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品德: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教案(人教新课标八年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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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们同在
第一框题: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一、教学目标:
1、通过教学,让学生感受生命和健康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意义,体会人格权利在社会交往中的重要作用,自觉尊重生命与健康的权利,增强维护人格权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加强社会责任感。
2、通过教学,使学生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生命和健康的权利,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并提高学生搜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人格权的内涵和特性;引导学生明白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不容侵犯,受法律保护;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
二、教学重难点
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是本框的重点;人格权的涵义及特点;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特殊保护是本框的难点。
三、学生分析
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行为时有发生,很多学生缺乏安全、健康意识,加上法制观念不强,对生命健康权也了解得不全面,以致自己的生命健康经常受到侵犯或伤害,未成年人有必要对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进行了解。
所以教学中,应突出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并强调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四、教学方法
讲授法、阅读法、体验教学法、案例分析法
五、综合思路设计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1、生命健康权、人格权
活动:情景分析
目的:通过对三个情景分析,使学生从感性上认识生命健康权。
要求:看图例案例回答问题:
(1)请同学观察三副图:以上行为,侵害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2)补充最近煤矿爆炸新闻(北京讯)就在中国总理温家宝强调煤炭生产安全之际,山西却发生煤矿爆炸事故,吕梁交城县煤矿在3月8下午6点半左右,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至9日下午3时为止,已确认有16人死亡,11人仍然下落不明,伤者6人已送医院抢救。
事发当时井下有83人工作,54人成功脱险。
中国有三分之一的煤炭产于山西,山西也因矿难频发而出名,官方数字显示,2004年各类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75起、死亡497人。
教师小结: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它包括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自由权等。
人格权是与生俱来,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不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而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民的人权中居于首要地位。
学生看P25“相关链接”的健康和其他利益的比较,体会生命健康权的地位看法。
提问:人格权对我们公民来说有什么的重要意义?
学生可根据教材P24的内容回答。
2、人身自由权(板书)
活动:侵犯人身自由权的情景分析
目的:使学生初步了解人身自由权明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要求:(1)学生仔细阅读材料,分析讨论:下列行为侵害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2)教师依据P26页的内容讲解人身自由的作用、具体内容。
教师小结: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它权利的基本保障。
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
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自由权,也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活动:使用童工的案例分析
目的: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使学生明确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实行特殊保护。
要求:(1)阅读P26页案例回答: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2)教师可以出示有关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受法律的特殊保护的具体法律条文,引导学生寻找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并共同讨论作为未成年人受害者应如何依法维权。
(3)教师可根据P27 “相关链接”的内容,讲解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以及雇佣童工的危害。
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
法律法规体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5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提问:你知道我们国家有哪些法律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的吗?
教师归纳:我国的《宪法》、《刑法》、《民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都规定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
课堂小结: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
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
五、教学反思
第二框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关爱
一、教学目标
1、通过教学,让学生懂得尊重、珍爱生命健康权,不仅是行使权利,也是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树立正确的生命意识和人生观;引导学生自觉尊重他人生命与健康权利,关爱他人,助人为乐,增强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感。
2、通过学习,使学生懂得积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学会用法律武器与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作斗争,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让学生明白在关爱他人生命、助人救人的同时懂得自我保护,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理智处事的能力。
3、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引导学生知道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义务,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懂得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同时注意自我保护。
二、对教学重点难点的认识
教学重点:正确、积极地行使生命健康权。
教学难点: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三、学生分析
现实生活中,中学生自杀、自残事件时有发生,很多学生缺乏健康意识,任意挥霍自己的身体资本,他们只认识到关注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个人的权利,却没意识到这也是一种社会责任,所以加强生命健康教育有利于提高学生对自己、对社会的责任意识。
由于暴力文化泛滥,青少年学生好奇心强,做事容易冲动,加之部分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使得他们与他人发生矛盾后,常会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不仅伤害他人生命健康,也易伤害自己,所以加强关爱他人生命和健康的教育,有助于避免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
四、教学方法:讲授法、阅读法、体验教学法、案例分析法
五、综合设计思路
1.歌曲导入
活动内容:课间听、唱《健康歌》,并做做运动,放松放松心情。
设计意图:随着音乐做运用,调动学生情绪的同时也活跃了课堂气氛,激发起学习的兴奋点,不仅让学生体味了生命健康的快乐,而且也让他们初步感受到锻炼身体也是一种行使生命健康权利的方式。
教师行为:课前播放《健康歌》MTV,鼓励学生一起唱。
如空间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带领学生适当地跟着音乐做运动。
导课:生命健康是每个公民与生俱来的一项基本权利,不管年龄大小、身份如何都平等地享有这项普通而又神圣的权利。
2.结合教材图片讨论分析:我们在还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行使生命健康权?
得出结论:三种方式行使生命健康权:(1)体育锻炼:(2)患病就医;(3)正当防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并结合相关链接,介绍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应该注意的事项。
3.讨论分析: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权利,可以随意抛弃吗?
教师引导:组织讨论,进一步引导学生理解人的生命具有社会性,懂得关注自己的生命和健康,不仅是项权利,而且还是对自己、对社会的一份责任。
4.列举学生日常生活中不珍惜生命健康权的表现,结合教材中活动二,加强学生的认识,提高珍惜自己生命健康的自觉性。
“行使权利,我有我一套”。
让学生说说自己在生活中是怎样行使生命健康权的。
设计意图:通过活动二的讨论和交流,结合学生的生活感受和体验,意在引导学生增强法律意识,积极行使自身权利,将维权落实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
教师组织讨论,适时地加以引导和点拨,对一些好的行为和方法也应及时给以表扬,并可向其他同学推荐。
小结:注意保护并积极争取自己生命的安全与健康,使自己免受他人侵
害,应落实在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中,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5、分析教材P30的案例分析。
引导学生对小哲进行讨论分析,让学生明白每个人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义务。
小结: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
在这个案例的讨论与分析中,教师还可以有意识地针对学生中存在的某些暴力倾向展开讨论,引导学生远离暴力,理智处事,懂得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6.案例评析:——学会关爱与自护
活动内容一:生活中,我们不仅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还应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你看到过、听到过这样的例子吗?你亲身体验过被人关爱吗?当时是何种感受?
设计意图:鼓励学生寻找身边的事例,通过有关“关爱”的交流,尤其谈自身被人关爱的幸福体验和感受,使学生从情感上理解“得到”与“付出”,从而落实到生活中,主动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乐于助人,培养良好心理品质的形成。
活动内容二:出示案例(结合教材P32案例),引导学生对三种不同表现进行评析。
并设问:如果你面对有人落水,你会怎么办?
设计意图:选取未成年人面对生活中的突发事件的不同表现作为案例评析,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理性思维,培养学生理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两难情境中学会正确选择,让学生懂得在助人救人时要学会自我保护,这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教师行为:在前面学会关爱他人生命与健康、助人为乐的基础上,呈现案例,引发学生思考,帮助学生懂得面对突发事件或危险处境时,学会理智应对,既要助人,又要自护,珍爱生命。
小结:我们在救助他人生命与健康的同时也要懂得自我保护,学会理智地救人。
小结:其实,我们不仅要关爱我们自己,我们还应关爱我们身边的其他生灵,它们也享有自然界赋予的生命健康的权利。
让我们做一个既遵纪守法,又懂得关爱,乐于助人的好公民。
六、教学反思
1.我们强调对自身生命健康权的尊重和爱护事实是对自己和社会负责,认为自残、自伤者与社会道义相悖,不值得同情;但从道德情感上我们又教育学生应该关爱他人,尊重并保护弱势群体,那么当学生在现实生活中真的遇到街头流浪、肢残乞讨的人,究竟该指责鄙视他,
还是同情关爱他,抑或是无视无睹、置之不理?如果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现实可不可能容许学生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我们既要引导学生重视、珍爱自己的生命健康,又强调关爱他人、助人为乐,所以将“见义勇为”改为“见义智为”,但事实这个“智为”怎么界定、怎么把握?在危险中他为保护自己“见义不为”或他“见义有为”却并未得到良好结果,怎么评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