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检身制度通用版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5篇)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1.下井人员入井前都必须过安全井入全培训,并持《入井安全资格证》入井,无证人员禁止入井。
2.凡不带自救器、安全帽、矿灯、不穿雨鞋、穿化纤衣服和纽扣不全衣服的禁止入井。
3.携带烟草、点火物品、手机、电子表的严禁入井。
4.禁止酒后入井或带酒入井,禁止非放炮员携带火工品出入井。
5.井口检身由安全科设专人负责,检身工有权拒绝每一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入井。
6.安全员和各级领导在井下有随时检身的义务和权利。
7.井口检身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对本班出入井人员要清楚,做好记录,并向当班调度员交接汇报人数。
8.井下一但发生险情或事故,所有涉及抢险救灾人员必须有抢险指挥部签发的证明,方准入井。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2)是指在矿井或其他特定场所进行工作的人员,在进入井下或特定场所前受到身体检查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并且能够适应井下或特定场所的工作环境。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健康体检:对入井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包括测量身高、体重、血压等常规指标,同时还可对呼吸系统、心脏、肾脏等进行检查,以确保身体健康良好。
2. 职业病体检:针对入井人员的特殊职业特点,进行相关职业病体检,如肺功能检查、尘肺检查等,以确保工作人员不受职业病的侵害。
3. 心理健康评估:对入井人员进行心理健康评估,确保其具备心理适应井下或特定场所工作的能力。
4. 诊断与认定:根据入井人员的体检结果进行诊断和认定,确定其是否适合井下或特定场所的工作,或者是否需要进行一定调整或限制。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可以有效降低工作人员在井下或特定场所发生突发状况的风险,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同时,根据入井人员的体检结果,还可以进行个性化的监护和管理,为工作人员提供更好的保障。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3)是指在进入井下工作前,对井下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安全装备核实的程序。
该制度主要是为了确保井下人员的身体状况良好,具备适应井下工作的体力和健康条件,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以提高井下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本(三篇)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入井人员的身体健康与安全,维护矿山的生产秩序和安全稳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矿井工作区域的人员,包括矿工、工程师、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入井人员检身包括体检、验光和化验等检查项目。
检测结果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入井。
第四条矿山企业要明确入井人员检身的责任部门和检测机构,并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第五条矿山企业要定期组织对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培训,提高其检身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矿山企业要保证入井人员检身的机构、设备和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体检第七条入井人员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和专科检查。
第八条一般体格检查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呼吸、视力和听力等。
第九条专科检查项目根据工作岗位的特殊要求确定,包括心电图、胸透、肺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职业病检查等。
第十条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井工作。
不合格者必须接受治疗并重新体检,直至合格为止。
第三章验光第十一条入井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视力才能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入井人员验光必须由专业医疗机构进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三条入井人员验光结果分为五级:一级视力、二级视力、三级视力、四级视力和五级视力。
第十四条一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0;二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不低于0.8;三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矫正视力为0.6以上;四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矫正视力为0.5以上;五级视力要求入井人员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5。
第十五条入井人员验光结果合格者方可入井工作。
不合格者必须进行眼部治疗,并重新验光,直至合格为止。
第四章化验第十六条入井人员化验主要针对职业病和急慢性病进行检测。
第十七条入井人员化验项目根据工作的特殊要求确定,包括血液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肺功能、职业病检查等。
第十八条化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入井工作。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本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本一、概述入井人员检身是矿井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矿工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确保矿井正常运转,制定本检身制度范本,以规范入井人员的检身工作。
二、检身范围1. 所有入井人员,包括矿工、管理人员、巡检人员等,均需进行检身。
2. 检身包括身体健康检查、装备佩戴检查等。
三、检身程序1. 入井人员进入检身区域,依次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装备佩戴检查。
2. 身体健康检查包括体温、血压、心率等指标的测量,以及身体状况的询问。
3. 装备佩戴检查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耳塞等的佩戴情况的检查。
4. 检身过程中若发现有异常情况,需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如暂时禁止入井、送医治疗等。
5. 检身完毕后,由专人进行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四、检身要求1. 入井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检身,不得擅自迟到或早退。
2. 入井人员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身,不得随意省略或修改。
3. 入井人员需如实提供身体状况和佩戴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报。
4. 入井人员在检身过程中需积极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不得阻碍或干扰。
5. 检身区域要保持干净整洁,设备要正常运转,确保检身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检身记录和管理1. 检身记录应当详细准确,包括入井人员的姓名、时间、身体健康情况、装备佩戴情况等。
2. 检身记录应分类保存,方便查阅和统计分析。
3. 检身记录应定期递交给相关部门进行汇总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检身记录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擅自迟到或早退的入井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2. 对于隐瞒或虚报身体状况和佩戴情况的入井人员,应进行相应处罚。
3. 对于阻碍或干扰检查人员工作的入井人员,应进行相应处罚。
4. 违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具体根据情况而定。
七、制度宣传和培训1. 该制度应向全体入井人员进行宣传,确保大家对检身制度的了解和认可。
2. 入井人员在培训过程中应重点学习检身程序和要求,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文(三篇)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范文第一章概述1.1 项目背景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障矿工人身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本制度制定,旨在对入井人员进行全面检身,排查携带违禁物品及安全事故隐患,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有效保障。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矿井工作区域的人员,包括员工、承包商、供应商及访客。
1.3 定义1.3.1 入井人员:指所有进入矿井工作区域的人员。
1.3.2 入井检身:对入井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排查携带违禁物品及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
第二章入井人员检身要求2.1 入井前检身2.1.1 入井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接受检身。
2.1.2 入井人员应自觉携带身份证件,并配合检身人员的检查。
2.1.3 入井人员应自觉接受身体安全检查,包括体温检测、呼吸道检测、酒精测试等项目。
2.1.4 入井人员应留下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备紧急情况下联系。
2.2 入井时检身2.2.1 入井人员应在入井口接受检身,检身人员应认真检查入井人员的行李、工具等物品,并与入井人员一同进入。
2.3 入井后检身2.3.1 入井人员在进入工作场地后,应继续配合检身人员进行检查,如有需要,应予以配合。
2.4 特殊情况下的入井人员检身2.4.1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入井人员,如紧急任务、临时施工等,应视具体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前进行安全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入井人员检身方案,确保安全。
第三章入井人员检身程序3.1 检身前准备3.1.1 检身人员应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检查工具和设备,包括体温计、呼吸道检查工具、酒精测试仪等。
3.2 检身操作步骤3.2.1 入井人员排队等候检身。
3.2.2 检身人员依次检查入井人员的身份证件,并与身份证件上的信息进行对比核实。
3.2.3 检身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测量入井人员的体温是否正常,如体温超过正常范围,则禁止入井。
3.2.4 检身人员使用相应的设备对入井人员的呼吸道进行检查,确认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
3.2.5 检身人员采取酒精测试仪对入井人员进行酒精测试,如发现酒精含量过高,则禁止入井。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5篇)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一)为防止禁止入井的人员和物品进入煤矿井下,不能带出井下的物品携带出井,准确掌握井下人员数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____)第13条“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1.进入井下的任何人员都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
2.检身员必须严格按照检身制度的要求,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查。
3.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必须制止其入井:(1)未戴安全帽的;(2)未随身携带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矿灯或所携带矿灯、自救器不完好(过期)的;(3)爆破工、流动电钳工、工程技术人员及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4)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的;(5)穿化纤衣服的;(6)酒后、精神萎靡不振、神志意识不清的人员;4.检身员对陌生人员必须询问清楚,确认为煤矿人员或有煤矿人员陪同后方可放行。
5.检身员要工作认真,待人礼貌,检查入井人员有无携带违禁物品。
(三)入井、出井人员清点制度1.入井人员接受检身后及时统计人数并做好记录,详细记载入井时间、单位、总人数。
2.外单位参观学习人员入井必须由煤矿领导或职能部门人员陪同,准确记录总人数。
3.发现出井人员携带不能带出井的设施或材料的,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4.调度室应随时与矿灯发放室和人员定位管理系统核对入井人员的数量,确认井下每班人员数量。
5.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采取撤人的紧急措施时,矿灯发放室、自救器发放室、井口检身室都必须将出、入井人员情况向调度室报告。
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2)井工煤矿是通过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来确保矿井的安全和生产秩序。
1. 入井检身制度:- 所有进入矿井的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检身程序,包括体温、呼吸、血压等生理指标的检测,以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 检身人员会对每个人员的身份证或矿工证进行核对,确保身份真实。
- 人员进入矿井前,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防护鞋等个人防护设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4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需要进入井下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目的:通过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确保每个进入井下的人员的身体状况良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二章入井检身第四条入井检身的操作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相应的技能和知识,且持有合法的入井检身证件。
第五条入井检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体检、体温测量、呼吸功能检查、血压测量等。
第六条入井检身的流程如下:1. 检身操作人员确认检身被测人的身份信息。
2. 检身操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确保被测人体温正常。
3. 检身操作人员进行呼吸功能检查,确认被测人呼吸正常。
4. 检身操作人员进行血压测量,确保被测人血压正常。
5. 检身操作人员记录检身结果和时间,并提供给被测人一份检身报告。
第七条入井检身应每天进行,凡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进行补测:1. 被测人在井下工作时间超过一天。
2. 被测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症状。
3. 被测人接受了相关药物治疗。
第八条入井检身报告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第三章上下井人员清点第九条上下井人员清点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并且要求必须熟悉井下作业的流程和人员的信息。
第十条上下井人员清点的流程如下:1. 清点人员在井口设置专门的清点登记表,记录每次上下井的人员的姓名和时间。
2. 清点人员要确认上下井人员是否佩戴了必要的安全装备。
3. 清点人员要与井下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明确相关指令和安全注意事项,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上下井人员清点应每次上下井都进行,任何单独进入井下的人员都要进行清点。
第十二条清点登记表应每天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第四章管理和责任第十三条进入井下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加强对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的监督和管理,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范文(3篇)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煤矿工人入井前的检身工作的管理,确保工人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工人进入井下作业之前进行的检身工作。
三、责任与义务1. 煤矿管理部门的责任:a. 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督促并指导现场工作人员履行检身程序。
b. 提供足够的必要设备和工具,并保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c. 组织培训,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了解并掌握检身程序的操作要点。
2. 现场工作人员的责任:a. 严格按照检身程序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人的安全与健康。
b. 及时发现并记录工人的健康问题或异常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c. 在确保工作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工人进行检身。
四、检身流程1. 工人的自检a. 工人在进入井下作业之前,应自行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如发现有不适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暂停参与作业。
b. 工人应自觉遵守相关安全要求,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并注意保暖防寒。
2. 班组长的检查a. 班组长应对所属班组成员进行检查,确认其身体状况良好,并记录在册。
b. 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相应人员对工人进行进一步的检查。
3. 检身台的使用a. 工人在进入井下作业之前,应前往检身台进行全面的检身工作。
b. 工人应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并佩戴好安全帽。
c. 检身台应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
d. 工人应主动配合进行检身,如有不适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4. 检身台的维护a. 检身台应定期进行保养与维护,保证其工作正常,准确可靠。
b. 定期对检身设备进行检修,并记录维修情况。
五、违反制度的处理1. 对于故意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依据其违规行为的严重性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工资、停工整顿等。
2. 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制度的宣传与培训1. 煤矿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宣传计划,定期进行检身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工人了解并遵守该制度。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模版(3篇)
入井检身与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模版(一)入井检身制度1、立井、二号主井、一号皮带井的井口运输安监员每班应有不少于____人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下井人员进行检身,检身内容包括:下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携带矿灯和自救器,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酒后下井。
2、检身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下井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检身工的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或无理取闹。
不接受检查私自下井按“严重违章”论处。
4、下井人员不戴安全帽或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或穿化纤衣服下井经检身不合格,应立即改正,穿戴符合要求后方可下井作业;对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或酒后下井者,检身工应通知单位值班人员或公安科将其领回,凡制止不听,情节严重的,一律交人力资源中心下岗待业。
5、检身工应将每班检身情况做好记录,下班后交安监处综合科,安监处综合科负责对检身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并对每天的检身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6、各单位值班人员在班前会上应强调下井检身的重要性,把好第一道关口,对不符合下井条件的物品严禁带入井下,对酒后上岗的人员要拒绝其下井作业。
(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1、生产调度室、安监处每班必须严格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对各科室、单位人员每班下井情况认真核实,及时准确的掌握每日出勤,保证安全生产。
2、井下单位、科室必须召开班前会,并对当日下井人员进行签字登记,及时报井口候车室,备查。
3、矿灯发放室对每班所发放的矿灯、自救器,做好清点核实,并做好下井人员下井时间、姓名、单位记录。
4、立井、二号主井、一号皮带井的井口运输安监员负责上下井人员清点,做好记录,安监处综合科根据各区队上报下井人数和各井口运输安监员清点人数,做好登记,每班收集、汇总,整理后报调度室和安监处。
5、矿灯发放室每班将发放的矿灯、自救器及时报井口信息站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每班上井后,上井人员要回单位逐个签字登记,有单位值班人员审核无误签字后,报送井口信息站,进行人员核对。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7篇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7篇以下是我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入井人员检身制度1. 每一入井人员必需听从检身工的检查,经检身合格后方准下井。
2. 检身工负责对每一个下井人员进行检身,发觉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有权制止其下井:(1)下井不带自救器者。
(2)下井不戴平安帽者。
(3)下井不带矿灯者。
(4)下井携带易燃、易爆的或点火物品者。
(5)下井穿化纤衣服者。
(6)下井前喝酒者。
(7)小型锐利物品,未捆绑好放入工具包内者。
(8)其他不宜下井者。
【第2篇】出入井人员检身制度1、为了搞好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对逐日上班入井人员严格进行清点,保障职工生命平安,特制定本管理考核方法。
2、凡是入井人员都应严格根据,入井时挂红色字牌出井时挂黑色字牌的方法进行翻牌复牌。
3、凡是每天都需要出入井数次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方法。
4、外来人员(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来矿检查工作)入井时用临时编号牌挂入其他人员栏内出井后取下。
5、凡出入井人员未根据本方法执行者,违反一次惩罚款2元依此类推,多次违反者加倍惩罚。
【第3篇】煤矿出入井人员检身制度1、为了搞好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对逐日上班入井人员严格进行清点,保障职工生命平安,特制定本管理考核方法。
2、凡是入井人员都应严格根据,入井时挂红色字牌出井时挂黑色字牌的方法进行翻牌复牌。
3、凡是每天都需要出入井数次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方法。
4、外来人员(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来矿检查工作)入井时用临时编号牌挂入其他人员栏内出井后取下。
5、凡出入井人员未根据本方法执行者,违反一次惩罚款2元依此类推,多次违反者加倍惩罚。
【第4篇】入井人员检身制度1.下井人员入井前都必需过平安井入全培训,并持《入井平安资格证》入井,无证人员禁止入井。
2.凡不带自救器、平安帽、矿灯、不穿雨鞋、穿化纤衣服和纽扣不全衣服的禁止入井。
3.携带烟草、点火物品、手机、电子表的严禁入井。
4.禁止酒后入井或带酒入井,禁止非放炮员携带火工品出入井。
矿业企业入井检身制度样本
矿业企业入井检身制度样本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杜绝入井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井口配备负责入井检身工作人员,装备酒精检测器,对入井人员逐个检身。
入井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检身人员工作,在井口做好入井翻牌。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身;
二、入井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工作服、安全帽、矿灯、胶鞋、自救器、定位仪),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易燃品入井。
三、井口检身员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把入井安全关,对违反规定的入井人员,井口检身员有权不准入井,并根据情节报告相关部门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四、井口检身员要做好外来人员上下井管理,有接待单位向调度汇报,做好登记工作,由生产安全部安排专人带领入井,否则检身员有权拒绝其入井。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1. 概述煤矿是一种高风险行业,要确保矿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2. 入井检身制度2.1 检身时间每位矿工在每次入井之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频率接受全面的身体检查,以确保他们的身体状况适于在地下工作。
检身时间应提前规定,确保足够的时间进行检查。
2.2 检身项目入井检身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肺活量等常规体检项目。
此外,在煤矿行业工作的矿工还应接受肺功能检测、心电图等特殊检查,以确保他们的身体状况可以适应煤矿环境。
2.3 检身记录每位矿工的入井检身结果应详细记录在检身表中,并妥善保存。
检身表应包括矿工的个人信息、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和结果等。
2.4 入井资格根据矿工的入井检身结果,对其给予合理的评估。
只有通过入井检身的矿工,并被确认身体状况适合在地下工作的,才能获得入井资格。
3.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3.1 进井登记每位矿工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之前,必须进行进井登记。
进井登记应包括矿工的个人信息、工作时间、工作任务以及所属的工作组等。
3.2 出入井记录每次出井和入井时,都应有专门的记录人员进行记录。
记录应包括矿工的个人信息、进出井的时间、出入井的区域、工作任务等。
3.3 井口监控在煤矿井口的入口处应设立相应的监控系统,用于实时监视出入井人员的情况。
监控系统应能够清晰记录每位矿工的出入井时间和人数,以及相关工作组的信息。
3.4 出入井人员清点每次出入井时,出入井的矿工应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清点。
清点应以确保人员数量的准确性为目标,避免遗漏或多数情况的发生。
4. 监督与执行4.1 监督机构煤矿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与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监督机构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4.2 人员培训所有入井矿工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的要求。
井口检身管理制度(5篇)
井口检身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井口检身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禁物品入井及火工物品流失等现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上岗要着装规范,必须佩带安全帽,文明检身,行为规范。
2、班中坚守岗位,不准脱岗、串岗、睡岗,班中有事需向班长请假。
3、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本班遗留事项方可下班。
4、对所有出入井人员严格检身,严禁出现漏检现象。
5、入井人员必须主动接受检身,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酒后入井,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严禁携带易燃____等____入井,严禁携带非防爆电子产品入井。
6、井口附近____米范围严禁烟火,井口检身房严禁吸烟。
7、对涉爆人员严格进行检身,必须执行脱帽、脱鞋、搜身等程序,并认真进行登记,防止火工物品被盗出井。
8、对非涉爆人员携带容器等物品人员严格进行检身,认真对所携带物品仔细检查,防止火工物品及矿井其他公共财产被盗出井,并进行认真登记。
9、外来人员入井必须履行相关手续,且必须有本矿人员带领,严禁外来人员私自入井。
10、井口各类台账要认真填写,整齐规范,不准乱写乱画。
11、安全调度班长牛艳平主管两个井口的工作,包括日常井口工作安排、请销假、检身监督等,井口出现问题与其挂钩考核。
12、两个井口每班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负责当班井口检身工作,主要负责人每班加____分。
13、每个班分配一个检身器,各班负责保管好各自的仪器,损坏仪器每人赔偿____元。
13、以上规定,严格执行,否则按6s规定严格考核。
安监处____年____月井口检身工内部考核制度1、井口检身人员在人员下井密集时间必须保持两人同时在井口值班,检身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对所有进出井人员进行检身,包括领导和____工作人员上级检查团及外单位参观人员。
2、用餐时间可轮流进餐,必须确保一人在岗位,用餐时间不得超过____分钟。
3、监督每个上下井人员填写入井记录。
4、必须认真负责检查所有入井人员在入井时携带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如自救器、安全帽、矿灯等,否则不准下井。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模版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模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煤矿工作人员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进行有效的检身,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工作区域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等。
第三条: 术语定义1. 检身: 对井下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安全装备检查的一项工作。
2. 井下工作区域: 指矿井下的工作区域,包括井下巷道、井口厅、井底厅、回采面等。
第四条: 工作原则1. 安全第一: 在任何情况下,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生命安全都是最重要的。
2. 预防为主: 通过检身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3. 全员参与: 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参与和执行本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具体规定第五条: 检身前的准备工作1. 各工作区域负责人应提前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检身工作的顺利进行。
包括定期进行检身培训、制定检身计划、准备检身设备等。
2. 检身设备应按规定购买和更新,包括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医疗箱等。
第六条: 检身流程1. 井下工作人员每次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须接受检身操作。
2. 检身操作包括: 体温测量、血压测量、听诊心肺、身体状况评估、安全装备检查等。
3. 检身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和技能。
4. 检身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井下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七条: 员工培训1. 各部门应定期组织入井检身培训,确保工作人员了解检身原理、流程和操作规程,提高检身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检身培训内容应包括疾病防控知识、安全装备使用方法、急救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第八条: 检身记录和统计1. 对每次检身操作都应有相关记录,包括被检身人员的姓名、检身时间、体温结果、血压结果、身体状况评估结果等。
2. 每月对检身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相关部门。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四篇)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一、入井检身制度入井检身是指在井下或进入矿山作业区域之前进行的身体检查和安全检查程序。
通过入井检身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只有身体健康且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知识的人员进入井下作业区域,从而减少井下事故的发生。
1. 入井检身的对象入井检身的对象包括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包括矿工、工程师、技术人员等。
2. 入井检身的内容入井检身的内容包括身体状况检查和安全意识检查。
(1)身体状况检查:- 心脏病史:检查人员是否有心脏病史或其他与心血管相关的疾病;- 呼吸系统疾病:检查人员是否有哮喘、肺结核等呼吸系统疾病;- 晕厥史:检查人员是否有晕厥史或其他与意识状态相关的疾病;- 骨骼肌肉疾病:检查人员是否有骨骼肌肉疾病或其他与体力劳动相关的疾病。
(2)安全意识检查:- 了解井下作业区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掌握在井下作业区域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 理解井下作业区域的特殊风险和危险源。
3. 入井检身的流程(1)申报登记:人员到达入井检身处进行登记,并提供个人信息和身份证明。
(2)身体状况检查:人员按照指示提供个人身体状况的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
(3)安全意识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知识测试,如正确回答问题、演示操作等。
(4)发放入井证:合格的人员将被发放入井证,证明其可以进入井下作业区域进行工作。
二、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是指在井下作业区域进出口进行出入人员数量的清点和管理程序。
通过出入井人员清点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井下作业区域内的人员在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救援。
1. 出入井人员清点的对象出入井人员清点的对象包括井下作业区域内所有的人员,包括矿工、工程师、技术人员等。
2. 出入井人员清点的原则出入井人员清点的原则是准确、及时、可靠、安全。
3. 出入井人员清点的流程(1)出井清点:井下作业区域内的人员在离开井下作业区域时,必须经过出井清点处进行清点登记,包括人员姓名、所属部门、出井时间等。
入井检身制度(3篇)
入井检身制度第1条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入、出井人员。
第2条凡入、出井人员都要自觉接受井口检身工的检查。
第3条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入井,并向安全部门汇报,及时作出处理,入井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定位卡、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穿着化纤衣服,严禁携带无措施的喷灯、焊机入井,饮酒者不得入井。
第4条对携带的违禁物品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其立即改正外,还要在井口安全信息中心做好记录。
第5条检身工应首先对入井人员必须佩带的仪器、装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其改正。
第6条上、下井人员乘坐猴车必须按规定排队出入,人员一律从等侯室上、下井,不得抢上、抢下,严禁超员乘坐。
第7条外单位入井参观学习人员必须要有矿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8条严禁闲杂人员在井口逗留。
第9条检身工不得脱岗必须现场交接班。
交接班要交接清楚有关事项。
入井检身制度(2)是指在矿井安全管理中,对进入井下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安全培训的制度。
矿井是一个特殊的工作环境,存在一些潜在的危险因素,如空气质量、下坡道、石块崩塌等。
为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矿井管理部门通常会制定入井检身制度,要求所有进入井下的人员都必须接受身体检查和安全培训。
入井检身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 身体检查:进入井下作业前,必须接受一系列的身体检查,包括身体状况、心脏健康、肺功能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人员身体状况适宜井下作业。
2. 安全培训:进入井下作业前,必须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包括矿井安全知识、应急处理、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作业人员对危险因素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3. 个人防护装备:进入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尘口罩等,以提供一定的物理防护。
入井检身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符合井下工作的要求,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个人防护装备,从而降低井下作业的危险性,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出入井人员验身制度范文(3篇)
出入井人员验身制度范文为切实加强够公司员工出入井的安全管理,维护矿井安全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
1、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矿灯、自救器、防尘口罩、人员定位标示卡,否则不得入井。
2、入井人员必须穿胶靴和工作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3、入井人员入井前严禁喝酒,严禁携酒入井,喝酒人员禁止入井。
4、易燃、易爆物品入井时,按照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由专职人员携带入井,严禁私自携带入井。
5、检身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对于因检身人员不负责任,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检身人员责任。
对于违反检身规定强行入井的,一律给予开除不留用之处分。
出入井人员验身制度范文(2)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制定旨在保障出入井人员的安全,预防井下事故的发生。
适用于所有需要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
二、验身流程及要求1. 出入井人员应在进入井下工作区域之前进行身体状况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身高、体重、视力、听力、心血管状况等方面的评估。
2. 出入井人员应按照组织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检,并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身体状况的调查。
体检项目包括常规体检项目、特殊体检项目(如心电图、肺活量等)。
3. 出入井人员应提供真实的个人健康情况,并配合体检工作人员进行真实和准确的答题。
4. 出入井人员应遵守体检工作人员的操作指引和要求,积极配合体检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检查。
5. 出入井人员应提前了解和遵守相关身体状况对井下工作的影响,如有不适宜井下作业的情况,应主动向组织提出申请调整工作任务。
6. 出入井人员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健康问题,应立即向体检工作人员报告,并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进一步检查或处理。
三、状况评估与安全许可1. 根据体检结果和相关标准,出入井人员的身体状况将被评估为适宜或不适宜进行井下作业。
2. 被评估为适宜进行井下作业的人员需获得出入井许可才能进入井下工作区域。
3. 被评估为不适宜进行井下作业的人员应暂时或永久禁止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并由相关部门或医疗机构给出进一步的处理意见。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模版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旨在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在入井前进行必要的检身工作,并对上下井人员进行清点,以防止遗漏和误判。
适用于所有需要进入井下进行作业的人员。
二、定义1. 入井检身:指进入井下前进行的身体状况和装备的检查。
2. 上下井人员:指进入或离开井下的工作人员。
三、程序和要求1. 入井检身1.1 井下作业人员在进入井下前需接受相关部门的身体状况检查,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禁忌病史。
1.2 井下作业人员需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1.3 对于特殊作业人员,如高温作业、化学品接触等,应进行额外的防护措施,具体措施根据作业环境和内容确定。
1.4 入井检身工作由专门的安全员或负责人进行,记录每位进入井下的人员的身体检查结果及所佩戴的防护装备。
2. 上下井人员清点2.1 上下井地点应设置专门的清点区域,负责清点的人员需具备清晰的听力和观察力,确保不遗漏任何人员。
2.2 上井人员需依次进行清点,确认人数与入井前的人员名单一致。
2.3 上井人员清点完成后,需由负责清点的人员负责将结果告知监护人员或相关部门,确保准确无误。
2.4 下井人员在下井前需进行身体检查,确认身体状况良好。
2.5 下井人员在离开井口时,需准确报告自己的离井,由负责清点的人员进行记录。
2.6 下井人员离开清点区域后,清点工作结束。
四、责任和控制措施1. 监护人员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流程。
2. 清点区域由专门的清点人员负责,确保工作人员的准确清点和记录。
3. 入井检身过程的数据记录和统计需妥善保存,便于追溯和分析。
4. 定期进行制度的检查和评估,对不合格的情况进行整改和改进。
五、附则1. 本制度的修订、解释权归所在企业或部门相关人员所有。
2. 在井下作业时,需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的安全和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范本
煤矿入井检身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工作人员入井检身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根据《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工作人员入井前的检身工作。
第三条入井检身是指工作人员进入煤矿井下之前,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合进行井下作业。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入井检身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入井检身工作。
第二章入井检身管理要求第五条工作人员入井前应当进行定期身体健康检查。
初次入井之前,应当进行全面的身体健康检查,并由煤矿医院或相关医疗机构出具健康证明。
之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六条工作人员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当重新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一)连续不参加身体健康检查超过两次的;(二)曾经患有严重疾病、手术后未满半年、重大伤病病愈后未满半年的;(三)近期正在接受重大疾病的治疗的;(四)其他需要重新检查的情况。
第七条煤矿应当制定工作人员入井检身的具体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入井检身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二)入井检身的项目和标准;(三)入井检身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四)入井检身结果的反馈和处理。
第三章入井检身流程第八条工作人员在每次入井之前,都应当按照煤矿制定的入井检身流程进行检查。
第九条入井检身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工作人员自觉填写健康状况申报表;(二)按照煤矿要求,完成体检和化验项目;(三)对体检和化验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四)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合格;(五)记录入井检身结果。
第十条工作人员在填写健康状况申报表时,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并按煤矿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在体检和化验项目中应当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配合完成检查。
第十二条对工作人员的体检和化验结果,煤矿应当进行评估和总结。
对于存在异常或疑似疾病的情况,煤矿应当要求工作人员进一步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宜井下作业。
第十三条根据评估结果,煤矿应当决定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入井的条件。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三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井上井下人员的身份可靠,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入井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三、入井检身程序1. 井下人员应提前30分钟进行入井准备工作,包括穿戴所需工装、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等。
2. 入井点设有检身区域,井下人员应进入检身区域进行检身。
3. 检身前,井下人员应解下任何可能影响身体检查的配饰,如手表、项链等。
4. 检身区域设有专门检查人员,井下人员应配合检查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5. 身体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等常规指标,确保井下人员身体健康适宜进行作业。
6. 井下人员通过身体检查后,检查人员将签发入井证明,并将其记录在相关登记本中。
7. 井下人员应将入井证明随身携带,以备井上人员查验。
四、井下人员清点程序1. 井下人员在进入井下作业区域前,应由井口监护人员进行清点。
2. 清点时,井下人员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如工作证、身份证等。
3. 井口监护人员应核对井下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与其本人是否一致。
4. 清点完成后,井口监护人员将记录井下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签署确认。
5. 井下作业结束后,井下人员应与入井人员进行清点,确保每个人员都能安全上井。
6. 清点过程中,井下人员应出示入井证明,入井人员应核对入井证明与井下人员是否一致。
五、井上人员清点程序1. 井上人员在上井前,应提前与井下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2. 井上人员应记录井下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与井下人员进行核对。
3. 上井后,井上人员应与事前确认的井下人员进行清点,确保每个人员都能安全上井。
4. 清点过程中,井上人员应出示井下人员清点记录,井下人员应核对清点记录与自己是否一致。
5. 清点完成后,井口监护人员应签署确认,并将清点记录进行备案。
六、违规处理1. 井下人员未按照入井检身程序进行检身的,不得进入井下作业区域。
2. 井下人员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不得进入井下作业区域。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模版(5篇)
入井检身、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井下人员安全管理,确保井下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煤矿生产安全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包括矿井工作人员、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等。
第二章入井检身制度第三条任何人员进入井下工作区域前,都必须进行入井检身。
第四条入井检身包括对人员身体和携带物品进行的安全检查。
第五条人员经过入井口后,需在专门检查区域接受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身体检查:体温测量、矿井毒素筛查等;2.携带物品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进入井下。
第六条安全检查人员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检查,保证检查过程的公平、公正。
第七条安全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操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检查工作。
第八条人员出示准确的身份证明和工作证件,配合安全检查人员的工作。
第九条安全检查人员需将检查情况记录在相关表格中,保存至少一年。
第三章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第十条上下井人员清点是指安全员对井下上下井人员进行清点登记的工作。
第十一条上下井人员清点包括井下上井和井下下井两个环节。
第十二条上井人员清点的流程如下:1.井下工作区域出入口设有井下上井点,工作人员在此处凭工作证件刷卡上井;2.安全员在井下上井点设置清点登记台,上井人员需按要求排队进行清点登记;3.上井人员应主动向安全员出示身份证明和工作证件,安全员进行核对;4.安全员通过计数器统计上井人数,记录在清点表格上;5.核对完成后,安全员向上井人员发放安全帽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下井人员清点的流程如下:1.井下工作区域设有井下下井点,工作人员在此处凭工作证件刷卡下井;2.安全员在井下下井点设置清点登记台,下井人员需按要求排队进行清点登记;3.下井人员应主动向安全员出示身份证明和工作证件,安全员进行核对;4.安全员通过计数器统计下井人数,记录在清点表格上;5.核对完成后,安全员向下井人员发放安全帽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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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16
入井检身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入井检身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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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时刻注意入、出井人员。
第2条凡入、出井人员都要自觉接受井口检身工的检查。
第3条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入井,并向安全部门汇报,及时作出处理,入井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定位卡、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穿着化纤衣服,严禁携带无措施的喷灯、焊机入井,饮酒者不得入井。
第4条对携带的违禁物品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其立即改正外,还要在井口安全信息中心做好记录。
第5条检身工应首先对入井人员必须佩带的仪器、装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其改正。
第6条上、下井人员乘坐猴车必须按规定排队出入,人员一律从等侯室上、下井,不得抢上、抢下,严禁超员乘坐。
第7条外单位入井参观学习人员必须要有矿派专人带
领,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8条严禁闲杂人员在井口逗留。
第9条检身工不得脱岗必须现场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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