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二篇)
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一)为防止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四十九条“煤矿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1.气象预报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立即停产、撤人。
2.发现老空区有异常突水时,立即停产、撤人。
3.相邻煤矿发生水害事故时,立即停产、撤人。
4.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立即停产、撤人。
5.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预兆时立即停产、撤人。
一般预兆:(1)煤层变潮湿、松软;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且淋水由小变大;有时煤帮出现铁锈色水迹;(2)工作面气温降低,或出现雾气或硫化氢气味;(3)有时可听到水的“嘶嘶”声;(4)矿压增大,发生片帮、冒顶及底臌。
工作面底板灰岩含水层突水预兆:(1)工作面压力增大底板鼓起,底鼓量可达500mm以上;(2)工作面底板产生裂隙,并逐渐增大;(3)沿裂隙或煤帮向外渗水,随着裂隙的增大,水量增加,当底板渗水量增大到一定程度时,煤帮渗水可能停止,此时水色时清时浊。
(4)底板破裂,沿裂隙有高压水喷出,并伴有“嘶嘶”声或刺耳水声;(5)底板发生“底爆”,伴有巨响,地下水大量涌出,水色成乳白或黄色。
松散孔隙含水层突水预兆:(1)突水部位发潮、滴水且逐渐增大,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水中含有少量细砂;(2)发生局部冒顶,水量突增并出现流砂,流砂常呈间歇性,水色时清时浑,总的趋势是水量、砂量增加,直至流砂大量涌出;(3)顶板发生溃水、溃砂。
(三)撤人程序1.煤矿发生重大水患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抢险等部门,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务,以便及时采取控制和处理措施。
2.现场总指挥应指导井下设备设施全部或部分停运,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撤离。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煤矿在暴雨期间,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需要建立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具体措施如下:
1. 建立巡视制度:煤矿应制定巡视计划,安排专人定期巡视各个工作区域,特别是容易积水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如矿井入口、巷道等。
巡视人员应熟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撤离路线。
2. 监测天气变化:煤矿应安装气象监测设备,实时监测降雨量、风速等指标,并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同时,煤矿还应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通讯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
3. 严格安全标准:制定相应的安全标准,如当降雨达到一定程度时,即按照标准要求巡视或停产撤人。
同时,要加强对设备、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等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停产撤人:在暴雨来临时,煤矿应提前作出停产撤人决策,及时通知所有工作人员停止工作,撤离危险区域。
同时,要做好人员统计和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5. 重点区域防护:对于容易出现积水和泥石流等危险的区域,煤矿应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如挡墙、护坡等,以减少暴雨对矿区的影响。
6. 加强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矿工进行暴雨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安全逃生、紧急通信等方面的知识。
并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以上是针对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的措施,旨在确保矿工的安全,并最大程度地减少暴雨对矿井生产的影响。
但是,具体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需要根据煤矿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配合。
雨季巡查停产撤人制度
永煤办字 [2013] 10号雨季巡查停产撤人制度按照《山东能源贵州矿业有限公司关于切实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永兴煤矿决定成立雨季三防水患巡查小组,有矿长王成利担任组长,工程师闫晓任副组长,成员有技术科长张明、防治水负责任人高立强、测量负责人晁虎成。
巡查小组要全面做好对矿界范围内的老窑、地表积水区、河流、小溪等和井下出水巷道及地质构造区域等有可能对矿井安全生产构成水患威胁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一、停产撤人的条件1、当井下涌水量大于工作水泵的排水能力时,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2、当日降雨量大于150mm,且邻近数日连续降雨时,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3、井下发现突水征兆或井下涌水量短时间内明显增大时,矿4、凡是发现有水害征兆时或普降大雨危及安全时必须先撤人后观察水情。
调度员不要请示,可以直接下命令撤人后,再向矿领导汇报。
5、井下各作业地点必须确保通讯畅通,避灾路线必须贯彻到每个入井人员并保证熟知,确保入井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时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安全升井。
6、要时时刻刻保证排水系统的安全可靠,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7、防洪抢险备用设备必须确保台台完好,抢险物质材料准备充分。
要加强与气象、防汛和水利等部门联系沟通,建立有效的预警处置机制,凡出现橙色预警以上大雨、暴雨、冰雹等灾难性天气时,要立即采取停产撤人应急处置措施。
二、停产撤人方案1、根据气象部门预报,矿防治水专业人员对地面降雨量观测,符合停产撤人条件时,立即向矿值班领导和雨季“三防”办公室汇报,经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研究批准,当日值班主要领导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由调度室通知各生产作业地点人员撤离。
2、采掘施工地点人员接到撤人命令后,现场跟班区长或班长立即组织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统一按照避灾路线进行撤离,跟班区长或班长是现场安全负责人。
3、上井口由安监处派专人统计所有上井人数,核实后报调度室。
4、井下主要机房峒室,如各水平泵房司机井上下井口信号、扒勾工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撤离,确保正常排水和提升,特别危急时刻,请示雨季“三防”领导小组总指挥批准后,泵房司机方可撤离岗位。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模版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防范和化解暴雨期间可能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科学规范煤矿巡视及停产撤人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在暴雨期间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工作。
第三条巡视及停产撤人工作是指煤矿在暴雨期间对煤矿设施设备、矿井巷道等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并按照规定组织安全撤退和停产。
第四条煤矿巡视及停产撤人工作的目的是确保煤矿在暴雨期间的安全生产,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煤矿巡视及停产撤人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六条煤矿巡视及停产撤人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
第二章巡视工作第七条煤矿在暴雨期间应加强对煤矿设施设备、巷道、井下作业面等地点的巡视工作。
第八条煤矿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煤矿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并制定巡视计划和巡视路线。
第九条煤矿巡视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持有相应证书方可进入矿井巡视。
第十条煤矿巡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视路线和巡视时间进行巡视,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
第十一条煤矿巡视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巡视工具和设备,确保巡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煤矿巡视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个人防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煤矿巡视工作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迅速整改处理。
第三章停产撤人工作第十四条煤矿在暴雨期间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等级,及时采取停止井下作业、撤退人员等措施。
第十五条煤矿暴雨停产撤人由煤矿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申请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六条煤矿暴雨期间停产撤人的时间和范围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七条煤矿应做好撤人工作的组织和指挥,确保人员有序撤离。
第十八条煤矿应对撤离的人员进行妥善安排,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障。
第十九条煤矿应根据暴雨情况和煤矿设施设备的状况,及时做好停产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煤矿暴雨期间停产撤人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三篇)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通常是由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制定的应急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巡视制度:在暴雨天气期间,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应安排专人对可能受暴雨影响的区域、工地、建筑物等进行巡视,确保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巡视人员应注意排查以下情况:- 地质滑坡、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可能导致的危险;- 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建设设施可能出现的损坏;- 建筑物、围墙、塔吊、脚手架等可能受到暴雨影响而存在安全风险的情况。
2. 停产制度:在暴雨天气期间,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应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等级,以及相关法规和安全标准,及时采取停产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于危险工程、高风险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要立即停工、停产、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对于其他行业或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产、撤人,确保安全。
3. 撤人制度:在暴雨天气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应及时启动撤离预案,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
撤人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制定详细的撤离路线和撤离点,确保人员顺利撤离;- 协调交通部门和相关救援力量,提供必要的交通保障和救援支持;- 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特殊设施等,制定专门的撤离方案,确保其安全。
总之,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是为了在暴雨天气期间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应急措施,具体实施应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情况来确定。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二)暴雨天气是一种极端天气情况,常常伴随着强烈的降雨和雷电。
在这种天气下,巡视和停产撤人制度变得尤为重要,以确保人员的安全,并减少潜在的损失。
下面将详细介绍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一、巡视制度暴雨天气期间,建立巡视制度对于确保场地安全至关重要。
以下是巡视制度的主要内容:1.巡视频率在暴雨天气期间,应加大巡视频率,以确保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暴雨天气对煤矿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威胁,暴雨期间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成为了煤矿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本文将从巡视、停产和撤人制度三个方面进行讨论,以期提高煤矿暴雨期间的安全生产水平。
一、巡视制度暴雨期间及时、有效地巡视煤矿,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成为保障煤矿安全的重要环节。
巡视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能够发现并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在巡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巡视的时间安排:暴雨期间的巡视工作应当根据降雨情况和煤矿地质特点,合理安排巡视的时间,确保及时发现问题。
2. 注重巡视的重点部位:巡视时,应当注重检查煤矿的险情点、易滑坡点以及可能发生水灾的地点,确保及时发现并及时处理。
3. 加大巡视力度:暴雨天气容易造成交通不便、能见度低等情况,因此在巡视过程中,应当加大巡视力度,确保巡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二、停产制度暴雨天气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在暴雨期间采取停产措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停产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停产标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停产标准,根据降雨情况、矿井地质情况等因素,确定何时需要停产。
2. 停产及时性:一旦达到停产标准,必须立即停产,确保及时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
3. 恢复生产的限制条件:在停产期间,应当制定一套恢复生产的限制条件,以确保煤矿在经过严格检查后才能恢复正常生产。
三、撤人制度暴雨期间,有时候煤矿的地下工作面会出现水灾等险情,这时及时撤离矿工成为保障矿工安全的重要举措。
撤人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撤人标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撤人标准,根据煤矿地下水位、矿井通风情况等因素,确定何时需要撤人。
2. 撤人及时性:一旦达到撤人标准,必须立即撤离矿工,确保其生命安全。
3. 撤人的安全指引:在撤人过程中,应当制定撤人的安全指引,确保矿工可以安全地撤离地下工作面,避免发生事故。
总结:煤矿暴雨期间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起着重要作用。
暴雨灾害期间巡视及井下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灾害期间巡视及井下停产撤人制度
为了做好雨季期间出现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情况下的矿井防治水工作,防止重大水害事故发生,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制定本制度。
⑴、矿井每年雨季前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对周边小窑以及废弃井筒和地表拔缝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⑵、当出现连续降雨情况时,技术科要及时进行雨情观测并保持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当出现24小时降雨量达到50mm时应立即向矿“雨季三防”指挥部汇报。
⑶、当本地区在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mm时,必须撤出井下除泵房开泵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
⑷、撤人命令由矿“雨季三防”指挥部做出,矿调度室负责执行。
⑸、雨季期间井下各生产地区要保持与矿调度室通讯联系畅通,并安排专人接听电话。
⑹、当井下各生产地区接到矿调度室撤人通知后,本地区的跟班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所有人员立即沿矿井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出。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暴雨洪水期间矿井安全生产,防止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保障矿井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措施1.成立防洪防汛指挥部,负责矿井防洪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设立防洪防汛工作小组,负责矿井防洪防汛的具体实施工作。
3.防洪防汛指挥部和防洪防汛工作小组成员要熟悉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井下布局和设备设施情况,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4.防洪防汛指挥部要制定防洪防汛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应急措施、责任人和应急资源配置等内容。
5.防洪防汛工作小组要负责矿井防洪防汛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6.防洪防汛工作小组要定期组织防洪防汛应急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7.防洪防汛工作小组要加强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监测和分析,及时掌握井下水位、涌水量等信息,为防洪防汛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8.防洪防汛工作小组要建立健全防洪防汛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职责,确保防洪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三、停产撤人规定1.遇到暴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所有受威胁区域必须停工撤人。
2.汛期期间,地处水库、河道、湖泊、低洼地带、泄洪区范围内的矿井,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生产,否则必须停产撤人。
3.发现井下有异常的滴水、淋水、渗水以及煤壁挂汗等突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4.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5.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6.瓦斯监控不到位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7.井下瓦斯涌出异常的,或井下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8.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9.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人身安全险情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四、应急处理1.发生淹井事故时,指挥机构成员必须立即组织撤出井下作业人员,迅速到矿总调度室,掌握灾害程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背景介绍煤炭是我国能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煤矿也是重要的采矿场所。
但是,在采煤过程中会受到很多自然因素的影响,其中暴雨是最常见的因素之一。
在煤矿暴雨期间,如何保障矿工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就变得非常重要。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对于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巡视制度煤矿暴雨期间,采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巡视制度。
在此期间,煤矿的安全状况经常会受到影响,因此,煤炭企业的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对巡视的组织和领导,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巡视的具体内容包括:1.调查煤矿内部的单元状况,查看是否存在地质灾害和其他不安全隐患。
2.检查采煤施工的安全情况,防止雨水的浸泡破坏原有的安全设施。
3.抽查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对于没有接受培训的人员要进行重新培训。
停产撤人制度1.暴雨来临前必须制定好应急方案,做到溜进来、预警响起以及人员撤离等事宜。
2.矿井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维稳抢险做到最佳状态,它的重要性不亚于其他的不同,都有满怀期望和不安情绪。
3.确保安全撤离。
为了将所有人安全撤离,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手段,包括明确哪些情况下需要撤离、如何安排人员、如何分配资源等。
总结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的建立是保障采煤企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在巡视的过程中,煤矿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巡视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巡视工作得到严格落实。
在停产撤人时,采煤企业必须制定完善的应急措施和制度,确保人员的安全撤离,防范事故的发生。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促进我国煤炭行业的发展。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察及停产撤人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有效应对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确保员工生命资产安全,订立本《煤矿暴雨期间巡察及停产撤人制度》。
第二章巡察要求第一节巡察布置1.暴雨期间,煤矿负责人应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情况,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矿区、井口、巷道等重点部位进行巡察。
2.巡察人员由煤矿负责人依据实际情况指定,需包含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监控人员等,确保各岗位全面参加巡察工作。
第二节巡察内容1.巡察人员应依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认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特别是与煤矿生产安全紧密相关的设备和设施。
2.巡察人员应注意察看巷道、井口、排水系统等是否存在堵塞、滑坡、塌方等情况,及时采取必需的应对措施。
3.巡察人员应检查煤矿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确保通风畅通,防止充气现象发生。
4.巡察人员应核实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煤矿负责人及有关部门。
第三节巡察频率1.暴雨期间,巡察频率应依据降雨情况和煤矿地质环境等因素确定。
2.对于雷电、特大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巡察频率应适当加添,确保及时发现紧急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章停产撤人要求第一节停产规定1.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或不安全性降雨天气预警时,煤矿负责人应立刻启动停产程序。
2.煤矿负责人应依据具体情况推断是否需要停产,如推断需要停产,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
第二节撤人规定1.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或不安全性降雨天气预警时,煤矿负责人应依据煤矿周边环境、矿井情形等因素推断是否需要撤人。
2.如推断需要撤人,煤矿负责人应及时通知矿工、办公人员等相关人员,依照撤离计划有序撤离。
3.撤人期间,煤矿负责人应做好人员动态记录,确保撤离人员的安全。
4.撤离完毕后,煤矿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本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并依据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返回矿区进行复产。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一节违规行为1.巡察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巡察,违反制度规定的,将依照相应规定进行扣分、通报批判、停职检查等处理。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范本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范本第一部分:巡视制度1. 安排巡视员工为了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每个部门都需要指派专人负责巡视工作。
巡视员工需要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并配备相关巡视工具。
2. 巡视内容巡视员工需要对公司内部进行全面巡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检查电线、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漏电等电气安全问题;- 检查各区域的排水设施是否畅通,并及时清理积水;- 检查各出入口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如防滑垫、防滑标识等;- 检查工作区域是否存在可能的堆放物滑落、倾倒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检查楼梯、走廊等区域的安全情况,如楼梯台阶是否损坏、走廊是否有漏水等。
3. 巡视频次巡视员工需要根据天气情况和公司安全标准,制定巡视频次。
在暴雨天气期间,巡视频次要比正常天气时增加。
4. 巡视记录和汇报巡视员工需要详细记录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层进行汇报。
同时,针对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需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二部分:停产撤人制度1. 制定停产标准及程序根据暴雨天气的严重程度,公司制定了停产的标准及相应的程序。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公司将启动停产程序:- 暴雨导致地下室、低洼区域积水严重,影响工作场所的安全;- 出现雷电等天气现象,导致电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存在安全隐患;- 暴雨导致交通瘫痪,员工无法安全到岗;- 其他依据公司制定的暴雨天气停产标准。
2. 停产通知和执行一旦决定停产,公司将通过内部通知系统发布停产通知,并告知员工相应的撤离时间和撤离地点。
停产期间,员工不得擅自离开撤离地点,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程序进行撤离。
3. 停产复工当暴雨天气逐渐好转,公司将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正常工作。
在确定复工时间后,公司将通过内部通知系统发布复工通知。
4. 停产后事故和伤害的处理如果在停产期间发生事故或伤害,公司将配备专人负责处理,并成立相应的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对于事故原因和责任的划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进行处理。
2024年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一)为防止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四十九条“煤矿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1.气象预报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立即停产、撤人。
2.发现老空区有异常突水时,立即停产、撤人。
3.相邻煤矿发生水害事故时,立即停产、撤人。
4.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立即停产、撤人。
5.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预兆时立即停产、撤人。
一般预兆:(1)煤层变潮湿、松软;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且淋水由小变大;有时煤帮出现铁锈色水迹;(2)工作面气温降低,或出现雾气或硫化氢气味;(3)有时可听到水的“嘶嘶”声;(4)矿压增大,发生片帮、冒顶及底臌。
工作面底板灰岩含水层突水预兆:(1)工作面压力增大底板鼓起,底鼓量可达500mm以上;(2)工作面底板产生裂隙,并逐渐增大;(3)沿裂隙或煤帮向外渗水,随着裂隙的增大,水量增加,当底板渗水量增大到一定程度时,煤帮渗水可能停止,此时水色时清时浊。
(4)底板破裂,沿裂隙有高压水喷出,并伴有“嘶嘶”声或刺耳水声;(5)底板发生“底爆”,伴有巨响,地下水大量涌出,水色成乳白或黄色。
松散孔隙含水层突水预兆:(1)突水部位发潮、滴水且逐渐增大,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水中含有少量细砂;(2)发生局部冒顶,水量突增并出现流砂,流砂常呈间歇性,水色时清时浑,总的趋势是水量、砂量增加,直至流砂大量涌出;(3)顶板发生溃水、溃砂。
(三)撤人程序1.煤矿发生重大水患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抢险等部门,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务,以便及时采取控制和处理措施。
2.现场总指挥应指导井下设备设施全部或部分停运,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撤离。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5篇)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起淹井、矿井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室各项应急处置权和及时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一、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矿井成立暴雨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决策。
组长:副组长:成员:矿井设立暴雨天气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马弘芬任总指挥,各副矿长、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的应急工作。
日常业务由“雨季三防”办公室即调度室负责,刘文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按照《黄岩汇煤矿雨季“三防“应急预案》,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小组:现场指挥组、应急处置组、技术专家组、信息发布组、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开工验收组,具体负责处理突发灾变、实施应急方案、解决遇到的技术难题、信息发布、发动群众参与、保证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医疗救护、开工验收等工作。
二、应急响应及处置1、暴雨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由调度室通知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区域、本单位的影响,适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3、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____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4、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范文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范文煤矿在暴雨期间是高风险的工作环境,暴雨会导致煤矿地下水位上升,增加矿井内涌水和排水困难,甚至引发矿井涌水事故。
为了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运行,煤矿应制定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并严格执行。
下面是一份关于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煤矿巡视人员和矿工的生命安全,保护煤矿设备和资源的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暴雨期间的巡视和停产撤人工作。
第三条巡视人员和矿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擅自违反和绕过制度进行巡视和停产撤人。
第四条煤矿应依法设立巡视和停产撤人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煤矿巡视和停产撤人工作。
第二章巡视制度第五条巡视人员的岗位应严格按照煤矿巡视职责和要求进行设置,确保巡视覆盖到位。
第六条暴雨期间,煤矿应制定巡视排班表,确保每个巡视岗位有专人负责。
第七条巡视人员应具备煤矿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巡视工作的要求和方法。
第八条巡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范围进行巡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巡视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巡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严禁擅自进入有安全隐患的区域。
第十条巡视人员应完成巡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巡视时间、地点、巡视情况和发现问题等。
第三章停产撤人制度第十一条暴雨期间,煤矿应设立矿井停产撤人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矿井停产撤人工作。
第十二条停产撤人指挥部应按照煤矿安全管理要求制定停产撤人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
第十三条停产撤人指挥部应及时掌握巡视情况、气象预报情况和矿井内部环境情况,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停产撤人措施。
第十四条煤矿应配备足够的应急疏散设施和通信设备,保障矿工在暴雨期间的安全撤离。
第十五条停产撤人指挥部应制定明确的停产撤人流程,包括撤离路线、撤离时间安排和应急救援措施等。
第十六条煤矿应对停产撤人进行培训,熟悉停产撤人流程和应急救援措施。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范本(2篇)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范本1. 引言煤矿作为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暴雨等极端天气条件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升级。
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制定煤矿暴雨期间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提供一个不含分段语句的制度范本,旨在帮助煤矿企业建立有效的巡视和应急撤离机制。
2. 巡视制度为了确保煤矿内各个区域的安全情况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暴雨期间应建立巡视制度。
具体方案如下:2.1 巡视人员的安排和职责(1)针对不同区域设立巡视组,巡视人员应包括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2)巡视人员应负责巡视所属区域内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
(3)巡视人员应按照预定的巡视路线和频次进行巡视,不得擅自更改。
2.2 巡视路线和频次安排(1)根据煤矿的特点和布局,制定巡视路线,确保每个区域的安全情况都能被覆盖到。
(2)确定巡视的频次,视暴雨程度和安全隐患风险而定,确保巡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3 巡视发现问题的处理和记录(1)巡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相关负责人。
(2)相关负责人需迅速处理,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记录每次巡视的日期、区域、巡视人员、巡视路线、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等信息,用于后续安全分析和改进。
3. 停产撤人制度在暴雨期间,为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需要建立停产撤人制度。
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3.1 停产决策条件(1)当暴雨程度升至一定等级时,应立即启动停产决策程序。
(2)制定具体的暴雨等级划分和相应的停产决策条件,例如暴雨等级超过5级或持续时间超过3小时等。
3.2 停产决策程序(1)启动停产程序的决定应由煤矿的领导机构做出。
(2)在停产决策确定后,相关部门应立即通知生产现场和办公区,停止相应的生产活动。
(3)同时,应启动撤离程序,并分批有序撤离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的安全。
3.3 撤离程序及应急通道(1)制定撤离路线和应急通道,并标明明显的指示标识。
(2)确定组织团队负责引导员工撤离并确保撤离的顺利进行。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随着气候变化越来越严峻,暴雨也开始频繁出现,给生产和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建立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1. 制度背景暴雨天气引发的灾害经常会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很大的影响,甚至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等后果。
为了避免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建立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可以有效降低灾害的风险,确保员工和企业的安全。
2. 巡视制度暴雨期间,对企业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巡视检查,是保障企业安全的重要环节。
巡视必须由专业的人员进行,主要检查以下方面:2.1. 水土流动情况暴雨容易导致河水暴涨,而企业的设备、设施等都是在地面上搭建,如果不及时检查,就容易引发水土流动问题。
因此,在暴雨期间,巡视人员需要检查企业周边区域的水土流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2.2. 积水情况暴雨过后,水可能会淹没企业地面,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在巡视时,需要检查企业周边区域和企业内部是否存在积水情况,及时排水,清理杂物。
2.3. 设备损坏情况暴雨可能会引发雷击等自然灾害,导致企业的设备、设施受损。
为了及时发现故障设备和设施,并及时进行处理,巡视人员需要对企业的各个设备、设施进行仔细检查。
3. 停产撤人制度当暴雨来临时,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停产撤人。
如果当地已经发布了暴雨预警,企业应当将此情况及时通报到员工中,让员工作好相应的准备。
3.1. 停产如果暴雨预警级别为红色,企业应当停产、停业。
如果暴雨预警级别为橙色、黄色,企业应当考虑是否停产。
当暴雨降临时,企业应当暂停生产营业,确保员工安全。
3.2. 撤人如果暴雨预警级别为红色,企业应当撤离员工。
如果暴雨预警级别为橙色、黄色,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撤离员工。
在撤离之前,应当确认员工是否已经了解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撤离路线,做好应急准备。
4. 制度落实在实际制度的落实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4.1. 专人负责企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巡视制度的实施,确保巡视的及时性、准确性,做好巡视记录。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一、引言暴雨期间,由于强降雨、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影响,矿井安全生产面临着巨大的威胁。
为确保矿井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巡视制度(1)在暴雨期间,矿井应加强巡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设施、设备、供电系统、排水系统等正常运行。
(2)矿井应组织专门巡视小组,由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对矿井进行全面巡视。
(3)巡视小组应定期对矿井进行巡视,检查矿井安全设施、设备、供电系统、排水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巡视小组应加强对矿井周边环境的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停产撤人制度(1)在暴雨期间,矿井应根据气象预报、实时雨情等信息,及时采取停产撤人措施。
(2)矿井应建立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由矿长担任总指挥,负责指挥矿井的停产撤人工作。
(3)矿井应制定详细的停产撤人预案,明确停产撤人的启动条件、程序、责任分工等。
(4)当达到停产撤人的启动条件时,矿井应立即启动停产撤人预案,组织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撤离。
(5)在停产撤人过程中,矿井应加强对井下各区域的监控,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撤离。
(6)矿井应加强对停产撤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三、制度执行1. 矿井应加强对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矿井全体职工了解和掌握制度内容。
2. 矿井应定期组织演练,检验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的执行效果,不断完善和提高制度执行能力。
3. 矿井应加强对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总结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是确保矿井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矿井应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同时,矿井应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提高应对暴雨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范文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范文暴雨天气期间,为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我公司制定了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在这一制度下,我们将根据天气情况及预警信息,进行巡视和决定是否停产撤人,以保护每一位员工的安全。
首先,对于巡视工作,我们将安排专门的人员在暴雨天气期间进行巡视。
他们将使用雨具和必要的安全设备,全面巡视公司的各个区域,特别是易受水淹的区域。
巡视员将定期报告巡视情况,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
巡视员将特别留意以下情况:一是水位是否上涨,是否有可能冲毁公司建筑物或设备;二是排水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堵塞情况;三是是否有落石、滑坡或其他地质灾害的风险;四是是否有电力供应不稳定或中断的可能性。
所有的巡视结果将被记录下来,并及时通知公司管理层。
其次,针对停产撤人的决定,我们将根据巡视员的报告和天气预警信息,综合考虑公司员工的安全和公司财产的风险,做出相应的决策。
一旦判断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我们将立即停产撤人,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停产撤人的决定将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考虑:一是天气预警的等级和内容,特别是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的预警;二是巡视员的报告,包括水位上涨、排水系统堵塞、地质灾害的风险等情况;三是公司建筑物和设备的抗灾能力,是否能够承受极端天气带来的冲击。
最后,一旦决定停产撤人,我们将迅速通知所有员工,并组织撤离工作。
在撤离过程中,我们将确保员工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安全撤离。
我们将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如救生衣、雨具等,确保员工在撤离过程中的安全。
同时,我们也将通知员工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堵塞和混乱。
总之,针对暴雨天气期间的安全问题,我们公司制定了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以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通过巡视和及时的决策,我们能够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安全。
我们将持续改进和完善这一制度,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更严重的天气灾害。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起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煤矿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密切关注汛期天气信息,根据预报情况,及时在公司局域网上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2、汛期前,由矿生产办组织相关人员对防汛物资进行清查,对矿区工业广场和外排水沟进行清淤,查出的问题严格限期落实整改,严格做到责任明确、资金到位、保证质量、限期完成。
3、矿井在汛期前,应当针对矿井现状,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明确矿井重点防范区域、防范措施、组织机构及职责。
4、实行防汛工作责任追究,各级人员必须服从矿对人力、物力的统一调遣。
5、机电部门加强汛期的供电管理,保证矿井供电可靠。
6、汛期时,矿负责安排人员定期对地销煤路、进矿路等可能受到水害威胁的重点防范区域进行巡视,对塌陷区、八丈沟、济河等地表水体水位进行观测,发动矿区广大职工、群众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暴雨期间加强巡视、观测。
7、当内涝水位上升到26.0米后并有上涨的趋势时地面压风房、锅炉房、变电所、抽风机房、主井、副井、风井、肝石井及西进风井、回风井井口、绞车房、水源井等要害车间必须彩条布、黄泥、编织袋双面封堵有关通道,保证水坝高出水面1On1;组织专门人员24小时对地销煤路、进矿路等重点防范区域进行巡视;对塌陷区、八丈沟等地表水体水位进行观测;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在矿内待命。
8、水位上升到26.4米时井下撤人停止生产。
主井、副井、回风井、肝石井及西区进风井等各通道砌筑挡水坝,并必须高出水位0.5m o组织专门人员24小时对地销煤路、进矿路等重点防范区域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指挥部汇报;加固工业广场内各车间、各井筒口构筑的拦水坝,应急抢险队伍加强矿内各拦水坝的巡查;局部低洼点建立强排水系统;对地表水体水位进行加密观测;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指挥部和相关部门;矿井全部停产,井下除留有瓦检员、泵房司机、变电所值班人员等岗位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撤出投入应急抢险工作;副主管以上人员24小时在矿待命。
2024年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2024年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引言:煤矿行业一直以来都面临着安全隐患的问题,尤其是在自然灾害面前。
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暴雨日益频繁,煤矿安全风险也在增加。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相关利益,加强煤矿暴雨期间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2024年煤矿暴雨期间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并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
一、巡视制度1. 巡视内容暴雨期间的巡视应当重点关注煤矿区域内的排水设施、储水池、陡坡等,以及巷道、巷口等可能发生塌方、坍塌等事故的地点。
同时,还应密切观察矿井入口附近的江河水位变化,确保矿井安全出入口畅通。
2. 巡视频次暴雨期间,巡视的频次应加大。
对于重点区域,应增加巡视人员和设备,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 巡视记录巡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并及时记录巡视情况。
巡视记录应包括巡视时间、地点、人员、发现的问题、处理方式等信息。
同时,巡视记录应存档备查,以备后期的安全检查和事故责任追究。
二、停产撤人制度1. 停产标准煤矿应根据暴雨期间的降雨量、江河水位的变化、矿坑内积水情况等因素,制定停产标准。
例如,当降雨量达到一定值时,或者江河水位超过安全警戒线时,应立即停产。
2. 撤人策略一旦确定有停产的情况,应立即启动撤人策略。
首先,应安排专人提醒矿工停止作业,并迅速向各作业区域传达停产的通知。
其次,应组织矿工按照安全通道有序撤离,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3. 联系保障措施在推行停产撤人制度的同时,应建立完善的联系保障措施,确保暴雨过后及时通知矿工恢复生产。
应建立煤矿短信通知系统,向矿工发送相关信息,并指导矿工如何重新进入矿井。
三、改进建议1. 提高巡视标准煤矿巡视应更加细致全面,对于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区域,应进行加强巡视和监测。
例如,应加大对排水系统、坡度、巷道支护等关键部位的巡视力度,确保工作面和矿井的安全。
2. 加强宣传教育煤矿企业应加强暴雨期间的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会议、培训和工作纪律等方式,提高矿工对暴雨期间安全风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增强矿工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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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发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我矿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二、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三、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四、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
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矿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五、应急处置
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六、具体要求
1、“雨季三防”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雨季三防”指挥部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
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规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3、雨季三防”指挥部要组织各单位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4、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平煤股份六矿
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