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成立兼职救护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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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号成立兼职救护队

43号成立兼职救护队

石煤发[2011]43号
镇雄石桩煤业有限公司石桩煤矿
关于“成立兼职矿山救护队”及人员配备的
通知
矿属各科室、各队:
为了搞好我矿的安全生产,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时能及时救援,有效避免灾害事故扩大和减少人员伤亡。

经矿研究决定:成立石桩煤矿兼职救护队。

现特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兼职矿山救护队队员组成情况:
队长:杨自明
小队长:郭玉奎
成员:顾珍跃曾志才罗尤基罗余祥钟光才
代卢伟刘华宾张超
二、小队成员必须参加镇雄县矿山救护知识的培训和接受镇
雄县矿山救护队的业务指导,并取得相应救护资格证书。

三、小队成员每周应集中进行一次体能训练,一次救护技能训练,一次理论知识学习,总时间不少于12小时。

四、兼职救护队在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配备相应的工具、器材。

五、在灾害事故救护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一次给与500—1000元的奖励。

六、希望兼职救护队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科室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搞好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特此通知!
镇雄石桩煤业有限公司石桩煤矿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成立救护队通知
抄报:镇雄县煤炭工业局林口分局
石桩煤业有限公司石桩煤矿 2011年11月18日
…共印5份‟。

纸房沟煤矿救护队文件

纸房沟煤矿救护队文件

威信县纸房沟煤矿文件
矿发(2011)12号
关于成立纸房沟煤矿兼职救护队的决定
矿属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兼职矿山救护队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煤安发【2009】64号,《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企业兼职矿山救护队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云煤安发【2009】65号)及《威信县煤炭工业局关于转发煤矿企业兼职矿山救护队建设工作文件的通知》(威煤通【2009】4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有效提高预防和处置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煤矿安全工作形式持续稳定,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纸房沟煤矿兼职救护队:
一、救护队队长:晋方德(安全副矿长)
救护队副队长:李泽华(防突工)
二、兼职救护队队员名单如下:
晋家琼(安检员)晋家全(安检员)
张德工(安检员)陈吉彬(防突工)
王祖叁(防突工)陈祥富(防突工)
陈吉旭(防突工)
三、工作职责:
1、当矿井发生安全事故时,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安全地撤
离灾区,协助专职矿山救护队积极抢救遇险人员。

2、做好矿井日常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控制和处理初期事故。

3、参加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工作。

4、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5、协助矿长做好避灾、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6、根据政府的指令参加社会抢险救灾工作。

7、煤矿安排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威信县纸房沟煤矿
2011年2月18日。

5号关于成立兼职救护队伍的通知

5号关于成立兼职救护队伍的通知

5号关于成立兼职救护队伍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应对突发状况和提供紧急救护服务,公司决定成立兼职救
护队伍。

详情如下:
1. 目的
成立兼职救护队伍旨在提供快速、有效的紧急救护服务,保障
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 报名条件
- 所有愿意提供帮助和有相关医学知识的员工都可以报名加入。

- 应具备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 必须通过公司提供的针对兼职救护队伍的培训。

3. 队伍组成
兼职救护队伍由报名员工组成,根据报名人数和所在部门进行合理划分和组成。

队伍成员将根据需要轮流值班,以确保救护服务的全天候覆盖。

4. 值班时间和地点
- 值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将提前通知队伍成员。

- 值班地点:根据具体事故和紧急情况确定,可能涉及到公司各个部门或项目现场。

5. 工作职责
兼职救护队伍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现场急救服务。

- 协助呼叫应急救护车辆,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 提供基本医疗支持和建议。

6. 报名方式
请有意加入兼职救护队伍的员工发送邮件至HR部门,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并表明意愿。

我们将尽快联系您进行后续安排。

敬请关注公司内部通知,了解公司对兼职救护队伍的培训和相关要求。

感谢各位员工的支持和参与!
此致
XXX公司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开元公司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二0一二年十月)目录★值班制度 (1)★交接班制度 (3)★技术装备维修保养制度 (4)★学习、训练和考核制度 (5)★考勤和请假制度 (6)★战后总结讲评制度 (7)★下井预防检查制度 (8)★内务卫生管理制度 (9)★装备室管理制度 (10)★会议制度 (11)★奖惩制度......................................................12-13 ★队服管理制度 (14)★事故抢险救援报告制度 (15)值班制度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证6人以上值班。

小队长必须参与上岗值班,有事时和小队一起出动。

二、值班期间,上装备前,小队长要进行个人及小队装备全面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上车。

“必须保证氧气呼吸器完好,氧气压力不得低于18MPa,小队装备必须根据小队人员进行分工保管,严格按规定检查、登记;个人和小队装备必须经常保持全、亮、准、尖、利、稳,不得短缺,保证100%合格和完整好用。

”值班小队人员听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做好出动的准备,保证1分钟内出动。

三、值班人员负责看守好队内的装备和设施,若值班期间发生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四、值班期间,室内卫生由各小队宿舍值勤人员轮流打扫,室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

五、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若有重要特殊情况外出需请假的,必须向小队长汇报实际情况,由小队长决定是否准假。

矿内有事向队长请假的,最长不得超过1个小时;每天请假不允许超过2次,并应做好记录。

六、电话值班员不得请他人代替,必须听清记清事故电话,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杜绝误传误报事故电话或上级指示精神导致救护工作失误。

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值班室,根据交接班记录进行正常交接班。

二、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到“不清不交,不清不接”的原则。

接班前发现公共财物丢失、损坏的,应及时向小队领导汇报,由交班人员负责赔偿;接班后,发现公共财物丢失、损坏的,由接班人员负责赔偿。

5号关于成立兼职急救队伍的通知

5号关于成立兼职急救队伍的通知

5号关于成立兼职急救队伍的通知尊敬的员工们,
鉴于公司日益发展,为了提高员工们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和健康保障,我司决定成立一支兼职急救队伍。

急救队伍由有相关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员工组成,他们将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急救支持,并帮助协调医疗资源。

以下是关于成立兼职急救队伍的具体信息:
1. 急救队伍的组成:
- 急救队伍将由愿意参与的员工自愿组成。

参与要求为:
- 具备有效的急救培训证书或相关医疗背景;
- 心脏肺复苏(CPR)和基本急救技能掌握熟练;
- 有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2. 急救队伍的职责:
- 急救队伍将协助处理意外事故、急病突发和其他紧急情况;
- 提供基本的急救治疗,并确保伤员在送往医院前得到适当的处理;
- 协调医疗资源,与急救车辆和医疗机构保持联系,并提供必要的情况报告。

3. 急救队伍的培训和装备:
- 急救队伍将接受定期的急救培训,以保持技能水平;
- 公司将为急救队伍提供必要的急救装备和药品。

4. 急救队伍的运作方式:
- 急救队伍将通过内部通讯平台进行组织和协调;
- 在任何紧急情况下,员工可通过拨打急救热线或联系急救队伍成员来获取紧急救助。

请有兴趣参与急救队伍的员工,填写附加的报名表格,并将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提交截止日期为本月底。

希望更多员工积极参与兼职急救队伍,为我们的工作环境提供更安全和可靠的保障。

同时也真诚希望大家积极研究急救知识,做好自身和团队成员的安全保护。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参与!
敬上,
[公司名称]
[日期]。

关于成立兼职救护队修改的通知

关于成立兼职救护队修改的通知

神三江能源函【2016】13号关于成立三江能源有限公司兼职救护队的决定各(部门)科室、队组: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四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0〕169号)、《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矿山救护队伍建设的通知》陕煤局发〔2012〕144号、《关于加强煤矿兼职救护队建设的通知》陕煤局发〔2013〕71号等文件的要求,经矿安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三江能源有限公司兼职救护队。

现对我矿兼职救护队装备与设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落实执行。

一、兼职救护队组织机构为加强兼职救护队的管理,兼职救护队公设两个小队,设兼职队长1人、技术员1人、小队长2人,每个小队队员为7人,共计18人。

任命邱荣江同志为三江能源有限公司兼职救护队队长;任命井立兴同志为三江能源有限公司兼职救护队技术员。

任命张步超同志为三江能源有限公司兼职救护队第一小队小队长。

任命龚有文同志为三江能源有限公司兼职救护队第二小队小队长。

任命胥雅云、肖范、杨泽旭、宋盼盼、席化生、王文辉、陈吉东7人为三江能源有限公司兼职救护第一小队队员。

任命韩波、赵凯、赵衍军、唐文强、荣胜利、翟斌、张兴叶7人为三江能源有限公司兼职救护队第二小队队员。

兼职矿山救护队员由符合矿山救护队员条件,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的矿山生产、通风、机电、运输、安全等部门的骨干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干部兼职组成。

二、工作职责(一)兼职救护队的工作职责1、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协助专职矿山救护队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2、做好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控制和处理矿山初期事故。

3、参加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作业和安全技术工作。

4、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矿山事故救援工作。

5、协助做好矿山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队长工作职责1、对救护队的战斗准备与行动,技术教育与训练,日常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

成立兼职救护队文件

成立兼职救护队文件

澜沧锦茂煤业有限公司件澜锦煤司字[2012]11号关于成立澜沧煤矿兼职救护队的决定各(部门)科室、队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10﹞13号》、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关于规范煤矿兼职救护队伍建设竣工验收资料的通知》(云煤监救指[2011]17号)、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兼职救护队装备管理及使用维护暂行办法》的通知(云煤监救指[2012]4号)等文件精神,组建我矿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兼职救护队装备与设施建设,有力推动兼职救护队配足配齐基本技术装备,夯实应急救援基础,有效促进应急救援能力,依照《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工作实际,经矿务会2012年10月20日研究,决定成立澜沧煤矿兼职救护队。

现对我矿兼职救护队装备与设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落实执行。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坚持“安全第一”,树立“安全压倒一切、事故否定一切”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为出发点,以有效预防和处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为目的,严格标准,强化管理,稳步推进救护队装备与设施建设,切实提高预防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任命杨海辉同志为澜沧煤矿兼职救护队队长;任命赵建明、易开伟同志为澜沧煤矿兼职救护队副队长。

任命赵建明同志为澜沧煤矿兼职救护队第一小队小队长。

任命易开伟同志为澜沧煤矿兼职救护队第二小队小队长。

关于加强和推进煤矿兼职救护队建设的通知

关于加强和推进煤矿兼职救护队建设的通知

关于加强和推进煤矿兼职救护队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推进煤矿兼职救护队建设的通知黔安监应急[2011]215号各市(州、地)安监局、各煤监分局:我省煤矿数量多、分布广,且多数矿区道路崎岖,行车难。

大多数煤矿虽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但未建立兼职救护队,一旦发生事故,救护队不能在《规程》规定的时间赶到现场实施有效救援。

为保证安全、快速、有效地实施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就加强和推进煤矿兼职救护队建设提出如下要求:一、煤矿与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但未建立兼职救护队的,必须建立兼职救护队,兼职救护队人数不得少于12人。

二、兼职矿山救护队应设专职队长及专职仪器装备管理人员,分别负责日常管理和仪器装备管理工作。

兼职矿山救护队直属矿长领导,业务上受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专业矿山救护队指导。

三、煤矿兼职救护队由符合煤矿救护队员身体条件,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的煤矿生产、通风、机电、运输、安全等部门的骨干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兼职组成。

四、煤矿兼职救护队指战员,必须经由有资质的救护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五、煤矿必须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的规定,加强对煤矿兼职救护队的管理,配备符合要求的技术装备、训练器材和满足学习、办公、训练的场地。

六、各县级安监局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建立兼职救护队的工作。

各煤监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煤矿建立兼职救护队的监察。

七、省局应急办、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指导煤矿兼职救护队的建设工作。

八、煤矿兼职救护队的组建工作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

各县安监局每季度向市(州、地)安监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抄送省局应急办、救援指挥中心。

关于组织成立兼职应急救护队的通知

关于组织成立兼职应急救护队的通知

关于组织成立兼职应急救护队的通知为做好公司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切实预防和控制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发生,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最大程度的减轻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进一步提高我公司应对各类突发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现公司决定成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总指挥:XXX副总指挥:XXX成员:XXXX XXXX XXXX XXX应急组织机构如下图所示。

1、总指挥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的全面组织、协调、指挥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启动和解除命令。

2、副总指挥职责(1)协助总指挥负责救援具体工作。

(2)组织提出救援过程中的实施方案和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3)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3、后勤保障组职责主要负责现场所需车辆调度、人员和应急物资调运,保障救援现场所需的饮用水和食物,以及外来人员接待等。

组长不在时,副组长行使指挥职权。

4、医疗救护组职责确保医药用品在有效期内、供应及时,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进行简单的医疗救护。

组长不在时,副组长行使指挥职权。

5、技术指导组职责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协助抢险救灾组现场实施救援。

组长不在时,副组长行使指挥职权。

6、抢险救灾组职责具体负责实施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应急救援内容由相关部门组织紧急调用本部门人员参与救援工作。

组长不在时,副组长行使指挥职权。

7、善后处理组职责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补偿等善后处理事宜。

组长不在时,副组长行使指挥职权。

8、通讯信息组职责做好应急警报、事故报告、内外联络及宣传报道工作。

负责应急救援过程所需通讯设备,起草事故简报和正式报告,确保应急期间内外通讯畅通、按规范报告事故。

组长不在时,副组长行使指挥职权。

9、警戒保卫组职责主要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持等工作。

关于非煤矿山成立兼职救护队的文件范文

关于非煤矿山成立兼职救护队的文件范文

为了保证我们超酷员工的安全,大老板们决定为我们的非煤矿组建一
支兼职救援队。

你说得对!我们得到了我们自己的英雄团队来拯救
这一天以防任何采矿事故。

这都是我们的使命的一部分,以确保我们矿址的每一个人尽可能安全。

我们的救援队将由我们自己的队伍勇
敢的志愿者组成他们将得到训练和认证处理任何紧急情况他们的方式,并给予急救像全职业。

我们完全为这个想法着迷因为这会使我
们的非煤矿开采更加安全而且,它显示了我们有多认真照顾我们出色的员工。

去救援队!
我们考虑组建一支非煤矿兼职救援队伍。

这会是一个过程,虽然。

我们要问我们的员工有没有人愿意挑战。

我们需要那些接受过安全训练的人,愿意接受一些艰难的训练,一旦我们组好队伍,他们就会经过一堆训练,涵盖急救,救援技术,紧急免疫,以及所有用于非煤矿开
采的具体物品。

训练将由职业者进行,并让每个人都准备好应付任何
紧急情况。

将根据我们的地雷管理和现有安全规程,建立一个兼职救援小组,表
明我们坚定不移地维护我们雇员的安全和福祉。

该小组将在紧急情况
下承担具体作用和职责,并在必要时与现场人员和外部应急部门合作。

将定期进行演习和模拟,以确保小组做好所有潜在情景的准备,并大
力强调不断改进和学习。

救援队伍除承担应急责任外,还将积极主动
地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和隐患,增强安全意识,为我国非煤矿开采业
务整体安全文化做出贡献。

执行这项倡议是我们安全努力的重大进展,我们致力于成功执行和持续发展这项倡议。

关于加强煤矿企业兼职矿山救护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煤矿企业兼职矿山救护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企业兼职矿山救护队建设的实施意见鲁煤监协调〔2012〕74号兼职矿山救护队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基础力量,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10〕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38号)精神;依据《矿山安全法》、《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煤矿企业兼职矿山救护队建设与管理,完善全省矿山救援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应急能力。

经山东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第5次办公会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专业矿山救护队伍为骨干、以兼职矿山救护队伍为补充,建设覆盖全省所有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队伍体系;坚持统筹规划,各负其责,建设与本企业安全生产需要相适应的兼职应急队伍;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依靠专业装备,依靠科学管理,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煤矿企业兼职矿山救护队的整体水平。

(二)建设目标。

通过二年的努力,未单独建立专业矿山救护队的煤矿企业(含煤矿企业建立了专业矿山救护队,未设驻矿救护队的煤矿)应完成兼职矿山救护队的建设工作;并与就近三级以上资质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有偿服务救护协议。

形成由专业救护队伍和兼职救护队伍构成的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预防和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明显提高。

二、组织机构和人员(一)兼职矿山救护队是指由符合矿山救护队员身体条件,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的矿山骨干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兼职组成,为企业提供应急技术服务,对矿山事故进行先期处置,协助专业矿山救护队处理矿山事故的组织。

(二)兼职矿山救护队原则上应由2个以上小队组成,每个小队由9人以上组成。

关于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实施方案

关于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实施方案

****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实施方案我矿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发【2011】98号文件精神和公司技术管理部2012年4月6日下发关于各单位编制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

也是为了确保我矿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够及时进行救治,从而缩小事故范围,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和其它损失,特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
一、应急救援小分队组织机构:
队长一名,下设三个应急小组,每组设组长一名,组员8名,共计28人(后附应急小分队花名表)。

二、应急救援小分队的组件及任务。

应急救援小分队人员组成,从全矿井下采掘机运等各单位抽调。

人员必须具备两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身体健壮,年纪不大
于35周岁的男性青年。

小分队在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工作,负责全矿突发事
故的应急救援。

三、应急救援小分队的职责。

小分队人员兼职工作,平时在各单位正常上班,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要经过正规训练,每年要专门聘请专业救护队教练进
行脱产训练不少于一月,同时还要由小分队队长经常组织业务训练,确保应急小分队人员的身体健壮及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假如
矿山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小分队能够及时救援,并且达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目的,从而缩小事故范围,减少人员伤亡和其它
损失,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四、应急救援小分队物资配备。

1、按照我矿2012年及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所需物资配备,专库专用。

2、另小分队人员每人应配备隔绝式专用呼吸器、雨衣、雨
靴、统一工作服一身,一旦工作需要,能够随时准备战斗。

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兼职救护队的管理,保障队员的权益,提高救援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兼职救护队是由具有医学、护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组成,自愿参与社会救护工作的组织。

兼职救护队队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第三条兼职救护队在救护活动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严禁泄露患者信息。

第四条兼职救护队应当将救护工作与党和政府的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多的医学救护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兼职救护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秘书一名。

队长、副队长由队员自行选举产生,秘书由队长任命。

第六条队长是兼职救护队的领导者,负责统筹和协调队员的救护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秘书协助队长处理日常事务。

第七条队长和副队长应当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救护队的工作。

第八条兼职救护队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救护小组,小组长由队长或副队长任命。

第三章选拔和管理第九条兼职救护队队员应当具备相关医学、护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普通的急救工作。

第十条兼职救护队在招募新队员时,应当充分了解其医学背景和急救能力,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第十一条兼职救护队队员必须遵守队内管理规定,服从队长和副队长的指挥,认真履行救护工作。

第十二条兼职救护队队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医学救护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急救培训,确保自身能力与时俱进。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兼职救护队队员应当遵守救护工作的相关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必须按时参加救护活动。

第十四条兼职救护队队员在救护工作中必须佩戴工作证,严格按照救护标准操作,保障患者的安全。

第十五条兼职救护队队员在救护工作中必须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尊重患者的意愿,严禁对患者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

第十六条兼职救护队队员在救护工作中应当紧急救护现场保持秩序,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急救和转运工作。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兼职救护队队员在救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其继续为社会做出贡献。

关于煤矿辅助救护队建立方案

关于煤矿辅助救护队建立方案

煤矿兼职救护队建设方案矿属有关部室、队组:根据古交市古煤字【2011】32号《古交市煤炭工业局转发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煤矿企业兼职矿山救护队规划、建设实施意见(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矿井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矿井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结合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炉峪口煤矿兼职救护队建立方案。

一、建设目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以太原市矿山救护大队为骨干、矿山兼职救护队为补充的矿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构建功能全面、信息畅通、结构完整、装备精良、作战能力强的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矿井事故防范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组建规划及体制㈠组建规划根据要求,矿组建一支兼职救护小队,人员不少于9人。

㈡管理体制兼职救护小队设小队长、副队长各一名,根据需要设仪器装备管理人员。

兼职救护小队直属安全副矿长领导。

三、兼职救护队任务及职责兼职救护队应积极参与矿预防性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危险源监控以及应急知识培训等工作,把参与事故预防检查作为自己的基本职责之一,熟悉矿井通风系统、生产布局、主要灾害隐患、避灾路线和应急预案,并建立矿井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档案,帮助矿井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为服务矿井安全生产搞好技术服务,实现事后抢险向事前主动预防检查的转变。

兼职救护队要不断强化专业知识培训,着力提高队伍专业素质,通过学习提高预防性安全检查的能力,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主要任务及职责如下:㈠热爱矿山救护工作,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规定,全心全意为矿山安全生产服务。

㈡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地完成矿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㈢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协助专职救护队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㈣积极做好矿预防性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危险源监控等工作,控制和处理矿山初期事故。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兼职救护队的战斗准备,促进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准备水平,建立装备先进、组织严密、作风过硬、素质良好、协调有效、快速反应、能够协同专业矿山救护队一起作战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__)第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兼职救护队的主要任务1.引导和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受令处理井下火灾、瓦斯、煤尘、水害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3.受令进行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救援和地面消防工作。

4.受令进行煤矿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启封密闭、反风演习以及其它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才能完成的工作。

5.参与审查、贯彻实施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协助煤矿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工作。

6.协助煤矿搞好职工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救援报告1.报告程序:现场救护小队长→现场指挥长→地面指挥部→总指挥长。

2.报告内容:事故地点、事故时间、事故性质、受灾人数、受灾范围。

3.报告要求: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及时向现场指挥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或抢险救灾指挥部。

(四)值班工作1.值班队员必须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当接到事故电话立即出动。

2.值班期间,对救援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必须保证呼吸器合格、完好,处在备战状态,氧气压力不得低于18MPa。

值班小队人员听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做好出动的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动进行救援。

3.电话值班员不得请他人代替,必须听清记清事故电话,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杜绝误传误报事故电话或上级指示精神导致救护工作失误。

4.值班人员发现通讯有故障,应立即向电话维修人员汇报,及时处理,以保证通信畅通。

(五)装备检查维护保养1.兼职救护队员必须对自己所佩带的氧气呼吸器认真保养和维护,保证100%合格和完整好用。

兼职救护队实施方案

兼职救护队实施方案

(一)兼职矿山救护队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一系列应及管理政策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建立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做好煤矿生产安全预防和兼职救援工作。

(二)、建立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的工作、联动机制,组织参与煤矿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危害源监控及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三)、组织参与本矿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在预防检查工作中,发现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通知作业人员立即停止撤出现场人员,同时向矿领导报告。

(四)、辩识本矿井重大危险源,并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治理档案,协助矿井做好事故隐患治理。

建立健全矿井灾害预测,预警制度,督促落实各项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求。

(五)、参与编制和审查本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六)、全面组织开展本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演练,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方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向专业矿山救护队和主管部门提交演练的书面总结报告。

(七)、协助专业矿山救护队进行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参加本矿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八)、发生事故时,积极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安全撤离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处臵措施。

(九)、认真组织开展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并实施煤矿应急方案涉及的有关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对本矿从业人员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等相关内容的培训,普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臵知识,提高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

(十)、严格救护队员作息时间,分队全天24小时值班,保障通讯畅通。

无重大或较大私事时不允许随便告假,必须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救护队伍。

六、救援及应急措施(一)、本方案启动后,煤矿各工作人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单位开展事故救援相关工作,同时立即通知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向周边煤矿通报事故情况,请求给予支援。

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一、概述兼职救护队是一种由志愿者组成的救护队伍,旨在提供即时的急救和救援服务。

为了保证兼职救护队的高效运作和统一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队伍组成兼职救护队由志愿者组成,其中包括队长、副队长和队员。

1.队长负责整个兼职救护队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具有决策权和指挥权。

2.副队长协助队长的工作,并在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的职责。

3.队员负责具体的急救和救援工作,按照队长和副队长的指示进行工作。

三、岗位设置兼职救护队根据任务需求和队员专业背景设置不同的岗位,包括急救员、心理支持员、物资管理员等。

1.急救员负责提供紧急的急救和救援服务,具备相应的医疗知识和技能。

2.心理支持员负责给予受伤或受灾群众心理上的支持和关怀,具备相关的心理知识和技能。

3.物资管理员负责管理兼职救护队的物资储备和消耗情况,确保物资的充足和合理使用。

四、队伍培训为了提高兼职救护队的专业素养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队伍进行定期培训是必要的。

1.新队员入队前必须参加基础培训,包括急救知识、队伍规章制度以及应急处理流程等内容。

2.队长和副队长要定期组织队员进行进阶培训,提高队员的专业水平和应对能力。

3.队伍还可以邀请专业人士进行讲座和实践指导,增加队员的知识储备和实践经验。

五、工作流程为了确保兼职救护队的工作有序进行,制定以下工作流程:1.接到任务:兼职救护队通过电话、短信或其他渠道接到任务。

2.任务分配:队长根据任务的性质和需要,将任务分配给相应岗位的队员。

3.准备工作:各岗位队员进行准备工作,包括装备准备、沟通协调等。

4.实施任务:队员按照任务要求进行工作,保证任务的高效完成。

5.反馈汇报:任务完成后,队员向队长提交工作汇报,包括具体工作情况和问题反馈等。

6.任务总结:队长组织队员进行任务总结,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六、考核评估为了确保兼职救护队的工作质量和队员的表现,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是必要的。

1.定期考核:每个季度对队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工作表现、协作能力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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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矿山兼职救护队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10〕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38号)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企业兼职矿山救护队建设的实施意见》(鲁煤监协调字〔2012〕74号)等文件的精神,依照《安全生产法》、《矿山救护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煤矿公司兼职矿山救护队的建设与管理,规范各类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提高安全生产应急能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矿井兼职矿山救护小队的建设工作,达到符合《矿山救护规程》规定的技术装备配置水平、人员配备要求和管理水平,建立符合兼职矿山救护队条件并能独立承担赋予职责的救护队伍。

二、组织机构
根据鲁煤监协调字〔2012〕74号《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企业兼职矿山救护队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中对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要求,我公司设立一个兼职矿山救护小队,有9名。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符合矿山救护队员标准、从事井下工作3年以上的工人骨干、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具体如下:同志为煤矿公司兼职救护小队队长;
同志为煤矿公司兼职救护小队副队长;
同志为煤矿公司兼职救护小队兼职技术员;
同志为煤矿公司兼职救护小队仪器装备管理员;
小队成员(5人):。

三、工作步骤及主要任务
严格按照《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企业兼职矿山救护队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拟定的工作步骤及主要任务完成相关工作。

并按具体时间安排做好培训工作,保证持证上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矿山救护队基本装备与设施或场地的配备,建设和完善矿山救护队相关管理制度,完成矿山救护队的竣工验收,充分发挥兼职矿山救护队功能,认真履行
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组织开展兼职矿山救护队的训练、预防性检查、方案演练,积极配合专职救护队开展煤矿从业人员应急救援知识及自救、互救知识培训教育。

四、工作职责
(一)兼职救护队的工作职责
1、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协助专职救护队积极抢救遇险遇
难人员;
2、做好矿井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控制和处理初期事故;
3、参加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4、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矿井事故处理工作;
5、协助做好矿井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队长工作职责
1、对救护队的战斗准备与行动,技术教育与训练,日常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救护队训练、学习计划,并定期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等各项工作。

3、负责组织全队的矿山救护业务活动。

(三)副队长工作职责
协助队长工作,主管战斗准备及行动、技术训练和后勤工作。

当队长不在公司时,履行队长职责。

(四)技术员工作职责
1、在队长领导下,对救护队的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编制救护队训练计划,负责指战员的技术教育。

3、参与审查矿井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4、组织科研、技术革新、技术咨询及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等项工作。

5、负责处理事故和其他技术工作总结的审定工作。

(五)救护队员工作职责
1、热爱矿山救护工作,全心全意为矿山安全生产服务。

2、发扬英勇顽强、吃苦耐劳、舍己为公、不怕牺牲的精神。

3、积极参加科学文化、技术业务学习,加强体质锻炼,苦练基本功。

4、自觉遵守《矿山安全法》和《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等安全、救护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5、爱护公共财产,励行节约,爱护救护仪器装备,认真做好仪器装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保持在完好的战斗准备状态。

6、按规定参加战备值班工作,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动的准备。

7、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勇敢果断,积极参战,完成抢救和其他各项战斗任务。

五、主要工作
(一)规章制度建设
参照专业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煤矿公司的兼职救护队
技术装备维修保养制度,学习和训练制度,预防性安全检查制度,材料装备库存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专职队长、技术员、队员的岗位工作职责。

(二)装备与设施建设
配齐配足个人防护装备,各种气体检测仪器,专用装备与器材等基本装备。

完善办公室、装备室、修理室、氧气充填室和学习、训练、休息的场地以及地面模拟巷道、检力器、单杠、爬绳架等必要的设施建设。

六、其他
(一)兼职救护队队员的管理
1、兼职救护队直属矿长领导,业务受总工程师和肥矿集团救护大队的指导。

2、矿井一旦发生事故,兼职救护队队员要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内到公司调度会议室集结待命,坚决服从煤矿公司和肥矿集团救护大队的调度、指挥。

一旦发生事故,熟悉巷道,动作迅速,能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把事故消灭在初期阶段。

3、矿井发生大的事故时,兼职救护队队员应按照《矿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规定,引导和配合专职救护队的行动,确保救援、救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兼职救护队队员的劳动保障待遇
1、薪酬待遇不低于本公司采掘区队同等职级的保障待遇。

2、兼职救护队员应享受救护岗位津贴。

3、兼职救护队员除享受本公司职工保险待遇外,煤矿公司还应为其
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每年必须对全体救护队员进行一次全面查体。

5、救护队员佩戴氧气呼吸器工作时,应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特殊津贴,
在高温或浓烟环境时,特殊津贴提高一倍。

6、劳动保护用品按照采掘一线职工标准给予发放。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完善兼职矿山救护队通知
抄报:
发:董事长总经理各副总经理各单位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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