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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用枪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务用枪的合法、安全、有效使用,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用枪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鉴定、登记在案并用于履行职责的,具有公权属性的枪支。

第三条公务用枪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合法、安全、严格的原则,依法授权和监督,并由专门机构负责统一管理。

第四条公务用枪使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执行特定任务。禁止任何非法、滥用、私用枪支。

第二章枪支管理

第五条公务用枪必须经过严格审批、登记、鉴定、配发手续,确保枪支的合法来源和真实用途。

第六条公务用枪必须按照规定的类型、规格进行配置,严禁配置超过规定的数量和型号。

第七条公务用枪必须保存在专用的枪支库房或保管枪柜中,保证安全可靠,严禁私自携带、外借或转借他人。

第八条公务用枪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持枪支的良好状态,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九条公务用枪必须由专门机构负责统一领用、配发和回收,不得私自买卖、赠送或者以任何形式转让。

第十条公务用枪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禁超越授权范围和用途使用。

第三章枪支使用

第十一条公务用枪的使用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确保使用人员熟悉枪支的使用方法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公务用枪的使用必须遵守枪支使用的基本原则,确保射击安全和精确命中目标。

第十三条公务用枪的使用必须遵循警示射击和必要用力的原则,严禁乱射、故意伤人或威胁他人安全。

第十四条公务用枪的使用必须严格控制射击距离和环境条件,确保射击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落实公务用枪管理制度

落实公务用枪管理制度

落实公务用枪管理制度

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务用枪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中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为规范公务用枪的管理,保证公务用枪的安全、合理使用,各国纷纷制定和实施了公务用枪管理制度。落实公务用枪管理制度不仅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需要,也是保障国家权力机关能够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

二、目的与意义

落实公务用枪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公务用枪的合法、安全、规范使用,避

免滥用权力和不当使用公务用枪的现象,提高公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职业操守。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范,有效控制公务用枪的分发、使用和存储,可以预防公务用枪被滥用和误伤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个人的安全。

三、原则与要求

1.合法性原则:公务用枪必须在法定权限和程序的基础上使用,任何人

员不得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公务用枪。

2.安全性原则:公务用枪的存储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确

保枪支不被盗窃、损坏或滥用。

3.规范性原则:公务用枪的使用必须符合使用规定,严禁任何违规操作

和非法使用,确保公务用枪的有效运用。

4.效率性原则:公务用枪的管理必须高效、便捷,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

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支援。

四、管理制度建立

为落实公务用枪管理制度,需要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1. 公务用枪的登记制度

公务用枪必须进行登记,包括枪支的品种、型号、数量、领用人员等信息。公

务用枪的登记制度可以记录和掌握公务用枪的使用情况,方便对公务用枪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2. 公务用枪的审批制度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公务用枪,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并经过相

关部门的审批。审批制度可以有效控制公务用枪的分发和使用,确保公务用枪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务用枪的管理,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规范公务用枪

的使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用枪是指用于政府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维护社会安全和维

护国家利益的枪支。

第三条公务用枪的使用应遵循依法合理、安全可靠、保密严密的原则。

第二章公务用枪的配备和管理

第四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公务用枪,并

确保其数量和种类达到规定标准。

第五条公务用枪的配备过程应严格审核,并建立配备记录和档案,确

保配备程序的透明和规范。

第六条公务用枪应由专门的机构统一管理,负责保管、维修、更新和

报废。

第七条公务用枪的保管和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资格考核,并

持有相应的证书和资格。

第三章公务用枪的使用规定

第八条公务用枪的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人权和公民

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公务用枪的使用范围和情形应限定在特定的任务和行动中,不

得滥用和超出权限。

第十条公务用枪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使用程序执行,确保使用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一条公务用枪的使用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使用时间、地点、目的和情况,并保存一定时间。

第四章公务用枪的安全保障

第十二条公务用枪的保管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规定,建立安全措施和检查制度,确保枪支的安全。

第十三条公务用枪的维修、更新和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枪支的性能和品质。

第十四条公务用枪的丢失、损坏或被盗应及时上报,采取相应措施追查和处理,并补充相关记录。

第五章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公务用枪的管理应建立监督和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质量评估。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的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包括警告、记过、暂扣执法证件、行政处罚等。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应坚持依法履职、科学管理、安全有序的原则。

第三条公务用枪是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务所必需的武器装备。

第四条公务用枪的管理使用,应遵循法定职责、规范操作、风险控制的原则。

第五条公务用枪管理使用的主要任务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国家社会稳定。

第六条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应当做到公正、透明,确保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公安机关依据工作需要,对公务用枪提出需求,应当符合法定职责和实际工作需要,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

第八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枪申请计划,按照工作任务和风险状况制定合理的数量和型号。

第九条公务用枪申请应当由单位负责人提出,经过内部审批后提交上级公安机关审批。

第十条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对公务用枪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申请单位的职责和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审批决定。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枪申请审批的档案,保存有关申请

材料和审批决定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配备与保管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配备,应根据安全需要和实际工作任务

进行,严格按照审批决定执行。

第十三条公务用枪的配备应当满足质量和技术标准,确保可靠性和稳

定性。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枪的档案,对每一支公务用枪进行

登记,包括型号、数量、使用单位、使用人员、出厂编号等信息。

第十五条公务用枪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枪的保管制度,如枪支专用仓库、

警务装备室等,保证公务用枪的安全保管。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一、背景

公务用枪是指政府机关、军队和安全机构等部门为了履行职责和保障公共安全而配备的枪支。为了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管理和合法使用,建立相关规定是必要的。

二、管理职责

1. 配枪单位负责公务用枪的统一管理和配发,必须建立健全公务用枪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2. 配枪单位要定期对公务用枪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 配枪单位要加强对公务用枪的保管,建立完善的枪支库房和保险柜,严禁私自携带或转借枪支。

三、使用规定

1. 公务用枪仅限于公务活动中使用,不得私自用于私人活动或其他非法目的。

2. 公务用枪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具备合法的持枪证件和资质。

3. 公务用枪使用人员在执行任务前,必须确认枪支的状态和功能正常,确保安全。

4. 公务用枪使用人员在执行任务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使用枪支,不得超越法定权力范围或滥用枪支。

5. 公务用枪使用人员在使用枪支时,必须注意枪支的操作安全和子弹的射击方向,确保不会对人民群众和其他人员造成伤害。

6. 公务用枪使用人员在任务结束后,必须妥善保管好枪支,清理和归还使用过的弹药,不得私自带出或丢失。

7. 公务用枪使用人员如果在执行任务中发现枪支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并停止使用,等待配枪单位进行检修或更换。

四、违规处理和监督

1. 对于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配枪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行政或法律措施予以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

2. 公众和人民群众有权对公务用枪的使用行为进行监督,可以通过举报电话、互联网等渠道进行投诉和举报。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范本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范本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用枪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

履行职责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用枪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

规定操作,确保安全无误。

第三条公务用枪的管理和使用应当坚持依法用枪、科学用枪、文明用

枪的原则,做到规范、安全、有效。

第四条公务用枪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并建

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配备专门的公务用枪管理机构,负责公务用枪的

发放、存放、检验、调拨、登记、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公务用枪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人员,具备相应的知识和经验,负责公务用枪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第七条公务用枪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公务用枪管理和使用的制度、规程和工作流程;

(二)核发公务用枪及其相关配件,并进行登记管理;

(三)组织公务用枪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四)定期检查公务用枪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五)负责公务用枪的报废和更新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公务用枪的安全技术鉴定和验收;

(七)协助侦破公务用枪的滥用和违法行为;

(八)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公务用枪管理和使用的情况。

第三章公务用枪的发放和登记管理

第八条公务用枪的发放应当依据公务人员的职务和任务需要,经过严格审核和审批程序。

第九条申请公务用枪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合法使用枪支的资格;

(二)具备使用枪支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能够正确和安全地使用枪支。

第十条被批准领取公务用枪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到公务用枪管理机构领取,并进行登记。

公务用枪日常管理制度

公务用枪日常管理制度

公务用枪日常管理制度

一、枪支管理责任制度

(一)公务用枪配枪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枪支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本单位枪支管理制度建立、检查、落实、设施完善、隐患整改的全面责任。

(二)公务用枪配枪单位枪支管理专干,担负日常枪支管理工作,进行枪支领退登记作业;较大的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全面承担枪支管理工作,根据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意见开展工作。

(三)要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的人员担任枪支管理专干,并保持这支队伍的相对稳定,单位枪支管理专干的配备或更换必须由同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备案。

金融系统守护押运单位枪支管理专干应具备的条件:中共党员,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副科(股)级以上级别;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经省公安厅治安处培训,考试合格。

二、配枪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一)配枪人员基本条件:

1、符合《公务用枪配备标准》中规定的,确有必要使用枪支

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的在编在岗人员;

2、经过枪支管理培训,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使用枪支管理规定;

3、经过枪支使用、保养训练,熟练配备的枪支性能。年度射

击、保养技能考核合格;

4、在应配枪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5、依法取得《公务用枪持枪证》。

(二)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取消其配备公务用枪资格:

1、离开配备公务用枪岗位的;

2、因刑事犯罪或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受到查处的;

3、丧失依法、安全使用枪支行为能力的;

4、不再符合配备公务用枪范围、标准的;

5、其他不宜配备公务用枪的情形。

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被取消配枪或离开原《公务用枪持枪证》限定单位、部门的,其公务用枪应立即予以收回,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注销枪支管理证件手续。其后,调动管理部门方能办理调动事宜。

公务用枪管理规定自查自纠

公务用枪管理规定自查自纠

公务用枪管理规定自查自纠

为更好地规范和加强公务用枪管理,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国自查自纠,公务用枪管理规定如下:

一、公务用枪的管理权限

1. 具有公务用枪管理权的单位应当明确管理权限,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确保公务用枪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具有公务用枪管理权的单位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公务用枪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应的配套工作。

3. 具有公务用枪管理权的单位应当加强对公务用枪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有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

二、公务用枪的申领和使用

1. 公务用枪的申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持证上岗,确保使用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2. 公务用枪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任务需要合理使用,不得私自挪用或擅自改变用途。

3. 公务用枪的保管应当做到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证枪支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安全使用。

三、公务用枪的验收和监督

1. 公务用枪的验收应当由具有公务用枪管理权限的单位实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进行,确保枪支质量合格。

2. 具有公务用枪管理权限的单位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务用枪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具有公务用枪管理权限的单位应当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布公务用枪管理情况,接受监督和评价。

四、公务用枪管理的责任追究

1. 对于公务用枪管理不当、发生严重事故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2. 具有公务用枪管理权限的单位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确保公务用枪管理工作规范和有序。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范本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范本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范本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公务用枪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枪支安全,依法履行公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枪支的管理

一、枪支统一归公务用枪管理部门所属单位负责管理,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领用、归还、交接、库存登记等制度,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

二、枪支存放应设专用枪柜,必须牢固、结实,防火效果良好。枪柜应有防盗和防潮功能,并随时保持干燥通风。

三、枪支存放地点应设有门禁控制系统,非相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存放地点应具备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设施,确保枪支安全。

四、枪支的领用、归还应经过严格登记,由专人负责核验。领用人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签署领用单,经过批准后方可领用。归还时,应当进行核验,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枪支的装备和配件应按规定进行安装、更换,必须保证枪支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第三章枪支的使用

一、公务用枪的使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照职责范围和权限进行,严禁滥用、超范围使用。

二、公务用枪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正确、安全。

三、公务用枪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意外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四、公务用枪的射击训练应按照计划进行,必要时可以请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辅助训练。

五、公务用枪的弹药必须妥善保管,严禁私自带离岗出差,发现有丢失、损坏等情况要立即报告。

第四章枪支的维护和保养

一、公务用枪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清洗、润滑、检验,确保枪支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二、公务用枪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发现有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强行使用。

公安部门最新的公务用枪管理法规

公安部门最新的公务用枪管理法规

公安部门最新的公务用枪管理法规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用枪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采购、储存、运输、分发、使用、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安全可靠、保障需求的原则。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枪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管理。

二、公务用枪的采购和分发

第五条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采购数量和型号应当符合实际需求。

第六条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分发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需求,合理分配到各个部门和单位。

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对分发到的公务用枪进行登记注册,建立枪支档案,包括枪支型号、数量、使用人员等信息。

三、公务用枪的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在法律授权的情况下使用。

第九条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使用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熟练使用枪支的技能和知识。

第十条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使用应当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使用前应当进行必要性评估和风险评估。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枪使用记录制度,记录每次使用的时间、地点、情况等信息。

四、公务用枪的维修和报废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公务用枪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枪支的性能和安全。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报废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报废枪支不得重新启用或者流入社会。

五、违规行为的处理

公司配备枪支管理制度

公司配备枪支管理制度

公司配备枪支管理制度

公司配备枪支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

1. 本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安全管理需求,特制定本枪支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获准配备枪支的人员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3. 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枪支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枪支的保管、发放、使用监督和培训等。

二、枪支保管

1. 公司应设立专用的枪支存储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存储室的安全。

2. 所有枪支必须登记造册,并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

3. 未经授权人员,严禁进入存储室及接触枪支。

三、枪支发放与回收

1. 枪支仅在工作时间发放给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持枪资格的员工。

2. 员工领取枪支时,需填写领用登记表,并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还。

3. 任何时候,员工不得将枪支带离工作场所或用于非工作目的。

四、使用规范

1. 员工在使用枪支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2. 严禁在无紧急情况或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开枪。

3.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严格按照预案操作,并立即报告上级和相关执法机构。

五、培训与考核

1. 公司定期组织枪支使用和管理的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对配备枪支的员工进行定期的理论和实操考核,以确保其资质符合要求。

六、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枪支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职、解雇等处分。

2. 严重违规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范文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范文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范文

一、总则

公务用枪是指由政府机关或执法部门配发或授权给公务人员使用的枪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公务用枪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务用枪的管理

(一)公务用枪的配发和管理由专门机构负责,该机构负责制定配发标准、管理制度和使用规程,并对公务用枪进行全面登记、监管和统计。

(二)公务用枪的配发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必要的公务岗位;

2.经过严格的背景调查和安全审查,不存在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相应的枪支使用技能和知识,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4.有责任心和纪律意识,能够妥善保管和使用枪支。

(三)公务用枪的登记和监管应包括以下要点:

1.详细记录配发给每位公务人员的枪支标识信息和数量;

2.建立枪支的进出库登记制度,确保枪支的数量和流向清楚;

3.定期进行枪支库存盘点,及时发现枪支丢失或损坏情况;

4.建立枪支使用记录制度,记录每位公务人员使用枪支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三、公务用枪的使用

(一)公务用枪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1.公务用枪应仅限于公务需要,禁止私人借用或转让;

2.公务用枪应仅限于公共场合或与公务相关的任务中使用;

3.公务人员在使用公务用枪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修,确保枪支的安全和可靠。

(二)公务人员使用公务用枪的基本原则:

1.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安全;

2.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使用枪支,服从上级指挥和调度;

3.必须遵守枪支使用的基本原则,包括合理使用、安全使用和精确射击;

4.必须随身携带公务用枪时,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被盗。

公务用枪管理方案

公务用枪管理方案

公务用枪管理方案

公务用枪管理方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务用枪的管理成为了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如遇到暴力犯罪、流动抓捕等场景,需要配备枪支来保障公务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因此,对公务用枪进行规范、科学、合理的管理,是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民人身安全的必要措施。本文将针对公务用枪的管理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管理机构

公务用枪的管理机构应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日常管理机制。同时,必须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由专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该机构应该是一个独立的部门,直接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工作。同时,应保障管理人员的素质、技能和责任意识。

二、管理制度

公务用枪的管理制度应具体、明确。包括使用、保管、维护、检验等方面。同时,为了确保公务用枪的使用与保管合法合理,还需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标准来规范公务用枪。为了保证制度质量,应开展意见征询和公开审查。

三、管理人员资质培养

为了提高公务人员的素质,必须加强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首先,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枪支管理法》、《公务员法》等方面的规定。其次,管理人员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以及枪支使用、射击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要通过实战训练、模拟演练等方式,确保管理人员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职责。

四、使用范围和权限

公务用枪的使用应该是在必要情况下使用,例如,处置重大刑事活动中的暴力犯罪,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经济案件等。同时,使用公务用枪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人员必须对使用公务用枪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保存相关记录以便核查。

新公务用枪管理规定

新公务用枪管理规定

新公务用枪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务用枪的管理,确保公务用枪的合法、安全、有效使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用枪单位的公务用枪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枪是指为了履行公务任务需要使用的枪支,包括但不限于手枪、步枪、机枪等。

第四条公务用枪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科学、安全、合理的原则,以公务需要为根本出发点,保障公务用枪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公务用枪管理应当贯穿全过程,包括公务用枪的申请、审批、配备、使用、保管、检查、报废等环节。

第二章申请和审批

第六条申请公务用枪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使用单位的证明文件、使用需求说明、使用枪支的类型和数量等。

第七条公务用枪的审批应当经过严格的程序,包括单位内部审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复核。

第八条申请公务用枪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人员配备、装备设施、专业培训等。

第九条申请公务用枪的单位应当对使用枪支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三章配备和使用

第十条公务用枪的配备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枪支的类型和数量。

第十一条公务用枪的配备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出合理范围。

第十二条公务用枪的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严禁私自使用、乱用或滥用公务用枪。

第十三条公务用枪的使用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枪支使用的基本知识、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四条公务用枪的使用过程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不得超出公务需要。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

公务用枪是指由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使用的枪支,一般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安全等目的。为了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和有效使用,通常会制定一系列管理使用规定。

1. 权限控制:只有经过专门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才能使用公务用枪。这些人员通常是警察、安全人员等专业人士。

2. 严格审查:对使用公务用枪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核,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品德和专业素质。同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合使用枪支。

3. 安全保管:公务用枪必须严格保管,防止丢失、盗窃和非法使用。通常会有专门的武器库和保险柜来存放枪支,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和使用。

4. 使用限制:公务用枪只能在特定的场合和任务中使用,且使用者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能滥用枪支权力。在使用枪支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安全。

5. 记录管理:对公务用枪的使用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使用人员、时间、地点、用途等信息。定期进行盘点和审计,确保枪支的使用符合规定。

6. 培训与考核:对使用公务用枪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保持技能水平和专业素质。培训内容包括枪支的使用方法、射击技能、安全意识等。

7. 失责追责:对于滥用公务用枪、丢失枪支或者非法使用枪支的人员,必须依法严肃追责,包括纪律处分、法律制裁等。同时,加强监督和检查,防止滥用和侵权行为。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在制定和执行这些规定时,要根据具体情况深入研究和制定,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公务用枪管理规定模版(二篇)

公务用枪管理规定模版(二篇)

公务用枪管理规定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务用枪的管理,确保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需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的公务用枪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务用枪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科学、准确、安全、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公务用枪是指为了履行工作职责,经批准领用和使用的用于防卫、执法、保卫等公共利益的枪支。

第五条国家机关在购买公务用枪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经法定程序确定采购计划,配备数量应当符合实际需要,且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

第六头国家机关在领用公务用枪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由有关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并告知工作人员有关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七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公务用枪,应当依法行使职权,明确使用目的和范围,确保枪支使用符合规定,并不得滥用职权。

第二章配备与管理

第八条国家机关在确定公务用枪配备数量时,应当综合考虑各类任务特点、工作环境以及安全防护需要。

第九条国家机关配备的公务用枪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质量可靠、安全可控,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和保养。

第十条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枪档案,做到配备登记、维修记录、出入库管理等工作,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和监管。

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应当定期对公务用枪进行检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的安全。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领用公务用枪后,应当认真履行保管义务,妥善保管枪支,做到严禁私自转借、转让、出售、擅自改装、拆解或运输。

第三章使用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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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枪日常管理制度

精选资料公务用枪日常管理制度、枪支管理责任制度()公务用枪配枪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枪支管理第一责任人。

承担本单位枪支管理制度建立、检查、落实、设施完善、隐患整改的全面责任。

()公务用枪配枪单位枪支管理专干担负日常枪支管理工作进行枪支领退登记作业较大的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全面承担枪支管理工作根据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意见开展工作。

()要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的人员担任枪支管理专干并保持这支队伍的相对稳定单位枪支管理专干的配备或更换必须由同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备案。

金融系统守护押运单位枪支管理专干应具备的条件:中共党员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副科(股)级以上级别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经省公安厅治安处培训考试合格。

、配枪人员资格管理制度()配枪人员基本条件:、符合《公务用枪配备标准》中规定的确有必要使用枪支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的在编在岗人员、经过枪支管理培训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使用枪支管理规定、经过枪支使用、保养训练熟练配备的枪支性能。

年度射击、保养技能考核合格、在应配枪岗位工作一年以上、依法取得《公务用枪持枪证》。

()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取消其配备公务用

枪资格:、离开配备公务用枪岗位的、因刑事犯罪或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受到查处的、丧失依法、安全使用枪支行为能力的、不再符合配备公务用枪范围、标准的、其他不宜配备公务用枪的情形。

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被取消配枪或离开原《公务用枪持枪证》限定单位、部门的其公务用枪应立即予以收回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注销枪支管理证件手续。

其后调动管理部门方能办理调动事宜。

()配备公务用枪的单位成建制的撤销其公务用枪应立即予以收回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注销枪支管理证件手续。

、枪支业务学习考核制度()公务用枪配枪单位要建立、执行枪支业务学习考核制度()凡是上级下发的枪支管理文件、通报均要学习登记()每月枪支管理学习不得少于一次()每年进行实弹射击两次()每年进行枪支分解结合两次:考核使用公务用枪人员对常用枪不完全分解、结合能力被考核人要独立完成考核成绩根据操作的熟练程度分为:不及格、一般、良好、优秀等四类()考核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

、枪支携带制度()枪支一经领取必须检验确认枪支与《公务用枪枪证》是否一致确认枪支安全状态确认装具牢固可靠。

()执行警卫和特殊侦察任务时在确保枪支安全的情况下可贴身灵活佩带。

()根据所在环境条件采取必要的防范枪支弹药丢失、被盗、被抢的措施。

非执勤性质需要佩带枪支在可以不暴露时不得暴露。

()非因任务需要不得携带枪支进入购物、娱乐、游览场所。

禁止携带枪支弹药探亲访友、参加宴会、饮酒、严禁随意鸣枪或利用枪支进行打猎等非警务活动。

()持枪人需携带枪支的情形结束后或者携带枪支的任务过程中有不需、不得携带枪支的情形期间持枪人应将枪支弹药交枪支保管处集中保管严禁将枪支弹药交给无关人员、放在家中、放在办公室文件柜、办公桌内。

外出期间根据任务许可请当地公安机关、武装警察部队、军事单位或者其他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单位临时代管。

()当携带的枪支将要失控时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恢复控制状态。

()丢失、被盗、被抢等枪支失控情况发生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和本人所在单位。

()禁止携枪乘坐民航飞机、禁止携枪进入北京市。

、使用枪支报告制度公务用枪配枪单位要建立、执行《使用枪支报告制度》并建立《使用枪支、警械情况登记簿》详细写明枪支使用过程中丢失、损坏、鸣枪、违反规定使用等情况。

并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定性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规范枪支的使用也作为补充子弹的依据。

、枪支保管制度根据《枪支管理法》公务用枪配枪单位枪支保管制度有三条原则:一是集中保管专人负责二是领退登记用毕清退三是

保管设施可靠即保管室要牢固保险小时有人值班要安装铁门、铁护窗(不小于#罗纹钢)、铁柜(省公安厅监制的专用枪柜)及入侵探测报警器金融系统还必须安装监控系统。

()金融系统守护押运枪支保管制度、枪支弹药管理要做到安全保密守库枪支白天要入保险柜加锁存放夜间守库使用做到枪不离人。

、押运枪支平时入库保管押运人员执行任务时办理领用手续任务完毕连带《公务用枪持枪证》及时交回入库不准个人另行存放。

除执行押运任务外严禁以任何理由将枪支携带出外。

、押运人员只准在执行押运任务时携带枪支并随身携带《公务用枪持枪证》。

军警检验时先出示持枪证检查枪支时要卸下弹匣。

、在执行任务时如遇危及守护目标和守库、押运人员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鸣枪警告或正当防卫外其余不得随意鸣枪。

、枪支领退、出入库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枪支警械领用登记台账》。

、枪支管理检查制度()枪支管理检查包括对公安机关履行枪支管理职责的检查(执法检查)、公安机关对涉及枪支的单位和个人的枪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对枪支实行年度查验(治安检查)、涉及枪支的单位对内部枪支管理情况进行的检查(内部工作检查)。

枪支年度查验三个基本要求:、由省公安厅统一布置全面开展一次完成。

、要与枪支管理档案联动实行枪支管理档案年度更替保证枪支管

理档案准确、有效。

、年度查验后及时开展对收缴、淘汰报废枪支的统一销毁处置消除枪支保管方面的隐患。

()公务用枪配枪单位要建立、执行枪支管理检查制度。

要有专用检查登记簿登记检查情况和检查意见。

定期报告检查情况及时纠正违章情况。

()配备枪支的基层单位每日对携带枪支人员的枪支随身携带情况进行检查携带枪支外出执行任务时每次转移场地时要检查枪支随身携带情况。

()有枪支集中保管处的单位每月不少于两次检查、清点枪支弹药和保管设施可靠情况。

()配枪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枪支勤务管理检查。

、枪支保养制度()公务用枪配枪单位要建立、执行枪支保养制度。

并按要求建立管理台账。

()每周五对枪支进行一次小擦。

()每月或实弹射击后必须对枪支进行一次全面保养、检查。

()被保养、检查的枪支要登记枪支型号、数量、存在问题。

漏检的枪支要登记枪号。

()保养检查的基本程序:、安全检查。

、检查外部:污垢、锈痕、碰伤、裂缝、变形、折断等机件号码的一致性准星、照门坚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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