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项目部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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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公司项目部档案管理办法

为规范项目部档案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完整性、连接性,并真实记录工程项目的综合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部分,是维护企业历史,加强企业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

2、档案资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系统,档案管理必须贯彻保密原则,严格按章办事,防止泄密,丢失、损坏、扩散。

3、项目部各类档案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设专人(兼职)负责。建立综合档案室,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

4、项目部档案分为:综合档案、工程档案、物资档案、财务档案,并分别由办公室(项目部办公室)、生产经营部与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项目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收集、

整理。

5、组卷:各类档案收集、整理均以年度为限,每卷不得超过200页;归档文件不得用圆珠笔、红水笔、彩色笔、铅笔书写或签批,应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书写;必须保持文件材料间的密切联系,不同价值、不同保管年限的文件,不应并在一组卷内;填写卷内目录时,如遇无标题或不能准确提示内容的文件或材料,应按内容另拟一个标题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以利查找;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案卷标题必须简明,字数不得超过50字。

6、档案的接收和移交:各部门每年2月份将所属档案整理装订并移交项目部办公室,由项目部办公室于3月份整理归档(工程档案以工程竣工为限)。各类档案接收应保持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和清晰,档案的移交,应连同案卷目录、附档材料完整地一并移交。移交档案应根据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一式二份。

7、办公室应对档案进行有效的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

帐,有档案收进、移出、借阅、利用效果等方面的登记备案。

二、综合档案

1、综合档案由项目部办公室(项目部办公室)统一收集、整理。

2、综合档案包括:

(1)行业主管部门发送的各类文件和材料;

(2)项目部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项目部重要活动的资料、照片、录音、录像等;

(3)会议记录、发言材料等;

(4)项目部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等公务活动,须将会议主要文件及有关内容交项目部办公室归档;

(5)项目部及各部门拟定的各种文件及底稿,以及没有发文编号的以项目部名义发出的材料或资料;

(6)收发文登记薄、介绍信存根、其他登记薄;

(7)各类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的成文材料;

(8)管理人员档案、聘用合同、辞(退)职审批材料、人员的变动、工资浮动、奖惩情况及固定工人的档案;

(9)其他需要存档的资料。

三、工程档案

工程档案由项目部生产经营部与项目部共同收集、整理,具体分工如下:

(一)生产经营科

1、工程的报名资料、考察材料、投标文件、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等;

2、各种工程预算书、施工预算(或成本计划书)施工组织设计;

3、办理各类资质、证件的填报、审批文件;

4、2002年以前所有项目的工程档案整理、归档。(二)技术科

1、工程施工合同(附协议、意见书、合同会谈纪要等);

2、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3、劳务合同、项目部材料、构件等购销、租赁合同;合同登记册、台帐;

4、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颁发的指导性文件、决定、指示、通知及日常往来文书、电话记录等;

5、工程图纸会审记录;

6、开工申请报告、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停复工报告;

7、工程变更设计联系单、通知书及各项签证;

8、各种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等的解释文件;

9、技术性的工作报告、计划、办法、总结等;

10、工程测量定位记录、施工日记及例会等会议记录;

11、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技术交底(明确施工任务、质量标准、用材规格、操作程序、技术要求、检验内容和方法)及双方签字文件;

12、竣工资料及竣工图;

13、与工程有关的对外决算、内部成本决算、核算、资料等各种经营、预算资料。

14、其他工程有关资料。

四、物资档案

物资档案由项目部物资部(项目物资部)负责收集、整理,主要包括:

2、固定资产明细账及其盘点、清算账册;

3、材料三级明细账,材料收、发原始凭证,固定资产及周转料租赁住来账;

4、合格劳务商、供应商名单;

5、2002以前各项目物资部账本、登记册、收(发)原始凭证的收集、封存;

6、其他需存档的资料。

五、财务档案

财务档案由项目部财务部负责收集、整理,主要包括:

1、会记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各种完税凭证等;

2、会记账薄:日记账、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出纳

账、银行存款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等;

3、经济合同、内部财务制度、内部核算资料;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

六、档案的装订

1、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2、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钉书针、回形针等),字迹不清晰的应复制并与原伯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

3、装订必须使用项目部统一卷皮(含目录、备考表),装订须整齐美观,卷内文件要求达到右边、底边整齐;

4、将装订成册的案卷统一编号装入卷盒,盒外贴示标签,置于档案柜内保存。

七、档案查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须经办公室同意,办理登记

手续;确需借阅档案的须经部门(项目部)负责人或项目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出,并在限定时间内归还;

2、外单位人员一般不得查阅档案,如确需查阅,需经项目部总经理批准;

3、严禁任何人在各类档案上书写、涂改、折叠和做各种标记,对损毁档案行为必须追究责任,并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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