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我国最新十大养老政策
中国养老相关政策汇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质一步放宽,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
2017年2月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到2020年,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2016年11月
关于确定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
确定北京市丰台区等26个市(区)作为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
2016年11月
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模式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
2016年6月
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2016年10月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推进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医养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2016年3月
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开发建设一批集养老、医疗、康复与旅游为一体的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进一步健全社会养老、医疗、康复、旅游服务综合体系
2016年3月
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
2016年3月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3年最新养老、健康产业政策
【养老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
但总体上看,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健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就业,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国情出发,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二)基本原则。
深化体制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坚持保障基本。
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和服务机构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支持家庭、个人承担应尽责任。
注重统筹发展。
统筹发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实行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
我国最新的十大养老政策解读
我国最新的十大养老政策解读对于养老事业、养老行业、养老产业、养老企业来说,2013年被称为“养老元年”。
国家、地方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相关的配套政策支持。
汇编整理了关注度最高的十个文件,为大家学习研究养老政策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
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NO.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版文件号:主席令第七十二号时间:2013.7.1主要内容:新法的内容由原来的50条扩展到了85条,变化主要表现在明确了应对老龄化的战略定位,将每年的农历九月初九设立为老年节,对家庭养老做重新定位,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体系,更加注重对老年人的日常服务,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优待水平,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保障老年人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
上榜理由:从法律高度对养老行业产生影响。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NO.2《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文件号:民政部令第48号时间:2013.7.1主要内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为开办养老机构设立了门槛,包括床位数在10张以上,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等。
上榜理由:明确了养老机构的准入门槛。
发布单位:民政部NO.3《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文件号:民政部令第49号时间:2013.7.1主要内容:《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的服务内容、内部检查、监督管理做了规定。
按照管理办法,养老机构应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
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
上榜理由:明确了养老机构的管理要求和监管部门。
2013年退休金计算方法
2013年退休金计算方法,2013年退休金计算方法,退休金新政策,2013年社保退休金待遇怎么算,企业职工退休工资新政策。
针对职工对于养老保障的需求,国家关于退休金的政策是怎样的呢,都有哪些新的变化呢?以下就来为您详细介绍。
普通工人的退休金按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
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
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
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
退休金一律平等。
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
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1、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2、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后退休,且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被保险人,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综合性补贴、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1)、基础养老金: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2)、个人帐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3)、综合性补贴:125元;(4)、过渡性养老金:a=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b=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c=职工97年底前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a×b×c×1%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的计算方公式:N=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M=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b=(92N/92M+93N/93M+94N/94M+……+退休上一年N/退休上一年M)/企业和职工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新政策确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
中国养老相关政策汇总
中国养老相关政策汇总养老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中国也不例外。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改善养老制度和政策,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以下是中国养老相关政策的汇总:1.养老保险制度:中国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致力于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
该制度包括个人缴费和国家补贴,参保人员可以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
2.养老金调整:中国政府定期对养老金进行调整,以适应通胀和经济发展。
根据国家规定,养老金每年都要进行必要的调整,以确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3.社会救助政策:除了养老保险制度,中国政府还实施了一系列社会救助政策,以帮助贫困老年人。
这包括提供经济援助、医疗保障、住房救助等,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4.养老院建设:中国政府鼓励私营和非营利机构建设养老院,以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
政府为养老院提供经济支持和优惠政策,以提高养老院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5.家庭照顾津贴:中国政府为有经济困难的低收入老年人提供家庭照顾津贴。
这个津贴是为了鼓励家庭成员照顾年迈的父母,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和照顾压力。
6.子女探望制度: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规定子女有探望父母的义务。
如果子女长期不探望父母,父母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子女履行探望义务。
7.养老人员就业政策: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就业。
一些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设立了老年人就业专岗,为老年人提供就业机会。
8.老年人优待政策:中国政府为老年人提供一系列优待政策,包括减免交通费用、购买折扣、优先购票等。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总结起来,中国养老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调整、社会救助政策、养老院建设、家庭照顾津贴、子女探望制度、养老人员就业政策和老年人优待政策等。
这些政策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福利待遇,提高其生活质量,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社会的养老压力。
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中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养老制度和政策,以应对养老问题的挑战。
医养结合国家政策文件
医养结合是指将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全面、个性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以下是中国的一些医养结合国家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2013年):提出要加强医疗养老服务融合,推广和发展医养结合服务。
2.《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2014年):明确了医养结合服务试点的范围、目标和举措,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提供全面的医疗和养老服务。
3.《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和安全标准》(2016年):提出要加强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养老院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4.《十三五社会养老事业发展规划》(2016年):提出要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的政策支持。
5.《关于印发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创建工作方案》(2018年):明确了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创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推动各地区积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工作。
这些政策文件旨在促进医疗和养老服务的融合,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通过医养结合,老年人可以得到全面的医疗和养老服务,满足他们不同方面的需求。
同时,也为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了合作和发展的机遇。
2013年养老保险新政策发布内容介绍
大家都比较关注2013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的发布,最近不断有朋友来电咨询,看新政策都包含哪些内容,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随着2013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的发布,养老这个关键词无疑又成为人们热搜的关键词。
在当今老龄化加剧的年代,如何更好的养老,关注老年人的生活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小编自然也要紧跟时代的潮流,今天,小编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养老保险的一些事。
首先是e爱家定期寿险养老计划,因为国家越来越重视养老保险,也越来越关注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所以泰康公司推出了一系列的养老计划。
其中,这项计划算是不错的。
它每个月只需要36.39元哦,它可以满期返还全部的保险金,让投保人可以得到养老金。
并且,在网上购买的时候,它责任简明,保障项目一目了然,成本也更加的低廉,更加的节约资源。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计划可以立即建立高额的身故保障。
投保人只需要每年的支付几千元,便可以立即得到50万元的身故保障,在财务上给予你所爱的所在乎的人以有力保障。
并且,由于它价格低廉,但是却可以为我们提供高额的大病保障,所以它无疑是可以提高我们的资金效率的好的保险途径。
对于这项保险,泰康还贴心的设置了专款专用,即是这笔钱将会用于传承,养老的资金购买保险,这笔钱所带来的一切亲戚和朋友都无法借走。
真正的保护了广大投保人的权益。
它的重疾豁免的特点,使被保险人就算患了重疾,也可以由泰康继续缴纳保费,并不会让您的养老计划意外中断,可以让您的养老金持续增值。
而它的大病服务,可以让被保险人就算是患了肿瘤,也不再需要托关系找医院,等床位。
因为泰康会为被保险人安排专家会诊等服务,为您解决多种烦恼。
对于中国人来说,从来都是以孝为先,尤其现代社会大多是独生子女,所以子女们就更应该为了父母的老年生活而为他们购买一份养老保险!所以听到这里,是不是很多人都觉得泰康顺应时势推出的养老保险很是符合当今社会大众的需要呢?那么您是不是也一样的动心了呢?如果您真的有兴趣的话,可以登录泰康保险的官方网站哦,上面还有一写同样优秀的险种可供选择!。
2013年事业退休人员补贴标准
2013年事业退休人员补贴标准2013年,我国对于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制定了一套全新的补贴标准,旨在更好地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和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3年事业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调整根据国家政策和经济发展状况,2013年的事业退休人员补贴标准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在这之前,补贴标准主要以工龄和职务等级作为参考指标,而2013年则更加注重个体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和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以更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补贴标准。
二、补贴标准的具体计算方法(一)基本养老金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计算补贴标准的重要依据。
养老金的金额根据退休人员本人的工龄、职务等级以及职工平均工资进行综合评定。
在2013年,养老金的计算方法相对稳定,按照之前的调整方式进行计算,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权益。
(二)增加补贴在确定了基本养老金后,2013年的事业退休人员补贴标准还考虑了个体的实际生活情况,采取了一定的增加补贴措施。
增加补贴的金额与退休人员的实际需求和生活水平有关,并结合各地的物价水平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特殊情况补贴除了基本的补贴标准外,2013年还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设立了特殊补贴。
例如,对于因工作特殊性导致身体伤残的退休人员,可以根据其伤残程度和影响确定一定的补贴金额。
这些特殊补贴的设立旨在更好地关心和照顾退休人员的特殊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三、补贴标准实施的效果2013年的事业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实施,为大部分退休人员提供了更好的生活保障。
基于与养老金的关联,补贴标准的合理调整有助于平衡退休人员的收入和支出,提升他们的生活水平。
特殊补贴的设立则进一步关注特殊群体的需求,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福利。
然而,尽管补贴标准的调整已经在促进退休人员的幸福感和生活质量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例如,一些退休人员反映补贴金额仍不足以满足高昂的医疗费用和生活开支,希望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
2013-2015中国养老产业政策法规汇编
2013-2015中国养老产业政策法规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七十二号 2013.7.1日生效国务院及各部委1、[老龄办]关亍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巟作的意见 全国老龄办发〔2013〕97号 2014.5.8发2、[国务院]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2013.9.10发3、[国务院]关亍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2013.9.28发4、[国务院]关亍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5、[民政部]关亍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巟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3〕127号文件号)6、[民政部]关亍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巟作的通知(2013/12/13)7、[民政部等联合发布]关亍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巟作的通(2013/12/27)8、[卫计委]关亍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3〕54号)9、[商务部等联合发布]关亍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机构服务有关事项(商资函〔2013〕67号)10、[民政部]关亍贯彻落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民政部令第48号和民政部令第49号)2013.7.811、[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12、[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13、[民政部等联合发布]关亍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巟作的通知(2014/05/28)14、[民政部等联合发布]关亍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巟作的指导意见(2014/01/26)15、[住建部等联合发布]关亍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巟作的通知(2014/01/28)16、[国土部]关亍印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2014/04/17)17、[民政部]关亍开展国家智能养老物联网应用示范巟程的通知(2014/06/20)18、[民政部等联合发布]关亍做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巟作的通知 含清单(2014/07/30)19、[民政部等联合发布]关亍开展养老服务业统计巟作的通知 2014/12/8)20、[住建部等联合发布]关亍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巟作的通知(2014/07/08)21、[住建部]关亍发布国家标准《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22、[发改委等联合发布]关亍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巟程建设的通(2014/09/12)23、[发改委等联合发布]关亍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巟作的通知(2014/06/16)24、[发改委]关亍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2014/12/2)25、[教育部等联合发布]关亍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教职成[2014]5号)26、[财政部等联合发布]关亍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贶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77号27、[财政部等联合发布]关亍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巟作的通知(财社[2014]105号)28、[财政部等联合发布]关亍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29、[财政部]关亍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30、[财政部]关亍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 试行 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31、[保监会]关亍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4〕53号)32、[保监会等联合发布]关亍推进养老机构责仸保险巟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4〕47号)33、[国家新闻出版局等联合发布]关亍公布首届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的通知(新广出函〔2014〕313号)34、[卫计委]关亍成立卫生计生老龄巟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4〕202号)35、[卫计委]关亍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巟作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4〕834号)36、[卫计委]关亍印发老年健康核心信息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4〕885号) 37、[卫计委]关亍印发《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 试行 》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 试行 》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4〕57号)38、[人社部等联合发布]关亍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贶用结算巟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39、[商务部]关亍推劢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急商服贸函[2014]899号)40、[商务部等联合发布]关亍外商投资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81号)41、[民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意见 民发[2015]33号 2015年2月25日发北京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亍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京政发〔2013〕3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亍印发《关亍加快本市养老机构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56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亍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4]29号)[北京市民政局]关亍进一步推进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京民老龄发〔2014〕372号)[北京市民政局等联合发布]关亍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巟作的通知(京民福发〔2014〕321号)[北京市民政局等联合发布]关亍印发《北京市光荣院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民优发〔2013〕124号)上海市[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4〕2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亍同意《上海市养老设施布局丏项规划 2013-2020年 》的批复(沪府〔2014〕73号)[上海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亍印发《上海市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导则 试行 》的通知(沪老龄办发〔2013〕19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亍印发《关亍调整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民老巟发〔2014〕9号)[上海市民政局]关亍出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来沪从业人员灵活就业证明”操作办法的通知(沪民老巟发〔2013〕35号)[上海市民政局等联合发布]关亍规范本市养老机构名称的通知(沪民福发〔2014〕27号)[上海市物价局等联合发布]关亍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价贶〔2014〕13号)[上海市老龄办等联合发布]关亍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沪老龄办发〔2014〕10号)[上海市城乡建设等联合发布]关亍印发《上海市绿色养老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的通知(沪建交[2013]1370号)天津市[天津市民政局等联合发布]关亍调整养老机构补贴标准的通知(津民发〔2014〕57号)重庆市[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亍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4〕16号)[重庆市民政局等联合发布]关亍调整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的通知(渝民发〔2014〕103号) 黑龙江[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4〕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亍支持民办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黑政办发〔2014〕50号)[黑龙江省民政厅等联合发布]关亍提高资劣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补贴标准的通知(黑民福〔2014〕88号)吉林市[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4〕9号)辽宁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4号)河北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冀政〔 〕 号)河南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豫政〔2014〕24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亍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巟作的指导意见(豫民文[2014]20号)山东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11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等联合发布]关亍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民〔2013〕53号)[山东省民政厅]关亍印发《山东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的通知(鲁民〔2013〕6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亍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巟作的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14〕23号)[山东省财政厅等联合发布]关亍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鲁民〔2014〕28号)[山东省财政厅等联合发布]关亍印发《山东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丏项资金资劣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13〕24号)[山东省财政厅等联合发布]关亍申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丏项资金资劣项目的补充通知(鲁民〔2013〕68号)[山东省财政厅等联合发布]关亍印发《山东省丏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3〕84号)[山东省财政厅等联合发布]关亍印发《山东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民〔2013〕25号)山西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晋政发[2014]16号) 浙江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亍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4〕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亍印发《浙江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丏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13〕113号)[浙江省物价局等联合发布]关亍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收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贶〔2014〕235号)江苏省[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39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亍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巟作的通知 苏财社【2014】21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亍印发《江苏省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丏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财社〔2014〕224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亍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财金〔2014〕85号江西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15号)湖北省[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30号)湖南省[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2号)安徽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亍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仸保险有关巟作的通知(2014/9/29)陕西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陕政发〔2014〕21号 [陕西省民政厅等联合发布]关亍印发《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补劣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民发〔2013〕32号)甘肃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50号)[甘肃省民政厅等联合发布]关亍加快推进全省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2014/9/2)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宁政发[2014]44号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内政发〔2014〕57号[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亍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民政社福[2013]345号云南省[于南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建标 [2014]23号贵州省[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黔府发〔2014〕17号四川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巟作推进方案(川办发〔2014〕9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健康服务业发展巟作推进方案(川办发〔2014〕90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亍印发《四川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民发〔2014〕99号)青海省[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青政[2014]33号新疆[新疆民政厅]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新政发 2014 19号 福建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3号)[福建省民政厅等联合发布]关亍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的意见(闽民福〔2014〕435号)[福建省财政厅等联合发布]关亍印发《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省级丏项补劣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4〕21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亍印发《福建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民福〔2014〕438号)[福建省民政厅等联合发布]关亍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有关事宜的通知 闽民福〔2014〕186号广东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2〕7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198号)[广东省发改委]关亍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意见的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4〕3475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等联合发布]关亍解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问题的通知(粤民福〔2013〕31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亍印发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试行办法的通知(穗民〔2014〕4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亍征求广州市养老机构设施布局规划意见的公告(2013/3/29)[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亍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圳市机构养老设施用地供应暂行办法》意见的通知(2014/8/4)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亍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58号) 海南省[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亍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2014/6/26)[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海南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2014/5/30)。
社保2013年新政策
北京:养老金等六项社保待遇2013年1月1日起上调2012-12-27 15:13千龙网【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经北京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市人力社保局集中发布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
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将惠及299.7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上调本市拟于2013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标准。
具体调整方案待报国家人力社保部、财政部批准后向社会发布。
本次调整将继续以缴费年限为基础,适度向退休时间早、退休年龄大、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群倾斜。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为390元自2010年起,本市建立了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其他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同步调整。
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2.5元。
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57.5元调整为39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77.5元调整为310元,增幅分别为9.1%和11.7%。
全市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为30.8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人员为55万人,需增加资金3.35亿元。
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承担。
伤残津贴人均月增293元2013年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调整标准是: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2799元调整为3092元,增加293元,增幅10.5%。
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626元调整为1776元,增加150元,增幅9.2%。
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1674元,按2012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调整。
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2万人。
三项待遇调整后,社保基金全年预计增加支出2400万元左右。
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每档上调50元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关于“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考虑到今年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实际,2013年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50元,增长5.6%。
养老服务政策汇编-2013-2015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标准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2015年1月19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号,2015年2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标准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2015年1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计生卫生委办公厅《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的通知》〔2015年1月13日〕【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服务出口等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18号,2014年12月30日〕商务部民政部《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华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公告〔2014年第81号,2014年11月24日〕商务部《关于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急商服贸函〔2014〕899号,2014年11月14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2014年11月1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4〕325 号,2014 年10 月3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2014年9月12日〕财政部等部委《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社发〔2014〕105号,2014年8月26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4〕24号,2014年7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关于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标〔2014〕100号,2014年7月8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智能养老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民办函〔2014〕222 号,2014 年6 月20 日〕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4〕53号,2014年6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358号,2014年6月16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教职成〔2014〕5号,2014年6月10日〕民政部等部委《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民发〔2014〕116号,2014年5月28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2014年4月17日〕民政部中国保监会全国老龄办《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指导意见》〔民发〔2014〕47号,2014年2月28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2014年2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标〔2014〕23号,2014年1月28日〕民政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4〕17号,2014年1月26日〕【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快社会办医的假设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3〕54号,2013年12月30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3〕23号,2013年12月27日〕民政部《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3〕369号,2013年12月13日〕民政部《关于建立养老服务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的意见》〔民发〔2013〕207号,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假设干意见》〔国发〔2013〕40号,2013年9月28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假设干意见》〔国发〔2013〕35号,2013年9月6日〕民政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3〕127号,2013年7月30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函〔2013〕236号,2013年7月19日〕《养老机构管理方法》〔民政部令第49号,2013年6月28日〕《养老机构设立可方法》〔民政部令第48号,2013年6月28日〕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方法》的通知〔财综〔2013〕56号,2013年4月28日〕商务部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机构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商资函〔2013〕67号,2013年2月17日〕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假设干意见》,并明确“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意见”。
2013年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3年养老保险新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缴费不足15年,可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享受长期养老待遇。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
《社会保险法》的目标:建立没有缺失,覆盖上没有遗漏,衔接无缝隙的社保制度,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
其正式实施,标志着“全民社保”跨越设想,进入实施阶段。
缴费不足15年,两条途径可享受长期养老待遇
“累计缴费满15年,是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的必备条件之一,”长期以来,那些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他们的老年生活缺乏稳定长期的有效保障,对此,《社会保险法》进行了重大完善和拓展,增加了两种处理方式: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种途径都可以让参保人获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
缴费满15年是享受长期待遇的“门槛”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就是说,最
低缴费满15年是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必备条件。
省人社厅副厅长张瑞书介绍说,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
首先是,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3岁,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收支平衡和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其次,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就业,缴费都累计年限,多数人可以比较容易地达到15年;最后,从国际经验来看,实施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基于缴费与待遇领取长期资金平衡的精算结果,大都规定有最低缴费年限。
本文系华律网(中国最大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整理上传,转载注明出处!。
2013年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是2013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
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基本原则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2013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表
2013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表一、缴费标准的调整自2013年开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具体的缴费标准如下:1.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标准城镇企事业单位和城镇集体企事业单位的缴费标准如下:- 城镇企事业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单位缴纳占比为14%,个人缴纳占比为6%。
- 城镇集体企事业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单位缴纳占比为20%。
2.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城镇职工的个人缴费标准如下:- 城镇职工: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养老保险费。
3. 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缴费优惠的人员以下人员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缴费的优惠政策:- 退休人员:按照退休金的10%缴纳养老保险费。
- 在职军人和军转干部:按照工资总额的6%缴纳养老保险费。
- 家庭经济困难的城镇居民:按照家庭工资总额的2%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缴费标准的实施以上缴费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了便于缴费支付,各级社保局将根据缴费标准制定详细的缴费办法和流程,并向单位和个人下发缴费通知书。
1. 缴费时间缴费时间为每个月的1日至15日,逾期未缴的单位和个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违约责任。
2. 缴费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养老保险的缴费:- 银行转账:通过银行自动划账的方式完成缴费;- 现金缴纳: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当地社保局进行现金缴费。
3. 缴费凭证缴费凭证由缴费人员在缴费时向社保局索取,用于单位和个人缴费的证明和记录。
三、缴费标准的重要性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和执行对于保障职工的养老权益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 维护职工权益通过调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能够保障职工在退休后能够获得足够的养老金,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和福利水平。
2. 促进公平公正合理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可以实现不同职业、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有效避免养老金分配不平衡、贫富差距扩大等问题的出现。
3. 保障社会稳定通过确保养老保险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可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做出贡献。
2013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2013退休年龄最新规定在人们的一生中,退休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环节。
退休年龄的规定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2013年,我国对于退休年龄做出了最新的规定,本文将对相关政策进行详细描述和解读。
一、背景介绍退休年龄是指个人从正式工作中离职并享受退休待遇的年龄。
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就业状况以及人口结构各不相同,各国对于退休年龄的规定也存在差异。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日益严重,适时调整退休年龄成为了必然。
二、2013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3年,我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调整和完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若干意见》文件,文件中对退休年龄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1. 女性退休年龄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女性职工的退休年龄较男性要低。
2013年,我国将女性退休年龄由原来的50岁提高到了55岁。
这一调整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女性在现代职场中所处的角色和责任的变化,也体现了性别平等的原则。
2. 男性退休年龄相比女性,男性职工的退休年龄要晚一些。
在2013年之前,我国男性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岁。
然而,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我国决定逐步推迟男性职工的退休年龄。
从2013年开始,每隔几年将男性退休年龄提高一岁,直至最终调整到65岁。
3. 特殊岗位及工种的退休年龄对于一些特殊岗位和工种,如部分军人、公安干警以及部分职业运动员等,他们的工作性质以及工作环境可能存在一定的特殊情况。
因此,在2013年的规定中,我国也对这些特殊岗位和工种的退休年龄进行了一些灵活性的规定,以便更好地符合实际需求。
三、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2013年退休年龄的调整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1. 对个人的影响对于即将退休的个人来说,调整后的退休年龄可能需要他们延迟退休的年限。
这意味着他们需要更长时间地从事工作,并将影响他们个人生活规划和理财计划。
然而,由于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将会相应增加,个人也可以获得更好的退休生活。
2. 对社会的影响随着退休年龄的延迟,劳动力市场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我国养老相关政策汇总
我国养老相关政策汇总
一、养老保险政策:
1.基本养老保险:我国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按照职工在单位缴纳个人和单位缴费的比例确定退休金。
针对城乡居民,我国实行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居民可以自愿加入该养老保险计划,并按照其个人缴费情况享受退休金待遇。
2.补充养老保险:为了提高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我国推行了企业年金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鼓励企业和个人自愿缴纳额外的养老保险费用,以增加退休金收入。
二、养老服务政策:
1.养老院建设:我国政府鼓励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和家庭养老服务,同时也积极支持养老院建设,提供长期照料、护理和医疗服务。
政府提供了相应的改造和发展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院的建设。
三、养老福利政策:
1.养老补贴:我国对特困人员、残疾人、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养老补贴,确保他们的基本养老需求得到满足。
政府通过社会救助和慈善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帮助这些群体解决养老问题。
2.养老护理:我国政府推行养老护理补贴政策,鼓励养老院开展康复和护理服务。
政府通过资金支持提高养老院的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老年人获得专业的养老护理。
为了应对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政府不断完善养老相关政策,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和待遇水平,促进养老服务的发展和提高养老福
利的质量。
同时,政府也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领域的投资和服务,以共同应对养老问题。
2013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3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益明显,养老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为了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2013年,我国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致力于提供更加全面、便捷、优质的养老服务。
一、政策支持2013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养老服务相关政策,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该文件明确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和措施,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养老机构建设2013年,我国加大了养老机构的建设力度。
一方面,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了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通过这些措施,我国的养老机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显著提升。
三、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了更好地为居住在社区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2013年,我国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通过在社区建设养老服务中心、设立老年活动室、培训社区工作人员等方式,提高了社区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让老年人能够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全面的养老服务。
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2013年,我国注重培养养老服务人才,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通过开展培训班、设立养老服务专业学院等举措,提高了养老服务人才的整体素质。
这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了提供便捷的养老服务,2013年,我国加大了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
建设了一批老年公寓、养老院等设施,提供了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满足老年人的居住需求。
同时,也加强了对养老设施的监管,确保养老设施的质量和安全。
六、养老服务技术创新为了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2013年,我国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技术的创新。
通过引进先进的养老服务技术,如智能养老设备、远程医疗等,提高了养老服务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这些创新技术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加便捷、安全的养老服务。
七、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为了提高养老服务的信息化水平,2013年,我国加大了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的力度。
2013各地企业退休养老金:政策及趋势介绍
2013年公布出业退休养老金上调这一消息,引起了很多公司离退休人员的注意。
时至今天已经有很多地方也公布了这一消息。
今天小编就与大家一起分析各地养老金增长变化趋势。
2013企业退休养老金增幅最大——北京年末上班族们都在寻思着年底将会发多少的年终奖金,而企业退休人员则关心着来年养老金是否有所增长。
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2013年企业退休养老金上涨指令后,各地离退休人员更是欢欣鼓舞,而这其中最高兴的要是北京地区的退休人员了。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3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显示,2013年北京市离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57.5元调整为39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77.5元调整为310元,增幅分别为9.1%和11.7%。
北京市相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北京企业退休养老金增长是历年来增幅最大的一次,与此同时,北京市的企业退休养老金基数也是全国最高的。
2013企业退休养老金普涨最高——上海北京与上海同属一线大城市,两地除了在宏观经济上会拿来作比较外,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也常常拿来作对比,不同与北京市2013企业退休养老金的调整方案,上海市今年制定的企业退休养老金方案更加亲民,受惠面更加的广泛。
据上海市相关机构显示,2013上海养老金上调最明显的特征是:全市310万的退休人员人均增长15%收入,与此同时,对镇保养老金和农保养老金的人员,同样都增长15%。
根据增长比例推算,2013年上海养老金上调至每人每月增长300元/月,虽然绝对数值不比北京,但今年的企业退休养老金上涨幅度已是上海历年来最高、绝对值最高的了。
此外,对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将会有额外的增加。
2013企业退休养老金悬而未定——广东广东虽然与北京、上海经济实力不相上下,但涉及2013年企业退休养老金的具体方案尚未公布。
广东离退休人员人数众多,在经济转型、民工返乡等外部环境的作用下,2013年企业退休养老金增长额度恐怕难以与北京、上海相比。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最新十大养老政策
对于养老事业、养老行业、养老产业、养老企业来说,2013年被称为“养老元年”。
国家、地方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相关的配套政策支持。
中国养老咨询团队在2013年年末为大家奉上养老政策的饕餮盛宴,汇编整理了关注度最高的十个文件,为大家学习研究养老政策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
NO.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版
文件号:主席令第七十二号时间:2013.7.1
主要内容:新法的内容由原来的50条扩展到了85条,变化主要表现在明确了应对老龄化的战略定位,将每年的农历九月初九设立为老年节,对家庭养老做重新定位,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体系,更加注重对老年人的日常服务,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优待水平,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保障老年人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
上榜理由:从法律高度对养老行业产生影响。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NO.2《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
文件号:民政部令第48号时间:2013.7.1
主要内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为开办养老机构设立了门槛,包括床位数在10张以上,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等。
上榜理由:明确了养老机构的准入门槛。
发布单位:民政部
NO.3《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文件号:民政部令第49号时间:2013.7.1
主要内容:《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的服务内容、内部检查、监督管理做了规定。
按照管理办法,养老机构应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
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
上榜理由:明确了养老机构的管理要求和监管部门。
发布单位:民政部
NO.4《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文件号:国发〔2013〕35号时间:2013.9.6
主要内容:《意见》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是政策措施,第四部分是组织领导。
《意见》提出,要着重统筹把握四个关系:一是兼顾事业和产业,二是兼顾当前和长远,三是兼顾中央和地方,四是兼顾城镇和农村。
上榜理由:《意见》明确了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基本定位、依靠力量、主要路径和最终目标,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发布单位:国务院
NO.5《国务院常务会议: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措施》
时间:2013.8.16
主要内容:会议要求加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分层分类提供养老服务;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把服务亿万老年人的“夕阳红”事业打造成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使之成为调结构、惠民生、促升级的重要力量。
上榜理由:明确提出要在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让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
发布单位:国务院常务会议
NO.6《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文件号:京政发〔2013〕32号时间:2013.10.12
主要内容:《意见》提出,扶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鼓励个人利用家庭资源就近就便开展为老服务。
同时,将制定社区托老所管理办法,确立社区托老所的设置标准、职责功能等制度规范,社区托老所按照民办非企业或工商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社会资本可以利用居民住宅举办社区托老所。
上榜理由:《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地方贯彻文件的范例。
发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NO.7《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本市养老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
文件号:京政办发〔2013〕56号时间:2013.10.31
主要内容:明确了北京市养老机构建设的目标为2015年12万张养老床位,2020年为16万张;养老机构的供地与建设方式;提出鼓励与扶持政策,提高了非营利养老机构床位的补贴力度;加大了政府投入力度;强调了配套医疗服务的建设和保障措施。
上榜理由:地方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配套政策范例。
发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NO.8《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草案)
时间:2013.11.19
主要内容:条例草案明确政府应当通过补助投资、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运营养老机构。
针对当前部分政府投资办养老机构建设标准过高、偏离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等问题,条例草案也作出相关规定,其入住条件和评估标准由民政部门制定。
在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方面,养老机构依法享受规定的优惠。
(征求意见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
上榜理由:上海市将1998年颁布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上升为地方立法,是民政部令48号、49号的地方版,有较强参考和指导意义。
发布单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NO.9《2013年民政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件号:民发〔2013〕127号时间:2013.7.30
主要内容:《意见》指出,养老机构应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入院、制定护理计划和风险防范的主要依据。
对于经评估属于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失独等老年人,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安排入住。
《意见》还指出,老年人能力评估将以确定老年人服务需求为重点,突出老年人自我照料能力评估,评估指标应当涵盖日常行为能力、精神卫生情况、社会参与状况等方面。
对老年人经济状况、居住状况等方面的评估,可根据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养老服务资源状况、护理或养老服务补贴相关政策等综合制定。
《意见》要求各地2013年底前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开展评估地区范围,做好组织准备工作,落实评估机构和人员队伍。
上榜理由:该指导意见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的指引性文件,并对各地的实施方案规定了时间节点。
发布单位:民政部
NO.10《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办法》
文件号:财综〔2013〕56号时间:2013.4.28
主要内容:办法所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2013年至2015年由财政部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的农村幸福院设施修缮和设备用品配备等工作。
农村幸福院,是指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管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等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
包括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灶、老年人活动中心等。
上榜理由:农村养老项目专项资金补助。
发布单位: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