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准则在公司的应用
建造合同准则的实施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分析
建造合同准则的实施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分析摘要本文解释了建造合同准则的相关概念,分析了新建造合同准则与旧准则的区别,指出了新建造合同准则实施对企业利润造成的影响,并建议从合理确定建造合同的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合理确定项目工程的完工百分比、完善建造合同准则对纳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以及加强企业的审计工作等方面来应对新的建造合同准则。
关键词建造合同准则影响建议一、新建造合同准则与旧准则的区别1.核算方法和核算内容发生了变化伴随着市场的快速变化,以前的合同核算方法就出现了很多的局限性。
新的建造合同准则详细的对账务处理、估算合同损失以及确定合同的收入等进行了规定,从而使建造合同办法趋于规范化。
2.对合同收入费用的确认进行了明确新的建造合同准则对于没有完成的合同进行了明确及清晰的规定,这就可以对合同的收入成本进行准确的确定,从而对一些不明因素对合同核算造成的影响进行避免,如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化、人工费用等的波动等都会对合同核算造成一定影响,从而导致纠纷,而新的建造合同准则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3.增加了对合同分立的规定关于合同分立在处理追加资产造价方面的内容在新建合同准则里进行了规定。
在新准则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作为单项合同:(1)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2)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如果需要对资产的造价进行追加,就需要当作单项的合同进行处理,不需要对以前的合同进行考虑,而旧准则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4.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变化新的建造合同准则对信息的披露等方面进行了简化,还对旧准则里的一些条款进行了取消,取消了“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金额”和“应收账款中尚未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两项信息的披露。
5.建造合同收入的差异在新的合同准则中根据公允价值的准则,去除了旧合同中计量的规定,可以准确的对合同的收入进行确定。
新的合同准则规定必须用完工百分比法对合同的收入及费用进行确认,而原准则并没有这项规定,这样就避免了建造合同的费用不能准确估计的问题。
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面临的问题
先通 过“ 在建工程 ” 归集发生 的各 项改 良支 出 , 借记“ 在建 工
程 ”贷记 “ , 原材料 ” “ 、 应交税费 ”“ 、 应付职工薪酬” 等科 目; 资
款——待摊报刊杂志费” 。
再如 , 企业预付下半年房屋租赁费 , 预付 办公用房租款 在
计” 的可辨认性。对合 同结果 的估计 , 依据建造合 同准则的规
定, 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 一是对为完成合 同尚需发生成本的
估计和 已经发生成本 的可靠确认 和计量 ;二是对合 同总收入
的预计 ; 三是对于合 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 的估计 。
包商没能履行合 同义务导致的罚 款 ,是作为收入的减少还是 作为费用的增加就不太明确 , 在实务中这两种方式都在使用。
期待摊费用 ” 。又如 , 企业将所租铺 面装修 , 发生 的改 良支 出,
用I 管理费用” , ’ 或“ 等成本 、 费用类科 目, 贷记“ 预付账款——待
摊 保 险 费 ” 。
又如 , 企业 预订下年度报刊杂志 , 在支付相关 款项时 , 借
记“ 预付账款——待摊报刊杂志费 , 贷记“ 行存 款” 银 等资金类
此外 , 我国对建设项 目的投资管理 比较严格 , 建造承包商 在与发包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后 ,往往还要根据相关部门的
对 于一个管理规范的施工企业来说 ,做好第一方面 的估计难
度不大 , 在合同签订 比较规范 的情况下 , 做好第二方面的估计 也不 困难 , 但如果合同变更或索赔事项所 占比例过大 , 要想合
建造合同准则规定 了合 同收入包括合同的初始 收入 和因 合 同变更 、 索赔 、 奖励等形式 的追加收入两部分 。只有在符合 规定的条件时,才能将合同追加收入纳入合 同总收入的范围。 但是 ,建造合 同准则没有规定 由于合同变更或索赔等原因导致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三章合同收入第八条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第九条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
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
浅谈建造合同准则及在施工企业中的运用
算 等方 面 都 是 可 以 相 互 分 离 的
,
,
实 质 上 是 多项 合
一
实上 项 目部 财 务 人 员 的 素 质 参 差 不
齐 所 以 作 为 项 目部 的 财 务 成 本 分 析
,
同 在 会 计 上 应 作 为 不 同 的 核算 对 象
。
项 包括建
,
造 数 项 资 的 建 造 合 同 同时 满 足 下 列 三 项 条件 的
,
做 内部 分析 报 告 时 我 们 对 新 指 标 新
际 合 同成 本 金 额 予 以 确 认
合 同成 本 在 其 发 生 的
,
方法 的探索
当期 确 认 为 合 同费 用 ;合 同成本 不 可 能 收 回 的 就
。
( 作 者 单住 : 中国 水 电 九 局 会 计 学会 )
在 发 生 时 立 即 确认 为 合 同费用 不 确认 合 同收 入
,
对这
一
特殊 问题
一
,
方 面在成本控制
,
项 或 数项 在设 计 技
、
和 成本 分析 时要 将 这 些 虚量剔 除 另
一
术 功 能 最 终 用 途 等 方 面 密 切 相 关 的 资产 而 订 立
的合 同
。
方 面 要 做 好 泄 密 防范 工 作 就 算 是
, ,
建 造 合 同准则 是 规 范 建 造 承 包 商 建 造 合
形式
,
一
订 ;( 2 ) 该 组 合 同密 切 相 关 每 项 合 同 实 际 上 已 构 成
一
种
项 综 合 利 润 率 工 程 的 组 成部分 ;( 3 ) 该 组 合 同
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
、
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执行过 现制 , 与会计收入确认 的流转税不可避免 算 管 理 系 统 , 提 升 企 业 管 控 力 、 善 企 对 改
程 中存 在 的 问题
地产生差异。 企业缴纳所得税是按完工进 业 的经营状况具有重大意义 。因此 , 需要 ( ) 同 预 计 总 收 入 的 不 确 定 因 素 度 确 认 的 合 同收 入 , 此 基 础 上 确 认 的利 宣 传 好 建 造 合 同 准 则 ,使 施 工 企 业 的 员 一 合 在 较 多。 建造合 同预计 总收入包括合 同初始 润 缴 纳企 业 所 得 税 , 目前 工 程 款 收 入 远 工 、 其 是企 业 管 理 层 认 识 它 、 解 它 , 在 尤 理 形 收入 和 追 加 收 入 。建 筑 产 品生 产 过 程 中 , 远 滞 后 于 工程 完 工 进度 的情 况 下 , 业 需 成 企 业 中支 持 预 算 管 理 实施 的氛 围 。 企
要施 工 企 业 在 企 业 管 理 上 的 多 方 面 改 进 ,
务 中常常对这种变化反应迟钝 , 导致 原有 好执 行 , 这是一个 复杂 的系统 问题 , 它需 ( ) 三 建造合 同收入与赋税 时间金额 努 力持续地提 升 自身 的管理层 次和 管理
施工企业 以工程项 目为核算 单元 , 存 预 算 资料 彻底 失效 。 在点多面 广、 规范性差、 员素质低 、 目 人 项
同准 则执 行 问题 。
工程 收入发生增减 ,同时使需 要投入 的
成本需要一个动态 的追踪、调整机制, 实
二、 建造 合 同 准则 在 施 工 企 业 中 的 应
Hale Waihona Puke 关键词: 造合 同; 建 施工 企业 ; 础 管 理 基 中图 分 类 号 :2 文献 标 识 码 : F7 A
浅谈《建造合同准则》的应用——以S施工企业为例
造合 同准 则》 的深 入 实施 ,提 高 《 建 造合 同准则 》 的执行 质 量 。 【 关 键词 】建造合 同准则 执行 管
理 实践 应 用
理 水 平 的提 高 . 经 济 效 果 明显 , 但 同 时也 暴 露 了一 些 问题 ,诸 如 成本 预 计 的 弹性 大。 导致 了收入 的确认 质 量不 高 。本 文 以
一
最 关心 和 最Βιβλιοθήκη 需要 解决 的 问题 。本 文 以 S施 工 企 业 为 例 . 介 绍 了其
验 收 的 四家子 公 司之一 : 三是 公 司 注重 未 完 施工 的管 理 . 严 控 没有 依据 的未 完施 工
挂账 . 2 0 1 1年 和 2 0 1 2年 , 公 司在 一 些项 目
CF 0 论 坛
【 摘 要 】 《 企业 会 计 准则 第 1 5
号— — 建 造合 同》 的 实施 , 改 变了
传 统 的 收 入 确 认 方 法 , 对 建 造 企
《 企业 会 计 准则 第 1 5号—— 建造 合
会计 准则 第 3 8号— — 首次 执 行企 业 会计
同》 ( 以下 简称 《 准则 》 ) 是 一 项特 殊 的收 入
完善 《 准 则》 实施 办 法 , 强化《 准则》 执 行 过 程 的 管控 , 规范核算行为 , 《 准则》 执行 平
稳、 受 控 。 一 是 公 司 按 照 母 公 司 的 统 一 核
备 案 制管 理 , 从 组织 上保 障 了《 准 则》 的顺
利 实施 。
算 部署 , 精心组织 , 周密安排 , 按照《 企 业
月 顺利 通过 检 查 验收 , 是 母 公 司 首 批 通 过
论建造合同准则在国有施工企业的应用
论 建 造 合 同准 则 在 Fra bibliotek有 施 工 企 业 的应 用
刘 清云
全 面、 准 摘 要: 文章 结合在施工企业的 工作 实践 , 入 的有效 法 定 单据 , 必须 由施 工方 、 监 理 发生 和尚需 发生的成本 进行 科学 、 建设方 签字认可 。因此 , 施工方按建 造 确 的评估 和测算 , 编 制合理 的施 工组织 设 分析 了施工企业在执 行新建造合 同准则过 方 、 把握 关键 工 序 , 熟悉 工 程 现场 实际 情 程 中的难点 问题 , 并相 应地提 出了解决 问 合 同准则确认 的收入依赖 于施 工企业 的管 计 , 科学预测材料价格 的变化趋势等 , 提高 题 的建议 。 理和职业判断力 , 带有较强的主观性 , 容 易 况 、 关键 词 : 建造合 同; 施 工企业 ; 准 则应 用 造成施工企业调节收入 、 利润 , 甚 至 会 形 成 成本 核算的准确性 , 并在 中期报表期 间 , 结 对 成本 的变化 适 当调整 中图分类号 : T B l l 4 . 2 文献标识 码 : A 工程终期 的潜 亏 , 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 合成本预算情 况 , 文章 编 号 : C N4 3 —1 0 2 7 / F( 2 0 1 3 ) 1 1 —0 8 9 ( 2 ) 对施工企业营业税核算造成影 响。 预计 总成本 。构建完备的内部成本核算和 O 1 营 业 税 的纳 税 时 间是 纳税 人 收 到 营 业 收 入 预算体系 , 加 强各 岗位员 工的业 务水 平培 作 者: 湖南 省第 五工程 有 限公 司; 湖 南, 款项或者取 得索 取营 业收入 凭据 的 当天 , 训, 促进财务 部 门与计量 部 门及 合 同部 门 健全成 本核 算相 关部 门的配 株洲, 4 1 2 0 0 0 就是说施工 企业 营业 税的计税依据是工程 的信息传递 , 合及监督机制 , 提 高成本 核算 的真实 性 和 结算签证 。而施 工企业 的工程 计量 签证 , 施工企业 在应 用建 造合 同 准则 的 也 就是 建设 方确 认 的已完工 工程 量 , 由于 可靠性 。 实 务 中 遇 到 的 问 题 3 .建造 合 同准则 的完 工百 分 比法 与 须 经过 三方 确认 等程 序 , 与建造 合 同准则 1 .施工 工期的不 确 定性 , 对预 计总成 规定 的收入 ( 减少 收入确 认 与 施 工企 业按 照完工 百分 比法 工程结算签证 单相 结合 , 本 造成影响 。 确定 的合 同收入 ) 存在时 问上 的差异 , 并形 工程结算 的差异 。分析施工企业 的行业特 合理确定 建造 合 同的工 期 , 是 正确 预 成 金额 上差 异 。后 者 按 配 比原 则提 取 的 点 , 其合同收入及 成本 的确定 采用建 造合 计 合同总成本 的前提 。合同成本是 由直接 “ 应交税费 ” 金额 , 在 当 前 时 点 上 虚 增 了 纳 同准则完工百分 比法 的已经完成 的合 同工 费用和 间接 费用组 成 , 直 接费 用包 括人工 税 义务 , 导致资产负债表上显示未缴税 款 , 作量 占合 同预计总工作量 的比例法 比较合 费用 、 材 料费用 、 机 械使 用 费用 、 其 他直接 给税务部门及会计报表使用者造成拖欠税 适 。结合 前述 的建造 合 同在 运 用 中 的 问 费用 , 除材料 费用外 , 其他皆与工期几乎成 款的假 象 。 题, 建议 实行完 成工作 量法 与工程 结算 签 正 比例关 系; 而间接 费用 主要 包括 临时设 ( 3 ) 对施工企业所得税核算 、 资金状 况 证相结合 的办法尤为稳妥 。既能体现权 责 施摊 销费用等 , 亦与工期相关 。所 以说 , 确 形成影 响。按 ( 2 ) 所 述按 建造 合 同准则 规 发生制原 则 , 又遵 守谨 慎 性 原则 , 积 极稳 定合 理的施 工工期 至关 重要 , 直接影 响到 定 的收入所 形成 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类似于 健 。具体做法 , 以取 得三 方 ( 施工 方 、 监理 合 同总成本 的预计数 。由于施工企业产 品 企业 的成本 费用 , 是允许税前扣除 的, 对营 方 、 建设 方) 认可的工程结算签证 的工作量 的特殊 性 , 工 期受建设方设计变 更 、 材料供 业 税 的 影 响 最终 也 影 响 了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计 作为收入确认 。其与工程合 同预计总 收入 应、 自然气 候 因素 的影 响很大 。即使 按合 算 和缴 纳。另外 , 作为完工百分 比 , 用此完工百分 比 施工 企业 的工 程计量 支 的比率 , 同工期 如期 完工 , 从 完工 到竣 工验 收还有 付滞后 于实际完 成工 程量 , 因此 要垫付 大 来确认 当期营业成本 。此方法下 , “ 工程施 段期 间 , 期 间施 工 方还要 负 责主 体工程 量 的资金来 缴税 , 这 对于 资金本 来就 紧张 工一成本” 科 目下 累计发 生额 不一定 全部 的常规养生 , 附属 工程 的完 善等 工作 。显 的施工 企业 , 同时 尚未 签证 的 已完 无疑恶化 了其现金流量状 况 , 计 入主营业务 成本 , 然, 以与建设 方 签订 的施 工合 同的 工期来 不 利 于 企业 的 长 期 发 展 。 ‘ 工作量亦 未确认 收入 , 符合 配 比原则 。将 预计 合 同总 成本不 合理 , 需 要 合理 确定实 完工百分 比法 与工 程结算 签证 相结 合 , 虽 二、 提高建 造合 同准则在 施 工企 业实 际工期 。 然工程结算签 证在 时间上 有滞 后性 , 但 收 2 .收入确 认与工程 结算存 在差 异 , 对 务中可应用性的建议 入 的确认是经 三方认可 签字 的情 况下 确定 施 工企业会计核算 形成的影响 。 1 .合理确定实际工 期 , 搞 好合 同预计 的, 相对谨慎和稳健 , 收入 的确认更符合 真 ( 1 ) 对 施 工 企业 利 润情 况造 成 影 响 。 总成本 的测 定。施工企业财务部门与合 同 实性 和可靠性 , 因此 , 其一能够从一定 程度 建 造合 同的结果 能够 可靠估 计 的 , 企业应 部 门及 工程部 门要保 持充分 沟通 , 实 际 了 上遏制 了人 为利用 完工进度 调节 利润的情 根 据完工百分 比法在资产负债表 日确认合 解 工程进度情况 ; 根 据合 同部 门提供 的工 况发生 ; 其二解决 了营业税 及企业 所得 税 同收入和合 同费用 。确定完工百分 比主要 程合同工期 、 工程部 门提 供 的施 工组 织计 的会计核算及 缴纳 问题 , 更 能够 与税务 相 有 累计实际发 生的合同成本 占合 同预计 总 划 , 考 虑 建 设 方 工 程 变更 对 工 期 的 影 响 ; 向 关规定协 调同步 ; 其 三缓解 了 因缴税压 力 成 本的 比例 、 已经完 成 的合 同工作 量 占合 权 威气象部 门取 得未 来期 间天气 情况 , 估 而造成 的资金 周转 困难 的情 况 。 同预计总工 作量 的 比例 、 实际 测定 的完 工 计 自然气候 因素对工 期 的影 响 ; 充分 与机 进度 , 结合施 工企业的特点 , 采用 已经完成 料部 门沟通 , 确 认机 械设备 完好 情况及 材 参 考 文 献 : 的合 同工作量 占合 同预计总工作量 的比例 料供应情况 对工期的影响 ; 综合 以上情 况 , [ 1 ]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E M] . 河北 : 人民 出版 2 0 0 7 比较合 适 。按此准则 确认 的合同收入是施 积极 消除影 响工 期 的不利 因素 , 合理 确定 社 , E 2 ] 檀 江云 : 新 会计 准 则 背景 下 施 工企 业 工方 的一方行 为 , 实 际上 是施 工企业 的完 实 际合 同工期 , 确保 合 同预计 总成本 的确 《 建造合 同》 会计核算分析口] . 财会研 究, 2 0 0 8 . 成 的形象进 度 , 没 有 工程结 算 签证作 为有 认科学 合理 。 效依 据 , 有违 会计 信 息质 量要 求的谨 慎性 2 .加强内部控制 , 完善 工程总 成本核 ( 责任 编 辑 : 帅 时远 ) 原 则 。工程结算签证 是施工方索取合 同收 算 。企业相关部 门要 对完成工程合 同已经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1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概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新准则”)对建造合同的定义为: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建造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的分立与合并、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合同费用的确认等,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两种类型。
建造合同准则的性质属于特殊的会计业务准则,因为建筑业和制造业等企业的产品建造,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而且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
所以建造合同准则既有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也有成本的会计处理。
2 与旧准则的区别(1)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新准则无论从定义、分类、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方法方面,还是从成本核算方法、信息披露等方面都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也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的施工企业在企业管理、企业制度等方面都在与国际接轨,新准则充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使企业融入世界经济潮流。
(2)核算方法和内容的改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旧准则中规定的有关建造合同的核算办法已暴露出其局限性。
新准则在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账务处理以及预计合同损失的处理方法等方面做出一些更为细致的规定,核算方法更为合理、规范和科学。
如新准则第十七条规定:“合同成本的内容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改变旧准则规定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这一规定意味着对于可以资本化的借款利息可以计入合同成本。
(3)明确了合同收入费用的确认。
新准则对于当期没有完成的建造合同,比旧准则做了更为清晰、明确的内容规定,来精确确定合同收入成本,这样避免了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也使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
(4)增加了合同分立的条款内容。
新准则在合同分立方面增加了追加资产建造的有关处理内容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02.15•【文号】财会[2006]3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财会[2006]3号二○○六年二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三章合同收入第八条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指南一、基本要求 (1)二、说明 (2)三、举例 (20)一、基本要求(一)应当正确确定各项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
正确确定各项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是正确核算和反映建造合同损益的关键。
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建造合同有其多样性,通常,建造一项资产要签订一个合同,有时,建造数项资产只签订一个合同,或者为建造一项资产或数项资产而同时签订一组合同。
在上述情况下,对同一企业来讲,确定不同的会计核算对象,会产生不同的核算结果。
例如,某建造承包商同时签订了一组建造合同,在执行合同中,有的可能盈利,有的可能亏损,如果将该组合同单独分别核算或合并在一起核算,就会产生不同的损益。
因此,为了正确核算建造合同的损益,防止人为操纵利润,本准则对此专门作了相应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企业应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别计量和确认各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如果一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或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企业应按本准则规定的合同分立和合并的原则,正确确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
(二)必须合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在计量和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费用时,首先应根据本准则规定的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标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而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对一项建造合同而言,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大于合同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三)必须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
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清查制度;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程量统计制度;制定或修订工时、材料、费用等各项内部消耗定额;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建造合同准则的实施对施工企业管理的影响
3 建造 合 同准 则 的 实 施 , 促 进 了 企 业 加 强 项 目预 结 算 与 项 目 成 本 的管 理
行的。成本 的确认是根据实 际发生 的成本来确 定的 , 而在 实际 中, 成本与产值并不具有 同步性 和配 比性 , 并 且也有 可能形 成 人为地操纵产值或 者成本 , 从而影 响企业利润的真实性 。 完工 百分 比法是根据 合 同完 工进度 确认 收入与 费用 的方
了数 据 上 的支 持 。 所 以 , 当一 个 项 目的 已完 工 未 结 算 数 据 出现
法。根据合 同完工进度 , 能够 真实 、 完整 地反 映每项建 造合 同
项 目的收入 、 成本和毛利实现 情况 , 能够 使收 入与成本 实现 配 比, 故能真实地 反映企业 的损益情况 , 为企业提供正确决 策。 建造合 同准则 的实施 , 从根本上改变 了企业 对收入与成本 的确认方法 , 有 力地促 进 了企业 各个方 面 的管理 , 对企业 持续
“ 工程施工” 科 目余 额减 “ 工 程结算 ” 科 目余额后 的金额 , 可以反映出施工企业建造 合同 已完 工部分 但 尚未 办理结算 的 价款 总额 。作为一项流动资产 , 通过在资产负债表 的“ 存货 ” 项 目中增设 的“ 已完工 尚未结算 款” 项 目列示 。该项 目反映 的信 息为施工企业强化工程结算力 度 、 制定加 速资金周转措施提 供
个合理的毛利率 , 对企业 也是 至关 重要 的。毛利率 过高 , 也 “ 工程结算 ” 科 目余额减 “ 工 程施工 ” 科 目余 额后 的金额 ,
会对已完工未结算造成影响。
可以映出施工企业建造合 同未完工部 分但 已办理 了结算 的价
首先 , 企业在签订合 同时 , 要 把合 同收入 作为一个 专 门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正文:----------------------------------------------------------------------------------------------------------------------------------------------------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财会[2006]3号二○○六年二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的运用
造合同准则规定合同收入确认的 方法是完工百分比 而完 法,
工百分比法的计算方法有三种: 一是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 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 , 一种是根据已经完成 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计算, 一种是已完
步: 归集成本费用。 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及费用, 借记工程 定的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收入, 同时计算出合同毛利
生的 成本 及费用, 借记工程施工, 贷记应付工资、 原材料等科
目。第二步: 确认收入。根据发包方( 业主) 签证的结算量( 大
多数施工企业是根据内部统计部门所报的统计量)确认收
入, 借记应收账款,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第三步: 收到发包方 拨款。 根据实际收到的工程款, 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应收账 款。 建造合同 准则规定的 核算方法, 起来可分 归纳 为四 第 步:
回。
进行事后综合评价是必要的, 这些评价应包括: 分包业务及
形式是否恰当、 分包合同是否完善、 过程控制是否存在不足、
决算办理手续是否完备等, 通过综合评价, 是对分包工程管 理经验和不足的总结, 也是对项目 负责人业绩的考核。 通过 综合评价, 结有用的经验是将来分包工程管理的借鉴, 总 可
工程价款结算单, 借记应收账款, 贷记工程结算。 第四步: 收 到 发包方 拨款。 根据实际收到的工程款, 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
应收账款 可以看出, 运用建造合同准则进行核算 比原核算 方法多一个步骤。 两种核算方法中的归集成本费用及收到发 包方拨款的账务处理一样, 主要区别在于对收入的确认及对 发包方签证的结算单的账务处理。 上述建造合同准则核算步 骤中的第二步,应是实施建造合同准则核算的关键步骤 , 而 其中收入的确定方法又是实施建造合同准则核算的核心。 建
新会计准则中建造合同在施工企业中的应用
新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建造合 同定义为 :建造合同 , “ 是指为建造
一
项或数项在设计 、 技术 、 功能 、 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
订 立的合 同” 。旧准则建造合同定义为 : 建造合同, 是指为建造一项
资产或者在设计 、 技术 、 功能 、 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 产
而订 立的合 同” 。虽然本质没有变化 , 但是文字更加规 范。
能 比较准确地预测合 同总成本。如果没有其他部 门有效地配合 , 合
的规定 , 同时 明确 :合 同成本不包括应 当计入 当期 损益的管理 费 “
用、 销售费用和财务费 用。” பைடு நூலகம்规 定意味着对于 可以资本化 的借 款
利息能够计 入合同成 本。 ( ) 五 信息披露 《 建造合同》 准则减 少了对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 同费用的金 额、 合同总金额、 应收账款中尚未收到 的工程进度等内容的披露。
动, 势必会对施工企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产生深远影响。
新建造合 同准则修订 的主要 内容及 与 旧施工企业 会计 制
和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 , 涉及企业 管理 的方方面面 , 需要发挥各部
门的作 用; 另一方面 , 目前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 , 不确定
一
、
因素越 来越多 , 促使企业运用先进 的管理方法 , 提高预 测的及时性
入。 实际工作中,有些合 同有确定 的合 同收入 , 但由于工程复杂、 工
曼
新准则增加 了“ 资产负债 表 日, 当按照合同总收入 乘 以完工 应
进度扣除 以前会计 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 后的金额 ,确认 为当期合 同收入。同时, 按照合 同预计 总成本乘 以完工进度扣 除以前会计期 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 确认 为当期合 同费用” 的规定 。
建造合同准则在建筑企业会计实务中的运用
进 行实 际结 算之后 的 。
、
新 的建造 合 同准则 存在 的 问题
l I 收入 确认 与工 程结 算分 离 新 的建 造 合 同 准 则 在 收 入 确 认 的 规 定 方 面 与 原 来 的 《 施 工企 业会 计制 度 》 存 在 着 很 大 的差 异 。原 制 度 对 于 收入 确认 的规定 , 是按 照承 包方 与发包 方实 际结 算 的金额 作 为合 同收 入确认 , 而新 的建 造合 同准则 是按 照合 同结果 能否 可靠 估计来 确认 收入 的 。按照建 造合 同准 则 的规 定 , 关 于合 同收 入 的确认 的时 间和标 准都 是 由承包商 自己来估 计 确定 的 , 没 有涉 及到工 程结 算 , 导致 收入 确认 与工 程结 算相 分 离 。工程 结算 单据是 由承包方 , 发 包方 , 工 程 监理 方 三 方 共 同签 字 并 达成 一致 意见 的法定 单据 , 是承包 方取 得合 同收 人款 项 的有 效凭 证 。因此 , 如果 没 有 工程 结 算 单 据 , 意 味着 承 包 商 的提 供 的 劳 务 并 没 有 得 到 发 包 方 的认 可 , 很 有 可 能 发 生 发 包 方 拒 付工 程款 的事件 出现 , 因此 , 对 于 合 同 收入 进 行 确认 时缺 乏 谨慎 的 。 我 国的建筑 施工 市场 目前 主要 还属 于买方 市 场 , 既 发包 方在 工程招 标 , 工 程款 项结 算 方 式 , 工程 完 工 验 收 等方 面还 掌握 着 主动权 , 承 包 商 一般 都 处 于 被 动接 受 的地 位 。因此 , 在具 体 的工程施 工 中 , 经常会 出现 工程 款项 的结算 远 远滞 后 于 工 程 完 工 进 度 的 现 象 。另 外 , 工 程 结 算 时 的 完 工 进 度 往 往 是 由发包商 来决 定 的 。这些 情 况 会 造成 按 照 完 工 百分 比法 确认 的合 同收入 与 实际 的工程 计 算 款在 时 间和 数 量上 都 有 很大 的 出入 。因 此 , 如 果 按 照 建 造 合 同 准 则 来 确 定 合 同收 入, 只是 承包 商 的一种 主观 行 为 , 收入能否收回, 何 时 收入 , 能够 收 回的额度 都存 在着 很大 的不 确定性 , 导致 承包 方存 在 很大 的财务 风 险 。尤 其 可 见 , 收 入 确 认 与工 程 结 算 分离 , 在 具体 的会计 实务 的运 用 中是 不符 合实 际情 况 的。 2 . 收 入 确 认 与 纳 税 脱 节 根据原 有 的《 施 工企 业会 计制 度 》 规定 , 承 包 法 在 与 发 包 方实 际结算 工程 款项 时 , 才确认 合 同收入 的 实现 。根 据税 法 的相 关规定 , 营业 税纳 税 业务 发 生 的 时 间 为 : 如 果 合 同 明确 规定 了付 款时 间 的 , 按 照合 同规定 付款 时间作 为纳 税 业务 发 生 的时 间 ; 如 果没 有 明确规 定 付 款 时 间 , 则 按 照 承包 方 与 发 包商 实际结 算 工程 款项 时 作 为纳 税 业 务 发 生 的时 间 。从 以 上两 条规定 来看 , 原制 度规定 的收 入确认 的时间 和税 法规 定 的 营 业 税 纳 税 业 务 发 生 的 时 间基 本 上 是 一 致 的 , 即 收 入 的 确 认和 营业税 纳税 业务 的发 生都 是 在 承包 方 和 发包 方 对 工 程
大中型施工企业如何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删 O 务
导 航
F ACCO UNTI NG
大中型施工企业如何实施新《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山 西省 电力 公 司 徐 俊 平
【 要 】 自20 年起 , 摘 07 所有大中型施 工企业将 陆续实施新的《 企业会计准则—— 建造合 同》由于旧的《 , 建造合 同》 则、施工企业会 准 《
二、 正确 的施 工企 业 会计 核算 方 式
生 额 等 于 “ 营 业 务 成 本 ” 《 工 企 主 (施
目发 生 额 。
3“ .工程 施 -- 间接 费用 ” 目直 接 I - 科 计 制 度》 为工 程结 算 成本 科 目 ) 。 新、 旧准 则 下 期 末 将 “ 程 施 工 一 工 间接 费 用 ” 配 计 入 有 关 “ 程 施 工一 分 工
业务 成本 ” 目要 符合 配 比原 则 。与 “ 科 主 合 同成 本 ” 。
营业务收入 目发生额 无关的“ 科 工程
施 工一 合 同成 本 目发生 额 不 转 入 主 科 营业 务成 本 科 目。 《 工 企 业会 计 制度 》 “ 程 结 算 施 下 工
计核 算办法》 施 工企业会计制度》 不同企业 、 同时期适用 , 及《 在 不 造成了施 工企业财务人 员对建造合 同的理解不全 面、 不透彻。文章从企业
存在的核 算误 区出发 , 出了正确 的核 算方式 , 提 以供参考。
【 关t词 】施 工企业 ; 企业会计准则 ; 建造合 同
的误 区
1“ 程施 -- 合 同成本 ”《 工 企 是 根 据 完 工 百 分 比法 等 合 理 确 认 企 业 . 工 I - (施
业 会 计 制 度 》 “ 程 施 工 ” 科 目 发 为 工 )
建造合同准则的运用浅析
为了更好地贯 彻权 责发生制和配 比 价款 ,向工程 队拨付 工程款和备料 款
视 国 家财 经 纪律 截 留 收入 、挤 列成
原 则 ,并 与 国 际 惯 例 接 轨 ,最 大 限 度 地 保 证 其 按 时 完 成 施 工任 务 。可 以说 ,项 本 .乱 借 款 、乱 担 保 等 时 有 发 生 。
大 部分 项 目部 存 在会 计 核 算 工 作 索 赔 、奖 励 等 形成 的收入 不 能 随 意确 不规 范 内部控 制制度不严 、财 务人员 认 只有 在符合规定 的条件时才构成合 理财 观念落后 的现 象 ,不注重 知识 的更 同 总 收 入 。 所 以 ,应 加 强 对 合 同 执 行 全
l量圈 塞嚣
PA Tc Ic s IN R c IEDs u sO
建造 合同准则在施 工企业项 目部 的运 用 ,进一步规范 了建 造工程合同的会计核算 ,有利于对整个项 目的成本进行核算与监 督 ,最大限度地减少经营风险 ,体现了会计的稳健性原则
建造合 同准则的运用浅析
一 唐 文贺
建 造 合 同总 成 本 包 括 单 项 工 程分 法处理账务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实 部 因变更 、索赔 、奖励等形成 的收入 , 包 成本 、经营 费用成本 、管理费及工 资 际操作能力 ,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 以及 机械折 旧成 本 。需要 注意的是 .企
工企业的经营业绩 。 3 加 强对建造合 同成本的管理
历史责任和经济责任 。项目部财务主管要 整 .结合调整 后的单价计 算出有效合 同
熟知有关财经法律 、法规和税务知识 ,依 价 ,作为项 目的预计合 同总收入 。项 目 在符 合规定 的收入 确认条件 时 .要及 时 调整合 同的总收入 。
建造合同准则应用与探讨
建造合同准则应用与探讨摘要:新建造合同准则的实施更好地体现权责发生原则,同时规范了企业的某些会计行为、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可信度。
但是,新准则应用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
本文在积极应对、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对如何应用好新准则,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出了一些策略,期望为施工企业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建造合同;应用问题;成本控制一、当前我国建造合同应用过程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建造合同准则的规范实施对我国施工企业的一些会计行为进行了约束,同时也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但是在合同具体的应用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实际问题。
当前我国建造合同应用过程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大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完工的百分比在计算时存在一些人为的调整;2.联合体的存在给核算和生产施工带来了极大困难;3.计税的依据、确认的时间以及税法的要求不相同;4.预计的总成本以及预计的总收入的评估存在很大难度;5.在工程的借差结算中包含企业一定的潜亏;6.以外币进行结算时由于采取的汇率不相同会对建造合同结算产生一定影响;7.工程不及时进行结算,从而影响建造合同会计信息的质量等。
二、建造合同准则应用策略施工企业应用建造合同准则的关键是要做好日常的会计基础性工作。
虽然一些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基础性管理问题,致使会计信息失真、工程的项目收入与成本失控等问题。
但是,通过完善企业管理系统、协同会计部门监管、精确确定施工百分比等措施,还是可以很好地解决当前在施工企业中所面临的建造合同准则实际应用问题。
(一)建立企业合同成本的控制机制企业的项目部一般可看成是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核心。
项目的经理作为单个或者多个项目的组织者,是该项目目标能否全面顺利地实现的第一负责人。
所以,对于项目经理来说,其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控制项目成本的第一责任人。
但是,企业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应当将成本控制责任分摊落实到各个工作岗位上,并落实到个人,这样才能做到有据可查。
与此同时,还要制定必要的奖惩方案,以对工程的成本全过程、全员进行动态控制,以便形成一个具体的、分配明确的项目成本控制系统,使项目降低成本事件成为全体员工的责任,并调动起积极性。
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应用研究
财务管理体系
为了适应建造合同准则的要求,财务管理组织:企业应设立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企 业的财务活动。同时,针对工程项目成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项目全程 的财务管理和监控。
2、财务管理流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制定规范的财务管理流程,包括预算管理、 成本控制、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管理等多个环节。同时,应加强内部控制,确 保流程执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影响企业收入确认:建造合同准则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确认方法, 强调了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运用,要求企业在建造过程中分期确认收入。
3、影响企业信息披露:建造合同准则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披露更多的财务信息, 包括工程项目收入、成本、毛利和应收账款等,以便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更 好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
建造合同准则
建造合同准则是中国财政部制定的一项会计准则,旨在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会 计处理和信息披露。建造合同准则主要涉及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合同毛利和 应收账款等方面的内容。其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 个方面:
1、影响企业成本核算:建造合同准则对成本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企 业精确核算每项工程项目的成本,以确保利润计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010 五、结论
011 参考内容
一、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建 筑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施工企业作为建筑业的主要组成部 分,其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如何规 范施工企业的会计处理,提高其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成为当前研究的热点问题。 在这背景下,本次演示以“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应用研究”
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财务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核心管理环节之一,它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财务管理有助于企业制定合理的投资决策和融资策略,为企业的可持续 发展提供保障。其次,财务管理能够控制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此 外,财务管理还有助于企业规避财务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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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准则在公司的应用二00八年七月一、《建造合同准则》简介为了规范建造工程合同的会计核算,更好地贯彻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并与国际惯例接轨,最大限度地预测与减小经营风险,体现会计的稳健原则,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可靠,以满足投资者市场经济观念的进一步深化和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市场适应能力,财政部于1998年6月颁布了新的具体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1999年1月1日开始在上市公司实施。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建造合同准则进行了修订,新准则在许多方面进一步向国际会计标准靠拢。
二、建造合同的概念与类型(一)建造合同的基本概念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这里所讲的资产,是指房屋、建筑物、船舶、飞机和大型机械设备等。
主要特征:(1)先销售后生产,先有买主(即客户),后有标底(即资产);(2)建设期长;一般都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有的长达数年。
(3)体积大造价高;(4)合同不可取消。
(二)建造合同的类型按所包含风险的承担者不同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1、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2、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这两类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所包含风险的承担者不同。
固定造价合同的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方承担,而成本加成合同的风险则主要由发包方承担。
公司签订的合同全部为固定造价合同。
(三)合同的分立与合并新准则规定:凡是符合合同分立条件的,必须将一组合同分立开来进行会计处理;公司规定在执行建造合同时,会计核算的对象为项目。
如一个工程项目只存在一个合同时,会计核算的对象,就是该合同。
如一个项目有多个合同组成时,会计核算的对象为项目,即为多个合同的集合。
1、一般情况:公司应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别计量和确认各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2、合同分立:如一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则应按每项资产为会计核算对象。
公司二级公司参与施工统管工程,不符合上述合同分立条件,对公司整体来说属于一个合同。
3、合同合并:即将一组合同合并为单项合同核算。
公司EPC总承包合同符合合同合并的条件,应合并为一个合同。
三、工程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确认(一)工程合同收入的组成内容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业主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只有符合规定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总收入)包括:⑴合同变更收入;⑵索赔款;⑶奖励款。
(二)工程合同成本的组成内容工程合同成本是指为完成建造合同而发生的各项直接或间接费用。
1、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
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分包成本等。
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
2、间接费用:是指项目经理部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间接费用主要包括发生的管理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
直接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的单位如果同时组织实施几项合同,则其发生的间接费用应由这几项合同的成本共同负担。
注意: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如合同完成后处置工程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应冲减合同成本;(三)工程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的确认首先,对建造合同进行判断然后,依据以下原则处理:1、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会计期末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方法如下: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成本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成本注意的问题: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形成工程完工进度的工程实体和工作量所耗用的直接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一是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
包括施工过程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
为保证确定完工进度的可靠性,不应将这部分成本计入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中来确认当期的完工进度。
二是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为保证确定完工进度的可靠性,同样不应将这部分支出计入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中来确认当期的完工进度。
但是,根据确认的分包工程进度支付给分包工程进度款,应构成项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来确认当期的合同完工进度。
2、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工程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即只有收入成本,没有利润。
3、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不能收回的金额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工程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即把成本全额体现为当期亏损。
四、新准则的主要变化新准则相对于原制度,在建合同收入成本的确认、计量和工程价款结算的会计处理以及预计合同亏损的处理方法等方面作了较大的改革,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1、合同收入的确认不同。
原制度规定,企业工程价款应于实际实现时及时入账。
新准则规定,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合同的收入与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计量,则应区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2、建造合同亏损的处理不同。
在原制度中未对建造合同亏损和预提合同损失准备作出出规定。
新准则规定,在合同预计发生亏损时,计提合同损失准备。
合同预计亏损是指如果建造合同预计的总成本将超过总收入,出于会计上的稳健性原则考虑,应将这部分亏损全部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中去。
具体确认时,应先按完工百分比法计算当期的合同收入,与当期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相配比后,确认为当期的工程毛利(亏损)。
3、工程结算价款的会计处理不同。
新准则针对工程结算价款的处理上,考虑到提供的信息量因素及有用性等方面的原因,在会计处理上有了重大的改变。
原制度规定将工程结算价款与收入确认同时进行核算;即按发包方确认的工程结算价款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工程结算收入。
这种处理表面上直观、容易理解,但实际上一方面提供的信息量有限,另一方面,对市场风险因素的考虑较少。
而新准则将工程价款结算和收入的确认分开处理,更适应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运作。
4、财务报表包含的信息量不同。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务报表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
财务报表应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一个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满足资本市场及企业经营者的不同需要。
运用新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比运用原制度编制的财务报表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
五、应做好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1、加强对建造合同的管理。
实施建造合同准则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规范与发包方建造合同的签订,保证建造合同的执行,减小合同风险,促进公司经济利益的及时流入。
此外,项目经理部的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合同执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因变更设计、非可控因素造成的工程造价的变化,应及时取得发包方的签字确认,以便经营管理和财务部门及时、准确地计算项目的合同收入,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
2、提高对项目成本的预测与控制能力。
公司应利用实施建造合同的契机,将项目合同成本的预测与控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目前公司应深化项目责任成本的管理。
责任成本作为项目经理部的一项重要的经营管理目标,同时兼有目标属性和成本属性。
准确制定项目责任成本,既有助于在实施新准则时,准确地预计合同总成本,又可加强项目成本管理,挖掘内部管理的潜力,还可用于评价和考核公司、项目经理部各部门的工作业绩。
所以说,项目责任成本是实现公司内部机制与市场机制对接的关键。
3、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
首先,应建立项目经理部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和清查制度;建立、健全与项目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程量统计制度;制定或修订材料、机械、费用等各项公司内部消耗定额;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使项目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其次,必须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建造合同研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对于为完成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必须准确地进行归集和登记,对于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预计。
六、完工百分比法的含义及运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运用这种方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能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有关合同进度及本期业绩的有用信息,体现了权责发生制的精神。
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
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2、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3、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根据集团统一的会计政策,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公司各单位统一采用按照成本法确定合同完工百分比的方法,在会计期末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
用计算公式表示如下: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按照成本法确定合同完工百分比,采用的是投入衡量的原理,所谓投入衡量,是指根据建造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如实际发生的成本)来衡量完工进度;既按照跟据项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合同的完工百分比。
采用成本法来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在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重要意义:l、更加符合公司项目管理的要求。
通过累计发生的实际成本与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完工百分比,有利于对整个项目成本进行核算与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项目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减少项目管理风险,并对整个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考核,更加符合目前公司普遍实施的项目法施工的管理模式。
2、有利于提升公司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
项目成本的预测和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项目管理的方方面面,通过预计合同总成本,而对有利于发挥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另一方面,目前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不确定因素越来越多,有利于促使公司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合同成本预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更好的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
七、建造合同应用举例【例】2004年底公司签订了一项高炉施工工程,2005年1月开工,合同总金额为10,000万元的建造合同,合同工期30个月。
经测算项目的预计合同总成本为9,000万元;甲方按所批工程形象进度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决算后预留5%作为工程质保金,保质期满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