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检身制度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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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井检身制度

入井检身制度

入井检身制度一、每一入井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入井。

二、入井检身员要严格检查每一个入井人员是否穿戴整齐,是否随身携带自救器、矿灯、安全帽,严禁穿化纤衣服。

三、检查每一个入井人员的穿戴是否符合要求。

四、检查每一个入井人员是否携带烟草、点火物品,携带者不准入井。

五、检查每一个入井人员班前是否喝酒,否则不予入井。

六、检查入井人员携带的工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否则不准入井。

七、检查火工品运送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否则不准运送,通知调度室处理。

八、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吸烟、电焊等现象,确需动火的要检查动火单位是否按动火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九、如有违章入井情况出现,一经查出,将追究检查人员责任,一人次罚款50—200元,若发生事故,加重处罚。

十、井口检身员要对各单位入井人员进行认真清点,并登记造册。

十一、对违章入井人员要及时汇报。

祥和公司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出入井人员清点监督制度一、为认真监督落实好井下人员的清点工作,确保人员清点真实有效,出入井清点由检身室具体负责,调度值班人员在上下班期间,监督安全科落实人员的清点工作。

二、出入井人员必须认真做到上班挂牌,下班取牌。

三、检身员必须认真交接班,对上一班出入井人数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四、下班后两小时还未出井者,必须向调度室、安全科汇报,由相关连队落实清楚未下班原因,并记录好晚下班人员出井时间。

五、看护好挂牌,一经丢失,照价赔偿,对挂牌、取牌不认真者,当班要记清,报安全科进行处罚。

六、以上制度由安全科具体负责,调度值班人员、矿科级值班人员到井口随时配合督查。

井口信号工岗位责任制一、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负责本班的信号发送、罐笼、阻车器、钢丝绳连接装置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负责本班岗位安全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地点。

四、牢记掌握、正确使用操作规程中的规定信号。

五、认真执行三大规程,严格违章操作。

六、确保本班的岗位安全,保持设备的清洁。

七、上班时不打瞌睡、不串岗、不擅离职守。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5篇)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5篇)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1.下井人员入井前都必须过安全井入全培训,并持《入井安全资格证》入井,无证人员禁止入井。

2.凡不带自救器、安全帽、矿灯、不穿雨鞋、穿化纤衣服和纽扣不全衣服的禁止入井。

3.携带烟草、点火物品、手机、电子表的严禁入井。

4.禁止酒后入井或带酒入井,禁止非放炮员携带火工品出入井。

5.井口检身由安全科设专人负责,检身工有权拒绝每一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入井。

6.安全员和各级领导在井下有随时检身的义务和权利。

7.井口检身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对本班出入井人员要清楚,做好记录,并向当班调度员交接汇报人数。

8.井下一但发生险情或事故,所有涉及抢险救灾人员必须有抢险指挥部签发的证明,方准入井。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2)是指在矿井或其他特定场所进行工作的人员,在进入井下或特定场所前受到身体检查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并且能够适应井下或特定场所的工作环境。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健康体检:对入井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包括测量身高、体重、血压等常规指标,同时还可对呼吸系统、心脏、肾脏等进行检查,以确保身体健康良好。

2. 职业病体检:针对入井人员的特殊职业特点,进行相关职业病体检,如肺功能检查、尘肺检查等,以确保工作人员不受职业病的侵害。

3. 心理健康评估:对入井人员进行心理健康评估,确保其具备心理适应井下或特定场所工作的能力。

4. 诊断与认定:根据入井人员的体检结果进行诊断和认定,确定其是否适合井下或特定场所的工作,或者是否需要进行一定调整或限制。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可以有效降低工作人员在井下或特定场所发生突发状况的风险,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同时,根据入井人员的体检结果,还可以进行个性化的监护和管理,为工作人员提供更好的保障。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3)是指在进入井下工作前,对井下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安全装备核实的程序。

该制度主要是为了确保井下人员的身体状况良好,具备适应井下工作的体力和健康条件,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以提高井下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

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而设立的重要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的内容、目的、操作流程以及重要性。

一、入井检身制度1. 入井检身制度的定义入井检身制度是指煤矿企业对进入井下作业的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所有入井人员符合安全要求,携带必要的防护装备,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井下。

2. 入井检身制度的目的(1)确保入井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降低井下事故发生的风险。

(2)防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井下,避免因火源、爆炸等危险因素引发事故。

(3)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便于进行安全管理。

3. 入井检身制度的内容(1)入井人员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工的检查,检身工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2)检身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入井:未穿防冲服、未戴防冲安全帽的;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自救器不完好的;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穿化纤衣服的;未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酒后、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情绪波动的人员;外来人员入井未在矿井对接部门人员带领下入井的和未填写外来人员入井告知书的;入井人员携带有其他违禁物品的。

(3)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井下作业规定,服从管理,严禁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定义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是指煤矿企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出、入井清点,确保井下人员数量准确,便于进行安全管理。

2.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目的(1)确保井下人员数量准确,便于进行安全管理。

(2)防止人员走失,有利于人员的保护。

(3)根据入井出井后的人员数量,间接的查知井下工人作业情况,有利与把握整个矿井的作业以及安全状况。

(4)有利于进行绩效考核。

3.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内容(1)出、入井人员清点由井口值班员负责。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3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3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井下作业安全,防止未经许可或未经检查的人员进入井下作业场所,以及及时掌握井下人员的动态情况。

以下是该制度的基本内容:一、入井检身制度:1. 执行人员:入井检身工作由专门负责的入井检身人员负责,由矿山或井下管理部门指派。

2. 检身时间: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场所的人员,在进入井下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检身。

3. 检身内容:检身人员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包括检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体格和精神状态,以确保其适应井下作业的环境。

4. 检身记录:检身人员将对每位进入井下的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体检结果等信息,并在检身证上盖章或签字。

5. 检身证:每位进入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携带有效的检身证明,以便随时展示给相关管理人员核验。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1. 人员清点:每位进入井下的人员必须在进入井下场所和离开井下场所时进行清点,确保人员数量与记录一致。

2. 出入井记录:记录人员在进入井下和离开井下的时间、地点和人数等信息,形成一份明确的出入井记录。

3. 人员监察:设立专门人员负责监察出入井人员的行动,确保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和次序。

4. 临时措施:如发现人员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井下,须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5. 检修作业:对于进行井下检修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照井下作业安全规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其安全返回井口。

以上即是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各个矿山或井下管理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定和补充。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与管理,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生产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包括矿工、工程师、检查员等。

第三条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是井下作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必须得到全体井下作业人员的共同遵守。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与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相关的制度和标准,明确责任人员,建立相应的奖罚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1、检身人员必须遵守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矿井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是本岗位的第一责任人,对出入井人员的检身工作负全面责任。

2、验身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心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出入井人员必须接受检查,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入井。

3、工作中必须与信号工密切配合,对入井人员劳保用品着装不齐,穿化纤衣服及酒后入井者必须予以制止,对不听从指挥者及时上报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4、对违犯《规程》第十条规定的人员,严禁入井。

5、协助拥罐工对罐门、罐帘等提升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认真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6、对升井人员携带物品,应严格检查,杜绝盗窃井下物资,对升井火工用品必须立即扣留,及时向矿井调度室及有关部门汇报。

7、因检身工工作不认真,有漏检或带入井下违禁物品,或升井人员带火工用品(炸药雷管)流入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及井下物资、设备被盗现象,要追究井口验身工的责任。

职工入井检身安全管理制度

职工入井检身安全管理制度

职工入井检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井口把钩工负责下井人员检身,检身内容:是否佩带好自救器、矿灯、安全帽等防护用品;是否穿化纤衣服;是否携带特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锋利工具是否包裹;及其他不允许携带的物品。

第二条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携带烟草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情绪异常人员禁止下井。

第三条乘坐吊桶必须佩带安全带,不得坐在吊桶边缘,不得人、物混装。

第四条入井人员进入井口要听从把钩工的指挥,入井前应自觉接受检身;乘吊桶或罐笼人员数量应符合规定不得超员,上下吊桶或进出罐笼不要拥挤,严禁抢上、抢下。

第五条上井人员在进罐以前必须在等候室等侯,下井人员必须在井口房外等候,把钩工必须等罐笼到位后,才准打开栅栏门,并逐一检身后,方可上罐。

第六条每班入井职工应由班长清点并报井口调度室记录,升井后没有及时升井人员要查明原因,不查明原因,当班人员不得交班,提前升井人员要经班长同意。

第七条特殊情况携带特殊易燃物品下井者,如火机、电焊机、摄像机等,必须有专项措施,并专人保管。

第八条携带爆破材料的火工人员乘罐时,其它人员不得同罐上、下井。

第九条无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准反向进罐。

第十条从事井下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有资格下井作业。

入井检身制度(3篇)

入井检身制度(3篇)

入井检身制度第1条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入、出井人员。

第2条凡入、出井人员都要自觉接受井口检身工的检查。

第3条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入井,并向安全部门汇报,及时作出处理,入井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定位卡、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穿着化纤衣服,严禁携带无措施的喷灯、焊机入井,饮酒者不得入井。

第4条对携带的违禁物品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其立即改正外,还要在井口安全信息中心做好记录。

第5条检身工应首先对入井人员必须佩带的仪器、装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其改正。

第6条上、下井人员乘坐猴车必须按规定排队出入,人员一律从等侯室上、下井,不得抢上、抢下,严禁超员乘坐。

第7条外单位入井参观学习人员必须要有矿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8条严禁闲杂人员在井口逗留。

第9条检身工不得脱岗必须现场交接班。

交接班要交接清楚有关事项。

入井检身制度(2)是指在矿井安全管理中,对进入井下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安全培训的制度。

矿井是一个特殊的工作环境,存在一些潜在的危险因素,如空气质量、下坡道、石块崩塌等。

为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矿井管理部门通常会制定入井检身制度,要求所有进入井下的人员都必须接受身体检查和安全培训。

入井检身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 身体检查:进入井下作业前,必须接受一系列的身体检查,包括身体状况、心脏健康、肺功能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人员身体状况适宜井下作业。

2. 安全培训:进入井下作业前,必须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包括矿井安全知识、应急处理、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作业人员对危险因素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3. 个人防护装备:进入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尘口罩等,以提供一定的物理防护。

入井检身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符合井下工作的要求,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个人防护装备,从而降低井下作业的危险性,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为了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

这个制度对于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此制度的要点。

一、入井检身制度1.入井前检查所有进入井下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接受入井前的身体检查。

这个检查包括全面的体检,确定工人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合进行井下工作。

体检包括心脏、肺部、耳鼻喉、视力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工人在井下工作期间身体不会出现问题。

2.物品检查除了身体检查,进入井下工作岗位的工人还需要接受物品检查。

主要检查工人是否携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对井下安全有影响的物品。

必要情况下,可以采取物品扫描等高科技手段,确保井下没有危险物品存在。

3.检身记录对每一个进入井下工作岗位的工人,都要有详细的检身记录。

这个记录包括身体检查和物品检查的结果,以及相关的日期和时间等信息。

通过检身记录,企业可以对工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的安全问题。

1.制定登记规定制定详细的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

规定工人出入井的时间、地点和目的,以及责任人的签字确认等内容。

对于出入井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登记制度的要求进行登记。

2.登记方式登记可以采用手写或电子方式,确保登记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登记人员应对登记内容进行核对和审核,确保登记记录的完整和准确。

3.登记目的通过出入井人员的登记,企业可以了解到井下的人员分布情况,及时掌握人员的位置信息,便于紧急情况的处理和人员的疏散。

登记制度还可以用于统计分析,掌握井下工作情况,为企业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三、执行与监督1.培训与宣传企业应对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进行培训和宣传。

培训内容包括规定的要点、操作方法和流程等,确保工人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制度。

2.监督与检查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监督与检查机构或岗位,负责对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入井检身制度

入井检身制度

入井检身制度
1、凡入井人员,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身,合格后,方可入井。

2、不接受检身,强制入井者,罚款300元。

3、任何职工个人,严禁私带非本矿人员入井,违者罚款400元。

4、非本矿人员入井,必须经矿领导同意后,有矿领导或指派的人员陪同,方可入井。

5、凡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者、不戴安全帽者、穿化纤衣服者、不带矿灯者、饮酒者不得入井;强行入井者,开除出矿,并处罚款1000元。

3、出、入井人员必须实行签到制度,否则,将按有关厂规论处。

4、负责考勤的专职人员发现特殊工种有缺岗现象的,应阻止工人下井进行煤炭生产;并立即报告矿长,待各工种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后,方可允许工人下井生产。

5、从事矿井生产的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采煤工人,如有特殊事情需办理的,应提前向生产矿长书面写出请假条,批准后方可离岗位,避免对矿井生产造成停产和不安全影响。

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清点责任人及职责
矿长为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的第一责 任人,负责制定和执行出入井人员清的具 体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监督出入井人员清 点工作。
清点人员应认真负责,确保清点结 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现异常情 况及时报告和处理。
清点记录及报告
清点记录应包括清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清点结果等内容,并妥善保存以备 查验。
人员清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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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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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及效果评估
入井检身与人员清点工作的实际应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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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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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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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效果
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 制度是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对 于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提高生产效率 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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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点人员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清点,如点名、指纹识别、人 脸识别等,确保清点结果的准 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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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点完成后,应将清点结果记 录在案,并上报给相关领导和 部门。
清点范围及重点清点对象
清点范围包括所有出入井的人员,包括矿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等。
重点清点对象为矿工、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品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以及新进人员、调岗人员和 有不良记录的人员。
身职责。
检身人员应接受过相关的培训 和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书。
检身记录及报告
检身人员应做好检身记录,包括被检人员的姓名、性别、年 龄、职业、入井时间等。
对于不符合入井要求的人员,检身人员应做好记录,并报告 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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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人员清点流程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随着煤矿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煤矿安全生产建设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成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紧要措施,针对不同的安全风险,实行严格的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保证煤矿安全、稳定、高效运转。

一、入井检身制度实施入井检身制度是为了保证矿井内人员的安全,防范矿井内发生突出事故,有效掌控人员出入井况。

煤矿企业应依据从事的实在工作内容和风险程度,订立并实施严格的入井检身制度。

1、入井检身的范围(1)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的全部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等)都必需实行入井检身制度。

(2)日常维护、检修人员也应在每次进入井下作业前进行检身。

(3)井下不同风险等级区域进入时,还应逐级加强检查。

2、入井检身的要求(1)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必需依照标准工作着装,携带防护装备,检查装备完好无损。

(2)进入井下之前要接受健康和体能检查,身体未达标者不得进入井下作业。

(3)考虑到不同作业面上的作业环境、工艺要求及安全风险等级的不同,应建立相应的入井检身标准和程序,订立相应的入井检身表格,依据不同的作业环境分别进行检查。

二、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是为了确保煤矿企业访问安全,确保关键区域矿井内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完善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体系。

1、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的实施(1)全部进入煤矿企业内的人员均需进行身份核查登记(包括入场登记、身份认证、较大限度完善安全访问管理和安全性能)。

(2)出入井人员应在“安全访问管理系统”注册登记,并依照煤矿企业的安全访问管理规定进行出入井记录、反复查询和统计分析。

(3)配备安全监控设备,对各个场所进行即时监控。

(4)凡进入矿井内部的人员,必需经过设立的出人口进行登记;离开矿区同样经过该口进行登记。

(5)煤矿企业还应具备信息化手段,相应的计算机管理登记软件程序,实现自动化出入井人员登记。

2、出入井人员登记制度的要求出入井人员应在进入洞口前,在出入口的门岗进行身份验证,在确认身份无误时方可进入洞口。

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1. 入井检身制度1.1 为什么需要入井检身制度?入井检身制度是指在矿井中进行前,对矿工身体进行检查,以确保矿工具备进入井下的身体条件,从而保证人员的安全有序进入井下。

矿井中风险较高,因此需要对进入井下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以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

1.2 入井检身制度的内容1.入井检身要点:矿工进行入井检身前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2.入井检身步骤:包括矿工接受体检、填写资料、登记个人信息等;3.检身标准:对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如身高、体重、心率、血压、视力等;4.医疗制度:针对不同的检查项提供对应的医疗服务;5.人员分类:对检查结果进行分类,符合标准的规定可以入井工作,不符合标准者需要进行医疗诊断并予以处理。

2. 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2.1 为什么需要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在矿山安全生产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制度。

这是因为矿山作业中,人员出入井下的数量很大,如果管理不好人员数量,可能导致人员无法及时得到救援和保障,甚至可能导致人命伤亡。

2.2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的内容1.人员登记:进出井的人员到达矿山必须进行登记,以便掌握矿山现有人员数量和位置; 2.人员分流:根据岗位和任务的不同将人员进行分流,避免人员混乱; 3.人员保护:要规范地考虑人员保护问题,对进入井下的人员进行保护,做好关爱、安抚等工作; 4.人员透明:要让相关的人员自由进入井下,同时还要保密生产的细节; 5.人员监管:对进入井下的人员进行监管,确保入井人员不会作出违反规定的行为,防止发生一系列意外事件。

3. 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的执行矿山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将两个制度统一起来,以确保矿山作业的安全顺畅进行。

3.1人员培训针对每位矿工,必须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包括出入井的注意事项、如何进行入井检身等;3.2检查评估矿山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评估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并及时修改和完善这两个制度;3.3惩罚机制对于违反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处罚,以形成良好的矿山作业文化;3.4公开透明矿山管理部门必须将矿山作业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在广场上进行公示,以此来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文(3篇)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文(3篇)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文第一章概述1.1 项目背景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障矿工人身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本制度制定,旨在对入井人员进行全面检身,排查携带违禁物品及安全事故隐患,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有效保障。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矿井工作区域的人员,包括员工、承包商、供应商及访客。

1.3 定义1.3.1 入井人员:指所有进入矿井工作区域的人员。

1.3.2 入井检身:对入井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排查携带违禁物品及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

第二章入井人员检身要求2.1 入井前检身2.1.1 入井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接受检身。

2.1.2 入井人员应自觉携带身份证件,并配合检身人员的检查。

2.1.3 入井人员应自觉接受身体安全检查,包括体温检测、呼吸道检测、酒精测试等项目。

2.1.4 入井人员应留下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备紧急情况下联系。

2.2 入井时检身2.2.1 入井人员应在入井口接受检身,检身人员应认真检查入井人员的行李、工具等物品,并与入井人员一同进入。

2.3 入井后检身2.3.1 入井人员在进入工作场地后,应继续配合检身人员进行检查,如有需要,应予以配合。

2.4 特殊情况下的入井人员检身2.4.1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入井人员,如紧急任务、临时施工等,应视具体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前进行安全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入井人员检身方案,确保安全。

第三章入井人员检身程序3.1 检身前准备3.1.1 检身人员应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检查工具和设备,包括体温计、呼吸道检查工具、酒精测试仪等。

3.2 检身操作步骤3.2.1 入井人员排队等候检身。

3.2.2 检身人员依次检查入井人员的身份证件,并与身份证件上的信息进行对比核实。

3.2.3 检身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测量入井人员的体温是否正常,如体温超过正常范围,则禁止入井。

3.2.4 检身人员使用相应的设备对入井人员的呼吸道进行检查,确认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

3.2.5 检身人员采取酒精测试仪对入井人员进行酒精测试,如发现酒精含量过高,则禁止入井。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一、背景介绍在矿井、建筑工地等高风险作业场所,为保障人员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必须建立严格的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这个制度可以有效地确保在上下井时每位人员的身体状况以及存在的人数,从而降低潜在的危险。

二、入井检身制度1. 制度目的入井检身制度旨在确保进入井下工作环境的人员身体健康,杜绝存在疾病、酒精中毒、药物滥用等情况下的工作。

2. 实施时间和地点入井检身应在每天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地点应在专门的入井检身室,该室设有医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记录。

3. 执行程序(1)所有进入井下工作岗位的人员都必须接受入井检身。

(2)检身人员应将自己的工作证明、个人信息和身份证明交给检身人员。

(3)检身人员应进行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等基本身体指标的检查,并记录在档案中。

(4)检身人员还需对身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如心脏、肺部功能,以确保人员没有潜在的健康问题。

(5)如果被发现有任何体检异常情况,该人员将无法进入井下工作岗位,必须进行专业医生的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4. 制度监督(1)入井检身的记录应保存至少6个月,并维持其机密性。

(2)定期对医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有效地进行检查并处理各类状况。

(3)监督机构应对入井检身制度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执行情况符合要求。

三、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1. 制度目的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旨在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杜绝井下人员滞留或遗漏的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2. 清点时间和地点上下井人员清点应在每次进出井下工作环境前后进行。

地点应设在井口或其他明显位置,以便进行清点。

3. 清点程序(1)在上下井时,每位人员必须依次报出自己的姓名,并由负责清点的人员核对人数。

(2)清点人员应记录每位人员的姓名,并确保人数与实际一致。

(3)如果发现人数与实际不符,清点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查,找出原因并及时处理。

4. 制度监督(1)上下井人员清点的记录应保存至少6个月,并维持其机密性。

入井检身制度(永荣煤矿)

入井检身制度(永荣煤矿)

入井检身制度(永荣煤矿)
入井检身制度(永荣煤矿)
1、为保证矿井的安全人身安全和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煤矿安
全规程》第十条规定,每一入井人员知会只要接受入井前检查。

2、日常检身工作由井口信号工执行,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星期不定
期到井口进行抽查。

3、入井检身的内容。

⑴、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严禁穿化纤衣服、不穿工作服、
不戴安全帽、不带矿灯和自救器的人员入井。

⑵、检查入井人员是否喝酒和有不符合入井其他要求,入井人员
有严重病症的人员不得入井。

⑶、检查入井人员是否携带火种,严禁携带烟、火以及手电筒、
电子表等非防爆物品入井。

⑷、人员携带工具必须有保护套,长把工具要拿稳、拿低,防止
碰伤他人和自身,且不能超出郑家庄村外。

⑸、严重“六种人”下井,即下井前喝酒的人、思想不稳定的人、精神病(特殊病)人、妇女、儿童、穿化纤衣服的人。

不带安全帽和矿
灯的不准入井。

6、信号工要严把入井检身管理制度,发掘出违章下井和上述第3
条规定的人员下井不够制止,要严肃处理信号工。

7、外来人员,必须经企业领导同意后方准入井,同时必须技术人
员听从带队人员的指挥。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背景在煤矿、金属矿山和非金属矿山等深度井下开采场所,为了保障井下矿工的安全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机构设立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

其中,入井人员检身制度是保障井下矿工健康、预防传染病、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

内容1.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的定义入井人员检身制度是为了预防病毒、细菌等疾病在井下传播和控制井下矿工健康风险而设置的一项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要求所有进入井下的人员(包括矿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在进入井下前进行健康检查和消毒,确保身体健康,保障生命安全。

2.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的执行(1)执行时间:每天的班前人员集合前进行身体检查和消毒。

(2)检查人员:主要由井下医疗人员负责检查。

(3)检查项目:主要包括身体温度、呼吸道症状、肠胃道症状等。

(4)监督和管理:该制度的执行要求严格落实,班次管理人员要负责日常盯控,并及时进行反馈、协调解决。

3. 检查项目3.1 身体温度检查人员利用体温计检测每个入井人员的体温。

测温时,应遵循如下顺序进行:•消毒体温计;•让被检测人准确咬住口温针;•检测体温;•记录体温值;•消毒体温计。

符合以下标准的才能入井:•体温不超过 37.5 度;•无发热、潮热等不适感受;•无接触疑似或确诊病人的情况。

3.2 呼吸道症状当入井人员有以下症状时,不能入井:•咳嗽、打喷嚏、流鼻涕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咳嗽、咳痰、气短、胸闷等支气管疾病症状;•有特殊的嗓音、肺炎声、呼吸困难、发绀、杵状指等症状;•病患家属(密切接触者)。

3.3 肠胃道症状当入井人员有以下症状时,不能入井:•腹泻、恶心呕吐等肠胃传染病症状;•有肠胃疾病史、胃溃疡、消化不良等疾病;4.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的重要性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对井下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它能有效减少矿工井下感染病毒和细菌的风险,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此外,入井人员检身制度也有助于提高矿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矿工的安全责任心,促进井下矿工安全生产意识的形成。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3篇)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3篇)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一)入井检身制度1、立井、二号主井、一号皮带井的井口运输安监员每班应有不少于____人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下井人员进行检身,检身内容包括:下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携带矿灯和自救器,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酒后下井。

2、检身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下井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检身工的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或无理取闹。

不接受检查私自下井按“严重违章”论处。

4、下井人员不戴安全帽或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或穿化纤衣服下井经检身不合格,应立即改正,穿戴符合要求后方可下井作业;对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或酒后下井者,检身工应通知单位值班人员或公安科将其领回,凡制止不听,情节严重的,一律交人力资源中心下岗待业。

5、检身工应将每班检身情况做好记录,下班后交安监处综合科,安监处综合科负责对检身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并对每天的检身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6、各单位值班人员在班前会上应强调下井检身的重要性,把好第一道关口,对不符合下井条件的物品严禁带入井下,对酒后上岗的人员要拒绝其下井作业。

(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1、生产调度室、安监处每班必须严格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对各科室、单位人员每班下井情况认真核实,及时准确的掌握每日出勤,保证安全生产。

2、井下单位、科室必须召开班前会,并对当日下井人员进行签字登记,及时报井口候车室,备查。

3、矿灯发放室对每班所发放的矿灯、自救器,做好清点核实,并做好下井人员下井时间、姓名、单位记录。

4、立井、二号主井、一号皮带井的井口运输安监员负责上下井人员清点,做好记录,安监处综合科根据各区队上报下井人数和各井口运输安监员清点人数,做好登记,每班收集、汇总,整理后报调度室和安监处。

5、矿灯发放室每班将发放的矿灯、自救器及时报井口信息站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每班上井后,上井人员要回单位逐个签字登记,有单位值班人员审核无误签字后,报送井口信息站,进行人员核对。

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入井检身制度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一、入井检身制度1.1制度背景煤矿安全生产是一项高风险、复杂多变的工作,入井检身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之一。

开展入井检身工作,能够大大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保护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

1.2入井检身的内容入井检身应包括身体状况、着装、安全装备及工具、工作证等有关问题。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身体状况检查:针对工人的身高、体重、血压等基本生理指标的检查,以及身体部位的伤痕、异常部位、皮肤病、传染病等疾病的检查。

•着装检查:着装应符合标准,穿戴工作鞋、工作服、安全帽、防尘口罩等,不能穿着过于宽松的衣服或留长发。

•安全装备及工具检查:包括安全带、安全绳、瓦斯检测仪、救生器具、手提式压风自救器等的齐全性、完好性等情况的检查。

•工作证检查:身份证、工作证,以及所持证件与签到簿核对是否一致。

1.3入井检身的人员责任煤矿企业应当聘请卫生防疫部门和专业机构、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入井人员的身体状况符合上述检查要求。

并将入井检身进度纳入企业日常考核体系,由负责人对检身人员进行管理与监督。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2.1背景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的现场管理水平,保护煤矿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落实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制定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对矿企出入井的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避免事故的发生。

2.2制度内容出入井人员的清点管理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出入井人员的清点:记录来回人数,清点出入人员人数是否相等,对人员进行动态监控记录。

•出入井人员标识卡制度:对进出矿井的员工进行标识卡的制度。

员工进入矿井后,必须在出入口刷卡,以方便对员工进出矿井的时效安排和工作量管理。

•出入井人员管理指南:出入井人员管理指南主要是对进出井人员进行管理和监控,包括进出矿井的领导、检查人员、维修人员、生产人员等,每位员工进出井时都必须执行清点管理规定。

2.3管理人员职责煤矿企业应当聘请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出入井人员的管理和监控,以保证员工进出矿井的安全。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
1、入井检身制度
(1)凡入井地点均有管理单位24小时设专人对入井人员进行检身。

矿保卫科配合监督执行。

(2)井下检身人员必须对每个入井人员的各个口袋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火种或穿化纤衣服的,严禁入井。

电焊工、气焊工到井下施工时,必须事先将所带火种和各级领导审批的措施一起交检身人员检查,否则严禁入井。

(3)凡入井人必须自觉接受接受人员的检查,不带自救器、安全帽、矿灯或酒后和精神失常者严禁入井。

(4)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交保卫科或安检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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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股份有限公司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矿井上下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作业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入井检身制度
第二条矿井必须在有人上下的井口配备负责入井检身工作的人员,装备测酒器等必要的安全检查一起,对入井人员逐个检身。

第三条井口建设人员必须穿戴整齐的工作支付,佩带标志,正确使用完好的仪器。

第四条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佩带安全帽,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并服从
入井检身管理,自觉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

因工作需要携带特
殊物品入井的,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把入井安全关。

对违反规定的入井人员,井口检身人员有权不准其入
井,并可依照情节给予处罚。

第六条负责井口建设工作的单位要加强检身工作管理,安监部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第七条矿井井口把钩工负责入井人员清点工作,安排乘坐罐笼和入罐人数,做好上下井人员清点和罐次、人数记录,在规定时间将
上下井人员清点记录汇报本单位值班室,由值班人员将上下井
人数汇入‘台帐’并报调度室。

严禁违反规定提升人、物和超
员提升。

第八条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服从井口把钩人员的安排,按顺序依次上下井,严禁拥挤,并严禁携带违禁物品上下井。

第九条各单位随时掌握本单位职工上下井情况,按规定时间向调度室汇报上下井人员班次、人数。

因工作需要,有不能按正常作业
时间上下井职工,所在单位要及时汇报调度室,做好记录。

第十条矿井要制定外来人员上下井管理制度,有接待单位安排专人向调度室汇报上下井情况。

第十一条矿灯、自救器管理单位要分别制定领交清点制度。

矿灯、自救器管理工作人员要对领交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使用者
超过下班2小时不交矿灯、自救器时,应做好记录,并向本单
位值班人员和矿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通知责任单位立即查明
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二条安全监察部门对上下井人员的清点工作进行监督,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
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属煤业公司。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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