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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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法学概论
一、什么是法及法的类 二、法学与法学研究 三、法学的发展史 四、社会主义法学的基本内容
五、我国法学发展的基本走向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什么是法及法的类型
法的定义 法是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着 统治阶级(在社会主义社会,是工人阶 级为首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并且由国 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它通过 确认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 务,确认、保护和发展着对统治阶级有 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 现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工具。
(1)以往的法学都以唯心史观解释法律与经济的 关系,马克思主义法学以唯物史观科学阐述了法律 与经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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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往的法学都认为法律是从来就有的,也是
永恒存在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是一个历 史现象,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3)以往的法学都否认法律的阶级性,把法律说 成是超阶级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不是 超阶级的,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科学的 揭示了法律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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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枪口抬高一厘米
1992年,一守卫柏林墙士兵受到审判, 罪名是射击一名翻墙年轻人。法官认 为,不执行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 是无罪的。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 权利,这是你应该主动承担的良心义 务。当法律和良知冲突时,良知是最 高的行为准则,而法律却不是。该士 兵被判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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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法学的发展史: 1、起源于周朝 2、春秋战国时期:儒、法、墨、道 3、西汉至清代中期:萧条 停滞 4、清末至民国时期:封建主义和资本 主义法律思想相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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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史: 1、分为四个时期:马恩、列宁、 毛泽东、邓小平; 2、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区别:
法学的含义 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探寻其产生、发展、变化规律的知识 体系或学问。 研究对象:法律现象
1.法律制度问题 2.与法律相关的社会现实及其互动关系 3.法的本质和价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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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的方法
社会调查法
分析和比较法 历史考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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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发展史
法学概论
授课教师 梁丽华
獬豸
俗称独角兽,是古代传说中 的异兽。它拥有很高的智慧,懂 人言、知人性,能辨是非曲直, 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 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 当人们发生冲突或纠纷的时候, 它能用角指向无理的一方,甚至 会将罪该万死的人用角抵死,令 犯法者不寒而栗。所以在古代獬 豸就成了执法公正的化身。与此 相类似,在西方,独角兽也被认 为是纯洁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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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法学派别
自然法学派
(1)法在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 的法律必须以此为基础。 (2)法律应当与自然性相符合。 (3)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公平和正义。 (4)法律及其观念应当与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 观念相一致 例如,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法无明文不为罪、人身 自由不可侵犯、人民主权、权力分立等思想,都 发端于自然法学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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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学的基本内容
宪法 行政法 民法 知识产权法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婚姻法和继承法 经济法 刑法 诉讼法
我国法学发展的基本走向
法治民主化
行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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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特征 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规定了权利和义务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法的分类
成文法和习惯法
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本法和普通法
一般法和特别法 公法和私法
国内法和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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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法学研究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
(1)国家制定的法才是“严格意义的法”
(2)国家法是一个法律规则或规范的体系
(3)法律是中性和价值无涉的,是一种纯粹技术
性和工具性的东西,“恶法亦法”
(4)执法者只是法律推理的机器,不应当有任何
的自由裁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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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学派:
(1)法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秩序,产生于社会之 中,而不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则 (2)法律并非一定由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在没 有国家的地方和时候也存在着法律 (3)法律是由规则、原则、政策等多种要素构成 的体系 (4)法律还一项过程和事业
(一)西方法学发展史:
1、古希腊:一方面成文法不多,也没有立法的 法定程序;但另一方面,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生活 的各个方面,成为人们认识和感知的对象,提出 了一些法学问题。
2、古罗马:法学相对发达繁荣,出现了职业法 学家集团,建立了法学家官方解答制度,法学家 声誉大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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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世纪:(1)独立法学消失;(2)中世纪后期 法学恢复;(3)13—14世纪起向近代法学过度。 4、资产阶级法学:17—18世纪。特点:近代资产阶 级建立了一种与中世纪神权世界观完全对立的世界观, 其核心是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典型的表达形式 是自然法学派的“社会契约论”和“天赋人权论” 5、19世纪:朝多元化发展。中期后以分析法学派的 出现为标志,表明独立法学学科的出现;20世纪前期: 出现了社会法学派,以关注社会现实问题为特征,另 有部分法学家堕落到为法西斯进行理论辩护;二次世 界大战至今:法学繁荣,流派众多。
法学概论
一、什么是法及法的类 二、法学与法学研究 三、法学的发展史 四、社会主义法学的基本内容
五、我国法学发展的基本走向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什么是法及法的类型
法的定义 法是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着 统治阶级(在社会主义社会,是工人阶 级为首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并且由国 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它通过 确认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 务,确认、保护和发展着对统治阶级有 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 现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工具。
(1)以往的法学都以唯心史观解释法律与经济的 关系,马克思主义法学以唯物史观科学阐述了法律 与经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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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往的法学都认为法律是从来就有的,也是
永恒存在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是一个历 史现象,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3)以往的法学都否认法律的阶级性,把法律说 成是超阶级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不是 超阶级的,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科学的 揭示了法律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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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枪口抬高一厘米
1992年,一守卫柏林墙士兵受到审判, 罪名是射击一名翻墙年轻人。法官认 为,不执行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 是无罪的。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 权利,这是你应该主动承担的良心义 务。当法律和良知冲突时,良知是最 高的行为准则,而法律却不是。该士 兵被判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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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法学的发展史: 1、起源于周朝 2、春秋战国时期:儒、法、墨、道 3、西汉至清代中期:萧条 停滞 4、清末至民国时期:封建主义和资本 主义法律思想相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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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史: 1、分为四个时期:马恩、列宁、 毛泽东、邓小平; 2、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区别:
法学的含义 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探寻其产生、发展、变化规律的知识 体系或学问。 研究对象:法律现象
1.法律制度问题 2.与法律相关的社会现实及其互动关系 3.法的本质和价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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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的方法
社会调查法
分析和比较法 历史考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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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发展史
法学概论
授课教师 梁丽华
獬豸
俗称独角兽,是古代传说中 的异兽。它拥有很高的智慧,懂 人言、知人性,能辨是非曲直, 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 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 当人们发生冲突或纠纷的时候, 它能用角指向无理的一方,甚至 会将罪该万死的人用角抵死,令 犯法者不寒而栗。所以在古代獬 豸就成了执法公正的化身。与此 相类似,在西方,独角兽也被认 为是纯洁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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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法学派别
自然法学派
(1)法在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 的法律必须以此为基础。 (2)法律应当与自然性相符合。 (3)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公平和正义。 (4)法律及其观念应当与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 观念相一致 例如,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法无明文不为罪、人身 自由不可侵犯、人民主权、权力分立等思想,都 发端于自然法学的理念。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社会主义法学的基本内容
宪法 行政法 民法 知识产权法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婚姻法和继承法 经济法 刑法 诉讼法
我国法学发展的基本走向
法治民主化
行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法的特征 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规定了权利和义务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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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分类
成文法和习惯法
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本法和普通法
一般法和特别法 公法和私法
国内法和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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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法学研究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
(1)国家制定的法才是“严格意义的法”
(2)国家法是一个法律规则或规范的体系
(3)法律是中性和价值无涉的,是一种纯粹技术
性和工具性的东西,“恶法亦法”
(4)执法者只是法律推理的机器,不应当有任何
的自由裁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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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学派:
(1)法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秩序,产生于社会之 中,而不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则 (2)法律并非一定由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在没 有国家的地方和时候也存在着法律 (3)法律是由规则、原则、政策等多种要素构成 的体系 (4)法律还一项过程和事业
(一)西方法学发展史:
1、古希腊:一方面成文法不多,也没有立法的 法定程序;但另一方面,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生活 的各个方面,成为人们认识和感知的对象,提出 了一些法学问题。
2、古罗马:法学相对发达繁荣,出现了职业法 学家集团,建立了法学家官方解答制度,法学家 声誉大震。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中世纪:(1)独立法学消失;(2)中世纪后期 法学恢复;(3)13—14世纪起向近代法学过度。 4、资产阶级法学:17—18世纪。特点:近代资产阶 级建立了一种与中世纪神权世界观完全对立的世界观, 其核心是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典型的表达形式 是自然法学派的“社会契约论”和“天赋人权论” 5、19世纪:朝多元化发展。中期后以分析法学派的 出现为标志,表明独立法学学科的出现;20世纪前期: 出现了社会法学派,以关注社会现实问题为特征,另 有部分法学家堕落到为法西斯进行理论辩护;二次世 界大战至今:法学繁荣,流派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