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分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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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学和教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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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教育法学第一章法与教育法一、法的含义及特征:含义:1、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法属于社会范畴;人的行为、社会关系是发的调整对象。

2、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的社会范畴;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范畴。

二、教育法的含义:广义:1、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2、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行为规范体系及其实施所形成的教育法律关系和教育法律秩序的总和。

狭义:是指由国家权力部门制定的教育法律。

三、教育法规的含义:是有关教育方面的法令、条例、规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四、法的渊源:1、含义:A、是具有不同含义的概念:它可以指法的历史、法的本质、法的思想理论、法的效力和法的文件渊源。

B、从法律人职业的角度看:(1)试制特定法律共同所承认的;(2)具有法的约束力或说服力(3)并能够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之大前提的规范或准则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制定法、判例、习惯、法理等。

2、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3、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以宪法为核心各种制定法,是由我国国家和法的本质所决定。

4、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主要包括习惯、判例、政策等。

第二章教育法律关系一、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特征、类型:1、含义: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特征:指教育法律关系与一般法律关系相比所具有的特殊属性;主要特殊表现于它具有综合性特点。

3、类型:(1)教育法律关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标准;(2)教育法律关系所体现的社会内容性质分为:A、基本教育法律关系——直接反映教育制度、性质的法律关系。

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 补充

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 补充

第一章教育法学与教育法制四、选择、判断知识要点1 法学,即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或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产生、发展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2 教育法律是指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教育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3 教育法学的产生以教育立法的发展水平为基本条件。

4.教育法学是以法学和教育学的方法论为基础形成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

5 德国是教育立法最早的国家,黑克尔猪油《学校法学》,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教育法学著作。

6 美国教育法的主要形成是判例法。

7 1963年,日本出现了第一部阐明教育法学基本原理的权威著作,即兼子仁的《教育法》。

8 美国于1954年成立了世界上最早的教育法学研究机构“全美教育法问题研讨会”,日本于1970年成立了“日本教育法学会”。

9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施行,不仅是我国确立义务教育法律制度和依法治教的标志,也是建立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法制的开端,成为我国教育界和法学界进行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的起点。

10 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即199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布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座划时代的里程碑。

11.教育法学体系指构成教育法学的相互衔接并有机结合的基本知识框架系统。

12.教育法学的内容,即教育法学的研究范围指组成教育法学体系的搁置能够基本知识的总和。

13 研究教育法学的意义:健全教育法制的需要,加强教育行政的需要,完善教育法学的序言,全面依法治教的需要。

14 教育行政的主要特点:国家意志性,专业性,教育行政相对方的自治性。

15依法治教定义:广大公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教育法及其他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成管理国家教育事务,保证国家各项教育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教的重点是规范教育行政。

第二章教育法的产生和发展1 国外教育法的兴起是在产生革命以后的资本主义经济上升时期。

2. 国外教育法发展的阶段:习惯性阶段、成文法的早期阶段、成文法的体系化阶段。

山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知识点

山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知识点

高等教育法学具有纵向隶属性质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教育法的执行,简称教育执法,狭义而言仅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受害者通过申诉、行政第一章教育法学与教育法制是具有横向平等性质的教育民事关系。

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政使复议、诉讼或者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教育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具有法学与教育教育行政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教育管理职权实施教育法的活动。

使自己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学边缘性质的法学分支学科,最初形成于20教育管理职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教育教育执法原则:合法、合理、越权无效、应律制度。

其种类包括:司法救济和非司法救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西德、美国和行政关系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关系,教育行政急性原则济、私法救济和公法救济、程序救济和实体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关系的主体由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及其他教教育法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救济等。

教育法学是运用法学理论研究和解释教育育机构和教师,不同于一般行政关系主体之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法律现象及其产生、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学分间严格的领导和服从、命令与执行的隶属关专门活动。

第六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支学科。

教育法学具有时代性、边缘性、社系,教育行政机关在行使教育行政职权时要教育法适用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5年3月18会性、综合性等基本特征。

社会性具有广泛尊重教育教学活动的特点和规律,体现教育为准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司法日由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的社会应用性。

民主和学术民主。

独立原则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法律现象及其教育民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学校及教育法监督:是指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教育法》主要对教育领域中的全局性的重产生、发展规律,可分为本质、实践、理论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学生及社会组织在教和公民对所有教育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大问题作出基本的规范,并成为其他教育法三个层面。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爱国遵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友好。

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旳言行。

二、敬业爱生。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

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终身学习,刻苦钻研。

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规定学生,公正看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旳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

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

遵照教育规律,实行素质教育。

重视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停提高教育质量。

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

尊重学生个性,增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拒绝学生旳合理规定。

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旳兼职。

四、严谨治学。

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

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

秉持学术良知,遵守学术规范。

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

诚实守信,力戒浮躁。

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

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

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

热心公益,服务大众。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

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淡泊名利,志存高远。

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崇高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

言行雅正,举止文明。

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

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旳行为。

教育法学和教师职业道德论述

教育法学和教师职业道德论述

高等教育法学论述1:为什么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性)(P204)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人民教师的崇高职责和时代赋予的使命,也是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实现教师自我完善的需要。

它对于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有着深远的意义。

(一)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培养合格教师的需要道德修养是每个教师的事,是每个教师胜任工作的必要条件。

教育实践证明,教育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道德修养的高低。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一名教师,必须正确处理好精神和物质、集体与个人、奉献与索取、名利与道义等方面的关系,树师表、铸师魂,正师德,真正做到正己、敬业、爱生、奉献。

(二)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完成教师的历史使命、培养合格学生的需要。

教师道德不仅对教师具有激励作用,而且对学生道德意识、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也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

实践证明,只有道德高尚的教师,才能培养出道德高尚的学生,才能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所以说,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完成教师的历史使命、培养合格学生的需要。

(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教师迎接新世纪挑战的需要。

当今世界,新技术革命席卷全球,知识经济对人类社会各方面正在产生着难以估量的影响。

这对教育发展和教师素质的提高既是严峻的挑战,又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邓小平指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这指明了我国教育改革的方向,也是对教师的素质包括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论述2:严谨治学的具体要求(P258)治学是教师在提高业务水平方面应遵循的准则。

教师的治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专业知识的研究;二是对教育规律、教育方法的研究。

严谨治学可以丰富教师的精神世界,推动教师的人格朝着更加完美的方向发展。

首先,树立优良学风。

包括治学的态度、风格和方法等内容。

教师树立优良学风,应当做到:认真求实;勤奋刻苦;虚心踏实;科学严谨。

其次,刻苦钻研业务。

不懂得教育教学规律,不善于运用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教育教学方法,是难以成为一名优秀教师的。

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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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即“法律科学”的简称,是研究法或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产生发展规律的社会科学。

2.教育法学最初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西德、美国和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3.教育法学是运用法学理论研究和解释教育法律现象及其产生、发展规律的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

4.教育法学的特征:时代性、边缘性、社会性、综合性。

5.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法律现象及其产生、发展规律。

6.教育法学是以法学和教育学为基础形成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

7.德国是教育立法最早的国家,教育法学的研究工作亦较早的开展。

育法学著作。

8.1957年,德国国际教育研究所的黑克尔与人合著的《学校法学》一书,世界上第一步系统的教9.美国属于英美法系国家,其现代法制以判例法为特征,因此美国教育法的主要形式是判例法。

10.1963年,日本出现了第一部阐明教育法学基本原理的权威著作,即兼子仁撰写的《教育法》。

11.我国的教育法学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是我国依法治教的标志,也是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开端,成为了教育界和法学界进行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的起点。

12.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起点,是1987年由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率先开设的教育法学讲座和此后各地高校师范院校陆续开设的教育法学课程。

13.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即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布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座14.法学对教育法学的理论指导居于主导地位。

划时代的里程碑。

15.事实就是是我们研究教育法学的根本的方法论。

16.国家的教育行政管理简称教育行政,特点是:国家意志性;专业性;教育行政相对方的自治性。

17.依法治教就是广大公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教育法以及其他的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教育事务,保证国家各项教育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教的实质,就是教育领域要法治,不要人治。

依法治教的重点是规范教育行政。

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

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

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
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
第一章教育法学与教育法制
一、教育法学及其研究对象。

答:1、教育法学是运用法学理论研究和解释教育法律现象及其产生、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

2、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法律现象及其产生、发展规律。

具体而言,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可分为以下三个层面:
(1)本质层面,即研究教育法律的本质、表现形式及其产生与发展的规律。

(2)实践层面,即研究教育法律的制定、适用和遵守,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等实际运用方面的问题。

(3)理论层面,即研究教育法律的观念、学说和原理,教育法律现象与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关系等理论问题。

二、教育法学的特征。

答:教育法学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时代性、边缘性、社会性和综合性等基本特征。

1。

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论述2011

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论述2011

教育法与教师职业道德1、教育行政与依法治教的关系p15教育行政即国家的教育行政管理,简称教育行政。

特点:国家意志性、专业性、教育行政相对方的自治性。

依法治教:广大公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教育法及其它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教育事务,保证国家各项教育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教重点是,规范教育行政。

教育行政与依法治教的关系:1)依法治教的核心在于教育行政的法制化、规范化。

a依法治教要求教育行政各项活动的进行以法定的职权作为必要的前提;即严格按照法定的职权开展活动,而不能有任何超越职权或任何滥用职权的现象。

b依法治教要求教育行政活动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只有程序上的公正、合理才能最终体现法治的精神,才能真正使教育行政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c依法治教要求教育行政主体的责、权、利紧密联系,特别是要求教育行政主体切实承担起各种教育行政责任。

2)教育行政的革新促使依法治教的持续发展。

a以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教育体制改革,带来了教育行政的革新,为依法治教的推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促进了教育的发展和完善,有利于教育立法、执法、司法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b教育行政管理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也为依法治教的发展提供了动力,教育行政水平提高的表现之一就在于教育行政管理队伍素质的提高;c教育行政领域内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法制监督等各个阶段的完善,直接成为依法治教的组成部分。

2论述教师、学生的权益救济:p97 一、教师权益救济制度内容:解决教师与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行政机关之间的教育行政纠纷。

有四条途径:(一)教师申诉制度。

其含义是指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法定的主管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申诉制度具有以下特征:a、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b、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c、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

(二)、教师行政复议制度。

对教育行政处罚不服的,对教育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对不作为违法的,对违法设定义务不服的,对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教师都可以申请复议。

高等教育法与教师职业道德

高等教育法与教师职业道德

高等教育法与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A选择和判断第一章1、现代教育法萌芽于16世纪至17世纪的欧洲,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世纪欧美各国的义务教育法。

19世纪末,德国的行政学家施泰因开创了对教育立法问题的理论研究。

2、教育法学研究逐渐成为行政法学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

3、德国是教育立法最早的国家。

1957年,德国国际教育研究所黑克尔与人合着的《学校法学》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教育法学着作。

4、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和实施,不仅是我国确立义务教育法律制度和依法治教的标志,也是建立社会主义教育法制的开端,它成为我国教育界和法学界进行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的起点。

5、我国教育基本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行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一座划时代的里程碑。

他的颁行不仅是教育立法上的巨大进步,更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了全面依法治教的新时期。

6、教育法学是法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教育法学一定意义上是行政法学的分论;教育法学与民法学的交叉点是教育民事关系。

7、我国的教育行政有两层含义:一是执行国家意志的教育行政机关;二是指国家教育事务的决策、组织和调控等活动或过程,以执行国家意志,即通常所说的教育行政管理。

8、依法治教:广大公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教育法及其他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教育事务,保证国家各项教育工作都能依法进行。

依法治教的关键和实质在于“依”字。

依法治教的重点是规范教育行政。

第二章1、教育法制建设的基本含义。

教育法制,从静态意义上讲是指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度的总称;从动态意义上讲是指贯穿教育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阶段的法制运作过程,体现了依法治教、法制教育的法制精神和原则。

2、教育法制建设的原则:社会主义原则;机会均等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程序法治原则;责任教育原则。

3、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这是建国以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教育法律。

第四部分 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律法规

第四部分 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律法规

第四部分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律法规第一章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构成因素:1 职业理想2 职业责任3 职业态度4 职业纪律5 职业技能6 职业良心7 职业作风8 职业荣誉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功能:1 认识功能2 实践功能:教育功能、调节功能社会促进功能、行业保护功能调节功能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最基本、最主要的功能。

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1 依法执教2 爱岗敬业3 热爱学生4 严谨治学、教书育人5 团结协作6 尊重家长7 为人师表8 终身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1 爱国守法——基本要求2 爱岗敬业——本质要求3 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4 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5 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6 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某市第二十中学有一批复习资料投放阅览室让学生查阅,可是第一天就少了6本。

有的人主张严肃查处,可是校长却不然,他写了几句话贴出去:“作为校长的首要责任是,要使全校师生明白,二十中人的人格是无价的,然而朋友,你信吗?投放的书少了6本。

”第二天有人送回了一本,校长又公开写道:“你送回的不仅是一本书,你送回了人格,送回了二十中良好的校风。

”第三天,其他5本也都送回了。

★问题:(1)根据案情说说这位校长的做法。

(2)谈谈你的认识。

(1)这位校长的做法是情感育人。

案例中的校长,面对“学生拿走了图书阅览室里的几本书”的事件,不是严肃查处,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写了几句话贴出去。

这几句话语重心长,道出了“二十中人的人格”“二十中良好的校风”,感化这些学生,激起了学生积极情感的反应,于是这些学生就放回了书籍。

在这里,校长既严又爱,既有集体荣誉性的教育,又有人格尊严的启发。

校长的情感很有感染力、渗透力,表现出对教育的忠诚,对学生的爱护。

(2)①教师的劳动对象是人,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教师与学生的相互交往,不能没有感情。

教师的职业劳动需要丰富的情感,教师的情感同样是其劳动的工具。

②当学生有了缺点、有了错误时,教师要善于以情感去感化人、教育人、激励人。

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

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

1. 联系实际说明教师权益救济制度的内容 P97-100答:(一)教师申诉制度定义:教师对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对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当地政府侵犯《教师法》规定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诉,30日内处理。

范围:(1)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提出申诉。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所享有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主要环节和程序:(1)提出申诉:教师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

(2)受理申诉:教师对学校或教育机构的申诉,由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门受理;教师对人民政府的申诉,由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对口的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3)处理申诉: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诉案件后,首先对申诉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在30日内做出处理,给予答复,否则依法承担责任。

(二)教师行政复议制度定义:教育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上一级教育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复查请求。

教育行政复议是教育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解决教育行政纠纷的行政行为,而不是司法机关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

在我国教师管理中,教育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对教育行政处罚不服的,对教育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对不作为违法的,对违法设定义务不服的,对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教师都可以申请复议。

若不服可在收到判决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教师行政诉讼制度定义:教师行政诉讼是指教师认为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审理,做出判决,给教师的合法权益以特殊保护的法律救济活动。

教师行政诉讼具有主管恒定、诉讼专属(教师)、被告确定(行政机关)、标的确指、被告举证、不得调解等特点。

教育行政诉讼的程序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四)教师行政赔偿定义:教师行政赔偿是指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受害人——教师有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高等教育法学和教师职业道德

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高等教育法学和教师职业道德

第一章教育法学与教育法制1、教育法学与教育法制是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形成并逐步发展起来的一门社会科学。

2、教育法学是运用法学理论研究和解释教育法律现象及其产生、法制规律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3、教育法学的特征:时代性、边缘性、社会性和综合性4、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教育法律的规律、教育法律的实践(现象)、教育法律理论.5、现代教育立法萌芽于16世纪至17世纪的欧洲,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世纪欧美各国的义务教育立法。

6、19世纪末,德国著名行政学家施泰因开创了对教育立法问题理论研究。

7、德国是教育立法最早的国家,教育法学的研究工作亦较早开展。

1957年,德国黑克尔出版了《学校法学》,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教育法学著作.8、美国教育法的主要形式是判例法9、我国的教育法学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0、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依法治教的标志,它成为我国教育界和法学界进行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的起点.11、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即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行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座划时代的里程碑。

它的颁行不仅是教育立法上的巨大进步,更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了全面依法治教的新时期。

与此同时,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也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12、依法治教可定义为:广大公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教育法及其他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教育事务,保证国家各项教育工作都依法进行。

第二章教育法的产生和发展1、国外教育法的功能:规范功能(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社会政治功能2、教育法制建设的基本含义:是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教育立法、教育行政执法、教育司法、教育法制监督、教育法律意识、教育法学教育以及教育法学研究等。

3、教育法制建设的原则:社会主义原则、机会均等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程序法制原则、责任教育原则4、教育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5、《学位条例》(1980年)是教育立法史上的大事,是新中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法规。

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PPT完整全套教学课件精选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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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思考
1.与其他职业劳动相 比,教师职业劳动的特点 是什么?
2.教师职业道德具有那些 特点?
3.联系个人受教育经历, 谈谈学习和实践教师职业 道德有什么意义?
第二章 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范畴
第一节 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
目录
CONTENTS
一 教书育人原则 二 教育人道主义原则 三 为人师表原则
第三节 关爱学生
目录
CONTENTS
一 关爱学生的基本内涵 二 关爱学生的重要意义 三 关爱学生的具体要求
一 关爱学生的基本内涵
关爱学生就是从关心、爱护学生角度出发,密切 关注学生的成长,对学生付出全部的爱,把教师与学 生情感的交流转化为学生前进的动力。
好教师意味着他是这样的人,他热爱孩子,感 到和孩子交往是一种乐趣,相信每个孩子都能成为一 个好人,善于跟他们交朋友,关心孩子的快乐和悲伤, 了解孩子的心灵,时刻不忘记自己也曾是个孩子。
二 职业和职业道德
(一)职业的产生 所谓职业,就是人们在社会
生活中,对社会所承担的一定 的职责和所从事的专门业务。
二 职业和职业道德
(二)职业道德的含义与特征
所谓职业道德,就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 生活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 念、情操和品质。
职业道德的特征:第一,职业道德具有传承性;第 二,职业道德具有专业性;第三,职业道德具有多样 性。
三 为人师表原则
(一)为人师表原则的含义
为人师表是指教师通过自身高尚的人格力量给学生以 良好的榜样示范。
为人师表是教师应当遵守的基本的师德原则。
三 为人师表原则 (二)为人师表原则的要求 1.坚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 2.坚持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 3.坚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课件

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课件

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课件一、概括首先我们要明白,作为一名教师,职业道德是我们不可或缺的品质。

我们的职业道德不仅关乎个人的修养,更关乎学生的成长和未来。

我们的言传身教,每一次的点滴教育行为,都在无形中影响着学生。

因此我们必须端正心态,保持敬业精神,尊重每一位学生,以他们的成长为己任。

接着就是教育法律法规,法律是社会行为的准则,教育领域的法律更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行为指南。

了解并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仅能帮助我们规避风险,更能确保我们的教育工作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进行。

这对于维护学生权益、保障教育公平至关重要。

1. 介绍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是关于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不仅要教授知识,更要以身作则,展现高尚的职业道德。

同时了解并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是我们每一位教师的责任。

大家都知道,教师这个职业是非常特殊的。

我们不仅仅是传授知识的人,更是引导学生成长、塑造未来社会的重要角色。

所以我们的行为、态度都会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

良好的职业道德,就像一盏明灯,能指引我们正确前行,给学生树立一个好榜样。

比如诚实守信、尊重每一个学生、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这些都是我们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

只有我们自身做到这些,才能真正培养出优秀的学生。

而教育法律法规,则是我们教育的“护航者”。

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环境也在不断变化,为了确保教育的公平、公正,保障学生和教师的权益,法律法规就显得尤为重要。

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仅是我们对职业的尊重,更是我们对学生、对社会的一个承诺。

比如不得歧视学生、不得私自收取费用、必须按照课程计划进行教学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

只有遵守这些法规,我们的教育环境才能更加健康、和谐。

2. 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的关系谈到教师我们自然会想到“蜡烛”、“园丁”这些充满情感的词汇。

教师不仅是传授知识的人,更是塑造未来社会的工匠。

教师培训课件教育法律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培训课件教育法律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

组织专题学习
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 ,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法》 、《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增强
法律意识。
开展普法宣传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 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教育法律 法规,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 围。
举办法律知识竞赛
通过竞赛形式激发教师学习法律知 识的兴趣和热情,提高学习效果。
THANK YOU
感谢聆听
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进行追究。
02
教育法律救济途径
包括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为受教育者和其他教育法律关
系主体提供法律保障。
03
教育法律责任的追究与救济的实施
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违反教育法
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保障受教育者和其他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
教师职业道德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补充作用
提升教育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教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从而提升 教育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弥补教育法律法规的不足
教育法律法规可能无法涵盖所有教育领域的问题,而教师职业道德可以弥补这一不足, 通过教师的自觉行为和道德规范来约束自身行为。
06
总结与展望
本次培训课件内容回顾与总结
教育法律法规
本次培训详细解读了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包括《教育法》 、《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强调了教师在教育教 学过程中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和责任。
教师职业道德
培训课件深入阐述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原则和规范, 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和教师观,自觉践行 职业道德规范。
100%
理解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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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选择题1 教育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具有法学与教育学边缘性质的法学分支学科,最初形成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西德、美国和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2、现代教育立法萌芽于16世纪至17世纪的欧洲3、我国的教育法学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4、我国教育法学研究工作的开展已有20年的时间5、教育法制建设的原则:社会主义原则、机会均等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程序法治原则、责任教育原则6、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参加者7、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是主体所有的权利和义务8、教育法渊源,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效力层次和法律地位的教育法律规范的总称。

9、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法律传统,目前我国教育法还是属于行政法的一个分支体系。

我们认为,教育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仍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

但教育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性又是相对的,它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即教育行政法。

10、教育法的制定,是指由特定立法主体依照一定的法定权限、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废止和解释教育法的活动。

11、教育法的遵守,是指所有国家机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教育法的规定从事某种事务和作出某种行为的活动。

12、教育法监督,是指所有多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所有教育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导。

13、教育法律责任含义及其种类,A教育法律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教育法律责任包括两方面:一是教育法律规所规定的不必强制履行的各种应尽的义务。

二是行为人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律B种类分为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实施行政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简称行政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是指由于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所导致的赔偿或补偿的法律责任,简称民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是指由于实施刑事违法行为所导致的受刑罚处罚的法律责任,简称刑事责任。

14、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是指高等学校学生在高等院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给在校学生带来人身伤亡和精神损伤的事故。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由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16、《教育法》主要对教育领域中的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基本的规范,并成为其他教育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

因此教育法又在一定意义上被称为教育基本法。

《教育法》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基本大法。

《教育法》不急具有国家基本法律的地位,而且在教育法律体系中具有教育宪法的地位。

我国的教育法体系以《教育法》为主题构建而成。

17、学校教育制度,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整个教育制度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我国现行学制分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四个等级。

18、义务教育制度,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实施义务教育制度是国际上的普遍现象,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19、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20、1998年8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等教育法》,这是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高等教育法的出台对于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1、高等教育包括高等学历教育和到等非学历教育。

高等学历教育又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高等学校可分为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

22、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正式确立了学校的法人地位:“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高等教育法》30条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23,高校学校的党委,《高等教育法》第39条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24,高等学校的校长,是高等学校的最高行政负责人,也是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外代表高等学校进行各种民事、诉讼活动。

25,《教师法》于1986年开始起草,于1993年10月31号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26,《教师法》的立法宗旨:1)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2)提高教师队伍素质3)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27,教师的权利和义务:A权利:1)教育教学权2)科学研究权3)指导评价权4)获取报酬权5)民主管理权6)进修培训权B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2)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3)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4)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义务5)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义务6)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育水平的义务28、“道德”二字和用,始于荀子《劝学》29、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核心概念)认为,1)道德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特殊意思形态2)是以善恶评价为标准3)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所维持的4)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30、科学以真假掌握现实世界,艺术以美丑找我现实世界,道德则通过价值方式找我现实世界。

31、道德把握世界的要手段是进行道德评价32、道德把握世界的目的是增强人的主体意识和选择能力。

33、道德的特点1)特殊的规范性2)独特的多层次性3)广泛的社会性4)更大的稳定性34、道德的社会作用道德的社会作用在马克思产生以前是理论学届长期争斗的一个问题,主要表现为两种对立观点,即“道德决定论’和”道德无用论”35、劳动是道德产生的根源36、维护氏族部落的共同利益是原始社会道德最突出的特征。

维护部落氏族内的自由平等,也是原始社会最重要的生活准则和道德规范。

37、维护或反对奴隶对奴隶主的人身依附和绝对屈从的对立和斗争,是奴隶制社会道德最基本的内容。

38、维护封建的宗法等级关系,是封建道德最基本的社会内容。

39、利己主义是资产阶级道德的核心,也是它最基本的原则40、自由、平等、博爱是资产阶级主要的道德规范41、道德发展的规律性1)社会经济关系决定道德的发展2)道德发展的总趋势是不断进步的3)道德是在批判继承中发展的42、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工作或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循的与其特定职业活动相适应的行为规范43、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出现,是职业道德形成的历史条件。

人们从事的各种职业活动,是各种职业道德形成和发展的实践基础。

认识依赖于实践。

44、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社会的劳动分工越来越细密,出现了上千种职业。

45、在资本主页的发展过程中,职业道德在深度上注重了人的价值。

46、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基础和核心47、人类教育活动的出现是教师职业产生的社会基础48、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是教师职业产生的职业前提。

49、我国私人之风发端于春秋战国,盛于两汉与唐宋。

期间虽有起落但直至清明从未间断。

春秋战国时期最大的私学是儒墨两大学派创立的,儒家私学以孔子为盛,墨家私学以墨子为首。

50、1794年,法国建立了巴黎师范学校,首开人类师范教育的先河。

51,我国师范教育始于19世纪末。

52、学生在心理上和道德上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向师性”,即喜欢模仿老师。

学生的“向师性”心理决定了教师职业劳动的示范性特点。

53、教师职业劳动的特点1)示范性2)复杂性3)创造性4)长周期性54、礁石职业的本质属性是育人55、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1)自觉性2)示范性3)深渊性56、深刻是指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是心灵的撞击57、久远是指教师道德不仅影响学生在校期间的精神风貌,还会影响学生的一生。

58、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统摄教师职业道德一切规范和范畴的依据。

59、教师职业道德应提倡和遵循人道主义原则、教书育人原则和全面发展原则。

人道主义原则居于基础层次,教书育人原则居于承上启下的中间层次,全面发展原则居于最高层次。

60、人道主义的发源地是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

61、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作为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时所应遵循的最一般、最起码的道德规范。

62、教育人道主义,就是教师在教育劳动过程中,应当从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原则出发,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协调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并以人道主义的言行影响、培养学生。

63、教书育人原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根本职责64、教书育人就是教师既要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智力和能力,又要自觉的用人类从搞得思想、高尚的道德去塑造学生的灵魂,并把而这有机的统一起来。

65、教书育人不许反对三种倾向,分家论、自发论、代替论66、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一直是我们教育方针的核心和教育的目的,也是高等教育的必然要求。

67、人的全面发展1)是人自身发展的最高目标,也是社会发展所要最重大道德目的2)人的解放是人的全面发展的起点3)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一个历史过程4)集体是个人全面发展的现实途径5)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68、集体是个人全面发展的现实途径69、人的全面发展是人自身发展的最高目标,也是社会发展所要最重大道德目的70、全面教育也称通识教育71、师生关系的特点1)特殊性2)差异性3)平等性4)相互性72、热爱学生的具体要求1)教师要全面了解学生2)教师要热爱所有学生3)严格要求学生73、良好的师生关系的核心是师生心里想容,互相接纳,形成互爱、互助、互进的教育合作关系74、教师在师生关系和教育活动中的角色不是领导、不是权威、不是慈父,而应当是朋友、助手和导师。

75、教师正确对待自身业务的基本规范是严谨治学,博学多才76、教师的治学主要包括1)对专业知识的研究2)对教育规律,对教育方法的研究77、智德是指教师在对待科学性知识的态度上,在追求和运用知识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道德品质。

78、未来教师的职责表现在1)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2)未来的设计者3)智力资源的开发者79、认识教师之间的关系特点1)教师之间的关系具有协调性2)具有矛盾性80、在中国历史上,孔子是最早提出教师应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思想的人81、第一次将师表二字连用的是司马迁82、教师进行自我修养的行为规范是以身作则、为人师表83、等度仪表是人的精神气质以及内在修养的外在表现,教师的风度仪表是其内心世界的表露,是其内在品质的外在表现形式84、师德范畴是指那些包括和反映教师道德的主要特征,体现一定社会对教师道德的根本要求,并作为教师的普遍内心信念,对教师的行为产生影响的基本概念85、道德义务就是个人自觉无私的对社会、他人所承担的道德责任1)个人对社会的义务2)个人对他人的义86、教师职业义务是教师在从事教育职业活动时对社会和他人应承担的责任87、教师的权利有两类,一类是制度权威,来源于社会认可,基本上是一个常数实际权威,来源于学生的认可,因教师的职业能力的不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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