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条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条件(试行)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各级职务的评审,须按下列评审基本条件执行: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符合规定的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要求,按规定完成进修学习任务,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审各级职务,除必须具备上述条件,还应分别达到以下条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