市属企业拥有或管理的房产(含地下建筑物)、土地及其附着物(含剥离代管资产)。
(三)本意见所称物业出租,是指市属企业作为出租人,将本企业物业部分或者全部出租给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等费用的行为。
(四)本意见所称的公开招租方式是指企业通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开交易机构进行交易,或根据物业实际自行采取现场报价、专家评审、招投标等有利于公平竞争的交易方式。
二、基本原则
市属企业物业出租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属企业物业存量资源优势,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三、健全制度
(一)所出资企业负责依照本意见及时制定及指导下属企业制定物业出租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物业出租审批权限、工作流程和物业出租、管理、租金收取等环节相应的岗位职责等工作内容,并报送市国资委备案。
上海 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上海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上海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上海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升乡村生产生活环境,我们制定了上海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水、供电等,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 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推动农村互联网覆盖,促进信息技术在农村的广泛应用,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二、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1.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质量。
2. 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3. 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流转,推动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三、改善乡村生态环境。
1.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2.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田灌溉和排水能力,保障农田生产用水。
3. 加强农村生态修复,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四、促进乡村文化建设。
1. 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文化素质。
2. 支持乡村旅游业发展,挖掘乡村文化和历史资源,促进乡村旅游业融合发展。
五、加强乡村治理能力建设。
1. 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乡村基层治理水平。
2. 加强乡村社会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社会治理多元化,提高乡村社会治理效能。
六、加强政策支持。
1. 完善政策法规,为乡村振兴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2. 加大资金投入,支持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实施,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落地生根。
企业兴村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企业兴村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一、背景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乡村振兴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为了有效推动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各级政府积极探索打造企业兴村助力乡村振兴的方案。
二、目标
1. 提升农民收入水平:通过带动产业发展,提高农民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2. 促进农村转型升级:积极探索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模式,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村产业升级和优化布局。
3. 保障农村生态环境: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三、主要措施
1. 引导企业投资兴办农业产业:吸引企业投资兴办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厂等,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2. 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支持成立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形式,强化农民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
3. 建设农村电商平台: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农产品在线销售,拓宽农产品市场渠道,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4.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通达性和便利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5. 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农村科技进步和现代农
业发展。
6. 加强农村金融支持:优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提供贷款和信用担保等金融支持,减轻农民负担。
7. 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挖掘乡村旅游资源,打造精品农家乐、特色乡村民宿等,促进农村旅游业发展,推动乡村发展与旅游业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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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本市市属国有企业在“三农”发展和乡村建设领域开展了积极的实践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当前推进乡村振兴的热潮中,市属国有企业有基础、有条件、有机会充分利用其资源、市场、人才等优势,积极参与助力乡村振兴。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在建设乡村振兴“三园”(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工程中发挥市属国有企业更大的作用,现就鼓励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需求对接机制
(一)建立需求对接平台。鼓励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多种市场化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参与本市乡村振兴建设,带动乡村的产业、生态、文化等振兴。市农业农村委、市国资委要利用现有信息发布渠道,汇集市属国有企业发展需求和涉农区建设需求,定期发布乡村振兴相关信息和政策,提高市属国有企业和涉农区信息共享度。(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委、市国资委)
(二)构建协同工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委、市国资委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文化旅游局以及各涉农区人民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动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市、区要定期组织交流互动活动,分区、分乡镇、分专题开展交流会、招商会、洽谈会等,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和各涉农区达成更多合作。各涉农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谋划和对接市属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加大资源和
项目统筹,为发挥国有企业带动作用创造条件。(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委、市国资委)
二、保障建设项目落地
(三)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各涉农区应结合本区实际,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库。为提高项目准入标准和审批效率,对经联合会审后符合规划的优质产业项目可以优先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对规划未覆盖的产业项目,可以作为预备项目,由各涉农区、乡镇优先编制规划,经联合会审后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采用整体打包立项等做法。各涉农区要优化工程招投标方式,改变乡镇分散招投标,同类项目实行区级统筹招投标,减少市属国有企业重复工作。(牵头部门:各涉农区)
(四)保障各类用地需求。切实落实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制度,各涉农区将盘活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重点向乡村产业发展倾斜,将指标执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乡村建设项目应符合规划,对暂时难以确定用途的建设用地,可以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和空间。乡村建设项目实行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分类使用,对建设用地可以实行点状供地。对已纳入乡村规划的项目,可以结合项目方案设计,同步细化修正用地范围、建设用地边界等规划参数。结合乡村特点,适当放宽绿地率、装配式建筑等规划控制指标要求,提高容积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鼓励市属国有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租、作价入股等合作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用房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
游、健康养老、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牵头部门: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
三、加强政策支持引导
(五)强化财政支持。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市场主体、民生保障和产业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其参与产业引领性强、标杆性突出的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市属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都市农业重大项目建设可享受面上的财政支持政策。各涉农区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对市属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财政扶持力度。(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
(六)强化金融服务。通过多元化组合增信等方式,开发支持本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等相关融资产品,鼓励有实力的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社区建设。发挥证券类市属国有企业作用,引导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培训辅导,支持涉农企业股份改制、挂牌上市等。支持上海国有资本联合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等设立乡村振兴发展基金,加大对乡村振兴各类建设的投资。(牵头部门: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七)强化差别化考核。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根据企业类型建立对市属国有企业的差别化绩效考核机制,企业参与乡村建设的相关投资在利润考核中按一定比例予以扣除。建立激励机制,对市属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的应进行表彰,增强荣誉感。(牵头部门:市国资委)
(八)强化模式创新。根据涉农区和乡镇的需求意愿,鼓励有实力的市属国有企业探索参与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建设的新机制,加强政策支持,通过银企合作等市场化方式,给予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资金支持,加大项目推进力度。支持市属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等形式,助力乡村建立长效造血机制。探索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之间利益共享机制。(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九)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引进高水平人才或创新团队,参与乡村产业发展;鼓励在沪院校、科研单位与市属国有企业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加快培养乡村振兴需要的紧缺人才;举办在沪院校涉农专业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涉农区建立农业农村产业人才库;支持市属国有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培育各类人才,帮助涉农区开展招商引资,拓展国内国际市场。(牵头部门:市国资委、各涉农区)
各涉农区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库;市属国有企业应结合自身优势,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为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