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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PPT课件)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PPT课件)

谢 谢!
实践中,提醒学生关注行政管理中普遍存在 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惯例等客观现实。
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 所谓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因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包括行使行政权的活动和基于实现国家或社会职能 的目的所从事的公共管理活动而与行政相对人以及 其他相关主体形成或因之引发的各种社会关系。 其分为以下形态:(1)组织关系;(2)行为关系; (3)行政救济或监督关系。
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一个相对于立法、司 法的概念,专指国家行政或公共行政。在这一 前提下,各国行政法学者对行政的定义,从方 法上可归纳为四类:
一、行政的概念
除外说 积极说 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说 综合说
一 行、政行是政国家的通特过征一定的组织为实现国家或社会职能
而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及其过程。其特征主要表现 为: 行政具有执行性 行政的目的具有公益性 行政的活动具有整体性与能动性 行政具有过程性 行政具有法定性与裁量性 行政具有效率性 行政具有受监督性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意思表示上的单方意志性 形态上的多样性 主体上的恒定性与不可自由选择性 内容上的法定性、不对等性、统一性与不可自
由处分性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形态。行政法律关系的变 化形态有产生、变更和消灭三种:行政法律关 系的产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行政法律关 系的消灭。
对内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因行政权力作用于行政系 统之内而在该系统内发生的各种行政关系。
对外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系统之外行政主体 与行政相对人(公民或组织)之间形成的行政法律 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2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2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法治政府研究院 林鸿潮 第二讲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内部普适性&部门法特殊性】的功能
指引功能【原则引导规范→立法】 解释功能【具体适用法律】 补充功能【填补法律规范空白】
1合法行政
法律优先(法已规定者不可违)
【法律优先于行政活动→法律已经规定的内容行政必须遵守】
法律保留(法无授权者不可为)
案例:2002年7月,港资企业汇津公司投资2.7亿元人民币与长春市自 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长春市政府为此专门制定 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方作出一系列承诺,规定政府承担 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和差额补足的义务,该办法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 2005年2月,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 的“固定回报”项目,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 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属于应清理、废止、撤 销的范围为由,作出“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的决定”, 但并未将该决定告知合作公司和港方。港方认为市政府的做法不当,因 为1998年9月国务院通知中已明令禁止审批新的“固定回报”项目【信赖 的是违法对象】,而污水处理合作项目是2002年经过市政府同意、省外 经贸厅审批、原国家外经贸部备案后【善意信赖的法律外观】成立的手 续齐全、程序合法的项目。
2合理行政
考虑相关因素,排除无关因素
Case:昆明“秀色可餐”→违背“统一着装"规则?无关因素?
公平公正对待当事人【平等对待,情况相同则处理相同】 比例原则【行政行为手段与行政行为性质相匹配,不能超
出必要限度→损失最小、成本最低】
——适合性【手段能达到目的】 ——必要性【手段是实现目的所必要的】 ——均衡性【手段取得的效果应当大于其付如:行政许可权集中行使→统一办理】

第十二章 行政程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PPT课件)

第十二章  行政程序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PPT课件)

三、行政公开制度
行政公开制度的主要功效在于:保障行政相对 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为参与行政和监督行政 提供制度保障;消除行政信息不对称,维护行政 程序的公正和行政行为的实体公正;提高行政过 程的透明度,避免行政暗箱操作、权钱交易和其 他利益冲突,防止长官意志、权力专断和行政腐 败。
四、禁止单方接触制度
四、行政程序的原则
(二)行政程序参与原则 参与原则是行政程序基本原则之一,是指
行政主体在制定规范、政策和作出行政裁决、 决定过程中,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 参与行政行为过程的机会和条件,以保证社 会公众的民主参与权利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 程序权益。
四、行政程序的原则
行政程序参与原则需要一系列行政程序制 度加以保障。
(三)普通行政程序与简易行政程序 普通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应当遵守 的基本程序,是行政程序中最完整的程序,又称为标 准行政程序。 而简易行政程序是对普通行政程序的简化,是指行 政主体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行政事务给予简便处 理的程序,主要特点是简便易行,当时、当场即可完 成的程序。
二、行政程序的类型
一般行政行为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许 可、强制、征收等行政行为所遵循的程序。
特别行政行为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合同、指 导等行政行为和行政裁决、复议等裁判型行政行为所 遵循的程序。
二、行政程序的类型
(五)抽象行政行为程序与具体行政行为程序
抽象行政行为程序是规范行政主体抽象行政行为的 程序,亦即行政主体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政行为 所遵循的程序。 具体行政行为程序直接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将对行政相对人权益产生不利 影响,是行政行为违法的主要表现之一。
三、行政公开制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PPT课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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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一节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四、行政法的特点
1.在形式上没有一部完整、统一、系统的成文实体法法典, 而表现为成千上万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总和。
2.行政职权职责统一性(行政法的第六个基本原则)。 3.行政法律规范立、改、废的经常性(稳定性差、周期 短),变动性较强。
4.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没有明确界分,且常常存在于一个 法律文件之中。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二、三章为实 体规范,第四章处罚程序中又规定了调查、决定和执行三个 程序,属程序规范。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王茂生
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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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编 绪 论
一、学习什么内容?
(一)行政法体系或行政法现象
1.行政法主体 2.行政行为 3.行政法治保障
(二)对应的行政法学理论
1.第一编 绪论,主要阐述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如行 政法的概念、法源、分类、特点、作用、原则等。(第一章 行 政法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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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2.相对人作用于行政主体的关系,即监督行政的关系, 其功能为监督、制约、矫正、控制、保障行政主体及其行为 合法性,以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监督行政关系的特点:其一,是基于行政关系发生的。 其二,这种关系是依申请,即基于行政相对人的请求而启动 的。其三,这种关系往往是在第三者的主持下进行的,如行 政复议是在上级行政机关的主持下,行政诉讼是在人民法院 的主持下展开的。其四,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 的。其五,其核心是追究行政主体的法律责任。这种关系主 要由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三大制度构成,三者追 求的精神和目的是一致的,即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恢复 行政相对人被侵犯的权利。如,相对人对上述税务机关、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而依法 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请求赔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件 第二章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件 第二章法

第 20 页
四、行政机关的主要行政职权
〔五〕行政裁决权
行政裁决权属于行政司法权,是指行政机关作为第三方, 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判的权利。司法权本 来是法院固有的权力,但是,由于社会的开展及行政涉及的 领域越来越专业化,使得法院难以适应,而行政机关有着专 业化的优势,因此,法律赋予行政机关司法权,允许行政机 关在授权范围内,就相关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裁决。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非行使所授予的行政职权 时,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第 28 页
二、受委托组织 〔一〕受委托组织的概念
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组织。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 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行政机关承担。
第 29 页
二、受委托组织 〔二〕受委托组织的条件和范围
这是根据行政主体职权产生方式的不同所作的划分。 职权行政主体在设立时就享有行政职权,如各级人民政府; 授权行政主体在设立时不享有行政职权,后来基于社会发展 的需要,由法律、法规授予而取得,如高等院校。
第8 页
三、行政主体的分类 〔二〕中央行政主体与地方行政主体
这是根据管辖范围的不同所作的划分。中央行政主体是指行使 职权的范围及于全国的组织,如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等;地方行 政主体是指行使职权的范围限于本行政区域的组织,如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四〕行政监督权
行政行政监督权是指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而 对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力。
行政监督的形式主要包括:① 行政检查,如对物价的检查、对 学校食堂卫生的检查;② 审查,如对有关文件、报表、账册等进行 审查;③ 统计,如人口统计、生产统计;④ 检验,如质量检验、检 疫;⑤ 查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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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0月3日下午,张甲见李某对自己表弟(系痴呆儿童 )恶作剧,便上前责问,却遭李一拳。张甲心中不满,于是返 还家中,揣上菜刀去找李。在村东麦地里找到李,不由分说, 用菜刀背朝李身上乱砍。正在这时,张甲的弟弟张乙(差两个 月满16周岁)放学回家路过,见其兄正和李某打架,张乙不问 情由,从自行车后架上解下弹簧锁朝李的头部、臀部各抽打 一下,然后骑车离去。经诊断,李某因被打致右额部l×1cm 小孔,轻微脑震荡,构成轻微伤。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 处罚法》第22条第1项的规定,裁决给张甲、张乙各拘留15天 的治安处罚。张乙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经复议,市 公安局维持了县公安局的处罚裁决。张乙仍不服,向县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由于张乙尚 未成年,其父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问题] 县公安局的治安处罚裁决是否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请 说明理由。
公共行政与一般行政的区别:
性质不同 目的不同
手段不同
一、行政的涵义 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 即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 理。
企业内部的“行政”是否为行政法中的“行政”?
案情介绍:
某市国营农业机械厂是一家拥有5000人的大型企业。1990 年5月,该厂行政办公室发布了一个分房通知,将机械厂新购置 的10套二居室住宅分给有关人员,并将分房的条件列出。机械 厂工程师黄波认灶,他在该厂已工作近9年,对该厂机械设备的 更新改造作出过较大贡献,且他家一直住房紧张,老少三代11 口人挤在23平方米的平房里,急需改善住房条件,而且他也符 合分房通知中所列的分房条件,但分房名单中却没有他。黄波 认为很不公平,便多次向厂行政办公室、厂长及该机械厂的上 级主管部门申诉,但均未获得解决。黄波一气之下,于1992年4 月以该机械厂行政办公室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不合格,驳回了黄波的起诉。
李某系从事饮食业的个体工商户,出售自制的蛋糕,李某 蛋糕未经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这一行为被某工商所查获。根据 《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此类违法行 为,应予以警告、没收违禁区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 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 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在工 商所查获前李某出售蛋糕共获利590元。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工 商所没收了李某尚未出售的蛋糕,没收其违法所得590元,并且 工商所认为李某曾因伤害罪而被判刑3年,一年前刚出狱,因此 要重罚,又处以李某1500元的罚款。 [问题] 工商所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适当? 是否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的特征
国家意志性
执行性
法律性
国家强制性
三、行政法的含义及其特征 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它主要规范承担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行政权力的活 动以及对行使权力后如何补救,其目的在于实现依法行政,确 认或建立行政法律秩序。
四、行政法的任务和作用 行政法通过对行政关系的法律调整,确认行政关系参 加者的法律地位,保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务员) 正确、合法、有效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防止其越权和 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通过行政法制监督,追究违法者的 行政责任,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国家公 务员和公民的行政法律意识,促进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 主法制建设。 总之,行政法具有指导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统一行政 管理活动,控制行政机关行为,维护行政机关权威,保障 公民权利等作用。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合计
国家赔偿主体
国家赔偿程序
第一章
学习目的和要求:
行政法概述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行政的涵义和特征,行政法 的概念和特征,理解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具体掌握行 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在社会中的作用。
学习行政法首先应当了解什么是行政
公共行政(国家层面) 一般行政(个人层面)
印刷厂查封了一批未经“新飞集团”合法授权而印制的近
30万个“新飞”牌空调的商标标识,同时,查封了有关的 印刷设备和厂房,并对该厂和厂长李某分别作出了罚款20 万元和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请从行政法基本原则视角分析某市技术监督稽查队的
行为。
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法基本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信 赖保护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 甲市技术监督稽查大队的行为违反了行政合法性原则,因为 依据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 行使行政管理权,不能超越法定权限。而依据法律规定,查处制 造假冒商标行为的权力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而不是技术 监督行政机关。
信赖保护原则
所谓信赖保护原则是指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
政机关及其管理活动已经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
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应当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随意 变更这种行为,如果变更必须补偿相对方的信赖损失。
正当程序原则
正当程序原则的具体内容有: 公开原则 公正原则 参与原则
2005年8月,某市技术监督稽查队依据举报到该市甲
案件回放
1976年7月29日:出生于湖北黄冈; 2001年:武汉科技学院染美本科毕业; 2003年2月,就职于广州某公司任美术平面设计师; 3月17日:在广州街头被带至黄村街派出所 3月18日:被派出所送往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 3月18日:被收容站送往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3月20日:救治站宣布事主不治 4月18日:尸检结果表明,事主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 4月25日:《南方都市报》发表《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 4月26日:孙志刚的悲剧引起全国各地乃至海外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响, 通过互联网及报刊杂志各媒体,民众呼吁严惩凶手、要求违宪审查; 至5月12日止,先后抓获李文星、李海英等8名涉嫌殴打孙志刚的犯罪嫌 疑人;涉嫌指使殴打孙志刚的救治站护工乔艳清、吕鹏、乔志军、胡金 艳、刘全有也已抓捕归案 6月5日:广州当地法院开庭审理孙志刚案; 6月20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公布; 8月1日:一九八二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
自由裁量权
法律分析:
有效控制
本案涉及行政法中的一个基本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 本案中,王某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有权对 违反工商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理。但是这种处理必须建立在有法 律根据、事实根据和出于正当考虑的基础上。王某因张某未答 应将其效益较好的摊位让给王某的熟人,而以张某超越经营范 围为由,作出强制处理决定,显然不是出于管理市场秩序的正 当考虑,属于滥用职权行为,违反了合理行政的原则,应当由 有权机关予以撤销,并对王某进行必要的行政处分。

法律分析:
法院的处理是正确的。本案涉及到的是行政法中的一个首要问 题,即行政法中的“行政”是指什么?企业内部的“行政”是否为 行政法中的“行政”? 行政法中的“行政”是有特定含义的,专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及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 职能的组织或个人,对国家与公共事务所进行的决策、组织、管理 与调控的活动。 企业内部的“行政”,仅指企业在经营运作时所进行的一系列 组织、管理活动,企业非行政主体,其所管理、组织的事务也仅是 企业的内部事务 。 本案中,机械厂行政办公室所发布的分房通知即为企业的内部 管理事务,黄波对该分房方案不满不能寻求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 在他向机械厂或有关的主管部门寻求解决未果的情况下,可以以该 机械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法律关系
•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含义 行政法律关系是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因行政主 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形成的行政关系——— 即行政主体 与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其组成机构及公务员之间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 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以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二)行政法律关系以特定的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 (三)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中必有一方是行使行政职权 的行政主体 (四)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中行政主体的意志和行为具 有单一性 (五)行政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社会关系

• • •
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适度、符
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道德
市工商局能否查封张某的商店?
案情介绍: 个体户张某于1989年经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在本 市岭东市场租用市工商局管理的摊位经营兴隆百货商店。张 某每月向工商局交纳摊位租金50元,工商管理费30元。 1992年初,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王某找到张某,让张某 把经营效益比较好的摊位让给王某的熟人,张某不同意。同 年3月12日,王某再次让张某让出摊位遭到拒绝后,以张某 超出经营范围为由,将张某正在营业的兴隆百货商店查封。
课 时 分 配
章次 第一 教学内容 行政法概述 课时 章次 第十二章 教学内容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课时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行政主体
行政行为概述 具体行政行 为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行政诉讼程序
国家赔偿概述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概述
六、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一、西方国家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二、中国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一)旧中国行政法状况 (二)新中国的行政法发展状况
第一阶段:1949-1956年 第二阶段:1957-1977年 第三阶段:1978-1989年 第四阶段:1989年至今
行政法的初创阶段。 行政法的倒退阶段。 行政法的重新起步阶段。 行政法的发展阶段。

讲:王 磊
课 程 简 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学科,集实体性、 规范性和程序性为一体,在法学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可以分 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两部分。行政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部 门法之一,涉及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行政诉讼法是保 证行政法贯彻落实和发展完善的最重要的程序法,两者具有密不可 分的联系。《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这门课程主要讲授行政法的基 本概念与基本原则、行政主体的类型、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各种行政 行为、行政责任和行政救济等理论知识。学习本门课程对于帮助学 生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运用行政法学知识解决行政立法、行政执法 和行政诉讼等领域的法律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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