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定罪与刑事责任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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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基础答案

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基础答案

2009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C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

《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意外,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航空器内犯罪的,也使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哟普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A选项和B选项行为均发生在公海上,不在我国领域内。

C选项符合题意。

D选项行为发生在丁所在的国境内,不以为实在我国境内犯罪。

因此本题答案为C2、D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的定义。

《刑法》第13条规定,从立法上即对犯罪的性质进行描述,又对犯罪的处延进行定量限制,有利于准确把握犯罪的本质,适当的界定犯罪的房屋iecong而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根据这一定义,只有具有一定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严重违反刑法的行为才能被认定为犯罪,否则只能以一般违法的行为论处。

因此本题答案为D3、B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的客体。

犯罪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

我国刑法分则就是按照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将犯罪分为十大类型,从而形成了完整的刑法分则体系。

A选项正确。

直接客体就是某一具体犯罪直接侵犯的社会关系。

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直接客体可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复杂客体是指一种犯罪侵犯了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

D选项正确。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4、B 『解析』本题考查纯正不作为犯。

纯正不作为犯,是指根据刑法明文规定只能有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

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通常由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

故意杀人罪、爆炸罪、放火罪、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作为。

有时也表现为不作为。

因此A\C\D选项构成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老人、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恶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情节恶劣的行为。

及据此,遗弃罪只能以不作为形式实施,乙的行为属于纯正的不作为犯。

高铭暄《刑法学》(第6版)配套题库-刑事责任【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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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刑事责任一、概念题1.刑事责任(西安交大2004年研;人大2002年研)答: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刑事责任有以下特征:①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一种负担;②刑事责任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③刑事责任以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为内容;④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人来承担;⑤刑事责任由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强制犯罪人承担。

2.刑事责任与刑罚(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研;华南理工2009年研)相关试题:(1)刑罚(四川师范大学2014年研)(2)刑事责任(西安交大2004年研)答: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人承受的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是:①从刑事立法看,刑事责任是衡量行为是否规定为犯罪和如何规定刑罚的依据;②从刑事司法看,刑事责任是决定是否适用刑罚和如何适用刑罚的标准。

二、简答题1.简述中国刑法中刑事责任的含义及其特征。

(中南财大2008年研)答:(1)刑事责任,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2)刑事责任的特征①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一种负担。

将刑事责任归结为一种负担,因为刑事责任是一种消极责任,本身具有某种负担之意。

②刑事责任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

实施犯罪行为是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或者原因,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刑事责任就不可能产生。

“无犯罪则无刑事责任”,是现代刑法公认的原则。

③刑事责任以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为内容。

刑事责任不是承受一般的负担,也不只是承受否定的道德评价,因为这些都说明不了刑事责任的特有性质。

刑事责任是承受刑事处罚或单纯的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④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人来承担。

陈忠林《刑法总论》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第十三章 罪数形态——第十五章 刑事责任概说)【

陈忠林《刑法总论》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第十三章 罪数形态——第十五章 刑事责任概说)【

第十三章 罪数形态13.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罪数形态概述1.区分罪数的意义罪数,是指犯罪的个数,即行为人所犯之罪是几个的问题。

按照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两大基本原则的要求,犯一罪就应定一个罪名,并科处一个相应的刑罚;犯数罪原则上应定数个罪名,科处数种相应的刑罚,并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区分是一罪还是数罪,对于正确地定罪和量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一罪与数罪的区分标准罪数概述 一罪与数罪的区分标准继续犯想象竞合犯实质的一罪 法条竞合 结果加重犯 一罪的种类 惯犯 法定的一罪 结合犯 连续犯 处断的一罪 牵连犯 吸收犯数罪的概念数罪的种类 同种数罪和异种数罪数罪的类型 并罚的数罪和非并罚的数罪罪数形态(1)关于区分罪数的标准的观点主要有:①“犯意标准说”(以犯意的个数为区分标准)。

②“行为标准说”(以行为的个数为区分标准)。

③“法益标准说”(以犯罪所侵犯的法益的个数为区分标准)。

(2)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及刑法学的通说理论,区分罪数应以犯罪构成的个数为标准。

(3)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在对罪数的区分和处理上应特别注意掌握“禁止重复评价”即“一行为不二罚”的具体执法原则。

二、一罪的种类所谓一罪,是指行为人所犯之罪为一个独立的犯罪。

一罪的种类可分为单纯的一罪和复杂的一罪两类。

复杂的一罪从现象上看与数罪极为相似,但其实并非数罪:或者是实质的一罪(本身只有一个犯罪行为),或者是法定的一罪(本身是数个犯罪行为,但法律规定为一罪),或者是处断的一罪(本身是数个犯罪行为,但在处理时只定一罪)。

1.实质的一罪这类情况下,行为人事实上只实施了一个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由于行为本身在自然形态上难以分离开来作数个犯罪行为看待,故法律只能顺其“自然”规定为一罪,并在处理时相应地只能定一罪。

(1)继续犯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危害行为一经实施,原则上就已经构成犯罪,且该犯罪行为及不法状态必然在较长时间内持续的犯罪。

高教社2023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第二版)教学课件第13章 刑事责任

高教社2023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第二版)教学课件第13章 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
第二节
刑事责任的根据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
刑法学
一、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
探讨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应该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犯罪人实施犯罪时所具有的相对 意志自由是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
二、刑事责任的法律根据
刑事责任的法律根据,是指从法律规定层面讲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或国家追究刑事责任的 具体根据或者具体标准。 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既是决定刑事责任存在与否的唯一法律根据,也是决定刑事责任程度 的主要法律根据,但刑法于犯罪构成之外规定的刑罚裁量情节与刑罚执行制度也是决定刑 事责任程度的重要法律根据。
第十三章
刑法学
三、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
符合犯罪构成的事实是决定刑事责任存在与否的唯一事实根据,同时它也是决定刑事责 任程度的事实基础,但犯罪构成事实以外的反映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以及犯罪人人身危 险性程度的事实对于决定刑事责任程度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
第三节
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
刑法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刑法学
(上册·总论) (第二版)
《刑法学》编写组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
刑法学
1
第一节 刑事责任概述
2
第二节
刑事责任的根据
3
第三节
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
4
第四节
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目录
第十三章
第一节
刑事责任概述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
刑法学
一、刑事责任的概念
刑事责任是指,依据实际发生的犯罪事实和刑事法律规定产生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按 法定程序确认的,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以刑罚处罚、非刑罚的处罚措施或 者单纯有罪宣告等否定性评价为具体内容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9.02.28•【文号】主席令第10号•【施行日期】2009.02.28•【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刑法综合规定与解释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一、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将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修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学--第十三章刑事责任

刑法学--第十三章刑事责任
特殊预防包括三个方面,即剥夺、惩罚和改造,“剥夺” 使其不能再犯,“惩罚”使其不敢再犯,“改造”使其不愿再 犯。
二、特殊预防的方式
1.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处死刑,彻底剥夺了其 再次犯罪的能力; 2.在适用剥夺自由刑时,犯罪人一定时间内与社会隔离, 使他们失去了危害社会的机会;并且使他们感受到刑罚的痛苦, 而不致再次危害社会;
(六)管制的待遇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二、拘役
拘役指短期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劳动 改造的刑罚方法。
(一)拘役的适应对象 (二)拘役的期限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 超过一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三)刑期的折抵。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 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2 )死刑缓期执行的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为二年, 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先行羁押的期间不能计算在两年的 考验期内。 ( 3 )死刑缓期执行的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 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4)死缓的三种结果: 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 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 上 20 年以下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 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先行羁押的期间及两年的 考验期不能计算在减刑后的有期徒刑刑期内。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执行死刑。
二、刑事责任的地位
基础理论说
罪责平行说
罪责刑平行说 (1)刑事责任与犯罪的关系 (2)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
第二节 刑事责任的根据
一、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
道义责任论。
社会责任论。

刑法总则13

刑法总则13
刑事责任是刑法中广泛使用的一个概念。 如何具体定义刑事责任,学术界观点不一: 法律责任说 法律后果说 否定评价说(责难说、谴责说) 刑事义务说 刑事负担说
上述各说都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刑 事责任的特征和主要内容,但从表述的 科学性来看也都有不同程度的缺陷。 一般认为,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 实施犯罪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谴责和刑罚 惩罚的义务。


刑 事 责 任
教学要点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刑事责任 的概念和特征;理解刑事责任的功能 和根据;理解承担刑事责任的过程和 方式。了解刑事责任与犯罪、刑罚的 关系。
重点与难点
刑事责任与犯罪、刑罚的关系
第一节 刑事责任的概念
一、刑事责任的地位
1、刑事责任是刑法中的一个基本范畴 2、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三位一体,紧 密联系。
二、刑事责任的功能
• 刑事责任的功能,是指刑事责任在制定刑法和 惩治犯罪中所起的积极作用。 • 就刑事立法方面看,刑事责任是衡量对行为是 否规定为犯罪和如何配置刑罚的依据。刑事责 任在刑法制定时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 从司法方面讲,刑事责任是审判机关决定是否 适用刑罚和如何适用刑罚的标准。
三、刑事责任的定义
三、刑事责任的特征
1、刑事责任包含对犯罪行为的非难性和 对犯罪人的谴责性。 2、刑事责任具有社会性任具有严厉性与专属性。
第二节 刑事责任的根据
一、理性根据
1、行为 2、人 3、心理状态
二、法律根据——刑法
三、现实根据——行为人实施 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三、刑事责任的终结
1、实际承担的刑事责任的终结
2、实际没有承担的刑事责任的终结
四、刑事责任的消灭——军 人戴罪立功或大赦
第三节 刑事责任的实现过程

2009司考大纲解读刑法部分

2009司考大纲解读刑法部分

2009司考大纲解读一一刑法部分2009司考大纲之刑法解读今年刑法大纲变化最大的地方,就是德日刑 法理论中的“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 的“犯罪构成四要件说”。

大纲全面采用了德日 的三阶层递进式犯罪论体系,原来的四要件论在 新大纲中荡然无存,第三至五章章名也变成了构 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

其实,大纲的 变化看似很大,实则并不大,大家根本不用恐慌。

甚至可以说,和2008年相比,总论部分没有新 增考点。

这是因为,这些知识点,大家在以前都 学过了,现在只是对原来的知识点进行了重新排 列组合而已。

一、刑法大纲新增、删除、变更考点一览:2009年司法考试大纲刑法部分变化较大, 其中新增考点30个,删除考点18个,变更考点 25个。

在总论部分,犯罪构成由以往的四要件 改成德日理论的阶层化体系;在分则中,增加了《刑法修正案(七)》的相关内容, 则中个别罪名的增加与细化、犯罪主体的扩大 等。

”取代了传统 匕如刑法分新增考点:第二章 第一节 理解释”和 作为第三节, 犯罪概说 “犯罪的概念 论理解释 中,新增考点“文 ”。

新增“犯罪论体系” 包括考点“犯罪论体系的概念”和 。

“犯罪论体系的特征 第三章构成要件该当性 新增 包括考点 的机能” 素”。

第五章有责性 (1)新增“有责性概述”作为第一节,包 ”、“有 构成要件该当性概述”作为第一节, “构成要件该当性的概念”、“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的分类”和“构成要件的要 括考点“有责性的概念”、“有责性的特征 责性的要素 责任能力”中作为第二节,包 括考点“责任能力的概念”、“责任能力的减弱与 丧失”、“刑事责任年龄 ⑵新增 (3)新增“故意责任 考点“故意的概念”、“ 定”、“事实认识错误”。

O ” 作为第三节,包括 故意的种类”、“故意的认过失责任”作为第四节,包括考点(4)新增“过失的概念”、“过失的种类”、“过失的认定.。

(5)第五节新增“目的与动机” 作为第五节,包括考点“目的”和“动机”。

高铭暄《刑法学》第9版教材配套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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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铭暄《刑法学》第9版教材配套题库高铭暄《刑法学》(第9版)配套题库【考研真题精选+章节题库】目录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二、简答题三、论述题四、案例分析题第二部分章节题库绪言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第五章犯罪客体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第七章犯罪主体第八章犯罪主观方面第九章正当行为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第十一章共同犯罪第十二章罪数形态第十三章刑事责任第十四章刑罚概说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第十六章刑罚的裁量第十七章刑罚裁量制度第十八章刑罚执行制度第十九章刑罚的消灭第二十章刑法各论概述第二十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十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二十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二十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十五章侵犯财产罪第二十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二十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二十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二十九章渎职罪第三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试看部分内容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1罪刑法定原则[浙江财大2019年研;广东财大2016年研;武大2013年研;南开大学2011年研]答:罪刑法定原则是指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

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概括来说,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犯罪客体[山东大学2018年研;广东财大2018年研;武大20 14年研;南开大学2006年研;西北政法2006年研]答: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之一。

行为之所以构成犯罪,首先就在于侵犯了一定的社会关系,而且侵犯的社会关系越重要,其对社会的危害性就越大。

刑法理论将犯罪客体划分为三类或三个层次: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三类客体是三个不同的层次,它们之间是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抽象与具体、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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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知到章节测试答案智慧树2023年最新山东政法学院第一章测试1.下列选项中,属于附属刑法的是()。

参考答案:《公司法》中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海关法》中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2.在刑法理论中,狭义刑法特指()。

参考答案:刑法典3.刑法有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之分。

广义刑法包括()。

参考答案: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4.《刑法修正案(九)》属于()。

参考答案:狭义刑法5.下列属于刑法任务的是()。

参考答案: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第二章测试1.下列法律法规中,属于我国刑法渊源的有()。

参考答案:票据法中关于票据诈骗的刑事责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2.下列属于立法解释的是()。

参考答案:在《刑法》的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所作的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决议的形式对《刑法》条文含义的解释;在《刑法》中对有关术语的专条解释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其编写的学术著作中,对新刑诉法进行了全文解释,该解释属于()。

参考答案:学理解释4.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孟某在审理一起劫持火车案件过程中,将劫持汽车罪中的“汽车”解释为包含火车。

孟某的解释属于()。

参考答案:类推解释5.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类推解释第三章测试1.下列做法中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是()。

参考答案:适用行为后的轻法2.下列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3.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下文称,为了本地经济发展, 对高学历经济犯罪的罪犯适用减刑、假释,可以从宽掌握,给予优待。

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

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

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刘某故意伤害案裁判要旨对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要综合全案情况考虑,对具有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情节应酌情从宽处罚。

案情被告人刘某于2009年12月15日22时许,在其暂住的北京市丰台区南宫建筑公司民工宿舍平房内,因感情问题与其丈夫程某发生口角。

争吵中刘某持剪刀刺扎程某胸部右侧锁骨上方,造成程某右锁骨下动脉破裂及右肺上叶破裂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刘某作案后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裁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不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矛盾,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

刘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达成和解,故本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本院根据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一审宣判后,公诉机关未抗诉,被告人未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评析据有关数据统计,我国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的60%左右。

人民法院依法正确好处理上述案件,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杀、慎杀,控制死刑适用及维护社会和谐安定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一贯的刑事政策。

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特别是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的刑事案件过程中,本着惩治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案件不同情况,适时依法对此类案件作出公正判决,确保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持续发展,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随着社会形势、治安刑事的重大变化,呼唤社会管理、刑事政策与时俱进发展创新的声音日渐高涨。

【重磅】刑法知识点整理

【重磅】刑法知识点整理

上编刑法总论第一章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刑法的性质:一是刑法的阶级性质;二是刑法的法律性质。

刑法的阶级性质:刑法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制定的,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

刑法的阶级性质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

刑法的法律性质特点:(1)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加广泛;(2)刑法的强制性更为严厉。

1979年7月1日一致通过,7月6日正式发布,1980年1月1日起实行,我国第一部刑法典正式诞生。

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部刑法典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7年修刑的特点:(1)实现了刑法的统一性和完备性;(2)贯彻了刑事法治原则和加强刑法保障功能;(3)立足国情和适当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相结合;之后修刑的特点:(1)及时回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2)确立了刑法修正案作为刑法修改方式的基本地位。

刑法的根据:(1)制定宪法的法律依据: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我国刑法制定和修订的法律根据;(2)制定刑法的实践根据:我国同犯罪作斗争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是刑法制定和修订的实践根据。

刑法的任务:(1)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2)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3)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刑法的体系:就是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刑法的解释:是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1)立法解释:指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做的解释;刑法立法解释是指对刑法典规定的某些内容予以阐明。

(2)司法解释:指由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做的解释;(3)学理解释:指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做的解释;(4)文理解释,指对法律条文的字义、概念、术语,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5)论理解释: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

分为当然解释、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

【法考】刑法通关笔记十三章刑罚裁量真题+解析(091-093)

【法考】刑法通关笔记十三章刑罚裁量真题+解析(091-093)

2019年刑法通关笔记第十三章刑罚裁量真题+解析(091-093)1.12-02-57(多选题)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立功?A.甲是唯一知晓同案犯裴某手机号的人,其主动供述裴某手机号,侦查机关据此采用技术侦查手段将裴某抓获B.乙因购买境外人士赵某的海洛因被抓获后,按司法机关要求向赵某发短信“报平安”,并表示还要购买毒品,赵某因此未离境,等待乙时被抓获C.丙被抓获后,通过律师转告其父想办法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丙父最终找到同案犯藏匿地点,协助侦查机关将其抓获D.丁被抓获后,向侦查机关提供同案犯的体貌特征,同案犯由此被抓获【参考答案】ACD【考点】立功【解析】根据《刑法》第68条的规定,立功是指犯罪人犯罪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以及其他有利于预防、查获、制裁犯罪的行为。

“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以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将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约至指定地点的;(2)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当场指认、辨认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3)带领侦查人员捉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4)提供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联络方式、藏匿地址的,等等。

但是,犯罪分子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或者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的同案犯联络方式、藏匿地址,司法机关据此抓捕同案犯的,不能认定为协助抓捕同案犯型的立功。

A项,甲提供同案犯裴某手机号,侦查机关据此采用技术侦查手段将裴某抓获,属于犯罪分子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的同案犯联络方式,不成立立功。

因为他掌握的信息是由于他和裴某共同犯罪所获得的,他理当提供同案犯的这些信息,因此其行为不能认为是立功。

B项,乙按司法机关要求向赵某发短信“报平安”,并表示还要购买毒品,赵某在等待乙时被抓获的,乙属于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以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将同案犯约至指定地点,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因而成立立功。

中国人民大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参考书目、考研真题、复试分数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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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参考书目、考研真题、复试分数线新中国人民大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参考书目、考研真题、复试分数线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课程介绍12下列罪状汇总,属于叙明罪状的是()A.过失犯前款罪的B.收买被拐卖的妇宝贝女儿童的C.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别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D.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考点罪状的种类13、下列行为中,应以间谍罪(既遂)定罪处罚的是()A.甲非法猎取国际隐秘后,出售给国外间谍组织B.乙在境外参加国外间谍组织,回国后没有来得及收集情报工作即被抓获C.丙为境外的公司刺探国内公司的相关商业隐秘,尚未送出该隐秘即被抓获D、丁将经过职务行为获得的国家隐秘上传到互联网上,该隐秘被外国间谍组织所猎取【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间谍罪的定义14.下列行为中,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的是()A.税务局局长甲,要求辖区内的公司为该局建设办公楼提供财物支持。

B.国有资产治理公司负责人乙,在处置国有资产的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C.已离职的工商局局长丙,收受刘某的财物,要求被自个儿擢升起来的工商局副局长停止对刘某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的查处D.已退休的卫生局局长丁,与朋友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利用这一职务在采购货物时收受回扣归自个儿所有【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罪15.下列行为中,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的是()A.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他人幼儿B.以索取赌债为目的偷盗他人婴儿C.以索取工程款为目的偷盗他人幼儿D.以索取虚构的欠款为目的偷盗他人婴儿【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绑架罪的定义16.甲路过某饭馆时见万某酩酊大醉,便冒充万某的朋友上前将其扶走,到一僻静的地点后,将万某随身携带的价值5000元的财物全部取走。

甲的行为构成()A.盗窃罪B.诈骗罪C.侵占罪D.抢劫罪【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抢劫罪与盗窃罪的区不中国人民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学术学位:学科门类政治、外语、专一(数学)、专二、总分01哲学50509090330↓02经济学5555909036003法学50↓50↓909035004教育学5050180330↓05文学5555909035006历史学5050180335↑07理学4545909030008工学4545909030009医学5050180↑30012治理学50↓50↓9090350↓13艺术学45459090330专业学位:专业学位政治、外语、专一、专二、总分备注 02经济类专业学位(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50509090340035101法律(非法学)50509090340↓035102法律(法学)505090903300352社会工作505090903300453汉语国际教育50509090315↓0552新闻与传播55559090355↓0651文物与博物馆4545180↑3200852软件工程454580803000951农村与区域进展505090903001251工商治理100↓50170↓未经过提早面试同教育部A类分数线经过提早面试1252公共治理115↑50180↑ 1253会计12060225↑全日制120↑50205↑非全日制1255图书情报12055↓195↓1351艺术40↓40↓9090325↑注:1、各学院可依照生源事情上调复试基本要求。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案例 共同犯罪定罪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案例 共同犯罪定罪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案例(四)第十三讲共同犯罪:定罪(一)案例案例一1998年8月6日,某市博物馆因面临洪水威胁,将部分馆藏文物转移至安全地点?博物馆工作人员成某和范某等人负责运送,文物搬卸至新地点后,因一时来不及配备安全保管设施,当晚由成某?范某等人负责看守?当天夜里,成某悄悄潜入一文物临时堆放房间,窃取了一件馆藏画卷?不料走出房间时,正碰上范某从另一存放文物的房间出来,并手持一青铜器,二人均吃一惊,十分尴尬,但立刻明白对方也是来盗窃文物,于是都未出声,相视一笑后各自离开?以后二人均未再提起此事?司法机关对文物失窃进行调查,在询问他们时,二人均称不知情,后经侦查,案件告破?经有关部门鉴定,青铜器和画卷各估价约10万余元?案例二1984年8月26日晚,吴平骑自行车窜至他所在的六车间,盗得紫铜240斤,放在自行车的后架上?此时,王文从四车间偷出黄铜60斤,刚出车间门口,见吴平推自行车过来,就喊住吴平,把自己偷的铜放在吴平的自行车后架上,二人一起往外运?走出不远,发现执勤人员,二人将所盗之物抛弃并逃逸?(二)共同犯罪的概念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主观上要有共同犯罪故意,客观上要有共同犯罪行为?刑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三)共同犯罪的认定共同犯罪可以区分为正犯与共犯,正犯是指实行犯,其行为在刑法分则中已有规定?共犯是指组织犯?教唆犯和帮助犯,其行为在刑法分则中没有规定?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为共犯的定罪提供了法律根据?1.正犯的定罪(直接正犯与间接正犯?单独正犯与共同正犯)2.组织犯(犯罪集团)3.教唆犯4.帮助犯(四)案例分析案例一被告人成某与范某互相之间不存共同犯罪故意,因而不构成共同犯罪,而是一种同时犯,应当分别定罪?案例二被告人吴平与王文虽然开始没有共同犯罪故意,但在实行犯罪过程中形成共同犯意并有共同犯罪行为,因而构成共同犯罪?第十四讲共同犯罪:量刑(一)案例被告人王某对甲有仇,遂出资5万元雇使张某去除掉甲,张同意,并将欲杀甲的情况告诉其妻陈某,陈某不仅不加制止,而且积极为其出谋划策,帮张买来一把尖刀用于杀甲?在陈某的帮助下,张某作了充分准备,于某晚潜入甲的家中,当时甲不在家,见甲妻乙正在床上睡觉,顿起歹意,就把乙给强奸了?等到甲回家,又把甲给杀死?问题:对王某?张某和陈某应当如何量刑?(二)共同犯罪量刑的原则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人应当根据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三)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1.主犯及其处罚(1)主犯的概念:刑法第26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2)主犯的处罚原则: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刑法第26条第4款规定:“对于第3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从犯及其处罚(1)从犯的概念: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2)从犯的处罚原则: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3.胁从犯及其处罚(1)胁从犯的概念:刑法第28条规定: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是胁从犯?(2)胁从犯的处罚原则: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4.教唆犯及其处罚(1)教唆犯的概念: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犯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2)教唆犯的处罚原则:①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②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③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四)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较为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其中王某属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所教唆的犯罪处罚,应定主犯?陈某是帮助犯,应当按照她所帮助的犯罪处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王某与陈某对于张某的强奸犯罪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呢?强奸罪是张某临时起意所犯,属于实行过限,王某与陈某教唆与帮助张某犯的是故意杀人罪,对强奸罪既未教唆亦未帮助,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对于张某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与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在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中,张某是正犯,直接实施了杀人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以主犯论处?第十五讲单位犯罪(一)案例被告单位上海浦东顾三丝印厂,集体性质企业?被告人徐志荣,男,44岁,汉族,上海市人,高中文化,原系上海浦东顾三丝印厂法定代表人?1999年5月至2000年10月间,上海浦东顾三丝印厂法定代表人徐志荣先后受收票单位上海勤昌劳技材料厂?上海新达劳技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华雄文教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广霖科教材料有限公司之托,以开票金额的5%作为开票费,先后从周育森处虚开上海市增值税专用发票56份,价税合计人民币5470455元,供上述四家单位抵扣,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人民币794852.32元?上海浦东顾三丝印厂共收取上述四家单位支付的开票费中的40%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二)单位犯罪的概念与特征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员决定,故意或者过失实施的犯罪?1979年刑法没有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1987年《海关法》首次将单位规定为走私犯罪的主体?《海关法》第47条第4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犯走私罪的,由司法机关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判处罚金等,判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和违法所得?”此后,有关单行刑法规定了大量单位犯罪,到1997年刑法修订之前,单位犯罪的罪名已达49个之多,几乎占到全部罪名的五分之一?1997年刑法第30条正式确认了单位犯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特征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单位,这里的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2.行为特征刑法分则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其行为就属于单位犯罪行为?刑法分则关于单位犯罪行为规定,存在两种情形:(1)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行为,自然人不可能单独构成该罪?例如刑法第327条规定:“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定,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非法?+-??私赠文物藏品只能由单位实施,不能由个人实施?(2)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个人构成的犯罪行为,例如刑法第191条第1款是关于个人犯洗钱罪的处罚规定,第2款是对单位犯洗钱罪的规定?由此可见,洗钱犯罪行为既可由个人实施,也可由单位实施?3.主观特征单位犯罪,既可以由故意构成,又可以由过失构成:(1)故意的单位犯罪,大部分单位犯罪为故意犯罪?(2)过失的单位犯罪,个别单位犯罪为过失犯罪,例如刑法第229条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这是过失犯罪?刑法第231条规定,中介组织也构成本罪,这就是过失的单位犯罪?(三)单位犯罪的认定1.单位犯罪主体是否区分所有制性?1999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规定:“刑法第30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2.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解答》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3.单位的附属机构能否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主要归分支机构成或者内设机构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4.犯罪单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变更有两种情况:(1)单位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对此,200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在上述情况下,对实施犯罪行为的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追诉?(2)单位发生分立?合并或者资产重组,在这种情况下仍应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四)单位犯罪的处罚刑法第2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实行以双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1.双罚制2.单罚制(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并且非法所得亦归单位所有,因而构成单位犯罪。

2009法硕

2009法硕

2009法律硕士真题12009 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基础课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 一_20 小题,每小题 1 分。

共2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1.下列犯罪中,应当认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是()。

A.甲乘坐外国轮船从中国港口出发,当行至公海时实施犯罪B.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失手致中国公民落水而亡C.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与同行的旅客斗殴,致其重伤,该旅客被送人中国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D.丁在其本国境内打猎,致正在该国旅游的中国公民死亡2.《刑法》第13 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该"但书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 )。

A.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免予刑罚处罚B.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非刑罚处罚C.给予司法机关确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自由裁量权D.避免轻微的违法行为犯罪化3.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犯罪同类客体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主要依据B.犯罪直接客体就是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物C.犯罪直接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D.一个犯罪可以同时侵犯数个直接客体4.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 ):A.甲过失致陈某重伤后拒不送医,致其死亡B.乙对严重残疾的儿子拒绝抚养,致其冻饿身亡C.丙对自己负责维修的锅炉不维修,致锅炉爆炸D.丁过失引起火险后,不予扑灭,酿成火灾5.在抢劫犯罪中,犯罪时间( )。

A.是抢劫罪的必要要件B.是抢劫罪的选择要件C.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D.与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无关6.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能成为单位犯罪B.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不包括几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C.高等院校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对单位犯罪的两罚制是既处罚单位又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7.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 )。

13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概说

13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概说
(五)刑事责任的承担由不平等发展为平等
在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刑事责任的承担并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实施了同样的行为,但由于行为人的身份、地位不同,导致一部分人承担刑事责任,另一部分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二是实施了同样的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的身份、地位不同,一部分人承担重刑事责任,另一部分人只承担轻刑事责任。三是同样的犯罪行为,由于被害人的身份、地位不同,致使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同。
(三)刑事责任具有必然性与平等性
刑事责任必然性的基本含义是指,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就必然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选择与责任的基本原理,行为人一旦选择了一定的行为,就必须对该行为及其结果承担责任。同样,行为人选择了犯罪行为,就必须承担作为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的刑事责任。从刑法的任务来看,为了保护法益,对行为严重侵犯法益的犯罪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从而预防犯罪人及其他人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犯罪以后不承担刑事责任,则无正义可言,会在各方面导致严重的不良后果。刑事责任的平等性是指,任何人犯了罪都应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在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上是平等的,犯了罪就应承担刑事责任,没有犯罪就不承担刑事责任;二是在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的问题上也是平等的,犯重罪的应承担重刑事责任,犯轻罪的应承担轻刑事责任。
关于刑事责任的概念有以下几种具有代表性的定义:第一是后果说,认为刑事责任是依照刑事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1]第二是义务说,主张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因其犯罪行为而负有的承受国家依法给予的刑事处罚的特殊义务。[2]第三是刑事法律关系说,指出刑事责任是刑事的、刑事诉讼的以及劳动改造的法律关系的总和。[3]第四是责难说,提出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刑法禁止的行为而应当承担的,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对其犯罪行为及其本人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4]或者说,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5]

刑法文本

刑法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根据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修正) 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三节共同犯罪第四节单位犯罪第三章刑罚第一节刑罚的种类第二节管制第三节拘役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第五节死刑第六节罚金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第八节没收财产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一节量刑第二节累犯第三节自首和立功第四节数罪并罚第五节缓刑第六节减刑第七节假释第八节时效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编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节走私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五节金融诈骗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节妨害司法罪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渎职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附则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十三章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刑事责任

第十三章刑事责任第一节刑事责任概述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的—种,它在刑法中占有重要地位刑法中有关犯罪与刑罚的规定,都是围绕着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以及如何实现刑事责任而展开的。

我国1997年修订颁布的刑法典中有13条、21处使用了“刑事责任”一词,刑法总则第二章第一节的标题即为“犯罪和刑事责任”。

犯罪与刑事责任是刑法的两块基石。

二者密切相联,无罪无责、有罪有责;罪重责必重、罪轻责必轻,罪、责相当。

一、有关刑事责任的不同见解什么是刑事责任,我国学者有不同的见解。

其中主要有:(1)“法律后果说”,认为刑事责任是“犯罪主体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2)“否定性评价和谴责说”,认为“所谓刑事责任,就是犯罪人因其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国家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对其犯罪行为及其本人所作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

”(3)“刑事法律关系”说,认为“刑事责任是国家与犯罪人之间的一种刑事法律关系”。

(4)“刑事义务”说,认为“刑事责任是指在犯罪人与国家之间因犯罪行为而产生的刑法关系中,犯罪人所必须承担的实体性的刑事义务的总和”。

上述各种见解,相比较而言,“刑事义务”说从国家与犯罪人之间的刑事法律关系角度,去揭示刑事责任的本质,抓住了问题的要害。

其基本观点是可取的。

因为它不仅在词义理解上是正确的,而且从深层次上揭示了刑事责任的最基本内涵。

在现代汉语中,“责任”一词有两种含义:其一,指分内应做的事,如“尽责任”;其二,指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过失,如“追究责任”。

前者,是积极意义的责任;后者,是消极意义的责任。

但是,无论哪一种责任,都与“义务”一词相通。

因为,义务在现代汉语中,指“公民或者法人按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或者指“道德上应尽的责任。

”在法学理论中,法律义务一般亦解释为法律规定人们应履行的某种责任。

法律义务有两种:履行法律规定的应做之事(积极法律责任),如抚养好未成年子女,是第一性法律义务;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法律规定的应做之事(即第一性法律义务),如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而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消极法律责任),是第二性法律义务。

高铭暄《刑法学》(第5版)章节题库(上编 刑法总论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圣才出品】

高铭暄《刑法学》(第5版)章节题库(上编 刑法总论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圣才出品】

第十三章刑事责任一、概念题刑事责任与刑罚(华南理工2009年研)答:刑事责任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为:①从刑事立法看,刑事责任是衡量行为是否规定为犯罪和如何规定刑罚的依据。

②从刑事司法看,刑事责任是决定是否适用刑罚和如何适用刑罚的标准。

二、简答题1.简述中国刑法中刑事责任的含义及其特征。

(中南财大2008年研)答:(1)刑事责任的含义刑事责任,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2)刑事责任的特征①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一种负担。

将刑事责任归结为一种负担,因为刑事责任是一种消极责任,本身具有某种负担之意。

②刑事责任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

实施犯罪行为是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或者原因,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刑事责任就不可能产生。

“无犯罪则无刑事责任”,是现代刑法公认的原则。

③刑事责任以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为内容。

刑事责任不是承受一般的负担,也不只是承受否定的道德评价,因为这些都说明不了刑事责任的特有性质。

刑事责任是承受刑事处罚或单纯的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④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人来承担。

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所以刑事责任只有犯罪人即实施犯罪行为者才承担;没有参与实施犯罪,即使与犯罪人有这样或那样的关系,也不发生刑事责任问题。

⑤刑事责任由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强制犯罪人承担。

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国家所负的责任,它表现了犯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国家则由其司法机关代表它强制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

2.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

(山东大学2011年研)相关试题:简述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

(中央党校2008年研)答:(1)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概念①刑事责任,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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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刑事责任
一、刑事责任的概念 1.刑事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 2.刑事责任是由于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而 产生的。 3.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国家承担的法律责任, 它表现了犯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4.刑事责任的社会政治内容是否定评价和谴 责。
据此,刑事责任就是基于犯罪行为而产生的, 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追究,犯罪人依法 承担的以否定评价与谴责为内容的法律责任。 目录
(一)确立刑事责任概念应当注意的问题:
首先,把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实现区别开来。 刑事责任的有无与大小与刑事责任的实现是两码 事。前者是刑事责任质和量的规定性,后者则是 一种诉讼法上的实现方法。 其次,把刑事责任与刑罚区别开来。刑事责任 是因犯罪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这种责任不以 犯罪人的意志为和国家是否发现和追究为前提, 而刑罚只是实现刑事责任的一种最主要方式。 再次,把刑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区别开来。 刑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一样,共同从属于法律 责任。
确定
承担
(二)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1.定罪判刑方式 2.定罪免刑方式 3.消灭处理方式(追诉时效、特赦以及死亡等)
目录
4.转移处理方式(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一)含义 1、刑事责任的根据,从犯罪人方面说,它应回 答行为人依据何种前提或基础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 这就是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从国家方面说,它应回 答国家依据何种前提或基础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问 题,这就是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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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事责任是质与量的统一,刑事责任的根据也存 在质的根据与量的根据问题。质的根据所要回答的 是基于何种理由行为人应负刑事责任的问题;量的 根据则是在确认行为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回 答其负某种程度刑事责任的依据问题。(刑事责任 的有无和大小) 3.刑事责任的根据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从 法学的角度探讨,就是研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事实根 据;从哲学的角度探讨,就是研究刑事责任的哲学 理论根据。
(二)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关系
1、刑事责任的存在决定刑罚的存在,没有刑 事责任就没有刑罚。刑事责任是刑罚的前提, 刑罚是刑事责任的结果; 2、刑事责任的轻重是量刑的基本依据和标准, 刑罚的轻重必须与刑事责任的轻重相适应, 这也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之所在; 3、刑罚是实现刑事责任的基本方法。
二、刑事责任根据
三、原则 1、合法原则。主体、依据、过程、结论合法。 2、平等原则。事实、法律。 3、协调原则。时间、空间。 4、无罪推定原则。有与无、证据不足按无罪处 5、疑罪从宽原则。 a、轻与重、证据不足按轻罪处理 b、一与数、证据不足按一罪处理 c、单与共、证据不足按单独犯罪处理 d、未与既、证据不足按未遂处理。 四、方法
第十三章 定罪与刑事责任
【内容提要】 本章主要论述了定罪与刑事责任的概念 与特征,定罪的特征与原则及其刑事责任的 根据,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与解决方式。 【本章关键词】 定罪 定罪的原则 刑事责任 相对意志 自由 刑事责任的根据 刑事责任的实现
第一节

定罪
一、概念: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审理的行为是否构 成犯罪及构成什么罪并以判决书的形式确定下来 的一种分析判断的认识活动。 二、特征 1、主体-------法院。 2、性质-------审判活动。 3、对象-------行为。 4、标准-------犯罪构成。 5、过程-------分析判断活动。 6、结论-------罪与非罪及此罪与彼罪。
刑 事 责 任 根 据
目录
刑事责任的法 律事实根据
行为人的行为具 备刑法所规定的 犯罪构成。
刑事责任的哲 学理论根据
人具有受客观必 然性决定和制约 的意志自由,表 明人能够认识客 观事物的发展规 律,并能够利用 客观规律为自己 服务。
三、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 与解决方式
(一)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
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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