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黑出租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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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黑出租车”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居民的收入增加,我市汽车保有量增加,与之伴随而
来的,则是城区常住人口和机动车辆迅速增加带来的交通非法营运。

“黑出租车”显著增多,它的非法营运,不仅破坏正常营运秩序,还存在安全隐患,道路堵塞,交通混乱,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一、“黑出租车”现状
“黑出租车”是指没有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没有领取营运牌证而从事营运的车都是“黑出租车”。

“黑出租车”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侵害了合法运营的出租车的权益,“黑出租车”的利润空间比正规出租车大好几倍,更重要的是,“黑出租车”正在损坏朔州正规运营车司机的形象,例如:市内“黑出租车”不打表计费、漫天要价、随意宰客、不遵守行业规程、唯利是图、无任何公民道德观念,使外地人对我市出租车司机意见很大;市外“黑出租车”拼车情况严重,例如:朔州平鲁路线、朔州山阴路线,朔州大同路线,朔州太原路线等,以朔州为中心的周边辐射路线,常有“黑出租车”司机利用互联网建立QQ拼车群,微信拼车群,滴滴打车群等网络平台进行非法拉客,常在群里发布车等人,人等车的消息。

更有甚者已经把非法营运拉客当成自己谋生的手段,在各大汽车站周边公开拉客、卖客,从中牟取中介费。

这种行为极大地损坏了正规运营车的利益和形象。

二、“黑出租车”的危害
“黑出租车”驾驶员素质低,车况好坏参差不齐,有相当一部分非法营运车是破旧的二手车,车辆技术状况较差,安全无法保障;一些驾驶员不具备营运从业资格,安全意识薄弱;由于非法营运车辆不参加正常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运输安全难以得到保证;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害怕被管理部门查处,精力不集中、精神紧张,也是导致
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三、“黑出租车”非法营运长期存在的原因
(一)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以及受经济利益驱动,使非法载客迅速蔓延。

从事“黑出租车”载客的人员大部分为辖区工人、城乡结合部农民,因文化程度低等原因,这部分人大多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知识,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

又有的驾驶员知道“黑出租车”载客的危害,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将法律法规抛之脑后,加之大多数驾驶员都把非法营运作为他们的主要产业,“黑出租车”载客当成了一条发家致富的有效途径,并迅速扩展开来。

(二)乘客安全意识不高,省钱、方便就行。

出门讲究的是节省,乘车往往是宁可乘廉价的“黑出租车”,而不愿多出几元钱乘坐其他交通工具。

加上这些“黑出租车”交纳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和保险手续费相对目前的正规营运车辆,可以说成本甚微。

所以,在运营中满足了人们图便宜和方便出行的实际需求,这就给“黑出租车”载客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三)管理力量薄弱,失控失管面大。

交通局运管部门是查处和取缔非法载客营运的主管部门,但其管理的范围和能力还不能完全制约其发展,而且有蔓延趋势,人力不足和非法营运车辆的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

四、“黑出租车”违法载客的对策
(一)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司职,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

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成立由区长牵头,城管、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纠风办、工商等部门组成的打击“黑出租车”等非法从事出租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指挥、监督、协调和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成联合执法组,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二)积极引导,政策扶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要把公共交
通基础设施建设放在经济发展的先导地位,从宏观上调控,积极完善道路安全设施,着力解决运力紧张问题,消除“黑出租车”载客存在的空间。

“黑出租车”载客能够在客运市场上存在,是因为它在客运市场中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空间。

只有从根源上消除其存在的市场,才能彻底消除“黑出租车”非法载客。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通过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出租车”、不坐“黑出租车”。

要及时查处的“黑出租车”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在人民广场设置“黑车”展示台。

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积极提供确凿线索、协助查破“黑车”案件的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黑出租车”载客是一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其潜在的危害性十分严重。

在全国因非客运车辆载客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数不胜数,给人民群众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通过打击“黑出租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建立和完善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措施,切实提高打击“黑出租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治理行动的能力。

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综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营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出现反弹。

调研人:林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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