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执法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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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执法的对策和建议
(二)行政执法行为方面
1、基层特别是镇一级依法行政存在不作为和作为不及时现象,群众诉求渠道不够畅通。随着群众法制观念的提高,政府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复议等行为中的不作为、不敢作为或不及时作为现象时有发生。例如我县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农村山林权属、土地补偿争议等案件的前提是必须提交乡镇政府的行政裁决书,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镇政府地方对土地、山林权属纠纷等的受理调处,采取推诿、拖延不予办理的方式,造成当事人纠纷无法走上诉讼程序;有的对一些应予处罚的案件如对农村违法建房,采取包庇、袒护、不予制止和纠正或者差别对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2、执法程序不合法,事实认定不清楚,调查取证不规范,存在行政执法行为违法现象。有的对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太过随意,没有按行政处罚法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如告之权利、听取意见、听证等;有的在做调查笔录时仅1人签字,1份调查笔录针对多人;有的单位对物证不够重视,没有采取录像、照片等形式进行固定或者没有相对人签字确认;有的行政审批程序过于简单,材料不全,没有按规定存档;有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房屋产权过程中责任心不强,没有仔细核对所有共有权人,有时仅凭部分共有权人的虚假证明给予登记,有的登记材料有明显涂改痕迹,人为地制造了政府和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
3、行政执法环境不够理想,有待进一步改善。基层政府执法机关
执法压力大,正式人员少,庞大的协助人员队伍福利低,好的人员留不住;社会干扰多,有些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簿,到处说情、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干扰行政机关的执法工作;有些行政处罚执行难,法院自身的执行问题日益繁重,好多裁定不愿意承担执行工作,比如裁定为由上诉行政机关执行。
(三)联合执法效果难以持久。
(三)
在突击性的整治活动中,时有几个部门联合行动进行执法的
(四)情况。调查显示,在目前法律法规尚不完善、部门职能尚有交叉的情况下,联合执法有一定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它可以发挥各部门的管理优势,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弥补跨行业、跨部门执法法律依据不足的缺陷,解决单一部门执法所难以解决的问题,减少执法的疏漏,因此,联合执法有较好的实效。同时,调查也反映,由于联合行动涉及多个部门,这些部门的职权范围、执法依据各不相同,使得综合执法行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比较困难,而且各部门的执法力量配置较紧,部门联合执法,只能用于应对一个时段或重大个案的处置,而难以作为经常性的管理方法,效果难以持久。
(四)当前行政执法中的其他情况和问题。
(五)
1、立法空白带来的问题。由于法律法规的配套措施未及时跟
(六)上,造成某些领域的管理无法可依,这给当前的行政执法带来了新的问题。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出台后,原《收容遣送办法》即被废止,但是随之而来的流浪乞讨人员增多影响市容市貌以及盗窃、强行乞讨等情况不断上升的问题却没有具体的实
施细则来管理。目前有关执法部门也只能消极等待有关措施的出台。又如散发小广告的问题,由于具体的措施并未出台,只能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暂时控制,目前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社会帮困带来的新问题。为了保障社会稳定,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有关部门制定了不少特殊政策,确实为困难群体带来了生机。但随之而来一些新的问题,如擅自出借下岗证、低保卡使他人获得优惠;未申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即进行餐饮经营。因顾及社会影响,执法人员往往面对这些情况无法顺利履行职责。
二、对策建议
1、采取各种方式,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执法队伍。要把好进人关,特别是针对日益庞大的协助人员队伍,适当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按照规定统一考试,择优录用,把一批政治强、业务精、文化高的有用之才充实到执法队伍;要适度提高一线人员的待遇,有了基本素质还必须有较高的工作积极性才能做好工作,为此,应相应提高一线行政执法行为人员的待遇,使优秀人才留得住,用得好;要加大培训力度,对已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轮训,可以和每年的普法及公务员培训相结合,自学和组织学习相结合,使基层执法人员掌握娴熟的执法技能和丰富的法律知识;要健全考核机制,将执法人员的经济收入和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挂钩,和所罚没款项提成相脱离,对没有违法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奖励,促使执法人员钻研业务,用心执法。
2、落实责任制度,逐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落实。,完善
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廉政勤政制度、执法人员考核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全面、正确、及时、公正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防止和纠正违法行为。要适时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对县市、乡镇进行评议考核,着重对行政执法程序进行考核,把是否履行告之、说明理由等程序作为重点,把评议考核的结果作为任用奖励干部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细化基层执法责任,将基层执法任务、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具体化,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的指导,规范法律文书,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备案。
3、强调合理执法,不断提升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寻求行政执法既合法又合理的有效衔接途径,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益;要改进执法态度,特别是基层执法单位面对大量的农民,要有耐心、诚心,在合法的前提下寻求可操作的、双方能接受的执法行为,体现行政执法更加“人性化”。
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监督方式的作用。要突出宣传重点,作为基层政府的行政执法,宣传对象的重点是广大农民,宣传内容的重点是和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宣传方式采用农民可接受的方式,如借助“法律进农村”等,广泛深入宣传;要引导社会有效监督,通过向社会宣传,使全社会知道、了解和自身利益相关的行政执法的内容,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监管,形成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扰,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监察等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抽查;
要强化司法监督的作用,重点是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执法的专门监督,可以根据某一时期行政执法方面的一些热点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查询行政执法机关某一时期的执法情况
5、进一步转变传统观念,积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调研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如行政不作为,实际上还是由于传统的政府权力本位观念造成的。一些行政执法人员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观念、工作习惯、工作方法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转变。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尤其是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政府部门要自觉转变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的传统观念、工作习惯、工作方法,摆正自己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
6、建立完善工作交流制度,增强执法合力。综合执法是形势发展的要求,联合执法是行政执法的有力补充,政府要着眼于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和机制,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同时,增强综合执法力量,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建议有关执法部门在政府法制办的牵头下,可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执法管理中的相互衔接与协调,做到各司其职,统筹兼顾,避免出现交叉、重叠执法和执法真空地带,形成部门间的科学有效互补,增强执法合力,从而达到效率与质量并举。
7、巩固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是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各级行政机关的职权同一视为职责,以责任制约权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涵,是将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