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范例】汽车集团公司安全事故管理程序(WORD11页)
公司车辆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车辆事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车辆事故管理,规范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机动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处理和管理。
第三条公司车辆事故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公正公开、及时高效、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预防第四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避免因车辆故障引发的事故。
第五条加强驾驶员培训和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防止因驾驶员原因造成的事故。
第六条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使用行为,防止非法用车、违规驾驶等现象。
第七条加强车辆保险管理,确保车辆保险覆盖全面,减少事故损失。
第三章事故报告与处置第八条发生车辆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to 车辆管理部门。
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车辆管理部门应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及时妥善处理事故,包括现场处理、事故鉴定、责任追究等。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将事故处理结果报告公司领导,并通报相关部门。
第四章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发生重大车辆事故的,公司应组织专项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
第十三条调查结束后,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
第十四条对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追责,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鼓励员工积极举报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对公司车辆安全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事故统计与分析第十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事故统计制度,定期汇总、分析事故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事故统计分析结果,不断完善车辆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车辆事故处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车辆事故处理制度及流程公司车辆事故处理制度及流程是为了规范和有效应对车辆事故而制定的一套管理体系。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车辆事故处理制度及流程的一般性框架,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车辆事故处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目的:规范公司车辆事故的处理程序,确保及时、安全、公正的处理车辆事故。
1.2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拥有和管理的车辆,包括员工自驾车辆。
2. 责任和义务2.1 公司责任:提供安全的车辆、定期检修维护,为员工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
2.2 驾驶员责任: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辆安全状态,及时报告事故并按照流程进行处理。
3. 事故报告程序3.1 驾驶员责任: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确保安全,同时拨打紧急电话报警(如果需要),随后向公司报告事故。
3.2 事故报告内容: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事故经过、相关人员信息、现场照片等。
4. 事故初步处理4.1 驾驶员安全:首要任务是确保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
在事故发生地点,驾驶员应遵循安全流程,设置警告标志。
4.2 事故照片和证据:驾驶员应在可能的情况下拍摄现场照片,并收集事故证据。
5. 联系公司和报警5.1 联系公司:驾驶员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与公司联系,提供详细的事故报告。
5.2 报警程序:根据事故严重程度,驾驶员应在必要时报警并协助相关执法机关处理。
6. 公司调查程序6.1 调查小组:公司应设立事故调查小组,负责详细调查事故经过、责任判定等。
6.2 文件和证据:公司应收集和保留与事故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便后续处理。
7. 保险处理程序7.1 保险报案:公司应及时向车辆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证据。
7.2 索赔流程:公司和保险公司协商索赔事宜,确保及时且合理的索赔处理。
8. 驾驶员纠正措施8.1 纠正培训:根据事故的原因,公司应对涉事驾驶员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8.2 记录和监管:公司应建立事故记录档案,监管涉事驾驶员的驾驶行为。
汽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修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汽车维修、保养、检测等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应急指挥部成员包括:1. 总指挥:企业主要负责人。
2. 副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
3. 成员: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设备部等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2.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应急培训和应急人员的选拔、培训。
3. 财务部: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资金保障。
4. 生产部:负责事故发生时的现场指挥和救援工作。
5. 设备部:负责应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第三章应急预案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预防措施;2. 事故报告程序;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4. 应急响应程序;5. 应急救援措施;6. 应急物资储备;7. 应急培训与演练。
第九条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和修订,确保其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
第十一条应急指挥部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和救援。
第十二条应急救援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确保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第五章应急保障第十三条企业应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
公司车辆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事故处理流程,保障公司财产安全,降低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事故处理及时、准确、有效。
第二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四条事故报告1. 发生车辆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确保人员安全。
2. 驾驶员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涉及人员、车辆损失等。
3.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现场照片、事故车辆照片、受伤人员照片(如有)。
第五条事故调查1. 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2. 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损失评估等。
3. 调查过程中,涉及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六条事故处理1. 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确定事故责任。
2. 损失赔偿:根据事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车辆维修、人员医疗等费用。
3. 事故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事故预防与教育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避免发生事故。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车辆事故处理流程一、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确保人员安全。
二、驾驶员在24小时内向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三、公司车辆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四、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确定事故责任。
五、责任方承担车辆维修、人员医疗等费用。
六、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事故处理完毕后,将事故处理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
八、公司将事故处理情况记录归档,以便日后查询。
九、驾驶员应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车辆事故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事故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车辆事故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报告1.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2.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协助驾驶员处理事故,并报告当地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
第三条事故调查1. 交通事故发生后,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
2. 交通事故调查应做到客观、公正、全面,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四条事故处理1. 交通事故的处理应遵循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赔偿损失,化解矛盾。
2. 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事故分析与总结1. 单位应定期组织交通事故分析会议,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2. 驾驶员应对交通事故进行反思,提高安全意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六条事故统计与报告1. 单位应建立健全交通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和报告交通事故情况。
2. 单位应将交通事故统计报告报送给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第七条安全培训与教育1. 单位应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2. 驾驶员应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安全检查与维护1. 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2. 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九条应急预案与救援1. 单位应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流程。
2. 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减少损失。
第十条奖惩制度1. 对在交通事故中表现出色,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的驾驶员,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车辆事故应急处置制度范本
车辆事故应急处置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车辆事故的及时、妥善处置,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在行驶、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急处理。
二、组织机构1. 成立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2. 设立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三、应急预案1. 事故报告(1)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司应急处理办公室。
(2)公司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领导小组报告。
2. 事故调查(1)公司应急处理办公室组织人员赴现场调查,了解事故情况,收集相关证据。
(2)事故调查组应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3. 事故处理(1)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公司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事故处理包括:现场清理、事故车辆维修、赔偿事宜等。
4. 善后工作(1)公司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包括伤亡人员救治、赔偿等。
(2)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
四、应急响应1. 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急处理办公室应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救援和处置。
2. 应急响应措施包括:现场救援、交通疏导、信息发布等。
3. 应急响应结束后,公司应急处理办公室应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五、培训和演练1. 公司应定期组织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救援能力。
2. 公司应定期开展交通事故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战效果。
六、保密和信息发布1. 事故处理过程中,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保护事故相关信息。
2. 事故信息发布应由公司应急处理办公室统一协调,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车辆事故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公司车辆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车辆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机动车辆及驾驶员。
三、管理职责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实施、监督本制度,并对车辆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 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安全管理、保养、维修、保险等工作。
3. 驾驶员负责遵守本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四、车辆事故报告与处理1. 车辆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事故原因。
3. 根据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1)驾驶员违章操作、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2)驾驶员因车辆故障、道路条件等原因造成事故的,视情况给予减轻或免除处罚。
(3)驾驶员因不可抗力造成事故的,免于处罚。
五、车辆事故预防措施1.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3. 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 公司应加强车辆保险管理,确保车辆保险及时、足额。
5. 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公司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公司车辆安全、高效运行。
公司车辆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车辆事故管理制度范本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和维护,明确事故处理流程,提高司机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其驾驶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车辆的日常使用、维护、检查以及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
三、管理责任
1. 公司应指定专责部门负责车辆事故管理制度的制定、更新和执行监督。
2. 司机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规定,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态,及时上报车辆故障。
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事故预防措施
1. 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安全标准。
2. 对司机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驾驶意识。
3. 强化车辆使用记录管理,确保每次出车前后都有详细的检查记录。
五、事故处理流程
1. 事故发生后,司机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并按照法律规定报警。
2. 尽快通知公司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详细报告事故情况。
3. 公司管理部门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处理事故。
4.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违规处理
违反本制度的司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或解雇等处罚。
严重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并通知全体员工。
公司车辆事故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提高公司车辆的利用率和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拥有的车辆及其使用人员,包括公司员工、外聘司机及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及时处置”的原则,建立健全的事故管理机制,确保车辆使用安全、有效。
第四条公司车辆事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理,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条公司要加强对车辆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减少车辆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车辆的行驶情况和位置,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异常情况。
第七条公司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因车辆故障造成事故。
第二章事故预防与安全教育第八条公司要制定详细的车辆使用规定,明确车辆使用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公司要定期对车辆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技巧、紧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公司要建立安全考核制度,对车辆使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提高车辆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水平。
第十一条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活动,模拟车辆事故情况,提高车辆使用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公司要加强车辆巡检,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车辆的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三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三条一旦发生车辆事故,公司应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处理,并及时报警。
第十四条公司应配备专业的人员处理事故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
第十五条公司要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公司要及时处理事故处理程序,包括处理事故现场、协助警方调查、处理车辆维修及理赔等流程。
第十七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事故处理记录档案,妥善保存事故处理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备日后查询和追溯。
车辆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车辆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车辆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在行驶、停放、维护等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总指挥,下设事故现场处置组、医疗救护组、交通管制组、物资保障组、信息宣传组等。
2. 事故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
3.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转运和救护工作。
4. 交通管制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通行畅通。
5. 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供应工作。
6. 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上报、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发生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立即报告事故情况。
2. 事故现场处置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3. 医疗救护组迅速开展伤员救治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4. 交通管制组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通行畅通。
5. 物资保障组及时调配应急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6. 信息宣传组及时收集、上报事故信息,并做好事故宣传报道工作。
五、应急措施1. 事故现场处置:立即设置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对事故车辆进行隔离,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协助消防、交警等部门进行救援。
2. 医疗救护: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确保生命安全;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3. 交通管制: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通行畅通。
4. 物资保障:确保救援过程中所需物资的供应,如救护车、医疗设备、应急食品等。
5. 信息宣传: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公司形象。
六、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车辆安全事故的能力。
2. 演练内容包括:事故报告、现场处置、医疗救护、交通管制、物资保障、信息宣传等。
公司安全事故处置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事故处置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公司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事故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处置组织架构1. 成立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 设立安全事故处置办公室,作为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事故处置的日常工作和协调。
3. 各部门应设立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三、事故处置流程1. 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初步处置,并向安全事故处置办公室报告。
2. 安全事故处置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事故处置工作。
3. 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4. 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结束后,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四、事故处置措施1. 人员伤亡处理:立即组织救援,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及时报告政府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人员伤亡事故。
2. 财产损失处理: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对财产损失进行统计,报安全事故处置办公室;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及时办理理赔手续。
3. 事故原因调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按照规定程序报告政府部门。
4. 信息披露: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政府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披露事故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 善后处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事故现场清理、设备修复、生产恢复等。
五、责任追究1. 对在安全事故中失职、渎职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2. 对在安全事故中隐瞒、谎报、迟报、漏报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3. 对不遵守安全事故处置规定,导致事故扩大和蔓延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六、培训和演练1. 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事故处置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公司车辆事故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事故处理流程,保障公司车辆和人员安全,提高公司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单位所有的汽车、客车、货车、特种车辆等。
第三条公司车辆事故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责任至上、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办理车辆事故处置。
第四条车辆事故管理责任单位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全面监督车辆事故处理工作。
第五条车辆驾驶员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本制度,自觉接受公司车辆事故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对违反公司车辆事故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章事故预防和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障驾驶员掌握与提高驾驶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第八条公司应做好车辆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车辆运行状况良好,避免因车辆故障引发事故。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巡检和检修制度,及时排除隐患,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
第十条公司应加强对驾驶员的考核和监察,发现驾驶员违规行为及时处理,确保驾驶员规范驾驶。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车辆事故预警机制,及时发现事故风险并做出有效应对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车辆事故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
第三章车辆事故处理流程第十三条公司车辆事故应当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以下步骤处理:(一)事故现场保护:在事故现场设立警示标志,尽量减少现场混乱,保护现场周边人员和车辆安全。
(二)调查事故原因: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正确判断责任归属。
(三)联系保险公司: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上报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五)事故处理完善记录:对事故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及驾驶员信息等。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事故,公司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公司事故处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事故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类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事故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设备故障事故、质量事故等。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处理组织机构,明确事故处理职责,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与调查第四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详细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及财产损失等。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损失。
第六条事故调查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性:事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调查程序。
2. 客观性:调查过程中,应客观、公正地收集证据,不得隐瞒、伪造。
3. 全面性:调查范围应涵盖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包括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时和事故发生后。
4. 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章事故处理第七条事故发生后,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1. 组织抢救: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救,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2. 控制事态: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3. 撤离人员:对事故现场周边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进行疏散。
4. 通知相关部门: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如公安、消防、卫生等,协助事故处理。
第八条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现场保护: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防止事故证据被破坏。
2. 事故调查: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3. 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
4. 整改措施:针对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事故报告:将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事故总结与教训第九条事故处理后,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故总结,分析事故原因,查找不足,制定预防措施。
车事故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车辆事故安全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驾驶人员。
三、组织机构1.成立车事故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车辆事故安全管理工作。
2.设立车辆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车辆事故安全管理工作。
3.各部门设立车辆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车辆事故安全管理工作。
四、职责1.车事故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车辆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2)组织、协调、指导各部门车辆事故安全管理工作;(3)对车辆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提出改进措施;(4)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车辆事故安全管理工作。
2.车辆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1)贯彻执行车事故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决定;(2)负责车辆安全检查、保养、维修等工作;(3)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处理车辆事故报案、理赔等事宜。
3.部门车辆安全管理员职责:(1)贯彻执行车事故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决定;(2)负责本部门车辆的安全管理;(3)定期对本部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4)督促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五、车辆安全管理措施1.车辆购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选购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
2.车辆维护: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3.驾驶员管理:选拔具有良好驾驶技能、遵纪守法的驾驶员,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行车管理:严格执行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5.车辆保险:购买足额的车辆保险,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赔偿。
6.事故处理:发生车辆事故后,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车辆安全管理办公室。
六、事故调查与分析1.事故调查:车辆事故发生后,由车辆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2.事故分析: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进行详细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3.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事故原因进行整改。
七、奖励与处罚1.对在车辆事故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汽车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对汽车安全事故的能力,规范汽车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汽车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汽车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包括事故发生、报告、调查、处理、善后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公司汽车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应急管理工作。
2. 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管理工作,包括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善后等工作。
3.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是应对汽车安全事故的专业队伍,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事故调查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2. 应急救援(1)应急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开展现场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事故原因调查等。
(2)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升级程序。
3. 事故调查(1)应急指挥部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事故调查程序,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事故原因,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4. 事故处理(1)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2)事故单位应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落实事故处理措施,包括整改安全隐患、赔偿损失、追究责任等。
5. 善后工作(1)事故单位应做好伤员救治、家属安抚等工作。
(2)应急指挥部负责对事故原因、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汽车安全事故的能力。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应急指挥部应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确保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公司车辆事故处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车辆事故处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车辆事故处理制度及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事故报告: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需要立即向公司汇报,并及时向交警报案。
2. 现场保护:对于事故现场,驾驶员需要确保自身安全,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如设置警示标志、告知其他驾驶员等。
3. 事故调查:公司会安排调查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认定等。
4. 报案处理:公司将协助驾驶员向交警部门报案,并配合完成相关程序。
5. 损失评估:公司将对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进行评估,并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理赔。
6. 车辆维修:根据保险公司及维修厂的要求,将车辆送往指定维修厂进行修理。
7. 维修事宜跟进:公司将协助驾驶员与维修厂联络,跟进维修进度,并及时向驾驶员提供相关信息。
8. 赔偿处理: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理赔结果,公司将安排相应的赔偿事宜。
9. 事故预防措施:公司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改进措施,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处理流程,具体的制度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公司的规模和要求有所差异。
为了确保处理顺利进行,建议公司制定详细的车辆事故处理制度,并及时向驾驶员进行培训和宣传。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之事故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运行,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事故处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事故分类第四条事故分为以下几类:1. 一般事故:指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轻微受伤的事故。
2. 责任事故:指因驾驶员违章操作或者疏忽大意造成的事故。
3. 重大事故:指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重伤、死亡的事故。
第三章事故报告第五条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报告内容包括: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情况;2. 事故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等;3. 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4. 事故现场照片。
第四章事故调查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八条调查组应查明以下事项:1. 事故原因;2. 事故责任;3. 事故损失;4. 驾驶员是否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五章事故责任认定第九条事故责任认定应依据以下原则:1. 驾驶员是否遵守交通法规;2. 驾驶员是否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3. 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损失情况。
第十条事故责任分为以下几类:1. 驾驶员全责;2. 对方全责;3. 双方都有责任。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一条事故处理包括以下几方面:1. 经济赔偿:根据事故损失情况,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 行政处罚: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或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由公司依法进行处罚。
3. 责任追究: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章特别规定第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公司及公安机关的调查,不得隐瞒、伪造事实。
公司车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公司车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交通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损失,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加强事故管理工作,有事准确报告、统计、调查、处理事故。
二、公司发生员工工作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均应报告、统计、调查、处理,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三、建立事故汇报制度。
在事故基本调查清楚后,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公司安全武保部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四、事故分类:事故按发生性质分为工业生产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
工业生产伤亡事故:是指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交通事故:指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事故。
因交通事故造成本公司员工伤亡或生产场地肇事造成人员伤亡,属工业生产伤亡事故中的车辆伤害事故。
火灾事故: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公司所属固定资产发生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烧毁的事故。
环境污染事故:是指公司员工在交通运输、危险品运输、施工作业、其它工作中发生污染的事故。
五、事故上报范围1、凡与生产有着的伤亡、交通、火灾爆炸、环保等事故,由安全部门进行调查、登记、统计、报告和处理。
2、属工程、质量、设备等方面的事故和职业病、职业中毒方面的事故,由各专业职能部门分别上报。
六、事故报告1、应按事故的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及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凡发生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要立即报告领导和主管部门;凡属于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基本情况、原因初步分析及损失情况,按事故上报范围以电话形式报公司主管部门。
2、凡发生死亡或重伤的事故,如伤亡者是企业员工,单位应填写“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报公司主管部门。
汽车有限公司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汽车有限公司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一、事故分类根据事故后果的严重性质,将事故分为A、B、C、D四类:A类事故: 导致人员轻伤(不需要进医院治疗的)和未遂的事故;B类事故: 导致一般伤害(不需要病休)或经济损失1000元以内的事故;C类事故: 导致重伤或重大财物损失的事故;D类事故: 导致群伤或人员死亡的事故;根据上述事故的分类,对事故的处理权限规定如下:1 A类和B类事故由所在各单位负责事故的最后处理,并将《事故报告处理表》及时送公司安全主任备案;2 C类事故由事故所在单位填写《事故报告处理表》提出处理意见后,由安全主任、行政人事部提出意见,最后由公司领导审批。
3 D类事故一经发现,所在单位领导立即报公司领导,并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请求调查处理。
二、事故报告1 任何类别的事故发生后, 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所在单位负责人,并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事故现场处理。
2 事故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毕《事故报告处理表》,并提交公司安全主任。
3 公司安全主任提出事故意见后送公司领导审批。
4 A、B类事故由事故所在单位对事故有关人员处理及今后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并将结果填写进《事故报告处理表》的相关栏目。
属于C类事故,由公司安全主任进行此项工作。
对报公司安全主任的事故,由安全主任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确定是否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三、事故处理程序1 事故现场处理1) 任何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①如人员受伤, 立即送医院;②火警事故立即拨119报警;交通事故,立即拨122报警;③如属紧急情况,按部门相应的应急措施执行。
2) 各类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结束后要保护好现场,同时当事人或主管应将现场处理结果填写进《事故报告处理表》相关栏目,报本单位负责人。
2 事故原因调查1) 事故所在负责人收到《事故报告处理表》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事故相关人员,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必要时可召开事故分析会议,了解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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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A/A10-CX-019-2003 批准:***安全事故管理程序2003年1月8日发布 2003年1月8日实施****集团公司发布前言本程序依据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劳部发[1996]266号《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内容和集团公司《管理手册》相关条款编制,是集团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之一。
本程序是对<86>**安字490号《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处理规程》的修订和补充。
自本程序实施之日起,原规程废止。
本程序由集团公司生产协调控制部提出并归口。
本程序由集团公司生产协调控制部负责起草。
本程序主要起草人:安全事故管理流程图1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公司、子公司。
2 术语和定义2.1 伤亡事故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事故。
即员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2.2 轻伤及轻伤事故轻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一般指受伤员工歇工在1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3 重伤及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2.4 死亡事故a)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b)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2.5 非生产性工伤不属于生产性工伤事故但符合工伤认定范围的人身伤害。
3 职责3.1 生产协调控制部安全环保室负责集团公司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结案。
3.2生产协调控制部安全环保室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重伤事故的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结案。
3.3子公司负责本单位轻伤事故的调查工作。
3.4各子公司负责本单位伤亡事故结案材料的汇总、事故后整改方案的落实。
3.5 一汽总医院负责协助生产协调控制部确定事故性质,监督医疗过程,并提供伤者的诊断结果。
4 工作程序和要求4.1 伤亡事故报告4.1.1 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子公司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报生产协调控制部,由生产协调控制部参考医院的初步诊断结论确定事故性质。
轻伤事故在24小时内,重伤以上事故在8小时内填好《事故快报》。
4.1.2 死亡事故或一次3人以上(含3人)的重伤事故,由生产协调控制部向省、市经贸委、集团公司工会、监察室报告。
4.1.3 报告内容应说明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伤者自然情况及伤害部位、伤害程度、设备、发生经过等情况。
4.2 伤亡事故调查4.2.1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组。
2人以内(含2人)的重伤事故以生产协调控制部为主,会同有关部门及子公司、事故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长春地区发生的死亡事故或一次3人以上(含3人)的重伤事故以政府主管部门为主进行调查,生产协调控制部、子公司、公司工会、监察室参加,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合调查组进行工作。
东北地区发生的重伤及以上事故、东北以外地区发生的死亡及以上事故以当地经贸委为主,生产协调控制部、子公司参加调查。
4.2.2 生产协调控制部接到事故报告后,长春市单位10—30分钟、吉林省其它单位根据两地实际距离快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及人员伤亡情况,确定事故性质,询问知情者,搜集现场物证及索取有关资料。
4.2.3 事故现场的处理:首先抢救受伤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等,应保持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
如抢救伤者需改动现场时,应做以标记;急需恢复生产时,重伤及以下事故须经生产协调控制部批准,死亡事故须经吉林省经贸委批准,其它地区应服从当地经贸委指挥。
4.3 伤亡事故分析4.3.1 通过有关人员的职责和在事故中的行为、作用,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并依据管理情况确定领导者责任。
4.3.2 通过对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相应措施。
4.4 伤亡事故处理4.4.1 事故处理包括对责任者的处理和对事故的善后处理。
死亡及以上事故由生产协调控制部提出调查报告,报省经贸委审批;重伤事故由生产协调控制部提出处理意见。
4.4.2 各子公司监督事故单位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的处理决定,包括对责任者的处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4.4.3 善后处理包括伤者的医疗、补偿、评残,和有关措施的改进和落实等。
4.4.3.1 医疗因工受伤或旧伤复发医疗终结后报销医疗费、领取伙食补助费等应以《工伤证明》为依据。
分公司、子公司员工《工伤证明》由员工所在公司负责开据,由主管部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职能部门员工《工伤证明》由生产协调控制部负责审查。
4.4.3.2 工伤评残在评残工作中,生产协调控制部负责工伤认定,人事部负责组织工伤鉴定。
4.4.3.3 安装辅助器具审批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安装假肢、仪眼、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由员工所在单位提出安装申请。
分公司、子公司负责审查,报生产协调控制部审批。
4.5 伤亡事故责任追究程序4.5.1 在安全工作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致使发生安全事故的,应负领导责任:a) 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b) 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省、市、集团公司规定,存在事故隐患,经有关部门或单位员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整改措施的;c)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调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及资料的;d) 无安全生产工作长远规划、无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e) 不按要求召开安委会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的;f) 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
4.5.2 处罚标准4.5.2.1 轻伤事故处罚标准a)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警告、降职处分。
b) 情节严重的,对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警告处分。
c)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警告处分。
4.5.2.2 重伤事故处罚标准a) 情节严重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高级经理给予行政警告、记过处分。
b) 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二级经理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处分。
c)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4.5.2.3 重大伤亡事故处罚标准a) 情节严重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高级经理给予行政警告、记过、降职、撤职处分。
b) 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二级经理给予行政记大过、降职、撤职处分。
c) 对直接责任者(死者除外)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4.5.2.4 特大死亡事故处罚标准a) 执行国家及省经贸委处理决定。
b)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高级经理给予行政记大过、降职、撤职处分。
c) 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二级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构成玩忽职守罪或其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 对直接责任者(死者除外)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e) 对间接责任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以上处罚由生产协调控制部提出意见,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审议,涉及高级经理的处罚意见报组织部审议。
4.5.3 对事故单位的考核、评价。
4.5.4 关于工伤事故的处理决定经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必须执行。
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应进入本人档案。
对拒不执行的,除加重处罚外,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6 伤亡事故结案4.6.1 发生轻伤事故后,各子公司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调查处理,报生产协调控制部审批。
4.6.2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后,15日内将《职工因工伤、亡审批表》、事故调查报告、医院诊断书、证实材料等资料报生产协调控制部,生产协调控制部在15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
4.7 伤亡事故统计归档4.7.1 各单位工伤事故档案按集团公司工伤管理系统软件实行微机管理,每年按集团公司要求上报工伤档案管理软盘。
4.7.2 工伤事故档案要认真保管,不能损坏和丢失。
4.8 非生产性工伤的管理4.8.1 非生产性工伤的呈报非生产性工伤的呈报需向生产协调控制部提供以下材料:a) 《职工因工伤、亡审批表》。
b) 证实材料: 实事求是地反应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
c) 申请报告:由伤害者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非生产性工伤待遇报告,报告中要详述事故发生的经过、主要原因、伤害部位及程度、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等。
d) 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诊断书。
e) 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等相关材料。
4.8.2 非生产性工伤认定范围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事故可按非生产性工伤处理:a) 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b)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其它意外事故伤害以及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c) 因履行职责遭受人身伤害的。
d) 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
e) 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f) 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g)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8.3 非生产性工伤和生产性工伤享受同等待遇。
4.9 多家责任安全事故的管理安全事故管理程序版本/修改状态:1/0 第 10 页共 10页4.9.1 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生产区域、同一作业场所交叉作业发生工伤事故时,由受伤职工所在单位负责报告,待上级部门处理结束后,按事故责任大小分别承担相应比例的经济损失及考核指标,工伤统计计入受伤职工所在单位。
4.9.2 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职工在工作时间或下班途中未离开公司大门时,由于某单位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等方面的缺陷造成职工的伤害,由受伤职工所在单位负责报告,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承担。
4.9.3 涉及多家责任的安全事故由生产协调控制部组成调查组调查处理,依据调查结果填写《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经当事各方签字后执行。
若某一方有疑义时,需经集团公司安全、消防委员会认定后执行。
5 相关文件5.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6411-86)5.2 《生产协调控制考核评价规定》5.3 《安全生产责任制》6 相关记录及保存期6.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记录表》保存期:永久6.2 《职工因工伤、亡审批表》保存期:永久6.3 《长春市职工伤亡事故调查结案意见审批表》保存期:永久6.4 《申请安装辅助器具审批表》保存期:永久6.5 《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保存期:永久6.6 《工伤证明》(存根)保存期:永久6.7 《事故快报》保存期: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