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生态责任运行机制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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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运行机制调研报告

政府部门运行机制调研报告

政府部门运行机制调研报告政府部门运行机制调研报告摘要:政府部门作为国家权力机构,具有重大的决策和执行职责。

为了提高政府部门的效率和有效性,本调研报告对政府部门的运行机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通过调研分析,本报告提出了对政府部门运行机制进行优化的建议,以期为提高政府部门的绩效提供参考。

一、问题背景:政府部门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

然而,随着社会变革的推进和新兴科技的发展,政府部门的运行机制亟待进行改革和优化,以适应新的挑战和需求。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法。

针对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的专家进行了访谈,同时还针对广大民众进行了问卷调查,以获取全面的信息和意见。

三、调研结果:1.形式主义问题:调研结果显示,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工作重心偏离实际。

主要表现为工作重要性不等、工作进程不明确、工作内容有重复等。

2.信息沟通不畅:政府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通,导致信息传递速度慢、效率低。

这使得政府部门难以充分了解社会需求和问题,并及时做出反应。

3.权责不清:政府部门之间的权责边界模糊,导致工作职责不明确,责任推诿。

这种状况也给决策和执行过程中造成了困难和延误。

4.创新不足:政府部门创新意识不强,缺乏对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应用。

这使得政府部门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和经济环境,影响了工作效率。

五、调研建议:1.加强组织规划:政府部门应进行组织规划,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

同时,要加强内部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2.优化信息化建设:政府部门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沟通平台,提高信息传递的速度和效率。

3.明确权责边界:政府部门应清晰划定权责边界,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这将有助于提高决策和执行的效率。

4.鼓励创新:政府部门应鼓励创新,培养创新意识,加强对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应用。

这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适应能力。

论政府在生态治理中的主导地位

论政府在生态治理中的主导地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提到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任务时,指出“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1〕明确了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生态治理的结构。

2018年,生态环境部的组建和职责整合,强化了政府在生态治理中的主导地位。

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生态治理进程,提升生态治理效率,需要科学把握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主导地位的内涵和要求。

一、生态治理的含义和政府主导地位的角色定位1.生态治理的含义传统的公共行政理念将政府作为理所当然的公共责任承担者,强调政府作为统治主体的单一性。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治理”理论逐渐在西方兴起。

进入21世纪,西方治理理论已形成多个流派,但都主张去除或弱化政府权威,提倡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参与民主化、治理方式制度化,在此基础上,实现“善治”的目标,缓和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矛盾。

在西方话语语境中,“治理”一词意味着政府的分权和社会自治。

西方治理理论探求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的主旨要义,对我们开展生态治理具有重要启示。

反思我国政府在生态治理中的角色,就是要改变传统的政府单一生态治理的局面,转向多元共治。

但西方治理理论有其特殊的社会背景,我们不能完全照搬。

在我国生态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特别委托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20MYB04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成晓曼,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副教授。

摘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是生态治理的主体力量,其中政府在三大主体中居于主导地位。

生态治理中政府的主导地位有特定的涵义和角色定位。

政府主导下的生态治理成效是显著的,但也存在政府自身生态责任履行不充分、生态治理主体发挥作用平衡协调机制不健全、各级政府生态意识不统一、区域生态治理力度不协调等现实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政府主导地位的前提要求;要明确政府主导作用机理,避免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要抓好生态治理重要环节,强化生态环保工作落实;要保持对西方生态治理理论的清醒认识,走中国特色生态文明道路。

整体性治理与生态型政府运行机制的构建——基于“生态长兴”实践的思考

整体性治理与生态型政府运行机制的构建——基于“生态长兴”实践的思考
十 七 大报 告第 一 次把 “ 生态 文 明” 为全 面建 设 作 小康 社会 目标 的新 要 求 , 强调 要 “ 设 生态 文 明 , 建 基
经 成 为各 国政 府面 临 的重 大现 实挑 战 。
二 、生 态长兴 ” “ 实践 的个 案分析
长兴县位 于浙江 省最北 端 , 有“ 素 鱼米 之乡” “ 、丝
织、 耐火材料、 蓄电池等产业相继兴起 , 成为推动经济
发展 的四大主 导产业 。 由于主 导产业 基本上 都属于 高 能耗 、 高污染的传统产业 , 长兴在经济 取得快速发展 的 同 时, 资源 和生态环 境支撑也 承受着 巨大 的压力 。产
当说, 出生态型政府建设 问题, 提 将生态文明的理念
中共 宁波市委 党校学报) 2 1 年 第 5期 ) 0 1
政 治 与 社 会
整体性治理与生态型政府运行机制的构建
基于 “ 生态长兴” 实践的思考
周建 民
( 中共 长兴县委 党校 , 江 长兴 3 0 0 ) 浙 10 0
【 摘
要】 中国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决定了政府角色转型、 政府管理及运行机制的创新, 是推进经济转
来看, 生态文 明建 设 已经 呈现 出“ 政治化 ”“ 、全球 化” 、
“ 内部化 ” 的趋 势 。这里 所 谓 “ 内部 化” 是 指生态 保 , 护 的动 力正在 由外部 压力 转 为 内部机 制 ,即通过 有
往几 十 年 中 国粗 放 型的增 长方 式 同特定 的政 府 角色 定位 , 以及政 府运 行模式 已经 形成 了一种 相互 支撑 、 相互 制 约 的 同生关 系。为 此 ,立 足 于生 态文 明的视 野, 构建 生 态型政 府 , 探索 与生态 文 明相 适应 的整体 性 的治理 , 就成 为推动 经济 转型升 级 的关键 所在 。

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政府责任

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政府责任

作者 简 介 : 卫 星 ( 94 , 南舞 阳 人 , 州 大 学公 共 管 理 学 院 副教 授 , 士 , 要 从 事 中 国政 府 与 政 治 研 究 。 高 1 6 一) 河 郑 博 主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是 一 项 具 有 高 度 复 杂 性 的 社 会 系 统 工 程 , 要 全社 会 的 共 同 努 力 。政 府 作 为全 社 会 公 共 需 利 益 的 集 中 代 表 者 和 公 共 权 力 的 天 然垄 断 者 , 主导 社 会 主 是 义 和 谐 社 会 建 设 进 程 的 重 要 因 素 , 某 种 意 义 上 讲 , 谐 社 从 和 会 本 质 上 反 映 着 一 个 社 会 的公 共 治 理状 态 , 征 着 一 定 时 期 表 以 政 府 为 主 体 的公 共 治 理 的 水 平 和 能 力 , 此 , 化 政 府 责 因 强 任 、 设 责 任 政 府 是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的 题 中 应 有 之 建
任。
关键 词 : 谐社 会 ; 府 责任 ; 治 责 任 ; 律 责 任 ; 政 责 任 ; 德 责 任 ; 态 责 任 和 政 政 法 行 道 生 中图分类号 :O5 D 3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02 5 (o 6 O 一0 4O 10 -3 9 2 0 )2o 5一4

政 府在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谐 社 会 中 的政 治 责
任 政 治 责 任 是 政 府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在 履 行 应 有 的 政 治
义 务 时 所 应 承 担 的职 责 , 体 现 于 现 代 民 主政 治 在 调 节 和 控 它
引 导好 、 挥 好 各 方 面 的 积 极 性 , 现 好 、 护 好 、 展 好 人 发 实 维 发 民群 众 的根 本 利 益 。 只 有 如 此 , 府 才 能 得 到 人 民 的 拥 护 , 政 也 只有 这样 , 现 社 会 和 谐 建 设 美 好 社 会 的 目标 才 能 实 现 。 实 ( ) 府 必 须 坚 持 社 会 主义 方 向 ,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负 责 。 2政 对

我国政府生态责任运行机制研究

我国政府生态责任运行机制研究
学 发展观 , 建设 资 源节约 型 、 环境 友好 型社 会 , 国际
责任政 府 是 现 代政 府 的重 要标 志之 一。所 渭 政府 生态责 任 , 指 在 生 态 文 明 时代 , 责任 政 府 是 在 的现代 化背 景 中 , 府在 生态 建设 、 境保 护 以及 政 环
社 会 和我 国政府 对 生态建 设 和保护 环境 、 约 资源 社 会 可持续 发 展 方 面应 承 担 的义 务 和 职 责 。其 节 问题 有 了里程 碑意 义 的认 识 , 并且 已经 开始 了 全方 内涵 特征如 下 : 位 的绿 色行 动 。生 态 环境 问题 的严 峻形 势 和人 类 的理性反 思 , 得 人类社 会 从工业 文 明时代 向 生态 使 组 织和公 众从 不 同角度 审视 着 或 运用 不 同手 段 保 的历 史 阶 段 扮 演 了不 同 的 角 色 , 如 “ 治 人 ” 诸 政 、 等¨( 。有 学者 认为 , J 我们所 处 的时 代是 “ 府 时 政 代 ” 这主要 是 因 为 现代 政 府 在 当今 社 会发 展 中扮 , 演着越 来 越 重 要 的 角 色 ’ 。 当今 世 界 , 国 都 各
的责任 主要表 现 为五 种 具 体 形 式 : 治 责任 、 政 法律 任 显得特 别 的神圣 而重 要 。
责任 、 政责 任 、 德 责 任 和 生 态 责任 。其 中政 行 道
3公共 政 策性 。现代 政府 是 责 任政 府 , . 而政 府
府 生态责 任是 一种 新世 纪 、 阶段 的新 责 任 。如何 的 主要职 责就 是制定 与执 行公 共 政 策 , 新 因此 政府 的 科学 地 构建政 府生 态责 任运行 机 制 , 充分发 挥 政府 生 态责任 必然 体 现 为 公 共 政 策 性 。 一 方 面 向社 会

生态政府的构建研究

生态政府的构建研究

生态政府的构建研究口吴星万景霞(西南大学育才学院管理学院,重庆401524).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态环境持续恶化。

政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必须树立起科学的生态观,明确自身的生态责任,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并提高其政策执行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政治与生态环境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关键词:生态政府生态保护生态责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多次郑重提出,在建设社会t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社会丰义精神文明。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时,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安全,推进qj态文明,关键环节在于政府的管理,重点在于构建生态政府。

所谓生态型政府,顾名思义,就是以生态优先为价值取向的政府。

也就是说,政府在制定各项政策,实现社会管理职能时要以生态良性发展为宗旨和目标。

在当今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变的过程中,只有建立生态政府,才能促进政治与生态环境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一、构建生态政府的必要性分析1.满足政府自身的发展需要。

政府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有其特有的职能和使命,凶此,它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要从外界汲取新的思想,并及时地把这种新思想导入政府机构的只常工作,并不断地同外部世界进行着信息交流,进而根据新的信息和环境的变化对政府管理机制、权力结构和组织文化等进行重新组合。

同时,也需要公众对政府的决策、执j,和事后的评估进行全过程的介入和监督。

从这个意义讲,“生态政府”是面向民众、面向公务员、面向世界的。

在牛态学看来,没有一种生命机体是可以孤立存在的,都必须同周围环境进f J二物质交换才能生存。

那么,政府作为整个社会系统中最为重要的子系统,其体系自身就存在着由生态型向非生态型转型,继而冉出非生态型向生态型转型的协调运转SL镥=J的属性(最明显的表征就是政府内部埘接受外部的物质、人员、信息等能量进行牛态性整合以此来促进政府职能的高效发挥)。

浅谈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与作用

浅谈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与作用

浅谈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与作用作者:李春雷来源:《行政与法》2014年第12期摘 ; ; ;要: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初期,我国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

目前,我国正面临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

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新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之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必将对生态环境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

本文认为,要改变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局面,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其责任不可推卸,作用不可忽视。

关 ;键 ;词:生态文明;环境危机;政府责任;作用中图分类号:F124.5 ; ; ; ;文献标识码:A ; ; ; ;文章编号:1007-8207(2014)12-0065-04收稿日期:2014-10-20作者简介:李春雷(1979—)男,吉林松原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基础课教研部讲师,研究方向为伦理与现时代。

目前,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公众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党的十七大以来,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依然存在生态环境不断受到破坏、资源短缺、生物不断减少等一系列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之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必将对生态环境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

而肩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对政府而言,是机遇亦是挑战。

一、我国生态环境的现状自党的十七大至今,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了很多理论探索和实践。

在科学发展理念指导下,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走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等目标,实施了如“生态省建设”,“循环经济发展”,“优先发展区”等措施。

政治生态的调研报告

政治生态的调研报告

政治生态的调研报告政治生态是指一个社会政治运行的自然环境,包括政府的行为、政治制度、政党和政治家的行为等因素的综合体。

为了了解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生态,需要对其政治环境进行调研并撰写报告。

下面是一份关于政治生态的调研报告,总字数为700字。

调研报告:一、引言政治生态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环境,是政治制度、政治机构、政治文化等的综合体。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我国政治生态的现状和问题,为政治改革和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二、调研方法1. 采取问卷调查法,对5000名随机抽取的公民进行调查。

2. 参观政府机构、政治学研究机构,了解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的现状。

3. 阅读相关文献和研究报告,了解政治生态的理论和发展。

三、调研结果1. 政府行为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大部分公民对政府行为持肯定的态度,认为政府在国家建设和民生改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也有相当一部分公民对政府的不透明、不负责任的行为表示不满。

2. 政治制度调研发现,我国的政治制度有着一定的优势,比如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权力过于集中、民主制度的不完善、选举中存在的问题等。

需要进一步完善政治制度,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3. 政党与政治家我国政治生态中的政党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核心作用。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公民对党的领导比较满意,认为党的工作有助于国家发展。

但也有一些公民对党的一党独大的现象表示担忧,提出要加强其他党派的作用。

政治家是国家治理中的重要角色。

调研发现,一些政治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着不负责任的行为甚至腐败问题。

需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政治家的道德和能力建设。

四、问题分析1. 政府行为中的不透明和不负责任问题,可能与政府机构中的权力过于集中、监督机制不完善等有关。

2. 政治制度中的问题可能与权力过于集中、民主制度的不健全、选举中的问题等相关。

3. 政治生态中的不良现象可能与政治家的不负责任和腐败问题等有关。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责任政府的职能建设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责任政府的职能建设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责任政府的职能建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写进五年规划的任务目标,再次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关乎民族长存的重大意义。

作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主体的政府,肩负着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融入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重要职责。

但在现实层面中,各级政府普遍存在责任缺失,包括环境治理主体缺位、职能划分不清和治理主体、手段单一等问题。

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优化落实责任政府职能:倡导生态文明观念和树立绿色政绩观、健全环境制度建设和加强环境监管、推动市场化机制运行和扩大社会参与、加速环境立法和加强环境执法等。

标签:生态文明;政府;责任;职能党的十八大正式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建设发展体系,成为中国梦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写进五年规划的任务目标,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生态文明建设既事关发展方式,又事关人民福祉。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既意味着对之前“建设美丽中国”目标的继承,也意味着一系列新的制度优化的开始,具有关乎民族长存的重大意义。

一、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府责任及缺失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体的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融入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既是其应承担的责任,也是其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服务的体现。

但在现实层面中,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的责任缺失也不容回避,政府理应对造成环境问题的各种深层原因进行反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政府主导和推动作用生态环境作为公共性产品的特点决定了其必须由政府主导调控,可以说,生态职能和生态责任是国家政府职责的应有之义。

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政府应倡导良好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方案近年来,随着全球变暖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中之重。

在这种背景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

以下是我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方案。

一、建立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政府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最主要力量,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将对环保工作的开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强协同配合,避免政府部门之间互不协调、各自为政的情况发生。

具体措施可以是:1. 建立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定每半年或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负责环保工作的国家环境保护部门主持。

2. 将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考核体系,以评比各政府部门环保工作的成效,并据此对政府部门进行奖惩。

3. 在政府部门之间选择代表,设立联络员,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加强沟通交流。

4. 在生态环保工作受到关注的区域设立政府部门联合办事处,共同协作配合,加大保护力度。

二、加强企业自觉参与企业是环保工作的主体之一,加强企业的参与度,切实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是推进生态环保的重要举措。

具体措施可以是:1. 对环保行为表现良好的企业,给予税收奖励或其他优惠政策作为奖励,激励企业参与环保工作。

2. 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给予罚款或其他惩罚政策,以切实约束企业的环境行为。

3. 设立生态保护奖,以业绩衡量企业的生态保护工作,鼓励企业在生态保护上投入更多精力和资源。

4. 在涉及到环保问题的企业内部设立环保监察小组,对企业的环保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是构建生态环保联动机制的重要环节。

具体措施可以是:1. 加强媒体的参与,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平台,加大环保信息的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环保知识和信息。

2. 投放环保广告,鼓励大众走出家门,加入到各类生态保护行动中来。

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政府责任与市场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政府责任与市场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政府责任与市场机制生态环境保护一直是全球关注的焦点问题,相关部门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并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

一、相关部门责任相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有重要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立法制定:相关部门应当通过法律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

例如,制定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环境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2. 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相关部门还需要加强环境监测等工作,保障环境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3. 保障投入: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包括加大环境治理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的投入等,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4. 宣传教育: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二、市场机制市场机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也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可以更好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环境保护。

1. 环保产业:市场机制可以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通过市场竞争来提高环保技术的创新水平,推动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

2. 环保产品:市场机制可以通过市场调节环保产品的价格,提高环保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推动环保产品的普及应用。

3. 奖励机制:市场机制可以通过设立环保奖励机制来激励环境保护的积极行为,例如对环保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奖励资金等奖励。

4. 约束机制:市场机制也可以通过设立环境污染费用、罚款等约束机制来惩罚环境违法行为,促使企业优化生产结构,减少环境污染。

三、相关部门责任与市场机制的结合相关部门责任与市场机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应当相互结合,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1. 相关部门引导:相关部门应当通过引导,促进市场机制的发挥作用,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

例如,设立环保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环保产业。

2. 相关部门监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场机制的监管,遏制市场乱象,保护环保产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履行责任清单机制构建——以环保部门机构垂直管理改革为背景

我国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履行责任清单机制构建——以环保部门机构垂直管理改革为背景

2020年第5期我国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履行责任清单机制构建——以环保部门机构垂直管理改革为背景熊超[摘要]文章分析指出我国生态环境部门存在非规范化担责现象,环保部门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后,该现象在某些方面仍然存在,表现形式为“尽职亦被追责”“客观履职不能也被追责”的情形会时有发生。

为此,针对生态环境部门履责构建系统科学的责任清单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文章认为该机制的构建首先应该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充分依靠人大力量、争取政府最大支持,并利用社会力量的广泛监督来参与其中,在此之上,生态环境部门可从综合决策、统一监督管理、监管工业企业三个方面依法划清自身职责范围、科学确定部门尽职要求,构建自身尽职免责体系,从而保障和激励部门职责的充分履行。

[关键词]垂直管理改革;生态环境部门;责任清单;尽职免责[作者简介]熊超,广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西教育法治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广西南宁530004[中图分类号]D6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434(2020)05-0043-11党中央于2015年提出了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以下简称“垂改”)的指导意见①。

改革后,生态环境部门相比改革前,工作掣肘有所减少,形式上非规范化担责问题似乎也有所减少,但在深层次上会更加隐蔽和难以规避,某种程度上甚至增加了生态环境部门被非规范化追责的可能,因而科学构建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履行清单机制势在必行。

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为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履行责任清单机制的构建和完善提供了机遇。

为此,本文主要就构建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履行责任清单机制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如何科学构建该体制进行深入分析,通过该机制的建立健全来激励和保障生态环境部门履职尽责。

一、问题提出:相关实践问题与研究现状(-)实践问题2015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施行,明显加大了对环保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环境[基金项目]环保垂改对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履行影响系列研究成果;2020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治理广西海港码头违法倾倒堆填法律机制研究"(2020KY01002);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资助①2015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该建议中明确指出,要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如何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如何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如何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关乎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首先,明确政府的主导责任至关重要。

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应当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这包括确立严格的环境标准,明确哪些行为是被允许的,哪些是被禁止的。

同时,政府要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例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厂等基础设施,为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在执法方面,政府需要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建立专门的环保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对于那些违规排放污染物、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和个人,要给予严厉的处罚,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其次,企业应承担起主要的环境责任。

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往往会对环境产生直接的影响。

因此,企业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之中。

在生产环节,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加强对原材料的选择和管理,优先使用环保、可循环利用的材料。

同时,建立完善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此外,企业还应当定期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发布环境报告,向公众展示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增强公众对企业的信任。

公众也在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每一个公民都应当增强环保意识,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节约资源的好习惯,比如节约用水、用电,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做好垃圾分类,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

同时,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向身边的人宣传环保知识,带动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环境保护。

对于发现的环境问题,要敢于向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

教育也是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的重要环节。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环保教育,将环保知识纳入课程体系,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是一个专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它的工作运行机制是通过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作职责,建立监督机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下面是其具体的工作运行机制:一、建立规章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应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其工作职责、权限和流程。

制度应包括委员会成员及其职责、会议制度、决策程序、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等内容。

同时,还应制定个别细则,明确职能部门和人员在具体工作中的操作细节。

二、工作职责和权限的明确三、定期召开会议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频率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重大事项。

会议应由主要领导担任主持,会议的议题应以委员会的工作为基础,充分听取委员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作出决策。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各项决策和工作安排,以备后续参考。

四、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应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和工作协调。

委员会可以通过常规会议、研讨会、工作通报以及定期发布通知等形式,及时传递工作信息,分享经验和资源,并通过委员会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五、建立监督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通过定期检查、评估和审计,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此外,可以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六、加强内部人员培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应加强对内部人员的培训和提高,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素质。

可以定期组织专业培训课程和讲座,邀请相关专家和学者进行指导,及时了解最新的理论和实践进展,并结合具体工作进行实践探索,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七、建立合作机制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应积极与其他相关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加强与环境保护部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的合作与沟通。

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合作项目等形式,共同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方的合作与共赢。

基于府际关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的构建

基于府际关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的构建

基于府际关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的构建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地区之间的相互影响越来越明显,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也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

构建基于府际关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有助于促进不同地区间资源的共享和合作,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构建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需要确立府际之间的合作机制。

各级政府之间应建立起相互合作、信息共享的机制,形成一个联动的网络。

这可以通过建立跨地区的环境治理合作组织或机构来实现,例如设立区域环境保护委员会。

通过这样的机构,各地区政府可以就共同关心的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制定共同的环境治理目标和政策。

府际之间的信息共享也可以通过建立跨地区的环境数据平台来实现,及时掌握各地区的环境状况,及时共享治理经验和技术。

构建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需要加强府际协作的能力。

为了保证区域环境治理联动机制的顺利运行,需要强化各级政府的环境治理能力。

这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对环境问题的研究和监测能力,还需要培养和提升府际之间的协作能力。

可以通过组织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各地区政府工作人员的环境治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各级政府的环境治理水平。

构建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需要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

在联动机制的运行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各级政府的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这可以通过设立区域环境治理考核指标和评估体系来实现。

各地区政府需要根据这些指标和评估体系,对自身的环境治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自评,发现问题并改进。

也需要建立府际间的监督机制,保证各地区政府按照联动机制的要求进行环境治理,落实环境保护的责任。

构建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需要提升公众参与的意识。

公众是区域环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和监督者,需要积极参与和监督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工作。

要加强对公众的环境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也需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使公众能够对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生态环境治理中的政府与市场作用研究

生态环境治理中的政府与市场作用研究

生态环境治理中的政府与市场作用研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生态环境治理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相关部门与市场在其中的作用愈发凸显。

本文旨在研究生态环境治理中相关部门与市场的作用,并探讨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

一、相关部门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作用相关部门在生态环境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相关部门通过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并对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例如,我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出台,有效促进了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

2.环境监测与评估相关部门部门通过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环境变化情况,为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3.支持与激励措施相关部门通过出台各种支持措施,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例如,对于采取清洁生产技术、节能减排等行为给予税收优惠等激励。

4.环境风险管控相关部门在环境治理中承担着环境风险管控的责任,通过加强监管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

5.国际合作与交流相关部门在生态环境治理中还需要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

二、市场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市场在生态环境治理中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资源优化配置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动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促使其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资源配置,推动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2.企业社会责任市场竞争的加剧,促使企业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主动承担起企业社会责任,积极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绿色消费引导市场机制可以通过绿色产品的推广和宣传,引导消费者实现绿色消费,选择环保产品,促进整个产业链的环保转型。

4.环境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的推动,促使企业加大对环保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动环境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的环保水平。

基于府际关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的构建

基于府际关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的构建

基于府际关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的构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群之间的交流与联系日益紧密,城市群之间的府际关系变得尤为重要。

在这种背景下,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的构建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府际关系的积极发展有助于形成更加紧密的区域合作,从而更好地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治理。

本文将从构建府际关系的角度,探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的构建。

一、加强府际合作,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府际合作是指相邻城市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推动地区发展。

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府际合作能够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共同应对生态环境问题。

加强府际合作,构建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工作。

1.建立跨地区环保合作机制各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往往相互交织、相互关联,单一地区的治理效果有限。

建立跨地区环保合作机制能够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合力应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问题。

可以通过成立跨地区环保协作机构,建立定期磋商机制,共同制定区域性的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共同解决区域内的生态环境问题。

2.加强府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府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有助于促进各地区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经验分享和资源对接。

可以通过建立府际交流平台,定期举办生态环境治理经验交流会议、研讨会等活动,促进各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学习借鉴他地生态环境治理的成功经验,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合作的深入开展。

3.建立区域性生态环境保护基金建立区域性生态环境保护基金,可以为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各地府际之间可以共同设立区域性生态环境保护基金,统筹各方资金,用于推动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如水污染治理、土壤修复、生态景观恢复等项目,从根本上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质量。

建立府际协调机制,是构建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的重要一环。

府际协调机制能够协调各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推动各方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联动发展。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府际协调机制的建立。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机制_整改方案_概述及说明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机制_整改方案_概述及说明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机制整改方案概述及说明1. 引言1.1 概述生态环境保护是当代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当前,随着人类活动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推进,生态环境遭受到严重破坏和威胁,已经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机制就变得尤为迫切。

本文旨在探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机制的必要性,并提出具体方案与举措来实施这一目标。

通过优化立法、调整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以及加强监督与执法力量等方面的改革措施,我们可以期望实现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效果的目标。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2.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机制的必要性:该部分将介绍当前生态环境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分析缺乏有效监管制度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并强调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机制的重要性。

3.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机制的具体方案与举措:该部分将提出在立法层面进行改革措施、调整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以及加强监督与执法力量等方面的具体方案与举措。

4. 实施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机制的挑战与对策:该部分将探讨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挑战,同时提出应对这些挑战的对策和解决方案。

5. 结论:文章将总结主要内容,并强调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机制的重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期望效果。

1.3 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机制的必要性、具体方案与举措以及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挑战进行分析和研究,为相关部门和决策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通过本文提出的建议和解决方案,我们希望能够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监管层面上更加有效地开展,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目标。

2.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制度机制的必要性2.1 当前生态环境的形势和问题当前,我国的生态环境状况仍存在很多问题。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许多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逐渐恶化,自然资源受到了严重破坏。

基于府际关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的构建

基于府际关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的构建

基于府际关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的构建1. 引言1.1 研究背景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已经成为影响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日益显著,区域生态环境面临严重挑战。

在生态环境治理中,府际关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府际关系是指不同行政区域间的相互关系,包括政府部门之间、不同地区政府之间以及国家与地方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在生态环境治理中,跨区域之间的联动机制至关重要,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共同协作,形成一体化的治理体系。

构建基于府际关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加强各级政府间的协作与合作,实现共同治理生态环境的目标,为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为此,本文将探讨基于府际关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的构建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1.2 研究意义生态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各地区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亟待加强和完善。

在这一背景下,构建基于府际关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府际关系在生态环境治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对于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至关重要。

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的概念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治理思路,有利于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实现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高效运行。

构建基于府际关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具有必要性,并且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通过构建相关的步骤和实施方式,可以有效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效果,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文旨在通过研究基于府际关系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的重要性,为未来相关研究提出方向和建议。

2. 正文2.1 府际关系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府际关系在生态环境治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府际关系能够促进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从而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府际关系可以帮助各级政府形成统一的政策和标准,减少政策冲突和协调成本,保障生态环境治理措施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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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生态责任逼行机制构建研究圈刘雅静摘要:在生态文明的时代背景下,政府肩负着义不容辞的生态责任。

本文以政府生态责任运行机制为研究对象,对我国政府生态责任运行机制的内涵特征、体系构建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政府生态责任;运行机制当前,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公共问题越来越凸显,人与自然的关系呈现出越来越紧张的趋势,人民群众对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要求越来越强烈。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公共权力机构的政府,肩负着义不容辞的生态责任。

为了确保我国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建设取得实质性的成效,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政府生态责任,逐步形成和完善政府生态责任运行机制,使其成为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良性循环协调统一的助推器。

一、政府生态责任的界定与现实依据政府生态责任,是指在生态文明时代,在责任政府的现代化背景中,政府对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应承担的责任。

具体地讲,就是政府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凭借行政权力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创造的一个既满足当代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经济社会环境。

政府生态责任有其现实的依据,表现在以下两点:1、生态管理是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生态责任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之一。

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运行生态现代化是一个巨大的、系统的社会工程,分散的企业和个人是无法承担这个责任的。

相反,作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有些企业和个人为追求短期效益与外部效应不惜破坏生态环境,譬如污水排放、空气污染等生态破坏行为都源自于企业与个人的这种趋利行为。

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承担了这一重责,致力于维护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博弈中,政府更着重社会效益与长远利益,其非营利性和公益性可有效保证其生态责任的履行。

2、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运行生态现代化,政府的主导作用是关键的。

政府掌握着关系国计民生的各类资源,并拥有有效配置这些资源的手段。

首先,政府能集中群众的智慧和知识,形成科学的建设发展规划,为生态环境建设留下合适的空间;其次,政府能根据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制定积极可行的计划,集中一切可以集中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生态环境建设;再次,政府可以从实际出发制定适当的规章制度,通过立法机关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进而形成完整的政策法规鼓励保障体系;最后,政府可以运用适当的手段,倡导和推动各类群众团体和有识之士,在提高公民生态道德水平、增强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总之,政府要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义不容辞地把生态责任承担起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政策促进生态现代化目标的运行。

二、生态责任运行机制的特定内涵与构建原则国际社会、各国政府已经达成了共识,要改变人类的发展模式和生存模式,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社会。

作为担当关键角色的政府如何把生态责任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中呢?这就涉及政府生态责任运行机制的构建问题。

所谓政府生态责任运行机制,即在生态文明时代,政府为了运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战略目标,充分运用其拥有的权力和资源,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措施,推动、引导、监督、协调、示范、规范、强化和促进全社会共同构建生态文明社会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理。

在构建政府生态责任运行机制的过程中,需遵循以下原则:1、系统性原则。

政府生态责任运行机制的建设是一个渗透国家行政管理多项工作的系统工程,因此,我们必须精心设计、整体规划、分层推进实施,兼顾立法、司法、行政和宏观、中观、微观而运转有序地健康发展。

2、权、责、义相统一原则。

政府生态责任运行机制的形成,其动力来源于执政为民的宗旨,在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观的指导下,将行政权力、行政职责与义务有机统一起来,将生态环保理念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到具体行动之上。

3、科学决策与科学调节相结合原则。

政府应按照生态学、管理学、环境学、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原理的要求,从全局、长远的利益出发,科学地考虑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对政府的生态责任运行机制进行科学决策、指标细化、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与此同时,根据生态环境的发展态势和政府生态责任运行机制在实施过程的效果,进行检查、评价、修正和调节,纠正其机制中不合理的环节与措施,运行其机制不断创新、不断完善。

4、高科技性与人文性相融合原则。

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一方面需要现代技术作支撑,诸如零排放技术、高效节能技术、垃圾回收利用技术、太阳能利用技术等等,另一方面也需要人文科学的引导、规范、管理、教育和奖惩作用。

因此科学而实用的政府生态责任运行机制一定要体现高科技性与人文性有机融合。

三、构建政府生态责任运行机制1、生态教育责任机制当代生态教育强调社会的所有部门投入到相关的教育和交流中,丽惟有政府有如此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因此,各级政府应适度投入,构建多中心治理背景下政府引导、企业和全体公民共同参与的立体的全民生态教育体系,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的宣传力度,以生态文化丰富精神文明,以生态平衡促进社会和谐。

(1)不断创新生态教育的途径。

应把生态环境知识的教育渗透于基础教育的全过程,在相关课程中充分渗透人和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

在中小学校开展普及环保知识的教育,将其渗透到各科教学中,增强学生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责任感;在高等学校非环境类专业教学中开设环境学课;对政府管理者进行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强化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绿色生态教育,宣传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由于使用农药、化肥、地膜和乡镇企业排放各种污染物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同时,应充分发挥和大众联系密切的舆论工具的宣传作用。

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已成为大众的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宣传内容和舆论导向对普通大众的认知和态度有着重要的影响。

所以媒体等舆论阵地应不断加强生态保护知识的宣传,对危害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2)注重教育内容的改进。

在教育过程中,不仅要把相关生态和环境知识传达给民众,更重要的应通过教育培养民众的环境民主意识和生态责任意识,通过教育切实培养民众的生态参与意识与精神。

2、法律约束机制(1)完善环境立法,推进生态管理制度化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法规,走生态管理制度化的道路是政府履行生态责任的重要保证。

因此必须加强环境立法工作,尽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具体而言,要完善我国资源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首先应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内容纳入宪法总则及环境资源的各项法规之中,并使宪法和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在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得到体现。

其次,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增强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操作性、程序性以及各法律法规间的生态相关联性,填补原有法律中存在的不足与真空。

第三,通过立法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回收利用废物上升到国民义务的高度,把资源开发利用的各项要求上升为强制性的法令,规范和约束生产和消费行为。

第四,环境地方立法是推进生态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一环。

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必须积极借鉴国内外、区内外的先进经验,在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固体废物强制回收等方面因地制宜地制定一些具体的、便于操作的法规规章,使循环经济的理念真正落实到位。

同时还要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对已经制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凡是与发展循环经济要求不相符合的,及时修改或废止,确保法制统一o(2)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生态管理常态化生态问题涉及到政府各个部门,对政府的执行力是个巨大的考验。

当前生态管理形势越来越复杂,对担负生态责任的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方面,政府自身在树立可持续发展观的同时,要加强对相关生态法规的学习,在提高自身相关生态知识水平时,遵循法律法规,履行生态责任。

公务员必须及时学习和补充关于资源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执法的科学性、准确性。

特别要强化资源管理、环境保护部门依法行政的权力和权威,杜绝人为干扰,公正执法,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

同时,各级人大要切实发挥好法律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执法的监督,防止出现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打击权力寻租。

另一方面,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系与合作,运行环保、工商、公安、国土管理等多部门横向合作,创造一个多维的生态管理网络,解决环保部门单兵作战力不从心的困难,从整体上提高政府生态管理的执行能力与执法力度。

3、综合决策机制番藏(1)政府应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无论是中长期规划,还是短期规划,都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建立经济、社会、环境保护三者综合考虑在内的决策机制,用政府权威保证生态环境免遭破坏。

在公共决策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要从维护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原则,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对不符合环境质量的行为进行调解,使经济社会的发展符合自然的生态规律。

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应将环境目标作为综合经济指标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列入规划,对破环生态环境的行为,要大力整治。

(2)提高生态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有效降低决策失误率为保证决策的正确性,需要建立三道“保障线”。

一道是决策民主。

重大决策要启动民主决策程序,包括举行行政听证、专家咨询、部门联合会审、公众参与、国际合作、向权力机关报告等。

第二道是决策反馈。

根据生态行政决策后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正效应、负效应,随时做出反馈和调整。

第三道是决策评估。

为了对重大建设项目决策个案的生态效果进行评估,必须建立综合考核项目,企业、地区生态环境的指标体系,以量化考核项目的生态状况。

(3)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决策风险落实到人在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时应引入决策失误的追究机制,迫使行政首长在决策时,采取更民主、更科学的决策方法,从源头上杜绝因行政领导个人因素而造成的盲目开发、生态破坏等恶果。

4、经费投入机制(1)增加政府的财政投入和补贴,保证其连续性运行生态现代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在以往的建设基础上持续地建设。

因此,政府要履行创造良好生态环境的生态责任,就必须加大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

同时,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迫使政府必须加大投资力度,并保证政策的持续性。

(2)实施引致投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民间资本进入生态环境建设领域具有积极的意义。

应消除民间资本进入生态环境建设领域的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障碍,引导民间资本进行生态开发、资源开发、旅游开发等领域,建立民间资本进入的诱导性机制。

具体可采用引致投资的方法,即政府通过优惠措施引导非政府机构按照政府的意愿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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