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点-法律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详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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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我们都知道抓住重难点是通过考试的关键,但《经济法基础》若想取得高分,还需大家全面复习。

以下是《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一起去看看吧!从《经济法基础》的一些试题看,其中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和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这四章内容的考点大概占试卷总分数的80%。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本章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1、劳动合同的订立;2、试用期;3、劳动合同的解除;4、劳动合同的终止;5、经济补偿;6、劳动仲裁。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本章需要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1、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2、基本存款账户;3、银行卡;4、国内信用证;5、票据权利的取得;6、票据的记载事项;7、背书;8、承兑;9、保证;10、商业汇票。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本章属《经济法基础》最重要的一章了。

本章需要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2、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3、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4、消费税的税率;5、营业税的征税范围;6、营业税的税目;7、营业税的计税依据;8、营业税的税收减免。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本章需要重点关注的知识点如下:1、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2、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3、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4、工资、薪金所得;5、劳务报酬所得;6、稿酬所得;[《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经济法中的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们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也影响着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它就像是一份“契约”,规定了双方在工作中的种种细节。

首先,劳动合同的订立是一个关键环节。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一规定旨在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内容也十分重要。

它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

必备条款涵盖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这些条款明确了双方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

而约定条款则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试用期的规定也有明确的法律要求,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如果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则有着更为详细的规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等。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等。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知识点:第2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知识点:第2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一)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二)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掌握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四)熟悉劳动合同的内容(五)熟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六)熟悉劳动争议的解决(七)熟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八)了解劳动合同的特征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九)了解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十)了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和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历年考题分值分布及2015年预测2012年分值:单选4分,多选10分,判断2分,合计16分2013年分值:单选3分,多选8分,判断2分,合计13分2014年分值:单选3分,多选4分,判断1分,不定项8分,合计:16分2015年分值预测:15分左右。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重点:劳动合同的订立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合同内容难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知识点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及特征(轮换考点)1. 劳动合同及特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百度出品:会计考试神器,扫码下载!海量免费资料,真题,模拟题,任你练!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一网打尽!官方QQ 群:318549896①主体特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②内容法定。

③地位变化2.劳动合同适用范围(合同主体)(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 会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 会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们不仅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用人单位的行为,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它是劳动关系建立的重要依据,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首先,劳动合同明确了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劳动者清楚知道自己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以及工作的场所,这有助于保障其工作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比如,一位销售人员明确知道自己的销售区域和主要销售产品,就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其次,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在劳动合同中得以确定。

这保障了劳动者按时、足额获取劳动所得,避免出现拖欠工资或报酬不公的情况。

假设_____在一家企业工作,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月薪为_____元,发放时间为每月的_____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这样,_____就对自己的收入有了清晰的预期。

再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也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

规定了每天的工作时长、每周的工作日数以及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休假权益。

这对于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然后是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这为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情况下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劳动合同的签订形式也有严格的规定。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样可以避免口头约定带来的纠纷和不确定性。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非总是一帆风顺。

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劳动合同中设置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例如,有的企业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不得结婚生子,这种条款就是无效的。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同样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

养老保险为劳动者在退休后提供基本的生活费用,确保他们能够安享晚年。

经济法基础总结

经济法基础总结

经济法基础总结经济法基础总结经济法基础总结11.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单位需要按季度通知员工已缴纳的社保明细。

( )【参考答案】×【参考解析】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P89) 【知识点】社会保险费征缴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

( )(20xx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行政责任包含:(1)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P31)【知识点】法律责任的种类3.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宝石坯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 )(20xx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宝石坯是经采掘、打磨、初级加工的珠宝玉石半成品,对宝石坯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P185)【知识点】消费税税目4.从境外购买原产于我国的商品,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

( )(20xx 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原产于我国的进口货物,按照最惠国税率征税。

【知识点】关税税率5.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 )(20xx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P307)【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税率6.税务机关有权对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房和用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20xx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内。

(P381)【知识点】税收强制执行措施7.某企业开展商品营销活动,对于营销业绩较好的雇员,通过免收旅游费的形式进行奖励,应根据所发生的费用全额计入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

( )(20xx年)【参考答案】×【知识点】工资、薪金所得8.房屋租赁取得的收入,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xx年)【参考答案】×【参考解析】房屋租赁取得的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基本要求:1.掌握合同的订立2.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3.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4.熟悉劳动合同的内容5.熟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6.熟悉劳动争议的解决7.熟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8.了解劳动合同的特征和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9.了解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10.了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和违反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1.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①劳动者需要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②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①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四)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1.书面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口头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1.劳动合同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

2.无效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cpa经济法考点总结

cpa经济法考点总结

cpa经济法考点总结CPA(注册会计师)考试是中国国家执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一项重要内容,经济法是其中的一门科目。

下面是我对CPA经济法考点的总结。

一、法律基本原理与法律适用1. 法律的概念及特点:法律的含义、法律的特点、法律的种类。

2. 法律的适用: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法律适用的方法、法律适用的衔接性、法律适用的障碍。

3. 法律责任的认定:法律责任的基本概念、法律责任的形式、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

二、合同法1. 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定义、合同的要素、合同的效力。

2. 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的成立程序、合同的效力条件。

3.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合同的履行义务、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的履行保证、合同的变更方式。

4.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合同的解除原因、合同的解除行为、合同的终止情况。

三、公司法与企业法1. 公司的概念与属性:公司的意义、公司的特征、公司的属性。

2. 公司的设立与登记: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的设立程序、公司的登记与备案。

3. 公司的组织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公司的监事会、公司的总经理、公司的工会组织。

4. 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的经营账簿、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的财务分析。

四、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1. 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2. 工资与福利制度:工资的支付标准与方式、加班工资与绩效工资、福利制度的建立与管理。

3. 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的基本原则、劳动条件的改善与保障、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4. 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

五、综合考察1. 资金运作与信用管理:现金管理与预算控制、资金投资与融资方式、信用管理与信用评估。

2. 国际经济法与贸易法:国际经济合作与国际贸易制度、国际经济组织与国际经济制度、国际经济法律关系。

3. 经济法律实务:企业法律实务、合同法律实务、劳动法律实务、经济法律实务。

以上为CPA经济法的考点总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初级会计经济法重点总结必背内容(对比记忆)范文

初级会计经济法重点总结必背内容(对比记忆)范文

第一章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表表表2-4 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第三章表10.民事权利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支票空头支票,按票面金额2% 补偿商业汇票贴现:贴现也属于背书转让的行为。

贴息:扣除到期日前一日。

外地需要另外加三天。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向乙企业购买一批原材料,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出票日期为2月10日,到期日为5月10日。

4月6日,乙企业持此汇票及有关发票和原材料发运单据复印件向银行办理了贴现。

已知同期银行年贴现率为3.6%,一年按360天计算,贴现银行与承兑银行在同一城市。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银行实付乙企业贴现金额为()元。

A.B.C.D.【答案】B【解析】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计算。

本题中贴现日是4月6日,汇票到期前1日是5月9日,一共是34天。

企业从银行取出的金额=-×3.6%×(34÷360)=(元)。

出票人签章√√√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表4-1 视同销售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1)免征和减半征税的项目表5-5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表5-6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制度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制度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制度
导语:初级会计职称即助理会计师。

担任助理会计师的基本条件是: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

下面和店铺来看看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制度。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知识点】: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16分左右,属于重点章节之一。

考试题型涵盖所有题型。

本章考点最大特点就是“数字”多,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准确记忆。

重点关注“劳动合同”、“工伤保险”以及“医疗期”的不定项选择题。

本章教材主要变化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进行了小幅调整。

(2)对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和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进行了小幅调整。

(3)根据国务院关于“五证合一”改革的意见通知对社会保险登记进行小幅调整。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1.资格
2. 义务和责任
【相关链接】个人承包经营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链接】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
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提示】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只与“用工”之日有关,与“劳动合同订立时间”无关。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制度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制度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制度一、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稳定的雇佣关系,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高企业的效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制度。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求1.用人单位名称和劳动者姓名、地址;2.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等;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4.试用期限,试用期内的工资、试用期结束后工资的确定方法;5.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如何解除劳动合同;6.法定的社会保险等内容。

三、社会保险制度的概述社会保险制度是一种通过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基本保障。

社会保险制度由国家制定并实施,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四、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因退休、辞职或被迫离职后,从国家或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现金或实物补贴。

养老保险是维护劳动者的老年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制度。

五、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病时获得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补偿,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医疗保险是保证劳动者健康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制度。

六、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失去工作后,从国家或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失业救助。

失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的就业和生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制度。

七、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身体伤害、疾病或死亡,从国家或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现金或实物补贴。

工伤保险是保障劳动者的工作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制度。

八、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育时获得一定比例的现金或实物补贴,减轻生育费用负担。

生育保险是保证劳动者健康生育,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制度。

总之,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制度是维护劳动力市场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开展管理活动。

初级会计经济法内容记忆总结完整版

初级会计经济法内容记忆总结完整版

初级经济法内容记忆总结第一章第一节法律基础1.法律形式效力的排序:宪法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宪法二规一章2.辨别法律名称的口诀:看到法规找条例,法律老二找某法,地方两字要注意(××地方××条例指是地方性法规、××地方××办法指的是地方政府规章)3.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口诀:谁定找谁,谁大找谁涉及规章的找国务院涉及法律的找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1.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法是一般法)劳农走特别,人身不能走仲裁2.仲裁的原则:愿你和平独一专一3.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知道起+3年(知道被告是谁),最长不超20年(侵害之日算起)客观原因沾到最后6个月中止,消除后+6个月主观原因中断,+3年4.行政复议机关(找上级)(1)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本级人民政府/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2)海关、金融、安全机关(2021年调整)--上一级主管部门;(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4)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该派出机关;县级两爸,政府主管,其他一爸海上淘金不安全,垂直领导有保障5.中级人民法院管辖:(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海鲜部打杂第二章第二节会计核算与监督1.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伪造:无中生有(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来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溥,旨在以假充真)变造:有中作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2.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凭证、账簿(固定资产卡片除外)、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30年年度财报、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永久平步青云交朋友,30年到头3档年报,永久保存3.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原则:(次重要)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权衡利弊,拿捏轻重,适应市场,考虑成本第五节违反会计法律制度制度的法律责任1.违反了需要承担的惩罚:单位主管责任人(1)违反统一会计制度上午两只鹅3 000以上5万以下(上午) 2 000以上2万以下(两只鹅)(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编制虚假财报无视上午错隐匿、故意销毁依法保存会计资料5 000以上10万以下(无视) 3 000以上5万以下(上午错)(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人员做(2)呜呜大哭者5 000以上5万以下(呜呜大哭指针对主管负责人)第三章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1.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经济法基础第二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第二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第二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的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而存在的法律框架。

本文将重点探讨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内容和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具体体现,它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

劳动合同的签订,要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合理可行性。

劳动合同是双方自愿订立的,但也不是任意自由订立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形式。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选择适合的劳动合同形式,并遵循法律的规定进行签订。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有密切的联系。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社会保险权益而设立的。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社会经济权益而实施的一种机制,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社会保险的参保情况。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

劳动合同中的社会保险约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内容之一,双方应当认真履行。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关系还体现在解除劳动关系时。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正当的程序和合法的原因。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而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依然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权益,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手续。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是密切相关的。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在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中的重要性在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中,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是两个非常重要的内容。

劳动合同涉及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关系,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则保障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重要性以及实施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条件的书面协议,它是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工具。

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劳动标的、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

劳动合同既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也规范了用人单位的行为。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的权益保障,包括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等。

用人单位则可以规范劳动者的行为,确保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因此,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对于劳动合同的了解和掌握非常重要。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而建立的一种社会公益性制度。

它包括了各种社会保险的设立与实施,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劳动者在面临风险时能够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提高了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安全感。

对于初级会计职称考生来说,了解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可以帮助他们在工作实践中合理规划个人的社保事务,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在实施上也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差异性。

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自由确定,但必须遵循法律的基本原则。

合同内容应该明确、合法,能够保障双方的权益。

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则是国家法律的规定,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此外,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还规定了参保条件、缴费比例、社保待遇等具体细则,对于初级会计职称考生来说,掌握这些细节也是非常重要的。

总结起来,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在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劳动合同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规范了用人单位的行为;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保障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提高了生活质量和社会安全感。

法学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总结

法学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总结

法学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总结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活动中法律规范制度的学科,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

在现代社会中,经济活动与法律规范密不可分,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点对于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士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法律主体、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等几个方面,对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法律主体法律主体是指在法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

经济法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则包括合伙企业、事业单位等。

法律主体的身份决定了其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

其中包括平等自由原则、合法合规原则、公平竞争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等。

这些原则为经济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维护了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三、合同法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法是经济法中的一部分,主要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事项。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等。

合同在经济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四、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经营活动的法律规范。

公司是指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公司法主要包括公司类型、公司组织形式、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内容。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司独立性原则、股东平等原则、社会责任原则等。

公司法的实施促进了企业的规范化运作,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五、劳动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

劳动法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等事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保护原则、公平原则等。

劳动法的实施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促进了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

六、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

2014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总结

2014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总结
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七、劳动争议的解决 八、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 (P51,13种;P52,3种)
提前通知解除(无过失)
提前30日通知,额外 支付1个月工资。
随时解除(有过失)
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无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
需支付经济补偿。
P51页10-13点:经济性裁员
裁员20人以上或小于20人但大于总职工人数10%的, 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并听取意见。 裁员不足20人且不足10%的,无需上述程序 裁员时优先留用的人员:P52 6个月内重新招聘的,应通知被裁人员,同等条件优 先录用; 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因劳动者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 要求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 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
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必备条款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 9、其他事项
(二)约定条款
试用期 服务期 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劳动者解除合同不违反服务期的情况
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②劳动报酬 ③社会保险费 ④单位规章制度违法 ⑤单位欺诈、胁迫取得的合同 ⑥单位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 劳动者权利的 ⑦单位违法 ⑧其他
保守商业秘密和,也称竞业禁止:合同终止后,限制劳动 者的择业权; 对负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 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内给予经济补偿, 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适用范围: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劳动者:高级管理 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其余人员不适用); 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达成的、约定劳动条件的协议书。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的核心法律文件,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法首先明确了劳动关系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是双方平等自愿的一个协议,用人单位不得限制劳动者的人格尊严。

同时,劳动合同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例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等内容,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与劳动合同法相匹配的是社会保险法,它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平等要求和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法律制度。

我国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包括工伤保险法、养老保险法、医疗保险法等。

工伤保险法是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权益的法律制度。

根据工伤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购买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健康安全。

一旦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法的规定为其提供相应的医疗和经济补偿。

医疗保险法是保障劳动者在生病或者受伤时能够得到医疗保障的法律制度。

根据医疗保险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医疗保险。

总之,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

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在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权益,社会保险法保障劳动者在工伤、养老和医疗方面的权益。

这些法律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推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总结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总结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总结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支付结算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体系。

它涉及到支付、结算和清算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旨在维护支付结算的安全稳定、公平公正和便捷高效。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目标是保护支付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首先,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强调支付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用户的资金安全。

法律要求支付服务提供商遵守合规经营、信息保护和风险防控等要求,确保用户资金在支付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

其次,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强调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保障支付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支付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要求支付机构和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防范支付业务中的涉及金融风险。

最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追求的是便捷高效的支付服务。

通过法律规定和政策引导,鼓励创新支付工具和技术,提升支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

首先,涉及到支付和结算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系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管理暂行条例》等。

这些法律对支付机构的设立、经营和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支付参与人的权益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其次,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涉及到多个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办公室等机构负责支付和结算业务的监管工作,通过制定监管规则、实施监管措施,保障支付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在实际执行中,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由于支付和结算业务的复杂性和创新性,对法律制度的适应性和及时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法律制度,跟上支付和结算业务的发展和创新。

其次,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需要与其他相关法律制度相协调,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的协调运行。

最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需要加强对支付参与人的维权保护,提升支付服务的公平公正性。

综上所述,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是保障支付参与人权益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法律基础。

通过建立合法合规的支付机构、完善的监管机制和创新的支付工具,可以提高支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8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8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一部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考点:劳动合同的订立(☆☆)【单选题】(2020年)2019年8月1日,甲公司向郭某发出书面录用通知。

8月6日,郭某到甲公司上班。

8月10日,甲公司与郭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1个月。

甲公司与郭某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为()。

A.2019年9月1日B.2019年8月10日C.2019年8月6日D.2019年8月1日『正确答案』C『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单选题】(2020年)2018年6月1日刘某到甲公司上班。

2019年6月1日,甲公司尚未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下列关于甲公司未与刘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后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视为双方自2019年6月1日起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甲公司应向刘某支付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的2倍工资C.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D视为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为试用期『正确答案』A『解析』选项A,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选项B,2倍工资的支付起算点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2018年7月1日);选项C,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2018年6月1日)起建立。

考点:劳动合同的效力(☆)【多选题】(2020年)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有()。

A.一方当事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B.劳动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C.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发生分立的D.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的『正确答案』AB『解析』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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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必背考点1}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2.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必背考点2}法律关系三要素(★★★)法律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注意】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1.主体---(1)公民(自然人)最常见的法律关系主体。

【注意】包括个体户、农户、合伙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③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包括无国籍人)【注意】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个主体。

2.内容------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权利与义务(1)权利即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自由。

(2)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如: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如: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3)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4)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3.客体客体的特征: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

(1)物----①自然物:土地、矿藏等②人造物:建筑、机器等③货币和有价证券(一般等价物)【注意】物可以有形态也可以没有形态。

(2)非物质财富----①知识产品(智力成果):著作、发明等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等(荣誉权)(3)行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包括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①生产经营行为;②经济管理行为;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4)人身(部分或整体)---【注意1】活人的整个身体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注意2】人身权利不能滥用。

{必背考点3}法律事实(★★)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一)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非人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虽属人的行为引起,但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法律事件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注意1】人的行为并非都是法律行为。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必背考点5}法的分类(★★★){必背考点6}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仲裁与民事诉讼都是适用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式都是针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1)平等主体之间:仲裁、民事诉讼【注意1】“或裁或审原则”: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经济纠纷时,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2)不平等主体之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注意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选择哪种方式与纠纷的性质有关。

(选择复议、必经复议、只能复议){必背考点7}仲裁仲裁的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链接】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2.公平合理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注意】仲裁机构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4.一裁终局原则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必背考点9}仲裁协议(★★)1.仲裁协议的形式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要式行为)2.仲裁协议的内容3.仲裁协议的效力(1)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注意】案例中的文字游戏“仲裁庭首次开庭时”(3)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链接】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必背考点10}仲裁裁决(★★★)1.仲裁管辖权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

(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2.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公平合理原则)3.回避制度(公平合理原则)(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注意1】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做出裁决。

【注意2】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5.仲裁的和解与调解(自愿原则、一裁终局原则)(1)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2)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6.作出裁决--(1)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2)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注意1】看清案例的表述方式。

【注意2】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7.履行裁决及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注意】与“一裁终局原则”进行区分。

{必背考点11}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诉案件;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课外阅读】督促程序是中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新增加的一种审判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附条件的支付令,以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具有执行力的一种程序。

{必背考点12}审判制度(★★)1.两审终审制度——一个诉讼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即终结。

(1)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

(2)对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如果发现终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特殊情况: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记忆提示】对诉讼案件适用两审终审制度,而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制度。

非诉案件一般是指不需要经过法庭宣判,但需要依照专门法律程序来进行的案件。

2.合议制度——由“3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组织3.回避制度——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注意1】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适用回避制度,“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

【注意2】当事人请求上述人员回避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

4.公开审判制度(1)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2)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开庭前”公告;(3)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注意】在考试中往往将诉讼和仲裁对比考核。

必背考点13}诉讼管辖(★★★)诉讼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1.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性质、案情繁简、影响范围,来确定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必须掌握)(1)一般地域管辖(普通管辖)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意1】住国外、找不到人、被关押→原告住所地【注意2】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经常居住地(2)特殊地域管辖(特别管辖)(10条)---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管辖法院。

①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可以协议: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②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③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④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公司“住所地”⑤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⑥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10)⑦交通事故请求损害赔偿——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注意】特别管辖不排除一般管辖,上述纠纷皆可由被告住所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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