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薪酬制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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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薪资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薪资管理,合理确定薪资水平,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绩效。

二、薪资结构
1. 基本薪资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岗位、资历、绩效等因素确定基本薪资水平,基本薪资不含任何绩效奖金及福利待遇。

2. 绩效奖金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情况发放绩效奖金,绩效奖金的发放标准及方式将按照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3. 福利待遇
公司将提供员工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带薪休假、年终奖金等。

三、薪资调整
1. 定期调整
公司将根据市场行情、公司业绩及员工表现等因素定期评估薪资水平,进行薪资调整。

2. 个人升迁
员工在公司晋升或调岗时,公司将根据员工新的职位和职责重新评定薪资水平。

3. 特殊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如通货膨胀、重大项目完成等,公司有权对薪资进行临时调整。

四、奖惩机制
公司将设立奖惩机制,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工作态度等因素进行奖励或惩罚。

五、薪资保密
公司将对员工薪资情况进行严格保密,禁止员工相互讨论薪资,防止造成不必要的不满和矛盾。

六、违规处理
员工如有违反本薪资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调整薪资、甚至解雇。

七、其他
本薪资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职工薪酬管理办法

职工薪酬管理办法

职工薪酬核算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职工薪酬的核算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一、制定宗旨1、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解释和明确与职工薪酬相关的概念与含义。

2、规范职工薪酬业务的核算和会计科目的使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实施职工薪酬核算管理标准化,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二、职工范围本办法所称的“职工"包括以下两类:1、合同制职工,指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

具体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劳动合同、一年以下短期劳动合同和其他按合同制管理的在册人员。

包括在册不在岗职工(内退内养职工、停薪留职员工等)、见习期或试用期人员、外籍雇员等。

借调人员属借出单位职工。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合资单位外派到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注:为规范职工薪酬核算,本“职工"定义范围可能存在与《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不一致的情况。

不属于“职工"范围用工的说明:1、临时工,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临时聘用的非在编人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

2、劳务派遣工,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劳务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劳务公司)支付服务费用,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公司要维护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3、退休返聘人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工作,因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不列入职工进行管理。

4、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聘任的兼职高级管理人员,如:董监事会成员、独立董事、高级顾问等.三、职工薪酬范围职工薪酬是企业因职工(上述定义范围)提供服务而支付或放弃的所有对价。

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集团)股份薪酬管理制度(试行)□总则第一条,按照集团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规章>,为规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三条,薪酬增长机制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工资增长要坚持国家规定的“两低于原则”,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工资增长机制。

工资总额的确定要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对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的确定在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以展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资。

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四条,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集团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事业部的经理、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由集团公司直接聘请的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度。

第五条,各控股子公司、事业部聘任的员工的薪酬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在集团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根据本制度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制定,但需报请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六条,薪酬总额管理与控制集团公司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控制与管理。

集团公司总部与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均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年度分解计划。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对宽带作了具体规定)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对宽带作了具体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员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员工。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高管人员系指董事会全体成员(含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班子全体人员。

第二章薪酬总额第六条公司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组成。

第七条工资性收入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八条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等。

1)法定福利:依据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必须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

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等。

2)企业福利:依照集团管理制度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节庆费等;3)具体福利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薪酬总额的确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础上,在每财政年度末,依据本年度经营业绩、薪酬水平和薪酬总额、下年度经营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拟定下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薪酬结构第十条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福利等,具体如下:1)标准工资由董事会确定;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2)高管人员享受用车补助、职务津贴、年节福利等相应福利。

第十一条其他员工薪酬由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构成。

具体如下:1)标准工资按员工职级不同而不同。

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2)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为相关等级正式员工标准工资的70%;试用期结束,履行考核手续并转为正式员工后,按正式员工待遇执行。

第十二条为激励员工长期为集团服务和贡献,保持并提高员工忠诚度,设立司龄工资,按月发放。

司龄工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年限×30元/年,上不封顶。

第十三条在每年度终了时,按该年度公司效益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提出年底效益奖金方案,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提取和发放年终效益奖金;年终效益奖金在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并一次性发放;在考核期间离职的员工,不补发年终效益奖金。

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薪酬为杠杆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高的价值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以此,特做规定如下:第一条基本原则第1款本公司的薪酬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三项基本原则第2款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在薪酬分配中要把员工的收入与其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及工作业绩挂钩,实行浮动考核。

第3款根据简单、适用的原则,公司在简历供公平竞争、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及相应的岗位职务系列基础上,倡导实行岗位薪点薪酬制以及其它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得薪酬分配方法。

第二条管理规则第1款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权一体化的原则,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由总公司直接聘任的员工,其薪酬统一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薪点薪酬制。

第2款各分公司、事业部聘任的人员薪酬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第3款总公司的年度实发薪酬总额由董事会决定。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对总公司的年度薪酬总额与总公司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实行浮动管理。

第4款总公司对所属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行浮动考核管理,并要求各分公司、事业部对所属单位实行工效挂钩考核管理。

第三条薪酬总额的管理第1款总公司的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管理。

薪酬总额及经济效益指标的核定分别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监控部负责,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于执行年度前两个月内包公司总经理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2款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事业部的薪酬总额均要严格执行总公司年度分解计划。

超工效挂钩指标支付薪酬或未经公司总部批准在薪酬总额外向员工个人发放钱物,均应视为越权行为,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责任人还要收到经济处罚。

第四条薪酬总额及效益指标基数的核定第1款全公司的薪酬总额挂钩基数以各单位实际发生薪酬总额的汇总额为基础加以调整确定。

公司的月薪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的月薪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的月薪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提高员工满意度、促进员工发展、实现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确保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和激励性。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特定岗位人员的薪酬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二、薪酬结构1. 公司实行月薪制,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津贴补贴及奖金等部分组成。

2.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职位、资历和市场行情确定,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3. 绩效工资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的业绩目标而定,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

4. 加班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确保员工加班得到合理补偿。

5. 津贴补贴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补贴、餐饮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员工实际情况给予。

6. 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等,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成果和员工个人贡献进行分配。

三、薪酬调整1. 公司定期进行薪酬市场调研,以确保公司薪酬水平的市场竞争力。

2. 员工的薪酬调整将基于绩效考核结果、市场薪酬变化、公司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3. 薪酬调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适时进行调整。

四、薪酬发放1. 公司按月发放员工薪酬,发放日期为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2. 员工应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薪酬发放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五、其他规定1. 员工对薪酬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予以解答和处理。

2. 公司保证薪酬信息的保密性,任何员工不得泄露自己或他人的薪酬信息。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如有变更,以公司最新发布的制度为准。

六、附则本薪酬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各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符合公司特点的薪酬管理制度。

在实施过程中,应不断优化调整,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一、前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具有盛名的大型金融机构,为了制定一套完善的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以期使员工的个人发展与公司的经营发展实现良性互动,保持公司长期发展的盈利能力与竞争能力。

本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而制定,旨在为公司的薪酬福利管理及劳动力资源的开发提供明确的指导。

二、薪酬福利管理的目标1. 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保证公司薪酬福利方案与公司价值观相符。

2. 确定合理、有序、透明的薪酬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职业发展水平。

3. 以优质的福利制度、稳定薪资制度为保障,实现员工的积极性和忠诚度,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4. 均衡考虑公司与员工的利益,保证两者的权益,共同发展。

三、绩效管理与激励机制1. 针对公司的业务目标和员工的工作任务,采用基于目标的绩效考核机制,打破部门和层级之间的障碍,建立横向和纵向的信息交流平台,实现全员参与的动态管理模式。

2. 通过建立和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鼓励创新、改进、提高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积极支持。

3. 根据员工绩效评估结果,制定激励政策,包括股权激励、绩效奖金、优秀员工评选、晋升晋级等,让优秀的员工有更多的发展机会。

四、薪酬制度1. 建立具有吸引力的薪酬体系,根据员工的岗位层级和绩效表现,合理确定岗位基本工资和绩效激励部分的比例,发放更具竞争力的薪资。

2. 公司注重对员工福利保障,提供全面的福利待遇,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补充医疗保险,以及生育、工伤等方面的补贴。

3. 还要为员工提供其他福利待遇,包括员工培训、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健身会费等。

五、薪酬福利管理实现的关键措施1. 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为了使公司每一项业务都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公司应合理配置员工的人力资源。

2. 积极推行职业发展计划: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发展计划,充分发挥员工的专业和潜能,而企业也应充分利用员工的实践和经验,使企业发展得以更好的提升。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1. 制度背景和目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司形式,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方面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来确保薪酬的合理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管理程序和分配原则,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和人才激励机制的有效运行。

2. 薪酬构成和支付方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股权激励和其他福利待遇等。

薪酬支付方式应以货币形式支付,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支付。

2.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公司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一种稳定的薪酬待遇,主要根据其职位级别和市场行情进行确定。

2.2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个人在公司运营和发展中的贡献程度进行评估和分配的。

评估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工作表现、团队业绩、客户满意度和组织发展等方面的考核指标。

2.3 股权激励公司鼓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股权激励方式获得公司股份的权益,并以此激发其对公司长期发展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股权激励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4 其他福利待遇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其他合理的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交通津贴、医疗保险等,以提高其薪酬待遇的吸引力和福利保障。

3. 薪酬管理程序薪酬管理程序包括薪酬设计、绩效考核、薪酬测算、薪酬审核和薪酬发放等环节。

3.1 薪酬设计公司应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层级和市场薪酬水平,制定相应的薪酬设计方案。

薪酬设计方案应明确薪酬构成、权重分配和激励机制,并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解释和说明。

3.2 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薪酬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公司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包括设定考核指标、确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周期等。

绩效考核结果应作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之一。

3.3 薪酬测算公司应根据薪酬设计方案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薪酬测算并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水平。

股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股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关键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人员构成第三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资格。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里公布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条件及义务的规定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委员会讨论事项所需的材料,向委员会提交提案。

国投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制度

国投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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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制度
第三章 岗位工资的标准及运行
第八条 岗位工资 (一) 岗位工资标准按照岗位责任及对公司的相对重要程度、岗位对员工 能力和知识以及工作量的要求等因素确定,各岗位工资标准如下: 级别 对应岗位 一档 十二级 十一级
财务部经理、市场部经理 生产部经理、投资部经理、研发部经理、采购部 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 5000 4500 4000 5500 4950 4400 6000 5400 4800 6500 5850 5200 7000 6300 5600 5500
附表 1:岗位工资试算表 ..................................13 附表 2:员工工资对照试算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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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激励实现公司发展目标所需 要的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总部员工,除另 行有专门规定者外均依本方案实施。 第三条 薪酬设计原则 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及可持续发展的 原则,并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具体体现为: 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必须体现内部公平和外部公平的原则。 竞争性原则:薪酬设计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为导向。 激励性原则:薪酬设计以增强对员工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考核结果在工资 晋级、绩效工资和奖金分配上的体现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合法性原则: 薪酬设计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薪酬制度的政策 规定。 在满足上述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遵循“从简”原则,以使得本办法便于理解 和执行。 第四条 依据 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是:岗位价值和实际贡献,具体数额主要参考外部人才 市场价格确定, 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以确保公司薪酬的竞争性和吸 引力。 第五条 总经理奖励基金 公司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岗位工资、津贴和年终奖不从总经理奖励基金支 出, 用以奖励公司表现优异的员工或值得称道的行为,包括本办法第四章所列其 他特殊奖励和总经理认为需要奖励的其他个人或行为。 总经理奖励基金不超过公 司总部工资总额的 5%,具体数额由董事会确定。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X年3月18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仅指公司内部董事和监事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竞争力原则。

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2、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

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3、与绩效挂钩的原则;4、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5、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依据《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章薪酬构成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

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年薪主要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即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年薪的兑现水平。

第七条公司根据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参考外部市场调研数据确定一套基本年薪标准,建立不同的基本年薪序列,分别设立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基本年薪年内不浮动,按月平均发放。

第八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与公司利润完成率、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及所在部门的绩效考评结构挂钩,于每年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公司管理制度的薪资管理

公司管理制度的薪资管理

公司管理制度的薪资管理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薪资管理,提高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公司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二、薪酬范围公司的薪资范围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等。

1. 基本工资:员工的基本工资由公司在入职面谈时与员工沟通确定。

2. 绩效工资: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相应的绩效工资水平。

3. 津贴和补贴: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特殊情况,给予相应的津贴和补贴。

三、薪酬调整1. 基本工资调整:公司每年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市场薪酬水平,调整员工的基本工资。

2. 绩效工资调整: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调整员工的绩效工资水平。

3. 其他薪酬调整: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特殊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员工的津贴和补贴。

四、薪酬发放公司将以月为结算周期,每月底将员工的薪酬直接发放至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薪酬保密公司将对员工的薪酬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经员工的同意,不得向外透露员工的薪酬情况。

六、薪酬福利1. 健康保险:公司为员工购买健康保险,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2. 年终奖金: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发放相应的年终奖金。

3. 节日福利:公司将在重要的节日向员工发放相应的节日福利。

七、薪酬管理审批公司将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薪酬管理的审批工作。

员工对薪酬管理的任何异议,可向薪酬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八、薪酬管理监督公司将设立薪酬监督部门,负责监督薪酬管理的执行情况。

员工对薪酬管理的任何违规行为,可向薪酬监督部门进行举报。

九、薪酬管理违规处理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薪酬管理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甚至解雇等。

十、其他事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以上为公司管理制度的薪资管理条例,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薪酬管理秩序,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股份公司总裁薪酬制度范本

股份公司总裁薪酬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总裁薪酬管理,保障公司利益,充分调动总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裁及总裁助理。

第三条公司总裁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薪酬水平与总裁岗位职责、能力、业绩相匹配,体现市场竞争力;2. 激励原则:通过薪酬激励机制,激发总裁为公司创造价值;3. 法规遵从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保薪酬制度的合法性;4. 稳健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财务状况相协调,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公司总裁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中长期激励和福利补贴四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按月支付,根据总裁岗位职责、能力、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2. 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总裁个人绩效进行考核,分为年度绩效工资和季度绩效工资;2. 年度绩效工资占基本工资的30%,季度绩效工资占基本工资的10%;3. 绩效工资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挂钩,业绩完成情况越好,绩效工资越高。

第七条中长期激励:1.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2. 中长期激励的授予和行权条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八条福利补贴:1. 福利补贴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等;2. 福利补贴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九条薪酬调整:1. 公司总裁薪酬每年进行一次调整,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总裁个人绩效和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2. 薪酬调整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四章薪酬支付与核算第十条薪酬支付:1. 公司总裁薪酬按月支付,支付日期为公司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2. 绩效工资在年度和季度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支付。

第十一条薪酬核算:1. 公司总裁薪酬核算由财务部门负责;2. 薪酬核算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薪酬的准确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股份公司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

股份公司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薪酬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一)总经理;(二)副总经理;(三)董事会秘书;(四)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与考核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四)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一)审批制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二)审批制定公司高管团队年度绩效目标及任期绩效目标,并对总经理及高管团队进行绩效考核,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六条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一)起草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报董事会审批;(二)负责研究和制订高管人员考核的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三)根据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遵循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研究和审查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四)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五)检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六)对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的不可抗力如政府征用、行业政策调整、长期历史包袱等特殊因素影响进行认定。

第七条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一)根据本制度提出公司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具体办法,报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批准并组织实施;(二)审查、确认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三)牵头成立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对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四)组织对高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五)根据本制度以及绩效考核具体办法的规定,拟定高管人员的绩效薪酬分配。

股份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经理层成员激励约束机制,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XX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法》,结合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建立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责任和风险相匹配的薪酬机制,充分发挥薪酬管理对调动经理层成员积极性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年度薪酬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合理设定经理层成员薪酬结构及占比,将经理层成员收入水平与短期绩效及中长期发展贡献挂钩。

(三)坚持统筹兼顾,形成经理层成员与职工之间的合理收入分配关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和经理层副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第四条经理层成员薪酬由年度薪酬、中长期激励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薪酬待遇构成。

政策规定的其他薪酬待遇包括津补贴、集团公司特别奖励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年度薪酬第五条经理层成员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

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由董事会确定。

第六条经理层成员基本年薪,由董事会根据其任职岗位、职责分工确定。

基本年薪是经理层成员年度固定收入,按月发放。

总经理基本年薪一般和单位正职保持一致,经理层副职基本年薪岗位系数根据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确定,分配系数为0.6-0.9。

第七条经理层成员绩效年薪为年度浮动收入,是结合经理层成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确定的薪酬收入。

由董事会在绩效年薪基准值基础上,根据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结合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确定的薪酬收入。

绩效年薪基准值原则上占年度薪酬基准值(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基准值之和)的比例不低于60%。

第八条经理层成员年度绩效薪酬分配系数根据《XX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法》中业绩考核完成系数确定。

经理层成员副职绩效年薪基准值按照总经理的0.8倍确定,其中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绩效年薪分配系数可按照正职确定。

股份公司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发挥薪酬的激励约束与引领作用,增强企业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XX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XX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管理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四条公司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本办法适用范围内各单位围绕自身发展战略,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要求,依据年度绩效目标、效益、效率等情况,对工资总额和员工工资水平作出预算安排,履行规定的审核程序后执行。

第五条基本原则:(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原则。

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三项”制度改革,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健全完善薪酬市场对标机制,逐步形成适应市场竞争的薪酬分配体系。

(二)坚持效益效率导向原则。

按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要求,工资总额与效益同向联动、根据效率适度调整,实现员工工资能增能减,充分调动员工创效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活力。

(三)坚持分级管理原则。

在总体管控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的工资总额分级管理体制下,集团公司负责管控公司总体工资水平;公司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公司系统的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分解落实集团公司工资管理要求,报经集团公司备案后实施;本办法适用范围内各基层单位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内部薪酬分配。

第二章工资总额分级管理第六条公司按照集团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及调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报经集团公司备案后实施。

根据集团公司同意的年度工资预算方案,分解、审定所属基层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一)企业工资总额主要与企业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人工成本利润率、劳动生产率等反映企业效益和效率的指标挂钩。

XXXX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XXXX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及确定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5万元(税前)。

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

基本工资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月支付。

绩效奖金是以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第三章薪酬的发放和管理第七条公司按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基本工资。

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下列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中直接扣除:(一)个人所得税;(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第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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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薪酬制度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有效激励高层经营管理者,充分发挥总经理负责制的优势,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事业部高层干部的薪酬分配制度,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分配总原则:薪资收入与个人及管理团队为企业创造的价值和贡献挂钩,体现“贡献越大,收入越高;关注过程,重视结果”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小家电事业部管委会成员(事业部总经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干股股东的构成
第四条干股股东名单由事业部总经理确定,并上报集团批准。

干股股东原则上须是某一部门最高职级的主管人员或管委会成员。

第五条干股股东对事业部总经理及事业部年度经营结果负责。

第三章薪酬构成及来源
第六条干股股东预期收入=年薪+干股分红;干股分红=年度利润值×个人干股股权比例。

1、年薪标准参考《××集团及小家电事业部高层干部年薪标准》执行,
每年年终(或有需要时)由事业部总经理根据业绩、综合表现及岗位
调整予以重新确定薪资等级。

2、季度浮动工资与事业部(或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分解指标(指季度
分解指标)挂钩。

(注:实行浮动工资与季度经营目标考核指标直接挂钩,每季度根据财务支持中心提供的事业部(或子公司)季度财务预算来确定季度目标责任书。

季度目标责任书以年度经营指标为基础进行分解,由财务支持中心提供数据,总经办负责责任书的下达和核定季度浮动工资系数。


3、年终干股分红即事业部核心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根据各自持股比例获得
对应的分红金额。

年终干股分红总额的计提来源:由事业部总经理依据集团每年下达给本事业部的年度确保经营综合指标为基准,确定计提比例,该比例包含对中层及骨干管理技术人员的激励部份(本激励必须在完成事业部内部确保利润后分配,作为支持力争指标实现的激励)和事业部总经理对干股股东机动分配部份(干股股东持股比例的10%与干股股东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挂钩)。

4、二00四年事业部高层干部与中层及骨干管理技术人员干股总的计提
比例为:年度利润值的%。

5、当利润<0 时,按持股比例参与负分红。

参与负分红时,以风险金按持
股比例进行扣减风险金和浮动工资,扣减上限值为风险金和浮动工资全额。

6、由事业部总经理依据集团每年确定的年度确保经营综合指标为基准,
以事业部内部确保经营指标为核算依据与每一位干股成员签订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和干股协议书,确定每人的持股比例,该持股比例将作为年终分红的依据。

7、事业部本部副总经理、管理支持中心和财务支持中心部长年终干股分
配与事业部确认的年度综合经营指标(指内部确保值)完成情况挂钩;
子公司总经理年终干股分配与该公司与事业部确认的年度综合经营指
标(指内部确保值)完成情况挂钩。

(具体指标挂钩比例以干股协议书
为准)
第七条风险认购金及风险基金
1、风险认购金指为体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原则,由干股股东缴
纳一定的风险抵押金,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共同承担企业经营的责任。

2、风险基金:指原风险认购金及干股分红中累积未发放部份。

3、风险认购金数额:以年度目标利润、干股股权确定年度风险认购金数
额。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个人风险认购金=确保利润值×个人干股持股比例×30%原则上年终干股分红要在集团财年决算审计后计发,个人分红总额的
60%在当年兑现,其余的40%将作为下年度参与干股的风险金予以提
留。

第八条风险基金管理
1、2004年风险基金原则上在2004年2月份由各干股股东以现金或用上
年度干股分红划缴的方式完成缴纳。

2、参与干股正分红时,当年个人干股分红总额的40%转入风险基金帐户
中累积未发放项,当年提留的40%在第二年年终发放,即2005年财
年结算完成后一次性发放完毕。

3、参与干股负分红时,负分红额在干股股东当年个人风险认购金中抵扣;
不足抵扣的,由第二年干股分红或年薪中予以抵扣。

如第二年离职,则须清偿上年度负分红不足部份。

4、参与干股分红者,在“干股制协议”期年限未满,并且没有违反公司
制度的情况下,公司予以辞退的,其个人可即时得到公司以现金形式返还已认购的风险认购金本金和风险基金未发放部份总额的60%,余额将于下年度年终财年决算后一次性以现金返还。

5、干股股东在“干股制协议”年限未满而申请辞职的,经审计在其没有
违反公司制度及离职期间没有作出损害企业利益行为的情况下,公司在当年年终财年决算后,将其个人风险认购金本金和风险基金累计未发放总额的60%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该员。

6、干股股东在“干股制协议”年限未满而因公司发展需要,经集团决定
予以同级调动的,其个人风险认购金和累计未发放部份将随其本人转入相应公司。

如该公司实行干股制的,将根据相应公司的规定调整风险认购金,并参与相应公司的干股分红;如相应公司不实行干股制的,其个人风险认购金和累计未发放部份将由相应公司在当年财年决算后一次性以现金方式返还给该员。

7、如下年度不参与干股或其他原因离职或辞职,并且在两年内没有作出
损害企业利益或泄露企业保密资料的行为的,所有被提留部份将分两年返还给个人,第一年的年终返还被提留的60%,第二年的年终返还其余的40%。

如有违反本条例,则全额扣除归公司所有。

8、干股风险基金累计滚动提留和发放期限为三年(注:2003年参与干股
分红的,至2005年年终结算止;2004年参与干股分红的,至2005年
年终结算止),在第三年的年终财年决算后予以一次性结清给干股股
东。

以上各条款将以书面承诺的形式双方签署确认来约束双方的行为。

本政策有效期:2003年-2005年集团财务结算年度,即本政策将执行
至2005年年终财务结算。

第九条季度浮动工资计提与分配
1、季度浮动工资总额= 标准浮动工资总额×计提系数
2、计提系数的确定依据:
季度目标责任制实际考核评分月度浮动工资总额计提系数
90分1.0
每±5分±0.1
即评分≤40则浮动系数为0 评分≥140则浮动系数为2
3、干股股东在季度的前两个月核发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在第三个月工资
计算时兑现;在集团年度指标完成的情况下,全年浮动工资系数≥1.0。

第十条季度目标责任指标审批程序:
财务支持中心根据季度预算提供财务指标总经办拟制季度目标责任书事业部总经理核准签发总经办存档
第十一条季度浮动工资审批程序:
财务支持中心提供季度预算完成指标总经办核算考核结果和计提系数事业部总经理核准签发财务支持中心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修订权归属小家电事业部总经办。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4年1月份开始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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