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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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煤安…2012‟1号

关于印发《永安市开展严厉打击

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产煤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曹远煤矿: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采矿维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2‟3号)、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紧急通知》(闽煤安监明电…2012‟7号)精神和三明市、永安市召

开的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精神等有关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为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煤炭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结合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永安市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煤炭安全打非治违通知

抄送:三明市煤矿安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永安市分管领导、安监局、国土局、各煤管站,存档

永安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20日印发

永安市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

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采矿维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2‟3号)、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紧急通知》(闽煤安监明电…2012‟7号)精神和三明市、永安市召开的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精神等有关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为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煤炭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结合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永安市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

100%依法查处,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矿井100%严肃依法查处。对存在违章违规行为的矿井100%严格依法立案查处。督促煤矿企业禁止向非法矿井转供电、转供火工品和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矿业秩序稳定和合法矿山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按照“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总体部署,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煤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要求:从4月中旬至9月底,集中深入开展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分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打非治违”实施方案并于于4月25日前报永安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层层动员部署,加强指导督促,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在基层全面启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在5月底前对辖区范围

内所有煤矿区开展拉网式检查,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在6月30日、7月25日前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报送永安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

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重点加强对已关闭和停产整顿、整合技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抽查复查。市政府安委会将对各单位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在9月25日前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送永安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内容

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把打击技改、整合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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