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创先发[2011]37号(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7•【字号】浙政发[2011]33号•【施行日期】2011.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浙政发〔2011〕33号)2008年全省服务业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5号),将发展服务业作为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服务业实现大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许多体制政策障碍和要素瓶颈制约,需要进一步突破。
为进一步深化服务业发展体制改革和创新,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服务业发展环境,特制订如下政策意见:一、优化服务业发展的市场环境。
各类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时,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进一步降低服务业企业出资最低限额,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可以首付20%,其余部分在2年内缴足。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20人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的中介服务企业取冠省名的,注册资本放宽到200万元。
文化、旅游、中介服务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体育、建设等部门要对本领域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服务,提出放宽市场准入、清理进入壁垒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积极推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购买社会服务。
逐步增加教育培训、研究咨询和法律事务等服务的政府采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检验服务外包。
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机制,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政府和国有企业为主投资的项目广泛采用设备和专业服务整体外包采购。
永创先办发〔2011〕1号

永创先办发…2011‟1号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县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定期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创先发…2010‟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县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现就做好2011年度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2011年度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原则上在2月底前完成,村级党组织和农村党员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做好公开承诺。
二、承诺重点全面推行以年度承诺为主体、即时承诺为补充的承诺新模式。
年度承诺在年初进行,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就年度创争目标、措施作出的承诺;即时承诺主要是针对阶段性中心任务、换届选举、重大项目建设、突发性事件等,及时组织开展的承诺。
同时,为进一步增强公开承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开展公开承诺要注意把握以下四个方面:1、紧密结合谋划推动“十二五”规划开展。
着重围绕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推动本地本单位科学发展,保证“十二五”规划起好步、开好局;在促进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的完成、履行岗位职责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作出承诺。
2、紧密结合深化“双强争先”活动开展。
从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际出发,按照“双强争先”的总体要求,农村围绕村级组织换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城市社区围绕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社区;国有企业围绕深化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非公有制企业围绕推动转型升级、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建设先进企业文化;新社会组织围绕建设公正诚信、自律和谐、健康发展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围绕深化作风建设、改进服务、提高效能;学校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等作出承诺。
3、紧密结合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开展。
着重围绕提升服务理念、增强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参加各类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等作出承诺。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3.16•【字号】浙委办[2011]23号•【施行日期】2011.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浙委办[2011]23号)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2011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也是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中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年。
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对于妥善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深刻变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实施“人人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按照“抓发展机遇、谋开篇布局,抓重点突破、促转型升级,抓社会管理、重惠民富民,抓集中换后、强党建保证”的工作要求,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人、协调人和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和职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在年中和年终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反馈落实与完成情况。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在年终对全省落实与完成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3月16日2011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根据省委常委、副省长的工作分工,省委书记赵洪祝和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为2011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第一责任人,省委副书记、省委常委、副省长为各自分管与联系重点工作的责任人,省委、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相关重点工作的协调人。
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浙江省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通知【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浙司[2012]20号【发布部门】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12.01.05【实施日期】2012.01.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浙江省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通知(浙司〔2012〕20号)各市、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普法办:2011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浙司〔2008〕101号),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根据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和省普法办《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浙司〔2011〕40号)精神,在各地自查自评、各级司法行政和民政部门推荐申报基础上,经书面审查、实地抽查和综合评审,决定授予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柳翠井巷社区等98个村(社区)浙江省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同时,为调动各地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积极性,决定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每个受表彰的村(社区)奖励5000元,用于法制宣传栏建设。
希望受表彰的村(社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努力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中再创佳绩。
各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和手段,继续完善标准,创新机制,强化举措,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我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新发展。
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附件:浙江省2011年度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名单(共98个)杭州市(14个)上城区清波街道柳翠井巷社区下城区石桥街道景荣社区西湖区翠苑街道保亭社区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杭社区拱墅区大关街道德胜社区萧山区。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浙江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浙科发高[2011]185号【发布部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10.08【实施日期】2011.11.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185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外经贸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为做好我省省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引导和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产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1〕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省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定和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科技厅反映。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一一年十月八日浙江省省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支持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1〕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0〕6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辖区内省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浙江省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试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浙江省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浙江省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试点工作的通知为促进我省服务业加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浙政发〔2011〕3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的通知》(浙政函〔2013〕14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66号)要求,经商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5年省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试点工作,试点采用竞争性办法确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1.自愿参与,公平竞争。
各市、县(市)结合实际情况,自愿参与省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试点工作。
坚持信息公开、透明运作,制定并执行统一、公开、公平的竞争性标准,对所有参与竞争的市县一视同仁,分配政策、过程和结果以及绩效评价过程和结果,均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适度集中,兼顾平衡。
省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试点选择坚持突出重点、适度集中,最大程度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为调动地方积极性,试点市、县的选择也将考虑地区差别,适当兼顾地区平衡。
3.绩效为先,强化监管。
省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试点注重绩效管理,试点内容应明确资金使用的综合性绩效目标,在竞争时将绩效目标作为重要依据。
加强绩效目标实施情况的监管,建立规范系统的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与以后年度的资金分配相挂钩。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1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1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8.17•【字号】浙人社发[2011]274号•【施行日期】2011.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1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74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2011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单位积极响应,申报踊跃。
经专家评审,共有 277项被确定为立项课题,现将课题立项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立项单位按照申报材料的承诺,切实保证课题组的研究时间,在经费和其他方面给予支持,并加强对课题研究进度和质量的督促检查。
各课题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实施研究计划,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一般立项课题完成后,请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课题成果一式三份报送,以L2011开头的立项课题报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以R2011开头的报送省公共行政与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
当年没有完成课题和报送课题成果的,将取消下一年度的立项资格。
鼓励课题成果公开发表并实现成果效果转换,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理论支持。
课题完成情况及成果质量将作为下一年立项的重要依据。
对资助立项课题,省厅将组成联合课题组,对有关事项进行统一布置和安排。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按立项渠道反馈给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或省公共行政与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45号西湖物资大楼8楼,邮编:310007联系人:徐红梅、黄佳莺联系电话:*************85119302传真:*************省公共行政与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2楼,邮编:310005联系人:童素娟吴玮联系电话:0571-******** 88399038传真:*************附件:2011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附件2011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一、综合(一般项目)L2011A001 加强劳动保障领域的社会管理与民生改善问题研究,王丁路,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L2011A002 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刘骏,嘉兴学院二、就业与再就业(一般项目)L2011B001 杭州大学生创业园发展的现状与趋势研究,崔万珍,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L2011B002 大学生创业环境的优化研究,周烁,温州医学院L2011B003 大学毕业生现代农业就业创业问题研究,马小辉,浙江农林大学L2011B004 大学生就业预测分析的贝叶斯网决策评价体系研究,冯志林,浙江工业大学L2011B005 舟山国际海员回归创业研究,孙峰,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L2011B006 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构建研究,周秋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L2011B007 城乡统筹发展中失地农民市民化的政策研究,姜义平,湖州职业技术学院L2011B008 用工结构性短缺、经济转型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宋树理,浙江外国语学院L2011B009 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创新研究,吴玉霞,宁波工程学院L2011B010 "十二五"产业升级背景下浙江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研究,吴凯,绍兴职业技术学院L2011B011 平等就业权的保障与反就业歧视研究--以宁波市为例,魏丽,宁波大学L2011B012 大学生就业心理压力现状调查及社会支持体系构建研究,王燕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L2011B013 高技能人才“全程式”职业指导模式的构建,胡怡芳,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L2011B014 高职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提升战略研究,黄晓莉,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L2011B015 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研究,朱亚萍,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L2011B016 农民工代际差异对浙江省物流行业人才需求结构的影响研究,孙玺慧,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L2011B017 高知识群体失业预警与城镇失业率预测研究,付艳茹,浙江警官职业学院L2011B018 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研究--以浙江省为例,郑书莉,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L2011B019 大学教育模式对浙江省大学生择业观念的影响研究,于永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L2011B020 社会性别视角下的女大学生平等就业问题研究,高林洲,浙江科技学院L2011B021 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体系的构建研究,石声波,浙江树人大学L2011B022 浙江省大学生自主创业环境的优化研究,刘巧芝,嘉兴学院L2011B023 浙江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的研究,唐林俊,嘉兴学院L2011B024 高职院校毕业生立体化就业渠道的实践探索,贾丽君,浙江金融职业学院L2011B025 高职学生职业倾向和职业选择的一致性研究,张荣路,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L2011B026 浙江省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以浙江外国语学院为例,朱宇娟,浙江外国语学院L2011B027 校企合作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的实证研究---以园艺专业为例,吕伟德,杭州职业技术学院L2011B028 浙江省大学生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支持研究,朱麟飞,浙江理工大学L2011B029 乡村旅游业发展对农村劳动力就业贡献研究--以浙江省为例,姚海琴,浙江旅游职业学院L2011B030 浙江省大学生创业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黄胜,浙江工业大学L2011B031 高职院校就业指导课程设计和实施模式研究,陈洁,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L2011B032全程化大学生就业能力培育体系研究,阮美飞,宁波大学L2011B033高职大学生就业能力培育研究,邹非,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L2011B034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制度对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的调查研究,徐艳,浙江工业大学L2011B035地方高校大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研究,张龙,丽水学院L2011B036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视野下的诚信就业问题探析,张利军,温州人事局L2011F037 浙江省劳动力市场法制化与标准化研究, XXX,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L2011B038 优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大力促进微小型创业,黄小昶,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L2011B039 创建充分就业城区的路径和对策研究,马金德,杭州市余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社会保障(一般项目)L2011C00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探索--以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例,张建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L2011C002 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研究,覃闻铭,台州职业技术学院L2011C003 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博弈分析,李龙,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L2011C004 浙江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的目标模式、发展道路和政策选择研究,王明霞,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L2011C005 社会保障的经济促进功能研究,张树新,浙江工商大学L2011C006“民工荒”倒逼机制下浙江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研究,王辉,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L2011C007 应对外来务工人员分层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以温州为例,刘芸,温州大学L2011C008 城乡统筹视角下浙江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骆勤,浙江财政学院L2011C009 浙江省社会保障支出的地区差异与转移支付问题研究,张雪平,浙江财政学院L2011C010 建筑业务工人员社会保障调查与对策研究--以宁波市为例,宋晓刚,宁波大学L2011C011 浙江大中型企业完善企业年金的研究,宋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L2011C012 中西养老保障制度比较及其启示,王健康,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L2011C013 浙江省社会保障基金运作问题研究,徐冯璐,浙江金融职业学院L2011C014 浙江省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研究,李兵,浙江金融职业学院L2011C015 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运行与实践研究--以教师年金计划设计为例,朱佳,浙江金融职业学院L2011C016浙江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构成与影响因素研究,饶君风,杭州职业技术学院L2011C017 浙江省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模式研究,肖金萍,浙江师范大学L2011C018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管理信息系统(一卡通)建设研究,曹涌,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L2011C019 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沈瑜维,杭州市西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L2011C020 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管理的研究,卢纯佶,东阳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四、职业能力建设(一般项目)L2011D001 技师培养的课程体系构建与培养模式研究--以汽车维修专业为例,王强,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02 现代汽车服务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张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03 职业核心能力课程开发模式研究,殷锐,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04 高校后勤员工教育培训新体系的研究,陈先建,温州医学院L2011D005 城市化进程与农民工职业培训问题的研究,洪列平,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06 企业转型升级下技工培训创新研究,林海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07 浙江省退役兵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实践研究,姚光美,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08 大学生创业教育转型发展的研究与实践,谢志远,温州科技职业学院L2011D009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效研究,陈国胜,温州科技职业学院L2011D010 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建构研究,陈宇鹏,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11 基于校企合作体制创新的高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研究,廖忠梅,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12 基于企业需求导向的高职院校职业能力培养模式探讨,陈婷,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13 企业员工职业能力提升机理研究,卢兰万,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14 基于杭州汽车产业园的汽车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研究,陈立旦,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15 社区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皇甫姣,宁波大红鹰学院L2011D016 失地农民可持续就业能力培育策略研究,杨扬,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17 高职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途径的研究,吕杰林,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18 大学生就业能力的胜任特征评价体系构建研究,周佳男,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19 外贸职业能力开发与技能人才培养研究,王婧,浙江金融职业学院L2011D020 高职大学生就业能力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唐小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L2011D021 需求分析视域下高职学生就业竞争力提升的对策研究,蒋景东,浙江金融职业学院L2011D022 以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应莉,金华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23 数字化环境中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电气行业为例,马羽安,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L2011D024 客车维修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金柏正,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L2011D025 浙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期高端翻译人员的现状及培养模式的研究,吕琳,浙江万里学院L2011D026 基于“和谐职业人”教育理念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实践研究,俞步松,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27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效果实证研究--以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为例,阮晓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28 经济转型背景下浙江省中小企业理财人员职业能力开发研究,任俊俏,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29“点面”立体式创业教育模式研究--以嘉兴学院为例,郝文静,嘉兴学院L2011D030 浙江会展业人力资源培育和管理研究,张万里,浙江金融职业学院L2011D031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比较研究,陶宇,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32 基于关系匹配的独立学院大学生就业能力与企业选人标准的实证研究,陈芳,浙江工业大学L2011D033 基于企业用人标准匹配下的大学生就业力培育机制研究,王绍让,浙江工业大学L2011D034 经济转型期新生代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与高职教育融合问题的研究--以温州为例,李小娟,温州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35 基于需求分析的企业员工培训模式的研究,王海杰,嘉兴学院L2011D036服务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职业能力开发路径研究朱文峰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37 城市化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提升策略研究,张梓英,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38新生代农民工职业选择和工资报酬的实证研究,俞玲,浙江财经学院L2011D039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型技能人才开发匹配研究--以宁波为例,唐雪莲,宁波大红鹰学院L2011D040企业培训的管理评价及政策机制研究,周文婕,浙江万里学院L2011D041浙江高新技术企业知识型员工激励机制研究,金迪,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L2011D042基于需求导向的大学生职业素养培育体系的研究与实践,傅剑,浙江工业大学L2011D043基于校企合作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研究,储建军,浙江工业大学L2011D044基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浙江高技能人才培训模式及对策研究,张东志,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L2011D045 浙江省技工学校校企合作问题研究,杨国强,杭州轻工技校L2011D046 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建设对策研究,张政,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收入分配(一般项目)L2011E001 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研究,王一中,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L2011E002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研究,吴慧萍,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L2011E003 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建设研究,罗美娟,宁波工程学院L2011E004 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周国胜,嘉兴学院L2011E005 当前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徐新清,浙江外国语学院L2011E006 浙江大学生毕业起薪与职业成长关系研究,张铁墨,宁波大红鹰学院L2011E007 收入差距与劳动力流动关系研究--以浙江省青田县为例,赵俊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六、劳动关系(一般项目)L2011F001 民工荒背景下中小企业劳资双方责权关系新解构,贾昕昕,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L2011F002 劳动法律关系的界定标准,金荣标,丽水广播电视大学L2011F003 工资集体协商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研究,吴红列,浙江广播电视大学L2011F004 提高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路径研究,沈央珍,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L2011F005 转型期浙江省劳资冲突的困境与应对,张永亮,浙江农林大学L2011F006 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与农民工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研究-以浙江省建筑业为例,何兴,浙江工业大学L2011F007 合理利用劳务派遣资源问题研究,金献珍,浙江工业大学L2011F008 转型升级背景下浙江中小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管理机制研究,李杰义,浙江师范大学L2011F009 劳动雇佣关系下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研究,王宁,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L2011F010 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与“用工荒”问题的解决策略研究--以员工援助计划角度,陈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L2011F011 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研究,吴红玲,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L2011F012 高职院校“工学结合”办学模式下顶岗实习学生权益维护问题研究,潘美英,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L2011F013 劳务派遣现状与激活劳动力市场效用研究--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夏天,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L2011F014 新生代农民工话语权建构与融入城市研究,徐建丽,金华职业技术学院L2011F015 就业协议书的定性及制度完善,黄柯信,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L2011F016 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网络构建研究,叶家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L2011F017 劳务派遣用工法律问题研究--以温州为例,钱叶芳,温州大学L2011F018 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与公司价值研究--基于杭州上市公司的实证,任家华,浙江工商大学L2011F019 《劳动合同法》实施机制研究--基于浙江省的实证研究,张妮,中国计量学院L2011F020 转型期高校教师岗位聘任中和谐劳动关系的建构,冯东红,中国计量学院L2011F021 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杭州评估,王朝霞,浙江大学L2011F022 “五大劳动关系”研究,胡晓东,杭州市江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L2011F023 构建适应义乌国际贸易改革试点的劳动关系研究,余青,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L2011F024 司机劳动用工与劳动关系处理研究----以宁波市北仑区为例,徐东明,宁波市北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L2011F025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和谐社会建设研究,虞争鸣,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公共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建设(一般项目)R2011A00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郑晓哲,杭州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R2011A002 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研究,黄纯,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R2011A003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研究,张帆,浙江工业大学R2011A004 推进人才工作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践与思考,斯嘉平,临安市人事局R2011A005 浙江高层次人才专项保障房制度安排研究,马先标,南开大学R2011A006 基于电子政务视角的地区级人才网站公共服务绩效评估体系构建研究,康粟丰,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R2011A007 高校创建人才工程的机制体制研究,冯剑,浙江工业大学R2011A008 基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SNS系统平台研发,尹志,宁波工程学院R2011A009 长三角城市群人才集聚、扩散机制及一体化政策研究,张海霞,浙江工商大学R2011A010 宁波创新型人才发展与交流平台的研究,李丽,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R2011A011 宁波人才创新载体研究,杨厦,宁波大学R2011A012 浙江省失地农民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研究--基于社会生态视角,吴丽,中国计量学院R2011A013 高校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机制研究,徐文英,浙江工业大学R2011A014 国外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彭兵,丽水学院R2011A015境外人员社区融入的社会机制和政策创新研究-以浙江义乌市为例,程路,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R2011A016 经济发达地区的社会资本与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研究--以浙江省为例,胡洪斌,浙江旅游职业学院R2011A017 基于杭州经验的浙江省领导干部甄选培养机制研究,张建伟,浙江理工大学R2011A018 政府公共部门组织沉默行为的研究,张锦平,衢州职业技术学院R2011A019 创新社会管理视域下“老娘舅式”社会调解人才队伍建设研究,胡行华,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R2011A020 谣言的社会心理分析及政府应对策略,叶星,浙江金融职业技术学院R2011A021 浙江农村空巢老人休闲体育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研究,王占坤,温州医学院R2011A022 地方慈善事业发展与政府角色探讨,缪立懿,温州医学院八、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一般项目)R2011B001 国际化平台“英-中-澳”高端文创人才开发中心的研究与实践,丁继军,浙江理工大学R2011B002海外人才引进、开发与交流研究--以湖州南太湖精英计划为例,沈国琪,湖州师范学院R2011B003高职院校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及评价体系研究--以在杭高职院校为例,王斌,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R2011B004浙江省高端人才柔性引进政策研究,孙春媛,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R2011B005信息化管理在人才引进中的应用研究,陈国海,浙江工业大学R2011B006浙江省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的适配性研究,王佳,浙江万里学院R2011B007产业结构调整下的人才结构研究,刘锋,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R2011B008有效人力资源结构与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适配度研究,孙惠敏,宁波大红鹰学院R2011B009企业家人力资本投资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模式和对策研究,方阳春,浙江工业大学R2011B010基于WSR系统方法论的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以宁波市中小企业为例,佟雪铭,宁波大红鹰学院R2011B011依托技术联盟构建人才平台的机制与政策研究,周欢怀,温州大学R2011B012浙江省知识产权人才需求实证研究,王璟,中国计量学院R2011B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与使用问题研究--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董玉鹏,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R2011B014浙江涉外法律人才开发政策研究,孔德民,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R2011B015高等教育国际化背景下复合型涉外人才的培养,周明宝,浙江外国语学院R2011B016基于浙江外贸转型的国际化应用型营销人才培养模式研究,贺华丽,浙江外国语学院R2011B017欠发达地区商务英语人才职业适应性研究-以衢州为例,何雪莲,衢州职业技术学院R2011B018长三角会展人才需求特征分析及开发研究,张素,浙江旅游职业学院R2011B019浙江省先进制造业研发人才开发对策研究,郑剑,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R2011B020杭州市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研究,郑健波,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2011B021高校拔尖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机制研究,罗润峰,绍兴文理学院R2011B022地方高校高级人才评价研究,夏志芳,浙江海洋学院R2011B023边缘地区产业结构与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研究,许妍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R2011B024温州市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流失情况调研,刘贤奎,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2011B025浙江民企“走出去”跨国经营人才开发研究,郝新蓉,宁波大红鹰学院R2011B026基于浙江民营企业管理人才需求特点的人力资源培养模式创新研究,王丽辉,浙江工业大学R2011B027义乌市场经营户国际化经营素质提升策略研究--基于胜任素质模型的构建,XXX晶,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R2011B028温州中小企业商贸人才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李永宇,温州职业技术学院R2011B029浙江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公共政策研究--基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经验与启示,吴后宽,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R2011B030校企联合培养BPO技能人才的优势及对策研究,沈音乐,杭州职业技术学院R2011B031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背景下高端人才培养引进研究--以宁波为例,李书彦,宁波大红鹰学院R2011B032产业转型过程中海洋经济价值链前端人才体系及技术创新联盟构建模式研究,曾琻宁,浙江工业大学R2011B033杭州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动机及影响因素研究,蒋淑丽,浙江财经学院R2011B034转型升级背景下浙江饭店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研究,陆宇荣,湖州职业技术学院R2011B035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激励问题研究,王珊,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R2011B036利用地方高校资源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的实证研究--以绍兴市为例,XXX祥,绍兴广播电视大学R2011B037城市社区管理人员胜任力状况与对策研究,许琦,浙江金融职业技术学院R2011B038高校管理队伍培训机制研究,戈芝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R2011B039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基于浙江省经济转型背景下人才需求的视角,沈洁颖,浙江金融职业技术学院九、人事工作与人事制度改革(一般项目)R2011C001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其发展研究,吴斌,浙江工业大学R2011C002 我国高职院校薪酬管理的研究,王慧娟,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R2011C003在浙江省高校设岗聘任后绩效工资改革的研究,任梅,浙江工业大学R2011C004 基于分层分类的高职教师激励问题研究,杨俊杰,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R2011C005 浙江省普通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深化改革研究,王瑜,中国计量学院R2011C006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视角下的高校职员制度研究,赵怡,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R2011C007基于胜任特征的高校教师绩效考评体系研究,郝海涛,中国计量学院R2011C008浙江省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改革问题研究,毛建青,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2011年度任务指导书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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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2011年度任务指导书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2011年度任务指导书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2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电子政务2011年度任务指导书》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浙江省电子政务2011年度任务指导书2011年全省电子政务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和高效能政府的目标,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夯实网络基础,提升应用水平,推进整合共享,努力推动我省电子政务工作实现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主要工作任务如下: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统筹管理(一)编制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
按照《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现状及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浙江省电子政务“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分别研究起草本地区、本部门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并配合省规划起草工作组做好有关调研工作。
(二)完善电子政务项目管理机制。
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规范化、集约化建设,杜绝重复建设和无序建设。
省政府办公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省直单位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审机制,明确相应制度和工作流程。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应在申报部门预算前,将下一年度拟建电子政务项目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应及时向部门反馈立项评审意见,立项评审意见作为部门申报电子政务项目预算的必要依据,未经预审确认的项目不予拨付财政资金;已安排预算资金的电子政务项目,在向省财政厅申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前,应将采购内容和预算金额报省政府办公厅预审。
全面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全面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作者:蔡奇来源:《党建》2012年第05期将2012年确定为基层组织建设年,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机遇。
浙江省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重点抓好基层党组织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格局。
以推进区域化党建为重点,健全服务组织体系主动适应城乡协调发展新形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新要求,着眼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以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为重点,积极创新基层党的组织设置,优化组织架构,构建科学严密、全面覆盖的党的基层组织体系。
一是构建“区域统筹、动态灵活”的党的基层组织体系。
按照有利于整合区域内党建资源和力量、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有利于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原则,突破传统的“单位建党”模式,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或者联系比较紧密的区域,灵活划分党建单元。
在此基础上,根据地域、行业、人员的不同特点,建立区域性党组织,将区域内各种类型的组织全部纳入党的工作范围,形成全覆盖、广吸纳的基层党的组织体系。
目前,浙江全省已建立区域性党组织3217个。
二是建立“区域一体、动态开放”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
以区域性党组织为依托,统一推进区域内党建阵地建设、党员培养发展和教育管理等工作,统筹开展党组织活动,实现党员教育管理从单位封闭式向区域开放式转变、党员发挥作用空间从具体单位拓展到整个区域。
充分发挥区域性党组织“孵化器”和党员队伍“蓄水池”的功能,扎实做好区域内未建党组织单位的党员发展,以及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及时为流入党员提供各种服务,并根据职业、作息时间、居住地等实行分类量化管理,使每个党员无论在单位还是在村(社区),都能融入党的组织,参加党的活动。
三是推行“服务为重、协商互动”党建工作运作方式。
以区域性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区域内各类组织负责人和各层面代表,建立区域党建共建联系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听取辖区单位意见建议,健全区域党建工作议事、双向沟通服务、民主协商、共驻共建机制,把隶属不同系统、掌握不同资源的党组织联系成为紧密型的党建共同体,推动区域内党建工作目标、机制和行动相互协调,确保区域党建工作在共抓中落实,在和谐中发展。
浙江省关于加强厅属社会服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厅属社会服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商务系统省级社会服务机构(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充分发挥社会服务机构在增强行业整体活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辅助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优化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前置审查程序(一)关于设立登记举办者申请设立社会服务机构,要求省商务厅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IoO万元,并向省商务厅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由省商务厅按照《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设立的批复。
前款所称的“相关材料”包括:1.名称预登记文件;2.可行性方案(主要包括设立目的、行业情况分析、非营利性做法、工作任务与目标等);3.章程草案;4.拟任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负责人(理事长、理事、院长、主任等)的基本情况;5.其他材料。
社会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商务厅可以撤销设立决定:1.年检连续两年不合格的;2.连续两次拒绝接受检查或者整改不到位的;3.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4.内部管理混乱,决策机构不能正常履职的;5.其他需要撤销设立决定情形的。
(二)关于变更登记社会服务机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省商务厅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文件,由省商务厅按照《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审核意见。
(三)关于注销登记社会服务机构存在《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向省商务厅提交注销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省商务厅应当在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注销的批复。
社会服务机构完成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举办者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省商务厅报告。
二' 抓好社会服务机构自身建设(四)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社会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售后服务)仙创先办发号(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售后服务)仙创先办发号(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仙创先办发〔2011〕13号★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壹步深化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现将《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壹步深化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仙居县委创先争优活动中共仙居县委组织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0月14日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壹步深化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近年来,我县从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出发,积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机制,以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中共仙居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中共仙居县委组织部核心,开展了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特别是于创先争优活动中,我县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活动,实现了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机融合,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进壹步推动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壹”重要讲话精神,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核心任务和基本职责,于推动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基层组织中创先争优,现提出如下意见:壹、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创建标准和目标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是指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把服务作为基本价值取向和功能定位的壹种基层组织模式和工作形态。
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所指的“服务”,主要包括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等四方面内容。
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的具体创建标准和目标是:(壹)创建标准1、有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的党组织领导班子。
深入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
团结协作、奋发有为、廉洁奉公,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带领党员开展服务。
五星级党组织评定办法

关于推行五星级管理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抓好中组部《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组发〔2012〕19号)精神的落实,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各地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的成功经验,现就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中推行五星级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中推行五星级管理,要把握以下要求:1、坚持层层推进。
基层党组织的星级评定总体参照基层组织建设年分类定级、整改提高的方式进行,今后每年开展一次,形成制度,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年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提高,服务功能有新提升。
2、加强分类指导。
按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标准,结合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特点,分领域科学设置星级评定指标,客观公正进行定级,分星级抓好整改提高。
3、突出动态激励。
基层党组织的星级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星级评定情况及时增星摘星,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和星级标准的导向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争先进位的内在动力。
4、扩大群众参与。
把群众认可作为评定基层党组织星级的重要标准,在星级评定、整改提高等各个环节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吸收群众参与,确保评星结果充分尊重和反映民意。
5、重在取得实效。
合理确定星级管理的步骤、程序和要求,具体可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等工作相结合,保证五星级管理工作推进有序、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二、评定标准和目标五星级管理的主要指标,参照中组部下发的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组厅字〔2012〕6号),结合省里制定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六有”创建目标(浙创先发〔2011〕37号)和分领域创建标准(浙创先发〔2012〕7号)具体确定(见附件)。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领域各行业基层党组织特点,对有关指标作进一步细化,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和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水平,对指标进行补充调整。
要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科学设置各项指标和相应分值,标准要略高于大多数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有水平,同时要具体可量化、便于分开星级档次。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国家星火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国家星火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1.10.16•【字号】•【施行日期】2011.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国家星火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十一五”期间,广大科技人员以及有关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充分依靠科技进步,深入农村一线,促进农村科技创业,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普及先进适用技术,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和弘扬星火科技富民惠民宗旨,科技部决定,将对星火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表彰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对象先进个人是“十一五”期间从事国家星火计划管理工作两年以上,并做出显著成绩的和突出贡献的省(部)、市和县级技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县(市、区)基层科技管理人员为主;先进集体是承担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对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团队。
推荐先进个人每市1---2名,先进团队每市1个。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筛选,从严把关,组织公示,确保推荐先进个人、集体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省科技厅将根据上报材料评审后报科技部。
二、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星火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星火科技工作先进集体推荐。
(表格见附件)三、报送时间请各推荐单位将相关推荐材料于2011年10月28日前报送至科技厅农村处,电子版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推荐函及推荐表须加盖公章。
四、联系方式科技厅农村处:刘晓聪,*************电子邮箱:****************.cn附件1:国家星火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国家星火科技工作先进团队推荐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二○一一年十月十六日附件1:附件2:另附:项目验收专家意见复印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服务型政府建设“1113”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服务型政府建设“1113”行动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16]116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9.21【实施日期】2016.09.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服务型政府建设“1113”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1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精神,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经省政府同意,在全省实施服务型政府建设“1113”行动计划。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坚持办事依法依规、服务便民利民、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共享开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全面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的基础上,着力推进以优化浙江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APP)平台功能,建设“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号码为接入口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服务质量,完善公共服务事项库、电子证照库、公共信用信息库为主要内容的“一端一号一窗三库”建设(统称服务型政府建设“1113”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功能,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和企业办事“找谁办、哪里办、怎么办”的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以需求为导向和公平、可及为目标,全面梳理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相关国有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事项,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服务事项库,并向社会公开。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精神文明建设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文明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11803【发文字号】浙委办[2011]24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3.16【实施日期】2011.03.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文明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11]24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文明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我省大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得到显著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得到明显提升,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的良好局面。
总体上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扩面提升的条件已经具备。
同时,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开展文明县(市、区)创建活动,对于推动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城市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向农村拓展,整体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各地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3月16日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文明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为进一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整体提高全省城乡文明程度,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2010]3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10]8号)精神,现就开展文明县(市、区)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对市民政工作考核一二类目标的通知-浙民办[2011]100号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对市民政工作考核一二类目标的通知-浙民办[2011]100号](https://img.taocdn.com/s3/m/d1082d15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03.png)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对市民政工作考核一二类目标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对市民政工作考核一二类目标的通知(浙民办〔2011〕100号)各市、县(市、区)民政局: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11年度对市民政工作考核一二类目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关项目考评细则随后通过“天宇网”公布。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2011年度对市民政工作考核一二类目标一类目标(一)社会福利工作。
总结推广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试点经验,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启动实施政策性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加强养老机构床位、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建设,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继续推进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开展养老服务标准示范活动,做好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制定并实施新一轮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和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扎实开展老龄工作示范县(市、区)活动。
深化“3587工程”,推进“银龄互助”活动,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和老年文化教育设施建设。
85%以上的县市建立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70%以上的乡镇(街道)、40%以上的养老机构(100张床位数以上)建立老年电大教学点(班)。
制定孤儿保障政策,落实孤残儿童财政专项补助。
继续做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继续开展“抢救性儿童康复”计划和“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完成上报的项目任务。
做好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建立慈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促进处(科)室,或明确职能处(科)室,落实专人负责慈善工作。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围绕加快经济发展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的通知【法规类别】11803【发文字号】浙委办[2010]41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4.17【实施日期】2010.04.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委办[2010]41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省各级机关单位开展的“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对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保稳促调、转型升级的部署,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各级机关单位继续开展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主要任务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是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
各级机关单位要把服务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优势,认真制定开展服务行动的措施和实施方案,尤其要针对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中涉及的要素保障、政策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内容,组织精干有力高效的团队开展服务活动。
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加强政策引导与解决实际问题、帮助扶持企业与立足企业自身、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结合,努力推动构筑一批产业科技人才集聚发展的大平台、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大产业、推进一批事关长远。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表彰全省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表彰全省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2.30•【字号】浙教工委办[2011]25号•【施行日期】201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表彰全省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浙教工委办〔2011〕25号)各高校党委: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浙宣〔2011〕37号)精神和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214号)的要求,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工委会研究,决定授予浙江大学党委等20个基层党组织为全省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名单附后),并予以表彰。
希望各高校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经验,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方法、健全机制,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党员领导班子建设,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保障。
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全省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名单1.浙江大学党委2.浙江工业大学机关党委3.浙江中医药大学党委4.浙江警察学院党委5.中国美术学院教务处党支部6.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党委7.宁波大学党委8.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机关党工委9.浙江工商大学党委10.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党委11.浙江农林大学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08级学生党支部12.温州医学院党委13.杭州师范大学宣传部党支部14.温州大学党委15.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应用法律系党总支16.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分院学生党支部17.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系党总支18.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系党总支19.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党总支20.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系党总支。
浙江省教育委(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委(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2.04•【字号】浙教学组办〔2009〕4号•【施行日期】2009.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委(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教学组办〔2009〕4号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各支部(总支、党委):现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突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特色,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厅实际,本着与我厅计划开展的“深入基层、走进学校、亲近师生、服务社会”活动相结合的精神,特制定“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方案。
一、专项活动的内容和责任单位1. 城乡成年居民“双证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
2月底前启动,争取每年有10万名左右的城乡居民通过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劳动技能。
责任领导:鲍学军责任处室:职成教处2.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
研究出台促进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通过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招聘会、“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成立高校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专家库和“爱心企业库”等多种形式,加强大学生就业服务指导工作,推动和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责任领导:蒋胜祥责任处室:学生处、教育发展中心3. 百名博士送科技进企业专项行动。
组织16所高校的100名博士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0家企业开展对接,把高校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浙江省医疗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关于开展创先争优联系点

浙江省医疗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关于开展创先争优联系点蹲点调研活动暨文明行医承诺履诺督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卫创先指组发[2011]17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医疗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发布日期】2011.10.20
【实施日期】2011.10.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医疗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关于开展创先争优联系点蹲点调研活动暨文
明行医承诺履诺督查的通知
(浙卫创先指组发〔2011〕17号)
各市及义乌市医疗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省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下移工作重心,深入基层一线,做好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工作,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深入基层谋发展、心系群众惠民生”创先争优蹲点调研活动的通知》(浙创先发〔2011〕39号)精神,结合省卫生厅与省文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医疗卫生行业开展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的实施意
见》(浙卫发〔2011〕12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厅指导组将于近期开展联系点蹲点调研活动暨文明行医承诺履诺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督查的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联系点蹲点调研,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增进与群众的感情,掌握基层情况,帮助解决存在问题,增强为民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对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情况的督查,促进全省医疗卫生行业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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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文件浙创先发〔2011〕37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深化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部,省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现将《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深化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2011年9月30日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深化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近年来,我省从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出发,积极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机制,以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开展了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特别是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活动,实现了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机融合,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推动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核心任务和基本职责,在推动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基层组织中创先争优,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创建标准和目标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是指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把服务作为基本价值取向和功能定位的一种基层组织模式和工作形态。
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所指的“服务”,主要包括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等四方面内容。
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的具体创建标准和目标是:(一)创建标准1、有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的党组织领导班子。
深入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
团结协作、奋发有为、廉洁奉公,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带领党员开展服务。
密切联系党员群众,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结对联系1名以上生活困难党员或群众,经常深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领导班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
2、有能力突出、带头服务的党员队伍。
理想信念坚定,服务意识较强、作风优良;熟练掌握岗位技能,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带头创业创新、带领群众创业创新”能力强的达到60%以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普遍亮明身份,每年开展1次公开承诺,承诺兑现率达90%以上;除年老体弱、长期卧床的党员外,每人在单位或居住地认领至少1个奉献岗位,每年参加不少于1次志愿服务活动。
3、有贴近实际、特色鲜明的服务载体。
积极组织党员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各类为民服务活动,注重创新服务载体,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
农村党组织能够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广泛开展争做“新农村建设先锋”、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党员“双带双创”等活动;城市社区党组织能够围绕构建文明和谐社区,广泛开展城市基层党建“契约化”共建、结对共建、党员“一员双岗”等活动;企业党组织能够围绕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推动转型,广泛开展“双强争先”,创建“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共产党员等活动;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能够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广泛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送温暖”惠民,以及效能型、服务型机关建设活动。
4、有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
有专门的党员活动阵地,村(社区)活动场所达到规定面积,标识统一、设施齐全、制度健全、功能完善。
单独建有党员服务中心(站、点)或得到区域内党员服务中心的有效辐射。
党员服务中心(站、点)运行机制健全、服务功能完善,能为党员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精细化服务。
单独或联合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有完善的志愿服务活动章程和规章制度。
单独或联合建立党内关爱资金(基金),有规范长效的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督制度。
建立基层党建信息化工作平台,具有健全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基层党建信息发布等功能,能够为党组织开展服务提供有效支撑。
5、有科学规范、务实长效的服务机制。
制定科学的服务目标、服务方案和服务计划,服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较高。
有健全的了解和收集民意的渠道,能够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群众的实际需要,提供方便、快捷、贴心的服务。
有健全完善的服务推进机制,职责明确、运转协调、务实高效。
有健全完善的党群联动服务机制,以党员为核心,群众广泛参与的服务体系有效建立。
有健全完善的服务保障机制,上级党组织拨付的党建工作经费和党员活动经费得到规范高效使用,能够为党员开展服务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6、有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
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业绩突出,本地本单位转型升级、节能减排、居民(职工)增收、平安建设等各项事业发展成效明显,切实做到党建和发展互促、党建和发展双强。
以服务为导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的服务评价和考核奖惩体系全面建立、有效落实,农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的基本报酬与服务业绩紧密挂钩。
党组织工作得到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认可,党员群众对党组织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创建目标到2011年底,全省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提出进一步深化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目标和举措,建立健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组织运行体系、服务供给体系、服务保障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初步形成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格局。
到2012年“七一”前,有60%的基层党组织建成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在各领域创建一批符合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服务成效明显、广大群众公认的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省级示范点。
在此基础上,再用2年时间,使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我省基层党建工作的最亮品牌,形成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服务特色鲜明的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示范群,有8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建成服务型基层党组织。
二、进一步创新完善深入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举措各地要按照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要求,积极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理念、方法和机制创新,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创先进、争优秀,进一步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实践路径。
1、扎实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进一步夯实服务基础。
按照有利于整合区域内党建资源和力量、有利于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原则,以工业园区、科技园区、文创园区、商务区、外来人口集聚区等特定区域为重点,积极组建区域性党组织,构建区域化、全覆盖、开放式的党的基层组织体系。
深化拓展区域化党建工作内涵,统筹推进区域内各类基层党组织的党员队伍建设、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制度建设,统筹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服务共担。
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分级建立区域化党建工作指导协调机构,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协商处理党建事务,着力形成县(市、区)委、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区域性党组织权责明确、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增强区域性党组织服务功能。
2、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进一步创新务实管用的服务载体。
科学划分服务网格,调整优化责任单元,切实做到网格服务体系全覆盖。
大力推行“一网格+一党小组”模式,积极组建以党员为核心的网格服务团队,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党员充分发挥个人特长和优势,更好地融入网格服务体系。
坚持以网格为基础,最大限度地整合基层管理服务资源,不断提高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网格服务体系在联系服务群众、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
着力健全民意收集制度,积极推行手绘“民情地图”、建立民情档案、开展民情恳谈等做法,组织网格服务团队每年不少于2次深入网格内的社区、单位进行走访调查,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反映民声民愿;健全民情分析制度,定期召开民情分析会,加强网格民情梳理、分析和研判,及时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健全惠民服务制度,广泛推行“党员15分钟服务圈”、“1公里民情快递圈”、“81890”民生服务热线等做法,不断提升服务效率,提高为民办事水平。
3、深化拓展“双强争先”活动,着力打造服务发展示范群。
深入推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系列红色行动和“双强争先”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实质性作用,打造两新党建的浙江品牌。
落实双重管理制度,建立经常性服务和动态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在生产经营、发展成效、和谐劳动关系、文化建设、履行社会责任、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争先进位、争创一流。
积极推动“双强争先”活动向其他领域拓展,根据农村、城市社区、国有企业、学校、机关部门等不同领域实际,制订“双强”先进单位创建标准,通过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定量化考核,努力创建一批党建工作扎实、服务成效明显、广大群众公认的“双强”先进单位。
实行“双强”先进单位重点联系指导制度,省级确定100个村作为省委组织部联系点,通过重点培育指导,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4、深化完善结对帮扶机制,统筹推进城乡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认真总结推广“一户一策一干部”、“联村联户连心”等经验做法,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双结对”活动,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都要与1个以上村(社区、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结成对子,通过为结对党组织和结对党员群众提供资金、项目、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帮扶支持,不断深化组织建设互促、困难党员共帮、为民实事同办、和谐社会联建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城乡基层党组织整体服务能力。
深入开展“送温暖”惠民大行动,利用元旦、春节、“七一”等重要节日,集中组织党员干部走进基层、走进群众,落实惠民政策,办好利民实事,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在农村积极推行建立党群创业互助会的做法,以村党组织为主导、党员创业中心户为主体、一会一特色产业为发展方向,积极吸收低收入党员农户入会,通过实行项目联办、资金联贷、技术联享和销售联营,帮助低收入党员群众实现创业致富。
5、深入开展“对标创标”行动,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化。
按照“三亮三比三评”的要求,认真做好以“亮化形象、优化服务、量化考核、条块联动”为主要内容的“三化一联”工作,着力抓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对标创标”行动。
积极推动各行业系统制定规范的服务标准,集中选树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可学可比的服务标杆,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比标准找差距,对照标杆找不足,进一步找准赶超目标,明确努力方向。
广泛开展岗位竞赛、技能比武和“星级评比”活动,通过相互学习服务经验、相互比拼服务效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带动所在单位和职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