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大队部门制度
社区志愿者队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者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社区志愿者队伍,提高志愿者服务的水平和效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社区内的志愿者队伍,包括所有参加志愿活动的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者队的宗旨是服务社区、关爱他人,发扬奉献精神,传播正能量,共建和谐社会。
第四条志愿者队应当根据社区的具体情况和需求,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做到立足社区、服务社区。
第五条志愿者队的成员应当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恪尽职守,忠实履行志愿服务。
第六条志愿者队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培训和评估,提高志愿者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第七条志愿者队的工作由社区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实施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
第八条志愿者队应当定期向社区相关部门报告志愿服务情况,接受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志愿者队的组织和管理第九条社区应当设立专门的志愿者队管理机构,负责志愿者队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志愿者队应当定期举行例会,加强队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团队凝聚力。
第十一条志愿者队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明确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二条志愿者队应当建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者的个人信息、服务时长和工作成绩等。
第十三条志愿者队应当加强对新志愿者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十四条志愿者队应当定期评估队员的工作表现,根据表现情况对志愿者进行激励或惩罚。
第十五条志愿者队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队员的行为和工作方式,保障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第十六条志愿者队应当积极响应社区的号召,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义务劳动。
第十七条志愿者队应当根据社区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志愿服务计划,确定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时间安排。
第十八条志愿者队应当遵守服务宗旨,积极帮助有需要的人群,关注社会热点问题,进行公益宣传和教育。
第十九条志愿者队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培训、服务、评估和奖励等方面。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发扬志愿者精神,服务社会。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要注重民主化、规范化、专业化,做到公开、公正、公示,确保服务的效果和质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志愿者服务队应设立队长或负责人,具体职责如下:(一)全面负责队伍的总体工作,做好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二)制定队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组织队伍的培训、训练和评估;(四)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保证服务的顺利进行;(五)协调解决队伍内的问题和纠纷。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队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工作组,负责具体的服务事项,具体职责由队长或负责人统一分配。
第七条队长或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志愿者服务队全体成员会议,进行工作安排、意见征询和矛盾调解等。
第三章志愿者甄选与培训第八条志愿者服务队的成员应经过选拔和培训方可上岗服务。
第九条志愿者的选拔标准如下:(一)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服务意识;(二)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三)遵守法律法规;(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条志愿者服务队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队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服务,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服务质量的能力。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队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扶贫济困、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队应做好服务的前期准备,包括与服务对象沟通、了解服务需求、制定服务计划等。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队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服务对象的隐私和尊严,不泄露其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队应及时向相关单位或组织报告服务情况和问题,积极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志愿者服务队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服务记录和服务报告,定期总结和评估工作并向上级部门上报。
志愿者服务队的规章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规章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保障志愿者权益,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公益事业中的积极作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1.2 志愿者服务队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致力于传播公益文化,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1.3 志愿者服务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风尚,积极投身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二、组织结构2.1 志愿者服务队设队长一名,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志愿服务工作。
2.2 志愿者服务队设副队长若干名,协助队长开展工作。
2.3 志愿者服务队设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工作。
2.4 志愿者服务队队员分为注册志愿者和普通志愿者。
注册志愿者需具备一定的时间、精力、技能和责任心,参与队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三、队员权益3.1 志愿者享有参加队内志愿服务活动、获得志愿者培训、咨询、资料等资源的权利。
3.2 志愿者享有对队内工作的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3.3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要求,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3.4 志愿者享有退出队伍的权利,需提前向队长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四、志愿服务活动4.1 志愿者服务队根据社会需求和队员特长,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4.2 志愿服务活动分为长期项目和短期项目,长期项目至少持续三个月,短期项目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4.3 志愿者可根据个人兴趣和时间选择参加项目,队长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队员参与资格。
4.4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期间,需遵守活动规定,服从组织安排,确保服务质量。
4.5 志愿者服务队定期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五、培训与考核5.1 志愿者服务队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提升队员的综合素质和志愿服务能力。
5.2 志愿者参加培训时,需按时到场,认真听讲,积极参与。
5.3 志愿者服务队设立考核制度,对队员的志愿服务活动次数、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估。
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管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管制度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管理制度如下:
一、总则
1.本制度旨在规范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服务行为和志愿者权益,确保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和安全进行。
2.本制度适用于志愿者服务队的全体成员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所有人员。
二、组织管理
1.志愿者服务队由队长负责全面组织管理,各小组负责人协助队长开展工作。
2.志愿者服务队应建立完整的组织架构,包括队长、副队长、秘书、财务等职位,明确各职位的职责和权限。
3.志愿者服务队应建立完善的招募、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确保志愿者的素质和能力得到提升。
三、服务行为
1.志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2.志愿者应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的规定和流程,不得擅自更改活动内容和流程。
3.志愿者应尊重服务对象,不得歧视或侮辱他人。
4.志愿者应保持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不得损害志愿服务队的形象和声誉。
四、权益保障
1.志愿者有权享受志愿服务期间的基本保障,如安全保障、合法权益保障等。
2.志愿者有权要求志愿服务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3.志愿者有权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志愿服务队的改进和发展。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志愿者服务队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志愿者服务队讨论通过,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成员。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范本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队的组织管理和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服务队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为广大市民提供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递正能量。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志愿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志愿服务队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资料整理和文件归档。
第六条志愿服务队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个功能小组,如宣传组、策划组、后勤组等,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队员招募与培训第七条志愿服务队队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的公民;(二)具有奉献精神,愿意为公益事业付出时间与精力;(三)遵守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结协作,积极向上。
第八条志愿服务队通过宣传、招募、面试等方式选拔队员,选拔过程中注重队员的综合素质。
第九条志愿服务队对新队员进行培训,包括志愿服务知识、技能培训、团队建设等,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第十条志愿服务队根据社会需求和队员特长,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合作,共同推进志愿服务事业。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队在开展活动时,必须确保活动安全,做到预案齐全、措施得当、风险可控。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经费来源包括:政府资助、社会捐赠、队员自筹等。
第十四条志愿服务队设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定期公布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队经费主要用于:活动策划与实施、队员培训、道具器材购置等。
第六章考核与激励第十六条志愿服务队对队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活动表现、团队协作等。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队对表现优秀的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队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公司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和效率,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志愿者服务队的组建、运行、管理和考核。
第三条公司志愿者服务队的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公司和社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志愿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志愿者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下设秘书处、策划部、宣传部、活动部、财务部等部门。
第五条队长负责统筹规划志愿者服务队的各项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秘书处:负责志愿者服务队的日常事务,包括会议记录、文件起草、档案管理等。
(二)策划部:负责策划和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协调各部门工作。
(三)宣传部:负责志愿者服务队的宣传工作,包括制作宣传资料、撰写新闻报道、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等。
(四)活动部:负责具体实施志愿者服务活动,包括招募志愿者、安排活动场地、协调活动资源等。
(五)财务部:负责志愿者服务队的财务管理,包括活动经费的筹集、使用和报销等。
第三章志愿者选拔与培训第七条志愿者选拔:(一)自愿报名:员工可自愿报名参加志愿者服务队。
(二)选拔标准: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选拔程序: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表,经过面试、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志愿者。
第八条志愿者培训:(一)培训内容: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能、安全知识、团队协作等。
(二)培训方式:集中培训、线上线下培训、现场指导等。
第四章服务项目与活动第九条服务项目:(一)公司内部活动:协助公司举办各类活动,如员工生日会、团建活动等。
(二)社区服务: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如敬老、助残、环保等。
(三)社会服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支教、扶贫、救灾等。
第十条活动实施:(一)策划部负责制定活动方案,报队长审批。
(二)活动部负责具体实施活动,包括招募志愿者、安排活动场地、协调活动资源等。
学校志愿者大队规章制度
学校志愿者大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校文明建设,激发学生爱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营造和谐志愿服务氛围,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志愿者大队(以下简称“大队”)是由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团队,旨在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升个人品德素质。
第三条大队的宗旨是:团结友爱、奉献社会、助人为乐、谦诚互助。
第四条大队的口号是:爱心传播、快乐奉献。
第五条大队的管理机构为:指导老师、总队长、各支队长。
第六条大队成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爱护大队财物,维护大队形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大队设总队及分队,分队根据不同志愿服务项目进行划分。
第八条总队长负责大队全面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承担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第九条各支队长负责各自分队的组织管理和志愿服务项目的具体落实。
第十条大队成员应积极配合支队长的工作,服从管理,协助完成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入队与退出第十一条学生通过心愿书和面试等方式,经学校审核通过方可入队。
第十二条大队成员需遵守队纪队规,发挥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讲诚信,守信用。
第十三条大队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做出以下处理:(一)无故缺席志愿服务活动者,警告,并限制其参与未来志愿服务活动。
(二)违反志愿服务活动中出现失职、渎职、乱作为等现象者,通报批评,并限制其参与未来志愿服务活动。
(三)严重违反志愿者行为准则,损害大队形象者,清退。
第十四条大队成员主动申请退出大队的,经大队审核同意后,准予退出。
第四章志愿服务项目第十五条大队设立各种志愿服务项目,涉及慰问困难群众、环保宣传、义卖义演等领域。
第十六条大队成员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报名参加志愿服务项目,支队长根据情况进行分配。
第十七条大队将对每一个志愿服务项目进行详细规划和安排,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
第五章志愿服务行为准则第十八条志愿服务行为应遵循“自愿、无偿、奉献、友爱”的原则。
第十九条志愿服务中,大队成员应尊重被服务对象,不得以轻蔑或嘲笑的方式对待被服务对象。
学校志愿者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志愿者队的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青年志愿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志愿者队的组织、选拔、培训、活动开展、考核及奖励等方面。
第三条学校志愿者队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服务学校、服务社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学校志愿者队由队长、副队长、各部部长及志愿者组成。
第五条队长负责全面领导志愿者队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各部部长负责各自部门的具体事务。
第六条志愿者队设办公室、活动部、宣传部、后勤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1. 办公室:负责志愿者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招募、培训等。
2. 活动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 宣传部:负责志愿者队的宣传工作,提高志愿者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 后勤部:负责志愿者队的物资采购、管理及活动期间的物资保障。
第三章选拔与培训第七条志愿者队的选拔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选拔程序如下:1. 发布招募公告,明确招募条件、选拔流程及报名方式。
2. 对报名者进行面试,考察其综合素质、志愿服务经历及个人意愿。
3.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志愿者名单。
第八条志愿者队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志愿者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培训内容包括:1. 志愿服务理念、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2. 志愿服务技巧、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3. 志愿服务项目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四章活动开展第九条志愿者队根据学校和社会需求,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 校内活动:协助学校举办各类活动,如迎新晚会、运动会、文化节等;2. 社会活动:参与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环保行动等;3. 校外活动:与校外机构合作,开展支教、扶贫、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
第十条活动开展前,由活动部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安排等。
第十一条活动过程中,志愿者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服从指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志愿者大队规章制度
志愿者大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者队伍管理,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志愿者大队是指经组织审批合格并注册登记,自愿加入志愿者服务机构的自愿者组织。
第三条志愿者大队的宗旨是:团结互助、奉献友爱、服务社会、共创美好。
第四条志愿者大队的任务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第五条志愿者大队的管理机构是:理事会、秘书处。
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订大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秘书处是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志愿者大队会员分为普通会员、理事会成员。
理事会成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志愿者大队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管理,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维护志愿者队伍的形象和荣誉。
第八条志愿者大队的发展必须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社会和国家利益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志愿者大队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两个管理机构。
第十条理事会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
理事会成员除了普通会员外,还包括秘书长和团委书记两名领导。
第十一条理事会具有决定志愿者大队重要事项的职权。
第十二条秘书处是日常管理机构,由秘书长负责,协助理事会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志愿者大队还可设立各类委员会、办事处等机构,根据需要决定。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四条志愿者大队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成员。
第十五条普通会员是志愿者大队的基本组成人员,享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
第十六条理事会成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享有更高的决策权和管理权。
第十七条任何自愿者都可以申请加入志愿者大队,经组织审核合格后即成为志愿者大队的普通会员。
第十八条会员必须遵守志愿者大队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管理。
第十九条会员必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参与志愿服务团队的工作。
第二十条会员有义务参加志愿者大队的例会和培训会议,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第二十一条会员要维护志愿者队伍的形象和荣誉,不得做出有损社会和国家的行为。
公司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志愿服务队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水平,促进公司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志愿服务队所有成员,包括队长、副队长、队员及志愿者。
第三条公司志愿服务队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志愿服务队设立总队和分队,总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负责志愿服务队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分队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队长和副队长,负责分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分为正式队员和志愿者,正式队员由公司内部选拔产生,志愿者由社会招募。
三、招募与选拔第六条志愿服务队的招募工作由总队负责,通过内部推荐、公开选拔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招募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2. 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3.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适应志愿服务工作。
第八条选拔程序:1. 报名:有意向者向总队提交报名材料;2. 资格审查:总队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3. 面试:总队组织面试,考察报名者的综合素质;4. 试用:选拔出的志愿者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5. 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表现良好者正式成为志愿服务队成员。
四、培训与管理第九条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培训,提高队员和志愿者的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培训内容:1. 志愿服务理念、宗旨和价值观;2. 志愿服务项目及流程;3. 志愿者权益保障;4. 志愿服务技巧;5. 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志愿服务纪律。
五、活动开展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根据公司和社会需求,制定年度志愿服务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四条活动开展流程:1. 计划制定:总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活动计划;2. 宣传招募:通过内部渠道和外部媒体进行宣传招募;3. 活动实施:队员和志愿者按照计划参与活动;4. 活动总结:对活动进行总结,评估效果,提出改进意见。
志愿者队规章制度
志愿者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志愿者队的管理,激励队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志愿者队的全部队员,队员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志愿者队是一个以服务为宗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团队,队员应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履行志愿者的社会责任。
第四条志愿者队主要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的志愿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助老助残、环保活动、扶贫济困等。
第五条志愿者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组建与管理第六条志愿者队由队长和队员组成,队长为志愿者队的领导者,负责统筹队伍的管理工作,队员为志愿者队的基本参与者,负责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队长由队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一届。
队长有权对队员进行考核、奖惩,并制定志愿服务计划和落实。
第八条队员应当服从队长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队内各项活动和培训,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
第九条志愿者队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志愿者服务记录、志愿者考核评价、志愿者奖惩等。
第十条志愿者队应当加强队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和谐的团队氛围,共同为社会贡献力量。
第三章服务守则第十一条志愿者队应当尊重服务对象,倾听他们的需求和建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做到真正的奉献。
第十二条志愿者队应当遵守服务对象的隐私保密,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和隐私。
第十三条志愿者队应当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得擅自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队长。
第十四条志愿者队应当积极向社会传播志愿服务的理念,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活动。
第十五条志愿者队应当保持服务宗旨的纯洁性,不得将志愿服务用于牟取私利。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队员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可获得队长的表扬和奖励,例如先进个人、优秀团队等。
第十七条队员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出现违规行为,将受到批评和惩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暂时停止参加活动、取消先进个人称号等。
志愿服务大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服务大队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水平,保障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大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志愿服务大队的所有成员,包括大队长、副大队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服务大队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依法、规范、高效原则;3. 严谨、务实、创新原则;4. 志愿者自愿参与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志愿服务大队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大队委员会:负责制定大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对大队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 办公室:负责大队日常事务、财务管理、资料整理等工作。
3. 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部门,负责具体志愿服务项目的开展。
第五条大队委员会组成:1. 大队长:负责全面领导志愿服务大队工作。
2. 副大队长:协助大队长开展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对大队长负责。
4. 志愿者代表:代表志愿者参与大队决策。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六条志愿者报名与审核:1. 志愿者报名:有意向参加志愿服务的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报名。
2. 审核程序:大队委员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身份证明、志愿服务经历等。
第七条志愿者注册:1. 审核通过的志愿者需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志愿经历等。
2. 注册完成后,志愿者将成为志愿服务大队的一员。
第八条志愿者培训:1. 志愿者需参加由大队组织的培训,提高志愿服务技能和素质。
2. 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安全知识、专业技能等。
第九条志愿者考核:1. 大队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志愿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
2. 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晋升、表彰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志愿者权益保障:1. 志愿者享有参与志愿服务、接受培训、获得表彰等权利。
2. 大队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全保障和福利待遇。
第四章志愿服务项目管理第十一条项目策划:1. 部门根据社会需求,制定志愿服务项目计划。
青年志愿者部门制度范本
青年志愿者部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部门的管理,完善志愿者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青年志愿者部门的所有成员,成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履行志愿者职责。
第三条青年志愿者部门的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四条青年志愿者部门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青年志愿者部门设立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负责部门的整体工作。
第六条青年志愿者部门设立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组织本小组的志愿者活动。
第七条青年志愿者部门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担任不同职位,共同推进部门工作。
第三章志愿者活动第八条青年志愿者部门定期组织志愿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益活动、社区服务、支教活动等。
第九条志愿者活动应提前策划、申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志愿者活动结束后,部门应组织总结会议,对活动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章成员管理第十一条青年志愿者部门的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热爱志愿者工作,乐于奉献。
第十二条成员加入青年志愿者部门,应经过申请、面试等程序,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第十三条成员应积极参加部门组织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应提前向负责人请假。
第十四条成员如有违反本制度、损害志愿者形象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五条青年志愿者部门定期组织成员培训,提高成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十六条部门鼓励成员参加各类志愿者培训和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升自我。
第十七条部门关注成员的个人成长,为成员提供发展机会,推荐优秀成员担任重要职务。
第六章考核与激励第十八条青年志愿者部门对成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参加活动次数、工作表现等。
第十九条部门对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成员给予批评和帮助。
第二十条部门鼓励成员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证书的申请,提高个人荣誉感。
志愿队伍规章制度内容
志愿队伍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扬志愿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弘扬团队合作精神,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志愿队伍成员应当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队伍荣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道德底线,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
第三条志愿队伍指导单位应当依法管理、组织和指导志愿活动,保障志愿队伍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志愿队伍应当秉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努力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管理第五条志愿队伍由队长、副队长和队员组成。
队长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进行管理,队员积极配合队长和副队长工作。
第六条志愿队伍应当按照各自的任务和分工,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合理安排志愿工作。
第七条志愿队伍应当每年定期召开队伍大会,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制定新的工作计划。
第八条志愿队伍应当定期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九条志愿队伍应当对队员进行考核,表彰先进,激励队员积极参与志愿活动。
第十条志愿队伍应当建立健全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及时记录和分享队员的志愿服务经历。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志愿队伍队员享有参加志愿活动的权利,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志愿队伍队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志愿活动,服从队伍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三条志愿队伍队员有义务保守队伍的秘密,不得泄露队伍内部事务。
第十四条志愿队伍队员有义务维护队伍的形象,不得参与损害队伍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志愿队伍队员有义务互相帮助,关心队友的生活和工作。
第四章纪律和处分第十六条志愿队伍队员应当遵守队伍的纪律,服从队伍的管理。
第十七条志愿队伍队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第十八条志愿队伍队员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被除名,不得再参与志愿活动。
第十九条志愿队伍队员如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属于志愿队伍指导单位。
单位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树立我单位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志愿服务队所有成员,包括志愿者、队长、副队长以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弘扬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服务社会公众,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志愿服务队设立理事会,负责制定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等工作。
第六条志愿服务队设立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组织协调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志愿者队伍。
第七条志愿服务队设立各分队,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八条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选拔等程序确定。
第九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志愿服务事业;2.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3. 能够自愿、无偿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4.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条志愿者入队后,需参加为期不少于8小时的志愿服务培训,合格后颁发志愿者证书。
第十一条志愿者应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年至少参加10次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志愿服务队的决策与管理;2. 接受志愿服务队的培训与指导;3. 享受志愿服务队的福利待遇;4. 对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3. 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形象,不得损害志愿服务队的利益;4. 保守志愿服务队的秘密。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管理第十四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围绕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各类志愿服务项目。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临时活动,常规活动包括支教、扶贫、环保、敬老等,临时活动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节日慰问等。
志愿者部门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部门的日常管理,提高志愿者团队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志愿者部门所有志愿者、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志愿者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以人为本,关爱志愿者原则;(三)高效、务实、创新原则;(四)严格管理,奖惩分明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志愿者部门设立以下组织架构:(一)志愿者部门委员会:负责志愿者部门的管理、决策和监督;(二)志愿者团队:负责具体志愿服务项目的实施;(三)志愿者工作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志愿者团队的工作;(四)志愿者办公室:负责志愿者部门的日常事务和后勤保障。
第五条志愿者部门委员会组成:(一)主任:负责志愿者部门全面工作;(二)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具体事务;(三)委员:负责各部门的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选拔第六条志愿者招募:(一)志愿者部门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二)志愿者需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三)志愿者部门对报名者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名单。
第七条志愿者选拔:(一)面试:志愿者部门对报名者进行面试,考察其综合素质、志愿服务意愿和团队协作能力;(二)培训:对通过面试的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三)考核:志愿者在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成为正式志愿者。
第四章志愿者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志愿者培训:(一)志愿者部门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二)志愿者需参加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三)志愿者部门可根据项目需求,对志愿者进行专项培训。
第九条志愿者考核:(一)志愿者部门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包括志愿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不合格志愿者将被淘汰,合格志愿者可获得相应积分。
第五章志愿者权益与保障第十条志愿者权益:(一)志愿者有权了解志愿服务项目、工作内容、时间安排等信息;(二)志愿者有权参加志愿者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活动;(三)志愿者有权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反馈;(四)志愿者有权获得志愿服务证书和表彰。
志愿者部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志愿者部门的管理工作,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志愿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志愿者部门由志愿者协会、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和各服务项目小组组成。
2. 志愿者协会负责制定志愿者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各服务项目小组的工作。
3. 志愿者管理办公室负责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表彰、权益保障等工作。
4. 各服务项目小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监督。
三、志愿者招募与选拔1. 招募对象: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热心公益、愿意为社会服务的公民。
2. 招募流程:(1)发布招募信息:通过网站、社交媒体、社区公告等渠道发布招募信息。
(2)报名:有意向者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材料。
(3)面试:志愿者管理办公室组织面试,了解志愿者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意愿。
(4)录用: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用志愿者。
四、志愿者培训1. 志愿者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岗中培训。
2.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志愿者服务理念、服务规范、安全知识、服务技能等。
3. 岗中培训内容包括:服务项目操作、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等。
五、志愿者考核与表彰1. 考核内容:志愿者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团队协作、个人表现等。
2. 考核方式: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晋升、表彰的依据。
3. 表彰形式:优秀志愿者、突出贡献奖、优秀团队等。
六、志愿者权益保障1. 志愿者享有免费培训、保险、表彰等权益。
2. 志愿者参与服务期间,如有意外伤害,由志愿者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事宜。
3. 志愿者个人隐私受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其个人信息。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志愿者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志愿队伍规章制度范本简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队伍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志愿队伍成员,包括队长、副队长、组长、志愿者等。
第三条志愿队伍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志愿队伍设立以下组织结构:1. 队长:负责志愿队伍的整体管理和决策;2. 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日常事务;3. 组长:负责各组志愿者管理和活动执行;4. 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为团队贡献力量。
第五条志愿队伍实行队长负责制,副队长、组长、志愿者协助队长工作。
第三章志愿者选拔与培训第六条志愿者选拔原则:1. 热爱志愿服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2. 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具备完成志愿服务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志愿者选拔程序:1. 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2. 进行报名和筛选;3. 组织面试和培训;4. 确定志愿者名单。
第八条志愿者培训内容:1. 志愿服务理念、宗旨和价值观;2. 志愿服务相关法律法规;3. 志愿服务技能和技巧;4. 志愿服务心理调适。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第九条志愿服务活动类型:1. 社区服务:关爱老人、儿童、残疾人等;2. 环保活动:植树造林、垃圾分类等;3. 教育助学:支教、辅导等;4. 文化活动:文艺演出、展览等。
第十条志愿服务活动执行程序:1. 制定活动方案;2. 招募志愿者;3. 组织培训;4. 活动执行;5. 活动总结。
第五章保障与激励第十一条志愿队伍为志愿者提供以下保障:1. 保险保障:为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2. 工作保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3. 健康保障:关注志愿者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志愿队伍对优秀志愿者给予以下激励:1. 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奖品等;2. 优先参与活动:优先安排志愿者参与重要活动;3. 职业发展:为志愿者提供职业发展机会。
第六章纪律与处罚第十三条志愿队伍成员应遵守以下纪律:1. 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 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志愿者信息;3. 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志愿者形象。
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管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和志愿者的行为,提高志愿者服务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招募培训、行为规范、激励奖励、纪律处分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志愿者服务队实行层级管理制度,设立队长、副队长、部门负责人等职位,明确各职务的职责范围和权限。
第四条队长是志愿者服务队的核心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队内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细化任务分工。
第五条队长和副队长由队内志愿者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选举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队设立工作委员会,由队长、副队长、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决策和协调队内工作。
第七条志愿者服务队每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制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第三章招募培训第八条志愿者服务队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招募合格的志愿者加入服务队。
招募信息应当公示在服务队的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平台上。
第九条招募志愿者需要制定明确的招募标准,包括年龄要求、专业背景、服务时间等,确保志愿者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条志愿者加入服务队后,应进行系统的培训,包括志愿者职责和义务、服务礼仪、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志愿者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队应提供定期的培训机会,加强志愿者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提升。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与志愿服务相悖的行为。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应尊重被服务对象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应保守机密,严禁泄露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和服务队内部的重要文件。
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应保持团结友爱、合作互助的精神,共同为服务队的目标而努力。
第十六条志愿者服务队的志愿者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商业活动,严禁利用志愿者服务队提升个人利益。
志愿者团队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团队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促进志愿者队伍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加入志愿者团队的成员,包括志愿者、队长、副队长、管理员等。
第三条志愿者团队遵循“自愿参与、无私奉献、团结协作、服务社会”的原则,致力于为社会提供优质志愿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志愿者团队设立以下组织架构:1. 团队长:负责团队的整体规划、协调和管理工作;2. 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团队日常事务;3. 管理员:负责团队内部管理、活动策划、志愿者招募等工作;4. 志愿者:负责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团队贡献力量。
第五条各级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具备一定的志愿服务经验。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六条志愿者招募:1. 招募对象:具备一定道德品质、热爱志愿服务事业的公民;2. 招募方式:线上发布招募信息,线下开展宣讲活动;3. 招募流程:报名、面试、选拔、录用。
第七条志愿者培训:1. 培训内容:志愿服务理念、团队精神、服务技能、安全知识等;2.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线上培训、实地演练;3. 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第八条志愿服务活动分为以下类别:1. 社会公益类:扶贫、助残、环保、支教等;2. 文化艺术类:志愿服务、文化交流、展览活动等;3. 公共服务类:文明引导、秩序维护、助老服务等。
第九条志愿服务活动流程:1. 活动策划:确定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2. 活动筹备:物资准备、场地布置、人员安排等;3. 活动实施:志愿者按照活动安排参与服务;4. 活动总结:对活动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章团队管理第十条团队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成员管理:负责志愿者、队长、副队长、管理员等人员的日常管理;2. 活动管理: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总结;3. 财务管理:负责团队经费的收支、使用和管理;4. 考核评价: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评价志愿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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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大队部门制度
一、活动制度:
1、校内活动期间:
提前填好活动申请表,首先交与分院盖章,之后交与校总队做记录。
活动结束后,由一名干事负责填好活动情况总结表,交与校志愿者总队留底,并将干事的志愿活动时数填好。
2、校外活动期间:
由队长或者干事带队时,首先应保证好部门其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得出现部门人员落队或者出现任何安全问题。
3、注意事项:活动期间,必须时刻带好小红帽,必要时红马甲也要穿好。
不得出现小红帽遗失或者损坏现象。
二、完善部门例会制度:
1、时间:根据干事课表进行安排。
一般每周周三中午12:30到1:30(根据会议内容可适当调整时间);
2、目的:
①、回顾过去一两周的工作;
②、总结工作中的不足;
③、介绍近期的工作,分配接下来工作中的任务;
3、参与人员:正副队长,各干事,其他部门的旁听干事一名;
为队长和干事,干事与干事之间提供交流的平台,了解学生会动态,方便信息传达。
4、内容:实施例会旁听制度,允许其他部门一名干事旁听。
同时根据干事需要安排其到其他部门听会。
5、注意事项:每人必须带上会议记录本;并准时到达会议现场;会议期间手机调成静音,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接打电话,收发短信;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场。
三、部长及干事的职责:
1﹑大家齐心协力为志愿者大队的未来努力;
2﹑部长,副部认真带领干事学习;
3、积极提出对部门整体的合理意见或建议;
4、严格要求自己,工作积极主动,在实践中锻炼和培养自己的能力;
5、树立良好的自我形象,时刻维护部门的形象。
四、完善部门考评制度:
1、时间:在具体工作中逐渐完善;
2、参与人员:部门各成员;
3、目的:使部门,学院乃至学校考评和评奖评优有据可循;
4、内容:包括例会及活动中的出勤率、负责程度,考评工作业绩和工作责任心为主的考评制度总则和以考核绩效为主的项目考评制度。
部门以志愿服务手册为主,根据时间长短判定,以及在具体活动中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