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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多少 可贷额度?

2016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多少 可贷额度?

2016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多少可贷额度?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2015年度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不得低于1770元。

以此标准计算,南京在职人员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数额理论上低不少于283.2元,比上年度增加22.4元。

每年7月份公积金的缴存基数都会调整一次,从当年的7月到第二年的6月执行同一个缴存基数,依据是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和低工资,因此每年的上下限都不同。

2015年度南京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不超过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为18200元,低不低于南京市2015年职工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之后,每个月的缴存额也随之变化。

按调整后的低缴存基数1770元,缴存比例为8%-12%,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1:1计算,职工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下限不低于283.2元=(1770元×8%×2),较2014年度的260.8元提高了22.4元。

而每月缴存公积金的上限可以达到4368元=(18200元×12%×2),较2014年度的3888元提高了480元。

如何知道自己能贷多少公积金?可贷公积金如何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贷款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0.45(还贷能力系数)×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距离法定退休的年龄,不超过30年)。

以可贷年限25年、缴存比例8%为例,月工资1770元的职工,其每月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公积金141.6元,那么能贷到的公积金额度为:141.6/8%×0.45×12×25=238950元。

如果该职工月工资为3000元,其他条件不变,高可贷40.5万元,由于突破了30万元的南京公积金个人高贷款限额,因此其只能贷到30万元。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2021)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2021)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2021)第一条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以及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

各分中心按照公积金中心授权具体负责所在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管理工作。

缴存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第三条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7家银行(见附件)受公积金中心委托承办公积金缴存业务。

受委托银行承办业务范围包括:政策宣传、政策咨询、账户设立、汇缴、催建催缴、补缴、提取、转移、封存、启封、信息修改、基数变更、比例变更、托收协议签订、网上业务开通等业务。

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以下简称服务网点),公积金中心设立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略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大厅),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便捷服务。

第二章住房公积金登记第四条单位缴存登记。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均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城镇个体工商户可比照上述单位办理。

(二)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单》(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下列资料的原件到服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单位账户设立手续。

1、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2、经办人身份证。

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时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同步完成,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补充信息后完成账户设立手续。

第五条单位职工缴存登记。

(一)单位应当为下列在职职工办理缴存登记。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并领取工资人员;2、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劳动者(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3、经有权部门认定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并领取工资的劳动者。

买房也要看契机 购房人不可不知的7大出手“信号”

买房也要看契机 购房人不可不知的7大出手“信号”

以目前南京平均商品房总价为参考,假设买房人为买首套房向银行贷款100万,分30年还清,使用等额本息的贷款方式。那么依照下调前7.05%的利率标准,贷款人月供为6686.64元;2013年起贷款利率降低为6.55%,贷款人的月供将减少到6353.60元,月供比以前少了333元。一年下来,总共可以省下近4000元的房贷利息。
3月份,温家宝发言称,“合理的房价,应该是使房价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房价与投入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现在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因此,调控不能放松。”>>>详细
12月份,住建部表态明年限购还将继续实施,但除了之前一如既往的支持有合理自住需求的刚需,这次表示还将支持合理改善性需求。此前住建部多次表态,都是提出支持刚性购房需求,鲜有提到支持改善型需求,而这一转变,值得深思。
【算账】公积金可贷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距离法定退休的年龄,不超过30年)。其中,缴存比例为8%-12%(各单位不一样),个人还贷能力系数为0.45,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为55岁。
4、房产税
3、公积金
【事件】2011年10月21日,南京公积金贷款出台新政,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额度20万元/人、40万元/户ຫໍສະໝຸດ 恢复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
2012年7月起,南京又开始执行新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2011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1140元,2012年上涨180元,为1320元;上限则由原来的12200元调整到13700元,涨幅达到1500元。
督察组回京后得出的初步结论是:“各地楼市相对稳定,市场不具备全面反弹的条件”,楼市督察的结果是16省评价均积极。

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的条件和限制

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的条件和限制

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的条件和限制公积金贷款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一种非常便利的融资方式。

然而,在实际的购房过程中,有时候我们可能会遇到需要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情况。

本文将会介绍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的条件和限制,帮助读者了解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进行调整,并且了解相关的申请流程。

一、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条件在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何种条件下可以进行调整。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条件:1. 家庭收入情况: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调整会与借款人及其家庭的收入情况相关。

一般来说,借款人所在家庭的收入水平会是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的主要依据。

如果借款人的家庭收入发生了变化,例如增加或减少,就可能需要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

2. 贷款用途变更:如果借款人原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用于购房,但后来因为房屋相关的问题,需要转而将贷款用途调整为装修或者其他用途,就可能需要对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调整。

3. 房屋评估价值变动: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会与购房房屋的评估价值相关。

如果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了调整,例如增加或减少,就可能需要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

4. 贷款利率变化:如果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发生了变动,借款人也可以申请调整贷款额度。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的限制尽管存在一些可以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条件,但是也存在一些限制。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限制:1. 调整幅度有限: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调整幅度一般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具体幅度的限制会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异。

因此,借款人在申请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时,需要事先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

2. 需要符合相关要求: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调整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

例如,借款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评估报告等。

同时,借款人也需要符合当地公积金贷款调整的相关规定。

3. 时间和手续限制: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调整会受到时间和手续的限制。

借款人需要在一定时间内申请调整,并且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完成相关的手续。

三、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的申请流程在明确了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的条件和限制后,我们需要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

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南京公积⾦贷款额度是多少
随着南京公积⾦贷款政策的多次调整,加上央⾏房贷新政策,很多在南京的⼩伙伴们打算2016年使⽤公积⾦贷款买房,那么,南京公积⾦贷款额度是多少呢?个⼈贷款最⾼不超过30万元。

南京公积⾦个⼈贷款最⾼额度30万元,夫妻双⽅60万元。

南京公积...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京公积⾦贷款额度是多少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随着南京公积⾦贷款政策的多次调整,加上央⾏房贷新政策,很多在南京的⼩伙伴们打算2016年使⽤公积⾦贷款买房,那么,南京公积⾦贷款额度是多少呢?个⼈贷款最⾼不超过30万元。

南京公积⾦个⼈贷款最⾼额度30万元,夫妻双⽅60万元。

南京公积⾦贷款额度:贷款职⼯公积⾦⽉缴存额/缴存⽐例×0.45(还贷能⼒系数)×12个⽉×实际可贷年限(距离法定退休的年龄,不超过30年)。

以可贷年限为15年、缴存⽐例10%为例,⽉⼯资3000元的职⼯,其每⽉个⼈和单位分别缴纳公积⾦300元,那么他能贷到的公积⾦为:300/10%×0.45×12×15=24.3万元。

如果该职⼯⽉⼯资为4000元,其他条件不变,其最⾼可贷32.4万元,由于突破了30万元的南京公积⾦个⼈最⾼贷款限额,因此其只能贷到30万元。

店铺提⽰:南京公积⾦贷款额度个⼈最⾼30万元,夫妻⼆⼈最⾼可贷60万元。

另外,连续、⾜额缴存公积⾦5年以上且具有稳定收⼊、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的借款⼈,贷款期限可以延长1⾄5年。

以上是店铺⼩编整理的知识,谢谢您的阅读,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店铺。

南京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吗?南京公积金政策近期有变化吗?

南京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吗?南京公积金政策近期有变化吗?

南京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吗?南京公积金政策近期有变化吗?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要买房子其实有很多的方法,资金上充足的话就可以选择全款买房子,但是资金上不宽裕的话还是需要通过贷款的方式来办理。

贷款买房子的话有很多的方法,比如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等,那么南京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吗?南京公积金政策近期有变化吗?来了解下吧。

南京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吗?南京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

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裁定书、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南京公积金政策近期有变化吗?1、南京的公积金贷款没有任何变化,仍按照之前的方案执行。

该人士表示,今年4月1日,南京市提高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购买首套房的最高可贷额从30万元/人调整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为100万元/户,购买二套房的仍按30万元/人、夫妻双方由60万元/户执行。

2、需要指出的是,买房人只要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的公积金,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且可贷额度并不与缴存年限挂钩。

3、南京市购买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为:1.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无已登记的住房;2.家庭成员名下无由法院、民政等有权部门出具或签署的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明确归家庭成员所有但还未在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做转移登记变更的房产。

4、南京市在今年4月1日还将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由32平方米调整为40平方米。

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如果现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20平方米,则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如果家庭现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在满足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条件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

南京公积金贷款公式

南京公积金贷款公式

南京公积金贷款公式
南京公积金贷款的计算公式可以根据每个人的个人账户余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来计算。

假设个人账户余额为A,贷款利率为r,贷款期限为n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

那么,每月偿还贷款的金额为:
每月还款额 = A * r * (1+r)^n / [(1+r)^n - 1]
其中,r为年利率,需要根据具体的贷款产品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公式适用于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如果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金额会逐渐递减,在计算公式上会有所不同。

此外,南京公积金贷款还会有一些其他的条件和限制,比如贷款额度上限、贷款用途等,请在办理贷款时向银行咨询具体的贷款政策。

南京市楼市年终总结报告1212-19

南京市楼市年终总结报告1212-19

目录第一部分:宏观市场第二部分:土地市场第三部分:商品房市场第四部分:市场发展和未来展望第一部分宏观市场一、2011年南京市宏观经济指标❑2011年南京总体经济平稳增长,1-3季度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38.50亿元,同比增长11.8%。

1-3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7792.68亿元,同比增长28.8% ❑2011年1-3季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997.23亿元,同比增长28.2%;其中,工业投资完成1427.38亿元,同比增长25.0%;房地产投资完成677.96亿元,同比增长19.7%。

❑2011年1-3季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61.3亿元,同比增长17.9%;进出口总额428.33亿美元,同比增长30.8%。

其中出口总额229.09亿美元,增长27.4%;进口总额199.24亿美元,同比增长34.9%。

❑2011年财政运行平稳。

❑2011年南京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1-3季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424.65元,同比增长12.7%。

1-3季度,城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8%。

附:主要经济统计表(统计局只公布到前三季度的数据,数据有滞后性)(注:数据来源,南京统计局)二、2011年南京市基础设施推进状况南京基础设施建设状况良好,成效显著;公路、轨道交通均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 城市内道路进行快速化改造,加快地铁三号线一期和地铁十号线建设,开工建设机场线、四号线一期和十二号线工程开工推进长江四桥、纬三路等过江通道建设;❑ 开工建设海峡城、金融城、青奥村、麒麟公园、积极做好老城南的历史文化的保护、启动仙鹤门—沧波门示范段内郭体保护、龟山外郭遗址公园和生态景观绿化建设,凤渡路—宁丹路示范段内岸坡整治、景观节点等建设,完成十万株大树移植。

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功能不断完善,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的形象。

附:南京市基础设施状况推进一览三、南京重点宏观政策盘点以及效应分析❑ 南京限购细则——南京的调控政策紧随中央的调控意见❑通过限购政策抑制需求,降低销售量,从而逐渐起到控制放假快速上涨的作用,不限购城市供销两旺,价格稳步上升,相对而言,先后落实限购政策的南京,其供销收到抑制,南京房价涨幅放缓,趋势走稳,充分说明,限购正在在抑制需求,控制放假快速上涨方面起2010.10.11 江苏省国六条2010.10.12南京暂时限购第3套房2011.2.17住建部提请南京出台限购令2011.11.17南京出台限购细则2011.2.19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大幅度到了作用。

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不同城市和地区的贷款限制

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不同城市和地区的贷款限制

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不同城市和地区的贷款限制公积金贷款是指借款人通过缴纳公积金而享受的一种低利率贷款形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设定会因不同的城市和地区而有所不同,这取决于当地的房价水平、居民收入以及政府对购房市场的调控政策等因素。

本文将就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在不同城市和地区的贷款限制进行探讨。

一、一线城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限制作为中国经济发展较为快速的城市,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一线城市的房价普遍较高,因此在公积金贷款方面也会相应设定较高的贷款额度上限。

以北京为例,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公积金贷款的上限为借款人过去12个月的缴存额度的15倍。

而上海的公积金贷款上限则为缴存额度的20倍。

在这些城市,借款人可以享受较高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利于购房者解决住房问题。

二、二线城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限制相较于一线城市,二线城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往往较为灵活,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房价水平。

一般来说,二线城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较为稳定,可以根据借款人的缴存额度和收入水平进行适当的浮动上调。

例如,杭州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缴存额度的12倍,但可根据借款人的还贷能力适当上浮。

三、三线及以下城市和地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限制相对于一、二线城市而言,三线及以下城市和地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往往较低。

这是由于当地的房价水平和借款人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所致。

以青岛为例,该城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缴存额度的8倍。

对于这些地区的购房者来说,公积金贷款虽然额度较低,但仍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他们解决住房问题。

综上所述,不同城市和地区对于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设定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线城市由于房价较高,故贷款额度上限会相应调高;二线城市会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和房价水平适度浮动;而三线及以下城市和地区的贷款额度上限相对较低。

购房者在选择公积金贷款时,应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和所在城市的贷款政策进行合理规划。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每个城市和地区对于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设定都会不定期进行调整,因此购房者在申请贷款前应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规定,以免因为贷款额度的变化而导致计划的调整。

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新变化(最新)

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新变化(最新)

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新变化(最新)南京、驻马店等地力推“带押过户”3月9日,河南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通知提到,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等举措。

3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开办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通知》,即日起开办二手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无须卖方先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即可通过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从而使买方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前须落实所购住房抵押担保的条件。

在经过审批后,进而获得公积金贷款放款。

另外,《襄阳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工作试点方案》提及,二手房交易实现无须提前结清贷款即可办理过户。

2022年下半年以来,安徽六安、福建漳州、浙江宁波等地相继推出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相关政策。

据了解,带押过户是指二手房交易中,卖方不动产带着抵押过户,即在原抵押权存在的情况下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

有业内研究人员表示,“带押过户”政策是一个不动产登记改革、便民服务政策,是一种新常态化的长效机制。

从中长期来看,该政策对于后续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发展具有非常好的推动作用。

有分析人士指出,实施“带押过户”政策,主要是为了便利二手房交易,同时也会扩大新建商品房市场需求——卖方出售住宅后,既可能购置其他二手房,也可能进入新房市场。

对于市民而言,“带押过户”简化了二手房交易环节,缩短了交易时间,特别是免除了卖方筹钱还房贷的过程,也省去买方垫付资金的顾虑。

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2月末,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允许符合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与开发企业或卖方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08年各地政府救市政策一览

08年各地政府救市政策一览

08年各地政府救市政策一览08年中国各地的楼市低迷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更多的购房者选择了持币待购。

在这种情况下,各地地方政府相继推出了一系列刺激楼市消费的优惠政策……沈阳(5月)5月8日,沈阳市也施行了新的“普通住宅”界定标准,其“普通住宅”标准最高达到了 6700元/平方米, 使得大部分商品房交易契税降低到1.5%。

开通公积金“异地贷款绿色通道”。

公积金贷款年限30年二手房20年,商品房两成首付,设立50万元购房奖励。

以一套100平米、单价6000元的住宅计算,实行优惠税率后,可减少契税负担15000元。

石家庄(5月)自5月4日开始,将“普通住宅”界定标准上调1300元-2000元/平方米,最高“普通住宅”价格调整至6600元/平方米,使得大部分商品房交易契税降低到1.5%。

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40万元。

以100平米、单价4000元/平米的住宅计算,可减少契税负担1万余元。

成都(6月)契税减免以及财政补贴。

公积金减免。

公积金贷款两成首付,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贷款最长期30年。

可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大于144平米小于等于180平米,两项合计13275元。

180平米以上契税减免9750元。

长沙 (7月22日)经济适用住房全面推行货币补贴方式,停止实物分配;二手房交易税由1.98%调整为1.1%;在2009年12月31日前出售二手商品房,并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其二手商品房交易所交营业税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多项房地产税费减免或延迟收取;公积金贷款首付30%降为20%,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

厦门 (8月1日)放宽普通住房标准;2.90平方米以下保障性住房,贷款利率下调。

新增“购买70-80平方米商品住房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的鼓励政策。

福州 (8月4日)契税减半;公积金贷款延长贷款最长期限至30年。

重庆(8月12日)重庆市财政局8月12日公布了《关于对农民购买商品住房实行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南京公积⾦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在很多时候,住房公积⾦在我们买房⼦的时候都会⽤到,⼀般公司会给我们买多少呢。

那么公积⾦贷款⼀般需要哪些⼿续呢?南京公积⾦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是什么呢?下⾯,何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积⾦
公积⾦,通常是指住房公积⾦,有时也指公司公积⾦。

住房公积⾦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

⼆、南京公积⾦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公积⾦⽉缴存额÷缴存⽐例×个⼈还贷能⼒系数(⽬前个⼈还贷能⼒系数为0.3)×12(⽉)×实际可贷年限(男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为55岁,可贷年限商品房不超过30年,⼆⼿房不超过20年)。

三、公积⾦贷款需要哪些⼿续
1.管理中⼼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贷款条件的,出据贷款审批表签订贷款合同.
2.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续,签订抵押合同.
3.与委托银⾏签订银⾏借据和委托扣款协议.
4.管理中⼼委托银⾏将贷款资⾦划⼊售房单位帐户.
5.担保公司为贷款⼈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续.
综上所述,公积⾦⽉缴存额÷缴存⽐例×个⼈还贷能⼒系数(⽬前个⼈还贷能⼒系数为0.3)×12(⽉)×实际可贷年限(男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为55岁,可贷年限商品房不超过30年,⼆⼿房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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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操作手册

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操作手册

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操作手册LT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操作手册-网厅)文档编号: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手册版本:V1.1打印日期: November 23, 2021拷贝份数:(操作手册-网厅) 0一、登录与控件安装向导 (6) (6)2.10 个人补贴开户 (45)2.10.1 功能描述 (45)2.10.2 业务流程 (46)2.10.3 办理规定 (48)2.11 个人转移 (48)2.11.1 功能描述 (49)2.11.2 业务流程 (49)2.11.3 办理规定 (52)2.12 个人转移撤销 (52)2.12.1 功能描述 (52)2.12.2 业务流程 (53)2.12.3 办理规定 (54)三、缴存业务 (55)3.1 单位汇缴登记 (55)3.1.1 功能描述 (55)3.1.2 业务流程 (55)3.1.3 办理规定 (59)3.2 个人补缴登记 (59)3.2.1 功能描述 (59)3.2.2 业务流程 (59) (64)3.3 打印汇缴入账凭证 (64)3.3.1 功能描述 (64)3.3.2 业务流程 (65)3.4.3 办理规定 (66)3.4 缴存登记撤销 (66)3.4.1 功能描述 (66)3.4.2 业务流程 (66)3.4.3 办理规定 (67)3.5 自由职业者汇缴登记 (67)3.5.1 功能描述 (67)3.5.2 操作流程 (68)3.5.3 办理规定 (70)四、贷款业务 (70)4.1 按揭协议签订楼盘信息导入 (70)4.1.1 功能描述 (71)4.1.2 操作流程 (71)4.1.3 办理规定 (72)五、查询业务 (73)5.1 单位明细查询 (73)5.1.1 功能描述 (73) (73)5.2 单位分户查询 (75)5.2.1功能描述 (75)5.2.2 操作流程 (75)5.2.3 办理规定 (76)5.3 单位下个人分户查询 (76)5.3.1 功能描述 (76)5.3.2 操作流程 (77)5.3.3 办理规定 (78)5.4 已签订按揭协议签订情况查询 (78)5.4.1 功能描述 (78)5.4.2 操作流程 (79)5.4.3办理规定 (79)5.5 单位汇缴试算 (79)5.5.1 功能描述 (80)5.5.2 操作流程 (80)5.5.3 办理规定 (83)5.6 单位缴存登记簿查询 (83)5.6.1 功能描述 (83)5.6.2 操作流程 (83)5.7 单位个人明细查询 (85)5.7.2 操作流程 (85)5.8 个人明细信息查询 (87)5.8.1 功能描述 (87)5.8.2 操作流程 (87)5.8.3 办理规定 (89)5.9 个人分户查询 (89)5.9.1 功能描述 (89)5.9.2 操作流程 (89)5.9.1 办理规定 (90)5.10 还款明细查询 (91)5.10.1 功能描述 (91)5.10.1 操作流程 (91)5.10.3 办理规定 (92)5.11 贷款还款计划查询 (92)5.11.1 功能描述 (92)5.11.2 操作流程 (93)5.11.3 办理规定 (94)5.12 贷款审批状态查询 (94)5.12.1 功能描述 (95)5.12.2 操作流程 (95)5.13 个贷分户查询 (96)5.13.1 功能描述 (96)5.13.2 操作流程 (96)5.13.3 办理规定 (100)5.14 公积金委托协议查询 (100)5.14.1 功能描述 (100)5.14.2 操作流程 (100)5.14.3 办理规定 (101)5.15 贷款额度和期限试算 (101)5.15.1 功能描述 (102)5.15.2 操作流程 (102)5.15.3 办理规定 (105)六、个人资料变更 (105)6.1 个人手机号码变更 (105)6.1.1 功能描述 (105)6.1.2 操作流程 (106)6.1.3 办理规定 (106)6.2 个人密码修改 (107)6.2.1 功能描述 (107)6.2.2 操作流程 (107)6.2.3 办理规定 (108)七、密码变更 (108)7.1 单位改密 (108)7.1.1 功能描述 (108)7.1.2 操作流程 (108)7.1.3 办理规定 (110)八、凭证重打 (110)8.1 凭证重打 (110)8.1.1 功能描述 (110)8.1.2 操作流程 (111)8.1.3 办理规定 (112)一、登录与控件安装向导1.2 浏览器设置1.2.1 关于浏览器版本为了确保系统功能正常使用,请使用IE8或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2021)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2021)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2021)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及其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

贷款业务组织实施由各住房公积金分中心负责。

第三条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21家银行(见附件)受公积金中心委托承办个人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

受委托银行承办业务范围包括:政策宣传、贷款咨询、贷款受理、贷前调查、贷款初(复)审、贷款发放、贷后检查、信息传输、资料录入、档案保管、本息回收、逾期催收、权证监管、违约处置、抵押人变更、抵押物处置及代表公积金中心受理委托和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等业务。

第四条按规定在公积金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全部产权自住住房、部分产权共有产权保障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建造自住住房是指经本市、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新建的自住住房;翻建自住住房是指对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的自住住房全部拆除,重新设计、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是指对需拆换房屋部分主体构件的住房进行修理。

购买别墅,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以及其他非普通居住用房的,购买房屋部分产权的(共有产权保障房除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装潢住房的,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即: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借款人或配偶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夫妻离异,如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约定房产归主借款人所有,且该笔贷款由主借款人归还,原配偶方结清剩余贷款中本人所占份额,视为原配偶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第六条任何单位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上海公积金最新政策

上海公积金最新政策

上海公积金最新政策一、公积金贷款政策1. 提高贷款额度: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职工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由原先的60万元/户提高到80万元/户。

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户。

2. 降低首付比例:对于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比例由原先的30%调整为20%。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维持在30%不变。

3. 调整还款方式: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增了等额本息及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偿还能力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二、公积金提取政策1. 扩大提取范围:职工在购买、建造、翻修、置换自住住房时,均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期间,也可按年度提取公积金。

2. 提高提取额度:职工提取公积金的额度由原先的不超过购房款的30%,调整为不超过购房款的50%。

对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还款额的20%。

三、公积金转移政策1. 简化转移流程:职工在上海市范围内转移公积金账户时,不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办理转移手续,提高办理效率。

2. 同步转移贷款信息:职工在转移公积金账户的同时,其公积金贷款信息也将同步转移至新单位,便于职工继续还款。

四、公积金账户管理政策1. 放宽账户合并条件:职工可将原先在不同单位缴纳的公积金账户合并到一个账户中,便于管理。

合并账户时,不再要求职工提供纸质材料,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2. 延长账户封存期限:职工账户封存满两年后,可申请重新激活账户,继续缴纳公积金。

五、扶持政策1. 支持职工住房租赁:上海市政府鼓励职工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对于租赁住房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

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家庭月租金的50%。

2. 扶持人才住房:对于上海市认定的各类人才,公积金政策将给予一定的优惠,如提高贷款额度、扩大提取范围等。

上海市公积金最新政策在贷款、提取、转移、账户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旨在更好地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个人住房公积金调整申请书

个人住房公积金调整申请书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您好!我谨以此函向贵中心提出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申请。

首先,请允许我简要介绍一下自己的情况。

我是一名在编职工,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至今已积累了一定的缴存基数。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不断升级,房价波动较大,加之我家庭人口的增加,我有必要调整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政策,以满足自身及家庭的住房需求。

在此,我恳请贵中心考虑对我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一、提高贷款额度目前,我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考虑到房价上涨及家庭需求的增加,我希望贵中心能够适当提高我的贷款额度,以便我能够购买到合适的住房。

具体建议如下:1. 对我个人而言,根据我的缴存基数和还款能力,将贷款额度提高至150万元。

2. 对于多子女家庭,考虑到家庭负担的增加,建议将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提高至180万元。

二、放宽贷款条件为了更好地支持职工购房需求,我希望贵中心能够放宽部分贷款条件,具体建议如下:1. 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从目前的30%降至20%,减轻购房者的资金压力。

2. 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允许同时申请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以组合贷款方式购买住房。

三、调整还款方式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较为单一,我希望贵中心能够丰富还款方式,给借款人更多选择,具体建议如下:1. 引入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使借款人能够逐步减轻还款压力。

2. 提供灵活的还款计划调整机制,允许借款人在一定条件下调整还款金额和还款周期。

四、降低贷款利率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房价波动较大,我希望贵中心能够考虑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以减轻购房者的利息负担。

具体建议如下:1. 将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

2. 对于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议将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综上所述,我希望贵中心能够对我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以满足我及家庭的住房需求。

南京市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

南京市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

南京市公积⾦贷款利息多少南京市公积⾦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南京公积⾦贷款额度最⾼是50万或者100万,个⼈申请的话最⾼是50万,夫妻双⽅申请的话是100万。

关于“南京市公积⾦贷款利息多少”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南京市公积⾦贷款利息多少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第⼆次公积⾦贷款利率上浮10%。

遇到利率调整,贷款发放前利率调整的,适⽤新的利率,贷款发放后利率调整,期限1年以上的,⾃每次利率调整之⽇的次年1⽉1⽇起,按该次调整后的公积⾦贷款利率标准执⾏。

⼆、南京市公积⾦贷款额度南京公积⾦贷款额度最⾼是50万或者100万,个⼈申请的话最⾼是50万,夫妻双⽅申请的话是100万,要想拿到100万这个额度必须是由夫妻双⽅共同申请的,条件是夫妻双⽅都符合公积⾦贷款申请的条件,就是名下缴纳了⾜够年限的公积⾦,并且额度满⾜了最⾼贷款的要求。

三、南京市公积⾦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管理条例》第⼆⼗六条缴存住房公积⾦的职⼯,在购买、建造、翻建、⼤修⾃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管理中⼼申请住房公积⾦贷款。

住房公积⾦管理中⼼应当⾃受理申请之⽇起15⽇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办理贷款⼿续。

住房公积⾦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管理中⼼承担。

第⼆⼗七条申请⼈申请住房公积⾦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以上就是对“南京市公积⾦贷款利息多少”的回答,在申请住房公积⾦贷款前,应当根据所购住房价格、现有资⾦、⼯资收⼊,测算需要申请多少贷款和选择多长贷款期限。

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店铺进⾏咨询。

南京公务员的公积金有多少

南京公务员的公积金有多少

南京公务员的公积金有多少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南京公务员公积金也不低,有不少人对此感兴趣。

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南京公务员公积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南京公务员公积金介绍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方网站宣布,从7月1日起上调2015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南京在职人员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数额理论上最高可达4368元,比上年度增加了480元。

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7月调整一次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通知”,通知称此次调整的对象是今年6月30日前在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和职工,执行的日期为今年7月1日。

记者了解到,2015年度的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18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

通知称,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调整。

据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7月份都会调整一次,从当年的7月到第二年的6月执行同一个缴存基数,依据是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因此每年的上下限都不一样。

比如2013年的缴存基数上限是15200元,2014年是16200元,今年则涨至18200元。

个人最高每月可缴4368元按调整后的最高缴存基数18200元,缴存比例为8%-12%,记者算了笔帐,按照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1:1计算,职工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上限可以达到4368元(18200元×12%×2),较2014年度的3888元提高了480元。

由于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公布,暂时无法计算每月最低缴存额。

南京市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一、购房首套房(南京市公积金、江苏省公积金都是这样)1,家庭名下无住房,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三成,利率基准。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02]87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02]87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02]87号2002年7月16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体系各省辖市要按照《条例》规定,于今年7月底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每个省辖市只能设立一个管委会。

管委会组成为:省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房管(或建设、房改)、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总人数一般不超过25人(南京市不超过30人)。

管委会委员由省辖市人民政府聘任,实行任期制,每届5年,可以连任。

管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3人,由全体委员推举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均应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管委会履行以下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确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审议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各省辖市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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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至20万元
副标题:公积金停贷限贷政策“松绑”
作者:汪晓霞新闻来源:新华日报点击数:30 更新时间:20XX-2-14 8:43:10
2月18日起,南京市民购房贷公积金可以享受到每人20万元的额度,这比过去提高了5万元。

这是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与此同时,该市还对“万元楼盘”和“二次贷款”的限制性政策予以取消。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明远表示,经过去年一年暂时性限制政策的实施,到20XX年年底该市已实现公积金的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公积金归集额为50.76亿元,实际贷款额度为45.8亿元,比贷款额超出12.8%。

因此,目前已具备调整政策的承受能力。

有关人士算了一笔账:目前5年期以上的商贷利率为7.83%,比5.22%的公积金贷款利率高2.61个百分点。

按照20年来算,贷20万元的公积金,要比贷20万元的商业贷款少付39655元的利息。

南京市还将公积金还贷能力系数(还贷量占月收入的比例)由0.2调整到0.45。

20XX年9月1日起,南京市公积金个人还贷能力系数从0.3降到了0.2,部分公积金贷款者可以贷到的贷款总额因此下降了1/3。

系数上调到0.45,意味着部分贷款者的可贷总额将翻1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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