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审计厅全面启动政务信息系统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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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方案

江苏省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方案

江苏省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有关要求,现就我省全面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9年4月底前,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完成我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政务服务门户及移动端、数据资源共享系统、安全保障体系、运营维护管理体系、身份认证系统、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系统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

2019年6月底前,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标准规范,深化全省政务数据共享,全省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系统与江苏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

2019年底前,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初步实现“一网通办”。

二、工作任务(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对接。

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标准规范,改造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办件信息表结构,对依申请办理的六类行政权力事项(许可、给付、奖励、确认、裁决及其他)相关字段进行增补和维护,对机构改革后的权力事项变动动态调整,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实时对接。

汇聚全省政务服务办件信息,推送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资源共享服务中心。

(省审改办、省政务办牵头,各地各部门负责;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二)政务服务门户及移动端对接。

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门户建设要求,完成国家政务服务门户江苏旗舰店开发部署,做好相关政务服务内容的运营保障。

(省政务办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要求,梳理改造全省现有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开发适合移动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江苏政务服务移动端,分批入驻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

(省政务办牵头,各地各部门配合;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三)数据资源共享系统对接。

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共享要求,建设省级、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渠道,形成全省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实时交换。

审计调研报告范文

审计调研报告范文

审计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地方国有企业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对象大幅度减少,企业审计逐渐呈现出淡化趋势。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当前企业审计正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强化企业审计职能既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责任,也是审计适应经济结构转型实现自身职能转型的现实需要。

在此我拟就地方审计机关企业审计的现状作些初步分析,并对如何加强企业审计作些理性思考。

一、当前企业审计面临的现状与难点(一)企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

我市为适应地方经济发展而相继组建了一些国有控股公司,这些公司的经营业务包括:负责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两基一支”等社会经济发展瓶颈领域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监管、运营监管、投资回收和相关债务清偿;负责城市可经营性资产的经营和资本运作;它们在全市国有资本中所占比重较大,且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运行所依托的法律环境较为复杂,且要求的计算机业务水平较高,如果审计人员没有一定的专业水准,不懂电算化和业务系统审计,审计工作将难以有效开展。

在评价其经济行为的目标性和效率性时,也有诸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需要综合考量。

这对于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二)企业审计力量大幅削弱。

一方面,随着审计工作重点逐步由企业审计向财政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转移,审计机关投入企业审计的力量已逐步减少。

业务量的大幅减少导致平时缺少练兵,而方方面面的工作考核又更多倾向信息化和宏观性,导致新进局人员往往对企业审计技能的积累重视不够,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成本费用核算相对要复杂些,愿意认真学习、钻研企业审计知识的`人员也较少。

企业审计业务人员少,不利于今后企业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深化企业审计的几点思考当前地方审计机关企业审计面临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发展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因素,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还是要调整思路、主动出击。

我们认为现阶段企业审计可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索:(一)把握全局,突出重点(二)积极探索,提升效益(三)更新观念,提高素质新形势的发展对企业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03•【文号】国办发〔2017〕39号•【施行日期】2017.05.0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5月3日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十二五”以来,通过统筹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等一系列举措,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在局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未能从全局上和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

为更好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3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按照“内外联动、点面结合、上下协同”的工作思路,一方面着眼长远,做好顶层设计,促进“五个统一”,统筹谋划,锐意改革;另一方面立足当前,聚焦现实问题,抓好“十件大事”,重点突破,尽快见效。

(二)基本原则。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为落实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方案,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根据《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X〕89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X〕49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查目标通过对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全面摸清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资金、信息系统及网络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并在掌握各部门现有的信息系统数量、主要功能、使用频度、使用范围、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系统数据来源、数据更新频率和系统维护、数据存储、数据共享等情况的基础上,揭示信息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功能可被其他系统替代、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信息孤岛”等问题,促进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为有效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奠定基础。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一)调查对象本次调查包括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所有政务信息系统(本方案中政务信息系统是指为各部门履行政府职能提供支撑的全部信息系统,包括财务系统、业务系统、办公系统、管理系统、决策信息系统、网站系统等)。

(二)调查范围1.目前正在使用的政务信息系统;2.X年1月1日至今已停用的政务信息系统;3.目前准备建设(包括在建)的政务信息系统。

三、调查内容和重点(一)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摸清各部门信息系统的投入规模、资金来源、软硬件和运维服务的支出等情况,揭示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渠道分散等现象。

(二)信息系统基本情况。

摸清各部门现有的信息系统的数量、功能、审批部门、管理建设部门、数据来源、数据存储总量、使用范围、使用频度、数据更新频率、系统运维模式等情况,反映顶层设计不优、业务科室(分局、中心)分头建设信息系统、政务信息系统应用范围窄、使用频度低,数据更新不及时、信息资源不共享或共享程度低等问题。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5号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5号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2000年1月11日苏政办发〔2000〕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近年来,我省政府系统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总体上做得比较好,为保证政府和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帮助领导同志及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值班工作时紧时松,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改变这种状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9〕98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政府值班和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值班和信息报送是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是为领导处理紧急、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提供有效服务的重要手段。

当前,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因此,加强政府值班工作,保证各类信息渠道畅通,对于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

二、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凡是发生重大突发情况、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灾情和疫情及其他重大事件,各地、各部门在及时处置的同时,必须迅速将有关情况报送省政府,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随时续报,直至处理完毕。

对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信息的地区或部门要予以批评;对由此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江苏省内部审计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江苏省内部审计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江苏省内部审计规定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江苏省内部审计规定》已经1998年9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1998年10月6日江苏省内部审计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组织(以下简称部门、单位)加强自我约束和监督,依法检查会计帐目及相关资产,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第四条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指导和监督本地区的内部审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内部审计的具体办法和制度;(二)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三)开展内部审计理论研究,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组织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人员和内部审计机构第五条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的部门、单位根据需要配置内部审计人员。

下列部门、单位根据需要依法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一)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所属单位较多的政府部门;(二)受政府授权或委托经营国有资产的控股集团公司;(三)国有金融、保险机构;(四)国有大中型企业;(五)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股份制企业;(六)财务收支金额较大的国有事业单位;(七)国家大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八)其他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部门和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27•【字号】苏政办发〔2021〕24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27日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苏政发〔2020〕6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主要包括: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预算资金实施建设的电子政务网络、重点业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库、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第三条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省政务办负责牵头编制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对项目前期技术方案和网络安全部分方案提出审核意见;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省财政厅负责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项目建设、运行和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并联管理。

信息系统审计主要内容

信息系统审计主要内容

信息系统审计主要内容信息系统审计指的是对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系统、有序的检查和评估,以确定其合规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信息系统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系统规划和设计审计:审计人员会对信息系统的规划和设计进行审计,包括对系统目标、功能需求、数据流程、安全措施等进行评估,以确保系统的设计符合需求和标准,并具备合理的安全措施。

2. 权限和访问控制审计:审计人员会审查系统中的权限和访问控制策略,包括用户的身份验证、授权机制、访问权限的管理等,以确保只有合法的用户能够访问系统,并且能够按照其权限进行操作。

3. 数据安全审计:审计人员会对系统中存储的数据进行审计,包括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等方面。

他们会评估数据的备份策略和恢复机制,以保证数据在遭受意外损坏或丢失时能够及时恢复。

4. 应用系统审计:审计人员会对系统中的各种应用程序进行审计,包括系统接口、数据传输和处理、错误处理和日志记录等方面。

他们会评估应用程序的性能、有效性和合规性,以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并满足业务需求。

5. 审计日志审计:审计人员会对系统的审计日志进行审计,以了解系统的活动和事件记录情况。

他们会检查日志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以确定是否存在异常活动或潜在的安全风险。

6. 系统运维和管理审计:审计人员会对系统的运维和管理过程进行审计,包括系统维护、备份和恢复、变更管理等方面。

他们会评估运维过程的有效性和合规性,以确保系统能够稳定、安全地运行。

7. 安全漏洞评估和风险管理审计:审计人员会对系统中的安全漏洞进行评估,包括对系统的漏洞扫描、安全补丁管理、风险评估等进行审计,以识别系统中的潜在风险和薄弱环节,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8. 合规性审计:审计人员会对系统的合规性进行审计,包括对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遵循程度进行评估,以确保系统在法律和行业规定的框架内运行,并满足相关的合规要求。

9. 安全培训和意识审计:审计人员会评估系统用户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意识,包括对培训计划和教材的审查,以及对用户对安全政策和操作规程的理解和遵守情况进行审计。

信息系统审计经验交流3篇

信息系统审计经验交流3篇

信息系统审计经验交流3篇信息系统审计经验交流第1篇信息系统审计,是指结合国家审计的现状和特点,紧紧围绕国家审计内容、范围和目标,对被审计单位用于经营决策、财务核算、业务管理的各类信息系统、系统内部控制系统以及信息系统产生的电子数据开展审计,以保证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效益性,是常规审计方式的一种延伸,是信息化环境下审计方式方法的进一步精细化。

在我国国家审计融入世界审计主流,实现与国际接轨的大环境下,信息系统审计已经成为我国国家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这是信息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

但是,我国的信息系统审计仍处于不断探索、逐步完善的阶段。

目前,专门立项对某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开展独立式审计尚不成熟,信息系统审计只能是以常规审计为载体,分别开展数据式审计、系统审计和系统内部控制审计。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既能保证圆满完成既定审计目标,又能适时合理有成效地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就成为摆在所有审计机关面前的一大难题。

本文将从审计项目实施流程的角度指出信息系统审计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以期能为广大审计人员提供参考。

项目准备阶段。

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阶段,要紧紧围绕审计署制定的审计目标及审计重点,在了解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同时,对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及其产生的电子数据进行全面系统的了解,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系统内部控制以及电子数据结构与数据字典。

在此基础上,要完成被审计单位电子数据的采集与转换、信息系统模拟测试环境的搭建,系统内部控制点的分解,系统一般控制测评等。

制定方案阶段。

首先要将信息系统审计实施方案包含于审计项目的总体方案之中,确定信息系统审计的实施目标和审计方式方法,在方案中要明确以下几个关系:明确信息系统审计重点事项以及常规审计重点事项之间的关系,明确信息系统审计阶段性结果与常规审计阶段性性结果间的关系,明确实施信息系统人员与常规审计实施人员间的相互配合关系,明确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点的设置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间的关系、明确各个控制点所对应的电子数据间变化以及电子数据所体现的业务逻辑对应关系。

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审计规范-2023标准

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审计规范-2023标准

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审计规范1 范围本文件细化了《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中项目验收审计的内容,规定了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的审计条件、审计内容和审计结论。

本文件适用于信息系统审计机构对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的审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CCUA 006-2020 信息系统审计机构服务能力评价T-CCUA 007-2020 信息系统审计师职业技能评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Check and accept the electronic government project项目建设单位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成后半年内,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审批部门组织政务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3.2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的审计条件The auditing conditions for the acceptance of the electronic government project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前由项目建设方提交相关资料委托信息系统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对提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信息系统审计机构受托对提交资料进行检查,履行审计的有限责任。

3.3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的审计内容The content of the electronic government project Acceptance Audit信息系统审计机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家关于政务信息化项目的标准规范和工作规则,受托对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的任务完成、技术实现、财务管理、档案建设、应用成效等内容进行审计。

3.4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的审计结论The audit conclusion of the electronic government project acceptance信息系统审计机构在完成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审计后,应当对项目验收的任务完成、技术实现、财务管理、档案建设、应用成效分别提出审计评价和审计意见建议,并最终给出总体审计评价意见。

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审计结果公告办法的通知-厅发〔2014〕27号

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审计结果公告办法的通知-厅发〔2014〕27号

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审计结果公告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审计结果公告办法的通知厅发〔2014〕27号厅各部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规范审计结果公告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审计厅2014年9月16日江苏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审计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审计厅(以下简称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审计结果,是指省审计厅出具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的内容及相关情况。

本办法所称审计结果公告,是指省审计厅通过法定的程序和形式,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及相关情况的行为。

第四条省审计厅公告审计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及时。

第五条省审计厅公告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省审计厅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省审计厅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可以公告下列审计结果:(一)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三)国有、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结果;(四)本级国家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五)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结果;(六)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七)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八)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结果;(九)其他需要公告的审计结果。

政务信息化项目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政务信息化项目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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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厅机关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厅机关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厅机关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厅机关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厅机关党委、各处室,厅机关服务中心:《江苏省审计厅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07年7月19日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七年七月二十六日江苏省审计厅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行为,根据《江苏省审计厅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厅机关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均应严格依照《江苏省审计厅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条审计项目承办处室(以下简称“承办处室”)应根据工作需要,在《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审批表》中提出拟聘请外部人员的条件、数量、资质等要求。

对于备选库中不适宜参加审计项目的外部人员所在机构应当注明,并说明理由。

第四条承办处室应在发送审计通知书前20天将《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审批表》送交分管厅长,经其签署意见后送办公室,提交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五条办公室主任根据厅长办公会议研究意见,及时在《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审批表》上签注,并分别送交法制处、承办处室和会计室。

第六条法制处根据《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审批表》签注意见,负责及时起草招聘通告,并在厅门户网站发布。

招聘通告应载明审计项目名称、应聘人员条件、数量、工作时间、聘用经费标准等内容,并要求外部机构应聘时同时提出拟派出人员的名单和资质情况。

政务数据审计监管服务内容

政务数据审计监管服务内容
1.数据质量检查系统检查和人工检查相结合
2. 制定相务数据的利用率、准确性、鲜活度、应用情况进行年度审计监管评估
{数据质量检查系统}
《年度审计监管报告》1
三、按照各市、各自治区部门政务数据的“四清单”内容,推进自治区各部门将可共享、可开放的政务数据资源挂载在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开放平台,针对共享清单、开放清单、需求清单内容,出具各地各部门的数据资源挂载统计报告和下一步提升意见及计划。
1.按照各市、各自治区部门政务数据的“四清单”内容,推进自治区各部门将可共享、可开放的政务数据资源挂载在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开放平台
2. 针对共享清单、开放清单、需求清单内容,出具各地各部门的数据资源挂载统计报告和下一步提升意见及计划
《各地各部门数据资源挂载统计报告》2
《下一步提升意见及计划》
2. 一对一指导对不符合标准的数据资源进行修正,全面提升共享、开放数据质量
六、根据“四清单”,针对各地各部门的数据资源挂载、数据资源目录修正、数据资产完整度、政务数据应用等情况配合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编制通报文件。
1针对各地各部门的数据资源挂载、数据资源目录修正、数据资产完整度、政务数据应用等情况配合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编制通报文件
(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成交金额的45%)
1.全面开展我区政务数据资产底数普查
《数据资源资产普查实施方案》
《政务数据资产普查报告》
(一)编制政务数据资产登记簿,构建数据资源架构一张图,登记数据资产的底数,对其数据表、数据库和资源目录以及部门数据、基础数据、主题数据等进行分类。
1. 登记数据资产的底数
1.政务数据资产梳理服务
2. 对各市、各自治区部门进行政务数据资产底数普查工作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4.04•【字号】苏政办发[2003]24号•【施行日期】2003.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24号2003年4月4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推进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政务信息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务信息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保密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政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要按照分层次服务的原则,以为本级领导服务为重点,努力为上级和下级政府服务。

有条件的地方还可积极探索为各类社会主体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政务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安排、工作部署、考核奖惩等方面,把信息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研究和指导,督促本级政府或本部门的办公室做好政务信息工作。

第二章政务信息机构和队伍第五条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应当明确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机构,选调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人员充实到信息工作岗位。

(一)各市政府办公室(厅)现有政务信息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并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充实专职信息工作人员队伍。

(二)省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主要职能部门要明确负责信息工作的机构,配备专职信息工作人员。

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审计的基本问题

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审计的基本问题

The Basic Problem Research of the E - Government Information System Audit
作者: 吕成戍[1] 史达[2]
作者机构: [1]东北财经大学电子商务学院,大连116025 [2]东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大连116025
出版物刊名: 情报杂志
页码: 43-44页
主题词: 电子政务 信息系统审计 基本问题
摘要: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审计能有效降低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以及运营维护阶段的风险,是保证政府投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

对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审计过程中的基本问题进行研究,包括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审计的发起形式、审计责任书的内容与签订、审计工作的实施过程和评价报告、审计文档的保存等。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22•【字号】苏政办发[2010]126号•【施行日期】2010.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2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省审计厅)为加强审计监督,严肃财经法纪,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改进力度,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审计监督是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重要手段。

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揭示的问题纠正到位,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审计法》、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审计查出问题后,如果不及时纠正、不迅速整改,就达不到审计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审计的预期效果,更不能维护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法治江苏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工作力度,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着力构建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一)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报告机制。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应在审计文书生效后,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有关责任部门、人员的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处理)到位的原因,以及下一步整改(处理)措施等。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03•【字号】苏政办发[2003]56号•【施行日期】2003.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3]56号2003年7月3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省审计厅二00三年七月)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作用,根据《审计法》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意义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是为促进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服务的。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强化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的需要;是促进内部管理向科学、严格的方向发展的重要环节。

搞好内部审计工作,对于规范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财务行为,加强和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内部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江苏省内部审计规定》,以富民强省为主线,增加价值为中心,改善运作为重点,防范风险为导向,切实加强内部审计组织、业务、作风建设,全面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不断提升内部审计层次和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廉政建设,全心全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严格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谨、真实、安全、准确

严格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谨、真实、安全、准确

严格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谨、真实、安全、准确
洛南县建材市场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华⼈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新津县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及录⼊⼯作,我局领导⼗分重视,组织全体员⼯认真学习了该《条例》,并成⽴了新津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组织专门⼒量抓紧开展了此项⼯作。

先后派⼯作⼈员参加了县规服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录编制⼯作的培训,学习新津府办发[2007]119号⽂件,认真学习《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户使⽤⼿册》,搜集整理审计信息,认真制定并填制《新津县审计局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表,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录的编制⼯作。

为了确保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谨、真实、安全、准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的组长杨荣与各成员共同商榷,严格审核所有的审计信息公开内容,圆满完成了新津县审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分类规范各项内容的录⼊⼯作,并受到县上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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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审计厅全面启动政务信息系统审计
作者:
来源:《财会信报》2017年第44期
本报讯(记者米太平)近日,江苏省审计厅在南京召开政府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审计部署
及培训会,来自江苏省审计厅、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网信办等单位的90多人参加会议。

与此同时,江苏审计厅向30家部门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全面启动江苏省政府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审计工作。

据悉,江苏审计厅采取了三方面的措施,确保此次审计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设计自查表,提前了解政务信息系统情况。

为更好地摸清政务信息系统底数,江苏审计厅会同省发改委以实现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为目的,设计8张自查表,要求各部门、单位在审计之前报送;表格涵盖政务信息系统的立项、建设、使用、安全、资金投入等信息,政务信息资源的内容、数据量、更新和共享等情况,以及网络、机房等支撑环境信息,为审计提供必要的基础信息。

二是统筹审计资源,协同推进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整合共享。

鉴于此次审计工作涉及单位多、协调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特性,江苏审计厅着力突出专业性、针对性、协同性,积极协调相关主管部门,组成以省审计厅为主导,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和省委网信办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审计组,并聘请一批IT专家提供技术支持。

此次统筹各方资源,强化组织保障、提升技术合力,对30家被审计单位全面开展审计,并同步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三是组织试审与培训,统一审计标准,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在正式审计之前,江苏审计厅组织20余名审计人员对信息系统较多、有代表性的3个部门进行了试审,边审计、边摸索、边总结,并针对政务信息系统规划、建设、使用等情况编写了审计指引,为正式审计提供统一的操作规程。

此次审计将统一实施方案、统一实施标准、统一结果模板,全体审计人员分10个小组赴30家被审计单位同时开展审计工作。

据了解,目前联合审计组已全部进点开展审计,预计于11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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