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2015届派遣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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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届山西大学毕业生派遣相关政策(2016)

干货届山西大学毕业生派遣相关政策(2016)

暂缓派遣:
申请暂缓派遣的第一种情况:去往北京、天津、上海、 广州等地,用人单位同意正式接收其户口和档案关系, 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的毕业生;
申请暂缓派遣的第二种情况:公务员考试通过,正在 政审期间的和参加“村官”考试通过的毕业生。
申请暂缓派遣的程序: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班主 任和副书记签字—户口和档案留存至2014年11月30日。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8、照片:统一粘贴2寸学位照 9、“授予何种学位”须与封面“授予学位”栏所填内容
相同,一律填写“**学学士”。 10、学生在校期间所获奖励、处分应如实填写。 11、“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自小学填起,依时间顺序详
细填写,年月要衔接,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 上,并加说明。 12、家庭成员是指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爱人和子 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 友。 13、“大学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主要填写毕业生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论著、参与课题、发明专利等学术科研 成果。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
签订了就业协议而用人单位不能接 收档案和户口,需要托管在各人才 市场的毕业生,学生需与各人才服 务中心签订协议书,将档案和户口 转至人才服务中心托管。需提交就 业协议书一份和人才市场代理托管 协议书。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
毕业前和用人单位签订了临时聘用合同而未签订三方 协议的毕业生,将合同书上报。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上 报材料。
四、表中“出生年月”、“入学时间”、 “填表时间”等涉及填写数字的栏目,一律 使用阿拉伯数字。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五、具体填写内容说明 1、表格封面和第一页“姓名”一栏的填写必须和身份证、
户籍卡以及学籍卡一致。曾用名如有则如实填写,无则填 写“无”。 2、表格封面“学院”、“专业”:按全称填写,不得简 写。 3、表格封面“学号”:填写完整学号。 4、封面填表日期统一填写为:2014年5月31日。 5、“家庭出身”:分农民、工人、军人、干部、其他等。 6、“个人成分”:学生;在职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填写。 7、“学制”:四年(特殊情况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 写)。

15届毕业生报到证发放及相关派遣工作注意事项

15届毕业生报到证发放及相关派遣工作注意事项

关于15届毕业生报到证发放及相关派遣工作的通知各学院:签领报到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条形码后,在发放工作中请注意如下事项:1. 报到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条形码在6月18日可以领取,各学院领取后请尽快发到毕业生手中,以便及时核对,报到证签领要做好签领表,原则上必须由学生本人签领,在学校规定毕业生离校前要申请改派或取消暂缓就业的,请统一于6月23-24日将相关资料交到文俊西楼104服务大厅办理,申请改派的必须附上原报到证及新的单位接收函,申请取消暂缓就业的必须回收一式四份的条形码,这部分学生的报到证在7月初可以领取,其户口迁移凭报到证去保卫处办理。

2.6月25日后申请调整改派的,该部分学生原则上按省就业中心的规定在7月底才能办理,6月25日后要取消暂缓就业的,请这部分学生于7月21日后直接去省就业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3.各学院必须将未能正常毕业生的学生名单核准好,如果学生有派遣并发放了报到证,但后来发现该生不能正常毕业,请将这部分学生列好清单(姓名加专业,学院加盖公章)并将报到证统一回收给学校就业中心,如果不回收的话将影响学生以后取得毕业资格后的派遣(即不能再出报到证)。

如果在报批系统里上报了“不列入就业方案”后发现又可以正常毕业的,也请将这部分学生列好清单(姓名加专业,学院加盖公章)交到学校就业中心,学校就业中心再统一去补打报到证。

4.在系统报批方案里派遣性质上报为“升学深造”是没有报到证的,如果派遣性质为正常派遣或暂缓就业的学生中,后来发现有考研的,请复印学生的考研录取通知书并附上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就业协议书给学校就业中心,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修改报批方案。

5.资料整理:暂缓就业的协议书贴好条形码后给学生一份,学院保存一份,另外一份交到档案馆阮老师那里,暂缓就业条形码一式四份,其中三份是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上,另外一份贴在学生档案的左上角;毕业生登记表学院和学校都盖好章后记得统一放入学生档案里。

6.师范生教师资格证发放及申请表存档事项:师范生教师资格证要6月28日后才能领取,各学院必须在师范生离校前复印好学生的毕业证(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公章),并按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名册顺序排序好,并在毕业证复印件左上角用铅笔注明序号,之后将名册表及毕业证复印件一起交到就业中心刘聪敏老师处,学院必须凭学生的毕业证复印件来领取教师资格证,学院在派发教师资格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好签领工作,并记得将教师资格申请表放入学生档案里。

届毕业生必看报到证、派遣、档案等事宜

届毕业生必看报到证、派遣、档案等事宜

届毕业⽣必看报到证、派遣、档案等事宜2015届毕业⽣必看(报到证、派遣、档案等事宜) 写的⽐较多,不过请务必耐⼼看完!很重要。

你要是觉得很重要就告诉你的同学也来看。

1、什么是《报到证》及《报到证》的作⽤ 《报到证》(也称《派遣证》、《通知书》),由教育部及省、⾃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的调配部门签发,是毕业⽣参加⼯作,转正定级的必要材料,是证明通过国家统招考⼊⾼等院校全⽇制毕业⽣的重要凭证,⾃考和成⼈教育⽆《报到证》。

所有毕业⽣的《报到证》都要经教育厅审核(办理依据为毕业⽣上交的三⽅《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材料),最后由学校通过学院发放给每名毕业⽣。

毕业⽣持《报到证》办理⼯作报到、个⼈户⼝迁移、⼈事部门转接档案等⼿续。

所以说,《报到证》是⾮常重要的,从某种意义讲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重要。

⽬前各地接收毕业⽣(包括回⽣源所在地)的限制主要就表现在有⽆《报到证》上⾯:没有《报到证》,在家庭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就业⽆法落户;回家乡就业,报考当地⾏政事业单位也需要《报到证》;没有《报到证》,⼈社局、⼈才服务中⼼不予接收毕业⽣的档案,其档案不能在⼈才市场流动;没有《报到证》,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法将其作为正式员⼯聘⽤,⽇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等,都将受到限制。

因此,特别提醒同学们,除升学外,其他毕业⽣都应该拿到《报到证》。

《报到证》办理的有效期为毕业⽣离校后两个⾃然年之内(2015届毕业⽣在2017年12⽉31⽇前可办理),毕业⽣毕业两年后属社会⼈才范畴,教育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有关就业⼿续(包括《报到证》的办理)。

2、2015届毕业⽣办理《报到证》的时间 内蒙古⾃治区⾼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属内蒙古⾃治区教育厅)6⽉下旬到7⽉上旬为区内各⾼校近8万名毕业⽣办理《报到证》,我校被安排在6⽉30⽇左右为毕业⽣统⼀办理《报到证》。

除办理当天,内蒙古⾃治区⾼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在期间不受理我校2015届毕业⽣任何单独办理《报到证》的申请。

2015届毕业生改派须知

2015届毕业生改派须知

2015届毕业生改派须知
亲爱的2015届毕业生你们好!
目前本届毕业生派遣工作已基本结束,即日起新签约毕业生或联系到新单位,需要换发《报到证》的毕业生应办理改派手续,详情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1日开始,毕业生登陆就业网()提交改派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纸质材料影印件,每周五学院、就业中心在网上审核改派申请,通过审核的毕业生每周一向就业中心提交纸质材料,周二下午在就业中心领取新《报到证》(因为近期教育厅在集中派遣2015届毕业生,所以7月15日前,教育厅不受理各高校改派的相关事宜;但毕业生可先在网上申请、提交材料,报到证领取在15日后)。

9月1日后每月逢单周办理改派手续。

二、相关材料
申请改派应提交原报到证、接收材料、退函等材料:
1.原报到证:指毕业离校时所发的《报到证》,本科生为蓝色,研究生为红色。

2.接收材料:指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录用通知书等。

3.退函:指原就业单位(包括灵活就业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关系的证明。

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不用提交退函。

4.其他材料:如离校时领取了《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的,改派到西安市外单位的,办理改派时须退还《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就业过程中未使用就业协议书的在办理改派时应退还就业协议书。

三、相关说明
1.离校时已就业毕业生改派期限为毕业后两年内,离校时未就业毕业生改派期限为毕业后三年内。

改派期限内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改派。

2.定向、委培毕业生不能办理改派。

3.未尽事宜由就业中心解释,咨询电话85310325,85310466。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5/6/25。

大学生就业派遣手续办理快速指南(郭志远)

大学生就业派遣手续办理快速指南(郭志远)

大学生就业派遣手续办理指南大学生在毕业时只是匆匆离校,对自己的就业派遣手续办理知之甚少。

到急用时又由于在假期,几经周折还是不能顺利办好。

为此特将一些简单浅显的概念和程序写于此,只为方便同学,不能过细考究,不足或错误之处请指正。

一、基本概念1、报到证——也叫派遣证,每个大学毕业生(除考取研究生的同学和实践生)走出校门时必须持有,它是个人毕业后档案从学校调到任何一个地方的通行证。

报到证原件个人保存,以便改派时使用,还有一份备份存根,留个人档案里。

2、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由用人单位、学院、学校盖章后生效。

一式三份,封皮上有红色编号,每人对应一个编号,因此丢失后要先到山西日报登报挂失,拿上报纸和本人申请才能再到校就业办重新申请。

3、毁约——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不能履行在合同期内一直在该档位工作,要求取消协议。

这种情况单位有权要求毕业生交纳实现约定的违约金,在公司允许并有书面同意毁约的证明时,可以重新申请新的协议书。

4、派遣——简单讲就是拿到报到证。

又分一次派遣和二次派遣。

一次派遣在离校前一般由学校统一办理,有四种情况:①“回生源地”派遣到当地教育局或人事局②找下单位签订协议,派遣到用人单位指定地点③托管,派遣到人才市场④考取研究生,不用派遣,凭录取通知书将档案调走。

二次派遣也叫改派,就是将毕业时拿到的报到证再拿回学校申请更改。

一般是原来派回生源地又找到工作签订协议的改派较多。

5、档案——从高考到大学毕业时本人的档案记录,由档案馆保管,毕业后在假期整理封口,大概8月中下旬由学校档案馆通过走“机要”的邮寄方式,按照个人报到证上的地点寄出,但是邮寄过程很慢,有的要几个月才能到达,所以不要着急,要和当地解释清楚。

如着急也可在毕业后由本人亲自带走。

二、派遣程序这里所讲的派遣程序通常指改派程序也就是二次派遣的办理过程,因为第一次派遣已经由学校将毕业生分为协议就业、回生源地、档案托管三种情况统一办理。

文件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及就业统计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件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及就业统计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及就业统计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部门:按照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工作安排,我校将于6月初报送2015届毕业生就业方案。

为确保每位毕业生在毕业前能顺利办理好各项就业派遣手续,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核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发放资格各学院需在6月6日前统计出2015年预计不能毕业的学生名单,填写《2015届预计不能取得毕业资格学生名单》(附件2)送交校就业指导中心,并注明结业或肄业结论。

结业生由学校报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后,打印《就业报到证》学历栏注明“结业生”字样。

肄业生不发给《就业报到证》。

二、确定毕业生就业去向(一)已签约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各学院应要求已签约毕业生在完善以下手续后,于5月27日前将《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报就业指导中心登记,以便在离校前办理好有关就业手续。

1.凡在无独立人事接收权限的单位(如:部分市属企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等)就业者,必须办理好人事档案代理托管手续(《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市人保局毕业生调配专用章或人才服务中心公章),否则将不能如期派遣。

2.凡在江苏地区的高等院校、省属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就业者,《就业协议书》上除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外,还需毕业生督促就业单位的人事主管人员及时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将不能如期派遣。

3.凡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南京市、无锡市、广州市、杭州市、深圳市等地区就业者,《就业协议书》上除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外,还必须办理好该地区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否则将不能如期派遣。

(二)未签约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未签约毕业生指未签订经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含未签订《就业协议书》但已签订就业合同、拟录用协议或提供工作证明)。

各学院应组织所有在6月1日前未签约的2015届毕业生进行就业去向登记,指导其填写《2015届未签约毕业生派遣去向登记表》(附件3),填写要求见《2015届未签约毕业生派遣去向登记表填写说明》(附件4),准确统计汇总《2015届未签约毕业生派遣去向明细表》(附件5)。

关于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就业派遣时间根据省主管部门安排,我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含研究生)派遣时间为6月18日,师范专业毕业生就业派遣时间为6月25日。

二、就业派遣办法(一)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含研究生)1、我校已就业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需在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上进行登记,登记工作于6月11日前完成。

登记办法如下:1)就业登记流程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登陆XX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点击页面右上方“登陆后台”,在新出现界面上点击“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就业登记管理”—“就业方案登记”,在右边显示的页面中选定一个毕业生前面的方框,点击上方的“就业登记”,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就业登记”。

未就业毕业生需要逐一登记为“未就业”,其户口迁移方向备注为“生源所在地”。

2)就业登记类型xxxx年,毕业生就业登记类型分为以下九类:A类(已签约)、B类(有接收函)、C类(定向委培)、D类(灵活就业)、E类(升学)、F类(出国出境)、G类(国家地方项目)、I类(暂不就业)、J类(待就业)。

纳入签约率计算的有已签约、定向委培、升学、出国出境和国家地方项目。

其中到广东省和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等市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件;三支一扶计划、选调生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西部计划等登记为国家地方项目,以各项目主管部门派遣公示名单为准;录用为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公务员的,须提供国家公务员局的录用通知书或批准文件;聘用到我省省属或中央在闽事业单位就业,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须提供《xx省省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花名册》;研究生学历的,须提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医疗卫生、高校、科研单位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xx省省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花名册》);聘用到我省市、县(区)属事业单位就业的,须提供相应人事部门核准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材料。

15届就业工作注意事项

15届就业工作注意事项

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注意事项一、关于就业网站以及APP1、学院就业网:/。

每天发布招聘信息,请大家关注。

2、学生扫描该网站的二维码,注册登录就业APP,(1)填写求职意向,可推送相关就业信息。

(2)制作个人简历,可扫描制作。

学生账户:学号;密码:学号后六位。

3、15届毕业生要求全部注册。

二、就业协议书1、就业协议书一式两联,学生确定工作单位后即签订协议书,第二联上交指导老师处,系部汇总后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率以上交的就业协议书份数为准。

2、协议书内容要真实准确,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为必填,代码为9位数,有横线的将横线去掉。

省招就中心将对协议书内容进行电话审核,不合格的全系退回重新签订,要求电话或者邮箱必须真实,电话联系后确认有学生在此单位实习,学生电话能打通,联系后知道自己的实习单位及实习时间。

3、档案接收地。

原则上档案接收地为生源地,全部派回原籍;需要到就业地工作的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即盖两个章。

一个是单位有集体户口并接收,盖章确认;另一个是就业当地人才市场加盖人才调配专用章。

两个章盖好的档案接收地可写单位。

4、就业协议书上交时间。

从现在开始可以提交就业协议书,截止时间为4月30日,系部汇总交至就业中心后进行整理上报。

5、就业协议书签订后,提醒学生登陆高校就业联盟网站登陆就业信息。

网站地址为:/index.aspx。

账号和密码在学生注册推荐表的时候都注册过。

学生登陆结束后,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对信息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才可以办理报到证。

三、办理报到证流程1、学生须提交正确的就业协议书和进行高校就业联盟信息录入后才可办理2、办理报到证须取得毕业证书,结业和成绩不合格的等取得毕业证书后再领取。

3、办理时间,初次办理时间为六月中旬,尽量在学生毕业典礼前办好,后续办的要汇总后两月内办理。

4、办理报到证时,招就中心将审核相关数据,不实者退回。

按报到证办理情况公布就业率。

四、招聘事宜1、日常招聘信息将通过APP直接发送给学生,学生可直接联系。

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注意事项

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注意事项

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注意事项1、总体要求:除了升学的同学,学校要求网签或签订劳动合同(省外就业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网签只要是毕业前都可以,网上签约最便利,不需要再提供其他材料;合同就业、协议就业的,需要提供就业合同复印件、省外就业协议书原件(一份),必须于2015年6月10日前报到系内,以便于上报省厅,打印报到证、转递档案等,不提供就业材料的不予上报,不能打印报到证、转接档案。

2、网上注册和生源地信息核对:每个毕业生都要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并记好用户名和密码,每个学生都要在网上进行生源地信息和就业信息确认,否则将影响毕业,不能打印报到证、转接档案。

3、升学:考上研究生的同学,请确定是否上学,就业和上学只能二选一,否则后果很严重,有可能二者都耽误,确定上学的学生2015年6月10日前填写完升学信息表,不打印报到证;4、网签:网签的同学要在2015年6月10日前完成网签,以便上报就业方案;5、合同就业、省外协议就业:除去网签和升学的同学,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省外就业的签订省外就业三方协议书。

劳动合同签订要求:(1)劳动合同用单位的正式劳动合同,单位没有的可以用我系劳动合同样本与单位签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必须是带有“劳动合同”字样,签订期限要求至少一年,也就是说起始时间在2015年6月1日之前,最后到期时间必须在2016年6月1日之后。

(3)试用期的规定: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合同期限超过一年而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合同期限超过三年的或长期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

(4)劳动合同不得涂改,涂改无效。

(5)盖章:劳动合同必须盖单位人事章或合同专用章,盖财务章或其他章无效。

省外就业协议书签订要求:省外就业协议书毕业实习前发放,编号是本人学号;一式三份,一份公司保存,一份个人保存,一份学校保存;填写信息要完全、真实;填写盖好章后,上交学校一份,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2015届毕业生离校就业相关事务说明

2015届毕业生离校就业相关事务说明

附件4:2015届毕业生离校就业相关事务说明一、报到证报到证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分别适用于本科、第二学士学位、高职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根据毕业生培养方式和就业去向的不同,分为无报到证、前往用人单位报到的报到证和前往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报到证三种情况。

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上联发毕业本人,下联放入个人档案,因此,报到证与档案的迁转有着重要的关联。

二、报到证核发与档案迁转1、非定向毕业生就业形式为签就业协议派遣的毕业生,经前往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后,报到证信息按三方协议书要求开具,档案转寄单位信息以三方协议书为准。

毕业生应持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档案对接手续。

就业形式为已上硕、已上博、已上博士后、已上二学位等升学的毕业生,经前往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后,不再开具报到证,档案转寄单位信息以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有关内容为准。

考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毕业生,按有关政策办理报到证和进行档案转寄。

就业形式为签就业二分、创业、自由职业的毕业生,以及未就业毕业生,报到证信息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开具为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档案转寄单位信息以各省文件要求为准。

毕业生应在毕业后主动与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联系,说明本人现时就业情况,按生源地有关政策办理报到和档案对接手续。

就业形式为出国的毕业生,报到证信息开具为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档案转寄单位信息以各省文件要求为准。

已办理档案保管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档案迁转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件印发进度不一,就业指导指导中心按已发布最新文件执行,发布新文件后将进行调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件将于6月底在就业指导中心网址发布。

2、定向(不含少数民族骨干)、委培的毕业研究生此类毕业生无报到证,档案以毕业生本人按有关要求提供的信息进行转寄。

2015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等就业手续的说明

2015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等就业手续的说明

2015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等就业手续的说明2015届毕业生:按照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有关2015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15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等就业手续的情况说明如下:一、2015届毕业生基本情况我院2015届毕业生共计1807人,其中专科毕业生869人,本科毕业生938人(含体改班春季毕业生66人)。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除升学外,每位毕业生都必须办理《报到证》。

《报到证》去向分两种:一种为直接签发至用人单位,一种为签发至生源地就业管理部门。

我院2015届毕业生参加研究生考试并且到招生就业处提供了正式《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共1人,按照省教育厅规定不签发《报到证》。

因2015年我省取消了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的业务,经请示省就业办同意,我院2015届毕业生共411人申请办理了保留《报到证》签发资格手续,毕业时也不签发《报到证》。

二、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情况说明1、已落实正式就业单位并且在2015年6月22日前向招就处提供了正式接受函或者协议书的毕业生,《报到证》直接签发到其就业单位(如考取江西省警卫局、广东海警、南昌及各地铁路公安局的毕业生)。

2、未就业或者灵活就业没有正式接受单位且未办理保留《报到证》签发资格手续的毕业生,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报到证》一律签发到其生源地就业管理部门(江西生源毕业生为“XX 市教育局就业办”,外省生源为各省规定的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

3、已经考取公务员但是毕业前没有正式接受函或者就业协议书、也未办理保留《报到证》签发资格手续的毕业生,《报到证》也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签发到其生源地就业管理部门。

毕业后正式录用时,须凭原《报到证》及公务员录用函或正式《就业协议书》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地址为: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江西省教育电视台院内(注:1、以后考取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等需要办理《报到证》的也依此办理;2、省就业办规定原则上只能在两年内进行改派)。

2015届毕业生派遣须知(学院版) 改

2015届毕业生派遣须知(学院版) 改

2015届毕业生派遣须知一、2015届毕业生派遣工作日程安排1、信息录入:2015届所有非定向毕业生必须于6月13日前登录“就业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基本信息(包括:联系方式、家庭详细住址等)、毕业去向信息、派遣信息。

注:①除升学、签约毕业生,其余毕业生(包括:出国、预征入伍、项目、灵活就业等)统一办理回生源地手续。

②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家庭详细住址)一定要填写清楚,以便学校及相关部门在日后与毕业生保持联络,帮助其解决就业问题。

③注意:如毕业生在封库期间(6月15日—7月2日)签约(单位解决户口),可先在“就业综合管理系统”中录入毕业去向和派遣信息,学校将暂缓为其办理派遣手续,7月3日后持相关就业材料到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2、第一批派遣材料收取截止时间:学院接收第一批派遣材料(包括:协议书、回生源地申请书、灵活就业材料、出国offer letter)时间截止到6月13日,学院报送学校的时间截止到6月15日。

3、派遣信息核对时间:签约、申请回生源地的毕业生网上派遣信息核对时间为6月8日—6月12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学院学工办反映;学院将问题汇总后于6月13日—6月15日上报招就处就业管理办公室进行修改。

未在“报到证查询”中核对信息并确认,如后续派遣手续存在问题个人承担。

核对方法:登录“就业信息网”→“就业综合管理系统”→“报到证查询”中核对派遣信息,如核对无误,请点击确认;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学院学工办或就业专员反映,学生不需直接到招就处反映问题。

4、“就业综合管理系统”封闭时间:为便于对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核对、整理、汇总,并制定派遣计划,办理发放报到证,6月16日—7月2日期间我校对“就业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封闭处理。

①在此期间,毕业生可正常签约,但不能录入信息、也不能在院校两级审核;如封库前已录入相关就业信息,学校按暂缓派遣处理;如封库前未录信息,原则上按“回生源地模式二”处理;②封库的前期,可办理升学调档、解约手续;③如协议书学校已审核,但正在办理解约手续,经核实可以在封库的前期办理暂缓派遣手续(需提供个人申请)。

2015届毕业生就业方案核对要求

2015届毕业生就业方案核对要求

2015届毕业生就业方案核对要求一、就业方案派遣原则(一)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1.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公招教师、到国有企业就业,《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档案转寄到用人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

2.签约单位为民营企业、私人企业、民办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员工等其他不接收档案、户口单位的,《报到证》派遣回毕业生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具体原则请参照奥蓝系统回原籍选项)。

档案转寄:(1)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2)在生源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人事代理。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直接派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档案随寄。

申请将档案托管在市教委就业中心的《报到证》派遣回原籍,档案寄往市教委就业中心;申请将档案暂时留在学校的毕业生《报到证》派遣回原籍,档案交就业办。

(三)考研与专升本的毕业生考研与专升本毕业生,不发《报到证》,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升学学校报到,升学学校须开具调档函,档案转寄到升学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四)参加“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选调生:派往学生考取选调生所在地组织部;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根据学生要求派遣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或档案托管代理机构;乡镇人才计划:“双特计划”派重庆市xx县(区)教委、“村官计划”派中共重庆市xx县(区)委组织部、“三支一扶”派重庆市xx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毕业生的档案根据项目主管单位出具的调档函要求办理。

(五)出国留学或工作的毕业生出国留学或工作的毕业生不发放报到证,档案寄送到生源所在地的就业主管部门。

二、就业方案核对原则※重点核对项目“姓名”、“专业”、“生源地”、“报到证及档案去向”、“就业单位名称”、“档案接收单位”、“档案接收单位地址”、“档案接收人”。

说明:“报到证及档案去向”此项为报到证抬头打印内容,也是毕业生档案寄送地。

※如核对无误,不作改动,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以下几类情况,“报到证及档案去向”可作修改,但需毕业生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就业办进行更改:1.生源地信息有误,毕业生持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进行更改,派遣到证明材料所在地,档案随转。

2015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编报时间安排 (1)

2015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编报时间安排 (1)
3.升学、网签、省外签约同学网上确认
6月13日-14日
其他学生完成网上确认,待就业学生同时登陆未就业实名登录系统完善信息
6月15日
就业办反馈各学院确认情况
6月16日
网上修改相关信息
6月17日
下发就业方案签字版
6月18日-19日
学生签字确认(19日17:00前交就业办)
6月20日
就业办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就业方案,锁库(锁库后就业状态不可更改)
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6月16日
就业办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就业方案,锁库(锁库后就业状态不可更改)
6月17日
下发最终就业方案签字版
6月18日-19日
学生签字确认(19日17:00前交就业办)
师范类:
时间
工作内容
6月10日-12日
1.录入灵活就业、劳动合同
2.收缴出国出境、创业、应征入伍、省外签约等材料
(6月12日15:00前交就业办)
2015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编报时间安排
非师范类:
时间
工作内容
6月10日-12日
录入灵活就业、劳动合同
收缴出国出境、创业、应征入伍、省外签约等材料
(6月12日15:00前交就业办)
6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3日
下发就业方案签字版第一稿
6月13日-14日
待就业学生实名登记
6月14日-15日
学生修改,签字确认(15日17:00前交就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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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2015届毕业生 就业派遣工作指南山西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二〇一五年五月目 录一、网上录入信息 (1)(一)学生端登陆 (2)(二)管理端登陆 (6)二、毕业去向、派遣信息填报安排 (11)三、就业派遣方案的类型 (13)(一)就业方案的类型 (13)1、回生源地就业 (13)2、跨地区就业 (13)3、回生源地待就业 (14)(二)国内全日制升学深造 (14)(三)出国(出境) (14)(四)应征义务兵派遣 (15)(五)地方基层项目派遣 (15)(六)定向委培生、国防生的派遣 (16)(七)结业、休学、退学、延迟答辩的毕业生 (16)(八)不参加派遣的研究生 (16)(九)其他特殊情况就业派遣 (17)(十)暂缓派遣的申请及相关规定 (17)四、报到手续 (19)五、调整改派 (20)一、网上录入信息山西大学2015届全体毕业生登陆山西大学就业网 (http://202.207.209.71/),点击“就业管理综合系统” (以下简称“就业系统”),学生输入姓名、学号、密码(密码为学号,登录后请修改),录入本人的就业信息、派遣信息,各院系依据毕业生提供的就业协议书、接收函等就业证明材料审核就业信息、派遣信息。

已经落实就业去向(含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必须在就业系统录入就业去向,否则,由此对其就业派遣、档案转递产生的不良后果,学校不再负责受理其更改手续。

就业派遣关系到毕业生毕业时报到、入户手续和档案关系的办理,也关系到日后调动、职称评定等,请各毕业生切勿轻视。

(一)学生端登陆毕业生登陆输入姓名与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学生登陆后点击“基本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

务必核实个人生源地,如果生源地与实际不符,请速与就业中心联系,并到教务处和研究生院修改生源地信息。

将个人信息完善后请点击提交,弹出“联系方式提交成功” 后,表明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毕。

然后点击“毕业去向信息”进入毕业去向信息和派遣信息填写。

毕业去向及派遣信息:1、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填写所有项目,以就业协议书确定就业关系,办理报到证。

填写时应根据协议书或接收函准确填报,多字、少字或错字均有可能影响档案及落户手续的办理。

就业单位所在地:输入拼音首字母即可出现单位所在地名称就业单位名称:填写协议书上用人单位公章名称就业单位性质:根据单位实际性质从下拉项中选择就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点击下方“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查询,如山西大学为405700005,(一定为九位数)就业单位行业:根据单位实际行业从下拉项中选择工作职位类别:根据实际从事工作从下拉项中选择报到证签发类别选择“去就业地报到”,并输入单位名称、所在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编及单位地址。

2、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以劳动合同确立就业关系,填写方法同“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报到证可以申请派遣回生源地或挂靠在人才市场。

3、其他录用形式就业:以单位录用证明确立就业关系,填写方法同“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报到证可以申请派遣回生源地或挂靠在人才市场。

4、科研助理:一般为重大科研项目招聘大学生做科研助理,由项目单位出具证明,可以申请派遣回生源地或挂靠在人才市场。

5、应征义务兵:指预征入伍、生源地参军等,报到证、档案、户籍随部队要求办理。

6、国家基层项目:指国家级三支一扶、支援西部等就业项目,持相关证明按项目要求办理报到证。

7、地方基层项目:指地方级三支一扶、支援西部以及地方选调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就业项目,持相关证明按项目要求办理报到证。

选择该项后,只需填写去向所在地与单位名称。

8、待就业:指毕业前尚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

报到证可以申请派遣回生源地或挂靠在人才市场。

9、不就业拟升学:指当年未升学或找到工作,打算第二年继续考试升学的学生。

报到证可以申请派遣回生源地或挂靠在人才市场。

10、其他暂不就业:学生申请暂不就业,档案户籍暂留学校,不办理报到证。

11、自主创业:学生申请自主创业,填写创业单位名称、所在地及隶属行业,持相关证明办理手续,报到证可以申请派遣回生源地或挂靠在人才市场。

12、自由职业:学生无正式工作,零散打工、SOHO工作等形式工作,持相关证明办理手续,报到证可以申请派遣回生源地或挂靠在人才市场。

13、升学:考研、考博,持录取证明办理手续,不发放报到证。

14、出国、出境:出国出境学习工作,持相关证明办理手续,报到证派往生源地或挂靠人才市场。

联系人姓名:指用人单位中部门同事、主管或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尽量不要填报单位老总或老板。

联系人电话:单位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如果联系电话为固定电话时应加上区号。

邮编:单位所在地区的邮编。

单位地址:用人单位的具体地址。

(二)管理端登陆输入院系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后,显示基本页面左侧任务栏分为三部分:数据管理、应届生业务办理与就业率统计1、数据管理2、应届生业务办理分为院系未审核与院系已审核困难生类别: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选择。

类别有非困难生、就业困难、家庭困难、就业困难和家庭困难、残疾、就业困难和残疾、家庭困难和残疾、就业困难庭困难和残疾。

毕业去向:根据学生实际去向审核。

3、就业率统计分为签约率统计和毕业去向统计4、关于导出数据:二、毕业去向、派遣信息填报安排时间 主要工作 阶段说明即日~6.10 毕业生根据协议书、接收函在就业系统录入就业信息和派遣信息,学生持就业资料到学院、学校鉴证审核派遣信息和就业信息即日~6.10 院系在就业系统管理端审核学生提交的就业信息和派遣信息,审核通过后提交电子信息上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6.11-6.12 院系将学生协议书、接收函、升学名单、生源地名单等纸质材料上报学校就业中心院系上报材料后不再接收个别学生提交的材料,要待全校第一批报到证发放完成之后再进行办理6.13~6.22 学校根据各院系上报材料,审核学生就业信息和派遣信息,编制就业方案6.30-7.6左右 学生到学院领取第一批报到证 核对报到证单位名称及地址是否正确,如有错误需向学校及时提出修改申请。

7.6-7.10 学生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第二批报到证7.13~2016.6.30 符合调整改派条件的毕业生于每周四前向学校申请办理改派手续,学校每周四到省教育厅办理调整改派期1、从即日起至6月22日为我校向省教育厅上报就业方案时间。

各毕业生须在6月10日以前通过学校就业系统填报毕业去向、派遣信息,经学院、学校审核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此信息上报就业方案,作为发放《报到证》(全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的依据。

毕业生上报过程中,请认真阅读本说明中关于就业方案部分内容。

2、从6月13日起至6月22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暂停接收院系上报的纸质材料,但学生可以在就业系统中继续填报毕业去向和派遣信息,院系要在就业系统管理端及时审核电子信息。

后续填报信息的这部分学生报到证办理时间要待全校第一批报到证发放完成后方可办理,纸质材料由学生个人送达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3、从6月30日起至7月6日,各学院领取、发放第一批报到证,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第二批发放报到证的派遣信息。

7月6日至7月10日,后续上报材料的学生本人到就业中心领取第二批报到证。

4、从7月13日起上报毕业生就业调整方案。

毕业生须向学校提供新单位接收函并退回原报到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于每周四去教育厅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三、就业派遣方案的类型就业派遣方案关系到毕业生《报到证》的签发,关系毕业后报到手续、入户手续的办理和档案转递,请各毕业生认真核实、填报派遣信息和就业信息的内容。

(一)就业方案的类型根据就业派遣工作的要求,就业方案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回生源地就业毕业生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取得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到证签发到用人单位。

2、跨地区就业到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需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了解自己档案和户口的去向。

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直接在协议书上盖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公章,二是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另外出具的接收函件。

已具备接收函的毕业生请认真核实填报就业信息和派遣信息的内容。

(1)档案、户口需迁移至用人单位所在地区毕业生到非生源所在地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需将户口档案迁移至用人单位的,报到证签发到用人单位。

(部分地区需取得当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函,如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广州、深圳、佛山、清远、中山、珠海、厦门等)(2)档案、户口迁回生源地或托管在人才市场毕业生到非生源所在地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用人单位不解决户口、档案关系,或学生要求户口、档案迁回生源地的,报到证签发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或托管在人才市场。

3、回生源地待就业毕业生档案、户口迁回生源地,在生源地待就业(二)国内全日制升学深造1、毕业生升学深造要以确定已经录取为依据。

保送、考取研究生和普通专升本的毕业生由学院统一上报升学名单,不签发报到证。

2、保送、考取研究生、普通专升本的毕业生,在学校就业方案上报前提出不再攻读的,需提交书面申请和录取学校的书面意见,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纳入就业派遣方案;在学校就业方案上报后提出不再攻读的,须于毕业当年9月30日前取得升学学校书面同意后或毕业当年12月30日前办理退学手续后,可纳入就业派遣方案。

(三)出国(出境)毕业后出国(出境)的学生需填报就业信息,以提交签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为依据。

申请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将按回生源地或挂靠人才市场进行派遣,不得办理暂缓就业。

(四)应征义务兵派遣指预征入伍、生源地参军等,报到证、档案、户籍随部队要求办理,一般派遣回生源地,即签发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

(五)地方基层项目派遣1、农村教育硕士“农村教育硕士”不按升学上报,凭农村教育硕士聘用合同办理派遣,聘用合同交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原件上面标明本科专业。

报到证办理后,原件将退给本人。

学院将发给毕业生的《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并收回交到就业中心,并附名单 2、“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西部计划”根据本人意愿可派回生源地或志愿服务地区的人才交流中心。

研究生支教团根据学校团委提供名单,毕业去向填写实际支教地区名称,派遣信息状态为升学。

3、“三支一扶”根据签订的“三支一扶”协议派遣到有关人才交流中心。

4、“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后,学校根据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报到证。

5、选调生根据选调生录用接收函或三方协议办理派遣手续(六)定向委培生、国防生的派遣定向委培生:按照合同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不办理派遣手续;国防生:按照选培办提供名单统一派遣到部队。

国防生根据选拔培养办公室提供派遣计划派遣,升学的不需要按升学上报;班主任将发给国防生的《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统一交回就业中心,并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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