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管公司工程项目临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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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工程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工程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部临时用电的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和节能,保障工程进度,本管理制度制定。

第二条工程部临时用电是指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为临时用电设备供电的电力,包括临时建筑、施工设备、施工照明等用电负荷。

第三条工程部临时用电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技术支撑、连续改进”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严格监督,确保用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工程部临时用电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利,建立健全相应的协调机制,形成一个完整的用电管理体系。

第五条工程部临时用电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用电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第六条工程部临时用电管理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工程的安全、快速、顺利进行。

第二章用电设备管理第七条工程部临时用电设备包括配电箱、配电柜、插头插座、电缆线等,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经过严格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九条用电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合理,避免设备受潮、受热或受压等外界因素影响其正常使用。

第十条用电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确保用电的安全。

第十一条用电设备如需搬动或更换位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做好设备移动前后的检查确认工作。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工程部临时用电管理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用电设备、用电线路和用电环境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用电安全管理需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分工和应急响应流程,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在用电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禁止私拉乱接电缆、插座等行为,确保用电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发现用电设备损坏、短路、漏电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检修处理,待设备完全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

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法规和标准,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制定。

2. 所有参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电力安全操作规程。

3.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电工,负责临时用电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组织管理1. 施工单位应成立临时用电管理小组,明确成员职责,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和评估临时用电安全状况。

2. 临时用电管理小组应制定详细的用电计划,包括用电设备的配置、线路的布局以及安全措施等。

3. 对于特殊作业如高空作业、潜水作业等,应制定专项用电方案,并经过专业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设施设备1. 所有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保证有足够的绝缘和防护措施。

2. 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合格的电缆,合理敷设,避免交叉、缠绕和悬挂过低。

3. 配电箱(柜)应设置在干燥、通风、易于操作和监控的位置,且有防雨、防潮、防腐蚀和防小动物侵扰的措施。

四、操作规程1.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接线,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搭接电源。

2. 电工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检查绝缘工具是否完好,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3. 严禁带电作业,所有维修和检修工作必须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

4. 使用电动工具和设备时,应检查其是否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并确保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五、安全监督1. 临时用电管理小组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电工应每日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巡查,记录用电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 对于违反用电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六、应急处理1.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电气火灾消防器材,并对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 制定电气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电气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3. 确保紧急断电装置的有效运作,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切断电源。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项目临时工程管理制度

项目临时工程管理制度

项目临时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管理、规范临时工程施工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维护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项目临时工程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工程部门协助,监理单位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经理对临时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物资使用和单位工程进度等方面负责。

第四条工程部门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临时工程的管理工作,配合监理单位做好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管理程序第五条项目经理应当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及工程项目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前准备。

第六条施工前,项目经理应当向工程部门、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方案、质量检查计划、安全生产计划等相关文件,并提供必要的施工准备条件。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应当定期召开施工方案会议,检查施工进度、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施工结束后,项目经理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综合验收,并向工程部门、监理单位报告验收结果。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如遇重大事故,项目经理应当立即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条项目临时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计划、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齐全,随时处于可用状态,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项目临时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进行材料检验和技术论证,确保施工所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施工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供电公司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供电公司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供电公司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的工程管理行为,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各类工程项目的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造、扩建、维修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工程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科学管理原则,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二章工程管理组织第四条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专门的工程管理机构,明确工程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五条工程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六条工程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以便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和事故调查。

第七条工程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公司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工程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管理流程第八条工程管理流程包括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和竣工等各个环节,工程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管理。

第九条工程项目立项应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结果进行实施。

第十条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整理工程资料,做好工程交接工作,确保工程后期维护及运营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工程管理监督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监督机制,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管理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工程管理监督机构应建立工程管理监督台账,详细记录工程项目的监督情况,以备查阅。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监督机构应对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第五章工程管理责任第十八条工程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中应勇于担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九条工程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检查和验收,及时整改工程问题。

工程临时用工流程制度

工程临时用工流程制度

工程临时用工流程制度一、用工需求分析项目部门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工作量,合理预估临时用工的需求数量和工种。

需求分析应详细记录,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

二、用工申请审批项目部门需填写《临时用工申请表》,明确用工时间、人数、工种及工作内容等,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临时用工申请表》应提前一周提交,以便人力资源部门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招聘和安排。

三、招聘与录用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临时用工申请表》进行招聘。

招聘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临时工的质量。

录用后,应及时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并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条款。

四、安全教育培训所有临时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工地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日常管理与考核项目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考勤、工作分配、工作监督等。

临时工的工作表现应纳入月度考核,作为发放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依据。

六、工资发放与社会保障临时工的工资应按月发放,不得无故拖欠。

同时,企业应依法为临时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基本权益。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临时工合同期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应及时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依法进行,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八、争议处理如发生劳动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制度修订与完善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实际用工情况,定期对临时用工流程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十、监督检查人力资源部门应对临时用工流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对于违反流程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进行处理。

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综述临时用电是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程环节,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二、工作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符合安全要求。

2. 施工队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设置、使用及维护,并监督员工按照要求操作。

3. 电工负责安装和维修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持有相应的电工证书。

三、设备选择1. 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电线电缆、插座、开关等用电设备。

2. 选择适用于施工现场环境的临时用电设备,如防水、防尘、防腐蚀等。

3. 设备选用前必须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无破损或变形等情况。

四、设备安装与使用1. 电缆架设必须安装在固定的支架上,不得悬空或直接放在地上。

2. 电缆必须保持整齐并定期检查,禁止有交叉、纠结等现象。

3. 电缆不得经过人行道、门口、窗户等易受破坏场所,并要隔离其他施工环境。

五、临时用电箱设置1. 临时用电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不易受湿气侵入的地方。

2. 临时用电箱应与其他设备保持一定距离,并防止其它施工材料或物品堆放于周围。

六、用电现场管理1. 临时用电现场必须保持整洁,禁止堆放杂物。

2. 临时用电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明火作业。

3. 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采取绝缘措施,禁止裸露线路和设备。

七、用电操作安全1. 严禁非电工人员进行电缆接线、拆卸等操作。

2. 运行中的电缆和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临时用电设备的插座、开关等必须牢固,不能晃动或松动。

八、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电气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并联系电工进行处理。

2. 施工人员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消防器材,遇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应对。

九、安全教育培训1. 在施工开始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每个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

2. 参加培训后,签订安全责任书,承诺遵守施工现场的相关安全规定。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是施工阶段不可或缺的电力供应方式,但由于工程现场环境复杂,安全风险较高,所以必须建立完善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以保证施工期间的电力供应安全和工人的人身安全。

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程施工阶段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电力供应安全稳定,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发生,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维护工程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阶段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包括电缆敷设、配电箱使用、移动电源使用等。

三、责任1. 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并贯彻本制度,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2.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的执行情况;3. 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并经过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2.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并有相应的记录;3. 临时用电设备不能超负荷使用,必须按容量合理配置用电设备;4. 施工现场必须合理规划用电点位,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湿气和雨水侵入用电设备;5.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人员接触电源和电线,如设置护栏、标识等;6. 施工现场必须定期进行漏电保护器的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7. 施工现场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和考核,以提高施工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8.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火灾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9.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用电事故的记录和报告工作,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违章惩处对违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

六、经济措施为鼓励施工单位积极执行本制度,对符合要求的临时用电设备给予经济奖励,鼓励施工单位加强管理,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可靠。

火电工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火电工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火电工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火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确保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火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临时用电的管理。

三、临时用电申请1.施工单位在开始施工前,应向电力部门申请临时用电,必须经过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用电。

2.申请临时用电时,施工单位应提供详细的用电需求和用电方案,包括用电位置、负荷计算、安全措施等信息。

3.申请表格一式两份,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一份由电力部门留存备案。

四、施工单位责任1.保证临时用电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规定,保持设备完好无损。

2.临时用电线路应符合国家标准,线路敷设应合理,避免影响施工和安全。

3.施工单位应对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施工单位应合理布置临时用电设备,防止发生火灾、漏电等事故。

5.严格执行用电负荷计算,避免过载使用电力设备。

六、电力部门责任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申请,做好用电方案的审批工作。

2.对核准的临时用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施工单位的用电设备和线路符合要求。

3.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对施工单位发现的用电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七、安全措施1.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方案,确保用电安全。

2.明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的管理责任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员工应定期接受用电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用电安全意识。

4.在用电设备和线路敷设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用电安全。

八、违规处理1.如发现施工单位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不符合要求,电力部门可要求其整改,必要时暂停用电。

2.对严重违规行为,电力部门可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直至停工整改或吊销资质。

九、其他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电力部门所有。

以上为火电工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确保施工现场用电安全,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临时工工程队管理制度

临时工工程队管理制度

临时工工程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临时工工程队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建原则1. 临时工工程队的组建需经过严格审查和选拔,确保队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

2. 队员需具备相关资格和证书,且须认真履行职责,服从领导指挥。

三、工作目标1. 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2.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四、工作责任1. 队长负责统筹和协调工程队的工作,制定施工计划和任务分配。

2. 队员需按照任务分配和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违反规定的队员将受到相应的惩罚,严重者将被开除。

五、管理制度1. 考勤制度:队员需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或旷工将受到处罚。

2. 安全生产制度:队员必须穿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具,严禁违章操作,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3. 工作秩序制度:队员需服从领导指挥,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调整工作任务。

4. 纪律管理制度:队员需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不得酗酒、赌博或与他人发生冲突。

5. 岗位责任制度:队员需按照岗位职责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施工任务按时完成。

六、奖惩机制1. 优秀队员将获得奖励,包括提升工资、表彰奖励等。

2. 违反规定的队员将受到处罚,包括扣减工资、警告甚至开除。

七、监督检查1. 队长需定期对队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施工任务按时完成。

2. 监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将定期对工程队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或调整,需经过相关审批。

2. 临时工工程队的工作参照本管理制度执行,不得私自违反规定。

以上为临时工工程队管理制度,希望各队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程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

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范本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期间的用电安全,并适用于所有工程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

2. 责任与义务2.1 施工单位应负责组织实施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并配备专职电工负责现场用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

2.2 施工单位应对现场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3 工程现场的电工必须持有相应的电工证书,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4 工程人员应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按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

2.5 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临时用电管理,并及时发现并整改不合格的使用情况。

3. 临时用电设备的摆放与布线3.1 临时用电设备应摆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易燃易爆品和水源。

3.2 电源线路不得与其他线路交叉布置,并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相互影响。

3.3 电源插座应设置在易于接触和操作的位置,并与设备接口牢固连接。

4. 用电设备的安装与维护4.1 用电设备应严格按照安装说明进行安装,并由专职电工进行验收和调试。

4.2 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3 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电工进行检修或更换。

5. 用电线路的保护与绝缘5.1 临时用电线路应设置在专用的电缆槽或保护管内,避免线路被外力损坏。

5.2 临时用电线路应有足够的绝缘强度,确保不发生漏电和其他电气安全事故。

5.3 临时用电线路的接头应牢固可靠,不得出现松动或接触不良现象。

6. 用电安全措施6.1 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明确临时用电区域,并进行安全隔离。

6.2 临时用电设备应具备过载、短路等电气保护装置,并经常检查和测试其是否正常工作。

6.3 临时用电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多个用电设备共用一根电源线。

6.4 电工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应切断电源并使用电压表进行测试,以确保安全。

工程项目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中临时用工的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用工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中的临时用工,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工、外包工、劳务派遣工等。

三、用工程序1. 项目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工需求申请,明确用工数量、用工性质等需求信息;2. 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部的需求安排合适的临时工人,并与相关部门协调确定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事宜;3. 项目部接收安排好的临时工人,进行相关培训和安全告知;4. 临时工人按照项目部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项目部负责对其工作情况及时检查和评估。

四、用工管理1. 临时用工的安排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不得采取低于劳动标准的用工方式;2. 项目部应当对临时工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3. 临时工人在工作期间,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 项目部应当保障临时用工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并及时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5. 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安全规定等行为的临时工人,项目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甚至终止劳动合同。

五、安全保障1. 项目部应当对临时工人进行入岗前的岗前培训,包括对工地的安全告知、紧急处理措施等;2. 项目部应当为临时工人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和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3. 临时工人应当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4. 对于发生的事故和事故隐患,项目部应当进行及时处置和记录,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六、监督检查1. 项目部应当定期对临时用工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2. 人力资源部和工会组织等相关部门有权对工程项目的临时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优异的临时工人,项目部可给予奖励,如表扬、奖金等;2. 对于违反规定的临时工人,项目部可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等。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用电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管理,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临时用电设备等。

三、管理责任1. 施工单位对临时用电的管理负有全面责任,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2. 监理单位要对临时用电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整改。

3. 施工现场负责人要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生产进行具体的监督和管理。

四、临时用电设备1. 对于临时用电设备,必须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安全认证。

2.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完好,工作正常。

3.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与正式用电设备进行隔离,避免干扰和危险。

五、临时用电线路1.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规范设计,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安全可靠。

2.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固定架设,避免损坏和危险。

3.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六、临时用电安全1. 临时用电必须安全可靠、规范合理,不得私拉乱接,违章操作。

2. 临时用电现场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护措施,避免火灾、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3. 临时用电设备及线路维护检查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4. 发生临时用电设备故障时,必须及时停电维修,绝不可带电作业。

七、监督检查1. 监理单位要定期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2. 施工现场负责人要加强对临时用电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安全生产。

3. 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要对用电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的施工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工等处罚。

2. 对于因违规操作导致的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其他规定1.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建设单位所有。

2. 对于本管理制度所未尽事宜,由建设单位进行补充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为满足施工需要而进行的临时电力供应管理。

由于施工现场需要大量的电力支持,而临时用电管理是保障施工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

为此,建立科学、规范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要点、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与验收、临时用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与检修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要点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需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规划与设计,符合安全、节能、环保要求。

对于电力设备的选择,应优先考虑使用高效节能的设备,并确保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要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工地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电力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环节。

在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临时用电设备的摆放位置、布线等要符合安全规范,并定期进行巡检,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对于临时用电设备的电气线缆、插座、开关等部件,应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更换损坏或老化的设备,并确保设备的接地良好。

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需加强监督和培训。

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力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临时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证件和资质,确保能够正确、安全地操作临时用电设备。

二、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与验收1. 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位置应与施工工地的布局相匹配,避免设备与其他设施相互干扰。

设备的安装应牢固可靠,设备与地面、墙体等的间隙应符合相关标准,杜绝漏电和触电的风险。

2. 临时用电设备的布线需符合电气规范,保证电源线与负载电器的配备合理并充分考虑载流量,以防过载。

设备的接地需符合要求,确保安全电流的正常分流。

3. 临时用电设备的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详细记录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等信息。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 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 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基础工作和薄弱环节的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分包:指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之间进行的专业工程施工承、发包行为。

一方称为施工承包商(专指与项目法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下同),另一方称为工程分包商。

第三条劳务分包:指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之间(或施工企业与劳务承包企业之间)进行的劳务作业承、发包行为。

与施工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称为劳务分包商。

第四条临时用工:指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临时雇用的在施工现场从事体力劳动及辅助性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合同期一年及以内的短期合同制用工)。

第五条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条件的分包商。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工程分包总价不得超过施工承包合同总价的30%。

否则,应视为违规分包。

第六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

工程分包由施工承包商向监理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承包商审核同意后,报请项目法人(泛指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下同)批准。

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并将分包情况(劳务分包商的资质条件及人员构成等情况)报监理承包商备案。

第七条施工承包商在签订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合同时,须将工程款、劳务费及临时工工资的支付在合同中明确。

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

分包合同应报监理承包商和项目法人备案。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工程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的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基础工作和薄弱环节的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分包:指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之间进行的专业工程施工承、发包行为。

一方称为施工承包商(专指与项目法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下同),另一方称为工程分包商。

第三条劳务分包:指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之间(或施工企业与劳务承包企业之间)进行的劳务作业承、发包行为。

与施工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称为劳务分包商。

第四条临时用工:指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临时雇用的在施工现场从事体力劳动及辅助性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合同期一年及以内的短期合同制用工)。

第五条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 3 —— 3 —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在公司系统外承包工程时,工程分包范围可从合同约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要求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工程分包第十条工程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等级条件和施工能力。

分包的工程仍由施工承包商按与项目法人所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确定的责任和义务向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分包商在分包范围内向施工承包商负责。

施工承包商和工程分包商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严禁将电力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分包。

(一)送电线路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送电线路(包括直流换流站的接地极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变电(包括换流站)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指构支架组立,一次、二次、通讯、调度自动化等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等工程。

(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建筑主体工程(上水库、引水系统、地下厂房洞室群、下水库、开关站及中央控制楼等)、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工程(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等)。

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确保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和有效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建筑工程的正常进行。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工作,包括建筑施工、装修工程、道路施工等。

3. 责任与义务3.1 施工单位负责按要求制定并执行工程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3.2 工程现场负责人应当对工程现场的临时用电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并组织用电设备的巡检和维修。

3.3 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操作用电设备,严禁擅自改动电线电缆、开关等设备。

4. 用电设备安装与管理4.1 工程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和验收。

4.2 用电设备应当有防护措施,包括接地保护、漏电保护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3 工程现场应当设置明显标识,标明用电设备的电压等级、线路名称和负责人等信息,以便管理和维修。

5. 临时用电施工操作规范5.1 临时用电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当由专人负责,操作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用电设备无故障。

5.2 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时应当遵循操作规程,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5.3 临时用电设备的电缆线应当按规定布设,严禁交叉使用,避免线缆损坏和火灾等事故。

5.4 临时用电设备使用完毕或工作人员离开时,应当断开电源,并做好设备的封存和标识。

6. 用电安全防范措施6.1 禁止私拉乱接电源,严禁盗用他人电源。

6.2 工程现场应当设立专人负责用电设备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和维修工作。

6.3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用电设备的操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6.4 工程现场应当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灭火救援能力。

7. 事故处理与报告7.1 发生临时用电设备故障或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7.2 施工单位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按要求报告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电力建管公司工程项目临时工管理暂行办法

电力建管公司工程项目临时工管理暂行办法

电力建管公司工程项目临时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项目技术经济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根据《劳动 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 员。

第二部分 聘用程序 第三条 公司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用人部门),因工作需要,需临 时聘用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 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见附表一), 经公司办公 室审查合格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新进临聘人员原则上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正 式聘用。

第五条 办理聘用手续时,新进人员应向公司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 1、《应聘申请表》(见附表二) 2、身份证、职称证等各类有效证件或证明资料。

3、提供近一个月内市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格检查表。

第三部分 临聘岗位设置及上岗条件 第六条 工程指挥部(项目部)原则上设置的临聘岗位有:工程指挥长、工程 副指挥长(项目经理)、高级管理专责、中级管理专责、初级管理专责。

第七条 临聘岗位上岗条件。

1、 工程指挥长: 应具有大学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一级项目经 理资格证书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全国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从事施工、 设计、监理或建设管理工作累计 10 年及以上经验;具有高度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身体健康。

2、 工程副指挥长(项目经理): 应具有大学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国 家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全国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具 有从事施工、 设计、 监理或建设管理工作累计 10 年及以上经验;具有高度事业心 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3、 高级管理专责: 应具有大学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二级项目 经理资格证书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省级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从事施工、 设计、 监理或建设管理工作累计 8 年以上经验;具有高度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身体 健康。

工程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工程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工程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和管理工程中的临时用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劳动者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临时用工的情况。

三、管理人员1. 总经理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工程临时用工管理制度;2. 项目经理负责具体执行工程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监督工程中临时用工的工作;3. 施工队长负责管理和指导临时用工的具体操作。

四、临时用工招聘1. 公司可以根据工程需求,通过招聘网站或广告,招聘临时用工;2. 招聘过程中,需要对临时用工进行面试,核实其工作经验和技能;3. 在招聘过程中,需优先考虑本地劳动力,避免外来人员对当地劳动力的冲击。

五、合同签订1. 公司与临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合同中需注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等关键信息;3. 临时用工在签订合同前需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和保险购买。

六、工作安排1. 项目经理根据工程安排,对临时用工进行工作安排;2. 施工队长负责对临时用工进行具体操作指导;3. 临时用工需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七、绩效考核1. 公司对临时用工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定其工作表现;2.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临时用工是否继续合作的重要依据;3. 向表现优秀的临时用工提供晋升和奖励机会。

八、安全管理1. 公司需要对临时用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工作中的风险和应对措施;2. 临时用工需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3.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协助解决。

九、保障劳动权益1. 公司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临时用工的劳动权益;2. 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削临时用工,确保其合法薪酬和福利;3. 临时用工有权利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劳动要求,公司应积极响应。

十、维护工作环境1. 公司需要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保障临时用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2. 公司将定期进行环境检查和调查,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3. 如有意外事件发生,公司需及时处理和疏导,保障临时用工的生命安全。

工程临时小工的管理制度

工程临时小工的管理制度

工程临时小工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临时小工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工程施工现场从事临时小工的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搬运工、清洁工、劳务工等。

三、管理权限1. 项目经理对工程临时小工进行日常管理,负责监督其工作情况。

2. 工程部负责对各工种临时小工进行统一调配和安排工作任务。

3. 安全员负责对临时小工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指导。

4. 财务负责对临时小工的工资发放和工时统计。

5.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临时小工的招聘、录用及培训工作。

四、招聘录用1. 项目经理按照工程需要确定所需临时小工人数和工种。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广告发布、面试等工作。

3. 符合要求的临时小工经过面试、体检等程序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入岗。

五、培训考核1. 入岗后,工程部负责对临时小工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等内容。

2. 岗前培训合格后,临时小工方可上岗工作。

3. 工程部对临时小工进行日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警告或调整工作岗位。

六、工资待遇1. 工程临时小工的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实行日结算。

2. 工资发放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于每月底结算上月工资并发放。

3. 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影响工资待遇。

4. 工程临时小工在工作期间如有病假等情况,需提前向项目经理请假,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

七、劳动纪律1. 工程临时小工须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服从安排。

2. 严禁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擅自离岗等行为。

3. 临时小工须按照工地要求配戴安全帽、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

八、安全生产1. 安全员负责对工程临时小工的安全生产进行指导和监督。

2. 工程临时小工需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并遵守。

3. 工程临时小工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或安全员报告。

九、离职流程1. 工程临时小工需提前向项目经理提出离职申请,并正常完成剩余工作任务。

2. 离职前须进行工作结算,返还工作用具并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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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管公司工程项目临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工程项目技术经济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

第二部分聘用程序
第三条公司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用人部门),因工作需要,需临时聘用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见附表一),经公司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新进临聘人员原则上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第五条办理聘用手续时,新进人员应向公司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
1、《应聘申请表》(见附表二)
2、身份证、职称证等各类有效证件或证明资料。

3、提供近一个月内市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格检查表。

第三部分临聘岗位设置及上岗条件
第六条工程指挥部(项目部)原则上设置的临聘岗位有:工程指挥长、工程副指挥长(项目经理)、高级管理专责、中级管理专责、初级管理专责。

第七条临聘岗位上岗条件。

1、工程指挥长:应具有大学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全国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从事施工、设计、监理或建设管理工作累计10年及以上经验;具有高度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2、工程副指挥长(项目经理):应具有大学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全国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从事施工、设计、监理或建设管理工作累计10年及以上经验;具有高度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3、高级管理专责:应具有大学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二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省级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从事施工、设计、监理或建设管理工作累计8年以上经验;具有高度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4、中级管理专责:应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二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省级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从事施工、设计、监理或建设管理工作累计3年以上经验;具有高度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第八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2、品行恶劣,被原单位开除者;
3、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4、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四部分临聘人员待遇标准
第九条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临聘人员待遇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临时聘用离退休人员试用期和转正期待
遇标准》(见附表三);一类是《临时聘用非离退休人员试用期和转正期待遇标准》(见附表四)。

第十条公司应为临聘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创造劳动条件,同时为临聘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现金30元的劳保费。

第十一条公司每月按临聘离退休人员基本聘金和岗位津贴两项之和的7.5%发给其医疗包干费。

若临聘离退休人员因非工作原因受到的各类伤害(含生病、伤残、死亡)责任自负,并且所发生的治疗、住院等一切费用均由临聘离退休人员本人自理。

第十二条临聘离退休人员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执行国家工伤认定规定标准,下同),按责任划分,由责任方承担对应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公司为临聘离退休人员办理人身伤害保险,用于公司支付临聘离退休人员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并由公司承担责任部分的一切经济费用。

对由公司承担责任部分,临聘离退休人员办理和报销一切经济费用的程序是:先由临聘离退休人员到其原社会保险关系渠道办理和报销;不足部分由公司用为其办理相关保险的保险赔付金支付;仍不足的,由公司承担。

第十三条公司依据国家政府有关社会保障规定,为临聘非离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社会保险。

公司临聘的非离退休人员应依法缴纳上述各类保险费,并积极配合办理有关就业登记和保险手续,以确保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不能在岗的,不享受合同中公司应支付的劳务费、各种津补贴,公司只能按成都市公布的最低生活费保障标准发给其不超过三个月的生活费。

第十五条临聘非离退休人员医疗、工伤等一切保险待遇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部分临聘人员职责要求
第十六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程、规范。

第十八条尽忠职守,服从公司和工程项目组织的指挥和管理,以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十九条遵守公司和工程现场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保守公司机密。

第二十条在合同期间不能从事第二职业。

第六部分临聘人员的考核
第二十一条对临聘人员的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季度考核和合同期满考核(《考核表》见附表五)。

第二十二条试用期考核。

临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由用人部门负责考核,并由用人部门和临聘人员填写《考核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以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第二十三条季度考核。

用人部门应按季对临聘人员(含试用和正式聘用)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其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劳动纪律和健康状况等,以此作为临聘人员月劳务费、各项津补贴发放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合同期满考核。

临聘人员合同到期,用人部门应对其全面考核,并形成书面意见报公司办公室,以此作为续聘的依据。

第七部分劳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五条在劳务合同有效期内,经公司和临聘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劳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临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务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泄漏公司商业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5、在合同期间从事第二职业的;
6、以隐瞒、欺骗等方式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务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三十天书面通知临聘人员:
1、临聘人员患病或非因工作原因负伤医疗期三个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
3、因劳务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务合同无
法履行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第二十八条临聘人员若提出解除劳务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公司。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劳务合同自行终止:
1、劳务合同期满或公司和临聘人员约定的劳务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务合同即行终止;
2、临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工作原因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三十条劳务合同期满,经公司和临聘人员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务合同。

第八部分临聘人员责任
第三十一条以隐瞒、欺骗等方式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临聘人员应承担法律和经济等一切责任;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临聘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务合同或者违反劳务合同中约定的职责要求事项,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一切责任。

第九部分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0x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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