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济法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年6月18日,天诚公司在广东国际大酒店二楼 开办了"蒙地卡罗国际购物中心",经营范围为零售 服装,皮具,鞋类等,主要经销世界名牌产品.该中 心开业前后,在内地及港,澳多家报刊以及广州电台, 广东电视台进行了大量宣传.1995年9月至1996年5月, 天诚公司先后取得"蒙地卡罗"文字商标在第1类至第 42类商品和服务上的商标注册,该商标核定运用的商 品和服务中包括第19类非金属建筑物,第36类不动产 代理,第39类运输,第41类教育,公共游戏乐场,第 42类餐馆,临时住宿,医疗,美容院.
以在线销售书籍和音像制品著称的A网站 因为低于成本价(每本11.4元)的售价(每 本10元)销售某畅销书 问: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为吸引顾客,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为吸引顾客,促进 销售, 销售,以向购买者提供奖品或者奖金为 手段进行推销的行为. 手段进行推销的行为. 附赠式和抽奖式两种形式. 附赠式和抽奖式两种形式.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1.欺骗性交易行为 指经营者违背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进行 市场交易,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市场交易,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4种欺骗性交易行为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仿冒知名商品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在商品上使用质量虚假标志 ——使用质量虚假标志是指在商品上伪 使用质量虚假标志是指在商品上伪 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 名优标志, 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 , 名优标志 , 伪造 产地, 产地 , 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 示.
第七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 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 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 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反向假冒 行为)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以前,许多法律法 规已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了禁止性的规定,而大 多散见于其他法律中,如:《民法通则》、《刑 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专利法》等等。除了这些法律法规 之外,另外还有许多直接或间接制定有反对不正当 竞争的条款。这说明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是随 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完善的。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 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 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 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 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 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 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例]甲酒厂生产的“ 太岁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场上颇有名 气。以后,乙酒厂推出“状元乐”高粱酒,其酒瓶形状和瓶 贴标签的图样、色彩与“太岁康”几近一致,但使用的注册 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同。对此,下列表述中哪 一个是正确的?( ) A.因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乙厂 对甲厂不构成侵权 B.“太岁康”商标仅属省内知名,其标识又未获得专利, 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 C.两种商品装潢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生误认, 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D.两种商品装潢虽外观近似,但常喝“太岁康”的人仔 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法律禁止
第七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竞争法
一、竞争法概述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特征
第一节 竞争法概述
一、市场和竞争 竞争是市场环境下的竞争,没有市场也就没 有竞争,要理解市场竞争首先就需要理解市场的 概念。 市场的定义:由人们的需要及为满足需要所构成 的交易机会和场所。 竞争的定义:是指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为获取 交易机会,占有市场优势,追求利益最大化,以 其他竞争者为对手而从事的较量。 本质:是逐利性,对经济利益的追逐。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法 定 义 调 整 对 象 广义 (1)垄断行为 (2)限制竞争行为 (3)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的 行为 上述(3)及部分(2)
我国
调整对象
国家在反不正当竞争行为过 程中所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欺骗性交易行为 不 正 当 竞 争 行 为 的 表 现 形 式 商业贿赂行为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倾销行为
习题
为排挤竞争对手,某商店在销售中向海信购买电 冰箱的顾客赠送一套餐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哪项? A.如果电冰箱的价格减去餐具的价值小于电冰箱 的成本价则商店构成不正当竞争 B.商店的行为构成违法搭售的不正当竞争 C.如果赠送餐具违背顾客意愿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否则不构成 D.如果餐具质量不合格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否则 不构成
第七章 市场监管法律制度
– 二 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与特征
–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反不 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 特征: 特征: 由经营者所为(法人、非法人经济组织或个人) 由经营者所为(法人、非法人经济组织或个人) 在市场交易中发生(存在于商业关系中) 在市场交易中发生(存在于商业关系中) 以竞争为目的(违法者与受害者存在竞争关系,它不是 以竞争为目的(违法者与受害者存在竞争关系, 一般的侵权行为,而是与竞争有关的侵权行为) 一般的侵权行为,而是与竞争有关的侵权行为) 违反商业道德(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 违反商业道德(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 损害竞争对手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反不正当竞争法》采用列举式共列举了11类不正当竞争行 反不正当竞争法》采用列举式共列举了 类不正当竞争行 难以穷尽不正当竞争行为, 为,难以穷尽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利于执法部门在实践中认 定形形色色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列举式概括式并举。 定形形色色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列举式概括式并举。
第二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弱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弱者)
– 一 消费者
消费者保护组织及活动
–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OCU):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1960年由美、英、澳、比、 年由美、 ): 年由美 荷五国发起成立,现有170多成员组织分布于 多个国家和 多成员组织分布于60多个国家和 荷五国发起成立,现有 多成员组织分布于 地区,是一个独立的、非政治性的、 地区,是一个独立的、非政治性的、有影响力的世界性消费 者组织。 年该组织将3月 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者组织。1983年该组织将 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年该组织将 – 中国消费者协会:1984年12月成立,1987年9月被 中国消费者协会: 月成立, 月被IOCU接 年 月成立 年 月被 接 纳为正式会员。 纳为正式会员。
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解读
卖方,也可以是买方。 2、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主观上出于故意和自愿进行的行为, 其目的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 3、商业贿赂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财务、会计 及廉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秘密给付财物或其他 报偿,具有很大的隐蔽性。 4、商业贿赂的形式除了金钱回扣之外,还有提供免费度 假、旅游、高档宴席、色情服务、赠送昂贵物品、房屋装 修以及解决子女、亲属入学、就业等多种方式。 5、商业贿赂在后果上侵犯了同业竞争者的公平竞争权, 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四)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1、采用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 进行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五)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 经营者所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
特征 1、行为主体:公用企业和其他具有独占地位 的经营者。 2、行为表现: 限制竞争。 性质 这类行为限制了用户、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将生产同种商品的其他经营者完全排斥在特定 的市场之外,妨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故 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
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 以下罚款责
(九)商誉侵权行为
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 誉、商品信誉 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以1万元 以下罚款(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第七章
四、知识产权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 (一)不正当竞争的种类: 不正当竞争的种类: 不正当竞争的种类 假冒行为:市场交易中以假冒、模仿等引起市 场混淆。损害对手并欺骗消费者,获取不正当 优势。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应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应用 著作权法领域 对作品名称的保护,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假冒 理论。 假冒他人署名。 对保护期届满作品的保护。 对不具有独创性对象的保护(比如无独创性数据 库)。
第七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念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制止经营者采用欺骗、胁 迫、利诱以及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手段从 事市场交易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 竞争的商业道德和交易秩序的法律制度。 1、从内容上看,“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个概念 还有广义和狭义之别 2、从法律的形式渊源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有 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之别
实质意义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与反不正 当竞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
二、发展过程 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欧资本主义国家, 已在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成经济法的核心。在一些国家 里,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辅助性法和法规在维护国家 的经济秩序和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 要的作用。 最早使用不正当竞争概念的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 黎公约》,该公约第10条规定:“在工业或商业中任 何违反诚实习惯的竞争行为都是不正当的竞争行 为。”1896年德国制定了第一个专门禁止不正当竞争 行为的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是世界上最早关 于反不正当竞争的特别法。
实用经济法 第7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反垄断的立法活动可追溯到
古代罗马 ,现代意义上的制止垄断的法律,以 美国 1890 年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为首 创。
第七章>>第一节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历史沿革 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作为一种约束性规则, 产生于19世纪的欧洲。 我国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相继发布了一系列保 护合法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行政法规 和行政规章。
第七章>>第一节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案例: 步赋予两大集团专营权,过去自由竞争的成品油批发 零售市场,自此变成了两大寡头瓜分的局面。赵友山 经营的龙庆公司亏损与日俱增,迫不得已,于2002年 与中石油谈判收购,黑龙江省审计事务所评估公司价 值为3 200万元,但中石油出价为2 000万且只要资产 不要人。谈判破裂。2003年5月,在两大集团的要求 下,铁道部发文,铁路部门只承运中石油和中石化托 运的成品油,龙庆公司被迫停业。
是指经营者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欺骗手段,使其商品或 提供的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相混淆,造成 或足以造成购买者误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行为的特点是: • 行为的主体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经营者。 • 行为的客体是他人商品的标识。 • 行为的后果客观上造成或足以造成消费者或用户 发生混淆。
第七章>>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
• ①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 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者合法权益 • ②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 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秩序 • ③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 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
• 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
• 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 济秩序的行为。 济秩序的行为。
⒋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 以盗窃、利诱、 业秘密。 业秘密。 披露、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上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 业秘密 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揭露、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揭露、 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上述违法行为,却获取、 (4)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上述违法行为,却获取、 使用或揭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反不正当竞争法
2、法律对竞争的规制
(1)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保护公平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保护公平的、 有效的自由竞争, 有效的自由竞争,以维护市场经济的活 力和有效运作 反垄断法: (2)反垄断法:法律对妨碍竞争的不正当 竞争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加以禁止
经济法 (7)
• 2.经营者集中的经济效果
• 经营者集中的经济效果同样具有两面性。
• 3.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的规制模式
• 2.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 为了提高效率、增强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
准的客观性,当经营者的市场份额达到一 定程度时,可不再考虑其他因索,而直接 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 (1)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时应当 依据的因素
• (2)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标准
•
• 3.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 所谓滥用市场地位行为,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凭借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的排挤竞争对手或不公平交易行 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三:一是行为主 体须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二是客观方面实施了 排挤竞争对手或不公平交易的反竞争行为;三是在行为后 果方面削弱了竞争,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
• 在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 过程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主要考虑 下列因素:
• 6.法律责任
•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 者违反《反垄断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 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 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 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2.平等原则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平等原则,是指任何参与市场竞争的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 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在平等的基础上表达各自真实的交 易愿望,设定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3.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应受到公正合理的待 遇,不能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另一方只承担义 务而不享有权利;所有经营者遵循着同样的游戏规则,在 交易手段、交易环境和交易机会的获得方面一律平等。
(2)价值性,是指作为商业秘密的信息能够为权利人带 来经济利益。
竞争管理程序法
1.竞争规制实体法
(1)反垄断实体法是指通过规范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来 调整企业和企业联合组织间竞争关系的实体法律规范的总 和。
(2)反不正当竞争法实体法是指通过控制不正当竞争行 为来调整竞争关系的各种实体法律规范的总称。
(3)竞争管理实体法是指规定国家管理机关与市场主体 在竞争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的实体法规范的总 称。
2.竞争规制程序法
竞争规制程序法,是指为保障实现竞争实体法所规定的权 利、义务关系而制定的各种程序性规范的总和。
包括反垄断程序法、反不正当竞争程序法和竞争管理程序 法三个方面的内容.
五、竞争法的作用
竞争法是国家调整市场结构,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和促进 健康竞争的基本法律制度。
竞争法第七章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法律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 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第一节 不正当有奖销售的概念和特征
一、有奖销售的概念
第三节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二、民事责任 (一)对其它经营者造成损害时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
争法》第20条 ( 二 ) 对 消 费 者 造 成 损 害 时 所 承 担 的 民 事 责 任 —— 欺 诈 消 费 者 行
为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
二、不正当有奖销售的 概念和特征
不正当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进行有奖销售的行为
1、行为主体是经营者,非经营者不能构成本行为 2、是否具有损害消费者利益、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和动机 3、有奖销售是否真实 4、经营者与中奖人员是否有内部联系、中奖人员是否是通
过正当途径中奖的 5、该有奖销售方式推销的商品是否属于质次价高的商品 6、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是否超过5000元
三、巨奖销售行为
巨奖销售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时,附带性地向消费者提供的奖金(含物品、 金钱或其它经济上的利益)金额超过法律规 定的幅度的行为。
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法
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法
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有限竞争环境中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竞争优势,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虚假宣传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恶意诽谤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虚假交易行为。
6\不正当竞争的其他行为。
第二章虚假宣传行为
第四条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的宣传中,使用虚假的信息,误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第三章商业贿赂行为
第五条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向其他经营者或者其工作人员提供财物、款待、服务或者其他利益,以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第四章恶意诽谤行为
第六条恶意诽谤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虚假的言辞或者行为,严重扭曲事实,对其他经营者进行诽谤,以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第五章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第七条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或者违反协议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以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第六章虚假交易行为
第八条虚假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虚构交易事实、伪造交易凭证等手段,误导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以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第七章不正当竞争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不正当竞争的其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恶意转让客户。
2\恶性价格竞争。
3\挖人行为。
4\恶意诋毁其他经营者形象。
5\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附件:
附件一:相关案例解析
第7章第2节反不正当竞争法
《旅游政策与法规》精讲
蔡正敏主讲
乐清市雁荡山旅游学校副校长
(《旅游政策与法规》,浙江省旅游局编,2014年5月第4版,中国旅游出版社。)第七章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号公布,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所谓“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的范围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列举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与立法宗旨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1.形式意义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八届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2.实质意义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与反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规定,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四、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一)假冒行为
1.含义
假冒行为是假借和冒充其他经营者或其他商品的名称、商标、质量和产地标志等,以使人混淆产生误解的行为。
第七章 市场秩序法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
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
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及其法律责任
07 妨碍、破坏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行为包括: ①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 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②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 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③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实施不兼容; ④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 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01 混淆行为
A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
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B
擅自使用他百度文库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
社会组织名称、姓名
C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
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D
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
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及其法律责任
02 商业贿赂行为
第七章 市场秩序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单项选择题 1、制定世界上第一个反不正当竞争专门立法的国家是( )。A、美国 B、英国 C、德国 D、中国2、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A、回扣 B、送礼 C、免费旅游 D、就业优惠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金额不得超过( )元。A、10000 B、5000 C、3000 D、40004、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时间为( )。A、1993年9月2 日 B、1993年12月29 日 C、1994年9月2 日 D、1994年12月29 日5、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对不正当竞争进行主管的机关是( )。A、工商部门 B、税务部门 C 、物价部门 D、质量监督部门二、多项选择题1、我国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包括( )。A、技术信息 B、经营信息 C、管理信息 D、人员信息 2、监管部门在监督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可行使的职权有( )。A、询问权 B、检查权 C、查询、复制权 D、处罚权3、成为商业秘密的条件是( )。A、秘密性 B、实用性 C、保密性 D、先进性4、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强制性交易主体不可能包括( )。A、供电企业 B、烟草专卖局 C 、电信公司 D、公共交通企业三、判断题1、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发布虚假广告应承担法律责任。( )2、任何情况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3、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只有在违背购买者的意愿的情况下才构成不正当竞争。( )4、“由法院或有关机关选择其一”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法律竞合适用的基本规定。( )5、有些特殊的非经营者的行为,也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四、名词解释1、竞争2、反不正当竞争法3、反垄断法4、商业秘密5、商业贿赂五、简答题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点。2、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3、简述反垄断法的特征。4、简述商业贿赂的法律特征。5、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六、论述题1、试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2、试述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七、案例分析 广州商科新技术有限公司是台湾硕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硕泰克板卡中国大陆地区总代理,南京商科是二级代理,徐州某电脑经营部作为三级代理商在徐州地区有独家经销权,具有批发和零售的权利,并有维护硕泰克板卡产品信誉和对侵害硕泰克产品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与徐州某电脑经营部相邻的A公司未经允许,在广告刊物《古彭商情》第110期上,对SL-65EP、SL-65ME、SL-65K
《经济法》(第二版_王瑜)课件、案例解析习题答案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步测试参考答案
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同步测试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B
3.A
4.B
5.A
6.D
7.A
8.B
9.C 10.A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E
2.DE
3.ACDE
4.ABCE
5.ABCDE
6.ACDE
7.AB 8.ABCD 9.BC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1)甲旅行社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属于侵犯商业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雇员或职员的“跳槽”行为是企业的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主要渠道。甲旅行社利用高薪利诱乙旅行社职员泄露乙旅行社的经营信息,致使乙旅行社业务骤减,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2)商业秘密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财产,具有不可侵犯性,任何人均负有不可侵犯的义务,雇员也不例外。以上案例的雇员“跳槽”并泄露商业秘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获取被泄露商业秘密的甲旅行社采用了不正当竞争手段,也应给予相应的制裁。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2.
(1)C服装厂与A单位之间的交易行为是合法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回扣。回扣是指在商业购销中,卖方从明确标价应支付价款外,暗中向买方退还钱财及其他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的行为。回扣的特征之一是从帐外秘密给付。由此看C服装厂与A单位之间没有秘密给付。A单位和C服装厂所签合同中的确10%的优惠是折扣,折扣是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以明示的方式减扣或送让给对方一部分款额,促成交易的一种促销手段,不属于商业贿赂,是一种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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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学习目标
1.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产生的一般规律。2.重点掌握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含义及表现。
3.自觉抵制现实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教学时间:4学时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
●教学内容:
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一竞争
现代意义上的竞争是指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者之间为了经济利益进行的相互斗争。
主体:两个以上经营者,行业相同或相似。
目的:争取交易机会,争夺市场。
竞争的基本作用::给经营者以动力和压力,结果则是优胜劣汰。
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
的必然产物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有竞争才会有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范,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
1993年9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12月1日起实施。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将部分限制竞争的行为纳入了自己的调整范围。
三、我国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参与市场交易过程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二)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主要是经营者
2。不正当行为是违法行为。
3.它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第二节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经营者采用假冒或仿冒商品识别性标志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商业贿赂行为
经营者为排挤同行业竞争对手,达到商业成交目的以财物或其他手段向他人行贿或接受他人贿赂的行为。
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回扣。
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案例分析)
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
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特征:1秘密性2价值性3独特性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手段所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四、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
有奖销售: 1。附赠式2。抽奖式
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的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的办法,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的;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
五、限制竞争行为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行为
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包括两类:
一是公用企业,如电力、自来水、煤气和公共交通等企业;
一是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在特定的市场上处于无竞争状态。
六、滥用行政权力的限制竞争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的含义: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等国家机关,违法法律规定或违法授予的权限和职责,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行为,或者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以及行政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的行为,即以权经商和地区封锁行为。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表现:
1。限定客户和消费者只能购买行政部门下属企业或挂靠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商品。
2.限定客户和消费者只能购买行政部门关系户
的商品。
3.限定客户和消费者接受指定单位的有偿服务。4.规定在本辖区内未经批准不得购买和销售某些外地商品。
5.在本辖区边界或交通要道设置检查站,阻止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和阻止本地紧俏商品及重要原材料运往外地。
6.对进入本辖区的外地商品收取各种不合理的附加费等。
7.借口保护本地工商企业,封锁市场信息。七、低价倾销行为
低价倾销的含义:低价倾销是一种不正当降价行为,使指经营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生产企业以低于企业生产成本销售商品,经销企业以低于企业进货成本销售商品,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特点:
1。倾销行为的目的是排挤竞争对手。
2.倾销价格一定低于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
低于成本价格销售的法定例外情况: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的
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八、搭售行为
经营者销售商品,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特点:是以违背购买者意愿为基础,搭配某种商品或满足某种要求为条件。
九、诋毁商誉行为
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特点:以散布虚构的事实为手段,以达到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从中获利为目的。
十、通谋(串通)投标行为
(1)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的行为。这种行为直接损害招标者的经济利益。
(2)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行为这种行为,直接侵犯了其他经营者的正常活动和经济利益。
十一串通投标行为
表现形式:
1.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