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铁路管理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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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部门管理制度

铁路部门管理制度

铁路部门管理制度

一、总则

铁路部门管理制度是制定的为了规范和管理铁路部门工作的规章制度,是保障铁路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依据。全体铁路部门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确保全体员工都能够规范、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

二、组织架构

铁路部门设立总经理职务,总经理是铁路部门的最高领导,负责全面领导、管理和监督铁路部门的工作。同时设立运营部、安全部、维修部、财务部等部门,各个部门负责各自的工作。

三、人员管理

1. 聘请原则

铁路部门聘请人员时,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能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人员岗位;采取公开招聘和内部选拔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招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2. 培训管理

铁路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各类岗位的专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学习机会,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3. 职业素养

铁路部门员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维护铁路运营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工作安全

1. 安全责任

铁路部门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 安全措施

铁路部门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安全监管

铁路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实行安全生产统一指挥体制,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经营管理

1. 经营理念

铁路部门要积极响应国家经济政策,坚持以用户为中心、服务为先,倡导勤俭节约、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不断提高服务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铁道部管理体制概况课件

铁道部管理体制概况课件
铁道部根据铁路建设和运 营需要,合理配置人员编 制,保障铁路工作的正常 开展。
培训与考核
铁道部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 素质和工作能力。
激励机制
铁道部建立完善的激励机 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力,促进铁路事 业的发展。
04
铁道部的改革与发展
铁道部的改革历程
铁道部改革背景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铁道部原有的管理体制已经不适 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需要进行改革。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高素质 的管理团队。
03
02
组织结构创新
优化组织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适 应市场变化。
信息化管理创新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效率 和决策水平。
04
THANKS
感谢观看
合长距离和大批量的货物运输。
与航空运输比较
02
铁路运输具有站点覆盖面广、票价相对较低、安全性能高等优
势,适合中短途旅客出行。
与水路运输比较
03
铁路运输不受地理条件限制,可以深入内陆地区,且运输效率
较高。
05
铁道部的管理挑战与对策
铁道部的管理挑战
安全监管压力大
随着铁路运输量的增长,安全监管的 难度和压力也在增大。
铁道部的行政层级
铁道部作为中央政府的组成部 门,接受国务院的领导,负责 全国铁路行业的行政管理工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3.03.21

•【文号】国办发[2013]21号

•【施行日期】2013.03.21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2013〕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3月21日

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5号),设立国家铁路局(副部级),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

2.取消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

3.取消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

4.取消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

5.取消铁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承运人资质许可。

6.取消铁路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核发。

7.取消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认定。

8.取消铁道计算机联锁设备制造特许证核发。

9.取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方案审批。

10.取消铁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审批。

11.取消铁路工程及设备报废审批。

12.取消铁路日常清产核资项目审批。

13.取消印制铁路客货运输票据审批。

我国铁路管理机构设置

我国铁路管理机构设置

我国铁路管理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厅、发展战略与法律事务部、计划统计部、财务部、科技管理部、人事部、劳动和卫生部、国际合作部、资本运营和开发部、物资管理部、运输局(综

合部、营运部、调度部、机务部、车辆部、供电部、工务部、电务部、信息化部)、建设管理部、安全监督局、审计和考核局、监察局、宣传部、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全国铁道团委、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内控制度:

中国铁路总公司严格执行《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

建设基金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重大投融资

决策、安全运营、建设管理、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以及对下属单位管理等

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内部风险控制。

预算管理方面,制定实施了《铁路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铁路企业财务预算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规定了全面预算管理遵循的原则,

包含的内容、编制程序等,并严格规定预算管理责任。发挥了全面预算管理统筹配置企业资源、提高铁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作用。

财务管理方面,制定实施了《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财务管理规定》、《铁路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部属铁路企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完善

了财务管理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提高了铁路企业资源统筹配置的规范性和效率。

重大投融资决策方面,制定了《铁路局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暂

行规定》、《部属铁路企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了铁路运输企

业在资金筹集管理、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决策方式、决策程序,规定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监督工作,落实相关责任,确保资金安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铁道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铁道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铁道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

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公布日期】1998.06.24

•【文号】国办发[1998]85号

•【施行日期】1998.06.24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铁路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铁道部职能配置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1998年6月24日国办发[1998]8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铁道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铁道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铁道部。铁道部是主管铁路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铁道部实行政企分开,根据行业特点和当前实际,通过改革界定政府管理职能、社会管理职能、企业管理职能并逐步分离。

铁道部负责拟定铁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法规,管理铁路建设、运输工作、运输

价格和运输安全,承担国家铁路综合管理和暂时保留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相应下放生产经营权责;减少和弱化计划、项目的直接管理。铁路局、工程局、工厂作为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运输、机务、车辆、工务、电务等企业生产管理职能,从铁道部机关划出。

(三)国家铁路建设项目立项方案评估、设计审查和建设管理具体业务工作,从铁道部机关划出。

(四)将铁路普通基础教育、职工生活供应、计划生育和疗养指导、技术发明、专利工作、部分科技成果鉴定等事务性管理职能,交给地方人民政府或下放给企事业单位。

国家铁路局内设机构、机关处室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国铁人[2013]1号

国家铁路局内设机构、机关处室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国铁人[2013]1号

国家铁路局内设机构、机关处室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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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内设机构、机关处室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国铁人[2013]1号国家铁路局发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家铁路局内设综合司(外事司)、科技与法制司、安全监察司、运输监督管理司、工程监督管理司、设备监督管理司、人事司等7个机构和机关党委(不含纪检组、监察局)。现将局内设机构、机关处室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公布如下。

一、综合司(外事司)

国家规定的主要职责: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财务和资产管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组织监测分析铁路运行情况,组织开展铁路行业统计工作。承担国际、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事务及外事工作。

(一)局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1. 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的会务组织、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起草、印发工作。负责督办会议决定事项。

2. 负责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联系。

3. 承担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4.负责局政务活动与对外接待的安排和服务工作。负责局秘书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会议计划。

5.组织开展铁路行业统计工作,组织监测分析铁路运行情况,负责汇总、报送铁路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和安全报告。

铁路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

铁路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

铁路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

铁路安全是保障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有效管理和维护铁路运输的安全,需要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本文将探讨铁路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并分析其中的各个要素。

一、总体架构

铁路安全管理的总体架构是由国家层面、铁路运营企业层面和各级监管机构构成的。在国家层面,负责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和指导铁路安全工作。铁路运营企业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建立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各级监管机构负责对铁路运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国家层面

在国家层面,铁道部(现为交通运输部)是负责铁路运输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制定铁路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审批铁路规划和建设项目,以及组织铁路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此外,国家铁路安全监察局是直属于铁道部的监察机构,负责对铁路运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铁路运营企业层面

铁路运营企业是铁路安全管理的主体,其组织架构一般包括安全监察部门、安全培训部门、安全生产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等。

1. 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铁路运营企业各岗位人员的安全操

作行为、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等,确保铁路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2. 安全培训部门负责开展铁路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

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他们还负责制定和更新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

3.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铁路运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流程等。他们还负责监测铁路设备的安

全运行情况,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应急响应预案,组织和指导事故应

中国铁路组织架构

中国铁路组织架构

中国铁路组织架构

中国铁路是中国国家铁路总公司(China Railway Corporation,简称CR)的统称,是中国的铁路运输系统。中国铁路组织架构是指中国国家铁路总公司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分工。

中国国家铁路总公司是中央政府直属的大型国有企业,负责中国境内铁路运输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中国国家铁路总公司的组织架构分为总部和下属各级单位。

中国国家铁路总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下设多个部门和职能机构,包括办公厅、规划发展部、运输部、工程建设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这些部门和职能机构负责各项工作的规划、决策和指导,确保铁路系统的正常运行。

中国国家铁路总公司下属的各级单位主要包括铁路局、车务段、工务段等。铁路局是中国国家铁路总公司下属的地方管理机构,负责铁路运输的地方管理和调度工作。车务段是负责列车运行的基层单位,负责列车的调度、运行和安全工作。工务段负责铁路线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修建和维护工作。

中国铁路的组织架构中还有一个重要的部分是铁路学院和培训机构。中国铁路学院是中国国家铁路总公司的直属高等学府,负责培养铁路专业人才。此外,中国铁路还设有多个培训机构,负责对铁路工

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技能提升。

中国铁路的组织架构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各个部门和单位之间紧密配合,共同推动着中国铁路事业的发展。中国国家铁路总公司作为铁路行业的管理者和运营者,承担着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责任。

中国铁路的组织架构在推动中国铁路事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合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分工,中国铁路能够高效运营,并不断提升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中国铁路也不断加强与国内外铁路机构的合作,推动铁路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国家铁路局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国家铁路局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国家铁路局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暂行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

•【公布日期】

•【文号】国铁人[2013]7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铁路局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国铁人[2013]7号国家铁路局发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21号),国家铁路局设立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1.监督管理铁路运输安全、铁路工程质量安全、铁路运输设备产品质量安全。

2. 监督相关铁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负责铁路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 依法组织或参与铁路交通事故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统计、报告、通报、分析等工作

4.研究分析铁路安全形势、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措施要求并监督

实施。

5.监督规范铁路运输和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监督检查铁路行政许可产品和许可企业,监督铁路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监督铁路运输设备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

6.负责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联系,指导协调地方铁路相关部门工作,建立相关信息通报和监管协调机制。协调组织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综合治理和相关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7. 完成国家铁路局及其他领导机关交办事项。

铁路各部门职能

铁路各部门职能

铁路各部职能

铁路系统的各部包括车务、机务、工务、电务、车辆、供电、客运等重要部门。各部门的职能概况如下:

车务段

车务段是铁路行车系统的重要单位之一,负责列车运营,车务段管理车站货运等业务,管辖辖区内的各大小车站,货运和客运的计划和收入,列车的运行监控。保证客运、货运的正常运营,保证运营收入的正常回收。一般特等站和一等站是路局直属,与车务段平级;二等及二等以下由车务段管辖。车务段一般内设安全科、技术科、运输调度科、营销科、职工教育科、总务科、劳动人事科、财务科和行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等管理机构。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8个:广州车务段、长沙车务段、衡阳车务段、娄底车务段、怀化车务段、张家界车务段、肇庆车务段、惠州车务段;

机务段

机务段是铁路运输系统的主要行车部门,主要负责铁路机车(俗称“火车头")的运用、综合整备、整体检修(一般为中修、段修)的行车单位.就是“开火车的”和“修火车的”。属于一线行车

单位。机务段一般设置在重要的铁路枢纽城市或重要的货运编组站附近,主要担当旅客列车、货运列车、行包列车或专运任务的动力牵引任务。客运段又可分为以下3类:

1、客运机务段(以担当旅客列车牵引为主)

2、货运机务段(以担当货运列车牵引为主)

3、综合机务段(以担当货运列车牵引为主,部分旅客列车牵引为辅)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6个:广州机务段、长沙机务段、株洲机务段、怀化机务段、龙川机务段、海口机务段(粤海机务段)

工务段

工务段是铁路系统的基层单位,负责铁路线路及桥隧设备的保养与维修工作。铁路巡道,铁路道口的看守,都属于工务段职责范围。工务主要工种有:线路工、桥隧工、巡道工、看守工、道口工、探伤工。

中国铁路管理体制

中国铁路管理体制

中国铁路管理体制

中国铁路管理体制是指中国国家铁路局及其下属各级单位和部门组成的管理体系。中国铁路管理体制的建立是为了统筹协调全国铁路运输工作,保障铁路运输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中国铁路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是集中统一、分级管理。国家铁路局作为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铁路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协调各级单位的工作,推动铁路事业的发展。国家铁路局下设的各级单位负责具体的运输管理和运营工作,分工明确,层级分明。

中国铁路管理体制的优势在于能够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规划和资源配置。通过国家铁路局的统一指导,各级单位可以协同配合,共同推进铁路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这种统一的管理体制能够有效避免地方利益的干扰,确保铁路运输的公平公正,提高运输效率和运营质量。

中国铁路管理体制的另一个优势是能够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和稳定。国家铁路局和各级单位对铁路运输安全负有监管责任,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此外,中国铁路管理体制还注重运输组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通过统一调度和协调运力,提高运输效率,减少运输成本,保证铁路运输的稳定性。

中国铁路管理体制在推动铁路发展、提升运输能力方面取得了显著

成就。在国家铁路局的统一指导下,中国铁路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铁路线网不断扩大,铁路技术水平不断提高,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的建设也取得了重大突破。此外,中国铁路管理体制还推动了铁路运输的市场化改革,引入了竞争机制,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然而,中国铁路管理体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方面,由于中国铁路运输需求巨大,管理体制相对庞大,协调和管理难度较大。另一方面,由于中国铁路运输市场的开放程度相对较低,竞争机制不够完善,导致运输服务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此外,中国铁路管理体制在信息化建设和创新能力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欠缺,需要进一步加强。

铁路局管辖铁路及主要车站

铁路局管辖铁路及主要车站

铁路局管辖铁路及主要车站铁路局管辖铁路及主要车站

铁路是我国交通运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铁路局则是铁路运输的管理者。铁路局管辖着我国的铁路及其主要车站,负责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高效和准确。本文将详细介绍铁路局管辖的铁路及主要车站的情况。

一、铁路局管辖的铁路

1.中国铁路总公司管辖的铁路

中国铁路总公司是我国铁路行业的龙头企业,下设18个局,辖区涵盖全国29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中国铁路总公司管辖的铁路包括大部分的铁路干线和支线,总长度超过13万公里。其中,京津高铁、沪宁高铁、沪杭高铁等高速铁路,连接着我国的经济中心和交通枢纽,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2.局管辖的铁路

中国铁路总公司下设18个局,每个局管辖着不同的铁路线路。例如,西安铁路局管辖的铁路线路主要集中在陕西省和甘肃省,包括西安到兰州、宝鸡到嘉峪关等重要路段。杭州铁路局则管辖着浙江省、江西省、安徽省和福建省的铁路路段。每个局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在保障该地区铁路运输安全的同时,也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旅游业提供了支持和帮助。

3.其他管辖的铁路

除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各铁路局管辖的铁路外,还有部分铁路线路是由地方政府或企业掌握的。例如,成都地铁、襄阳铁路等都是地方政府投资兴建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此外,还有一些铁路专用线路和工业铁路,是为特定的行业和企业服务的。

二、铁路局管辖的主要车站

1.中国铁路总公司管辖的车站

中国铁路总公司管辖的车站包括全国各大城市的主要车站。例如,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城市的火车站,都是中国铁路总公司管辖的车站。这些车站不仅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节点,也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天,数十万乘客从这些车站出发或到达。这些车站设施完备,服务到位,为旅客提供了安全、便捷、舒适的旅行体验。

中国铁路单位组成全解

中国铁路单位组成全解

中国的铁路单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统一管理,下设18个铁路局和3个专业化货运公司:18个铁路局:哈尔滨铁路局、沈阳铁路局、北京铁路局、太原铁路局、呼和浩特铁路局、

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西安铁路局、济南铁路局、上海铁路局、南昌铁路局、广铁(集团)公司、南宁铁路局、成都铁路局、昆明铁路局、兰州铁路局、乌鲁木齐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

3个货运公司:中铁快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详述

铁路局下设车务段、机务段、工务段、电务段、车辆段、供电段!不要一见到铁路上的就觉得是卖票的,一说是搞信号的,然后就问是不是拿个旗子摇的那种!现在给亲们普及下铁路常识,希望你们看完后能对铁路多些理解与宽容。

车务段

车务段是铁路行车系统的重要单位之一,负责列车运营,车务段管理车站货运等业务,管辖辖区内的各大小车站,货运和客运的计划和收入,列车的运行监控。保证客运、货运的正常运营,保证运营收入的正常回收。一般特等站和一等站是路局直属,与车务段平级;二等及二等以下由车务段管辖。车务段一般内设安全科、技术科、运输调度科、营销科、职工教育科、总务科、劳动人事科、财务科和行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等管理机构。

我国的车务段概况

车务段是我国铁路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200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实施了对全国15个铁路局(集团公司)直管站段体制进行改革,撤消了10个铁路局下属的41个铁路分局。为了适应这一管理体制,全国15个铁路局实施生产力布局调整的改革,各铁路局下设的车务系统中的管辖车站较少的车务段被撤销,整合到管辖车站较多的车务段。同一个地方既有路局直属站(一般为一等站或特等站)和车务段的,基本上都已经将直属站划给同地的车务段管辖,如将本溪站划归本溪车务段、将吉林站划归吉林车务段。路局直属站与车务段为同等级别。

铁路系统机构设置

铁路系统机构设置

铁路系统机构设置

铁路系统的机构设置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门:

1. 铁路局:负责指导和管理铁路系统的整体工作,制定铁路发展战略和政策。

2. 运营管理部门:负责铁路运营管理,包括列车运行调度、票务管理、车站运营等工作。

3. 技术科研部门:负责铁路技术研究和创新,包括铁路规划设计、线路建设、信号与通信技术、电气化技术等。

4.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铁路安全监管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确保铁路运营安全。

5. 财务部门:负责铁路系统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调配。

此外,铁路系统还会有一些支持性部门,如人力资源部门、物流管理部门等。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铁路系统机构设置可能有所不同,上述部门仅为一般性参考。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0号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04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及与铁路运

输安全保护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

理工作。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设立的铁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铁路运输安全有关的工作,加强铁路运输安全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有关铁路运输安全事项。

第六条公安机关按照职责分工,维护车站、列车等铁路场所的治安秩序和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

第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运输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按程序实行标准作业,尽职尽责,保证运输安全。

第八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及铁路管理机构应当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铁路治安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及火灾事故、重大铁路运输安全事故及其他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突发性事件,制定应急预案。

铁道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铁道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铁道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铁道部。铁道部是主管铁路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铁道部实行政企分开,根据行业特点和当前实际,通过改革界定政府管理职能、社会管理职能、企业管理职能并逐步分离。

铁道部负责拟定铁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法规,管理铁路建设、运输工作、运输价格和运输安全,承担国家铁路综合管理和暂时保留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相应下放生产经营权责;减少和弱化计划、项目的直接管理。铁路局、工程局、工厂作为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运输、机务、车辆、工务、电务等企业生产管理职能,从铁道部机关划出。

(三)国家铁路建设项目立项方案评估、设计审查和建设管理具体业务工作,从铁道部机关划出。

(四)将铁路普通基础教育、职工生活供应、计划生育和疗养指导、技术发明、专利工作、部分科技成果鉴定等事务性管理职能,交给地方人民政府或下放给企事业单位。

(五)机车车辆工业、工程、建筑、物资、通信信号等总公司与铁路运输主体分离,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重组企业结构,发展企业集团,参与市场竞争。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铁道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铁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国家铁路统一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拟定铁路行业的发展规划,编制国家铁路各项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建设有关计划。负责铁路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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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铁路管理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厅、发展战略与法律事务部、计划统计部、财务部、科技管理部、人事部、劳动和卫生部、国际合作部、资本运营和开发部、物资管理部、运输局(综合部、营运部、调度部、机务部、车辆部、供电部、工务部、电务部、信息化部)、建设管理部、安全监督局、审计和考核局、监察局、宣传部、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全国铁道团委、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内控制度:

中国铁路总公司严格执行《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建设基金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重大投融资决策、安全运营、建设管理、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以及对下属单位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内部风险控制。

预算管理方面,制定实施了《铁路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铁路企业财务预算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规定了全面预算管理遵循的原则,包含的内容、编制程序等,并严格规定预算管理责任。发挥了全面预算管理统筹配置企业资源、提高铁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作用。

财务管理方面,制定实施了《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财务管理规定》、《铁路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部属铁路企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完善了财务管理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提高了铁路企业资源统筹配置的规范性和效率。

重大投融资决策方面,制定了《铁路局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暂行规定》、《部属铁路企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了铁路运输企业在资金筹集管理、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决策方式、决策程序,规定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监督工作,落实相关责任,确保资金安全。

安全运营方面,制定了《铁路旅客运输管理细则》、《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等规章制度,提高了铁路旅客运输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障了铁路运输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了铁路客货运输的秩序。

建设管理方面,制定了《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了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强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了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

担保管理方面,制定了《部属铁路企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铁路企业不得对非控股企业及路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为个人提供担保,重大担保事项需报中国铁路总公司审批;要求铁路企业建立健全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担保的风险评估、审批、办理程序及各环节的责任。

关联交易管理方面,根据国家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在合并报表编制时,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和抵消事项。

对下属单位管理方面,制定了《铁路企业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铁路局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财务管理规定》、《铁路局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对下属单位人事、劳资、财务、经营等方面加强管理和指导。

机构编制:

2013年5月22日,与国家铁路局“三定”编制同时进行的中国铁路总公司机构编制也粗有眉目:总部层面,原铁道部旧有的职能部门除公安局之外,其余部门被改换名称之后全数保留下来,此外,铁总还增设了物资管理部等一些新的部门。垂直层面,原铁道部下属的18个路局(包括青藏和广铁公司)仍全部由铁总管理,此前盛传的地方路局合并并未有明显动静。

铁总的机关内设机构中,原铁道部的“司”被改成为“部”,但级别仍一样,其中办公厅、人事部、劳动和卫生部、国际合作部、财务部、建设管理部、宣传部、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全国铁道团委、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仍继续保留,原政策法规司改称“发展战略与法律事务部”,原发展计划司改称“计划统计部”、原科技司改称“科技管理部”,原安全监察司改称“安全监督局”,原纪检委改称“监察局”。此外,铁总还根据自身职能的转换和业务的需要,增加了资本运营和开发部、物资管理部、审计和考核局三个部门。

至于原铁道部内最大的部门运输局也原封不动地由铁总继承,运输局的下属部门仍旧由综合部、营运部、调度部、机务部、车辆部、供电部、工务部、电务部等组成,原运力资源部则被信息化部替代。

中铁集装箱、中铁特货、中铁快运、铁科院、中铁投等原铁道部下属的企业也仍旧归属于铁总,统计中心、审计中心、党校、专运处、铁路文工团等原铁道部下属的事业单位也仍由铁总管理。下属上市公司包括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八纵八横网

“八纵”具体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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