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派遣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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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毕业生派遣数档案转递注意事项

【精品】毕业生派遣数档案转递注意事项

【关键字】精品毕业生派遣数据、档案转递注意事项毕业生同学们,你们好!你们即将结束国科大生活,开始人生新的旅程。

在你们忙于毕业的同时,请不要忽略记载你们成长足迹的学生人事档案(含学籍档案)。

为了每位同学的档案能够准确、迅速的转递到接收单位, 请你们对下列注意事项一定给予重视,并且严格遵照执行。

一、签订三方协议的毕业生(1).就业毕业生向所在院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灵活就业及未就业学生提交《二分回省申请表》。

(2).毕业生登录国科大学籍系统填报个人派遣信息;院系负责就业工作老师审核毕业生派遣数据;就业中心上报就业方案。

(3).就业中心去教委打印报到证(上联《就业报到证》、下联《就业通知书》)。

(4).毕业生在院系领取《就业报到证》上联;院系整理学生档案,将下联《就业通知书》归入档案;院系转寄材料齐全的学生档案,缺材料者无法转档。

(5).毕业生凭报到证上联领取户籍卡(在户籍办领取,中关村青年公寓东平房131室)。

(6).落户北京的毕业生到派遣(就业)单位人事部门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 落户京外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籍卡、到所在派出所(中关村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7).单位人事部门接收毕业生及毕业生档案。

二、申请出国的毕业生毕业生出国程序凭二分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到国科大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中关村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手续。

将户档落回生源地后到当地公安局办理护照。

具体流程:1)联系国外境外学校:收到国外境外大学接收函或录取通知,本人经慎重考虑,申请出国(出境)留学,不参加就业派遣。

2)了解户档政策3)落实户档去处:就业指导中心原则上将出国毕业生户档统一按照二分回原籍手续办理。

出国毕业生户档转到生源地正规人才服务机构。

毕业生在填报就业派遣信息时,“毕业去向”要选择“二分”,不要选择“出国”!办理户档转出:(1).批准同意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在规定日之前到所在院系办理户口档案二分回原籍的相关手续。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派遣程序及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派遣程序及

关于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
国家及地方政府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 制定了一系列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包 括就业补贴、创业扶持、税收减免等。
高校也会针对毕业生就业推出相应的优 惠政策,如提供就业指导、举办校园招
聘会等。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应了解并充分利用 这些优惠政策,以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 力。同时,高校和地方政府也应加大对 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
毕业生的知晓率和受益率。
THANKS.
03
报到证遗失后,毕业生应尽快向学校或相关部门申 请补办,以免影响就业手续的办理。
档案的转接
01
毕业生应了解档案转接的具体流程,确保档案能够顺利转接到 工作单位或人才市场。
02
在档案转接过程中,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报到证、
工作证明等。
毕业生应关注档案转接的进度,及时跟进处理相关问题,确保
03
就业协议的构成要素
工作内容
包括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 作量和工作要求等。
劳动报酬
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包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加 班和休假等。
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
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商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就业协议的签订流程
双方协商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就工作条件、待遇等进行 协商,达成初步意向。
毕业生在派遣过程中如遇到问题,首先应了解问题的具体情况,并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和资 料。
针对不同的问题,毕业生可以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如遇到用人单位不按协议履行的情况, 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遇到派遣过程中出现纠纷的情况,毕业生可以向当地劳 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在解决派遣问题的过程中,毕业生应保持冷静,理性对待问题,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

硕士毕业生就业派遣流程

硕士毕业生就业派遣流程

就业派遣流程
一、派遣
1、学生将签好的就业协议书交给辅导员。

注意:就业协议书上盖章情况分三种。

(1)若学生需将档案户口派遣至签约单位所在地,协议书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与保障局公章或出示当地人保局的接收函。

(2)若学生需将档案户口派遣回原籍,协议书上只需加盖单位公章。

(3)若学生所签单位具有独立的人事接收权,只需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把档案户口派遣至单位。

2、辅导员将协议书信息录入至就业派遣系统,并上报校就业指导中心。

3、校就业指导中心每月固定时间去省教育厅开具报到证,隔日辅导员便可领取。

4、辅导员领取报到证后,通知学生领取,并签字确认。

5、若学生户口已迁至学校,则需凭报到证至校医院一楼后勤大厅户政科开具户口迁移证。

6、若学生为党员,则需开具党员关系转出介绍信(有效期90天,离校前统一开出)。

二、改派
毕业生在《报到证》已派遣的情况下,需要更改毕业去向的,需具备以下材料才可办理:
(1)原《报到证》;
(2)原派遣单位解约证明;
(3)新派遣单位接收证明(包含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或出具专门接收函;
注意:毕业超过2年不再办理改派。

大学生毕业派遣流程

大学生毕业派遣流程

所需手续:
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函;
新单位同意接收函; 原协议书三份; 学院就业处处长签字后办理。
______年毕业生就业调整审批表
院校 姓名 招生性质 家庭所在地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
学 历 大专(高职 )
性别
统招、并轨、委培、定向、自费
原就业单位 拟调整单位 调整理由 学校 意见 分管 处长 意见 承办 人意 见 处务 会 意见 备 注
三、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
①毕业生到学院保卫处领 《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手续
②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 到转入地公安部门办理入 户手续
入学时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
其他手续的办理
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
持《就业报到证》、《毕 业证》及《就业协议书》
户口迁移手续
或用人单位录用证明到生 源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户口迁移证》
往届毕业生打印报到证流程
转户口
转档案
打印报到证
请带报到证蓝色联到保卫
拷贝数据
处户籍室办理 户籍室地址:学院大门口
出示材料
思考与讨论
• • • • 1、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2、就业报到证及其作用? 3、违约与改派? 4、哪些毕业生需要办理人事代理?
最后,祝各位同学 前程似锦!
•谢谢!
• 报到证的报到期限一般只有一个月,毕业生无故不在报到期限内到用
人单位报到,而造成与用人单位的纠纷,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二、就业报到证
2
遗失后的补办 1.尽快与学院就业处联系,并请主管老师给 你开一份报社挂失的介绍信。然后,持介 绍信前往报社请求挂失。 2.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丢失愿意(用 人单位丢失的需附单位人事部门文字说明 并加盖公章),书面申请交学院就业处。 3.学院就业处核实无误后上报省人事厅。 4.由省人事厅发《关于遗失毕业生就业报到 证的证明》。

毕业生档案派遣流程

毕业生档案派遣流程

毕业生档案派遣流程一、档案准备1.学校开展学生档案的整理工作,包括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类;2.毕业生填写档案移交申请表,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3.学校组织教务、人事、档案等部门对毕业生档案进行归档、封存并制定档案索引。

二、档案审核1.学校档案部门进行毕业生档案的初步审核,确认档案完整、准确无误;2.学校相关部门对毕业生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包括学历、成绩单、奖惩情况等;3.学校档案部门对审核通过的档案进行封存,并将档案信息备案。

三、派遣手续办理1.毕业生填写用人单位派遣申请表,提供个人档案信息,并说明派遣意愿;2.用人单位与学校签订派遣协议,明确派遣日期、工作职责、待遇等相关事项;3.学校档案部门办理若干派遣手续,包括出具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就业推荐信等;4.学校档案部门将派遣手续办理完毕的档案交予用人单位。

四、档案管理和维护1.用人单位对接收的毕业生档案进行登记、分类和整理;2.用人单位保管好毕业生档案,确保档案安全和完整;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档案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4.用人单位应妥善处理毕业生离职时的档案移交问题。

五、档案查询和终止1.毕业生可通过学校档案部门或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查询个人档案;2.毕业生转岗、离职或退休时,用人单位应将档案上交学校档案部门;3.学校档案部门对毕业生档案进行终止处理,档案从派遣单位方向学校方向流转。

六、档案保密和归档1.毕业生档案的保密工作应得到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高度重视;2.档案归档后,学校档案部门应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封存,确保长期安全保存;3.毕业生可通过正规渠道向学校档案部门或用人单位查询和调阅个人档案。

以上是一个较为完整的毕业生档案派遣流程,每个学校和用人单位可能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一些微调和细节的调整。

这个流程可以帮助学校和用人单位有效管理毕业生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准确和完整。

同时,也为毕业生提供了一个便利的方式来查询档案信息,助力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

毕业生派遣流程

毕业生派遣流程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为使广大毕业生充分认识到按时正确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以下简称“就业手续”)的重要性,详细了解就业手续办理的相关流程和政策,学校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本着服务的宗旨,制定了相关就业政策,并编制本指南。

一、毕业派遣手续包含的内容毕业派遣手续主要包括《毕业生就业报证》的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档案的转递。

二、毕业生就业的几种形式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领取就业报到证,到有用人单位报到。

(就业状况:就业);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不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工作。

(就业状况:就业);3、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免费男生需回原籍定向派遣);4、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及其他灵活方式就业。

(就业状况:灵活就业);5、升学:包括专科毕业生升本科、专接本(就业状况:升学);6、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等。

(就业状况:出国);7、参军,应征入伍(就业状况:就业);8、其他情况视为派遣之待就业状态(签约中、求职中等)三、有关的就业政策1、在毕业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根据相关规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只能签发回原籍人才交流中心。

毕业生也可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或保留在学校(保留期限两年)。

户档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应争取在两年内办理派遣手续(持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手续返校办理),超过两年将自动派回原籍.2、在毕业前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签定正式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如师范类及相关毕业生通过入编考试,协议书加盖教育局及事业单位公章的一般签发到有关教育局单位.●如单位能解决户档关系或在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为毕业生办理了挂靠手续的,毕业时直接派到用人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如单位不能解决,可派回原籍,或暂时保留在学校.●另如毕业生是与江苏省省内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可凭协议直接派往单位。

深圳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流程

深圳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流程

2015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指南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二〇一五年四月编印目录为帮助我校2015届本科毕业生(港澳台及留学生除外)顺利完成就业派遣手续,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务安排编成指南,请毕业生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就业派遣手续的办理。

一、2015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办法 (1)(一)派遣方式 (1)(二)不纳入派遣方案的情况 (1)(三)延期毕业的派遣办法 (1)二、名词解释 (2)三、2015届本科毕业生派遣手续详解 (3)(一)核对确认“毕业生资源信息库”的个人基本信息 (3)(二)就业派遣登记 (4)(三)签订暂缓派遣协议 (5)(四)领取就业派遣报到证 (5)(五)报到 (5)四、其他就业手续的说明 (6)(一)改派 (6)(二)延期毕业 (7)(三)国内升学 (7)(四)档案迁转 (7)(五)户籍迁转 (7)(六)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7)附录一:派遣案例分析 (8)附录二:常用联系方式 (10)附录三:深圳市接收2015年度毕业生报到须知 (12)一、2015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办法(一)派遣方式毕业生根据本人就业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可以选择申请“按接收函签发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就业的报到证”、“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以及“不签发就业报到证”四种派遣方式。

1、申请按接收函签发就业报到证(按接收函派遣)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有人事权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向毕业生出具接收函(须由有人事权的单位盖章方为有效);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权的(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自雇职业、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可在就业所在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由其代办地市级政府人事部门接收函。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中心)签发派往接收函所列接收单位的就业报到证;2、签发回生源地报到的报到证(回生源地)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档案和户籍须同时转至生源地同一城市),省就业中心签发派往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派遣(户档)手续办理常见问题解答(定稿)

毕业生派遣(户档)手续办理常见问题解答(定稿)

毕业生派遣(户档)手续办理常见问题解答1、什么是派遣?答:“派遣”指毕业生毕业时,学校依照毕业生升学、就业以及待就业等各种去向为依据编定就业方案,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程序把毕业生的报到手续、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转迁到相关单位,完成毕业生的关系转接,这一过程称之为“派遣”。

2、派遣的依据和过程是什么?答:1、毕业生于6月10日前上交就业材料(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调档函等)→学校根据就业材料编制就业方案→教育厅审核后发放报到证(派出所根据就业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中旬学校通过机要局,根据就业方案发送档案至报到单位)→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

2、6月10日前未提交任何就业材料的毕业生,学校根据其生源地派遣至生源地毕业生接收部门→教育厅审核后发放报到证(派出所根据就业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中旬学校通过机要局,根据就业方案发送档案至毕业生接收单位)→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毕业生接收部门报到(一定要报到,否则户口没法落,档案可能会丢失)。

3、考研学生:(考研学生无报到证)毕业生向辅导员老师提交升学材料(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编入就业方案(派出所根据就业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凭录取通知书领取户口迁移证(同时,学校通过机要局,根据考取学校发送档案至升学高校)→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到就读学校报到。

3、什么是《报到证》?它有什么作用?答:《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报到证的作用主要有:(1)是接收单位报到的有效凭证;(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3)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4)具有毕业资格;(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填报指南

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填报指南

毕业生就业选择流程
就业选择名词
派遣:
派遣是指毕业生落实接收单位,学校为其出具就业报到证,并在其毕业后将 其人事关系转入接收单位的就业形式。一般说来,要求用人单位能够解决毕 业生的户口、档案问题。
二分:
指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或落实了灵活就业单位、准备毕业后再参加研究生 考试或申请出国等原因,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毕业生的人事关系派遣 回生源地区,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继续落实其就业或提供服务的一种 方式。
落户需要审批的地区: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广州市、深圳市、南京市、杭州市、西安 市、青岛市、大连市、苏州市等。 签约即可,无需落户审批的地区: 除上述提到的特殊地区及落户需要审批的地区,其余地区均可以直接 派遣到单位或人事托管单位。 毕业生办理派遣及改派用人单位手续须在毕业2年内进行,毕业超过2 年只能办理二分手续。
毕业生就业政策
七、毕业生离校时未就业或出国(境)的,应办理二分手续。北京生 源二分报到后落实北京就业单位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 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就业报到证》上一次性签注就业手续;离校时二 分的京外生源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可申请办理派遣手续。 八、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的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定向、委培协议就
非定向毕业生改派需提交申请材料
非定向毕业生改派需提交申请材料: 1、原就业派遣证上下两联 2、原单位解约函 3、新单位接收函 4、改派登记表一式两份 5、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保研、考研录取后退学政策
保研、考研录取后退学政策: 毕业离校时,各高校报送就业方案为考研、考博的毕业生,录取后提出不 再攻读的,回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就业。特别是保研的学生,保研 名额具有排他性,占用公共资源。 中途退学政策: 高考后连续就读的研究生,中途退学后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 业的,可办理就业手续(《就业报到证》上注明“退学”)。 如果前一学历已经办理报到证,则直接转回就读前档案所在人才,或户籍 所在地人才(按照在职人员)。 本科、专科退学,无学历,无报到证。 拟考研、出国(境)政策: 毕业后,京外生源毕业生拟考研、拟出国(境)等暂不就业情况的,应办 理二分回生源地手续。两年内落实单位的,可通过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北京生源毕业时派遣或二分的,后又在北京市属单位范围内就业的,不办 理改派手续。

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

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

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国家人事局•【公布日期】1981.10.04•【文号】[81]教学字048号•【施行日期】1981.10.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5月18日实施日期:2009年5月18日)废止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81]教学字048号1981年10月4日教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人事局发布)为了贯彻国务院国发[1981]23号文件精神,做好今年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执行计划1.要切实执行国务院批准的毕业生分配计划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发的调配计划。

各级计划、调配部门要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地检查。

2.在调配派遣过程中,学校如发现有分配不当的,经商得地方计划、调配部门同意后,可进行调整。

如调整的人数较多,应同上级计划、调配部门商定另下调整计划。

3.入学时工龄满五年的原是国家职工的学生(指在校学习期间,由原单位发工资的),毕业后一般回原单位。

如回原单位用非所学或国家急需的专业,仍按调配计划执行。

现役军人学生,毕业后回原部队,专业不对口的,由部队内部调整。

4.已录取为研究生和按规定回原单位,以及因故(退学、休学、开除、疾病等)减少的毕业生人数,地方计划、调配部门要合理酌减有关单位的分配名额,分配人数多的多减,少的少减,边远地区不减。

减少的专业、人数和原因,由学校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二、思想政治工作5.地方调配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宣传、新闻单位和共青团组织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典型,表彰先进,树立服从国家分配光荣的社会风尚。

6.学校要在毕业分配前,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分配教育。

教育毕业生服从国家分配,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立志把自己的青春和才智献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什么事派遣,在什么时候使用?

什么事派遣,在什么时候使用?

什么事派遣,在什么时候使用?.一、毕业生派遣的形式:1、毕业生有接收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材料、协议书、劳动合同书,单位接收毕业生档案户口的《就业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可直接派遣;不接收毕业生档案户口的《就业报到证》开往毕业生生源地。

2、没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派遣,《就业报到证》一律开往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县以上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或者经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授权受理毕业生报到、落户手续的人才中介机构或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3、需要将《就业报到证》开往非生源所在地的县以上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或人才中介机构的毕业生,须经毕业生本人同意且要出具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或经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授权受理毕业生报到、落户手续的人才中介机构同意接收的证明材料。

*《报到证》的作用:《报到证》是毕业生的一种身份证明,是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的依据,毕业生无论是进入国企、事业单位,还是非公有制企业,办理《报到证》对今后用人单位报编、申请进人指标、计算工龄、转正定级和工作调动是一个重要的依据。

*户口的转移原则:根据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关系随派遣证转至所在单位。

若单位不能接收户口,可将户口转至省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或迁至本市亲属家,有关落户手续由学生自己办理。

*档案转移原则:毕业生的档案应转到就业单位。

现在不少学生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这些单位不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在这些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应主动与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服务部门联系,委托其人事代理。

学生毕业后,持学校下发的《毕业证》、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按规定时间报到,户口转迁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

用人单位有集体户口的,学生可在单位入户,单位没有集体户口的,如本人自愿要求到本市人才中心统一托管入户的,经本市人才中心审核同意后,由本市人才中心统一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托管手续。

二、毕业生派遣的批次:1、集中派遣主要是指学生离校前,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学生上交的就业证明,统一在省教育厅办理《就业报到证》,并在学生领毕业证时一起发放。

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 (见习规定)

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 (见习规定)

【法规分类号】206004198102【标题】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教育部;国家计委;国家人事局【颁布日期】1981.10.04【实施日期】1981.10.04【失效日期】【内容分类】普通高等教育【文号】(81)教学字048号【题注】【正文】为了贯彻国务院发〔1981〕23号文件精神,做好今年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执行计划1.要切实执行国务院批准的毕业生分配计划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发的调配计划。

各级计划、调配部门要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地检查。

2.在调配派遣过程中,学校如发现有分配不当的,经商得地方计划、调配部门同意后,可进行调整。

如调整的人数较多,应同上级计划、调配部门商定另下调整计划。

3.入学时工龄满五年的原是国家职工的学生(指在校学习期间,由原单位发工资的),毕业后一般回原单位。

如回原单位用非所学或国家急需的专业,仍按调配计划执行。

现役军人学生,毕业后回原部队,专业不对口的,由部队内部调整。

4.已录取为研究生和按规定回原单位,以及因故(退学、休学、开除、疾病等)减少的毕业生人数,地方计划、调配部门要合理酌减有关单位的分配名额,分配人数多的多减,少的少减,边远地区不减。

减少的专业、人数和原因,由学校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二、思想政治工作5.地方调配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宣传、新闻单位和共青团组织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典型,表彰先进,树立服从国家分配光荣的社会风尚。

6.学校要在毕业分配前,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分配教育。

教育毕业生服从国家分配,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立志把自己的青春和才智献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7.要做好毕业生的鉴定。

鉴定要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努力方向,并允许本人保留不同意见。

8.要建立健全学生档案。

档案要包括政治与业务两个方面。

对在校学习期间犯有严重错误或发现重大问题的学生,在毕业前要做出结论。

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填报指引

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填报指引

档案所在单位地址
一定是档案所在地 组织机构代码
考博、博士后派遣范例
出国出境留学派遣范例
档案所在单位地址
一定是档案所在 地组织机构代码
户口档案去向说明
毕业去向 上海就业申请上海户口 上海就业不申请上海户口 外地就业申请当地户口 外地就业不申请当地户口
博士后 出国
档案 询问公司 档案回原籍 询问公司 档案回原籍 博士后培养点 档案回原籍
1、签三方协议派遣范例【单位解决户口档案】
单位可为毕业生落实当地户口、接收毕业生档案 (例如:上海就业,落户上海;非上海就业,落户单位所在地)
2、二分、签劳动合同派遣范例【单位不解决户口档案】
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户口档案回原籍的请选择此项。 (例如:上海就业,未落户上海,户口档案回原籍;北京就业,未落户北 京,户口档案回原籍)
究生基本信息表,包括“登记毕业信息”,“补充在学信息”,“填报派遣 信息”; ❖ 6、点击“填报派遣信息”,准确填写派遣信息,先保存,再提交即可。
登录
选择个人档案列表中的“毕业生基本信息表(B2)”
点击“填报派遣信息”
派遣填报分类说明
毕业生派遣方式分为四类:
目录
➢ 信息填报流程 ➢ 派遣填报分类说明
签三方协议派遣范例 二分、签劳动合同派遣范例 考博、博士后派遣范例 出国出境留学派遣范例
➢ 户口档案去向说明
信息填报流程
学籍毕业注册结束后,学生已取得毕业或结业资格; ❖ 1、登录 ❖ 2、点击系统导航“学籍管理”,进入学籍管理系统; ❖ 3、点击左侧菜单“个人信息”,系统显示个人学号列表; ❖ 4、点击学号列表中的档案操作—“填写”,系统显示个人的档案列表; ❖ 5、点击个人档案列表中的“毕业生基本信息表(B2)”,系统显示毕业研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流程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流程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流程一、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流程1、生源信息审核上报2、毕业生开户注册3、毕业生录入就业信息、上交就业证明材料4、毕业生就业信息的确认5、省人事厅打印派遣证,毕业生毕业派遣6、毕业生返校领取毕业证、派遣证、户口迁移证7、就业报到和实名登记8、毕业生档案发送上面是我们毕业之前需要做的工作,前两条已经完成了,目前要做的就是第3条;因为就业信息录入不上,省厅就打印不了派遣证因为省里面没有你的信息,派遣证是用来移档案的,档案就不用我说了;二、录入就业信息,上交就业证明材料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形式以及需要提供的就业证明材料有以下几种:1、签约签约是国家为了保护毕业生就业利益采取的一种就业措施,毕业生只有与工作单位签约,档案才能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学生的干部身份才能得到利用,工作单位才能与学生的档案产生直接的联系并利用学生的干部档案为毕业生交纳各种保险,并且从档案转到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工龄,同时毕业生也将享受单位所在地政府的各种地方福利政策;因省外签约情况特殊,必须有专业人员指导,所以要求学生必须亲自打到学校就业办,由就业办老师指导签约;三方协议到就业办领取;2、签订劳动合同——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3、应征入伍——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4、出国工作、学习——出国学习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学校出具证明,出国工作的由接收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出具证明5、升学6、自主创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经找到理想工作的同学可以询问单位能否进行网上签约,能够网上签约的现在就可以和单位进行网上签约了;三、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指毕业生离校前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签约,学生的档案将打回生源地,档案没有工作单位挂靠,无法计算学生的工龄,干部身份无法转正定级,两年以后干部身份自动取消,这部分同学可以申请在学校办理人事代理,费用是每年300元,另外人事代理的学生要交2张一寸照片和身份证号码;人事代理没有地域限制,包括烟台市六区以内的都可以;除了能够与工作单位签约和升学的学生其他的都可以办理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既保障了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又方便毕业生将来档案调动;档案托管指的是烟台市六区以外的想长期留在烟台工作的毕业前暂时没有合适的工作单位签约的学生,由托管公司和学生签约档案暂时代管,费用是120元,这种形式的好处就是学生档案流动方便;但是不能计算工龄和干部身份的转正定级;托管的期限是一年,学生一年以内档案一定要转走;一年之内能够找到单位签约的学生可以做档案托管,否则不允许。

高校毕业生档案派遣流程

高校毕业生档案派遣流程

高校毕业生档案派遣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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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网上操作指南

毕业生就业派遣资格审查网上操作指南
毕业生个人信息页面,对毕业 生信息进行单一审核、修改。
演示“毕业生资格审查模块”
学院用户——学院学工组
7. 学院学工组确定提交后, 将出现提示信息:“毕业生信 息已提交至党副审核”。
说明:在党副对毕业生信 息进行审核前,学院学工组均 可对毕业生信息进行修改。当 党副提交审核后,只能对毕业 生信息进行浏览。
演示“毕业生资格审查模块”
毕业生用户——本科毕业生
3. 毕业生确认信息 后即可点提交确认 按钮,此时网页将 询问毕业生是否确 认提交。
演示“毕业生资格审查模块”
毕业生用户——本科毕业生
4. 毕业生确认提交后, 将出现“信息已提交学 院老师审核信息”框。
毕业点击“确定”后, 网页转至浏览页面,此 时毕业生只能浏览,不 可修改,等待学院老师 审核。
演示“毕业生资格审查模块”
学院用户——研究生秘书
1. 登录就业网后,在 “就业管理(研究生)” 栏中点击“2011研究生 资格审查”项。
演示“毕业生资格审查模块”
学院用户——研究生秘书
2. 进入研究生管理页面, 在表格中显示各专业毕业生 资格审查进展情况。
3. 点击“专业名称”链 接,进入管理网页。
审核方式相同,下面以本科毕业生资格审 核管理为例。
演示“毕业生资格审查模块”
学院用户——学院党委副书记
2. 进入本科生管理页面, 在表格中显示各专业班级毕 业生资格审查进展情况。
3. 点击“专业班级”链 接,进入管理网页。
演示“毕业生资格审查模块”
学院用户——学院党委副书记5. 点此查询可查
演示“毕业生资格审查模块”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毕业生用户——毕业研究生
1. 毕业生登录就业网后, 在“个人信息管理”栏中 点击“毕业生资格审查” 项。

毕业生办理派遣需要材料说明

毕业生办理派遣需要材料说明

毕业生办理派遣需要材料说明
一、派遣过:1.改派到新单位需要的材料(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
件,派去新单位四张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原报到
证原件,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到就业处登记一般改派证
明。

2.改派回生源地需要的材料(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
印件,原报到证原件,原单位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需要
本系开出同意派回原籍证明)到就业处登记改派回原籍
证明。

二、未派遣过:1.派遣到单位需要的材料(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
件,派去新单位四张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到就业
处登记一般派遣证明。

2.派回生源地需要的材料(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需要本系开出同意派回原籍证明)到就业处
登记派回原籍证明。

三、派遣证丢失:派遣证丢失补办需要的材料(毕业证复印件,身份
证复印件)到就业处登记补办证明。

注:工作日期间每周星期二办理派遣手续。

毕业派遣-外国语学院-北京理工大学

毕业派遣-外国语学院-北京理工大学
劳动合同复印件(仅复印封面、首页及签字盖章页,共3页); 单位承诺签合同但毕业派遣前暂时签不了的,填写《缓交劳动合同申请表》
“灵活就业”:
单位用人证明,或其他说明材料;
各种就业书or读研学校的调档函(本校读研不用交)
“已出国”:
出国申请表(就业信息网登录进后台左侧填写打印) offer复印件+offer中译件(简易版也可)。
出国的同学:
是否已拿到offer(或相当于offer的内定邮件【日本】、APS证书【德国】之类) 档案户口二分回原籍(不能直接放留服!) 查好二分单位的一系列信息,户口写家里户口本上的地址。
·
毕业信息核对之填表说明
·
填写注意事项:
所有改动之处请务必用红字标出!!
·
0、首先确认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否有误, 比如:姓名(看字),性别(经常出错),民族,政治面貌, 专业(研究生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需加括号标明具体英日德), 手机号(最好保留到毕业离校后三个月到半年,可能有回访)
·
4、单位名称:即“报到证的抬头”,务必务必填写准确,以协议或合同的公章为准 “考研”情况的单位名称(无报到证):写读研学校的名称; “派遣”情况的单位名称:写学生签订就业协议(签三方)的单位的名称; “二分”情况的单位名称:写接收档案的单位的名称,如原籍的人才市场or人社局 or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等;具体参照“各省二分单位汇总”。 注意:此处“单位名称”与下一项“档案转寄单位名称”不一定完全相同,一定要 仔细查看二分单位汇总表!!亲自电话确认为好。
·
F外地生源,签了北京的单位,解决北京户口! 根据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2017年以后,京外生源毕业生同在京用人单位签订就业 协议之后,还必须获得人保部或北京市人保局签发的进京接收函,方可办理派遣手 续。请相关毕业生及时将进京接收函上交学院。 如果已经跟单位签了三方,但在6月中旬前拿不到进京接收函,可填写《……情况 告知函》;如果6月中旬前拿不到接收函也签不了三方,可填写《……征求意见 函》,并根据实际情况延缓派遣手续办理。 填表:缓派-签就业协议-单位名称照填-档案户口相关信息填二分回原籍的那套

项目聘用(经费自筹)人才(劳务)派遣人员报到手续指南

项目聘用(经费自筹)人才(劳务)派遣人员报到手续指南

项目聘用(经费自筹)人才(劳务)派遣人员报到手续指南一、填写相关表格:各单位确定聘用人员后,如系项目聘用,经费使用需要有关部门审批,请先到人事处表格下载栏下载《浙江大学项目聘用制人员经费使用审批表》及《(项目聘用制)人才(劳务)派遣员工录用登记表》;如经费使用不需要有关部门审批,请直接下载《经费自筹单位聘用人才(劳务)派遣员工登记表》。

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流程:1、填写完整的“毕业生协议书”,其中填写内容:公司名称: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档案转寄地址):空白组织机构代码证:72005222-0单位性质:其它邮编:310006电话:*************传真:*************联络人:费先生签名处请务必签上本人姓名2、登陆“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并进行个人申报,请将申报密码(非登陆密码)设定成“123456”。

3、持条目“三”中填好的表格及政审材料、就业协议书至人事管理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三-112),开具“人才派遣员工聘用介绍信”。

4、持“人才派遣员工聘用介绍信”至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市东新路155号4楼杭州人才市场C-202),在协议“用人单位”栏盖章,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号。

完成后领取接收函与签好的就业协议一并送至学校。

三、报到流程:1、拟聘用人员持条目“一”中填好的表格、政审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需持学校开具的报到证),至人事管理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三-112)领取“人才派遣员工缴划款通知”、《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同时下载阅读“办理录用手续人员须知”与“江南公司派遣员工须知”,并准备相关材料。

2、完成工资款划转手续后,凭计财处返回的《浙江大学记账凭单》,至人事办领取“人才派遣人员报到通知单”及“人才派遣员工报到介绍信”,办理校内报到手续。

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将集中时间(时间安排同2012年新教工报到时间)在人事办现场办理人员录用手续,其余时间凭“人才派遣员工介绍信”直接至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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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暂缓派遣的,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1、落实就业单位的,应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送所在学院签章,各方留存一联。
2、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网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并打印《深圳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登记表》,本人签名确认后,5月25日、26日两天的派遣登记现场办公日提交给学校就业中心。
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垂询《接收函》事宜。毕业生拿到《接收函》后应及时交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作为派遣依据。
(二)人事代理政策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办理了暂缓派遣的毕业生党员在暂缓派遣期间组织关系可以保留在原学院,由学院党委(总支)统一管理,但保留年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在此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要及时将自己的党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两年后,一律要把党组织关系转出学校。在组织关系暂留学院期间,已毕业党员应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预备党员要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交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三、事务办理流程
(一)已经取得接收函的,签发派往接收函所列接收单位的就业报到证
1、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送所在学院签章,各方留存一联。
2、有人事权的用人单位直接向毕业生出具《接收函》;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应与当地合法人事代理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可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也可由毕业生自行办理),通过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接收函》。
(四)暂缓就业政策
离校时暂未取得接收函(或申请暂不派遣)的广东省内高校毕业生,可办理暂缓派遣手续,暂缓派遣期限为两年。暂缓派遣期间毕业生的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毕业生在暂缓派遣期间取得《接收函》(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省就业指导中心签发《报到证》。逾期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档案和户口转回生源所在地。
深圳大学2014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指南
就业指导中心 2014-4-25 17:35:00
根据国家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关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政策及规定,为方便我校2014届本科毕业生熟悉就业政策和事务办理流程,顺利步入社会,特编制本指南。
一、派遣办法
毕业生到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单位(如三资企业、民营、私营、个体等无人事权的单位)就业,或者自行创业、灵活就业,从事自由自雇职业(如自由撰稿人、画家、家教、网店等),必须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关系及档案代理(又称“人才挂靠”)手续,才能办理派遣、计算工龄、参加社保、转正定级、确认和保留干部身份等事务。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式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凡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党工委,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预备党员到工作单位后一定要及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交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正。
5、6月下旬以后,《报到证》可发至本人。
6、毕业生持《接收函》和《报到证》办理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转迁手续,并到档案接收部门(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报到。
(二)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签发派往生源地就业的报到证
1、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网站,按照要求填写并在线打印《深圳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登记表》,本人签名确认后,于5月25日、26日两天的派遣登记现场办公日提交给学校就业中心。
3、申请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考取境内院校研究生的,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工作的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省就业中心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档案户口按要求转至研究生招生单位。
(二)不纳入派遣方案的情况
1、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旁听生;
1、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接收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
4、是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报到证由正副两联组成:正联(蓝色)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发放给学生个人,用于办理报到及落户手续后存入档案,副联(白色)连同档案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寄至报到证开具的用人单位或省市地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存档(如人事局或教育局)。
(四)其他未在本办法列明的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本办法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二、政策解释
(一)接收函
接收函是有人பைடு நூலகம்权的单位发给学校证明接收该毕业生的函件,是制订就业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重要证明。到非生源地就业的必须要有接收函,接收函可以是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的接收证明,也可以是中央直属、省直属单位或企业的录用函,或者是在就业协议书上盖有具有人事权单位的公章。
(三)报到证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授权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育部直接签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为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书面依据,是毕业生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报到证的作用包括:
(五)调整改派规定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
毕业生派遣后(即省就业指导中心已签发《报到证》),原则上不允许跨省市、跨地区改派调整就业单位,如属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须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用人单位辞退公函、新单位的接收公函及原《报到证》),由学校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去新单位的派遣手续。跨省市、跨地区改派时间在毕业一年内。
3、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网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深圳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登记表》,打印、签字后,与《接收函》复印件(验原件)一并于5月25日、26日两天的派遣登记现场办公日提交给学校就业中心。
4、6月上旬,就业中心对学生提交的派遣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后,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2、6月上旬,就业中心审核毕业生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并报送省就业指导中心。
3、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签发派往生源地就业的报到证。
4、毕业生根据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的毕业生接收报到手续相关政策,持报到证回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的毕业生接收机构报到,并按要求办理档案、户口和党团关系转迁回生源地的手续。
4、6月上旬,就业中心审核毕业生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并报送省就业指导中心。
5、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档案、户口和党团关系由学生自行按要求转至升学单位。
四、毕业生党员须知
党员组织关系是证明党员身份的重要依据,党员离开原所在党组织时,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组织关系到转入地报到。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学生党员在毕业后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1、取得升学单位发出的《录取通知书》或有效录取证明。
2、登录大学生就业在线,按要求填写《不参加就业申请表》,学院登录系统集中打印(一式四份)并发还学生,学生和家长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
3、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网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深圳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登记表》,打印、签字后,与《不参加就业申请表》(原件,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书(或有效录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于5月25日、26日两天的派遣登记现场办公日提交给学校就业中心。
3、6月下旬,在学院通知的时间期限内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4、7月31日前,已经签订了《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取得《接收函》后,应将原签订的《暂缓就业协议书》、《接收函》交学校就业中心,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办理《报到证》。
5、8月1日至暂缓派遣期限到期日(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接收函》(或申请派往生源地就业)的,由毕业生本人前往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当天可取)或网上申请办理(除邮寄材料时间外大约需要3~4个工作日)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签发《报到证》。
?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省就业中心签发派往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此外,符合派遣资格的毕业生不提出其他申请的,省就业中心默认签发派往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
2014届新疆生源毕业生属定向招生的,原则上回生源地就业。
2、申请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暂未取得接收函(或申请暂不派遣)的,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办理暂缓派遣手续,省就业中心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暂缓派遣期间(毕业当年7月1日起两年内)档案托管在省就业中心。毕业生在暂缓派遣期间取得接收函后(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的),向省就业中心申请办理取消暂缓派遣,省就业中心签发派往接收函所列接收单位或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在暂缓派遣期间未办理取消暂缓派遣手续的,省就业中心在暂缓派遣期满后签发派往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
6、毕业生持《接收函》和《报到证》办理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转迁及报到手续。
7、暂缓派遣期满仍未办理任何手续的,省就业指导中心于暂缓派遣期满当年7月1日开具回生源地就业的《报到证》,并将档案转回生源地。《报到证》(蓝色联)由学校下发给学生,学生凭《报到证》将户口转回生源地。
(四)国内升学
2、成人教育、函授教育、业余、夜大、自考、网络教育等学历教育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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