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国有企业11803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9.10.27
【实施日期】1999.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
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1999年10月27日中共海南省委三届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1999年10月27日中共海南省委三届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为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经济特区要在“体制创新、产业升级和扩大开放”方面继续发挥示范作用的要求,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战略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及总体要求
1、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我省不断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
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优化资本结构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一批国有企业增强了活力;全省国有企业脱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工业扭转了连续几年净亏损的局面;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制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稳步推进,国有中小型企业通过放开搞活出现了新的生机。
但是,我省国有企业规模小,技术和管理水平低,布局不合理,市场竞争力不强,企业债务负担和社会负担沉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一些新建企业资本金不足,负债率高,影响了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
因此,只有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下大力气解决前进过程中遇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才能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增创海南经济特区发展的新优势。
2、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近期目标是:到2000年底,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
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到2005年,基本完成全省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国有经济整体控制力得到加强,国有企业基本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国有企业的活力明显增强;第二步,到2008年,即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更加适应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转变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3、牢牢把握《决定》所确定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十条指导方针,立足于海南的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开拓,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眼于从总体上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
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增强搞好国有企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根本标准,大胆采用一切搞好国有企业的措施,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决定》精神,
开创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二、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
4、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调整我省国有经济布局。
缩短战线,加强重点,提高质量,使国有资产向重点行业和优势企业集中,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
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结合起来,存量调整与增量调整相互促进,集中各种优势,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特别是要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海洋技术、环保技术、交通通讯等领域的高新科技项目,重点深度开发我省具有优势的热带生物资源、海洋资源和矿产资源,并培育一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名牌产品。
一般竞争性行业要加快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形成多种所有制平等竞争、竞相发展的格局。
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掌握国有经济进退的力度和范围,综合运用联合、兼并、关闭、破产、出售等手段,调整和优化我省国有经济布局。
以省商贸系统等行业的国有企业为试点,进行全面改制清算,探索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有效途径。
5、加快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脱困步伐。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脱困工作负有领导、督促、帮扶责任,主管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要分解落实企业脱困责任,建立脱困工作跟踪负责制,并与亏损企业签订脱困责任书,把脱困工作的责任落实到责任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脱困的第一责任人,亏损企业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脱困方案。
对企业负责人决策失误等人为因素造成企业亏损的,要依照《海南省国有企业亏损责任追究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6、进一步扩大开放,鼓励国有企业合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国际竞争力。
大力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引进国内外大公司、大财团,以股份制等形式改造改组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
用好国家有关优化资本结构的政策,将海口市的试点经验在全省逐步推开。
重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
鼓励私营、个体、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参与国有企业改造改组。
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吸纳境内外资金。
通过控股、参股等国有经济多种实现形式,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努力提高我省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7、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培育壮大一批优势龙头企业。
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企业为主体,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在电力、农垦、化工、食品饮料、商业、交通运输、纺织化纤、制药、制糖和建材等行业,选择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全省经济拉动力强,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通过授权运营国有资产,加大扶持力度,形成若干个以拳头产品为龙头,优势企业为核心,资本运营为纽带的企业集团。
要遵循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防止用行政手段勉强撮合。
农垦系统要加快组建企业集团,“抓大与放小”紧密结合,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战略性改组力度。
在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时,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兼并、联合、控股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
8、优化企业内部的资源配置和组织结构,认真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内部的“剥离放小”和减员增效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分立、分设和划小经营核算单位等办法,剥离和放开某些辅助业务,强化主业,增强竞争优势。
通过转岗分流、竞争上岗、脱产培训、企业内部待业等多种减员增效的办法,减轻企业人员负担,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
9、放开搞活中小型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大“放小”的力度。
鼓励和支持国有小企业实行国有民营,可以采取出售转让,租赁、委托运营;买断净资产,组建全员持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售、租、股并举,分块转为民营;认债配股,承担债务转为民营等形式,积极引进非公有制经济成份,逐步实现小企业以民营为主体,大幅度增加民营经济比重。
对那些产品没有市场、扭亏无望、资源枯竭、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小企业,要视不同情况依法实行歇业、停产整顿、破产、关闭。
非上市的企业经批准可以将部分国家划拨给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或变现企业资产,用于增资减债、调整结构和安置
职工。
10、鼓励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国有经济在中小企业中“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具体做法。
对我省民族地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在资金、技术和政策上给予倾斜。
通过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财政转移支付等措施,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制定和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产业规划、行业信息、筹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培训等方面的优质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朝着“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三、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11、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以建立和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确保出资人到位。
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尽快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制和新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