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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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会计制度(8篇)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8篇)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篇: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一、总说明(一)为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景,特制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周转材料” 、“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摊销” 、“临时设施清理” 、“工程结算” 、“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经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本办法对其核算资料进行补充。

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经过在“存货跌价准备” 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明细科目核算。

3、施工企业能够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1233 周转材料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坚持原先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 、“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能够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

三、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施工企业理解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性- 交易取得的周转材料等,以及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景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

(一)一次转销法。

施工企业会计管理制度范本

施工企业会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企业所有会计核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门、项目部、物资部门等。

第三条会计核算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二)完整性:会计核算应全面反映企业经济活动,不得遗漏。

(三)一致性:会计政策和方法应保持一致性,不得随意变更。

(四)及时性:会计信息应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

(五)可比性:会计信息应具有可比性,便于分析、评价。

第二章会计核算职责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会计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认真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制度。

(二)负责编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三)负责登记会计账簿,保证账簿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负责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负责成本核算,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理性。

(六)负责财务分析,为企业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章会计核算程序第六条会计核算程序如下:(一)凭证审核: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二)记账: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三)成本核算:会计人员根据实际成本,进行成本核算。

(四)编制报表:会计人员根据会计账簿和成本核算结果,编制会计报表。

(五)财务分析:会计人员对会计报表进行分析,为企业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第四章成本核算第七条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成本费用归集:按照成本费用性质和用途进行归集。

(二)成本费用分配:按照成本费用发生原因和受益对象进行分配。

(三)成本费用核算:按照成本费用性质和用途进行核算。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八条财务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准则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准则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准则建筑施工企业是一类特殊的企业,其经营和管理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高风险性。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推进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中国财政部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并于2007年正式实施。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介绍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准则。

一、会计核算基本原则1. 实行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两张报表并存的会计制度。

2. 以合同为核算单位,以合同的签订、履行、结算和支付等环节为会计核算节点。

3. 实行成本计算中心制度,以工程项目为成本计算中心。

4. 实行完工百分比法,以建筑工程完工的百分比来确定收入和成本,确保收入和成本的匹配和合理性。

二、会计核算内容1. 合同签订阶段:应当核算合同签订费用,包括合同签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等费用。

2. 合同履行阶段:应当核算工程施工、工程材料、机械使用、劳务费用等成本,以及工程项目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间接费用。

3. 合同结算阶段:应当核算工程结算、工程索赔、工程税金等费用,以及扣除预提费用、未决工程和坏账等损失。

4. 合同支付阶段:应当核算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完工款支付、工程结算款支付等费用。

三、会计核算方法1. 项目计量法:采用工程量清单和单价合同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项目计量法核算工程收入和成本。

2. 综合合同法:采用总价合同和日工合同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综合合同法核算工程收入和成本。

3. 工程分部分项法:采用分部分项合同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分部分项法核算工程收入和成本。

四、会计报表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财务会计报告、成本核算报告、现金流量表等要求编制相应的会计报表。

1.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成本核算报告:编制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报表、工程项目收入核算报表等报表,反映企业工程项目成本和收入情况。

3. 现金流量表:编制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以及现金余额的变化情况。

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从事工程施工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的会计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

第四条企业应当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核算的规范进行。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第五条企业应当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不得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企业应当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确保会计信息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七条企业应当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确需变更的,应当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影响。

第八条企业应当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性,确保会计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外提供。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企业应当分别核算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财务收支。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选择适合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合理确认工程收入和工程成本。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合理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合同收入应当在合同履行完毕、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合同成本应当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理摊销。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工程成本的核算和控制,规范工程成本的报销和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工程款项的收付管理,确保工程款项的及时收取和支付。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十六条企业应当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表。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编制中期财务报告,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报表附注,对财务报表中的重要事项进行说明。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范例三篇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一):在新经济时代,财务管理在企业的各项管理中处于战略核心地位。

其中,对财务风险的认识、防范和控制的研究已成为当今企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施工企业主要依靠工程项目建设生存,项目管理水平相对于公司整治水平对企业的风险控制更具决定意义。

所以,笔者拟就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问题展开论述,并提出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制度的构建措施。

一、财务风险的涵义企业财务风险是企业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因而造成蒙受损失的机会和可能。

企业财务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过程中的某一方面和某个环节的问题,都可能促使这种风险转变为损失,导致企业盈利本事和偿债本事的降低。

财务风险是一把双刃剑,既可能给企业带来预期的收益,又可能给企业带来意外的损失。

风险的大小和收益的多少是成正比关系的,高风险往往伴随着高收益。

二、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的目的目前,由于建筑市场尚不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没有完全法制化、规范化,不正当的竞争依然存在。

异常是工程投标依然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恶性竞争。

施工企业为了争得施工项目,通常是以降低标价、提高标准、缩短工期或减少应有的费用项目等为代价承揽工程,造成施工项目到手后经营风险极大。

同时,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偶然性的不可预见因素出现,也会给施工企业带来必须的管理和经济风险。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主体的法人化程度不断提高,许多业主在投标过程中增加了风险抵押或履约保证金的比例和数量,越来越多的业主要求履约保证金用货币资金支付,这样又加大了施工企业货币资金的额外沉淀量。

工程结算按比例付款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又会积压必须比例的应收工程款等等,最终都凝聚成财务风险。

施工企业面临来自上述内外环境的各种风险因素,必须建立和完善自身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

三、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总体来看,按照企业财务风险的分类,不一样的财务风险构成的原因也不尽相同。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施工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臵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5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45天内报出。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一、资产类1 │101 │现金2 │102 │银行存款3 │109 │其他货币资金4 │111 │短期投资5 │112 │应收票据6 │113 │应收账款7 │114 │坏账准备8 │115 │预付账款9 │117 │内部往来10 │118 │备用金11 │119 │其他应收款12 │121 │物资采购13 │122 │采购保管费14 │123 │库存材料15 │124 │周转材料16 │129 │低值易耗品17 │132 │材料成本差异18 │133 │委托加工物资19 │137 │库存产成品20 │139 │待摊费用21 │141 │长期投资22 │145 │拨付所属资金23 │151 │固定资产25 │156 │固定资产清理26 │157 │临时设施27 │158 │临时设施摊销28 │159 │专项工程支出29 │161 │无形资产30 │171 │递延资产31 │181 │待处理财产损溢││二、负债类32 │201 │短期借款33 │202 │应付票据34 │203 │应付账款35 │204 │预收账款36 │209 │其他应付款37 │211 │应付工资38 │214 │应付福利费39 │221 │应交税金40 │223 │应付利润41 │229 │其他应交款42 │231 │预提费用43 │241 │长期借款44 │251 │应付债券45 │261 │长期应付款││三、所有者权益类47 │305 │上级拨入资金48 │311 │资本公积49 │313 │盈余公积50 │321 │本年利润51 │322 │利润分配││四、成本类52 │401 │工程施工53 │411 │工业生产54 │421 │机械作业55 │431 │辅助生产││五、损益类56 │501 │工程结算收入57 │502 │工程结算成本58 │504 │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59 │511 │其他业务收入60 │512 │其他业务支出61 │521 │管理费用62 │522 │财务费用63 │531 │投资收益64 │541 │营业外收入65 │542 │营业外支出──┴────┴─────────附注:1.有调进外汇业务的企业,应增设“外汇价差”科目;2.有发行不超过一年期债券的企业,应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3.企业其他业务中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的业务,可参照相应行业的会计制度,增设有关资产、成本、费用等科目进行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的建筑施工企业。

1.3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

二、核算原则2.1 建筑施工企业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一致性原则、实际成本原则和谨慎性原则等进行会计核算。

2.2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三、科目设置3.1 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置以下基本会计科目:(1)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2)负债类: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长期负债等;(3)所有者权益类: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4)收入类: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5)费用类: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3.2 建筑施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或调整会计科目。

四、核算内容4.1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实际成本原则,对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进行核算。

4.2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和费用。

4.3 建筑施工企业应准确核算工程进度,合理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4.4 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对账、催收、催付。

五、财务报告5.1 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财务报表。

5.2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对外提供财务报告。

5.3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六、会计档案管理6.1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保存会计档案,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

6.2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对会计档案进行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

c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c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c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会计制度。

第二条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条本会计制度所称工程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工程建设、安装和装饰装修活动,开展工程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的企业。

第二章会计核算机构第四条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应当设立专业的会计核算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五条会计核算机构应当具备良好的独立性、合法性和准确性,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会计核算机构应当有专业的会计人员,具备相应的会计资格和经验,严格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第七条会计核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会计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会计核算原则第八条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应当遵循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客观性、权责清晰、及时性、连续性和相对完整性。

第九条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划分,进行独立核算。

第十条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根据资金流量和经济业务进行分类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会计核算科目第十一条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科目应当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等基本要素,具体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应付账款、负债准备、资本、盈余公积、利润分配、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利润总额等科目。

第十二条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会计核算科目的设置和调整,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章会计核算方法第十三条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方法。

第十四条财政部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包括权责发生制、现金制、混合制等,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进行选择。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四篇)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四篇)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为管理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本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施工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

1.3 会计主体我公司作为独立法人,需要独立进行会计核算。

所有与我公司有财务往来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其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会计核算准则2.1 会计主体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我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应独立进行会计核算。

对于与我公司有财务往来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其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将其确权、确对的财务凭证纳入我公司的会计核算范围。

2.2 会计周期我公司的会计周期为年度,即从年度初的1月1日至年度末的12月31日。

2.3 会计核算基础我公司的会计核算基础以货币计量为主,财务报表反映的是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会计制度的组织结构3.1 会计政策制度会计政策是指在特定会计制度的框架内,由我公司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的一系列原则、方法和程序。

会计政策的政策制定、变更程序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2 会计制度文件体系为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我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会计制度文件体系,包括总则、会计科目表、会计核算规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3.3 会计人员配备为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我公司设有专职会计人员,并根据工作量和难易程度进行合理安排。

四、会计核算流程4.1 原始凭证的登记我公司财务原始凭证包括合同、发票、收据、凭证等,这些凭证需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登记。

4.2 会计凭证的审核和录入经过原始凭证的登记后,会计人员进行凭证的审核和录入工作。

会计凭证的审核需由会计主管或财务经理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建筑单位会计制度范本

建筑单位会计制度范本

建筑单位会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建筑单位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设计单位、建筑监理单位等建筑单位。

第三条建筑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谨慎原则和实际成本原则。

第四条建筑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如实反映建筑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五条建筑单位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不得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六条建筑单位应当设置以下会计科目:(一)资产类: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二)负债类:短期负债、长期负债、应付工资、应交税费等;(三)共同类: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四)成本类:工程施工成本、设计成本、监理成本等;(五)损益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所得税费用等。

第七条建筑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分录,确保会计分录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建筑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货币资金的核算应当遵循现金收支两条线原则;(二)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核算应当准确反映建筑单位的信用状况;(三)固定资产的核算应当严格区分固定资产的购置、折旧、维修等环节;(四)成本核算应当真实反映建筑单位生产经营成本;(五)建筑单位应当依法计算缴纳税费,准确反映税费支出。

第三章财务报告第九条建筑单位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反映建筑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十条建筑单位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第十一条建筑单位编制的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建筑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四章会计监督与内部控制第十二条建筑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对会计核算进行监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特点制定的财务管理规定。

其主要目的是规范企业财务核算,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供正确的经济决策依据,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稳定发展。

一、会计核算准则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准则遵循国家财经政策、税收法规和会计法规,并以企业自身特点为基础,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核算方法和程序。

二、会计周期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般采用年度会计制度。

每个年度结束后,需要编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和申报。

三、会计主体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主体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本身,包括总部和各个分支机构。

每个分支机构都有独立的会计核算责任和义务。

四、会计科目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科目根据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报表的需要,设置不同的科目,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等科目。

同时,还需要设置特殊科目,如工程施工合同科目、工程款项结算科目等。

五、会计账簿和凭证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建立相应的会计账簿和凭证,用于记录和归集日常经济业务的来往账目和凭证。

常见的账簿有总账、明细账、备查账等;常见的凭证有原始凭证、汇总凭证等。

六、会计报表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规定,编制并报送财务报表。

常见的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七、财务预算和预测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根据经营计划,制定财务预算和经济预测。

财务预算是对企业未来一定期限内经济活动的计划,包括资金计划、利润计划、投资计划等。

经济预测是对未来经济环境和市场状况的预测,以及企业对未来发展趋势和策略的思考。

八、财务审核和审计建筑施工企业需要进行财务审核和审计,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财务审核是指企业内部财务人员对财务账目和凭证的核对和审查;审计是指由独立审计师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和查证。

九、税收管理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和政策,执行税收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是指施工企业设定和遵守的会计准则。

其中包括工
程成本会计准则、进项税抵扣会计准则、工资福利会计准则、现金会计准则、应收应付账款会计准则、其他应收应付款会计准则、增值税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会计准则、投资会计准则、报销会计准则等。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详细要求:
1、施工企业的会计准则应符合国家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2、施工企业的会计准则应记录清楚经营成果,公平反映实际收益;
3、施工企业的会计准则应定期审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4、施工企业的会计准则应当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定;
5、施工企业的会计准则应建立完备的会计账簿,以正确保存会计记录;
6、施工企业的会计准则应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实行准确的资
金核算;
7、施工企业的会计准则要求:有效的记账和会计审计规范,核算准
确的税收;
8、施工企业的会计准则要求:开展会计审计、固定资产折旧、报销
成本等;
9、施工企业的会计准则要求:定期检查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及时
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作出纠正。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会计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会计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会计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监督和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财务稳健,特制定本会计制度。

二、会计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会计主体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本身。

三、会计政策1. 会计政策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会计政策应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四、会计核算1.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其业务活动。

2. 确认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等项目。

3. 计算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现金流等指标。

五、会计记录1.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计记录系统,确保会计凭证真实、清晰、完整。

2.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日常账务处理流程,确保资金流向清晰、有据可查。

3.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及时录入、分析和汇总财务数据,生成财务报表。

六、会计监督1.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内部审计体系,对会计记录、会计核算进行监督。

2.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七、会计报告1.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年度财务报表。

2.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还应按照需要,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预测报告等。

八、会计档案1.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2.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保管好会计凭证、账簿、账票等财务文件,确保安全可查。

九、会计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会计制度的行为,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2.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会计风险。

十、会计制度的执行1.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全面、严格执行本会计制度。

小型施工单位会计制度范本

小型施工单位会计制度范本

小型施工单位会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型施工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会计制度。

第二条本会计制度适用于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承包、施工管理、材料采购、设备租赁、人力资源管理等。

第三条单位会计核算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四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第五条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使用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支票、银行对账单、工资单、费用报销单等。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计账簿体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等。

会计账簿应当采用电子或手工方式进行登记,确保账簿记录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登记、审核、归档、保管等工作,由会计人员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对会计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三章资产核算第八条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项目进行核算。

第九条货币资金的核算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

第十条应收账款的核算应当准确反映单位的应收权益,及时计提坏账准备。

第十一条存货的核算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等方法,合理计算存货成本。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核算应当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使用状况,及时计提折旧。

第四章负债核算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费等负债项目进行核算。

第十四条应付账款的核算应当准确反映单位的应付义务,避免出现逾期付款等情况。

第十五条预收账款的核算应当准确反映单位预收的款项,合理使用预收资金。

第十六条应付工资的核算应当准确反映单位应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建筑行业会计规章制度

建筑行业会计规章制度

建筑行业会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行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保证资金安全,提高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筑行业内各类企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建筑行业企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第四条建筑行业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建立财务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内部控制。

第二章会计核算制度第五条建筑行业企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建筑行业企业、单位应当建立科学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资金管理、成本核算、费用管理和税务管理等内容。

第七条建筑行业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筹措、资金支付、资金监督等方面。

第八条建筑行业企业、单位应当建立成本核算制度,确保建筑工程的成本核算准确无误。

第九条建筑行业企业、单位应当建立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提高效益。

第十条建筑行业企业、单位应当建立税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税收义务,维护企业纳税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建筑行业企业、单位应当建立离岸账户管理制度,加强对离岸账户的管理和监督,避免发生资金外流现象。

第三章财务风险防控机制第十二条建筑行业企业、单位应当建立财务风险防控机制,包括资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方面。

第十三条建筑行业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审计制度、财务监督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

第十四条建筑行业企业、单位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及时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各类风险。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五条建筑行业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建筑行业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核算制度,包括资产管理、收入核算、支出核算等内容。

第十七条建筑行业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合作,提高财务透明度。

第十八条建筑行业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强化对财务人员的监督和约束。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是指在施工企业内部建立起来的一套规范化的会计管理体系。

其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透明度和财务运作效率,为企业的决策、监督和经营管理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计核算制度:规定了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包括会计记账、凭证的使用、会计期间和会计核算的具体步骤等。

2. 财务报告制度:规定了企业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提供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3. 费用管理制度:规定了企业的费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费用预算、费用报销、费用管理的规范和程序等。

4. 资产管理制度:规定了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管理的规范和程序。

5. 成本管理制度:规定了企业的成本管理制度,包括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等成本管理的规范和程序。

6. 风险管理制度:规定企业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合同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等风险管理的规范和程序。

7. 税务管理制度:规定了企业的税务管理制度,包括纳税申报、纳税计算、纳税核算等税务管理的规范和程序。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和实施需要根据企业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定制化,并且要与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相一
致。

同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也是保证制度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的重要环节,需要建立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监督体系。

2023全新最新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可修改编辑

2023全新最新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可修改编辑

2023全新最新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可修改编辑范本1一、引言1.1 背景介绍1.2 目的和范围1.3 读者对象1.4 词汇表二、企业会计制度概述2.1 制度目的2.2 制度适合范围2.3 制度框架2.4 制度要求三、会计核算制度3.1 会计政策选择3.2 会计准则和准则解释的适合3.3 会计核算方法3.4 会计核算流程3.5 会计账簿和报表四、财务报告制度4.1 财务报告要求4.2 财务报表的编制4.3 财务报表的披露五、成本管理制度5.1 成本核算方法5.2 成本要素的分类和计量5.3 成本分析和控制5.4 成本计划和预测六、税务管理制度6.1 税种分类和税务报表6.2 税务申报和缴款6.3 税务合规要求6.4 税务风险管理七、审计管理制度7.1 内部审计管理7.2 外部审计管理7.3 信息披露和反馈八、附件附件1:会计准则和准则解释附件2:财务报表模板附件3:成本核算表格附件4:税务申报表格附件5:审计程序和方法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计会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修订的基本依据,国家对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和规定。

2. 企业会计准则: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则,对企业会计核算的范围、方法、程序、政策等进行规定。

3.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内部为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而制定的具体制度。

4. 会计政策:企业在实施会计核算过程中,对相关事项进行选择和确定的方法和原则。

--------------------------------------范本2一、背景介绍1.1 企业会计制度的重要性1.2 制度修订的目的1.3 本文档的适合范围1.4 词汇表二、制度框架和要求2.1 制度设计原则2.2 制度的组织结构2.3 制度的层级关系2.4 风险控制要求三、会计核算制度3.1 会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3.2 会计准则和准则解释的适合3.3 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3.4 会计核算流程的规定3.5 会计账簿的管理和报表的编制四、财务报告制度4.1 财务报告的目的和要求4.2 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4.3 财务报表分析和解读五、成本管理制度5.1 成本核算的目的和意义5.2 成本要素的分类和计量5.3 成本分析和控制的方法5.4 成本计划和预测六、税务管理制度6.1 税务管理的法律框架6.2 税种分类和税务报表的编制6.3 税务申报和缴款的程序6.4 税务合规和风险管理七、审计管理制度7.1 内部审计的目的和职责7.2 外部审计的程序和要求7.3 审计结果的报告和反馈八、附件附件1:会计准则和准则解释的解读附件2:财务报表编制指南附件3:成本核算表格和指南附件4:税务申报表格和报告附件5:审计程序和方法指南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计会条例:国家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规。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主要包括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会计制度两部分。

财务会计制度是指以会计核算为基础,用于提供给企业内部管理层、股东以及外部用户的财务信息,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经济依据的制度。

管理会计制度是指为了实现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的需要,采用特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对企业内部各项活动进行核算、分析和评价的制度。

一、财务会计制度包括:1. 会计核算准则。

制定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规则,包括会计要素、计量基础、会计准则和会计期间等。

2. 会计核算制度。

规定了会计报表及其编制方法,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注等内容和格式。

3. 会计账务制度。

规定了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和流程,包括记账、凭证、账簿、账户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4.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规定了固定资产购置、计量、折旧和处置等方面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管理办法。

5. 成本会计制度。

规定了产品成本计算、加权平均法计算方法、加工价值法计算方法和直接成本计算方法等内容。

6. 费用会计制度。

规定了费用核算的基本方法,包括费用预算、费用发生原则、费用分配原则等。

7. 税务会计制度。

规定了企业纳税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包括临时差额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等。

二、管理会计制度包括:1. 预算管理制度。

规定了企业编制、执行和控制预算的方法和程序,包括预算筹划、编制、执行和监控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2. 成本管理制度。

规定了企业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的方法和程序,包括成本计算、成本比较、成本分析和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3. 绩效管理制度。

规定了企业绩效评估和激励的方法和程序,包括绩效指标的设定、考核、奖励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4. 投资决策制度。

规定了企业投资决策的评估和比较方法,包括投资项目评估、投资回报率分析、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5. 资金管理制度。

规定了企业资金运作和风险控制的方法和程序,包括资金调度、投资、融资、财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2023年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2023年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2023年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施工行业也呈现出日益繁荣的态势。

施工企业作为建筑行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其经营活动的规模和复杂度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2023年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将会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施工企业的经营特点和需求。

一、会计制度的总体框架1. 会计期间和会计核算政策的确定:施工企业的会计期间将全面推行按年度核算,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同时,施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自主确定合适的会计核算政策,以更好地适应企业的经营实践。

2. 会计核算基本制度: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将按照基本的会计核算要求进行,包括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负债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和盈余的计算等。

同时,会计制度将注重实际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会计信息的披露和报告:施工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和报告将更加全面和透明。

除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外,施工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适当增加对重要经济活动的披露,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可理解性。

二、重点改革和完善的内容1. 合同管理会计制度的建立:施工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以合同为基础,因此,建立一套适合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会计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该制度将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履约、收款和付款等环节的会计处理和核算,并强调合同与经济业绩的一致性。

2. 工程进度核算的规范:施工企业的经营特点主要是以工程为核心,因此,规范工程进度核算是十分重要的。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将强调工程的按工期、按工程量和按工长三个维度进行核算,以更好地反映工程的进展情况和成本费用的发生情况。

3. 风险管理会计制度的建立:施工企业的经营活动面临着很多风险,如工程质量风险、合同履约风险、市场变化风险等。

因此,建立一套风险管理会计制度是必要的。

该制度将包括风险的识别和分析、风险的评估和控制、风险的决策和应对等环节的会计处理和核算。

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范本

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2. 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严谨规范原则: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 风险控制原则: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向公司管理层和股东提供财务信息。

2. 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执行。

3. 负责公司资金筹措、使用和调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4. 负责成本核算、预算管理、财务分析等工作。

5. 负责税务筹划、税务申报、税务审计等工作。

6.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六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1. 会计核算应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2. 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收入和费用应当以实际发生为准。

3. 会计科目设置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

4. 会计凭证应真实、完整、合法,并有经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

第七条财务报表编制:1. 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2. 按年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3. 财务报表应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报公司管理层批准。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八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资金筹集应合理合法,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资金使用应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严格控制资金支出。

3. 资金调度应合理规划,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资金需求。

4. 资金支付应实行授权审批制度,确保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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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会计制度70号文发布总说明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一)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施工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深蒂固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

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5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45天内报出。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附注:1.有调进外汇业务的企业,应增设“外汇价差”科目;2.有发行不超过一年期券的企业,应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的科目;3.企业其他业务中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的业务,可参照相应行业的会计制度,增设有关资产、成本、费用等科目进行核算。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101号科目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单位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备用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全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企业收付的现金,如果有外币现金的,应另行设置外币现金日记账。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并结出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清楚,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发现差额,应及时查明更正。

月份终了,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银行存款的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

如有不符,属于银行对账单差错的,应即通知银行查明更正;属于企业记账差错的,应由企业作更正的会计分录或补记入账。

四、企业应指定专人签发银行支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签发支票。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商业汇票,也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企业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五、有外币存款业务的企业,可在本科目下设置“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个明细科目。

企业发生的外币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所有外币账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时,可按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

月份(或季度、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

调整后的各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作财务费用。

外币现金以及外币结算的各项债权、债务,均应比照银行存款的方法记账。

六、有在外汇调剂市场买入外币的企业,买入外币增加的外币存款仍应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增设“外汇价差”科目核算。

买入外币时,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借记本科目(××外币户)(同时登记外币金额),按照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借记“外汇价差”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户)。

用买入的外币购买物资、支付费用,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借记有关材料物资、费用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

用买入的外汇偿还债务,按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借记有关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偿还债务所用外汇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借记“专项工程支出”“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

在外汇调剂市场卖出的外币,减少的外币存款应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实际取得的人民币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的差额,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卖出的外币如为自调剂市场买入的,应冲销外汇价差,如有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的外币,如为其他来源取得的,应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企业在调剂市场购入外汇额度支付的人民币,也在“外汇价差”科目核算。

购人外汇额度时,按实际支付的人民币,借记“外汇价差”科目,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户),并将买入外汇额度同时在备查簿中登记。

企业因发生销售等业务而取得的外汇额度,应在备查簿中登记,卖出外汇额度取得的收入,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第109号科目其他货币资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外埠存款是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

企业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物资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企业为了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企业在填送“银行汇票委托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委托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应根据发票账单及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等有关凭证,经核对无误后,借记“物资采购”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银行本票存款是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企业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付出银行本票后,应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物资采购”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然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企业同所属单位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汇解款项,在月终时如有未达的汇人款项.应作为在途货币资金处理。

根据汇出单位的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本科目应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在途资金”等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或本票的收款单位和在途资金的汇出单位等设置明细账。

第111号科目短期投资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各种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等。

二、企业购入的各种有价证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已经宣告发放,但未支取的股利和利息,应将其作为应收款项处理。

企业应按照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股利和利息),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收取的股利和利息,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发放的股利和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投资收益”、“其他应收款”科目。

企业转让、出售有价证券,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账面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债券到期收回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和“投资收益”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112号科目应收票据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结算工程价款,对外销售产品、材料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收到的支票应存入银行,并记入“银行存款”科目,不包括在应收票据之内。

二、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逐笔记录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

应收票据到期收清票款后,应在“应收票据登记簿”内逐笔注销。

三、企业收到应收票据,应按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工程结算收人”等科目。

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扣除贴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贴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和支款通知时,按应收票据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按所付利息,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所付本息,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申请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时,不足部分记人贷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五、企业对出票人进行追索清偿,获得票款及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按追索的利息部分冲减垫付的利息,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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