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复议提出答复通知书
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
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一、张恩琪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案(一)基本案情张恩琪于2013年3月13日、10月16日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9月25日向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基金中心)邮寄信函,主要内容为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对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偏低和少缴、漏缴问题进行强制征缴。
市社保局于2013年10月26日收到信函后,认为其所述问题不属于该局职责,属于市社保基金中心职责,遂将信件转至该中心办理。
该中心于2013年11月29日向张恩琪出具《关于张恩琪信访反映问题的答复》,主要内容为其已经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待遇均由其参保所在区的社保局审批确定,且在审批之前已经本人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事项进行了确认,该中心作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依据区县社保局审批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待遇。
张思琪先是针对市社保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分别提起诉讼,因各自答辩不具备相应职责而申请撤诉,后将两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市社保局向市社保基金中心转交信件行为违法,撤销市社保基金中心上述答复,判令二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对其诉求予以答复。
(二)裁判结果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市社保局具有负责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职能,其于2011年10月19日向与其存在隶属关系的市社保基金中心下达文件《关于社会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受理查处职责分工的通知》,第二项明确规定“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举报、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查处,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请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具体程序由市劳动监察机构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
故市社保局将信件转至市社保基金中心办理并无不当。
市社保基金中心应对原告信函要求事宜作出明确处理,但其未在60天内作出答复,且在此前原告起诉该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隐瞒了市社保局下达上述文件的情况,在答辩状中否认其具备相应职责,导致原告认为起诉被告主体有误而申请撤诉,系未履行法定职责并进行推诿。
答复情况报告的格式范文模板(必备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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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度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1.20•【字号】苏工商人[2006]20号•【施行日期】2006.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度(苏工商人[2006]20号二00六年一月二十日)第一条为落实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责任,提高执法监督的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由接受监督、实施监督和考核评价等内容组成。
第三条本制度的推行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称省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法制处。
第四条与工商行政执法业务有关的省局业务处室(含法制处,下同)接受执法监督的义务是:(一)以省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的,涉案部门应当分别自收到《应诉通知书》、《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法制处提出证明该行政行为合法的全部证据材料,并书面说明该行政行为合法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法制部门收到全部证据和书面说明后三日内进行审查并汇总成行政诉讼答辩状或者行政复议答复书,经涉案部门会签后,在法定期限(省局受送达《应诉通知书》、《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报审判机关或者复议机关。
同时由法制和涉案部门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省局诉讼代理人人选,经局长委托后参加诉讼或复议全过程。
(二)以省局名义作出的信访答复,管理相对人(以下称相对人)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查或者复核的,涉案部门应当自收到信访复查或复核机关要求书面说明或其他具体要求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作出原信访答复的事实、理由、依据,经局办公室审签后报送复查机关。
同时指定一至两名承办人参加复查全过程并配合调查。
(三)以省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撤诉或者撤回复议申请的,涉案部门应当自收到《准予撤诉裁定书》或《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原案案卷(复印件,下同)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个案审查。
工商行政管理制度(3篇)
工商行政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完善常态化监督制度,保证各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____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查、评议、督促、纠正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包括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完善执法监督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手段,积极探索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各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制机构是主管执法监督的工作部门,在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下,负责____、协调、指导和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其他有关机构应当依照其职责规定,做好相关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
第四条执法监督应当遵循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依法行政。
第五条执法监督的范围主要有:(一)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内容是否合法;(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四)行政执法中是否存在____、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越权执法等行为;(五)行政执法公示情况;(六)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七)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六条执法监督主要采取以____式进行:(一)实行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二)实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____制度;(三)实行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听证制度;(四)实行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制度;(五)实行行政复议制度;(六)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七)实行专项执法检查制度;(八)实行法治建设评价制度;(九)实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十)实行执法监督函告制度;(十一)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十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决定采取的其他方式。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范本(全)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范本目录[1]行政复议申请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3]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4]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5]行政复议告知书[6]行政复议申请转送函[7]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8]被申请人答复书[9]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一)[10]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二)[11]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12]责令受理通知书[13]责令恢复审理通知书[14]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15]恢复审理通知书[16]延期审理通知书[17]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18]行政复议调解书[19]行政复议和解书[20]行政复议决定书[21]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22]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23]行政处分建议书[24]行政复议意见书[25]行政复议建议书[26] 行政复议案件登记表[27] 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28] 行政复议(来件处理)审批表[29] 行政复议(补正通知)审批表[30] 行政复议相关材料查阅登记表[31] 行政复议(告知)审批表[32]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审批表[33] 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审批表[34] 行政复议(中止)审批表[35] 行政复议(恢复审理)审批表[36] 行政复议(停止执行)审批表[37] 行政复议(终止)审批表[38] 行政复议(鉴定)审批表[39] 行政复议(延期审理)审批表[40] 行政复议(调解)审批表[41] 行政复议(听证)审批表[42] 行政复议听证通知书[43] 行政复议听证记录[44] 行政复议委托鉴定函及鉴定交费通知书[45] 行政复议文书送达回证[1] 行政复议申请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单位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被申请人:(名称)行政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此致(行政复议机关名称)附件:1.申请书副本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其他有关材料份4.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年月日[2] 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单位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被申请人:(名称)行政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确认)以上记录经本人核对,与口述一致。
最高院公布十大不作为案例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关于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15日下午举行新闻通气会,首次通报人民法院关于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表示,此次通报的案例旨在通过法院行政审判提供司法监督和司法审查,治理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现象。
十大案例具体如下:1.张恩琪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案2.张风竹诉濮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案3.彭某诉深圳市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行政不作为案4.钟华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行政不作为案5.王顺升诉寿光市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案6.沈某、蔡某诉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7.兰州宏光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诉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不作为案8.赵永天诉凤阳县武店镇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案9.艾立仁诉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不作为案10.张美华等五人诉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行政不作为赔偿案一、张恩琪诉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案(一)基本案情张恩琪于2013年3月13日、10月16日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9月25日向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基金中心)邮寄信函,主要内容为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对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偏低和少缴、漏缴问题进行强制征缴。
市社保局于2013年10月26日收到信函后,认为其所述问题不属于该局职责,属于市社保基金中心职责,遂将信件转至该中心办理。
该中心于2013年11月29日向张恩琪出具《关于张恩琪信访反映问题的答复》,主要内容为其已经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待遇均由其参保所在区的社保局审批确定,且在审批之前已经本人对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事项进行了确认,该中心作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依据区县社保局审批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待遇。
张思琪先是针对市社保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分别提起诉讼,因各自答辩不具备相应职责而申请撤诉,后将两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市社保局向市社保基金中心转交信件行为违法,撤销市社保基金中心上述答复,判令二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对其诉求予以答复。
复议答复书范文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
复议答复书范文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下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时,受害人有权取得行政赔偿: 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 ___规定征收财务、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参考资料:非诉讼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行政复议答复书是由被申请人制作的文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是由行政复议机关制作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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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12.12.18•【文号】工商法字[2012]227号•【施行日期】2012.1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刑法综合规定与解释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工商法字〔2012〕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局)、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强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工商机关)、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协作配合,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切实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共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针对衔接配合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关于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商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五条规定,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负责,按程序审批后依法移送。
工商机关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供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案件情况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意见等案件的全部材料,并将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目录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案件情况调查报告应当说明行为人的违法事实、法律依据以及工商机关意见等。
工商机关移送案件前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并抄送同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对于工商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回执上签字;其中,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在转送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工商机关,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尊敬的申请人:感谢您对我部门的信任和支持,并对您的行政复议申请予以受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部门已经对您的申请进行了审查,并作出了如下答复:一、受理事项您的行政复议申请涉及XXXXX事项,我部门已经对您的申请进行了受理,并将依法进行复议审查。
二、复议结果经过认真审查,我部门对您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我部门作出了以下复议结果:1. 关于申请事项一的复议结果经核实,您针对申请事项一的复议请求,我部门认为XXXXX。
基于该事项XXXXX的原因,我部门决定XXXXXXXX。
具体XXXXX。
请您予以注意。
2. 关于申请事项二的复议结果针对申请事项二,我部门XXXXXXXXXXXXX。
鉴于该事项XXXXXXXXX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我部门决定XXXXXXXXXXXXXXXX。
具体XXXXX。
请您予以了解。
三、救济途径说明根据相关法规,如果您对本行政复议答复有异议,您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XXX日内,依法向XXX(行政复议机关)申请XXXXXX。
四、其他事项说明在办理过程中,我部门XXXXXXX。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请注意,本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为电子版,请您妥善保存,如需纸质版复印件,可于办理时向我部门工作人员提出申请。
再次感谢您对我部门的信任和支持。
我部门将一如既往地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依法行使职权,为您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
谢谢!此致XXX行政复议机构日期:。
韩玲、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工商)二审行政判决书
韩玲、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工商)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0【案件字号】(2020)鄂01行终65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曾文亮罗浩朱金梅【审理法官】曾文亮罗浩朱金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韩玲;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人民政府【当事人】韩玲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韩玲【当事人-公司】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人民政府【经典案例】涉港澳台案例【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韩玲【被告】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两被上诉人具有案涉的法定职责。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冻结证据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两被上诉人具有案涉的法定职责。
本案中,上诉人韩玲诉称“一审法院将上诉人同一申请行为认定为两次申请┈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原审判决并没有作此项认定,只是认定“原告主张被告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同一行为作出了两个不同的行政行为的理由不能成立"。
至于上诉人诉称的第二条理由即上诉人递交了认为完整的材料后,被上诉人就应当为上诉人办理变更登记。
对此主张,原审法院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作了受理窗口的形式审查和受理后的实质审查的阐明。
并最终作出“原告在向被告市市场监管局邮寄的申请材料中,仅有其本人签署的《办理变更登记申请书》以及其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告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以上规定认定其申请属于‘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并无不当。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二、行政复议申请接待笔录三、行政复议申请补正告知书四、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或不予受理)审批单五、提出答复通知书六、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七、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八、行政复议证据材料收据九、证据清单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十一、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代理人用)十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公民的委托代理人用)十三、送达回证十四、不予受理决定书十五、不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审批单十六、行政复议(中止、延期、终止)审批单十七、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十八、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一)十九、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二)二十、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一)二十一、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二)二十二、行政复议的决定延期通知书二十三、行政复议恢复审批单二十四、行政复议恢复通知书二十五、行政复议质证审批单二十六、停止执行通知书二十七、不予停止执行通知书二十八、行政复议委托鉴定审批单二十九、行政复议决定审批单三十、行政复议决定书三十一、责令履行通知书三十二、责令受理通知书三十三、强制执行通知书三十四、强制执行申请书三十五、行政复议决定反馈表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民族、住址、工作单位、通信邮编、联系电话;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被申请人:(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联系方式)行政复议请求:(要求撤销或变更某具体行政行为,或要求确认某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责令限期履行某法定职责。
要求国家赔偿的应写明赔偿方式及赔偿数额)事实和理由:(具体展开,可分条分点阐述)此致(行政复议机关)附件: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备注:1 、要求追加第三人的,请写明第三人的基本情况;2 、委托他人代为复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行政复议申请接待笔录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人员被接待人接待告知:我们是市政府法制办复议应诉处工作人员, 因的特殊情况,你不能提交书面复议申请书,我们特为你制作复议申请笔录,你是否同意?答:问:你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单位、联系方式?答:问:被申请人是谁?为何申请行政复议?答:问:复议请求是什么?答:问:事实和理由?答:问:有哪些证据材料要提供?要证明什么内容?答:问:其他有何要求或有何补充?答:宣读笔录(或自行阅读),对以上记录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注明日期。
行政复议公函
行政复议公函范文一申请人:余某被申请人:玉环县民政局住所地:玉环县玉城街道康育北路123号法定代表人:陈毅法职务:局长委托代理人:马学庆,男,系被申请人党组副书记。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于2022年2月14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1.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违法。
2.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复议产生的合理误工、打印、交通、咨询费等费用共1600元。
申请人称:申请人于2022年12月6日向被申请人挂号邮寄了两份书面《信息公开申请》,经中国邮政给据业务查询系统查询被申请人于2022年12月14日收到上述材料,邮件号码:XA44360924551,其中一份内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等要求被申请人公开请求公开贵局负责人接待日和接待地点(详见信息公开申请),然而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为此,申请人特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违法,并承担申请人因复议产生的合理误工、打印、交通、咨询费等费用共1600元。
申请人提交以下证据:证据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据2、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打印件,以证明申请人于2022年12月6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事实;证据3、国内挂号信函收据及编号,以证明申请人邮寄挂号信的事实;证据4、邮件全程跟踪查询单,以证明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事实;证据5、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各一份以及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一份。
被申请人答复称:一、据申请人余浩所述在2022年12月6日,向被申请人邮寄了两份书面《信息公开申请》挂号信,经中国邮政给据业务查询系统查询认为被申请人于2022年12月14日收到上述材料。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字号】沪工商法 (2015) 229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复议正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通知沪工商法(2015) 229号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复议工作规则为规范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行政复议工作,加强执法监督,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的有效实施,结合市局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复议审理工作规则(一)复议机关与复议机构市局是复议机关,依申请办理申请人不服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除外,以下简称区县局)、机场分局、检查总队作出的属于工商职能行政行为的复议案件。
市局法制处(以下简称法制处)是复议机构,具体办理复议事项,履行复议职责。
(二)受理收到复议申请后,由法制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复议人员承办案件。
对决定受理的申请,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法制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复议申请,应当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并送达给申请人。
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制作《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通知被申请人依法答复。
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的,应当制作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给第三人。
(三)审理被申请人应当在《行政复议受理案件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及其他答复材料。
逾期提交的,视为没有提交。
被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有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卷,并制作《证据目录清单》,写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以及所要证明的事项。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另行装订成册,并告知承办人。
行政复议答复函通知书送达回证范本
行政复议答复函通知书送达回证范本[标题]行政复议答复函通知书送达回证范本尊敬的[申请人姓名]:[开头部分]非常感谢您对[相关机关名称]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我们已经完成了您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并就此作出了具体的答复。
特此通知您,并将相关答复内容如下:[答复内容部分]正文第一部分,概述案件背景和审理情况。
根据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仔细审查了您的申请材料,并充分了解了案件的事实和相关证据。
在此基础上,我们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了全面、公正的审理。
正文第二部分,详细阐述答复意见。
根据对您的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分析,我们认为您在申请中所述事实与证据不能证明[申请事项]有明显的法律依据或不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因此,我们决定维持原行政决定,并不予支持您的行政复议请求。
正文第三部分,设置落款信息,并表明送达回证的要求。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条的规定,本答复函通知书自送达之日起进入法律效力,您可以根据该法的规定,重新提起行政讼追诉诉讼。
请您在收到本函后,填写下方的回证,并将其返还给本机关,以确认本答复函通知书的送达。
福建省[相关机关名称]日期:年月日回证:本人确认收到以上《行政复议答复函通知书》,并已阅读了相关内容。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为行政复议答复函通知书送达回证范本,请您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行政复议书面答复书
行政复议书面答复书题目:行政复议书面答复书尊敬的申请人:您好!感谢您对本机关行政决定向行政复议的支持和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关已经审核了您的行政复议申请,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调查。
现将我方的答复如下:一、复议事由和背景根据您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了解到您对本机关最近作出的XX行政决定存在异议。
经过核实和研究,我们明确了复议事由和背景情况如下:(这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描述,包括事实经过、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等)二、复议意见及解释我们认真审议了您的复议请求和相关材料,并仔细研究了您提出的理由和主张。
对于您的复议请求,我们意见如下:1. 复议请求一(这里具体描述复议请求一的内容)解释:(这里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对复议请求一进行解释和回应)2. 复议请求二(这里具体描述复议请求二的内容)解释:(这里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对复议请求二进行解释和回应)三、决定经过权威部门的研究和评议,本机关复议决定如下:1. 维持原行政决定(这里对于某些请求,本机关可能决定维持原行政决定)2. 作出新的行政决定(这里对于某些请求,本机关可能决定作出新的行政决定)3. 改变原行政决定(这里对于某些请求,本机关可能决定改变原行政决定)最后,请您知晓,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我机关采取了充分的审慎和公正原则,确保了您的合法权益。
希望您对本次答复表示满意,如对本次答复有任何异议,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也请您继续关注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珍爱公民权益,共同推动社会正义。
衷心感谢您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支持与合作!此致礼!。
行政复议第三人的回复合集
行政复议第三人的回复(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三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依据你机关第三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文号:********)的要求,现答复如下:********(针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同时说明作出该详细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
此致(行政复议机关名称)附件:********1、第三人答复书一式**份2、证据材料清单及相关证据3、授权托付书及托付人身份证明材料(有托付代理人的)第三人:********(签名)****年****月**日行政复议第三人的回复(第二篇)(第二篇)尊敬的贵司,我是X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行政复议第三人回复你们的请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我将详细进行回复。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作为第三人的我们有权进行回复并提出相关意见和证据。
在回复文档中,我们会依法提出观点和辩解,同时对你们的请求进行分析和回应。
其次,回复文档的排版非常重要。
建议采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分段进行,突出重点,避免长篇大段或冗长的叙述。
同时,适当运用标点符号和格式,使文档看起来整洁清晰。
最后,我们会尽快完成回复文档,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给相关部门。
希望我们的回复能够对你们的申请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意见,欢迎随时联系。
谢谢!XXX律师事务所日期:XXXX年XX月XX日行政复议第三人的回复(第三篇)摘要:本文将介绍行政复议第三人回复的注意事项,包括回复的内容、格式和排版要求。
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将了解如何撰写一份符合规范的行政复议第三人回复。
正文:一、回复内容的要求1. 回复应包括对原告提出的主张进行逐一回应,清晰明了地阐述自己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