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电力输配分开专项改革小组成立,电力输配分开改革起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3.29•【文号】电监输电[2004]17号•【施行日期】2004.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电监输电[2004]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资集团公司,三峡开发总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各有关发电公司:根据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九日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较高电压等级或较大用电量的电力用户(以下简称大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的试点,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为保证试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的要求和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第六次会议的精神,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试点的指导思想、目的和原则(1)开展大用户(含独立核算的配电企业,下同)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的指导思想是:从我国电力工业实际出发,借鉴国外有益经验,遵循电力工业发展规律,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以公平开放电网为基础,以确定合理的输配电价为核心,以供需直接见面为主要特征,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促进科学合理电价机制的形成,逐步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
大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权威媒体解读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权威媒体解读3月29日,备受关注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文件终于通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正式向全国正式刊播!“发改委:新电改方案将激发市场活力”,介绍了电力体制改革的亮点与意义。
下面为新闻文字稿: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近日公布,国家发改委体改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案为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新方案内容概括为“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即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电价、有序放开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强化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力安全和可靠性供应。
而向社会资本有序放开配售电业务成了这次改革方案的最大亮点。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我们以前发电企业方面,发电侧我们是放开了,激发了大家办电的积极性,但是我们售电侧没有放开,这次我们把售电侧放开了,那么就形成一个竞争的格局了。
”新格局的形成,将会给发电企业和用电户带来新变化,对电力企业来说,你只要降耗、降能、降低成本,同时多发多卖电,企业效益就更好,而对用电户来说,未来可以自由选择优质低价的电。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另外(放开发电)计划,它也是个亮点。
现在企业就靠拿计划,拿到计划越多,利润越高收入越高。
那下一步不是这个了,靠你本事了、靠市场竞争了,到市场去找用户,就迫使你的中心利益不是来找政府,你找市场了,这个意义也很大。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电改方案将激发市场活力,同时改革方案充分考虑到了安全可靠、市场化改革、节能减排、科学监管的原则,兼顾民生保障。
新电改方案对公益性电价不动,放开的是工商电价格。
下一步电源和电网、电力与能源,全国电力和地方电力的规划将统一起来,像输配电网这样属于自然垄断的环节,由政府监管。
除此之外,其他竞争性环节都将逐步向社会放开。
回顾:新电改9号文的十大重点1、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改革,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可靠性,促进公平竞争、促进节能环保。
浅析电力体制改革的思路及发展方向
浅析电力体制改革的思路及发展方向【摘要】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电力工业的市场化改革也成大势所趋。
但对电力这种特殊商品,无论在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还是在体制完善以后都必须有规划作为指导。
【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思路;发展方向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能源、包括对电力供应的依赖程度更强,对电力的需求越大,对电力系统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也越高。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电力改革的逐步深入,电厂与电网将彻底分离,并且在日后条件成熟时,将继续剥离电网公司的配、供电资产,最终在发、配、供电领域引入自由竞争,而输电领域则仍保持国家的自然垄断性质。
电厂和电网分离后,未来电源规划(新增发电容量和旧机组的退役)很可能是发电公司的内部决策,以电厂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为前提。
因此,新的机组(或电厂)的类型、位置、容量、投运时间,以及旧机组和旧电厂的退役或停运等情况基本上由发电公司自行确定,并且这些信息往往不能提前在市场中公布,这对电力规划来说增加了不确定的因素。
电力市场中的电网规划同样将面临很多的市场不确定因素,如电源规划、负荷变化、系统潮流变化等未知情况。
二、电力企业发展现状电力作为现代社会一种特殊的产品已成为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一种必不可少的重要元素,电力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电力企业在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的过程之后进入了一个急需完善的阶段,电力企业每年的安全生产事故并没有随着电力需求增长和电网的发展而有所减少,相反在有些年份电力事故还呈现增长的势头。
电力事故按不同的分类方法可分为以下几种:(1)一般电网事故按技术分类情况:一般电网事故的技术分类可分为接地短路(外力破坏、对地放电)、继电保护(保护误动、保护拒动、二次回路故障等)和雷击是构成一般电网事故的主要技术原因。
(2)一般电网事故按责任分类可分为:自然灾害(雷击、雾闪、覆冰舞动等)、人员责任(运行人员和其他人员责任)、外力破坏和制造质量依次是一般电网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因。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
通知
【法规类别】电线电网
【发文字号】发改价格[2016]2018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9.19
【实施日期】2016.09.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6]20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各有关派出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网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加快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在目前已开展18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提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9月在蒙东、辽宁、吉林、黑龙江、上
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海南、。
关于某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地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权威媒体解读汇报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权威媒体解读3月29日,备受关注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文件终于通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正式向全国正式刊播!“发改委:新电改方案将激发市场活力”,介绍了电力体制改革的亮点与意义。
下面为新闻文字稿: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近日公布,国家发改委体改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案为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新方案内容概括为“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即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电价、有序放开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强化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力安全和可靠性供应。
而向社会资本有序放开配售电业务成了这次改革方案的最大亮点。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我们以前发电企业方面,发电侧我们是放开了,激发了大家办电的积极性,但是我们售电侧没有放开,这次我们把售电侧放开了,那么就形成一个竞争的格局了。
”新格局的形成,将会给发电企业和用电户带来新变化,对电力企业来说,你只要降耗、降能、降低成本,同时多发多卖电,企业效益就更好,而对用电户来说,未来可以自由选择优质低价的电。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巡视员王强:“另外(放开发电)计划,它也是个亮点。
现在企业就靠拿计划,拿到计划越多,利润越高收入越高。
那下一步不是这个了,靠你本事了、靠市场竞争了,到市场去找用户,就迫使你的中心利益不是来找政府,你找市场了,这个意义也很大。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电改方案将激发市场活力,同时改革方案充分考虑到了安全可靠、市场化改革、节能减排、科学监管的原则,兼顾民生保障。
新电改方案对公益性电价不动,放开的是工商电价格。
下一步电源和电网、电力与能源,全国电力和地方电力的规划将统一起来,像输配电网这样属于自然垄断的环节,由政府监管。
除此之外,其他竞争性环节都将逐步向社会放开。
回顾:新电改9号文的十大重点1、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改革,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可靠性,促进公平竞争、促进节能环保。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力厂网价格分离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3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力厂网价格分离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力厂网价格分离实施办法》的通知(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三日发改价格[2003]3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电力公司,有关发电集团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精神,使原来电网直属电厂从电网分离出来后能正常运行,我委制定了《电力厂网价格分离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办法》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尽快研究测算本省(区、市)新独立出来的原电网直属电厂的上网电价标准,于7月1日前报我委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电力厂网价格分离实施办法》附件:电力厂网价格分离实施办法第一条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需要,确定厂网分开时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电网输配电价,根据国务院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原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内非独立核算且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没有审批上网电价的电厂或机组。
非原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省级电网所属电厂的价格分离,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发电厂的成本费用以2001年省级及以上电力公司和电厂的财务决算报表为依据确定,在此基础上,分别测算厂网价格分离时的电厂上网电价和电网输配电价。
第四条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发电成本、财务费用和税金构成。
发电厂成本包括燃料费、外购电费、水费、材料费、工资与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其他费用等8个项目。
其中:折旧费以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为基础,按照该电厂实际综合折旧率计算的折旧费确定;修理费按照省级电力公司统一规定的电厂大修周期内年度平均水平确定。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
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也是我国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的起点。
以下是中国电力行业规制改革的历程:1. 制定电力体制改革方案(1986年至1991年):在此期间,我国电力工业开始出现供需矛盾,电力调度难题凸显。
为解决这些问题,中国国家电力公司组织了一系列研究,于1986年至1991年期间制定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了发电企业分配电、输电企业经营电、供电企业售电等制度框架。
2. 试点“分开发电、输送和供电”(1992年至1994年):在1992年,中国电力公司在重庆、广东、广西三个地区试点实施“分开发电、输送和供电”,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探索市场化改革的可行性。
3. 推进电力体制改革(1995年至2002年):随着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成功,中国政府决定全面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在1995年至2002年期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电力体制改革文件,包括《电力法》、《发电企业分开发电和输电的试行办法》等,逐步建立了以电力公司为主体,分权分属的市场化电力体制。
4. 分电源、输配电两个层面的改革(2002年至2004年):在此期间,中国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搞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完善电力市场制度、优化电力供应结构的方向。
为应对不同电力资源分散储藏的挑战,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开始在分电源和输配电两个层面展开。
5. 建立电力市场交易制度(2005年至2008年):在这一阶段,中国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关于建立电力市场交易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开始建立电力市场交易制度,引入定价机制和竞争机制。
我国电力监管机构也成立了电力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市场竞争和保障市场公平。
6. 建立电力市场监管体系(2009年至今):在2009年,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成立了国家电力市场监管机构,加强电力市场监管。
我国还出台了一系列细则和政策,进一步完善电力体制改革,加强行业监管,推动电力市场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电价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514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电价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电价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5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要求,为了推进电价改革的实施工作,促进电价机制的根本性转变,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请各地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关于电价改革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和电力市场的建设情况,按照上述三个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快电价改革步伐,积极稳妥做好电价改革的各项工作,促进电力工业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附件:一、《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二、《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三、《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附件一: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网电价是指发电企业与购电方进行上网电能结算的价格。
第三条上网电价管理应有利于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有利于促进电力企业提高效率和优化电源结构,有利于向供需各方竞争形成电价的改革方向平稳过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国家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建设的发电项目并依法注册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管理。
输配电分开模式确立
输配电分开正式列入改革电企新盈利模式确立2014-07-10 02:15:58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上海)有7人参与分享到《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第一稿已起草完成,核心内容包括两项,一,输配电分开正式被列入改革盘子;二,确立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即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电网费牵动各方神经的电改正在提速,力度可能大超预期。
上证报记者获悉,一份题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新电改方案第一稿已起草完成。
近日,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再度召集相关单位开会讨论该稿。
推动电力市场化据悉,此番电改涉及的核心内容包括两项:一是按市场属性定位电网企业功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意味着输配电分开正式被列入改革盘子;二是确立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和销售电价差价作为收入来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电网费。
“上述内容也只是整个电改大盘中的一部分。
”知情人士称,目前关于调度机构是否要调整仍在讨论,电网是否要拆分也在争议中。
未来电改方案最终会以怎样面目出现尚难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本轮电改较之12年前由“5号文”引领的那次电改力度大得多,改革的阻力则已然大减。
因此,改革后出现各种结果皆有可能。
2002年,国务院以“国发[2002]5号文件”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通称的“5号文”),提出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电力工业改革方向,要求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建立社会主义电力市场经济体制。
但12年之后,不少关心电改的人士蓦然发现,“5号文”改革其实只做到了厂网分离。
但即便是这一点也饱受诟病。
云南用电企业及分管电力保障业务的部分人士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纷纷“吐槽”称,厂网分离甚至进一步巩固了电网企业的垄断地位。
据悉,云南电力供应远大于需求,以前厂网未分离前电网公司还会顾及电厂的发电小时数,厂网分离后更不会顾及后者。
而在与发电、用电企业打交道过程中,电网企业也始终处于强势地位,双方达成的协议中存在诸多不平等条款。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15(9)号文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全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15年3月15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
一是促进了电力行业快速发展。
2014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6亿千瓦,发电量达到5.5万亿千瓦时,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回路长度达到57.2万千米,2 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到30.3亿千伏安,电网规模和发电能力位列世界第一。
二是提高了电力普遍服务水平,通过农网改造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农村电力供应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供电可靠性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三是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市场体系。
在发电方面,组建了多层面、多种所有制、多区域的发电企业;在电网方面,除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组建了内蒙古电网等地方电网企业;在辅业方面,组建了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企业。
四是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完善。
在发电环节实现了发电上网标杆价,在输配环节逐步核定了大部分省的输配电价,在销售环节相继出台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居民阶梯电价等政策。
五是积极探索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和监管。
相继开展了竞价上网、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区电能交易等方面的试点和探索,电力市场化交易取得重要进展,电力监管积累了重要经验。
同时,电力行业发展还面临一些亟需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体制改⾰配套⽂件的通知⽂号:发改经体[2015]2752号颁布⽇期:2015-11-26执⾏⽇期:2015-11-26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新疆⽣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步深化电⼒体制改⾰的若⼲意见》(中发〔2015〕9号),推进电⼒体制改⾰实施⼯作,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将国家发展改⾰委、国家能源局和中央编办、⼯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利部、国资委、法制办等部门制定,并经经济体制改⾰⼯作部际联席会议(电⼒专题)审议通过的6个电⼒体制改⾰配套⽂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
附件:1.《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的实施意见》2.《关于推进电⼒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3.《关于电⼒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的实施意见》4.《关于有序放开发⽤电计划的实施意见》5.《关于推进售电侧改⾰的实施意见》6.《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备电⼚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委国家能源局2015年11⽉26⽇附件1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步深化电⼒体制改⾰的若⼲意见》(中发〔2015〕9号)有关要求,理顺电价形成机制,现就推进输配电价改⾰提出以下意见。
⼀、总体⽬标建⽴规则明晰、⽔平合理、监管有⼒、科学透明的独⽴输配电价体系,形成保障电⽹安全运⾏、满⾜电⼒市场需要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
还原电⼒商品属性,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电⽹企业准许总收⼊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明确政府性基⾦和交叉补贴,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对电⽹企业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电⽹企业改进管理,降低成本,提⾼效率。
⼆、基本原则试点先⾏,积极稳妥。
输配电资产庞⼤,关系复杂,历史遗留的问题很多,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要坚持试点先⾏、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条件相对较好、⽭盾相对较⼩、地⽅政府⽀持的地区先⾏开展试点,认真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试点范围,确保改⾰平稳推进。
输配分开是电力改革的必然趋势
输配分开是电力改革的必然趋势摘要:输配分开是下一步我国电力改革的核心问题,本文介绍了输配分开的背景、涵义及与电力市场建设关系,提出了输配分开的具体途径,并就输配分开的难点进行探讨,最后得出输配分开是电力改革必然趋势的结论。
一、背景国务院2002年制定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文件),核心是打破“两个垄断”,即电力行业垄断和区域垄断,要求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输配分开、竞争供电”,建立一个更有效率、更为公正的以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为主的全国统一、开放、多主体、多区域、多层次、规范化的有序竞争的社会主义电力市场体系。
如今,历经9年的电力体制改革第二步——电力主辅分开改革刚刚完成,2011年底,国家电监会又发布《输配成本监管暂行办法》,针对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核算及支出提出一系列监管措施。
这意味着电力改革第三步“输配分开”开始提上日程。
二、输配分开的涵义所谓输配分开,就是将输电和配电环节从资产、财务和人事上分拆,输电环节由电网管理,而售电环节则是将地方供电局改组为多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再辅之以购电大户与电厂签订直供合同,把配电网的建设运行下放到地方。
三、输配分开与电力市场建设关系电力市场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电能生产者与使用者广泛参与的市场,市场主体广泛,交易品种丰富,竞争方式灵活。
“厂网分开”后,虽在电力生产环节引入了竞争机制,但输、配、售电环节仍然是由电网公司独家垄断,这样,电网公司集输电、配电和售电于一体,终端用户只能从覆盖他们的电网公司购买电力,电网公司从发电侧这边买来电之后再零售给他们,终端用户不能选择供电商,更不能直接选择发电厂商,发电侧竞争带来的收益无法转移给终端用户。
厂网分开以后,只有继续推进输配分开、配售分开的体制改革,才能为电力市场提供多个卖方,才能在售电环节形成竞争机制。
因此,继厂网分开后,推进输配分开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必然取向。
首先,推进输配分开可以促进电力产业持续发展的需要。
2011年电网主辅分离改革
电网主辅分离重启两大辅业集团浮出种种迹象表明,争论了8年之久的电网主辅分离改革,终于到了瓜熟蒂落的时刻。
1月13日,据从电网主辅分离改革参与方获悉,国务院已经基本同意了前期上报的电网主辅分离改革方案,该方案已经进入了最后审批阶段。
也有消息称,电网主辅分离方案已经获得批准。
国家电网相关负责人1月13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电网公司已经将《电网主辅分离改革及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一体化重组方案》相关工作列为今年1月份工作计划重点。
但该人士没有明确肯定方案已经获批。
按照目前透露的信息,电网主辅分离改革将以四大辅业集团的重组为突破口。
其中,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葛洲坝集团将重组成为中国电力工程集团;水电顾问工程集团、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将组成中国电力建设集团。
在此基础上,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旗下的省网所属勘测设计、水电、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和修造企业将划入两大新集团。
对于上述改革,国家电网人士没有透露更多细节,但表示“将积极配合有关部委做好改革实施的相关工作。
”两大辅业集团浮出2002年出台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四大改革任务。
2003年底,“厂网分开”以成立两大电网公司和五大电力集团为标志宣告基本实现。
而“输配分开、主辅分离”等工作则成为电力体制改革推进最难攻下的“堡垒”。
坊间传言,在经历诸多争议之后,2007年有关方面确定了电网主辅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但该方案因对辅业资产的界定存在争议而搁浅。
一位电力行业资深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按照曾经酝酿的主辅分离方案,国家电网应将原有的非电网资产全部剥离,包括设备制造、电力勘察设计和电力建设公司等。
但2008年初,南方大范围雨雪冰冻灾害对电网设施造成大面积破坏后,两大电网上书国务院,要求重新界定辅业范围,也使得方案发生了变故。
国家电网坚持认为设备制造、电力勘察设计较为重要的业务应该留在电网系统。
在上述背景下,2010年,国家发改委、国资委、电监会、水利部、财政部、能源局等部门共同启动了新一轮主辅分离改革的相关工作,并提出,将在年内完成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出台输配电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研究制定改革方案试点。
电网输配电分离改革或重新进入融冰期
电网输配电分离改革或重新进入融冰期
近日,国家电监会发布《输配电成本监管暂行办法》,其中针对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核算及支出提出一系列监管措施。
此举被认为是搁置多年的电网输配电分离改革进程重新进入融冰期的政策信号。
国务院2002 年下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5 号文),定下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电改四大步骤。
截至目前,厂网分开已完成,主辅分离也在今年实现实质性突破。
在此背景下,输配分离改革也渐渐进入决策者视野。
分析指出,电网输配成本厘清后,决策部门就可根据成本构成科学核定独立的输配电价,进而可依据市场原则理顺煤电网价格联动机制,这对于目前久病难治的煤电矛盾将起到实际疏导作用。
直指电网成本灰色空间
长期以来,电网输配电成本核算和支出一直是电网企业最神秘的领地之一。
而这也被认为是打破电网垄断的核心突破口,推行输配电分离改革,则成为实现这一突破的主要着力点。
所谓输配分开,就是将输电和配电环节从资产、财务和人事上分拆,输电环节由电网管理,而售电环节则将地方供电局改组为多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再辅之以购电大户与电厂签订直供合同,把配电网的建设运行下放到地方。
自2002 年国务院5 号文发布后,电网输配主辅分离一直未见实际动作。
2010 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输配电价研究测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成立输配电价研究测算小组,并于今年3 月底前提交最终研究报告。
中电联相关人士表示,《通知》发出后,在各省落实情况并不顺利,或许。
(完整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全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15年3月15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解决制约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促进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一、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
一是促进了电力行业快速发展。
2014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
6亿千瓦,发电量达到5。
5万亿千瓦时,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回路长度达到57.2万千米,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到30。
3亿千伏安,电网规模和发电能力位列世界第一。
二是提高了电力普遍服务水平,通过农网改造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农村电力供应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供电可靠性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三是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市场体系.在发电方面,组建了多层面、多种所有制、多区域的发电企业;在电网方面,除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组建了内蒙古电网等地方电网企业;在辅业方面,组建了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企业。
四是电价形成机制逐步完善。
在发电环节实现了发电上网标杆价,在输配环节逐步核定了大部分省的输配电价,在销售环节相继出台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居民阶梯电价等政策。
五是积极探索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和监管.相继开展了竞价上网、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区电能交易等方面的试点和探索,电力市场化交易取得重要进展,电力监管积累了重要经验.同时,电力行业发展还面临一些亟需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电力改革将进入到输配分开新局面
求在额定二次负荷及下限二次负荷 ( 一般为 1 额 / 4
定负荷 ) 下测量误差 , 或者在实际二次负荷下测量
误 差 。 厂 9只超 差 的 C T为 同一 型号产 品. 该 V 型号 : T D 2/0 l 额 定 二次 负荷如 表 2 Y 20 /. 0 H, 。
表 2C T额定二次 负荷 V
维普资讯
第2 卷 第1 3 期
20 0 6年 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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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弧电
1 7
注 1f :为电压互感器的比值 差, 为电压互感 器的相位差 , 为额定电压值。
2量限: 0 / V01,j k 二次绕组 l 1) : 2 / 3k / // V( 2、 ., a n; , 开口三角保护(a n d, ) d 二次绕组正常运行时的实际负 荷均为0 A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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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结 语
为了促使电能计量 作公平 、 正 、准确 、 r 公 口 丁 靠、 规范 , 使得发电 、 电 、 输 供电j方的利益得 到明 确和保证 , 对关 口计量电压互感器进行现场测试是 非 常必要 的 , 试应 在 电压互 感 器 的实 际二 次 负荷 测
电嚣 。
这里存在一个问题 , 以往电压互感器二次负荷
中有许 多机 械式 表计 和 电磁 式继 电器 , 这些 线 圈式
参考文献 :
【 L 48 00 电能计量 装置技 术管理规干 >oo ; . 1 D / 4 —20 ( 1 T 旱> o 年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3.07.09•【文号】国办发[2003]62号•【施行日期】2003.07.0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提出的《电价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立和培育电力市场、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改革委要根据《电价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制定实施办法。
电价改革要结合各地电力供求情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稳步推进,既要有利于引导电力投资和建设,促进电力工业改革和正常生产,保证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需要,又要重视电价改革对宏观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影响,改革初期要保持电价水平总体稳定,确保新旧电价体制平稳过渡。
2003年7月9日电价改革方案一、深化电价改革的必要性(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价形成机制经历了一系列变革。
从1985年以来,先后实行了“还本付息电价”。
“燃运加价”、“经营期电价”等多项电价政策,对扭转我国长期存在的缺电局面,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促进电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电力供求关系、市场结构的变化,上述定价方法及高度集中的电价管理体制已难以适应电力工业健康发展的要求。
(二)为了促进电力工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竞争能力,国务院决定进行电力体制改革。
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电价改革势在必行。
二、电价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三)电价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精神,在总结和借鉴国内外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从国情出发,立足长远、兼顾当前,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电价形成机制,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满足全社会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
我国电力改革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我国电力改革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实施输配分开,调整电力产业结构。
国际经验表明,输配分开是实现电力市场有效竞争、电力双边交易、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是电力市场化改革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
我国2002年开始实行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只是在发电领域实现了竞争,输电、配电、售电环节仍然维持了一体化的组织结构,形成了电网公司在发电侧和需求侧双边的“独买独卖”格局。
由于输配不分和缺乏透明的输配电价,电力市场主体不完善,市场作用难以发挥,阻碍了电力市场化价格机制和煤电价格传导机制的形成。
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必须继续推进电力产业结构重组,通过输配分开打破电网独买独卖的垄断局面,以确保电网无歧视开放和电力公平交易的电力调度和交易组织体系,为充分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供体制保障。
二是推进电价改革,建立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
目前电力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还由政府定价,输配电价尚未明晰,电煤价格到销售电价之间无法建立起市场化传导机制。
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看,我国工业和商业用电价格在国际上已处于高水平,仅靠继续调高电价疏导煤电矛盾、解决电力企业经营困难的空间有限。
电价改革的基本方向是“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属于自然垄断环节的输电价格和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属于竞争环节的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应由市场来决定。
应加快推进电价改革,尽快形成能够真实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的电价机制,合理疏导电煤价格上涨因素,有效化解煤电矛盾。
三是放开民营资本准入,实现电力投资主体多元化。
目前,电网建设仍然保持国有独资的产权形式,电力行业对民营资本开放的领域仅限于电源建设和发电市场,并且,民营及外资发电企业装机容量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也仅为4.82%,国有资本仍然占到95%以上。
由于电价机制扭曲,投资回报率难以保证,民营资本无法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已进入的民营企业近年来纷纷退出。
投资主体多元化是解决电力供应短缺和促进电力行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应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鼓励民营资本和外资投资发电、配电领域,培育和健全市场主体,进一步提升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水平,提高电力行业经营效率。
发改委提速输配电价改革电力“过路费”将被拉出暗箱
发改委提速输配电价改革电力“过路费”将被拉出暗箱
近期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密集出台,4 月15 日发改委网站印发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通知,在深圳、内蒙古西部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和云南省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单独核定输配电价。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扩容,将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有序放开发售电价格提供基础。
同时,对拥有成本优势的发电企业、下游耗电大户等,均将获得盈利提升空间。
发改委通知明确此次新增4 个省区试点,旨在通过加快输配电价改革,建立健全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机制。
电网企业盈利模式,将由原来的购销差价收入,改变为收取过网费的形式进行。
另外,后续将积极稳妥推进电价市场化,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
据上证报资讯梳理,近期关于电改的配套文件密集出台。
3 月24 日首个配套政策清洁能源管理办法出台,要求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电网公司要优先安排清洁能源送出并明确送电比例。
4 月9 日发改委出台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通知,要求在综合试点城市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尖峰电价或季节电价,实施需求侧管理,以化解多年来反复出现的高峰电力短缺问题,未来将进一步复制、推广。
另据媒体综合报道,新电改方案中最受关注的大用户直购电、售电侧放开、电价改革等其他配套文件也都在起草中,后期将陆续出炉。
据机构测算,按照我国平均销售电价为0.492 元/千瓦时计算,去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为5.52 万亿千瓦时,全国售电市场容量达2.72 万亿元。
假如剔除。
发改委:今年将开展电力输配分开试点
发改委:今年将开展电力输配分开试点
佚名
【期刊名称】《大众用电》
【年(卷),期】2011(000)007
【摘要】国家发改委今年将重点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电力输配分开试点,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
这是继今年国资委启动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后,电力体制改革再次释放推进的信号。
【总页数】1页(P53-5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M73
【相关文献】
1.发改委酝酿重新启动电网输配分开改革 [J], 叶勇
2.电力体制改革提速——解读我国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释放的信号 [J], 辛花
3.国家发改委:择地开展电力竞价上网试点 [J], 任明
4.“厂网分开,输配分开”是我国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方向 [J], 圆学均;王静
5.发改委表示今年将开展电力输配分开试点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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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电力输配分开专项改革小组成立,电力输配
分开改革起步
从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处独家获悉,国家发改委已成立“电力输配分开专项改革小组”,研究制定输配电分开方案,推进试点工作。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进电力行业改革”;国务院批转《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称,今年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
按照国务院分工,电改任务仍交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负责,发改委牵头。
在厂网分开、主辅分离告一段落之后,电改进入“深水区”输配分开。
但是,行业和政府内对此意见并不统一。
支持者认为,输配分开有利于厘清输配成本,形成合理的电价。
如果输、配、售都在一个企业里,各环节之间有大量的交叉补贴和关联交易,各环节的成本构成难以分清。
从企业效率角度看,输配分开后各环节的盈利状况一目了然。
目前,国内独立输配电价尚未出台,输配电价为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之间的购销差价。
支持输配分开的观点认为,这种核算方式难以反映电力输配环节的真实成本,不利于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而反对者认为,输电和配电分开后又将形成新的垄断,增加交易成本和监管难度,甚至影响电力调度和供应安全。
一位电力专家告诉记者:“在理论层面,输配分开的研究已经非常充分,既借鉴国外经验,又考虑了国内实际。
输配分开涉及财务分开、资产分开、人事分开,没有国务院高层强力推行难以实施。
”
国家电监会作为电力行业监管机构,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倡导者。
根据电监会2012年电力监管工作安排,今年将“制定开展输配电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操作方案,推动有关试点工作”。
国家电监会原副主席卲秉仁是输配分开的支持者。
他认为,“输电属于自然垄断环境,它应该独立起来,履行一定的公益职能,由国家进行严格监管。
配供电要放开准入,实行多元的竞争。
输配不分开就无法真实核实输配电的成本,无法进行电价改革。
”
尽管输配分开纳入电力改革日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已经彻底完成。
有业内人士称,“有些方面甚至出现了倒退。
”
2010年国家电网逆势收购许继、平高两家电气装备制造企业,就被指与“主辅分离”的思路相悖。
在去年10月的主辅分离改革中,这两家企业亦并未从电网剥离。
按照“主辅分离”方案,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省级(区域)电网企业所属勘测设计、火电施工、水电施工和修造企业等辅业单位成建制剥离,与四家中央电力设计施工企业重组,组建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大中央企业。
但这种改革模式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
今年“两会”期间,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对本报记者说:“这一主辅分离模式并不是理想的。
以往,发电企业可以向多个施工单位招标,现在只能面对两家企业,竞争减弱了,形成了新的垄断。
”
在“厂网分开”层面,近年来电网企业旗下发电资产愈加庞大。
公开信息显示,国家电网旗下拥有国网新源控股公司、国网能源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水电有限公司三家涉及火电、水电的全资子公司。
一位长期从事电改研究的专家认为,“国家部门应进一步巩固厂网分开成果,对电网企业拥有的发电资产进行摸底调查,以防改革成果得而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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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电力辅业集团成立电力主辅分离暂结束
从2002年开始谋划的电力主辅分离终于收官。
国务院国资委9月29日召开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揭牌暨电网分离企业划转移交大会,正式宣告中国两大电力辅业集团成立。
此次电力辅业合并范围为,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省级(区域)电网企业所属的勘测设计企业,火电、水电施工企业和电力修造企业;目前国资委监管的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具体的合并方式为,将两电网公司河北、吉林、上海、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青海和宁夏等14个省(区、市)公司所属辅业单位和水电建设集团、水电顾问集团重组,组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将两电网公司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湖南、广东、广西、云南、陕西、甘肃和新疆等15个省(区、市)公司所属辅业单位和葛洲坝集团、电力顾问集团重组,组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组建两大电力辅业集团将成为以项目总承包、工程管理、设计、施工、修造业务为主的综合性电力建设集团公司。
国资委表示,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的重大意义是,一是有利于促进我国电力工业发展。
实施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组建规模更大、资源更集中、优势更明显、产业链更合理、综合实力更强的电力建设队伍,更好地适应我国电力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需要,进一步提升电力建设水平,促进电力工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有利于适应电力市场变化的需要。
实施改革重组,有利于电力设计施工企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化调整业务结构,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积极适应新形势发展需求,提高企业市场应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是有利于提高我国电力建设领域综合竞争力。
通过分离重组,实现设计与施工企业整合,可有效促进优化设计、施工技术升级,技术交流与融合,大大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加快实现“走出去”战略。
四是有利于统筹解决电力辅业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
通过改革重组,统筹考虑电网辅业单位和四家中央电力设计施工企业,协调平衡有关各方利益,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电网主辅分离被指造成新垄断
其实,早在2002年国家就出台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四大改革任务。
之后的“厂网分离”方案基本得以贯彻实施,而改革的第二步“主辅分离”则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下一再受挫。
2004年的第一份主辅分离改革方案因当时“电荒”影响未能通过。
随后的多个版本方案都因阻力较大,部委之间意见未能统一而搁浅。
2010年,主辅分离改革方案重启。
根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此次主辅分离采取的是将两大电网公司所属勘测设计、施工和修造等辅业单位成建制剥离,组建设计施工业务一体化的综合性电力建设集团。
对于旷日持久的电力改革,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也感叹道:“厂网分开当时就做了,剩下的就数主辅分开最容易,用了8年时间,可见电力体制改革有多难。
”
产生新垄断遗留问题多
虽然电力体制改革的目的在于破除垄断,但行业专家认为两大辅业“巨无霸”的成立又会带来新的垄断。
从数据上看,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营业收入达到1600亿元,资产总额1960亿元;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0
年营业收入达到1100亿元,资产总额1200亿元。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此次主辅分离改革组建的两大辅业集团在行业内同样处于垄断地位,这与电力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打破垄断”的目标是有出入的。
如果电力主辅分离改革仅仅是将电网垄断辅业转变为新建辅业集团继续垄断,则这样的改革意义并不太大。
在昨日的挂牌仪式中,国资委主任王勇的讲话实际上也显露出两家辅业集团行业“独大”的地位。
他表示,改革重组后,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实力大大增强,远超过去任何一家电力建设企业。
此外,林伯强认为,目前政府鼓励的煤电一体化及发电和电网在做的其他行业是不是辅业,如何界定主辅也将成为一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