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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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市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

2009年2月

word.

1任务来源及工作过程 (1)

1]任务来源 (1)

12工作过程 (1)

2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 (3)

2.1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 (3)

22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4)

3法规政策依据和技术依据 (5)

31法规政策依据 (5)

32技术依据 (5)

4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7)

4.1指导思想 (7)

4.2编制原则 (7)

5市钢铁工业调研 (8)

5.1产业结构 (8)

5.2生产能力 (9)

5.3发展规划 (10)

6主要生产工艺、污染排放和控制技术 (12)

6.1烧结 (12)

6.2高炉炼铁 (13)

6.3 Corex 炼铁 (15)

6.4石灰石培烧 (16)

6.5转炉炼钢 (16)

6.6电炉炼钢 (17)

67连铸 (18)

6.8轧钢 (20)

6.7其它工艺 (20)

7国外钢铁工业大气污染控制情况 (21)

7.1国部分钢铁企业调查结果 (21)

7.2国外钢铁企业污染控制情况调查 (23)

8标准的主要技术容论证及说明 (26)

81标准的适用围 (26)

82标准“适用区域"的划分 (26)

83标准的执行年限划分 (26)

8.4标准的主要技术容 (27)

85指标体系的确定及技术论证 (27)

9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现行排放标准的关系 (43)

91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关系 (43)

92与现行排放标准的关系 (43)

10监测要求 (44)

□达标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环境效益分析 (46)

口丄技术经济分析 (46)

H.2环境效益分析 (48)

市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1任务来源及工作过程

1.1任务来源

《市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市环保局组织,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宝钢工程技术公司共同起草,参与研究的单位包括宝钢股份宝钢分公司、宝钢股份不锈钢分公司、宝钢股份特殊钢分公司。项目列入市质量技监局下达的2008年市地方标准值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

1.2工作过程

2006年7月17 S,市环保局主持召开了开题报告评审会,明确了研究容、技术关键、技术路线、时间进度、考核指标和最终提交的成果形式。

2007年1月18日,课题组组织环保管理部门代表、企业环保负责人和行业专家对标准框架进行了研讨,形成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框架研讨会议纪要》。

2007年4月20日,课题组在宝钢指挥中心2号会议室组织宝钢股份宝钢分公司、不锈钢分公司、特殊钢分公司和宝钢环境监测站,就监测计划草案所涉及的具体设施和监测条件详细征询了企业环保人员和相关专家的建议,取得了企业的理解和支持,为即将展开的监测工作铺平了道路。

2007年5月至6月,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宝钢环境监测站,分批对宝钢分公司烧结机机头、彩板生产线,不锈钢分公司烧结机机头、100吨电炉,特殊钢分公司100吨电炉、AOD精炼炉、钢钢管厂等重点污染排放源进行了监测,监测因子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二噁英、挥发性有机物和各种酸雾。

2007年8月20日,课题组组织环境监测人员、企业环保负责人、行业专家对污染物排放限值进行了首次讨论。

2008年4月,在广泛参阅国外现有标准和有关资料,并结合典型污染源监测结果,并考虑企业环保治理现状和“可获得的最佳技术”等综合因素的前提下,课题组提出了《市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初稿,以函寄形式进行了首次专家意见征求,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

2008年6月,由于国家“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仍在反复讨论中,许多关键性指标未最终确定,课题组在与宝钢股份公司协商后,向市环保局提岀了书面汇报,建议推迟结题时间,待国家“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搞定稿后,再征求企业意见。

2008年11月13日,由于国家“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搞迟迟未能定稿,根据市环保局科技处的要求,在市环保局会议室,召集了行业专家、市环保局科技处、污控处、监督管理处等管理部门,以及宝钢集团环资部对《市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初稿第二稿的容、形式和编制说明进行了初审。

2009年1月,课题组根据初稿第二稿的讨论意见,结合2008年11月份国家《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稿)修改和补充情况,完成了初稿第三稿。1月22日,课题组在市环境监测中心召集相关行业专家,对调整后的排放限值、市钢铁工业大气污染源调查结果、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等容进行了讨论。2月5日,课题组又在市环保局开会,就补充容征求了管理部门的意见。至此,经过反复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市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制订的技术路线见图1-1。

图1J本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

2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

2.1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由国家和地方两级构成。国家级环境保护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标准样品标准、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及其他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目前,市钢铁行业主要执行1996年国家发布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和《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已经有十余年历史.对推动钢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清洁生产工艺和末端治理技术发展,遏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增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在原有《工业炉窑烟尘排放标准》和其他行业性有关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部分)的基础上修订,规定了10类19种工业炉窑颗粒物(烟/粉尘)浓度、烟气黑度、6种有害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排放限值)和颗粒物(烟/粉尘)无组织排放的最高允许浓度。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主要适用于机械化与非机械化炼焦炉的排放管理. 规定了机械化炼焦炉颗粒物、苯可溶物和苯并(a)花的无组织排放的杲高允许排放浓度与非机械化炼焦炉颗粒物、二氧化硫、苯并(a)龙、林格曼黑度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量。

就目前执行情况来看,现行标准体系存在如下几个主要问题:

1)排放限值过于宽松,明显落后于目前的治理技术水平。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钢铁冶炼类烟尘排放标准为100-150 mg/m3,欧盟及美国均在30 mg/m3以下,就是以我

国目前常规环保投资水平条件下,这类烟粉尘的实际排放浓度也通常可低于30 mg/m3, 甚至

10 mg/m3o

2)指标体系不够健全,覆盖面不宽,特征污染物排放指标数量少,部分监测技术较为落后,在具体环境管理和执法过程中,与实际需要存在较大差距。而发达国家就规定得非常详细和具

体,如美国的钢铁工业排放标准不仅规定了每道生产工序的排放限值,甚至对不同的排放点

都作了规定。

3)现行标准按照建厂时间划分时段的方法,未对老厂的技术改造、提高末端治理水平和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等提出要求,客观上保护了早期建厂的落后企业,不利于清洁生产和先进

环保技术的推广应用。

4)虽然国家钢铁工业新标准目前已进入标准报批稿阶段,但是新标准是针对国钢铁工业的基本情况制订的。由于钢铁工业整体工艺技术装备处于国领先水平,因此新的排放限值仍然显得

不尽全面。

5)钢铁工业属于重污染行业之一。2003年市工业烟粉尘排放总量为6万吨,二氧化硫为51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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